炮灰攻略(校对)第421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421/585


这一放开,百合又掐了他两把,他呲了呲牙,满不在乎的抖了抖身体,宝贝似的将两个打了结的稻草拿在手中看了看,眉头紧皱着:
“怎么这么小?女人的脚都这么小的?是不是量错了,应该不会啊,我再来看看。”
百合瞪了他一眼,伸腿踢他:“滚回去睡觉,再过来打死你。”
他抓了抓头,将稻草塞进自己怀中搁牢了,嘴里念叨:
“这么凶,动不动就打人,除了我,也没人受得了你这脾气了,还不想嫁给我,谁能有我这么身体好,可以天天挨你打的?”
听他碎碎念个不停,百合直想笑,但脸上却做出不耐烦的样子:“你能挨打,还是优点了?”
“那不是?别人被这么打,肯定早跑了!”他得意洋洋的,爬回自己床上,百合笑了他一声,起身将柜子上搁着的油灯吹了,那灯闪了闪,黑暗中灯花还在,一闪一闪的,百合闭了眼睛,以往张洪义是倒头便能睡着的,可今日久久的他竟然翻来翻去失眠了,屋中百合的呼吸声已经十分平缓,她显然早睡了,可偏偏以前心中从不装事儿的他,有生以来头一回失眠了。
他脑海里想着之前抱到她时的感受,那会儿不觉得如何,此时回想起来,抓她手腕时,腕间如同新剥嫩笋一般的手脚,触手温软生香,她掌心被自己咬住时软绵绵的口感,让他下意识的磨了磨牙,张洪义心中痒痒的,总想要抓住些什么,可是这会儿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又好像什么都抓不住。
有生以来,他从没有这种患得患失过的感觉,她睡相极好,睡着时既不打呼也不磨牙,睡觉姿势也十分老实,屋中安静得有些谧静了,月光透过窗洒进屋里,有了她的气息,配上她缓缓的呼吸,好像屋里都透着一股安定详和的气氛,不是以前那种冷清潮湿的,张洪义看到她极好的睡姿,不知怎么的,就想起当日叶二说过的,自己一生为贱籍,连累着她也要跟自己入了贱籍的话来。
说实话,他要如何活法,他并没有想过,在贵人眼中,他如烂泥一般,市井里普通小百姓怕他,贵人看不起他,他不以为意,什么样的名利地位,有自己随心所欲的活着更加重要的?可是现在多了她,张洪义不得不去想了。
什么叫喜欢他不懂,他不明白书里所说的文人雅士如何风流如何与佳人情话,那些戏文中所说的情情爱爱他真不懂,他要的并不多,以前他只想要有个媳妇儿,可以传宗接代。
可现在的他好像回不到过去了,那会儿抱这个别人眼中的快死的人回来时,人家嘲笑他傻了,他那时真的只是想要个女人罢了,随便哪一个都是可以的,只要人家愿意嫁给他,愿意给他生娃。
但现在好像不是随便哪个女人都行了,甚至哪怕百合还不想嫁给他,可他却又并不像之前那样着急了,甚至两人一起这么久,他还没有想过子嗣的事儿,他好像变了许多,可到底哪儿变了,他又说不出来。张洪义有些烦躁的翻了翻身,可动作又小心翼翼的,深怕将她吵醒了。他不懂情啊爱的,兴许比不过那些有学文的人,可以用话将自己的感情形容出来,只是他知道,自已沦入贱籍了不可怕,但他不想百合也跟着他一样,遭人嘲笑遭人糟蹋。
  第1006章
我的盖世英雄(十九)
百合出身与自己不一样,她是被人千娇万宠养大的,嫁给自己肯定是心不甘情不愿的,难道以后要让人嘲笑她,说她嫁给了一个刽子手吗?她原本是候府的千金大小姐,现在却窝在自己这两间破草棚中,每日为自己煮饭洗碗的,看得出来她的手,以前十指就不是那沾阳春水的,现在却要做这些,她却半点儿怨言也没有,现今这样的情况已经很难堪了,以后自己真当了刽子手,她若出门,人家看她的目光,她能忍得了吗?
现在自己出门能将她锁在屋中,可是张洪义不免想到当初她才到自己家时,那会儿的她还不像现在这样凶悍泼辣,哭哭啼啼的问他,是不是要将她锁在屋里了。
原本他是一片好心,只是害怕她遭人祸害了,可是想到她说的那句:“我跟坐监一样了。”
此时那话言犹在耳,她说时无心,自己听着却是有意了。
不能一辈子将她锁在屋里,她不应该被这样对待的,张洪义握了握拳头,想起了叶二的话:
“……青云富贵路。”他没什么本事,可一身蛮力实在惊人,长大至今尚无敌手,他文不成,武艺虽然没正统学过,可他从小打架打到大,正规武艺不行,但跟人打架倒还将就,现在年轻不出外闯闯,莫非以后老了,就这么守在营州?
以前的张洪义从没细想过这些,他是得过且过的人,可现在倒是认真思索了,叶二说过,那邓知州是出了名的爱提拨贤才,只要他杀敌立功,只要他拼命争夺,总有一天若是能凭军功升阶,说不定也有银子能给她请个丫头侍候。
“青云富贵路……”他嘴里下意识的念了两句,开始时叶二说起这些话时。他是半点儿不考虑的,自己在家中呆得好好儿的,又有百合在,自然不愿意将她丢下出门。可现在他倒是有些犹豫了起来,张洪义思来想去半晌,也拿不定主意,只想到他若是离开,一来是舍不得。二来也怕她在家中没有半点儿倚仗遭人欺了,可让她陪自己吃苦,别说她甘不甘心,张洪义也觉得有些不甘了,思来想去半晌,百合被他翻身的动静吵醒,声音还有些迷蒙:
“什么富贵路?你是不是做梦了?”
她半睡半醒的,声音软得像麦芽糖似的,张洪义下意识的想要咧嘴笑,又怕自己笑出声把她真吵醒了。他捂了嘴,摇了摇头,反应过来她还闭着眼睛,看不到自己的动作,又连忙说话:
“没有。”她不知道有没有听到,又睡过去了。
月光洒进屋中,张洪义突然伸手摸到了怀中的那根量了尺寸的稻草,这才像是心安一般,渐渐闭了眼睛睡去了。
早晨百合起来时,张洪义早不在屋里了。他被窝早就已经冰凉,显然天不亮就出门了,锅里熬着骨头粥,显然他出门前架了柴火。这会儿木材还没烧完,锅里‘扑扑’的冒着热泡,百合忍着寒意先打了热水洗漱,又洗了碗喝了两碗粥,这才将碗筷收拾了。
这一天张洪义早早的就回了家,一回来就说年后都不干了。要在家里好好休息一阵,并说下午想要出去买些年货。
以往他一个人过年没什么劲儿,家里只剩他一个人,过年时都冷冷清清的,平时还有兄弟相陪,大过年的兄弟也有家人要陪,也不能陪他喝酒,所以往年他不买年货,也并不觉得过年有什么重要的。但现在不同了,现在家里多了个人,张洪义也不免有些期待了起来,进入任务后百合这还是第一次出门,也有些兴奋,两人吃了午饭,张洪义带了这些日子以来挣的钱出门,百合决定先将过年要买的东西买了。
营州这个地方虽然乱,可因为与外族为邻,有时也能看到一些外地的客商进入营州,看起来人流量并不少,街上并不繁华,可来往的人却多,大多数人甚至穿着各自部落的服饰,十分好认。
街上摆摊卖东西的也不少,皮毛干货的很多,倒是周百合印象中京城里摊贩卖的胭脂水米分的摊子,这里几乎看不到。
反倒是卖弹弓、匕首、皮甲的不少。大多都是由外族商人来卖的,其中一些匕首把柄上,镶嵌了不知名的宝石,朝廷对于铁类的管制并没有达到营州这里,这里太乱,一般的县衙官员根本管制不住,民风太彪悍,一般官老爷都是睁一只闭一只眼的,这个地方若是没点儿武器防身,恐怕不知一天得出多少乱子了,若真是强制要没收武器,恐怕会激起民怨。
百合出门时应张洪义的要求,将脸蒙着了,她虽然穿得破旧臃肿,可走在身材壮硕面色吓人的张洪义身边,还是引起了不少人的目光。
两人直接先去了布店,离过年没几天的时间,张洪义想要给她选一身衣裳,店里卖的大多是青、黑、灰三种颜色的布料,一些丝绸中倒是有米分黄、玫红的色泽,那颜色倒也好看,可是价格也贵,张洪义伸手要去摸,那店铺掌柜的不敢得罪他,可又深怕他手上的茧子将自己的丝划破了,哎哟连天的就跺脚:
“张黑子,你别摸,若摸坏了,我卖给谁去?”
“卖给谁?我媳妇儿在这,她要喜欢了,我就买了,你还怕摸坏了?”张洪义皱了眉头,脸上露出凶悍之色:“更何况你这东西若是一碰就坏,那指定是假的!我还要砸了你店铺,你给我闭嘴,一边儿呆着去!”张洪义哼了一声,那掌柜一脸的无可奈何,既怕他,又敢怒不敢言的样子缩在角落,甩了甩手,哼了一声:“没见识!这是丝绸,摸了当然会坏,是布匹能比的吗?”
张洪义一听这话,倒是有些不信了,他小心翼翼的伸手在自己衣裳上蹭了两下,这才伸手去摸,入手光滑,确实不是他身上这种粗布面料能比的,那缎子摸上去又滑又顺,再看旁边的普通粗布,他就有些看不上眼了,颜色不好看不说,而且摸上去还扎手,他昨天摸到过百合的手腕,又看到了她露出来的小腿,那肌肤比这缎子还滑,粗布穿在她身上时,恐怕比她皮肤还要粗了。
更何况黑漆漆的颜色确实也不大好看,与这些颜色鲜艳的丝绸一比,便差了许多,他犹豫了一下,指了丝绸问:
“这多少钱一丈?”
“什么丈?这是卖尺的,这是老爷太太们才用的东西,若是你要,一尺,”掌柜的说到这儿,咬了咬牙,比出一个手势:“三十八文最少,再多就不能少了,我宁愿不卖了。”他是害怕自己喊得高了,张洪义一不耐烦之下出手抢夺,大家都是同住一条街的,这张黑子的名声营州城里又有谁不知道的?他就是个青皮小混混儿,与那几个狐朋狗友的尽干些不着调的事儿,这个价格确实是低了,可惜张洪义却不懂,在他心中,以前一丈粗布十来文已经算高了,这绸子竟要几十文一尺,他倒吸了一口凉气,瞪圆了眼睛:
“这么贵?”
“已经不算贵了!要不你买这种,我给你便宜一些。”掌柜听他嫌贵,连忙就要上来抱丝绸,一面还指着一旁的粗布料子:“我还有青色白底花的,也很好看,你若要买,算你九文一丈,还送你一些添头。”
掌柜说完,又看了百合一眼:
“这是你新娶的媳妇儿吧?又不是什么官家太太,哪儿用得着穿这样好的,妇道人家,能有身新衣裳已经不错了……”
这掌柜的话音一落,便顿时刺中了张洪义的痛脚,他险些跳了起来,听到这话心中无名火起,简直比自己以前被人骂了青皮混混还要火,指着掌柜鼻子就骂:
“你再说一声!我媳妇儿怎么就穿不得丝绸了,你给我搁下,老子全搬走了。”他说完,见掌柜脸色都变了,张洪义才冷笑着,一巴掌拍到了柜台上,大声道:“给不起钱,老子慢慢给,一辈子给不起,我以后还有儿子可以给,儿子付不完,孙子接着付,怎么,你有意见了?”
他这纯粹已经是耍无赖了,掌柜脸色有些发白,嘴唇哆嗦着,看他身高壮硕似牛,这会儿一手拳头都握起来了,深恐一言不合,他一拳就朝自己打来,张洪义这力道,附近谁不知道?恐怕自己不被他打死,也得吃些苦头,他又是孤家寡人一个,到时真要被打了,也最多是活该,告到县中,最多县里判他流放了。
可营州这里就是流犯的大本营,再流放又能放到哪儿去?打他他不怕,告他不痛不痒,官府都不想跟这样的无赖打交道的。
也不知今日了哪股邪风,大过年的,他竟跑到自己店中来闹了。掌柜也不明白自己哪句话惹了这位太岁不欢喜了,他苦哈哈的双手合十:
“张黑子,我这嘴说话不中听,你也不要跟我一般计较,这丝绸你若抱走,不是让我活不下去么?大过年的,我也有家小要养活,这样,我送你一匹布粒,你选个色,行不行了?”
  第1007章
我的盖世英雄(二十)
掌柜的以为自己已经低头,可张洪义却余怒未消,正要开口,百合却扯了他一把:
“算了,就选匹蓝色的吧。”
“媳妇儿……”张洪义正要反驳,百合却摇了摇头,他咬着牙,不想在外人面前驳了她的话,可是掌柜说他娶的婆娘不是什么官家太太,穿不得丝绸,那话却刺中了他内心深处。
自己只是一介白身,听了这话心里都不舒服,百合以前还是候府出身,恐怕听到这话更是心中酸涩了。
掌柜一听百合选了颜色,心头松了口气,深恐等下张洪义耍起浑来,连忙拿东西将那青色的布匹捆了,百合要上前接住时,张洪义却是上前一步接过,往腋下一挟,从怀里随手掏出一把铜子儿,也没数,约有三十四钱的样子,往那柜台上一丢:“拿去堵了你那臭嘴!下回若再听到对我媳妇儿不客气的,老子打掉你的门牙!”
那掌柜听他光火,这才明白自己刚刚说他媳妇儿穿不得丝绸的话估计是惹了他不快的,原本以为丢财免灾,没想到他自己倒是掏了些钱,虽然不如这一卷布钱,可好歹有总归比没有好的,心头松了口气,嘴中连连道:“一定一定。”这才抹了把汗,又照百合要求拿了剪刀针线一大堆,还捡了些碎布头拿一大包裹了送给百合,这才将两人送出去了。
几十文钱买了这样一大卷布,原本是占足了便宜,甚至掌柜还说了是送自己的,若不是自己硬要给钱,这钱原本是该省下来的,可是张洪义却越想越是憋屈,出门时都还阴沉了个脸,百合扯了扯他袖子,有些无奈:
“好了,人都出来了。还气什么?跟这样的人,有什么好赌气的,还拿钱砸他,真是傻了。”她拿指头去点他手臂。那指尖透过破袄子点到他手腕上时,力道减轻了许多,可张洪义心里依旧酥酥麻麻的。
听到百合说话,又想到自己刚刚拿钱砸人干的傻事儿,张洪义不免脸颊也有些发红。他原本并不是那么一个好爱面子的人,若是以往,他不会刻意去敲诈别人,可别人若是要送他一卷布,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他九成九是会收下走人的。
可今日不同,今日百合在自己身边,张洪义也不想要被她看轻了自己,不知怎么的,鬼使神差的他就抓了一把铜钱出来洒出去。这会儿被她提起来,又是羞又是气,还有些悔:
“那要不,我去找他退了?”
给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百合听到这话忍不住想笑,那掌柜原本便觉得自己亏了本,只是想着要送瘟神罢了,若是这会儿他再去要,人家恐怕再好欺负都得要翻脸了,钱给都给了,两人若是没有倒罢。现在反正是占了便宜,再要就有些过火了。
她摇了摇头,张洪义这才作罢了,只是想到刚刚的事儿心中有些不大痛快。也不出声了。
原先兴致勃勃来逛布匹铺子,张洪义想要给百合做衣裳已经想了许久了,结果没料到竟落了个这样的结果,他兴奋劲儿被打消了一半,接下来再逛时兴致就不那么高了,二人又去买了棉花。眼见快过年了。家中又没什么吃的,转而又去称了些瓜子、花生、胡豆等,直到买了一大堆,正要转身走时,百合犹豫了一下:
“我想去驿馆,看看我大哥……”
周家原是文儒世家,从祖辈发迹时起,都是以读书为先,身体都并不强健,周家出事儿之后,家里人死的死,病的病,剧情中周百合被张洪义买走,她倒是熬过来了,可惜父母一辈子养尊处优,被流放时路途遥远,长辈染了病过世,父母拖着一口气来到营州,这里气候恶劣,再加上居住的环境又不好,周父周母并没有熬过几天,很快死在了营州,剧情中周百合倒是记得有大哥,可因为周家乃传世之家,对于儿女的教养严格,七岁之后男女不同席,两兄妹感情并不深,父母一过世,两兄妹虽然仍有血脉亲情,可感情并不深厚。
再加上周百合那会儿沉浸在自己的害怕恐慌之中,自然也顾不上这个大哥,后面也不知道自己那大哥如何了。
他到了营州时倒是没像家里人一样染病,可周百合这个大哥身体也不算强健,不知在营州这个地方熬下来了没有。
张洪义听她说起还有亲人,愣了一下,他开始一直阴沉着脸,为那掌柜的话耿耿于怀,连逛街都不太欢喜的样子,一副面无表情的模样。可现在听到百合说要去看大哥,他一想到自己有可能会见到未来大舅子,莫名就有些紧张了起来,脸颊也开始发红,他低头看自己的脚,他还穿着破草鞋,想到百合出身候府,自己那位未曾谋面的大舅子恐怕看不上自己现在这副模样的,心中便暗自叫糟,他出来时没有收拾打扮,一副邋里邋遢的模样,想想自己若是以后有了女儿,恐怕也不肯嫁给自己这样的人的,光看第一眼印象就不喜欢了。
他想到自己以后若是有了女儿,要是像百合一样,便有可能会嫁给别人,心中就有些酸涩,可随即又反应过来自己实在是想得太多了,现今八字都还没有一撇,两人房都未圆,她会不会生女儿还不一定,万一生了儿子也是有可能的,这样一想,他又有些高兴了起来。
只是张洪义还没欢喜多久,又想起自己想得太远了些,首要之事是她提的要去看什么大舅子,儿子女儿都是后话,可以暂且不提。
现今百合本来就不想嫁给自己了,若是大舅子再对自己印象不好,肯定会极力反对,若是到时他一反对,自己岂非更难讨她欢心了?幸亏自己还未曾做过什么刽子手,否则真要去干了,现在那未曾谋面的大舅子恐怕更看自己不上。
想到这儿,张洪义哭丧了一张脸,想要拒绝,可媳妇儿想家人也是常事儿,他绞尽脑汁儿也想不出什么借口打消了她的念头,最后只得厚着脸皮,跟她打商量:
“要不今儿先回去,明日再来,你看天色都不早了!”今天他头发没洗,也没沐浴,衣裳穿的是最破旧的,留了胡须,平时他嫌懒得收拾,一直没有刮过,现在悔得肠子都青了。以往不修边幅,现在才晓得厉害,自己以前就长得不算英俊好看,大齐朝美男子爱扑米分带香囊的,他曾听说书的讲过,大齐的贵女们爱的都是那些骑马而过,马蹄都带香气的男子,只是营州这个地方连妇人平时要抹胭脂都没地方买,现在自己又哪儿去弄这些东西?
好在大舅子家中出了事儿,他估计也跟自己一样没钱收拾打扮,张洪义心中又略觉得妥贴了些。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421/585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