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校对)第14部分在线阅读
瞎子北伸手又指向了阿铭和梁程,大家虽然都是普通人了,但至少还保留着一点点特性,梁程能表演个胸口碎大石。
“阿铭,梁程,你们负责帮四娘,别真出了什么意外弄得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这个玩笑不好笑,因为不尊重人。
但大家都在笑,
包括四娘也在笑,
笑的同时,还有些害羞地对郑凡抛了个媚眼。
他们是一群魔头,一群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对这些东西,怎么会在意呢?
倒是郑凡,被最后地这个玩笑弄得有些局促不安。
显然,是因为自己还没能融入到他们这个氛围里去。
同时,郑凡也对在这一刻这帮人所表现出来的行动力感到很是震惊。
在自己昏迷的这半年里,这些人都只是在开店做生意老老实实本本分分,但这并不是他们的天性。
冥冥之中,在自己身上,似乎有一条线,和他们勾连在一起。
他们在等待着自己,等待着自己苏醒,等待着自己……下命令。
昨晚,阿铭对自己说的话,再度在郑凡脑海中回响,自己问阿铭,你们就不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什么好奇心?
阿铭说:
在你没醒来时,那是没意义的事。
到最后,瞎子北忽然感慨了一声,道:
“要是我们的实力,能恢复,哪怕只能恢复一点点,咱们也能从容得多啊。”
大家又都沉默了,显然,这是大家的一个伤心处。
“那个,这个不急,总能找到办法的,我们先吃饭吧。”郑凡这个时候像是个“领导”一样出来缓和气氛。
大家也都给面子的拿起筷子,开始吃喝。
阿铭默默地吃了一口血旺,然后又默默地吐在了碗里。
风四娘有些疑惑地看向阿铭,问道:
“今天厨子做得不好?”
阿铭点点头,道:
“臭了。”
第九章
魔人跳
瞎子北几乎给每个人都布置好了任务,这倒是很符合他的形象,古往今来,很多文艺作品里,算卦的和军师大部分都是以盲人的形象出现。
只不过军师这个职业竞争比较大,岗位也少,所以算卦先生的盲人居多。
这些,在阿秋的漫画里,其实并没有表现出来,在阿秋的漫画中,这是一个私设公堂自诩为正义化身的恶魔。
只是,人毕竟不是纸片,不可能就正反两面,所以,在这个世界里,当大家脱离了漫画的束缚后,人物,也就变得鲜活了起来。
接下来,大家开始做准备工作了。
风四娘先吩咐客栈里的几个小厮帮工去外面宣传老娘要亲自接客的消息,大有某岛国的某位小明星忽然宣布下海拍片的感觉。
薛三蹲在院子里的井口边,面前放着一块磨刀石,开始磨刀。
不过磨的却是小匕首和小钳子,大概是梁上君子的标配物件儿吧。
郑凡有些好奇地走过来,蹲在他旁边,问道:
“你的那把剑呢?”
郑凡记得漫画里,薛三的形象是身后横背着一把大铁剑的,许是秦思宇这个作者很喜欢这种反差萌吧。
薛三一边磨刀一边抬头对郑凡笑笑,回答道:
“回禀主上,没咧。”
“没了?”
“来到这个世界时,大家身上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其余的,都没咧。”
郑凡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当下,心里觉得有些惋惜,这帮人原本在漫画里拿着的东西,丢在现实里,应该可以算是一件件神器了吧。
“主上可以先去前厅坐着,喝喝茶或者喝喝酒,等今晚之后,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我们就能回禀给主上了。”
“辛苦大家了。”
郑凡没去前厅,老实说,他有些害怕去面对那种未知,坐在前厅里,等到下午时,客人们会来,看着一个个穿着和现代迥然不同的客人,这种未知感,能让人呼吸困难。
但他又控制不住地想要去探索这股未知。
可能,是还没习惯吧,就像是一个正常人看恐怖片一样,痛并快乐着。
郑凡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躺在床上,外面的大家都在忙,都在做着准备,郑凡睡了个午觉。
这一觉,睡得比预想中的要长不少,醒来时,发现外面已经天黑了。
“还真是能睡啊。”
郑凡有些无奈地自嘲了一声。
其实,郑凡也想着看看自己能否帮个什么忙,不然被他们一口一个“主上”叫着,脸上总臊得慌。
但偏偏郑凡清楚,自己似乎帮不到什么忙,强行要帮忙的话,还可能帮到倒忙。
或许,自己踏踏实实地在屋子里睡午觉,让他们把自己当吉祥物供起来,他们反而更开心吧。
离开房间,走入了院子,恰好,又看见了阿铭。
阿铭正站在酒窖门口的阴影下,手里好像拿着一把小锉刀,像是在修剪指甲。
在感应到郑凡走来时,阿铭抬起头,看向了郑凡,开口道:
“主上,樊力下午时已经跟着蛮族部落的一支商队去了荒漠,薛三也已经去蹲点了,瞎子下午去找那位巡城校尉的夫人到现在还没回来。”
阿铭一边说着话,一边还在继续剪着指甲。
“嗯。”
郑凡应了一声,然后,犹豫了一下,问道:
“我可以帮到什么忙么?”
阿铭愣了一下,目光里,似乎有一些意味深长,道:
“其实,主上你已经帮了很大的忙了。”
郑凡有些无语,他认为阿铭的意思是,自己不添乱,就是在帮忙。
谁知,阿铭继续道:
“那边的竞拍,已经结束了,不过有些麻烦。”
“什么麻烦?”
“价高者出的钱有点多了。”
“所以……”
郑凡是从不怀疑风四娘的魅力的,男人的口味多有不同,有喜欢娇小的也有喜欢块头大的,有喜欢咕咕咕的也喜欢呜呜呜的;
但风四娘,作为秦思瑶幻想出来的一个完美成熟女人,她的一颦一笑,绝对是有着无比巨大的吸引力。
有一个最灵的方法去分辨一个男人是否好色,那就是把食指放在一个男人的上嘴唇和鼻子之间,如果有气,证明他好色。
“那个人,还有一个随从,说是随从,却更像是保镖。
这个公子哥是前些日子里来到虎头城的,在虎头城里城东的那家窑子里要了两个女人进客栈,但两个女人是走进客栈却被抬出来的,一个现在还活着,一个已经不治身亡了。
他给那家窑子赔了银子,那家窑子也就没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