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校对)第38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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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说句不好听的,
  李富胜以嗜屠灭部族而在荒漠上凶名昭著,
  但梁程屠过的城,比李富胜打过的仗都要多。
  这个问题,
  就如同是稚童在询问一个老者:
  你知道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么?
  答案,
  梁程心里肯定是有的,
  但今天自己出的风头,哦不,是自家主上出的风头,已经够多的了,要是再把风头出下去,就要有些过妖了。
  至于所谓的《孙子兵法》,其实就算完全照抄一份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有极为天真的人会觉得看了《孙子兵法》就会打仗。
  这就和“半部论语治天下”以及皇太极和多尔衮他们都是看《三国演义》学习打仗本领的一样,谁信谁单纯。
  日后这本兵书就算呈递上去,应该会引起不小的波澜,但波澜依旧可控,在真正的宿将面前,这书也就是挺有意思总结挺精辟。
  “还请大人赐教。”梁程回答道。
  李富胜大笑一声,道:
  “无他,兵强马壮耳!”
  战争,往往会被赋予很多政治上的因素,加上经济、文化、计谋、大势等等这些,
  但如果抛开这些外在因素,
  只看眼前的这场遭遇战,
  谁输谁赢,
  靠的不就是兵强马壮么?
  “冲阵营,列阵!”
  伴随着李富胜一声令下,中军开始分割开来,有一支千人骑开始向前列阵,每个骑手的手中,都拿着一杆马槊。
  马槊这种武器,看起来和长矛以及西方骑士喜欢用的长枪很相似,但实际上,它更为复杂,同时,也更为贵重。
  在古代,马槊是能当传家宝流传下去的,普通人根本玩儿不起,也装备不起。
  马槊分槊锋与槊杆两部分,槊锋刃长达50-60CM,远远长于普通的枪、矛类武器,其杆为通常使用柘木,是细柘杆浸泡油晾干后,用鱼泡胶黏合而成。
  骑士策马冲锋时,持马槊,等于是给马槊带上极为可怕的势能,借着这股子惯性,同时搭配上骑士娴熟的马上功夫和使用技巧,足以化作最为刚猛的“刀锋”,切开眼前的一切阻挡。
  骑兵对决时,它的作用非常之大,在对步兵时,它也依旧恐怖,就如同先前乾军军阵之中所射出的床弩弩箭一样,一旦这千骑开始冲锋,相当于一千支比床弩更为恐怖的利刃铺射了过来,一根马槊上足以挂上好几个串糖葫芦。
  当然,这种一次冲锋之后,马槊就得暂时放弃,骑士得拔出近身的马刀继续厮杀。
  “不管对面的乾将在耍什么花招,在做什么打算,有什么心思,都不用去管。
  我镇北军铁蹄所踏之路,俱为尘土!”
  李富胜这话说得很豪气。
  是的,不管对面乾军将领在用什么计策,老子直接将你品字阵形中最为坚固的那一块给冲掉,让你的计策都见鬼去吧!
  计策再多,再智珠在握,在绝对实力面前,都会显得极为苍白和可笑。
  绝对实力是什么?
  先前六千铁骑拦路,就能迫使对方将领在坐拥三万大军的局面下原地布阵不敢妄动。
  李富胜伸手,自有一侧的亲兵亲自将一杆马槊举过来。
  李富胜左手持槊,
  他没问郑凡,因为他清楚,郑凡这种人才,不适合去在战场上出什么意外,至少,不适合去第一波冲阵。
  他问的是梁程,他问道:
  “可敢与我同去!”
  梁程没有回答,而是主动策马向前,那股子傲气,宛若天生。
  李富胜眼里冒出了精光,忍不住对郑凡道:
  “郑守备,此人可否交予我?”
  郑凡只是笑笑,没说话。
  我倒是想给,但人家可不会跟你走。
  李富胜也只是开开玩笑罢了,这种家将,一般不会改换门庭的,最为讲究的,就是“忠诚”二字。
  在李富胜的示意下,一名亲兵将自己的马槊递给了梁程,梁程将其提起。
  李富胜策马上前,来到了那千骑的前方。
  看样子,他是打算亲自冲阵。
  但没人敢去阻拦他,没人去说什么将军您身份贵重还要指挥大军不能轻易涉险云云。
  这就是李富胜的风格,他喜欢杀戮,喜欢听敌人的惨叫,喜欢他们的鲜血溅洒在自己身上的温度。
  哪怕如今已然是总兵官,但他依旧喜欢冲杀在第一线。
  郑凡左看看右看看,
  李富胜上前了,梁程也上前了,
  旁边还有一名亲兵也在看着郑凡。
  似乎只等郑凡示意,他就会将自己手中的马槊递给郑凡。
  先前,三人的对话,周围亲兵也都听到了,虽不明但觉厉。
  但郑凡在扫了他一眼后,就迅速地挪开了视线,开始眺望远方,在观察着远方的云。
  你让郑守备骑着马顺势砍砍人,这没什么问题,八品武夫的实力外加这半年来磨砺出来的马术,足以实现。
  但马槊这玩意儿,郑守备没玩儿过啊,也没练过。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这是要去冲阵啊!
  看着前方乾军密集得如同刺猬一般的阵形,
  这要是一头扎进去,
  人想没,真的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
  郑守备怕死,认怂。
  不,
  他是得为其他魔王们负责,得为了他们好好地活下去。
  这就让身边那名亲兵都有些尴尬,想直接问,又不好意思,最终,只能自己硬着头皮策马上前,补入了冲阵营的位置。
  “镇北军!”
  李富胜发出一声大喝。
  “虎!”
  下一刻,其身后的千骑一起将手中的马槊垂立在了地上,发出整齐的铿锵之音。
  不用传令兵了,因为这早就是演练过无数遍的东西。
  当自家总兵打算亲自率领破阵营冲锋时,其余各部该如何配合,大家都心知肚明。
  蛮族是最好的陪练,一切的一切,他们早就在荒漠上实战过不知多少次。
  也因此,
  下一刻,
  一个一个地游击将军开始指挥自己的麾下开始调整位置,一道道军令开始下放。
  这一来说明了李富胜性格上的“鲁莽”,这种带队冲阵的事儿,真的没少干;
  二来,则意味着就算李富胜嘎屁战死了,他的部下也不会陷入群龙无首的状态,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群龙无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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