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麻黄树(校对)第2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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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间四四方方的小屋,只有一扇窗,屋子里仅有的家具就是两张铺着垫子的中国矮床。屋子的一角放着一只大箱子,用一把精巧的锁锁着,箱子上是一只破旧的托盘,托盘上摆着一支吸鸦片用的烟枪和一盏灯。屋子里有一股淡淡的刺鼻的鸦片烟味。乔伊斯先生和罗伯特坐下来,黄志成递给他们香烟。不一会儿,门开了,进来的是他们刚才看见站在柜台后面的那个矮墩墩的华人。他用流利的英语向他们道了晚安,然后在那位同乡的身旁坐下。
“那个华人妇女快要来了,”黄志成说。
店铺里的男仆端进来一只托盘,上面放着茶壶和茶碗,那个胖子给他们两位倒茶。克罗斯比谢绝了。那几个华人在私下议论着,但是克罗斯比和乔伊斯先生一声不响。终于,屋外传来讲话的声音;有人低声叫门;胖子走过去开门。他在屋外说了几句话,然后陪着一个妇女走进来。乔伊斯先生看了她一眼。自从哈蒙德死后,人们对这个妇女议论纷纷,但乔伊斯先生却从没见过她。她的体态略微显胖,不很年轻,脸庞宽宽的,但是面无表情。她的脸上搽过脂粉,两道眉毛画得又细又黑,但是她给人的印象,她是一位有个性的女人。她穿着浅蓝色上衣、白裙子,一身装束既不是欧式,也谈不上中式,但是她脚上却趿拉着中式的丝面拖鞋。她脖子上挂着沉甸甸的金项链,手腕上戴着金镯子,耳朵上吊着金坠子,一头黑发上别着金簪子。她慢腾腾地走过来,一副自信而从容的神情,只是脚步有些许拖沓。她紧挨着黄志成,在床沿上坐下。黄志成跟她说了些什么,她点点头,朝两个白人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
“她把信带来了吗?”乔伊斯先生问。
“带来了,先生。”
克罗斯比什么也没说,从口袋里掏出一沓五百元的钞票。他数了二十张,交给黄志成。
“你数数看对不对,好吗?”
那个职员数完后交给那个华人胖子。
“没错,先生。”
胖子把钱又数了一遍,然后装进口袋。他又对那个女人说了句什么,她便从怀里掏出那封信,交给黄志成,黄志成低头看了看信。
“这正是那封信的原件,先生。”他说着便准备递给乔伊斯先生,可是克罗斯比一把夺了过去。
“让我看看。”他说。
乔伊斯先生看着他读完信,伸手去接。
“你最好还是让我拿着,”乔伊斯先生说。
克罗斯比却小心翼翼地把信叠好,装进口袋。
“不行。还是我自己保管吧。它花了我不少钱哪。”
乔伊斯先生没有争辩。三个华人看着这场小小的插曲,但是他们脸上毫无表情,你看不出他们对此有什么想法,或者到底有没有想法。乔伊斯先生站起身来。
“今天晚上您还需要我做什么事吗,先生?”黄志成问。
“没什么了。”他知道那个职员想留下来,收取他原来约定的份子钱,于是他转身面对克罗斯比。“准备走吧?”
克罗斯比没有回答,但他站了起来。胖子走过去给他们开门。黄志成找到了一小段蜡烛,他点着了,给他们照着下楼,两个华人陪他们俩来到街上。他们把那个女人留在屋里,让她坐在床沿上静静地抽烟。他们来到街上,那两个华人便告辞,转身回到楼上。
“你准备怎样处理这封信?”乔伊斯先生问。
“留着。”
他们走到等在那儿的汽车旁,乔伊斯先生提出为克罗斯比捎一段路,但是他摇了摇头。
“我想走走。”他犹豫了一下,慢慢地挪着脚步。“哈蒙德死的那天晚上,我去新加坡,部分原因就是去买一支新枪,我的一个熟人正好想卖。晚安。”
他很快就在夜幕里消失了。
乔伊斯先生对这次审判的估计非常正确。陪审团一走进法庭,就一致决定无罪释放克罗斯比太太。她为自己提供证据。她简单扼要、直截了当地把案情陈述了一遍。助理检察官是个心地善良的人,而且他对自己的职责显然不是很感兴趣。他只是敷衍地提了几个必须提的问题。他代表检察机关提出的诉状,完全可以拿来当作被告的辩护词,陪审团只花了不到五分钟就作出了他们乐于见到的裁定。法庭作出判决后,法院内挤得水泄不通的人群中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法官向克罗斯比太太祝贺,她获得自由了。
对哈蒙德的丑行最反感的莫过于乔伊斯太太了;她忠诚地对待自己的朋友,坚持叫克罗斯比夫妇在审判后,在她家里住一段时间,等到一切都安排好了再走。她跟大家一样,绝对没有怀疑过会有这个审判结果。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可怜、可爱、勇气可嘉的莱斯莉回去,住在那个曾经发生过可怕灾难的孟加拉式平房了。审判到十二点半结束,当他们来到乔伊斯先生的家里时,盛大的午宴已经准备好。鸡尾酒已经调好,乔伊斯太太举办的价值百万的鸡尾酒会在整个马来联邦州是出了名的。乔伊斯太太为莱斯莉的健康干杯。她本来就是个健谈、活跃的女人,这会儿更是兴致勃勃。幸亏她很活跃,否则就冷场了,因为其他三个人都沉默不语。她对此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奇怪;她的丈夫一向话就不多,而另外两个人经过好几天的折腾,自然是疲惫不堪了。午宴过程中,只有她在激动而兴奋地自说自话。宴会结束后,咖啡端上来了。
“喂,孩子们,”她欢喜雀跃地说道。“你们得先休息一下,吃完午茶,我开车带你们两位到海边兜风。”
乔伊斯先生平时很少在家吃午饭,现在他要回事务所去了。
“恐怕我去不了,乔伊斯太太,”克罗斯比说。“我得马上赶回种植园去。”
“今天不走吧?”她问。
“要走,现在就动身。我很久没去照顾种植园了,再说我还有一大堆急事儿要处理。不过,你能留莱斯莉在这儿住一段时间,我很感激,到时候我们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办。”
乔伊斯太太想再次挽留他,可她的丈夫阻止了她。
“如果他硬是要走,那一定有他的理由,别强留了。”
律师的口气好像话里有话,她忍不住瞟了丈夫一眼。乔伊斯太太话到嘴边停住了,大家沉默了一会儿。结果是克罗斯比开口了。
“对不起,我得马上动身,天黑前要赶回去。”说着,他站起身离开餐桌。“莱斯莉,你送我一下好吗?”
“当然。”
他们并肩走出餐厅。
“我觉得克罗斯比太不体贴人了,”乔伊斯太太说。“他应该知道,莱斯莉现在需要跟他呆在一起呀。”
“如果不是有要紧事情,我相信他不会走的。”
“哦,我去看看给莱斯莉准备的房间整理好了没有。她需要静养一段时间,然后再去娱乐一下。”
乔伊斯太太离开餐厅,乔伊斯先生又坐了下来。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克罗斯比启动摩托车的发动机,接着车轮碾过花园碎石路,发出嘎嘎的声音。他站起身,走进起居室。克罗斯比太太站在起居室的中央,茫然地望着一片虚空,手里捏着一封打开的信。他立刻认出了那封信。当他进来时,她瞥了他一眼,他发现她脸色苍白。
“他知道了,”她喃喃地说。
乔伊斯先生走到她身边,接过那封信。他划亮了一根火柴,把那封信点着了。她看着它燃烧。当他再也拿不住的时候,他把纸片丢在地砖上面,他们两人看着那张纸片蜷缩、烧焦。然后,他用脚把它踩成一堆灰烬。
“他知道了什么?”
她久久地盯着他,眼睛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那是轻蔑还是绝望?乔伊斯先生分辨不出来。
“他知道了杰夫是我的情夫。”
乔伊斯先生纹丝不动,一声不吭。
“多年以来,他一直是我的情夫。差不多从战后他刚回来的时候,他就是我的情夫了。我们知道必须小心行事。我们成为情人之后,我故意装作讨厌他,罗伯特在家的时候,他很少上我们家来。我经常开车到一个我们俩都知道的地方跟他见面,一个星期两三次,要是罗伯特去新加坡,他就在深夜趁仆人们睡觉之后到我家来。我们一直在约会,经常见面,没有人对此产生一丁点儿怀疑。可是最近,大约是一年前吧,他变了。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我无法相信,他不再喜欢我了。他一直否认自己变心了。我发疯了。我跟他大吵大闹。有时候我觉得他恨我。噢,你不会知道我忍受了什么样的痛苦。那就像是在地狱里煎熬。我知道他不再需要我了,但我不能让他离开。痛苦啊!痛苦啊!我爱过他。我把一切都给了他。他是我的生命。后来,我听说他跟一个华人妇女同居。我无法相信。我不愿相信。最后,我亲眼见到了她,看见她戴着金镯子、金项链在村子里大摇大摆地走路,一个又老又胖的华人婊子。她比我年龄还大。太可怕了!村子里的人全都知道,她是他的情妇。我从她身边走过时,她看看我,我心里也明白,她知道我也是他的情妇。我派人去叫他。我跟他说,我必须见他。就是你读过的那封信。我写信的时候简直发疯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不在乎。我已经十天没见到他了。那简直是度日如年。我们最后一次分别时,他把我抱在怀里,亲吻我,叫我别多心。可是他离开我之后,就投入她的怀抱里去了。”
她一直用低沉、激烈的语调说着,这时,她停了一下,反绞着双手。
“都怪那封倒霉的信!我们一直很小心。每次看完我给他写的便条,他就会马上撕掉。我怎么知道,他竟然把那封信留下了呢?他来了之后,我跟他说,我知道那个华人妇女的事了。他拒不承认。他说那不过是谣言。我当时发疯了。我不知道自己跟他说些什么。噢!我恨透了他。我对着他乱撕乱扯。我尽挑一些伤害他的话说。我侮辱他。我可能还向他脸上吐了唾沫。最后,他对我光火了。他说我这个人腻味透顶了。然后,他承认那个华人妇女的事是真的。他说他认识她已经有好多年了,战争爆发之前就认识了。他说只有那个女人才是他的真爱,跟其他女人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已。他说他很高兴我知道了这件事,说现在总算可以让他清静了。后来发生的事情我记不清楚了。我发疯了,怒火中烧。我抓起左轮手枪,我开枪了。他惨叫一声,我看见我击中他了。他跌跌撞撞地冲向廊台。我追了出去,再次开了枪。他跌倒了,我站在他的身边,我不停地射击、射击,直到轮子发出咔嗒声,我知道子弹打光了。”
说到这里,她停了下来,激动得喘着粗气。她的脸已不再是人脸,残忍、愤怒和痛苦使它变了形。你绝对想不到,这样一位娴静、文雅的妇女,竟会怀着那种恶毒的激情。乔伊斯先生向后倒退了一步。看见她这副样子,他彻底吓坏了。那不是一张人脸,而是一张疯狂、狰狞的面具。这时,他听到隔壁房间有人在呼唤,那声音是嘹亮、友善、欢快的。那是乔伊斯太太。
“来吧,亲爱的莱斯莉,你的房间已经收拾好啦。你得马上睡觉。”
听到那声呼唤,克罗斯比太太的脸渐渐恢复了原状。就像一张折皱的纸被手捋平了一样,那轮廓清晰的激动情绪逐渐消退,过了一会儿,她的脸变得冷静、沉着、坦然。她的脸色仍有些苍白,但她的嘴唇却露出了可爱而亲切的微笑。她又成了那位有良好教养、甚至高雅的女性。
“我来啦,亲爱的多丽丝。给你带来那么多麻烦,真是太抱歉了。”
原跋
在这本短篇小说集里,故事情节的发生所在地的名称都是虚构的,但新加坡是一个例外,因为那个城市忙于自己的事务,不屑于关心琐碎的事情。在被中国海冲刷的国度里,有些偏小的社区是非常敏感的,如果有一部小说暗示说,他们那些居住在市郊的远房亲戚不总是看得上他们的生活条件,并且心满意足地住在市郊,那些社区里的成员就会变得焦虑不安。把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都抛在这片浩渺的东方沃土上的英国人,都带着很强的乡土观念,这要是被一个游客发现,他准会大吃一惊,甚至有时会猜想,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西里伯斯岛,结果发现那里跟贝德福德公园没什么两样,想必还特别高兴吧。那些英国人都很实际,也最关心实际的事情,所以他们并不赞成作家要有什么想象力,一旦了解到这个作家在这里或那里住过,跟这个或那个人认识,就贸然得出结论说,作家在创造那些人物时,无非是替他们描绘了一幅幅画像。
他们身处于东方人之中,就像生活在一个狭小的集镇,因此他们也带着集镇的缺点和毛病;他们似乎怀着恶意的快感去探寻那些人物的原型,尤其当他们是吝啬、愚蠢或恶毒的,而作家恰恰挑选他们作为小说人物的时候。他们对文学艺术知之甚少,并不明白在短篇小说中人物的性格和外表是由复杂情节的特殊需要决定的。他们也不会想到,现实中的人过于模糊,不能作为虚构作品中的人物。我们所见的真实的人都是扁平的,而虚构作品中的人必须是圆形的;要塑造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必须从多种来源中提取因子,再加以组合。不能因为一个读者闲极无聊,发现小说中的某个人物跟他认识的某个人在思想或身体上有一个共同特征,而且知道作者与这个人有过来往,于是就将这个人的名字贴在这个人物身上说:这就是他的画像。这是愚蠢的做法。一件虚构作品(如果笼统地说一件艺术作品,或许有点儿太过),是作者对他经验中的某些事实所作的一种安排,难免带有他本人的个性特征。如果他写的正好和他的生活相同,那只是巧合,也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正因为如此,有一位古希腊雕塑家在他的一件著名作品中,就曾让一位妇女长着六个脚趾,因为他坚信那样会使她的脚变得更加修长、美观。所谓事实只是一块画布,艺术家在上面描绘绚丽的图景。因此我斗胆声称,这些短篇小说中的人物都是想象出来的;但由于其中有一个短篇《胆怯》,是得灵感于我亲身经历的一次不幸遭遇,我还是希望做出一项特别声明,作品中提到的两个人物都不是我在那次危险事件中同行的伙伴。
译后记
毛姆一生创作勤奋,在他的小说创作中,除了十几部长篇小说以外,还有一百五十多个短篇小说。这些短篇小说标志着他创作的新高度,在他生前就为他赢得了“当今在世的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家”的荣誉,甚至有人把毛姆比作“英国的莫泊桑”。毛姆的短篇小说大致分为三个主题:英国海外殖民地的生活,英法两国的社会生活,英国间谍阿兴登的故事。
1926年9月,毛姆出版了一本题为《木麻黄树》的短篇小说集,其中收录了毛姆最出色的六个短篇,它与作者前一本短篇小说集《叶子的颤抖》(1921)一样,都属于上述第一个主题。这些短篇小说的篇幅大致相当,介于中篇和短篇之间,并以马来亚、婆罗洲为背景,生动地描写了一些西方人(大多数是英国人)在远东殖民地的经历,特别描写了他们在与原来所处的西方文明世界隔绝之后,在精神上受到的种种折磨。这本短篇小说集自从出版以后一直受到读者的青睐。在殖民地的大背景下,每一段悲惨人生经历的背后,无论是害人者还是受害者,可以说最后都是受害者,没有一个是胜利者。文化差异、冲突、孤独、恐惧、犯罪,是这六个短篇的关键词。评论家西利尔·康诺利(Cyril
Connolly)将这本短篇小说集列为“现代主义运动(1880—1950)百部经典”之一,认为它“为我们准确地描绘了英国人在远东的生存状况,这是以前从来没有人写过的”。小说家哈特利(L.
P.
Hartley)认为这是一部近乎完美的作品,它具有“强大的叙事能力和独特的戏剧效果”,“深刻地揭露了人物内心动机中更卑鄙的一面,而且分析透辟”。虽然毛姆的小说主题总是悲观、愤世的,但是细读文本,我们不难发现,他在揭露人性丑恶面的同时,总是流露出对他笔下那些缺陷人物的深切的同情。
这本短篇小说集的书名“木麻黄树”是东南亚的一种植物,原产于澳洲、太平洋诸岛,马来语是kasuari,意为鹤鸵或食火鸡,因其细枝似鸟羽故名。它是一种常绿乔木,树干挺直,细枝如针状,果实坚硬,树皮呈灰褐色,广泛种植于海滩及海边,在中国南部沿海地区俗称“牛尾松”,主要用以抵抗台风、干旱、风沙、洪涝等自然灾害。这种植物,西方读者自然是闻所未闻的,用它作书名很富有异国情调。上世纪二十年代,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社会狂热地追求不受社会道德和责任约束的自由生活,在文学作品中经常表现逃避现实、远离社会的题材,许多小说以海外作为背景,这对战后的读者有强大的吸引力。毛姆采用这个词语作为书名,大概也是出于这种用意吧。
毛姆于1921年和1925年曾两次到过马来亚等地区,总共约十个月的时间。当时,英国殖民者把自己的生活习惯都带到那里,想把那里变成赤道上的另一个英国。毛姆在那里采访了各个阶层的人,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这些短篇中的许多情节,甚至细节,都可以直接和他的亲身经历相印证。正如作者在本书的跋语中提到的,这些故事是作者以事实为基础,再进行加工而成的。如《赴宴之前》的男女主人公的原型是作者在一个宴会上认识的两位客人;《驻地分署》的男主人公的原型是作者早先在西班牙认识的一个英国领事;《信》的女主人公的原型,据说是吉隆坡一名校长的妻子,名叫埃塞尔·梅布尔·普劳德洛克,只是作者把这个故事加工得更加合理、连贯,更富有戏剧性。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短篇小说集的成功原因之一是细节上的真实。在许多读者的心目中,毛姆与马来亚的关系,就像吉卜林与印度的关系。但是由于作者有时运用素材过于直截了当,素材中的人物又经常被描写成怯懦、残忍、酗酒、强奸、通奸等丑恶事实的形象,以致于这本短篇小说集发表之后,在马来亚地区引起轩然大波,他在那里的许多好友都与其断绝了关系。
一般来说,短篇小说集里的篇什都是各自独立的,但这本短篇小说集却有所不同,六个短篇在场景的安排上往往互有关联。《赴宴之前》的场景设在英国本土,从“赴宴”这个英国人所熟悉的日常事件出发,巧妙地引入了一个来自遥远国度的离奇故事;故事由一个长驻婆罗洲的英国人的妻子讲述,像剥笋一样将情节层层展开,最后达到惊悚的高潮。《铁行轮船公司》的场景设在一艘离开马来亚、回归英国的轮船上,从一位从日本回归英国的女乘客的视角,引出一个发生在马来亚地区的故事,但故事的结局都发生在船上,可以说场景设在英国和马来亚之间。《驻地分署》和《环境的力量》的场景都设在马来亚,是对英国人在马来亚生活的最直接的描写,但前者描写了两个白人之间的关系,后者进一步揭示了白人与土著的矛盾。在《环境的力量》临近结尾的地方,一个驻地长官在码头上把自己的妻子送回英国,而他妻子的离开,是因为这位驻地长官另有一个土著的妻子;在《铁行轮船公司》中,男主人公在船上被咒语折磨至死,正是因为他抛弃了原先在驻地同居的土著女人,而这个从未出场的土著女人,在性格甚至情态上都跟《环境的力量》里的土著女人有许多相似之处。其实,这本短篇小说集中的不少人物,往往含有其他篇什中其他人物的影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开是一个个鲜明的个体,合在一起是一个生动的群像。《胆怯》的场景虽然也设在马来亚,但却更加详细地描绘了周边的自然环境和土著的生活状况,在刻画男主人公深刻的内心矛盾的同时,也揭示了在一场灾难面前白人与土著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具有与其他篇什不同的文化内涵。最后一篇《信》的场景以新加坡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为中心,从一个律师的视角,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白人妇女和一个华人职员的形象,揭露了在貌似公正的法律制度下人性中虚伪的一面。律师是最具有英国特色的职业之一,在第一篇《赴宴之前》里,那家人的父亲也是一名律师,作者借此将读者重新带回英国的生活环境,使这本短篇小说集在结构上形成一个完整的回路。在这些篇什之中,热带河流、简易码头、“屯堡”、孟加拉式平房、廊台,以及普拉胡帆船、纱笼、曲刃短剑、帕兰刀等当地特有的景物和器物,在不同的故事中反复出现,给故事增添了不少异国情调,也使各个短篇联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这六个短篇小说的心理分析深刻而细腻,反映了作者较高的艺术水平。例如在《驻地分署》这个短篇中,作者刻画了一个驻地长官和他的助手两个白人的截然不同的性格。沃伯顿出身门第不高,后来跻身于上流社会。他的家产在赌博中输光,不得不到海外谋求官职以维持生计。但他念念不忘其绅士的体面,遇到相识就要津津乐道其昔日与名门显贵的交往。在与英国上流社会隔绝之后,他培养了一些奇特而可笑的个人习惯,以其独特的方式维持着与英国上流社会的精神联系。在对待土著人方面,他做事圆滑,善于笼络人心,与他的助手库珀形成鲜明的对照。在意识到库珀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他非但不加防范,反而推波助澜,以期借刀杀人。作者在心理分析方面入木三分,成功地刻画了一个老于世故的英国绅士形象。诗人兼小说评论家缪尔(Edwin
Muir)评价《驻地分署》“是当代最优秀的短篇小说之一”。《胆怯》是这本短篇小说集中精于心理分析的另一篇佳作,可以说是一篇关于恐惧的心理小说,堪与陀思妥耶夫斯基、康拉德的某些中短篇小说媲美。这个短篇与《驻地分署》和《信》一并受到毛姆的传记作者特德·摩根(Ted
Morgan)的推荐。这本短篇小说集中的其余几个短篇,如《赴宴之前》、《环境的力量》,在心理描写方面也细致入微,对话富有个性,并与故事发展紧密结合,情节曲折、悬念迭起,曾被选入各种短篇小说集。
也许是因为出生于法国,毛姆与法国有着天然的亲和力。毛姆说过,他的短篇小说在法国远比在英国更加受到评论家和广大读者的赞赏。法国人,由于他们的古典意识和有序的思维方式,要求作品具有整饬的形式,他们讨厌有头无尾的作品,提出了主题而不解决,预示了高潮但又闪避。事实上,毛姆的短篇小说接近于莫泊桑。他在短篇小说的创作中,接受了法国古典主义对于结构的要求。他要求短篇小说做到“具体、充实、戏剧性强”,结构紧凑,情节曲折;要有头、有尾、有身体;有伏笔、有悬念、有高潮、有余波,跌宕有致、曲折变化。他主张一个故事要完整、连贯而生动,从铺叙到结束一气呵成,摒弃一切无助于情节的发展或者故事的戏剧性的细节。作家要在情节上下工夫,抓住读者的好奇心,引导他们读下去。这些创作主张,无疑有其合理性和现实意义。
西方评论界普遍认为毛姆的作品不够伟大,一直把他列为“二流作家”,这个评价基本上没错。事实上,毛姆并不追求伟大,但仅仅因为这一点而将他列为一般意义上的“二流作家”,却并不公允。毛姆对自己的评价是in
the
very
first
row
of
the
second-raters(转引自Maugham:a
Biography,by
Ted
Morgan,p.
501),即“处于二流作家中最优秀的作家之列”。毛姆在这个自我评价中,虽然承认自己不是“一流作家”,但在“二流作家”的层面上,是颇有些不让时贤的。鉴于毛姆一贯用语精准的特点,这里似乎还带有一点“韵外之致”,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其实,我们在肯定评论界这个比较公允的评价之后,不妨再思考一下,毛姆作出这样的自我评价,其背后是否有一份自己的坚持呢?尤其是在读了一些现代派和后现代作品,包括某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伟大”作家的作品,频频有一些敢于说心里话的读者表示,他们的作品很难看懂的时候,我们益发觉得毛姆的小说亲切自然。
毛姆的语言明白畅达、朴实无华,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明晰(lucidity)、简洁(simplicity)、悦耳(euphony)。夏济安将这三点译成“达”、“简”、“顺”,他的解释是:第一,把话说清楚了,使人一看就懂;第二,要言不烦,少说废话;第三,音调悦耳,便于上口。第一点“明晰”或“达”,是毛姆一生致力所在。当代作家在这三点上的成就,能够得上毛姆的,实不多见(夏济安《现代英文选评注》第150页)。这个评价是中肯的。我一直觉得,毛姆的小说和散文,其文体风格是优秀的,是学习英语的范本,所以在译文中也尽可能朝这个方向努力,尽量做到明白晓畅、朴实无华。判断一种文体风格是否优秀,不能只看它在某些点上是否出彩,如某个用词是否古雅而恰当,某个句式是否复杂而精妙,还要看它是否具有整体上的和谐与美感。一种优秀的文体风格,在前后统一的前提下,原本是多样的,没有一种定规,但在众多的文体风格之中,“平实”是最不容易做到,也是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易》曰:“修辞立其诚。”子曰:“辞,达而已矣。”天增岁月,更觉此语意味隽永。
话说回来,小说毕竟是给人读的。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放下。毛姆自己就说过,“小说的目的在于娱乐”。
黄福海
2011年1月25日于沪西同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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