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列兵开始的争霸之路(校对)第21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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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行吧,看看明年没有什么问题我准备结婚,但是霍克这家伙就是不同意,非要说什么等到和崔凡克尼亚联邦有个了断之后再完婚,气死我了!”提到霍克,李梅先是甜蜜,后又有些气恼的说道。
  这个我有预料,霍克作为西拉王国王牌部队的指挥官,将来和崔凡克尼亚联邦作战时肯定会带着部队出现在战场最危险的地方。
  而且通过在沃尔夫斯堡军事进修学院的学习,霍克也明白将来的战争不会像从前那样又方形成稳固的战线,因此战场形势将便得更加不可琢磨。包围对方或被对方包围将是家常便饭,保不准自己的部队就会被包围吃掉。
  而霍克的性格投降是不可能的,突围如果不顺利,死在包围圈里完全可能,这小子还是担心自己出了事李梅怎么办!
  对这个问题我也是没有办法,霍克在某些原则性问题上固执的要死,我多说也不会有什么效果,只能顺其自然。但是要都向霍克这么想,那不知道有多少家要绝后?!在这点上要我看还是东方人更好一些,有后的往往在绝境中更坦然一些。
  我刚要开口安慰一下李梅,却见她一摆手示意我不要出声,然后慢慢的将子弹上膛举枪瞄准!
  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前方出现了猎物,是一只鹿。李梅瞄准后扣动扳机,清脆的枪响过后鹿的头部中枪扑倒在地。
  见进入森林没有多久便有了收获,大家都很高兴,连忙上前查看。李梅的枪法真的不错,子弹从鹿的眼睛射入,又从另一边射出,几乎没有伤到皮毛。
  “小梅姐姐真厉害!”爱玛赞叹道,随即女孩子特有的怜悯又使她觉得鹿非常可怜,突然有些伤感。
  见此我拍拍小丫头的头对她道:“爱玛,世界就是这样,弱者直得同情,但是也不能过于伤感。你想,如果我们不杀它,它遇到狼一类的猛兽一样会抓住吃掉,这就是自然的法则,否则狼也一样会饿死,不是吗?”
  “哦!”爱玛点点头,但是我知道我的说辞作用不大,小丫头天性善良,一时半会还转不过弯来!
  不过我知道只要打过几次猎,爱玛就会慢慢适应,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于是留下两名士兵将鹿抬回去后,我们继续沿着森林的边缘前进。
  但行不多远我却远远的看到远处的小山坡上出现了一些熟悉的身影:狼!
  说熟悉只是一个比喻,狼这种东西我也只是之前见了一次,不过听说在这个时代狼还是比较常见的,不但黑森林有,卡拉尔山地区也有。
  这些狼只是远远的看了我们这个方向一会,就在我准备打上两枪的时候突然转身消失在山坡上。显然是明白我们手中的武器非常厉害,不原意犯险。
  身旁的李梅也是悻悻的放下刚刚举起,还没来得及瞄准的步枪问道:“三哥,你说这些狼是不是之前被你打的那些?现在见了你都怕了?”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不过很有可能,狼群只要规模大了,即便是猎人它们也会发起攻击,因为狼也是一种有领地意识的动物,对于突然闯入它们地盘的东西发起攻击只能说是一种本能的反应。
  但这种几乎是立即就退却的行为确实有些古怪,难道说它们真的是那批被我暴打过的狼?
  “不好说,我看狼长得都差不多,它们看咱们是不是也一样啊?!”我打趣的对李梅讲道。
  “我哪知道?要不要过去看看?”李梅问我道。
  我犹豫了一下,但想到以我们现在的火力配置,狼群是没有任何办法的。况且就算只有冷兵器,有李梅和我在根本不用担心,这些狼翻不起什么浪花。
  不过老国王和爱玛在,还是要小心一些为好,我对老国王爱德华道:“父王,您和爱玛在这里等等,我和小梅去看看怎么回事!”
  
第349章
护仔
  老国王爱德华稍微犹豫了一下,不过想到我和李梅的身手还带着枪,应该不会出现什么意外,点点头道:“小心一点!”
  说着向身后一摆手,身后两名士兵手持冲锋枪跟到了我和李梅身后。这两名士兵中的一名手持的冲锋枪并不是原版的型号,而是根据詹金斯刺杀行动中的超大容量弹夹启发,研制的弹鼓供弹型。
  这种改进型冲锋枪被命名为FLKMKIA型,其实只是加强了供弹口强度,防止射击的过程中重量更大的弹鼓脱落,原版的弹夹也是可以使用的。
  使用改进型冲锋枪的士兵,现在使用的就是弹鼓供弹,这种弹鼓一次装弹达到六十发,火力持续性要比原版强大得多。但是也不是没有缺点,和所有弹鼓供弹的枪械一样,可靠性比弹夹的要差一些,重量上也大一些。
  这名士兵的弹药携行具也与使用弹夹的士兵有所不同,用弹夹的冲锋枪手在胸前有四个插袋,可以插四支三十发弹夹,左腰后的匕首套内侧可以插两支弹夹,加上枪上的弹夹共有七个弹夹210发子弹。
  而弹鼓的携带显然没有弹夹方便,除了枪上的一支弹鼓,两只备用弹鼓只能用一个类似帆布书包的挎包斜跨在屁股后面,不过这不是说用弹鼓的冲锋枪手就不会携带弹夹,只是他的携行具是两个横在胸前的插袋,内置两个二十发短弹夹,总携弹量还要多出十发。
  在两名士兵的保护下,我和李梅警惕的摸上了小山坡,观察山坡后面的情况。
  山坡后面静悄悄的,狼群已经退走,不过草丛有压过的痕迹,仔细观察还有血迹,显然之前在这里狼群发生了什么。
  顺着血迹,我们在搜索到一处草丛前,我把手中的步枪递给身后的士兵,从他手中接过弹鼓冲锋枪。然后慢慢的靠近草丛。
  顺着草丛上的血迹向里看去,并没有狼,却看到了一双溜圆但凶狠的目光正注视着我!
  我的手指在扳机手来回搓动,随时准备扣下扳机,仔细观察着眼前这种像大猫一样的动物。
  这种动物长得很像猫,但是体形明显比猫大上许多,几乎和小一些的狼些不多。虽然长得很猫很像,但是耳朵尖上有一撮黑色尖毛……这东西是……猞猁?!
  我是第一次见到活着的猞猁,这东西也是很凶狠的一种野生动物,单打独斗的话不输恶狼。
  但是一支猞猁和狼群打斗,肯定是不敌的,因为显而易见的是这头猞猁受了很重的伤!
  也就是说原本狼群准备干掉这支猞猁,但是正巧撞到了进入森林打猎的我们,又被枪声惊吓到,这才放弃了眼看就要到手的猎物。
  不过猞猁这种动物虽然打不过狼群,但逃跑应该没有太大问题啊,难道是被狼群给围了?
  这也不大可能啊,野生动物警觉性很强,更何况同样是捕食者的猞猁!
  “哼……哼……”猞猁做出凶猛的样子,但是我根本就不怕它,这玩意就算我没武器也不怕,虽然可能会被抓伤,但是它绝对打不过我!
  身后的李梅也好奇的探过头来,见是个像猫一样的东西惊讶的问我道:“三哥,好大的猫啊!这就是野猫吗?”
  “不是,这叫猞猁,虽然是猫科动物,但是并不是猫!”我一边回答李梅,一边仔细观察这只猞猁。
  猞猁这种动物虽然凶狠,却也非常狡猾,它们明知不敌绝对不会硬刚,之前硬刚狼群已经非常令人费解,现在见了人即不攻击也不逃跑就非常奇怪了……
  咦?血?!这猞猁受伤了啊!那就更应该逃命才对啊!
  “吱吱吱!”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了幼兽的叫声,突然恍然大悟,这只猞猁原来是为了保护幼崽,这才选择与狼群死磕的!
  死战的野兽是很危险的,即遍是狼群也不会毫不忌讳的攻击,这也就是这只猞猁能坚持下来的原因吧?就在我琢磨怎么回事的时候,猞猁突然暴起,想扑咬我。
  不过猞猁刚刚起了一点身,就再次软倒下去,只能侧卧在草丛里,眼神里充满不甘的盯着我和李梅。
  这时我注意到猞猁腹部受了非常重的伤,内脏都露了出来,就那么拖在外面。
  就算没有我和李梅的干扰,这只猞猁其实也活不成了。而猞猁刚刚起身的地方,一只像小毛球一样,眼睛还没有睁开的小脑袋从草丛里伸了出来,摇摇晃晃中吱吱吱的叫着。一只吗?不是说猞猁这玩意不是挺能生的吗?
  这时原本还想扑咬我的大猞猁已经呼吸急促了,眼角也流出了泪。我知道它挺不了多久了,但濒死的它还在挂念自己的幼崽,唉!看得我有些心酸酸啊!
  “放心的走吧,你家娃我管了,我不吃它,把它养大!”我用华夏语,声音不大,但是我知道猞猁肯定能听到。
  我不知道猞猁能不能听懂,但猞猁见我出声,用眼睛就那么看着我,慢慢的变得更为虚弱,最后闭上了眼睛。
  “三哥,你啥时候这么多愁善感了!?”李梅在我身旁问道。
  “我?我一直这样!”我一边回答李梅,一边探身从草丛中把小猞猁提溜出来,又用枪扒拉了一下草丛,确认没有漏网的才对身后的士兵道:“把猞猁埋了吧!”
  “三哥,不带回去?!”李梅的意思很明显,猞猁是吓跑了狼得到的,也算战利品啊!
  “算了,你要吃它妈吗?”我把手中的小猞猁提起来,问李梅道。
  “额——!埋了吧!”李梅想了一下,也觉得不是个味,同意道。
  卫兵见我俩意见统一了,立即抽出工兵锹开始挖土。山里的土很松软,两个人几下就挖了个一米深的坑,把猞猁埋了进去。
  我和李梅带着卫兵返回山坡上的时候,明显能看到老国王爱德华舒了口气,虽然连枪声都没有听到,但是这么长时间没有什么动静,他还是挺担心的。
  “什么情况?!”我和李梅走近后,老国王爱德华担心的问道。
  “狼群袭击了猞猁,大的重伤死了,只带回来了个小的!”我说着提着手里小猞猁的后颈,像提一只心猫一样把小猞猁提到胸前道。
  
第350章
收养
  猞猁这种猫科动物和猫自然是很像的,特别是幼崽,非常的软萌可爱,除了个头大一些,和猫崽没什么区别。小猞猁被我提着后颈,四支蜷缩着,眼睛又没有睁开,显得告别无助。
  爱玛是第一次见到猞猁,顿时被小东西的软萌样给征服了,眼中开始往外冒小星星的样子。见我就那么提溜着小猞猁,有些不忍的说我说道:“哥,你这样提着它,它好像很痛啊!”
  “哦,爱玛不用担心,猫科动物的后脖颈这块肉是死肉,不会痛的,还有它们的妈妈在移动它们的时候也是用嘴叼着它们的这个地方的!”我看爱玛爱心泛滥的样子,微笑着解释道。
  “嗯,我知道了哥!”爱玛听我这样说,有些安心的道,然后又一付欲言又止的样子。
  “爱玛有什么事情吗?!”见爱玛这个样子,我大概已经猜到她想把小猞猁当宠物养了。
  “嗯,这小东西的妈妈死了,那它怎么办?!”爱玛是有些小聪明的,并没有直接提出收养小猞猁,她这么问是想探我的口风。
  “嗯……吃肉吧!不知道味道怎么样!?”我故意做出思考的样子,然后答道。其实如果要吃肉,也是吃那只大猞猁,这小玩意还没一支鸡腿肉多。
  “怎么可以?!”爱玛有些惊慌的说道:“它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掉?!”
  我就知道善良的爱玛会是这个反应,顿时被逗乐了,笑着问爱玛:“确实没有什么肉,那小妹你想怎么样?!”
  “我想……我想……要养大它!”爱玛犹豫的说道,眼神瞟着我的反应。
  “嗯,爱玛,刚刚是哥逗你玩呢,我带它回来自己不是想吃掉它,也是看它可怜。”我用看摸着爱玛的头说道:
  “不过猞猁是猛兽,野性很足的。小的时候还无所谓,但是如果成年了,是一种危险的动物。
  可以这样讲,猞猁对成年人难以构成至命威胁,但是爱玛你这么大的小孩子都可以成为猞猁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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