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明太凶猛(校对)第85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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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瞧,大家都会去想这个问题。
李过能不想吗?
况且在李来亨身上,还有功高盖主这个光环在那!
过去,李过能容得下他,是为什么?
是因为外患,因为大明,所以李过不能杀李来亨,唐国内部不能起乱子,让大明钻了空子。
可是以后呢?
“两河一带,号称天下最富饶之地,你看这两岸的土地,要是能引两河水灌溉的话,其富饶必定不下渭河两岸的,可是现在却是荒地甚多啊。子度,等打下巴格达之后,我将会在此屯田,吸引移民,不出三十年,这里必定会成为中东之江南……”
望着巴格达城,李来亨说道。
其实,他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些打算,比如这次出兵,他就已经打算了在以这里为退路了。
“若是以后国主召你还都呢?”
李明辉皱着眉头问道。
“还都……”
李来亨抿了抿嘴,并没有说话。
国主下旨,是接受,还是不接受?
“国主下旨,公爷又焉能不从?若是不从,那就是乱臣,乱臣人人得而诛之。”李明辉直接了当的打破了李来亨的幻想,指着巴格达说道:
“今天公爷能尽焚此城,他日国主大可以伐乱逆为名,再焚此城,公爷以为国主会坐视公爷于此地行割据之实吗?”
幻想被打破的李来亨,闷声不吭的看着远处,他只是看着巴格达,脸色时而变幻着,其实,对于李过,他的感情是极其复杂的,尽管是义父,但他却视为亲生父亲,只是……在权力面前,即便是亲生父子也会成为生死之敌,况且,他们只是义父子。
义父会不会为了亲生儿子杀他?
李来亨的心里没明确的答案。但是让他去起兵杀李过,他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可要是让他束手就擒,甚至把自己和儿子们的脑袋都双手捧给李过,那怕那是他亲爹,他同样也做不出来。
孝顺归教顺,忠诚归忠诚,可脑袋总归是自己的,李来亨可不想愚忠而死,像岳飞那样以莫须有的罪名去死?
他李来亨做不到!
“即便是国主不愿,孤,孤又能如何啊!”
说出这番话后,李来亨满脸都是懊恼之色,现实的残酷让他非常无奈,他既不愿意当反臣,也不愿意像岳飞那样白白送死。
可是他又能怎么样呢?
现在无非就是两个选择罢了,要么生,要么死,生路在那,没看到,可是死路呢?
左看右看,都是死路!
权力斗争是何等的残酷?或许李来亨不愿意去面对,但是在唐国朝廷呆了这么多年,他又未尝不知。
等到天下太平时,他这脑袋……怕是难保啊!
难不成真的要吃鹅?
想着那个传说,李来亨后背会不会长疮他不知道,但是后背却冒出了一阵冷汗。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李明辉在一旁说道。
“公爷,您可曾想太子那边?”
第1059章
李来亨要投靠大明了
“公爷,可曾想太子那边?”
李明辉的话,就像是夏日惊雷似的,让李来亨惊讶道。
“太子?你是说大明的朱太子!”
即便是不用问也知道他说的是谁,除了朱家太子还能是谁?
总不能去找多尔衮的儿子吧。
“对,就是大明朱家太子!”
李明辉点头道。
“其实,那怕就是国主想和大明那边和解,也要通过那位朱太子,毕竟,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既然国主可以去找朱太子,那公爷为什么不能?”
公爷为什么不能?
眉头微扬,李来亨当然知道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就是绕开国主去向朱太子投诚。
向朱太子投诚!
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现在朱家太子正是用人之时,国主是想以助太子灭土耳其得其赏识,国主可以这么做,公爷自然也可以,而且公爷又是领兵主帅,要是公爷能投向太子,太子必定不会拒绝,况且……”
压低话声,李明辉又说道。
“公爷记不记得丞相说过,大明或许可以接受一个唐国,但绝对不会接受一个强大的唐国,要是我唐国此战再得巴格达、摩苏尔等地,明国势必会以大唐为威胁,即便是大明暂时接纳大唐,将来必定还会寻机进攻大唐,可要公爷携巴格达投奔太子呢?”
沉默片刻,李来亨说道。
“其实,丞相也曾与我说过,若是不行,反出大唐,托庇于大明之下,非但能保住我自己和部下的身家性命,就是于大唐也是百利而无一害……”
有些事情,无论是外人还是当事人,都能看得清,但是李来亨的心里却总有些不适,凝视着巴格达,片刻后,他才说道。
“可如此一来,我又乱臣贼子有什么区别?国主毕竟是我的义父啊!”
“公爷,公爷欲报恩,可又会置麾下将士于何地?公爷性命不保,只恐怕到时必定会有无数人因而身死族灭!”
权力斗争从来都是如此,不但要死一个人!有时候更要统统去死!
“哎……”
长叹口气,李来亨说。
“国主派去的使者早就出发了,既然是我想追过去,只怕也来不急了。”公爷的担忧,可不就是心动。李明辉急忙说道。
“海路再快,也经不住陆路距离短不是,从巴格达往西奈一带,快马加鞭的话。最多也就十天的路而已!”
“那是过去,过去没打仗,商道趟通,现在想过去,恐怕没那么简单!”
“用银子。”
李明辉语调轻松地说道,他是在说一件众所周知的常识。
“奥斯曼人也好,天方人也罢,只要咱们花银子肯定能买出一条路来,实在不行,咱们就走沙漠,沙漠里头,那可不是奥斯曼人的天下!”
那里是贝都因人的天下,别说是现在,就是几百年后,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那会,奥斯曼人仍然没能控制沙漠,甚至后世有名的土豪国就是崛起于沙漠部落。
“嗯……”
沉默片刻,李来亨说道,
“子度,以你看来,应该让谁去那边?”
……
清脆悦耳的铜铃声,由远而近的在茫茫沙海中回响着,一支骆驼队就这么在大漠中朝着西方行进,这支骆驼队的人数不少,骆驼却很多,足有四五百乘的驼队将队伍拉的老长,缓慢地朝西方前进着。
“告诉后面快点!大家加快速度,通译说了,前面很快就有绿洲。我们到了绿洲再好好休息!”
骑在骆驼上裹着贝都因人白色长袍,头上包了块同样白色头巾的李文锦眯着眼,抬头望了望天空,火辣辣的太阳还高悬在天上,太阳离开落下去还早着呢!舔了下干裂的嘴唇,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摸被驼鞍旁的水袋,水袋现在分量很轻,里面的水最多只剩下一半了,在沙漠中,至少要保证水袋里剩有一半的水,毕竟,谁都不知道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
即便是晋国公世子,可无论是骑马,还是骑骆驼,李文锦都不陌生,不过这的滋味确实不好受,况且他刚从大明回来不过一年多,习惯了秦淮的繁华之后,一时间这样的生活还是很难适应的。
不过,即便是无法适应样的风餐露宿,李文锦也没有其它的选择,他必须要赶在国主的使者之前,抢先与太子见面,只有如此,他爹和兄弟姐妹们的姓命才能够得已保全。
为了抢在他们之前见到太子,李文锦他们选择了从沙漠前往西奈。
银子,在很多时候,确实是无往而不利。
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或许在新大陆,在黑非洲的野蛮部落之中,银子很难发挥作用。但是在旧世界,或者就在欧亚大陆,银子确实是无往而不利的。
在使出了银子之后,那怕就是那些所谓的“先知的后裔”,也黑眼球子只认白银子,主动的为他们充当起向导来。
离开巴格达已经八天了,在沙漠和戈壁上走了一千多里路,现在的李文锦头发、胡须都是乱蓬蓬的,鬅头垢面的模样,那里还能看到一丝当年秦淮河畔李公子的英俊潇洒模样,就连曾经白净的脸庞也在美索不达米亚的风沙烈日吹拂下变得粗糙的像丝瓜皮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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