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宋(校对)第75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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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该,谁叫他这么不把乞丐当人看?
  天亮了,外面的雪也停了,地上没有全白,只是房上已经变得毛茸茸的,背阴的地方积了不少雪。
  麦穗儿躺到天亮也没睡着,她太激动了。她在犹豫要不要马上拿着玉佩去变卖,然后换一件能御寒的棉袄,那棉袄不需要太好,否则穿着那样的衣服会要不到饭的。而且也会被别的乞丐盯上抢走的,所以只需要一件稍微厚些的能够御寒就行了。那样的衣服不少乞丐也都有的,也就花个几十文就能买到,在成衣铺里头。
  麦穗儿挣扎着起来,身上的疼痛已经减轻了不少。可能是因为心头的喜悦吧,她慢慢走了出来,忽然发现东边日头出来了,小雪之后天气转晴。这对乞丐来说是好消息,可以晒着太阳,不会觉得太冷。
  麦穗儿也就暂时打消了把那玉佩拿去变卖的念头,她想等等看,躲过这阵风声。兴许那昨天暴打她的醉汉发现玉佩丢了,说不定会到卖玉佩的地方或者大小当铺去寻找。如果这时候自己把这东西拿去变卖,不就当场被抓个正着吗?
  她慢慢的缩着脖子出了城隍庙,想去讨些吃的。
  走着走着,她下意识的往昨天晚上发现那脖子流血死掉的女人的那条小巷方向走。
  忽然她站住了,发现有人奇怪的瞧着她,她才知道应该是身上的血的缘故。她赶紧躲在一处小巷,从背阴的地方拿了些雪把脸上的血迹都擦干净,又拿一些土把衣服上的血迹抹乱盖住。
  她长得干瘦,所以很容易得到那些善良的生意人或者早市出来采卖的老头老太太们的同情。因此很快她便要到了一个馍馍,卖早点的摊位的一个老太太还把客人喝剩下的菜粥倒在了她破碗里头,她便如获至宝的捧着蹲在街口吃了起来。
  这时,她发现从不远处过来了一些人,领头的十几个捕快。为首一个还是个女的,腰里挎着刀,旁边的两个穿同样服装的捕头后面推着一架板车。两个仵作一个在前面拉,一个在后面推,板车上放着一具尸体。
  原本是盖着草席的,随着那板车的颠簸,草席滑了开去,露出了尸体的上半身。是个女的,年纪不大,脖子上赫然便是一道血淋林的伤口。女人肩膀胸口都满是鲜血,看着触目惊心。
  行人都纷纷驻足张望着,低声议论着。
  麦穗儿停下了咀嚼,害怕的望着。因为她认出来了,这女人应该就是昨天自己见到的那个死在茅厕旁边的女人。那脖颈上的伤口跟自己昨天摸的位置是一样的,又是从昨天自己跑出来的那小巷方向过来的,不是她还能是谁呢?
  一直到捕快们把尸体运过去很远了,麦穗儿这才回过神来,三两口便把那黑馍馍吞到了肚子里,一碗稀粥也喝了。然后她站起身,想了想,这几天重新找个地方了,那条小巷不敢再去。万一那醉汉回来找他玉佩,肯定会怀疑自己拿走了,得离开这一片。
  于是她便满城的寻找,终于又找到了一处围墙比较高的小巷。而且在这里她还找到了有一家柴棚,就搭在小巷里。柴棚的松树皮屋檐伸出老长,可以挡落下来的雪花。美中不足的是地上是青石板,很冷很凉,需要找个草席,最好能找到些稻草铺在地上,那样就暖和了。
第1165章
当铺
  挨到傍晚时分,太阳落山之后,天气骤然变冷起来。因为下雪不冷化雪冷。冻的麦穗儿直发抖,也最终让她下决心卖掉那块玉佩,换钱去买件破棉袄和草席,才能挨过这个冬天的。不然再这样下去,自己就死定了。
  她知道这一晚是肯定会很难熬,如果没有棉衣的话。
  她拿着那块玉佩来到了最近的一家当铺。她不敢拿到玉器店去,因为她害怕进那种地方。那些人明显的势利眼,看见乞丐靠近,都会拿棍棒撵的,生怕因为店里有乞丐,达官显贵不敢进来买东西。她宁可选择去当铺,当铺穷人去的反而多一些,也不会有人赶出来,毕竟到当铺的大多数是穷人。
  要说当铺当的钱比珠宝店的少,这只是偏见。事实上在麦穗儿看来,只要是贪婪的生意人,不管是开当铺还是开珠宝店,你拿去卖,他都会给你压一个极低的价格出来。
  麦穗儿自己也不知道这枚玉佩到底值多少钱,所以她想去当铺先估个价,若是不错的话,就在当铺卖了。反正这东西也是白手得来的,先换了钱才是实在的,越往后拖风险才会越大。因为越往后,那丢了玉佩的醉汉可能就越有可能四处寻找,让更多人知道这块玉佩是丢失了的。
  麦穗儿来到这当铺,伙计懒洋洋的瞧了她一眼,说道:“打烊了。”
  因为她看见麦穗身上并没有拿东西,又是一个小乞丐,便想把她轰走关门。麦穗儿一眼瞧见当铺里有一个中年人,正在高高的当铺前当一件棉袄。便指了指那人,意思这不是有人吗?
  那伙计撇了撇嘴,说:“你要当什么?”
  麦穗儿从怀里取出了那块玉佩,伙计一看,眼睛顿时亮了。伸手过来说:“给我瞧瞧。”
  麦穗儿下意识的将玉佩缩了回来,又放回了怀里。摇摇头,走到了那中年人的身后。
  伙计眼珠一转,立刻拉开门钻了进去,来到高高的台子上面。在那收当品的账房先生的耳边嘀咕了几句,又指了指中年人身后的麦穗,那账房点点头。
  伙计填写一张票,写完之后递给了中年人,又拿了一锭银子送了过去。中年人点点头,将那一小锭银子揣到了怀里,把当票仔细看了看,也放入怀中。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麦穗儿,微微有些诧异,便让开身。
  麦穗儿上前,小心翼翼的从怀里取出了那块玉佩递了上去。
  账房先生取过来玉佩瞧了一眼,说道:“这东西你怎么得的?”
  麦穗一下就紧张起来了,她不敢说话。
  账房先生声音更加严厉了:“是偷的吧!伙计,叫衙门的人来仔细看看,这小乞丐是从哪儿偷来的这块玉佩?”
  伙计立刻高声答应说:“我这就去叫衙门的人来,把这偷儿绑了去。慢慢的仔细拷打,总能问出来的。”
  作势便要往外走,这两个人显然估计麦穗儿这玉佩是偷来的或捡来的,便想用衙门把她吓跑,然后平白得到这块玉佩。
  那中年人皱了皱眉。冷声说道:“你们就是这么做生意的吗?别人来当东西,你们就这么吓唬她?一个可怜的孩子。”
  显然这中年人颇有身份,当铺的伙计顿时换了一副笑脸。那账房眼见这书生出面管了这件事,那就不能硬吃这东西了。眼前这主可是交友广阔,虽然家境贫寒,他可是惹不起的人。所以赶紧陪个笑脸说:“没有没有,开个玩笑。对了,你这玉佩要多少钱呀?”
  麦穗儿刚才已经吓得全身发抖,不知如何是好,听到旁边的中年人帮她说话。心存感激,眼眶都湿了,朝着中年人投去感激的一瞥,然后茫然的摇头。她也不知道该当多少钱。
  中年人伸手过去说:“让我瞧瞧。”
  账房赶紧把玉佩放在了中年人的手里。那人拿回来反复瞧了瞧,说:“这玉佩玉质还行,雕工不错,至少值个五两银子。你可不能欺负人家孩子。”
  账房连声说不敢,又陪着笑说:“那就给他当五两吧!”
  中年人转头望向麦穗儿,温言说道:“五两银子比较公道,你愿意当吗?”
  麦穗儿点点头。
  账房赶紧高声道:“破烂玉佩一枚,当五两。”
  刚说到这,忽听的门外有人高声道:“等等!”
  说着,从屋外进来了好几个捕快。当心一个正是先前将尸体运走的那女捕头。
  着女捕头当然便是云燕。
  在川蜀锦官城,卓然留下一封书信便音信全无。书信上让云燕他们自行返回开封,云燕很快便知道皇帝下了谕旨,派大内侍卫前来捉拿卓然,具体罪名大内侍卫没有说。
  云燕很着急,信中已经说了让他们回京城,所以立刻一行人赶回了京城。到了京城,云燕重新当上了开封府的捕头,凭借他父亲包拯包青天的关系和人脉,要做到这一点当然轻而易举。
  而根据她的安排,南宫鼎、侯小鹰也都进了开封府当上了副捕头。云燕多方打听,特别是找到了好友明懿公主,这才知道卓然的罪名是害死了先帝宋英宗,因为敬奉的黑狼心有毒。
  云燕断定这是一场冤案,但是她没有能力替卓然洗脱冤屈。她动用了不少关系,了解到这个官司虽然宋神宗亲自下的旨,但是宋神宗和太皇太后都觉得还是要慎重,因此没有下海捕公文缉拿卓然。准备等他回来之后再说,可是卓然音信皆无,不知道到哪去了。
  一直等他大半年,云燕这天上午得到报告,说京城这条小巷里有人被杀。脖子似乎被人咬断,吸干了血。
  吸血?云燕立即感觉这案子只怕会造成轰动。她赶紧带着南宫鼎、侯小鹰赶到现场勘察,并立刻查访附近的人,看看是否有目击证人。
  结果附近有家糕点铺的人说当晚见到一个小乞丐,身上有血,从小巷里跑出来。那小乞丐经常在这一带,有时候晚上就睡在里面。
  这是一个重要的线索。云燕立刻顺藤摸瓜,四处寻找那身上有血的小乞丐。
  因为身上有血这一点很容易辨别,在乞丐中一路问去,便问道了城隍庙乞丐最多的地方。一个老婆子乞丐证明看见有个小乞丐身上有血,说已经出来了,并说了她的长相和身影衣着。
  他们便一路寻找过来,到了这里,得知有个小乞丐进当铺了,当下进来,刚好看见麦穗儿正在当一块玉佩,而且身形相貌跟查访得知的相同。
  一见到捕快进来,麦穗儿顿时脸色变得惨白。
  她的表现立刻落入了云燕的眼中,同时也被南宫鼎和侯小鹰看到了眼里。侯小鹰立刻低声对云燕说道:“捕头,这小乞丐好像不对劲,说不定就是凶手。”
  云燕很是不满的横了她一眼,说:“你觉得她这样一个瘦小孩子能咬死一个成年女人吗?”
  侯小鹰顿时一呆,讪讪的笑了笑说:“这个倒不大可能,嘿嘿!”
  云燕走到麦穗儿面前,说道:“你叫什么?”
  “麦穗儿。”
  云燕伸手从那先生手里拿过了那块玉佩,瞧了瞧,对孩子说:“告诉我这是从哪来的?”
  里面的伙计立刻接话说道:“肯定是他偷的,我刚才一看就不对,本来还想去叫衙门的人来呢。正巧你们就来了,这种小贼,应该把手砍了才对。”
  麦穗儿吓得全身跟筛糠似的,下意识的往旁边的中年书生身后躲。
  书生挡在了她的面前,拱手对云燕说道:“各位官差,在下以为这孩子应该不是小偷。从她的举止反应来看,这东西应该另有来处,但绝对不是偷的。因为一个小偷不可能像她这般反应的。”
  云燕点点头,瞧着那中年书生说道:“请问先生是谁?”
  “在下曾巩。”
  云燕一听,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曾巩在文坛享有盛誉,只是家境贫寒,一直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挣钱养家上。他虽然出身官宦,但他父亲因故被罢官,而在此之前做官清廉,也没有留下多少家资,他兄弟姊妹又多,所以家境并不好,有时候要变卖家财来度日。
  这天他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花一笔钱,一时手头紧,便拿了这件锦袍来当,正好遇到了这档子事。
  云燕虽然不是圈里的人,但是曾巩的名气太大。她也曾听父亲以前说过,欧阳修对曾巩就特别的赏识,曾巩是他最得意的门生。但是云燕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曾巩,没想到今天在这场合竟然相见了。
  云燕立刻拱手说道:“原来是曾先生,幸会,曾先生大名如雷贯耳,在下也有耳闻。正如曾先生所说,这小乞丐应该不像做贼的样。不过我们正在查一桩命案,可能需要这位小姑娘跟我们回衙门去说话,了解一些事情。放心,我们不会为难她的。”
  一听要去衙门,麦穗儿吓的更是害怕。下意识的抓住了曾巩的衣袖,可怜巴巴的望着他。
  曾巩见她那可怜样,说道:“一定要带她去衙门吗?”
  云燕拱手道:“在下云燕,是开封府捕头。家父包拯,先生或许知道吧?”
  曾巩一听,顿时肃然起敬,包拯的名气在朝野那是响当当的。他也知道云燕这时候把父亲搬出来,并不是炫耀,而是想让曾巩放心,以名臣之后,自然不会为难这么个小孩子的。于是曾巩拱手说道:“原来是包大人的千金,失敬。既是如此,我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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