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野人(校对)第23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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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精卫的宴会
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几乎就是人的天性……或者说,这是动物的天性,猴群是这样,狮群是这样,狼群是这样,云川估计蚂蚁群或者蜜蜂群也不会好到那里去。
在物质越是不丰富的时候,人们就越是计较,越是显得素质低下。不过,物质极大丰富之后人们的素质也不见得会好到那里去,只不过大家再为一个馒头争执,开始为一个更大的目标争执罢了,反正啊,争执总是存在的。
想要让这种争执从表面上的撕打,转变成有节制,有目的内心活动,或者阴谋诡计,这就要依靠教育了。
教育的目的就在于让人们结束野人般对物质的争夺,变成不那么难看的另一种有秩序的争夺而已。
所以,想要真正成为云川部的族人,会种田,会狩猎,会写字,会念书,会算数,会骑马,会作战,会射箭就成了一个个硬性的标准。
人的高贵不能仅仅是因为出身,必须是这具身体里所蕴含的各种能量,是这些高贵的技能让这具身体高贵,而不是其它。
精卫,阿布,睚眦,赤陵,无妄,槐鸮,王亥这些有见识的人对云川的建议非常的拥护!
至于夸父,他根本就不在乎,他没办法骑马,也不会读书,不会写字,更不会算数,不过,他一点都不担心自己以及族人会成不了云川部的族人。
这个看似很公平的族人选拔方式,其实非常的不公平,到目前为止,真正能接触到学问的人,也只有云川部族人而已。
老野人是没有救的!!
尽管这些老野人的年纪并不大,也就刚刚过了二十岁,然而,他们比云川以前遇到的八十岁的老人还要固执,他们认为自己学不会,也不用学,反正,过几年就死了。
云川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他们的表现也不好,只有几个表现得还不错,也是云川唯一的安慰。
在被水围困的日子里,云川部的族人们已经积攒了很多条石,现在,参与筑墙的人多起来了,条石很快就被用光了。
修建一座周长将近五公里的城郭,云川需要将整个部族的人力使用到极限,尤其是趁着粮食充足的时候。
看到被围起来的一圈低矮的城墙,云川终于明白古人为什么会对城池有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这么一个定义了。
因为,那是一个极限,一个可以在一个冬日中建造出来的城池的最大极限。
方圆三里的内城,方圆七里的城郭,是唯一能在不影响农耕的基础上修建出来的城池。
云川部的能力强一些,劳力多一些,粮食充足一些,才能建造云川要的十里之城。
一座周长一千五米的城池屁用都没有,还没有故宫城墙的一半,这样的城池只适合拿来让云川这个族长居住,根本就不适合进行生产活动。
云川要的十里之城也小的可怜,可惜,云川当不来桀纣这样的王,只好这样了。
云川坐在巨大的山洞口,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他的子民在劳作。
最远处的山巅上,属于云川部特有的赭红色的旗帜正在秋风中飘荡,只要这些旗子还在飘荡,就说明,今天的云川部非常安全。
在旗子与常羊山之间的广袤空地上,一些半大的孩子正带着随他们一起长大的野狼,在荒草中追逐野鸡,野兔,不时地就能看到成群的野鸡从荒草中飞起,数量之多,甚至能形成一波野鸡浪潮。
那些荒草地都是要被改造成良田的,所以,野鸡,兔子,野猪,刺猬这些东西都是要被清除的。
孩子们带着小野狼趁着大人们还没有开始烧荒,想要多抓一些小兽,给自己家储备一些肉食好过冬。
小野狼的狼性已经被消除了一些,不过,它们依旧凶猛,即便是野猪遇到了这些狗群,也难逃一死。
“他们为什么不去上课?”云川指指在荒原中疯跑的孩子们,问四仰八叉的躺在一张竹床上抱着肚子晒太阳的精卫。
“学不进去,打死都学不进去,今天教,明天忘的,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教会他们,阿布也试过几次,然后就把这些喜欢带着狼到处跑的孩子放弃了,只留下来四十二个能学进去的孩子继续跟着学。”
云川竖起耳朵,听听山洞大厅里的动静,还好,听到了一些念书的声音,不过,不整齐,也不流畅。
“他们要是不学,将来可没法子当族人。”
“是王族!”精卫翻了一身哼唧一声纠正了云川的话。
“王族?”
“对,就是王族,以后这些孩子都要姓云川氏,接下来是族人,然后才是平民,最后就是奴隶,不过啊,当奴隶是有期限的,五个寒暑之后就会自动成为平民。”
“后面的我知道,为什么我不知道王族?”
“这是我们所有人商量过的,您的身份一定要单独列出来,是至高无上的,王族将是族长一脉的重要补充,您将来是要把睚眦,赤陵这样的人撵出去的,如果他们仅仅是族人身份,这很不好办。”
“为什么这件事情我不知道呢?”
“哪有自己告诉族人说,我们是王的,必须是族人们自发认定的,我们才能成为王者,最早以前的族长就是这么选出来的,现在,我们依旧要推选,只不过这次推选之后,以后就再不推选了。
阿布说轩辕部已经开始了,那些人不再称呼轩辕为族长了,而是称之为王,咱们自然也要开始。”
云川点点头,就不再问了,阿布曾经问过他要不要当王,云川当时觉得无所谓,表现得很平淡,没想到阿布当真了,已经开始推动族长变成王这个事情了。
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事情,自古以来,五人曰茂,十人曰选,百人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杰,万杰曰圣。
茂才,选才,俊才……直至圣人,已是人极。
云川部如今人口过万,且过的非常富足,自己当一个所谓的王,并不算夸张,所以,云川嘿嘿一笑,就任凭事情自己发展。
在荒原围猎的孩子们,忽然大声呼喝起来,云川极目四望,才发现,将近两百条狗,已经从三个方向向中心挤压过来,然后,荒草从中就钻出好大一群野猪,兔子,野鸡一类的东西。
听到孩子们的呼喝,正在荒野中忙着耕田的人们就迅速放下了手里的农具,提起放在一边的武器,就朝野猪群围剿了过去。
拉着板车运输石头的夸父也丢下板车,也哈哈大笑着朝野猪群围剿过去。
云川看了上千个人加上两百只狗,围剿七八十头野猪,野鸡,兔子一类的东西确实没什么好看的,就闭上眼睛,享受深秋的暖阳。
小野猪是要送去饲养的,大一些的野猪需要杀掉,当成鲜肉吃掉,不用入库房,谁抓到就算谁的。
内脏是属于那些狗的,这是一定的事情。
很多族人背着属于自己的肉食路过睡觉的族长夫妇的时候,都会从上面切割下最肥的一部分。
精卫从睡梦中醒来,瞅着陶盆里高高地一盆猪板油,或者五花肉就对同样从睡梦中醒来的云川道:“你的孩子想吃油渣,还想吃猪油拌饭。”
云川瞅瞅已经胖了不止一圈的精卫道:“到你动弹的时候了,我孩子一定不想吃油渣,不想吃猪油拌饭,他觉得自己太胖了,想要跑几圈。”
云川既然发话了,精卫就没有油渣跟猪油拌饭,哼唧着起来,派人邀请姼跟她一起去常羊河边散步。
不是精卫有多么的喜欢姼,而是除过这个女人跟她还有一些共同话语之外,别的女人都瓷笨瓷笨的,三句话离不开男人,孩子,以及饭食,假如还有,那就一定是骨串子跟衣服。
所以,精卫还是最欢姼陪着她,这个女人说话好听,故事多,事情也办的漂亮,是部族中,精卫最喜欢的一个女人。
两人在六个仆妇的陪伴下在常羊河边漫步了两个小时,回来了,精卫就希望能邀请轩辕部的嫘,嫫母,玄女,素女以及蚩尤部的赤松子,赤精子,神农氏的风伯,雨师在常羊山之野弄一次盛大的聚会。
如此,才能消弭轩辕在盟誓盆地趾高气扬带给云川部的压力。
云川想了一下就答应了精卫的要求,他知道这个女人因为怀孕了,就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来恭贺她,至于姼是不是有其它想法,精卫不在乎,只要在云川部举行这样的宴会,她就不担心,了不起到时候把睚眦喊过来给她端茶倒水。
阿布笑嘻嘻的给精卫将要举行的宴会特意批下来了两口猪,三只羊,十只鸡,五十斤果脯,一百斤米酒,两百斤大米,两百斤麦子,谷子,糜子等粮食,至于竹笋,莲子,银耳,莲藕,干菜更是随她取用,还特意调拨了五十个仆妇供她驱使。
这就把精卫得意坏了!
派人送去了阿布专门书写的精美的邀请函,自己就整日里挺着一个不太大的肚子,指东指西的要求睚眦给她在常羊河边上最美丽的地方架设帐篷,还准备用羊皮把整个宴会所在覆盖起来,这样,宾客们即便是穷的没有鞋子穿,也不会冻脚!
第八十二章不走寻常路的云川部
晚上睡觉的时候,云川发现精卫撅着屁股在一个大的木头箱子里翻来翻去地找东西。
出于好奇,他去看了一下,然后就真得目瞪口呆了。
精卫的木头箱子里装了满满一箱子金首饰!
没错,就是一箱子金首饰,很多图样云川看着很熟悉,好像都是精卫在自己情浓的时候骗他画下来的。
现在,这些图样已经变成了金首饰,而且看起来很不错。
精卫不仅仅有一箱子金首饰,她还有一盒子珍珠,以及十几件玉器小首饰。
“你哪来这么多金子啊?”云川忍不住问道。
精卫随手从箱子里捡出来一根簪子朝云川晃晃道:“这是我们认识第一年你送给我的,是所有簪子里面最丑的一个,却是我最喜欢的一根簪子。”
精卫又拿出一根漂亮得多的簪子在云川眼前晃晃道:“这是去年的时候,你喝醉了,我央求你要的,这个最漂亮了,还有一些也是你送的,不过,送我簪子最多的还是睚眦跟夸父,阿布他们,他们知道我喜欢金子,一旦从市场上弄到金子之后,就会给我打造成金首饰,几年下来,可不是就这么多了。”
云川又看了一眼箱子里面的金子,现在,他已经可以很负责任地说,精卫,应该就是这个世界拥有金子最多的个人。
金子对于部族来说,其实就是一个废物,一个真正没有用的东西,制造工具的话太软,仔细算起来,好像也只能打造首饰,或者用来装饰。
精卫是全族都喜欢的人,在族人眼中,这个女人除过长得丑了一些之外,几乎没有别的毛病,再加上族长毫无节制地喜欢这个女人,也就很自然地成了全族人眼中的宝。
既然精卫喜欢黄金这种亮闪闪的东西,那么,拿去就是了。
云川宠溺地从精卫头上拔下十几根簪子,瞅着她的眼睛道:“这东西插一根就好了,插得多了反而不美。”
精卫有一头长而且黑的头发,用一柄簪子将长发绾起,就已经美丽得不可方物了,用不着把自己的脑袋当成展示金子的展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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