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神祇时代(校对)第34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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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准备就绪,只欠东风。
  这天一大早,村民肖正准备出门开始新的一天的耕种,刚出门听到头人喊住自己,让他与家人一起前往村头集合。
  在这个世界,村庄的头人一般是村子里有权力,或有武力,或者德高望重者来担任,头人召集,他们只有顺从。
  肖赶紧叫醒沉睡的子女与妻子,穿好衣服一起出门。
  天还是黑的,只有点点星光洒下能看清楚轮廓,周围家家户户都已经起来向村头走,边上邻居看到肖上来打了个招呼问道:
  “肖,你知道头人叫我们有什么事要宣布吗?男爵老爷又要打仗了吗?”
  肖摇了摇头:
  “我不知道。”
  但他心中不知为何想起了一直住在村头的罗尔阁下,一想到罗尔阁下他又想到罗尔阁下时不时的给大家分发食物,自己的大儿子在罗尔阁下那里训练,现在已经很强壮了,不知不觉超过了自己了。
  想到这里肖心中很欣慰,虽然一开始自己是反对大儿子去训练,有些可惜大儿子没能继承自己的耕地本事,但能从罗尔阁下这种一看就是老爷的人那里学到本事,将来肯定会比自己更强。
  想到这里,肖又想到了罗尔阁下曾经说过的生命与智慧之神,这是一个从没听说过的神,但罗尔阁下这么有本事,这个神肯定很厉害。
  他不由自主的心中默念了几句,加快了脚步。
  等肖赶到村口时,大部分村民已经到达,他看到村里几个头人正在和罗尔阁下聚在一起商量着什么。
  但他目光很快被那十几个穿着从未见过的精致铠甲与武器的昂首挺胸的战士所吸引,纷纷发出惊叹之声。
  “天啦,肖,那是你的大儿子吗?他也穿上了铠甲。”
  邻居的惊叹让肖心中即惊又高兴,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涌上心头,他用力的点头道:
  “是的,那是我的儿子。”
  “天呐,您的儿子难道要成为骑士老爷?”
  不知不觉,邻居的称呼都变了。
  这一刻,肖觉得自己的选择非常正确,在他心中,不知不觉下定了另一个主意。
  特别是听到边上邻居非常后悔当初让自己儿子回家种田而错过这个机会,他心中更加坚定。
  没过多久,人陆续到齐,林霄看时间不早了,对几个头人说道:
  “还请头人们宣布这个消息吧。”
  众头人纷纷点头,村长拿着一根金属权杖上前一步,手中权杖往地上一顿,村长权威让村民们脸色一肃,细小的嘈杂声瞬间消失。
  村长满意的点了点头,大声说道:
  “经过与诸位头人商量,决定在村子中建立一座供奉生命与智慧之神的神殿,接下来一个月内每户出一个劳力过来帮助,罗尔阁下会准备食物。”
  对,今时今日,林霄已经准备正式开始立教了,以生命与智慧之神为名。
  这个消息村民没有反对,一个半月的前置准备,村民几乎个个都有收到实惠,又有村中主事的头人支持,没有人会反对。
  第二天开始,每个家庭出了一个劳力过来建造神殿,可以是家庭男主人,也可以是儿子,如果实在没有的女孩也行,他都一视同仁。
  当然,考虑到干的活不一样,干重活的分配到的食物肯定更多一些。
  建造的神殿当然不是那种气势恢宏的大神殿,说是神殿,就是一简稍大的坚固石屋,里面可供奉一个神像而已。
  一个小村庄,哪有条件建什么大神殿。
  但这小小的坚固石屋,却是他在这个世界开辟信仰建立教区的第一步,相当的关键。
  在神殿建立的功夫,林霄则是带着四名手下离开了村庄前往远处的山峰,他需要弄一块大石头雕成神像。
  在四名手下的簇拥下,林霄一手驻着一根木质权杖,另一手提着一本外表精美的大头书用链子挂在身上,身上穿的也不再是一开始的铠甲,而是一件宗教味道很浓的长袍,一看就是有智慧有地位的那种。
  现在已经开了个好头,有部下跟着,他就不用自己全副武装了。
  而且,他的武器什么的全存在了造化魔方的空间内,需要时可以随时拿出来。
  一行五人沿着村子与外面沟通的小路离开村庄,外面是一望无际的荒野,在这里野外有野兽游荡,偶尔会碰到流浪者兼职强盗。
  之前在村子中一个半月,他见过不下十次野兽跑到村子附近引起恐慌,流浪者也见过两次,最多一次有十几个拿着武器的流浪者在村子周围徘徊。
  这个世界的文明程度类似于主世界远古时代欧洲中世纪时代,以神权与贵族领主统治这个世界。
  领主林霄见过,之前去吉布森堡偷呼吸法时见过了那位赫尔曼·吉布森男爵,但这个世界的土著教会却还没见过。
第三百七十六章
初遇梦魇之子的部队
  原因很简单,这个世界虽然教会挺多,但只有一个占据绝对信仰的教会,名叫神圣教会,其他都是小教会,只在一些偏远的地方才有少量信众。
  正因为占据统对信仰多年,此时的神圣教会已然是个慵肿的庞然大物,早已经不再是个普通的教会,里面的神职人员早已经不需要传教了,现在的神职人员早已经是个拥有极高社会地位的职位了。
  现在神圣教会最底层教堂是镇一级,村一级早没有神职人员过去,就像林霄现在所处的福尔村,许多中年村民一辈子没见过神圣教会的牧师。
  起码林霄降临这一个半月就根本没见过神圣教会的牧师,就连领主府也只是见到税务官来收下税,之外就没见到其他外来者。
  他要去的山峰远远能看到轮廓,一开始沿着小路走了一段距离,在一个路口拐了个弯进入荒野中。
  但在穿过这片有十几公里宽的荒野后,又重新找到了一条路,这是吉布森城堡前往男爵矿山的那条路,因为经常有车与巡逻队经过,特别是矿车很重将路压得到处是坑坑洼洼。
  这条路除了男爵的车队与巡逻队外很少有外人走,不过男爵车队一般几天才有一趟,一路上没有见到人。
  他拿着权杖不紧不慢走着,四个手下此时略有些出汗,但没有一个说要休息。
  强大的体魄让他们拥有远超常人的耐力,加上获得力量后首次出来,他们正兴奋着,看着小伙子们期待的眼神,估计他们很想碰到几个强盗来试一试自己的力量。
  在离他们有一公里远的路上,一支由五辆装满了矿石的马车组成的车队正在坑坑洼洼的路上慢慢行走。
  车队前面有两个骑着马的骑士,一个中年男子一个年轻的男子,在他们后面有十名披甲战士,以及三十多名只披着麻衣拿着一杆木质短矛的民兵护送车队。
  马车上有个显眼的徽章,如果林霄在此认得出这是吉布森男爵家族的徽章。
  车队慢慢向前,在经过一片比人还高茂盛的草丛时领头的中年男子突然伸手大喊:
  “停下!”
  保持着伸手姿态眼睛微眯扫视四周,突然伸手拔出腰间骑士剑高喊:
  “有埋伏,准备作战!”
  队伍立即做出反应,十名披甲脱产战士迅速抽出武器靠近两名骑士,三十多名民兵有些茫然,但习惯性的与马车周围的马夫等迅速向他们靠近。
  所有人准备好,周围却是没有动静,好像没有埋伏一样。
  只见领头中年骑士冷哼一声,取出挂在马上的长弓拉弓搭箭,一箭射向茂密的人高草丛后。
  没有任何声响,没射中什么东西,但藏在草丛后的人藏不住了,只听得一阵呐喊声,草丛后钻出二十多名全副武装的战士与三十多名民兵,领头的是一个满脸胳腮胡子的壮汉,举起长剑高喊:
  “杀了他们!”
  战士与民兵举起武器毫无章法乱哄哄的冲了过来。
  而那两名骑士也毫不畏惧的举起武器高呼:
  “为了吉布森家族的荣誉,杀死这些劫匪!”
  十名披甲战士手中剑用力敲击盾牌响应,与呐喊的民兵一起同样排着乱糟糟的阵型冲了上去,双方瞬间混战成一团。
  在这个类似于中世纪的位面底层战斗中是没有精妙指挥与战术这些东西的,毕竟就这么点兵,大部分人都是民兵是文盲,真正精锐就那两骑士与十名披甲的战士,精妙的战术也要有人才能执行。
  两名骑士装备好,战斗技巧熟练,借着战马一个冲击直接凿穿了军阵,但身后脱产战士与民兵却是被挡了下来。
  两名骑士虽然轻易的凿穿了军阵,却是毫无喜色,因为这一轮冲击竟然毫无战果,骑士剑各砍中了一个目标,但却被人家铠甲完全挡了下来,除了战马冲击将对方撞倒外毫无损伤,这大出乎他们的预料之外。
  论个体身体素质这两骑士远比这些埋伏者强,这些埋伏者也只是略比普通人强一丁点,但他们的铠甲防御太强了。
  等到他们拉住战马冲势调转马头,却是看到一令他们震骇的一幕,就这一会功夫后面战局已经是一面倒的碾压。
  这群不像强盗的士兵不但铠甲防御超高,手中武器也是非常的锋利,随便一剑能将披甲战士的锁甲砍破,锁环纷纷洒落,武器斩断,这一会功夫他们的手下已经倒了三分之一。
  年轻的骑士见此大惊,大喊道:
  “你们不是流浪者,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回答他的是一支锋利的标枪与沉默的杀戮声。
  当林霄远远听到喊杀声与惨叫声赶来时,正好看到十几个浑身是血的残兵正被人追杀。
  领头的两名骑士中年轻那个见到他大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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