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第17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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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马可不敢胡乱碰,胡乱摸,一旦出事,赔上身家都是小事,重点很可能会要命。
如果把龙种枣红马跟后世的汽车相比,能跟枣红马对标的只能是劳斯莱斯最新款。
云初当时能从包围圈中跑出来,最大的功臣就是枣红马,因为他跑得足够快。
枣红马挤开人群,占据了一个最好的位置,瞅着在台子上轻歌曼舞的美人。
一个帮闲一般的人物,在衡量过枣红马的价值之后,立刻亲热地凑到云初身边道:“郎君,这里的新罗婢没什么看头,好看的都在后面呢,还可以直接上手,有几个新罗婢听说是从新罗皇城里弄出来的,那个水嫩哟,掐一下都能出水。”
云初鄙夷地道:“你这种货色都能上手摸,那些新罗婢再好看也被你们给摸出茧子来了,滚开,别碰到老子的马,掉一根毛,把你卖掉都赔不起。”..
帮闲立刻闪人,多一刻都不敢在这个脾气暴躁的郎君身边停留。
看自家族人被买来卖去的,实在是提不起好心情,既然是新罗婢就可以多看看了,再说了,人家在台子上含羞带怯地卖力推销自己,不看白不看。
“郎君要买新罗婢?”崔氏的声音从后边传来。
云初回头看发现她正站在马车车辕上朝自己挥手叫喊呢。
枣红马也听到了崔氏的声音,它对漂亮的新罗婢没有好感,就一头撞开好几个沉迷其中的色鬼,再一屁股掀翻几个,在人群中转了一个圈,在一片骂声中,来到了崔氏马车边上。
“郎君就不该来这种腌臜地方,没得污了眼睛。”
云初摊摊手道:“我今日下学早,就想来人市找你们。”
“肥九,快走,快走,这地方就不是郎君该来的地方。”崔氏不听云初解释,只是催着快走。
好不容易走出拥挤的人市,云初前后看看,没发现有别的人跟着,就问崔氏:“今天没买到?”
崔氏笑道:“自然买到了,官家还有一些手续没有办妥,今日下午,他们就把人送到家里了。
不过,妾身准备让她们在澡堂子里彻底洗干净了,换上咱们家的衣衫,再进家门。”
对于崔氏的安排,云初很满意,家里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对他这个半调子唐人来说,是福气。
在路上,云初就把自己跟狄仁杰他们的约定告诉了崔氏,崔氏觉得时间足够,到时候,云家应该能组织起一个大食堂,给学子们供应饭食。
至于明天就要教梁建方读书的事情,他没有跟崔氏说,说了也是白说,还要多一个人担心。
云初觉得自己来大唐,就是来闯世界的,如果连梁建方这样的猛兽都不敢见。
不如早早地离开长安,找一个穷山僻壤的地方弄一块地,当一个富裕的小地主算了。
瞅着墙上悬挂着的圆盾跟唐刀,云初取下来,将圆盾扣在左臂上,右手持刀,双眼从圆盾的上半部分露出来,用肩膀抵住圆盾,唐刀从圆盾的边缘露出半寸刀尖,猛地一个垫步,身体向前冲,而唐刀早就毒蛇般的刺了出去,两丈外的铜钱璎珞已经从中分开。
===第九十四章
打不过怎么办===
这手护盾移步杀是丁大有闲着没事教给云初的,看似只是向前移动了一步,实际上是两步半,跟打羽毛球时的垫步非常像。
这也就是为什么羽毛球运动员拿着一个拍子,只要挪动两步就可以照顾到那么大的一个羽毛球场的原因。
按照丁大有的说法,只要云初能在一个呼吸间,这样突击两次,基本上,在府兵中也就能称得上悍卒了。
云初每日不停地练习了三个月,目前,还是只能在呼吸间完成一次。
老猴子教的本事都比较阴毒,他自己身材不高,力量不够大,胳膊不够长,双腿跨步不够长,本身条件就不适合跟人面对面的交锋。
因此,他的本事在于下毒,暗算,突袭,逃跑,基本上就是一大堆属于刺客的本事。
正面交锋的话,云初不怵他,最糟糕,也能跟这只老猴子拼个同归于尽。
但是,老猴子如果真的想要杀云初,很可能云初还没有见到他,就已经死掉了。
反正,有一次老猴子蹲茅坑没有纸,云初拿给他的时候,发现这个老家伙的裤裆里都有一把刀……
大唐军队里的老贼们,尤其是爵位前面带着开国两个字的,都是可以以一敌百的猛将。
听丁大有说,玄武门事发的时候,尉迟恭一个人堵在一座桥上,加上一把马槊,两柄唐刀,十二柄短矛,硬是将太子六率的一个团三百余人挡在桥对面,且杀得溃不成军。.
云初总觉得丁大有的这一番话有很大的吹嘘成分,自从看到丁大有一个人就把那么多的和尚撕碎之后,云初就不再认为是吹嘘,只会认为是丁大有在美化尉迟恭。
尉迟恭这人云初很早就认识他,小时候,长大后,没少把尉迟恭的画像贴在自家门上。
听说尉迟恭现在喜欢上了修道,整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个人显得极为平和,李治对于尉迟恭听说也是尊崇有加,但凡得到与修道有关的好东西,都不忘记赏赐给尉迟恭一份。
想想也是,不出门的开国老功勋,才是最好的老功勋,当然,那些已经死在胜利前一刻的老功勋就更加值得所有人怀念了。
梁建方则是一个真正的老贼,明明已经老了,还脾气火爆得跟火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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