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陆令第43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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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这样的小公司养不起这么多技术人员,一般此类公司有三两名程序员做运维工作即可。但这家公司老板眼光卓越,对开发非常有兴趣,愿意投入很多利润搞开发。这些年,这家公司还真的搞了一些系统,在业内小有名气。目前技术部亏得很少。
除了业务部,技术部是老板最关注的部门。
...
而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公司里,离奇死亡了两位。
一位,是HR经理周姐,另一位,是技术主管李云。
周是招聘部门唯一的经理,死亡原因是抑制死。
李云目前认定的死因是服毒自杀。
都是在公司死亡的。
...
“抑制死?”陆令看到这个,问了问同车上的刘俪文,“这种死亡方式,我记得一旦认定,可以直接改变案件性质。”
“对,算意外。”刘俪文点了点头。
“一起意外、一起自杀,要是单独看,可能没什么,放一起确实是就不太正常了。”陆令琢磨了一会儿,从案件材料中抽出一份,递给了刘俪文,“你看看这个,抑制死的认定有没有问题。”
“2021年11月14日13时30分许,接报在城东大厦15层餐厅,周莹被人殴打胸腹后即刻倒地死亡。姓名:周莹,性别:女,年龄:41岁。尸体检验:尸长163,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僵位于全身诸大关节,强度中等...”
刘俪文仔细地看着尸检报告,捡着一些重要的点,给大家读了读。
抑制死是一种非常少见的死亡方式,是在身体受到某些轻微的、一般来说绝对不会致命的袭击后,通过神经反射,两分钟内心脏骤停而死亡。
因为发生急促,无法预见、无法预防,也难以治疗,除非在发生前夕就被预见,立刻采取胸外挤压和人工呼吸等方式,还有一丝可能挽回。同样的外力,要是在一般情况下,可能连破皮都不会,但是却能致人死亡。
常见的敏感部位有:胸部、上腹部、会阴部、喉头、颈动脉窦、眼球等。
目前普遍认为,原理是心脏受到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双重支配,心交感神经神经兴奋能加强心脏活动、心迷走神经抑制心脏活动,这两者共同作用于心脏。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外界的轻微刺激,可能刺激迷走神经反射而形成心脏骤停。
电视里常见的,用手砍一下脖子,就能让人晕过去,主要是刺激颈动脉窦,只是这种方式成功率并不高。
“头皮未见损伤,颅骨无骨折,面部未见损伤,双眼闭合无破损,口鼻腔无异物,牙齿无脱落,外耳道无异常分泌物,双耳廓重度紫绀。双上肢指甲床重度紫绀,双下肢指甲床无紫绀。胸廓对称,脊柱四肢无异常...”
“解剖...头皮、骨膜下、硬膜外、硬膜下...无异常...大脑轻度水肿...小脑、椎动脉、大脑动脉、大脑各冠状切面、颈椎、胸椎、肋骨、气管、左支气管、右...”
“心脏...肺脏...肾上腺...胰腺...甲状腺...回盲部...卵巢...”
刘俪文一项一项的看完,这里面的每一项,都非常非常细致,可以说整个人,从头到脚,全部解剖了。
除此之外,还全部在显微镜下做了检查。举例说明:丘脑,核团区神经细胞及胶质细胞间隙显著增宽。纤维区胶质细胞周间隙显著增宽,弥漫性小血管扩张、淤血...
除此之外,还做了毒检。
“未检出常规氰化物、砷及汞金属毒物、毒鼠强、常规催眠镇静药物、常规生物碱类、苯丙胺类、常规有机磷农药成份,未检出吗啡、去氧麻黄碱、地西泮、艾司唑仑、三唑仑、阿普唑仑、咪达唑仑和氯硝西泮,未检出酒精成分...”
“这份法医报告没有任何问题,”刘俪文道,“这应该是好几位法医合作的结果,而且涉及了好几个部门,有一位还很有名。抑制死是非常非常少见的死因,也正因为如此,只要出现都是高度重视,不这样做,无法排除其他的可能死因。简单地说,没有致死性外伤,没有致死性疾病,然后人死了。”
“如此说来,周莹的死,是没有任何问题了。”陆令点了点头。
“我注意到,和周莹发生肢体冲突的,是公司业务部的一名组长,叫林薇。11月14日,她俩在15楼的食堂发生冲突,林薇打了周莹,言语中还进行了刺激,然后周莹就倒地,当场死亡。从目前的证据来看,林薇是喜欢技术部的主管李云的。林薇是周莹招聘过来的,而李云不是,李云是走的特殊招聘流程,由技术部的经理专门招来的人。”这个时候,燕雨已经看完了大部分的材料。
燕雨接着道:“林薇和周莹发生冲突,周莹死亡后,本案立刻开始侦查,并进行细致尸检,最终定性为抑制死。但周莹家属对本案并不认可,认为林薇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此在公司狠狠闹过几天,案发后林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来鉴定下来之后,直接取消了拘留。被释放后,林薇也没有上班,一直居家,但周莹家属一直在公司闹。有传言说,林薇和周莹发生冲突,和李云有关,李云因此也承受了不少压力。但因为李云现在的研发项目比较重要,一直还在公司上班,直至今天死亡。”
“昨天中午,李云死在了公司,目前已经查明,李云在厕所里,服用了过量的氯化钡,后来在电脑办公桌旁死亡。”
...
说到这,必须得先讲一下抑制死的判罚。
从这个定义上来看,是轻微的、对正常人不足以造成伤势的袭击行为导致的死亡,行为人对于被害人的死亡无法预见。并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而且也不存在疏忽大意、过分自信的过失。
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是故意,但这种行为通常只能认定为轻微伤或者无伤,不能够成故意伤害罪。但是,行为人的行为和死者的死亡,又有因果关系,所以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一些司法实践中,这也被认定为是意外事故。
一个月前的案件,当时就引起了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后来公安局查了半天,发现这个案子是意外,也就结案了。周莹的家属也没闹到点子上,他们其实是可以申请二次鉴定的,但是他们没有,只是单纯地要求公安部门抓捕林薇。
实际上,本案二次、三次司法鉴定的意义也不是很大,因为本身就是专业人士负责,而且所有解剖记录都留存,这没有任何问题。
时至今日,周莹的家属还在闹,依然没有向林薇提起民事诉讼。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林薇的重要关系人,自杀了,而且服药的地点是没有监控的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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