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第117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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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冰风暴的模样,就能大体猜出她的父亲,会是怎样的形象。
原本孟超还以为,冰风暴体内流淌着雪豹一族的鲜血,皮肤才会呈现出这样晶莹剔透的特质。
现在看来,应该是她的父系,就有类似白化病的基因缺陷,遗传到她身上,再加上混血的缘故,才令她身上的兽化特征,远较寻常兽人更少。
“原本,我没想过要来图兰泽,更没想过要和我的父亲扯上关系,毕竟圣光人族和高等兽人之间,用千万年时间,积累了比天空更高,比永夜深渊更深的仇恨,混血儿从来不受任何一方的欢迎。”
冰风暴硬梆梆道,“当年我母亲怀孕的时候,我父亲不告而别,就已经表明了他的态度,我怎么可能奢望,和他相认,并且上演什么父慈女孝的鬼把戏?”
孟超点头,表示理解。
高等兽人对待儿女亲情,原本就非常淡漠。
即便父母都是纯血的千年贵族,只要子嗣在成年仪式上表现得太过孱弱和怯懦,给家族带来了耻辱,就会被毫不留情地逐出家族,沦为鼠民。
更别提和圣光人族扯上关系的混血儿那可是比鼠民更加卑贱,堪称“邪恶”的存在!
“不过,三年前,我母亲死了,被守夜人杀死了,就像其他的巫师和女巫一样。”
冰风暴面无表情地飞快道,“事发突然,她连半句遗言都没留下,只留给我厚厚的几大本研究笔记,页眉页脚上还残留着一些,她随手涂抹的,像是残缺不全的日记一样的信息。
“通过这些研究笔记,我了解到自己的母亲,数十年来一直在进行一项非常神秘的研究。
“就连我能同时使用圣光之力和图腾之力,也极有可能是她在怀孕期间,继续进行研究,令还处在胎儿状态的我,受到了某种影响。
“不过,她在研究笔记中不止一次,歇斯底里地提到,关于这项研究,有一个至关重要的东西,被我父亲拿走了,以至于她的研究屡屡受挫,无非揭开最关键的真相。”
“所以,你想从父亲手里,拿回这个东西,继续母亲的研究?”孟超恍然大悟。
冰风暴耸了耸肩。
“我没有继承母亲的天分,恐怕成为不了一名合格的女巫,只能当一名普普通通的战士。“
冰风暴说,“不过,想要为母亲报仇的话,光凭普通战士的能力,是远远不够的。
“究竟能否完成母亲的研究,是以后要考虑的事情,至少,我要先搞清楚,当年父亲从母亲那里拿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这件东西,和我背负的双重血脉,有多大的关系。”
“既然如此,你怎么不直接去赤金城呢,就算你父亲并不在那里,到黄金氏族的领地,去打探一名豹人的消息,不是更方便吗?”孟超问道。
“我还没有做好准备。”
冰风暴迟疑了一下,解释道,“母亲死前,我从未来过图兰泽,虽然从母亲那里学到一手还算漂亮的伪装术,但我对豹人的传统一无所知,贸然前往赤金城,见到大量纯血豹人,被对方追问到家族谱系时,肯定会露馅的。
“黑角城是血蹄氏族的地盘,就算生活着几名豹人,也是小猫两三只,而且大多通过赐血仪式,彻底割弃了过去的身份,不会盘问我的底细,盘问起来,也有办法糊弄过去,正好充当跳板,能让我适应一段时间,慢慢搜集情报,学会怎么当一名货真价实的高等兽人。”
===第1072章
狼王的崛起===
冰风暴告诉孟超,她最初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在血颅角斗场暂且安顿下来,一方面从来往于黑角城和赤金城之间的行商,以及从黄金氏族逃亡到血蹄氏族的流浪武士那里,搜集关于豹人的情报,掌握更多豹人的风土人情和家族谱系。
以便有朝一日,能惟妙惟肖地扮演一名真正的豹人武士,混入赤金城里去。
另一方面,她正好能在竞技台上,磨砺自己的图腾之力。
毕竟,在圣光之地的时候,她虽然拥有激活图腾的天赋,却并不敢在实战中运用出来。
——很显然,追捕一名女巫的阵容,和追捕一名“使用图腾之力的女巫”的阵容,绝对是两码事。
那时候,她若是敢显露出一丝一毫的图腾之力,怕是早十年,就和母亲一起被守夜人干掉了。
只是冰风暴也没想到自己对图腾之力的天赋,竟然如此之高。
短短几场战斗下来,与生俱来的天赋就从血脉深处觉醒。
很快就从一众角斗士中脱颖而出,成为血颅角斗场的王牌。
连带着血颅角斗场的主人,卡萨伐·血蹄,都对她生出了招揽的心思。
可惜冰风暴无福消受卡萨伐的“好意”。
一来是在赐血仪式上,面对七八名巫医和祭司的围观,她体内的圣光之力绝对隐瞒不住。
再说,冰风暴对加入血蹄家族去夺取所谓的“荣耀”,没有丝毫兴趣。
背负着双重血脉的她,并不想介入圣光之地和图兰泽之间的万年战争,沦为身不由己的棋子。
她只想搞清楚自己的身世之谜。
并且,为母亲报仇而已。
还有一点,冰风暴没说,但孟超可以猜到。
虽然她嘴上说,对“父慈女孝”的场面没有丝毫期待。
但在母亲死后,父亲毕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个亲人。
孟超估计,在计划前往黄金氏族的领地时,她多少都有点“近乡情怯”的感觉。
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二三十年前,不告而别的父亲。
更不愿意去揣测父亲当年拿走母亲重要物品的动机,甚至是接近母亲的动机。
很多事,湮灭于时间的风沙中,才是最好的。
所以,她才犹豫不决,一直滞留在黑角城。
直到荣耀纪元来临,而她的身份也被卡萨伐揭穿,再也无处可以逃避为止。
“那你现在知道,父亲的具体情报了吗?”
孟超想了想,问道,“如你所言,你父亲患有一种特殊的先天疾病,毛发远较其他豹人更少,肤色也更加白皙的话,特征这么明显,多多少少应该能打听到一些,他现在的情况吧?”
“有的。”
冰风暴点头道,“我打听到,父亲并没有和其他豹人待在一起,而是待在狼族之主,‘胡狼’卡努斯的身边,充当他的谋士。”
“什么!”
孟超像是被冰锥捅到尾椎一样跳了起来。
“嗯?”
冰风暴非常诧异地看着他,“你的反应为什么这样强烈,我说错了什么吗?”
“没有,没有。”
孟超深吸一口气,平复激动的心情,“你父亲和狼人的首领待在一起?”
“是的,我从旅人还有行商那里打听到的情报,对我父亲的风评都不怎么样。”
冰风暴说,“因为他罹患先天疾病,毛发稀疏,肤色白皙的缘故,被族人们认为是缺乏英雄气概,同时,他好像也不太擅长战斗——虽然没有羸弱到沦为鼠民的程度,但也是豹人勇士口中的小丑和笑柄。
“他本人似乎也不热衷于战斗,却将到处游历,搜集失落的英雄史诗残卷当成最大兴趣和终身职业,很有点儿继续扮演‘游吟诗人’这个角色的意思。
“总之,豹人勇士们都认为,他是一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异类,在家族里面,自然没资格担任重要职务。
“他到处碰壁,自讨没趣,久而久之,也只能和‘胡狼’卡努斯那样的家伙,厮混到一起去啦!”
“是这样吗?”
孟超眯起眼睛。
他不觉得一个在二三十年前,有胆量孤身一人,潜入圣光之地的高等兽人,会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辈。
相比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氏族武士,这位豹人中的异类,倒是激发了他更加浓厚的兴趣。
而冰风暴的最后一句话,更是令孟超微微一怔。
“‘胡狼’卡努斯那样的家伙?”
孟超心思电转,迟疑道,“我听说过这个名字,那应该是统御图兰泽所有狼人的狼王。
“虽然在黄金氏族当中,狼人武士论单打独斗,并不是狮人和虎人的对手,但他们胜在繁殖力够强,数量够多,狼族大军在历次荣耀之战中,还是屡立战功的。
“为什么,你提到‘胡狼’卡努斯的时候,语气非常轻蔑呢,这位狼王的风评也不太好吗?”
“这是当然的,你不了解黄金氏族的情况,在赤金城却是人尽皆知,所谓的‘狼王’卡努斯,只不过是狮人和虎人的傀儡啊!”
冰风暴告诉孟超,正因为狼人的繁殖能力远远比狮人和虎人更强,是黄金氏族内人数最多的部族,具备了成为氏族之主的潜力。
所以,数千年来,才一直被黄金氏族的“双雄”——狮人和虎人深深忌惮,无所不用其极地打压。
黄金氏族的内斗比血蹄氏族的内斗更加激烈和诡秘。
毕竟,血蹄氏族的“双雄”,牛头人和野猪人,都不以头脑灵活而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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