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108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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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讲到清末的中国经济时,我们注意到在1895年至1913年间,中国至少有民间和半官方创办的549家制造业和矿业企业,是利用机械动力的。这些企业的创办资本共达120288000元。[11]此外,同在这一时期开办的96家外资和40家中外合资的企业,拥有创办资本103153000元。这当然只是根据当时各种官方和非官方的资料作出的粗略估计。
不包括现代矿业,但包括兵工厂和公用事业的两个相似的表格表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战后时期,可以看出中资现代工业的增长。第一个表格表明,在1913年有698家工厂,拥有创办资本为330824000元,工人270717名;第二个表格表明,1920年有1759家工厂,拥有创办资本为500620000元,工人557622名。[12]在大战期间,欧洲列强忙于战时军火生产,又因缺乏船只运输,所以减少了对中国的出口,从而为中资工业的扩大提供了机会。虽然购置设备的订单已早发出,生产资料仍主要来自国外——但大多数新工厂的开业,不得不等到战争结束和订购的机器运抵中国后才能开工。
在民国的前10年间,外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也有增加,但在1914—1918年的4年中,直接的投资却很少。投资增长最快的时期,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后的几年。例如,1918年和1922年,中国修订了关税税则,提高了从日本向中国进口细纱的进口税,于是日本遂在中国开办新的纱厂。
同晚清中国人或外国开办的工厂一样,20世纪第二个10年开办的工厂(和矿场),大都集中在上海、天津以及江苏、辽宁、河北、广东、山东和湖北等地,换言之,主要是在沿海和长江流域。[13]
中华民国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工业普查,是1933年刘大钧领导经济统计研究所的调查者们进行的,是直接从工厂的经理收集来的统计资料。除了不包括外资公司以及满洲、甘肃、新疆、云南、贵州、宁夏、西藏和蒙古(除了满洲外,其他各省区的现代工厂均微不足道)外,一般都认为这次统计是相当可靠的。刘大钧1937年发表的调查,记录了2435家中资工厂,资本为406926634元,总产值为1113974413元,雇用工人493257名。[14]这些工厂都集中在沿海省份,而集中在上海的工厂有1186家。在1933年,80%以上的中资工厂,都设置在东部和东南沿海各省以及满洲的辽宁;如果把外资企业也算进来(它们当然限于在条约口岸),这个比例就更大。
巫宝三在对中国1933年的国民收入研究中,对刘大钧的调查作了补充,即增加了对在中国境内外资工厂的估计,也增加了满洲和其他被略去省份工厂的估计。巫宝三修订过的估计,工厂总数为3841家(中资3167家,外资674家),总产值为2186159000元(中资为1415459000元,外资为770700000元),雇用工人738029名。[15]
刘大中和叶孔嘉在表4中,对刘大钧的调查作了进一步修订,列出1933年中国现代工业部门几个行业的总产值和工人人数,统计中国关内和满洲运用机械动力从事制造业的企业,不计每家企业的工人人数,在1933年创总产值为2645400000元,雇用工人共1075800名。与刘大钧和巫宝三的统计一对照,刘大中、叶孔嘉的统计尽管不包括公用事业,但总数实际上是较高的。产生这个结果的原因,是刘大中、叶孔嘉对工厂下的定义较为宽泛,而且包括了满洲的工厂;还因为他们对棉纱、棉布、水泥、生铁和钢的数据,使用了其他来源的材料,而不是使用刘大钧的调查结果。
表4 现代工业的产量与就业,1933年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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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名工人以下资料来源: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第142—143、426—428页。
对1949年以前的其他年份而言,没有严格可比的数据,特别是没有总产值的数据。国民政府经济部[16]1937年报告,当年有3935家工厂(不包括矿场,但包括公用事业和兵工厂),根据《工厂法》在该部注册,雇用工人457063名,有创业资本377938000元。[17]在3935家工厂中,有1235家(占30%)设在上海,2063家(占52%)设在沿海各省,637家(占17%)设在内地。纺织业和食品业占注册工厂总资本的55%。至于1933年至1936年的世界性经济萧条在中国的影响程度,现在还不够清楚。1937年以后,在日本占领下的上海、天津、武汉等制造业中心,战争造成的严重破坏,生产的下降,以及新投资的停滞,都可以从各地和部分定性的证据中推知。同样,对国民政府努力在大后方发展制造业基地——主要是与战争有关的工业虽很广泛,但没有完全的报道。
1938年至1940年间,448家“工厂”和12182名“技术人员”随国民政府和军队的撤退,一起搬迁到内地的四川、湖南、广西和陕西。1943年初,重庆经济部发表一份工业报告,虽然缺少产量数字,但提供了一些大后方工业发展情况。报告提到的3758家工厂和241662名工人中,有590家工厂是在1937年以前就有的,有3168家工厂是1938年至1942年期间创办的。这些工厂的总资本,考虑到物价指数上涨了10倍,大约等于上海1933年中资工厂的资本,工人的数目也大致相同。这些工厂,大多数设置在四川(1654家)、湖南(501家)、陕西(385家)、广西(292家),其余的厂家分散设在大后方各地。与战前工业着重在消费品生产对照,新的战时工业,约有50%(根据资本衡量)制造军用品和生产资料。另一个与战前工业相对照,是在战时工业中,国有企业起着主导作用。在登记的工厂中,只有656家(17%)是公营的,但其资本却占资本总额的69%。与私营企业相比,公营企业的规模大,使用的机械动力多,并控制了生产资料部门(特别是在化学和金属制品以及机械制造方面)。[18]
战时大后方的工业化模式,特别把重点放在与军事有关的生产资料和化学制品上,这从表5可以明显看出来。1942年以后,内地的工业建设开始放慢,新建工厂的数目急剧下降,不仅产量停止上升,一些生产资料行业也在下降。其所以如此,除原料短缺和运输设施不足外,还因为这些企业(每一家都做好了回上海的准备)对战后命运前途未卜,而最主要的原因是通货膨胀。对商品的囤积居奇和投机倒把,比生产产品更有利可图。
表5 国民党统治区若干种工业产品、电力和煤的相对产量,1933年、1938—1946年(19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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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在地理范围上1933年与1946年差别很大,另一方面,中间几年也有差别;从1938年至1945年每年都略有差别。
资料来源: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00—101页。
在1937年至1945年的战争期间,沦陷区的工业生产很可能是停滞或下降,但没有这方面的确凿证据;在1937—1939年间,沦陷区的工业生产明显下降。在华北,从1939年或1940年到1943年或1944年,煤、铁和钢、水泥、电力和化学制品的产量有增长,但有些消费品工业如棉、毛织品和面粉的产量,实际上仍低于战前水平。华北的工厂产品总值的指数(按1939年物价)在急剧下降之后,到1942年,已经恢复到1933年的水平。[19]不过,中国最重要的工业企业,上海的纱厂在战争时期情况很凄惨;中资纱厂的棉纱和棉布产量自1937年起即急剧下降,在1939—1941年间虽略有回升,以后就奄奄一息,几近停产了。[20]现在仍不清楚,日本人控制的企业生产状况是否会好一些。
与此同时,日本人控制下的满洲工业,从1936年起即迅速增长,至少到1941年为止。在30年代中期以前满洲经济的增长,主要是靠农业开垦区的扩大。当时也出现一些小型华人资金的企业,但主要的现代工业却是日本人控制下的生产资料企业网,为日本经济提供原料和半成品。鞍山、本溪钢铁厂和抚顺煤矿,是垂直统一管理的大型企业,也是其中最著名的企业。伪满洲国政权巩固后,在日本权益集团支持下,建立一个综合性生产资料制造部门的大计划,固定资本主要由日本提供,总投资率1924年为9%,1934年达到17%,1939年达到23%(中国全国1933年的相应投资率为5%,这个数很可能在1949年以前没有被超过)。广义的工业(矿业、制造业、公用事业、小型工业和建筑业)在1936年至1941年间,每年以9.9%的比率扩大;与此相比,在1924年至1936年间仅为4.4%。工厂工业的增长甚至更快,占中国总人口8%—9%的满洲,工厂生产额几乎占1949年以前全国总生产额的1/3。伪满制造业的迅速发展,显然是以牺牲小型工业为代价,换言之,是伴随工业部门的“现代化”而实现的。伪满工业部门的扩大速度,与其生产总值的扩大速度相同,而工业部门的相对重要性并未提高。伪满和关内恰好形成了一个重要的对比。1941年后,由于从日本来的设备、资金和某些重要原料的减少,伪满工业的增长和多样化经营均停止了。1945年至1946年,严重的战争破坏和苏军搬走最现代化的工厂和设备(损失合计10亿美元或更多),使战后的中国所能利用的满洲生产能力大为降低。[21]
1946年至1949年是充满动乱的年代,内战很快遍及全国,通货恶性膨胀。到1947年,消费品的生产可能恢复到战前的水平,但是,满洲的重工业和矿业生产能力已大为削弱;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后,实际上抛弃了战时内迁“温室”式的生产资料工厂(这些工厂一直依靠军事和其他政府部门的订货)。这两者合起来,遂导致生产资料部门的生产及其相对的重要性都显著下降;换言之,又回到战前着重于消费品生产的工业结构模式。
日本投降后,在沦陷区到处引起工业生产的部分破坏。日本的技术人员撤走后,生产暂时停顿下来;而中国对接管日本的产业和恢复工业生产,又没有适当的计划。收回的工厂被当成战利品,国民党的各派各系,不论文武,都抢着要分一杯羹。抗战时期在内地建立的工厂,却任其毁坏。从前为日本人所控制的工厂和矿场,为扩大国营工业部门提供了基础。在资源委员会的主持下,生产资料生产的重要部门、电力和矿场,都要划归政府控制。[22]1947年底,资源委员会监督291家工厂和矿场,总就业人数为223770人。在消费品部门,1945年有69家日本和敌伪纺织厂(其中38家纱厂、6家毛织厂和25家有关企业)被没收,并入新成立的中国纺织建设公司——一家由政府投资的控股公司,在经济部的指导下经营。1947年,中纺公司控制中国纱锭的36.1%和织布机的59.4%,所属工厂生产43.7%的纱和72.6%的棉布。中纺公司的纱厂,由政府提供充分的营运资金,为其购买原棉受到外汇分配上的优待;与私营纱厂相比,占有明显优势——其地位与战时日本在中国的纱厂相似,甚至是当年日本纱厂的继承者,不同的是日本人管理得更为有效率。中纺公司的经营方针,主要是为其自身和政府谋求短期效益。[23]
从1948年底起,由于失控的通货膨胀,中共对运输和原料供应的破坏,劳动力的短缺,工人的骚动和人为过失,国营和私营的工厂和矿场已是奄奄一息。
对工业发展的精密衡量,是看一段时间内生产的增长。约翰·
K.张最近编制的1912—1949年中国大陆的工业生产指数(不包括手工业),替代了所有以前的产量估计,并为上述分散的观察联系起来,提供了一条数量线索加以证实。张的指数根据15种制造业和矿业产品,涉及约50%的工业产量,用1933年的物价为衡量单位,见表6。这个估计,把中资和外资公用与关内和满洲都包括进去了。工业生产从很低的起点开始,一直持续增长到1936年。从制造业和矿业总体上看,中国显然没有受到世界性经济不景气的不利影响,尽管有许多工厂经历了暂时的实际困难。由于把关内和满洲合在一起,出现了在不景气年代中的某种上升趋势。上海工业所受不景气年代的影响,比满洲的工业企业更为严重。战争的爆发使工业在1937年至1938年急剧下降,随后在未沦陷地区和满洲的工业产量都有回升,到1942年达到顶点。从1942年起,对情况就不够清楚;1946年是全年产量下降,接着在1947年至1948年略有恢复,但没有达到1936年的水平。
表6 中国大陆工业生产指数(1912—1949年)
续表
资料来源:约翰·K.张:《共产党统治前中国的工业发展:计量分析》,第60—61页。
从几个选定时间段的年均增长率(用净增值表示)可以看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战后工业明显扩大(1912—1920年,13.4%),随后是1921年至1922年的战后衰退;从1923年至1936年,平均增长率为8.7%;1912年至1942年为8.4%;而1912年至1949年整个时期——因为1949年是个低年份,则为5.6%。因此,在战前具有代表性的年份,中国现代工业和矿业的产量,如用1933年的物价计算,是以给人深刻印象的8%一9%增长率在增长。[24]
然而,正如表2中刘—叶的国民收入估计所表明的,工业是包括传统工业,在中国经济中仅占一个小位置;而在广义的工业部门里,现代工厂的总产值却低于手工制造业的总产值。在1933年,中国的工厂、手工业、矿业和公用事业的合计产值,只占国内净产值的10.5%。在工业产值中,手工业产值占67.8%、工厂占20.9%、矿业占7.0%、公用事业占4.3%。在估计4691万的全部非农业工作人口中,有1213万(25.9%)受雇于手工业、113万(2.4%)受雇于工厂、77万(1.6%)受雇于矿场、4万(0.09%)受雇于公用事业。虽然约翰·K.张的估计有8%—9%的年增长率,但这个增长的起点是很低的。在民国时期的近40年中,整个工业部门的产值,在国内总产值中的比重没有多少变化。所谓30年代中国现代工业部门的弱小,是与当时工业发达的国家相比而言;若与1895年的日本相比,则是相当可观的,也是有进一步发展潜力的。
整个看来,手工业在工业部门所占的相对份额,在20世纪30年代,无疑比在1850年或1912年为少(见表3)。当然,在19世纪中叶,中国根本没有现代工业;甚至在1912年也只是刚刚露出的一棵嫩芽。表7概括了刘—叶关于1933年手工业在各种工业总产值中所占份额的估计。考虑到与工厂产品比较,在所得到的资料中,对手工业的概括是不完全的。这样,对所有的工业来说,64.5%的平均数确实是太低了。[25]刘—叶根据就业和每个手工业工人的增值作出的补充估计,实际上表明,1933年手工业在总增值中所占份额接近75%。
到这里,比较确切的数据资料就结束了。经常有人断言,在鸦片战争之后一个世纪中,由于进口外国货物,国内中资及外资现代工业产品的竞争,传统的手工制造业一直在下降。[26]如前面所指出的,满洲可能是这个情况,即工厂工业的增长,是以牺牲小型的(即手工业的)工业为代价的。但就整个中国来说,情况都是如此吗?有关这个问题的资料虽不够完整,但亦能够充分说明,从绝对量上讲,手工业产值没有不保持住原有的水平,而且还有所增长;这与上述认为下降的看法是不同的。
表7 在14类产品中手工业生产占总增值的百分数,1933年
资料来源: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第142—143页,表38;和第512—513页,表G—1。
上述问题所以变得如此复杂,是看用什么定义去界说“手工业”与各种行业之间的差异,大多数界说据以解释实地调查时间次数的选择。从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手工业中,分离出来的城市或半城市手工作坊或手工工场,至少从唐代起就在中国经济中出现了。不过,就其产值和从业人数来看,至少在1912年以前以及随后的40年中,被农村和城市家庭手工业生产所掩盖了。[27]例如,根据上述情况可以想像得到,手工纺纱曾经是农民家庭一项主要手工业,然而其绝对产量在20世纪下降了。在对外贸易和工厂生产日益增长的刺激下,手工业作坊迅速发展起来,遂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于是即全部或部分取代了家庭手工业生产。这些小型工厂雇用少数工人,不用机械动力,加工供出口的农产品(如轧棉花和缫丝),或作为分包商向现代工厂供应零配件,或冒险仿制比较粗糙便宜的工厂制品(如纺织品、卷烟、火柴和面粉)。[28]所以,中国初期工业化的一个重要部分,跟日本一样,所采取的不照搬外国的模式,而是采取符合中国劳动—资本比率较高的特点形式。
有些手工业没有经受住竞争,进口的煤油几乎代替了点灯用的植物油。在20世纪前25年中,曾经是繁荣的纺织业,到20年代末开始衰落。原因固然很多,日本人的竞争,1931年后的中国失掉满洲的市场,人造丝的出现,以及国际市场的普遍不景气。[29]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国内对茶叶的需求没有什么变化,但茶叶出口的下降,说明制茶业也遇到困难。不过,不论是丝业或是制茶业的情况,从19世纪以来,并未因工厂产品取代手工业产品而使产量直线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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