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110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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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政治参与的不断扩大,民权得到正式的承认;这是激进的。与此同时,有组织的革命力量,不论其互相之间如何争吵不休,但都一致同意把政权掌握在上层士绅手中;这是保守的。作为革命的湖南都督焦达峰,1911年底,被认为其势力的基础在秘密帮会时,即遭暗杀。围绕在省议会议长谭延闿周围的,是社会上更为保守的集团,遂夺取了政权。贵州的革命政府刚刚坚持同下层分子结盟,于1912年3月,就被邻省云南的革命军队所推翻。自19世纪晚期以来,中国社会的精英名流,在文化风格和经济活动方面,已变得更加多样化了。但在辛亥革命的余波中,精英名流们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表现出奇特的凝聚力与决心。少数的革命变节者和动摇分子,被轻而易举处置了,根本用不着上报北京的袁世凯政府。
士绅阶层在成功挫败对其构成威胁的社会力量之后,遂向国家和省的领导人提出两项要求,即国家应维护统一,地方应享有自治,这是革命后的紧张局势所以未得缓解的另一个原因。中国的统一是珍贵的历史遗产;而外国对中国的野心图谋,也是迫切的现实,需要图谋对策的。对这一基本的看法,几乎不存在什么分歧。但如何去组织国家的统一呢?随着革命的发展,一些重要的政治领袖和团体,竭力主张实行中央集权制,其中以北京的袁世凯和边远的云南省都督蔡锷主张最力;中央集权制也是许多党派政纲中的要点。但在革命后的最初数月中,中央集权制的呼声被地方自治鼓吹者的声音所淹没,并在国会[8]中被否决;这些鼓吹者往往是省自治的极端拥护者。
认为各省自治较之中央集权制,更有利于中国的民族主义。这种观点在清末即已广为传布。大多数省份在革命后,也都以完全自治的姿态出现,无意于放弃其已得到的特权,包括统率地方的军队,截留税收,选任省级和省内地方官吏。与此同时,省级以下的县议会的影响力和自信心,也大为增强了。在地方主义者的心目中,统一和自治两项要求,可以融合在联邦制的体制中。民国早期,中国在实际上是各省联邦的形式;但是外国对中国政府不断的施加压力,使这种松散的联邦受到严峻的考验。
新秩序的结构
在紧张的局势未得缓解的形势下,新的政治秩序虽已建立,但上述矛盾并未获得解决,还需付出艰苦的努力。为了弄清以后各主要事件的前后经过,简述1912年新的政治秩序结构是必要的。
根据革命后谈判达成的协议,由袁世凯出任中华民国总统。袁氏宣读了革命领导人1912年在南京起草的《临时约法》和总统誓词,宣誓实行共和体制。但新的《约法》赋予总统相当大的行政权,理论上总统是全国海陆军的统帅[9];要弹劾总统是不容易的。再者,总统在理论上有广泛任用官吏的权力,同内阁总理和内阁共同承担责任;而内阁总理和内阁,是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即国会的同意后任命的。第一任内阁总理,是袁世凯的老同事唐绍仪,在革命以后,却异乎寻常地坚持同情革命。[10]
民国第一届临时参议院由各省代表组成,每省选出代表5人;参议院没有重要的保皇派,但主要革命党同盟会员的席位仍不足1/3。这反映出同盟会对参加革命的各省,仍不能控制半数以上的省份。其他的各主要政党,既不代表先前从同盟会中分离出来的派别,也不代表官吏和士绅的改良主义立宪派。这些官吏和士绅只是在革命中,有的是在革命后,才开始接受共和体制的。第一届参议院的主要成就,是制定两院制议会和新的省议会的法规(各省的省议会,实际上是1913年上半年建立的);其另外一个成就,是抵制袁世凯关于建立控制各省行政管理的设想。
在大多数的省份里,政治领导集团由两套机构组成:一是军队,主要是清末在各地建立的现代化新军的领导人;二是各省的省议会。虽然革命的爆发经常是从社会下层开始的,但当此清政府已处于土崩瓦解之际,要巩固新政权还是要靠这两个集团中的人。各省最高的军政长官是都督。我们把满洲的几个省和甘肃省排除在外,因为那里的情况不同,难以比较。余下的内地17省中[11],在1912年仲夏,有12省的都督是军人[12];这12人中,有6人是日本士官学校的毕业生[13],有5位都督不是军人,其中2人自清帝退位前没有参加革命。[14]在各省政权中,军队和省议会成员所占比例各有不同。在云南,新军军官牢固地控制都督府;在湖南,掌握省军政大权的都督,改由省议会议长谭延闿担任。在几个省内,革命党人及其支持者成了第三方面势力。在广东,省政权完全由革命党人所控制,胡汉民得以出任都督。在某些情况下,如在湖北和江苏,军队中的许多重要部门不一定包括都督在内;到处是革命党的支持者,或与其持同样激进的观点。而由此产生的政治状况是相当混乱的。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早先参加革命的省份,多数省都能团结一致,防止北京的权势人物插手地方事务。仅在北方三省,即直隶、河南、山东以及满洲,袁世凯才能单方面任命重要官员。
多数省的都督不仅不受北京的控制,而且还能聚集起足够的力量,防止下级行政单位分离出去。在几个省内,巩固省都督的权力是很不容易的过程。扩大革命地区的方式之一,是建立省以下的道一级革命政权,虽隶属于省都督府,但经常不能迅速完成。与革命前的省巡抚权力相比,到1912年底,省的都督在辖区内普遍已具有财政权和人事任免权。这种状况部分是由革命环境造成的,因为革命是采取分权,反对中央集权。出现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面对僵化的中央集权——被认为这是清朝统治,特别是清朝最后数年统治的特征,各省坚持自治,被认为最符合国家的利益。
在对省自治的阐述中,上海年轻的记者戴季陶[15]1912年曾撰文称:“省之地位,对于地方,则为最高之行政区域;对于中央,则为最大之自治范围。盖欲达共和之目的,非求民权之发达不可;而民权之发达,则非扩充自治之范围不可也。”戴氏指出,中央集权拥护者辩解称:“中国之所以不发达者,一般人士每论为地方之见太深,故此省与彼省隔,此府与彼府隔……”戴氏为驳倒此论点称,中国太大,人口太多,不能行中央集权之制;中央集权之制,常造成帝制时期衰弱与崩溃之局。戴氏断言:“由此言之,中国之所以不发达者,正以中央集权思想过深,地方自治观念甚微。”并认为,省自治与民选省长,为国家政治进步与安定之关键。[16]
这种地方分权的自治情绪,与北京的官僚,包括总统在内,正好相反。戴氏的分析,也意味着制止省以下的道有避开省权力的意图。
各省都督府在省内取得的实际权力,也大不相同。清朝末年,已经开始在县建立自治的谘议局;革命后,这些团体的影响迅速增加。按照清政府的预计,地方代议机构的职能,只能是在中央委派的官员指导下,着手进行地方的改革,特别是教育的改革,并为这些改革筹集资金。革命以后,许多地方的县谘议局就任意扩大权力,竟自行推举县的行政官员,包括县知事。县谘议局的这些做法,与数世纪以来的政治思想流派相吻合;这个政治思想流派,竭力促进地方名流与地方行政长官之间,建立更密切的联系。1912年至1913年间,一个实际的现实问题,不仅违背了北京中央集权者在政治组织上的观点,而且也是对各省都督的蔑视;大体上都是省行政当局得到胜利。但从数年来各省的预算来判断,省当局的胜利常常是部分的;与清代多数省的情况相比,县里截留的税收似乎更加增多了。
同时革命后,军队扩充多了,因之向各省征收的税款也大为增加。尽管在清帝退位以前就裁减一些军队,但参加革命的各省在多数情况下,仍然保留了各种各样的军队。有的是清朝遗留下来的,有的是在革命中招募的。不发清长期拖欠的军饷,遣散军队是办不到的;拖欠的军饷越多,士兵和下级军官留在营里的时间越长,越有可能发生骚乱,或从事抢劫。例如在江苏,据一位日本领事估计,清末该省有4.4万名军人,革命时增至18万人。经过大力裁减和遣散之后,在1912年8月,各军事单位仍有10万人。[17]至于全国性的数字,只不过是一种估计。北京政府同外国银行谈判贷款,以便用贷款的一部分去支付裁减军队所需的遣散费;对于当时全国的军事武装人员,谈判时使用的数字是80万。只要有靠地方财政的供给维持军队,北京政府既得到加强,又削弱了省的实力。各省虽对北京当局也做了防范准备,但也耗尽了省预算的资金。不然,这些资金完全可以用在改革上面,也能够为省自治注入活力。1912年和1913年,北京政府继续裁军。到1913年春,当时的现代化正规的军队,约有50万人。[18]但大多数参加革命的各省中,军费的筹措与军队的指挥仍由各省负责;直到1913年夏,袁世凯向省自治发起武装进攻为止。[19]
拖欠军饷曾多次激起兵变,这也是事实。但军队从来不反对社会制度,也没有对当时的上层集团统治构成威胁。同时,农村的混乱和骚动也很快平息了。有关大股土匪的活动也经常发生,农村偶尔也发生反对苛捐杂税和贪官污吏的动乱,但是经常遭到镇压。在二次革命后,农村的动乱也没有达到值得全国重视的规模。来自下面的威胁,即使是分散和无组织情况,也引起地方社会上和政治当权者的重视。当国家的领导在试行自由主义的政治时,来自下面的威胁也被顺利地控制了。
政党和立宪政府
在中国历史的进程中,政府之外的团体,是否可以联合起来以达到参政的目的,一直是一个引人注意的问题。在帝制时期,正统的观点认为,党派和小集团对政府工作是有害的,而且其本身也是邪恶的。这种观点主要集中在“党”字这个词上。当清朝被推翻时,党禁也被解除,被压制了数个世纪组织政党和社团的热情,顷刻之间喷涌而出。民国刚建立的头数月里,一下就出现了几十个政治团体,在名义上都是要通过代议制,为取得政权而进行竞争。
政治团体的大量出现,是革命后政治风气的重要现象,这些政治团体,正是建立在革命前的实际经验基础之上的。组织党派的领导人,大多都在日本度过一段时间。而日本的政党已经有了三十多年的发展,辛亥革命前后,日本的政治生活正进入新的重要阶段。自从孙逸仙于1894年、1895年在檀香山和香港建立兴中会组织以来,中国的政党是以秘密团体进行密谋活动出现的。在清朝末年,各省建立的谘议局和全国的资政院,对于公开成立政治团体是一个鼓舞;这些政治团体都毫不隐讳地以政党的面目出现。卓越政论家与具有丰富经验的社会活动家梁启超在日本撰文,以务实的顾问身份,鼓励组织政党事态的发展。当革命到来之时,中国受过教育的精英,特别具有西方政治概念的人,遂以高度的积极性进入政坛,投身于政治斗争。
这时,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在最主要的革命团体同盟会上面,孙逸仙、黄兴、宋教仁是同盟会著名的领导人。但同盟会的这些具有全国性威信的领导人,手中并没有掌握有影响力的地方组织;对地方上最具有献身精神的坚定革命分子,也不能真正控制。最近的学术研究成果,强调辛亥革命后各省政治上的自治;但国家的统一仍然是最终目标,国会、总统府等正处在形成全国性合法机构。在此形势下,全国性领导人所取得的成功或失败,对革命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并对整个政治风气具有重大影响作用。
革命爆发后的第一年,最主要的革命党人相继扮演了三种政治角色,即推翻清朝的密谋者,革命中或革命后的军事领导人和行政官员,争取全国大选胜利的公开政党的组织者。
在共和的旗帜下,革命得以迅速发展,主要应归功于同盟会及其支持者的宣传及各种密谋组织网;革命的成功,也大为提高有经验的同盟会领导人的威信。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因士绅政客和军官的加入,使革命政府陷入困境。革命密谋的成功虽给地方带来了好处,但好处并没为密谋者所垄断。但无论如何,有经验的革命党人在许多省里实际掌握了政权,控制了资金和军队的权力,因之其在同盟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全国性领导人(以区别于省的领导人),从密谋者转变为行政官员,首先发生在1912年1月光复各省的首都南京。孙逸仙当了革命的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总统。从1月直到4月,南京临时政府解散,孙逸仙同少数杰出的革命家一样,也接受了北京袁世凯的新共和政府授予的职位,当了发展全国铁路的督办。这是一个没有多少分量的职务,但明显符合集中其精力于社会关切的问题,而不去问政治的意向。黄兴是南京临时政府的陆军总长,后来被袁世凯任命为南方部队驻南京的留守,忠实地在南京进行裁军,把军队裁减到经费所能承担的地步,并在1912年6月即辞职。宋教仁在南京时起草了治理新秩序的宪法。1912年春,黄兴与其他的同盟会老会员,一起在北京参加了新的共和政府的内阁。
不论是为革命时的密谋者,或为革命后的行政官员,都未能使革命者获得稳固和主要的地位。除在少数几个省还在掌握权力和有较大的影响外,革命党人在民国元年的趋势,是手中的行政权力越来越削弱了。1912年6月,唐绍仪因与袁世凯矛盾,辞去内阁总理[20]时,来自南京的内阁阁员也都随唐绍仪退出政府。[21]袁世凯控制着内务与陆军两部,使辞职成为唯一可走的路子。因此,有经验的革命家想以和平的方式重新恢复其全国政治影响,就得组织政党,而不能靠官僚机构的特权。
1912年3月,同盟会正式将自己从革命团体改组为公开的政党。唐绍仪之出任国务总理,虽由袁世凯总统所任命,但原来是作为北京方面和革命党人之间谈判议和的内容之一。此时唐绍仪也参加了同盟会。但同盟会在参议院中仍是少数党,尽管与其他团体联合在一起能成为多数党。1912年8月,在宋教仁领导下,以同盟会为核心,合并了其他四个小党,建立了一个新党,采用了国民党的名称。
同盟会的这次改组不仅是形式,是国民党妥协的结果;从其政策上来看,明显不如同盟会激进。孙逸仙关于地租和地权的政策,在国民党的政纲中不提了。这些政策尽管是温和的,但对于出身上层社会的人,仍为之感到不安。国民党党纲又删除了“男女平权”主张;对于同盟会“力谋国际平等”的提法,因中国受有不平等条约的制约,而软化为“维持国际和平”。同盟会纲领中“行政统一”号召,被含糊地鼓励“政治统一”所代替,却保留支持“地方自治”的提法。这些改动是保守的,但其独特的社会政治倾向,与袁世凯是截然不同的。与一些老革命党人的愿望相反,宋教仁把立足点放在拉拢保守的士绅阶层选民上面,而这部分选民早把赌注押在地方自治和政治参与上了。革命党人调整了自己的政治立场,以适应虽在政治上激进,但在社会方面保守的性质。国民党经过这样一番改造之后,在1912—1913年冬的国会选举中,终于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在革命领导人眼中看来,民国元年可以被认为是一连串的退却。在革命过程中,革命的力量并没有完全调动起来,全力以赴地去夺取全面的胜利(大部分革命力量并非听从革命领袖)。当权力机构重新改组时,权力越来越多地从革命党人手中滑掉了,直到1912—1913年冬季选举时,这个趋势才得到改变。有些革命党人甚至怀疑,通过选举能否获得政权,竞选是否会冲淡人们的革命信念。[22]但是,若用另一观点来看1912年时,同盟会却显得更加强大了。
在民国建立的数月内,一些非同盟会的主要党派纷纷试图合并,但没有取得多大的成功。党派之一的民社,是以湖北都督、民国副总统黎元洪为中心组织起来的。该政团于1912年1月组成,说明其已脱离湖北省同盟会。民社之所以重要,因为黎元洪是第一个革命政府有威信的首脑,也是一支规模相当大军队的有力统帅。
另一个重要的政治集团是统一党,其主要领导人为学者章炳麟。章氏成为共和主义者已有10年,曾一度为同盟会的领导人之一;但在1910年与同盟会决裂,并与在上海光复会的几个同志联合。辛亥革命后,章氏与在江苏、浙江两省事务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士联合;这些人士曾是官僚和拥护过君主立宪政体,但随着革命的发展,也都转而支持革命。这些人士中有改良主义学者张謇,曾任孙逸仙的南京临时政府内阁总长[23];有前清的江苏巡抚,当时任江苏都督的程德全。在章炳麟的帮助下,统一党成了前清官员和士绅要求向新秩序过渡的桥梁。[24]统一党的纲领,正如其名称一样,强调国家的统一,提出对全国的行政区划实行改组,以达到国家领土统一的目的。统一党正与同盟会和国民党相反,不强调地方自治的重要性。
此外,有些人建立一个听从梁启超领导的党;这些人在君主政体下,通过全国的资政院和省谘议局组织代议制政府,曾起过重要作用。1912年秋,这个党的名称改为民主党。[25]这个政治集团,在革命前曾经建立一些类似政党的组织,在许多事件中,特别是组织1909年和1910年为召开国会的请愿活动中起过很大作用。革命以后,该政治集团不久即主张实际取消省的行政建制,作为统一全国行政,建立单一强大政府的必要步骤。[26]
在有实力的同盟会面前,这些小党派感到其势单力弱。1912年5月,这些小党派合并组成共和党[27],其目的正如章炳麟给梁启超的信中所称,在于“以排一党专制之势”[28]。这个新党不能长期容纳不同的派别,章炳麟一派和梁启超一派遂与该党就分道扬镳了。但分裂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对同盟会势力的估计;相反,却是由于对同盟会势力的过分恐惧所致。梁启超是革命党人主要攻击的对象。民国初年,一些党派的组织者生怕招致同盟会的攻击,力图避免吸收梁启超参加其党。
同盟会对梁启超的敌视,可以追溯到10年以前。那时,同盟会与梁启超之间,曾为争取海外华侨与中国海外留学生有过争夺。梁启超与同盟会的代言人,曾就革命是否必须以及其他的问题,进行过激烈的论战。[29]梁启超反对革命的态度可能仍未改变,甚至在1911年末和1912年初清帝退位势在必行之际,仍坚持其延续清帝的立场。梁氏当时鼓吹“虚君共和”,并从日本委托在国内的密使,把这个主张转达给章炳麟和袁世凯等人。这是梁氏组织和鼓吹10多年君主立宪运动最后发出的哀鸣。梁氏最后“虚君共和”的提法,可能是其对这场政治大变动所采取的最激进的步骤,有意把君主降低到只有象征性的做法,像1946年后的日本天皇一样。但是,梁氏为此所作出的努力,像其在革命中阻挠真正共和主义者所设计的各种方案一样,都丝毫无助于同盟会对其取得和解。
梁氏的好友张君劢,在清帝退位的当天,写信给在日本的梁启超说,虽然革命党人的新政治制度不是梁氏所期望的,但再变来变去,国家也经受不起折腾了。此时梁氏集团已处于瓦解的边缘[30],看来梁启超是接受这个意见的。但对梁启超及其追随者的攻击,在其最终放弃君主制的主张之后并未停止,广东就曾发生主张剥夺梁启超从事社会活动公民权的运动。1912年7月,一些革命派的编辑对一篇有侮辱性文章的反应,要解除天津一家改良派报纸工作人员的职务,并企图逮捕其经理人,而这几位经理人都是梁启超的密友。梁党[31]的集会也遭到同盟会代理人的破坏;梁启超得到了通知,吓得其他的人不敢去开会。[32]与此同时,袁世凯在革命时期曾求助于梁启超的支持,但遭到梁氏拒绝。1912年早春,在结束了同革命党人的谈判之后,袁世凯也明显失去对梁启超的兴趣,甚至发现梁氏正逐步卷入由同盟会政治基调所左右的气氛之中。梁氏在国内的代表劝告梁启超,在其从日本回国之前,应先取得北京政府的正式邀请。[33]袁世凯在首都北京接待了孙逸仙和黄兴之后,于1912年9月底——可能是被说服了,才向梁启超发出邀请返国函。10月,梁氏在北京备受款待,并立即恢复其新闻活动和政治活动;但梁氏仍然重新向其发起攻击的革命党人和解。[34]
非同盟会的观点表明,在1912年,虽然在行政职位上的革命党人不多,但拥有相当大的政治潜力。这在国民党成立后三个月的国会选举中,是一次唯一的机会。中国各政党可以利用这一时机,在全国广大选区内,免受官僚操纵,或在被迫下竞争选票。
有关选举的规定如下:凡年满21岁的男性,具有小学同等学历,或拥有财产,并按规定数量交纳税金(数量虽低,但足以把大多数男子排除在外),并在选区(县)内居住两年以上者,除少数例外,均有选举权。登记的选民,约占全人口4%—6%。选民的总数大大超过清末的选举人数,那时有选民资格的人数远低于1%。选民投票选举的,是国会两院议员和省议会与县议会的议员。选举是间接的,投票人先选出代表,由代表在晚些时候开会选出县议会议员;再由县议会议员中选举省议会议员,再由省议会议员中选举产生国会议员。选举过程,从1912年12月持续到1913年1月以后。新的县议会和省议会在冬季的几个月里组成。新的国会(议会)于1913年4月在北京召开。
国会的许多席位的分配,是一个实际的问题。比如分配给西藏、蒙古、华侨的席位,不可能由选举来产生议员,实际都是由袁世凯指定。来自上海的曹汝霖,在北京当过律师,后去外交部任高级职务,就成了代表蒙古的参议院议员。[35]如果不考虑这些特殊情况(274席中的64席),只计算内地和满洲21省[36]选出的议员,国民党在参议院中取得明显的多数(210席中的123席)。在众议院中也是同样情况。许多议员并没有参加任何一党,有的热衷于具有几个党的党籍;国民党在众议院所占的席位为169席,超过了其他三个主要党加在一起总数的154席。梁启超感到十分沮丧。国民党处于极其有利地位,可以要求在国会占优势的党内选出总理和内阁成员。
对国民党获胜的解释,公正地说,是其政治力量来源于党同革命保持密切的一致。国民党既然在国内分权的行政机构中不占优势,就必须直接向选民(限制在受过教育的有产阶级中)发出号召,来调动这股力量。很明显,国民党既依靠其所掌握的行政当局,也依靠在对立或中立的都督统治区内,开展强有力的宣传活动。与其他政党相反,国民党支持地方自治。在当时条件下,要承认许多省的自治,这是受到地方士绅和省里的精英分子欢迎的。接着,国民党凭借其革命威信与组织效率,制定了具有吸引力的政治纲领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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