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122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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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Yuan,T.L.(Yuan
T’ung-li).China
in
Western
literature.New
Haven:Far
Eastern
Publications,Yale
University,1958袁同礼:《西方文献中的中国》
[1225]Yung-yen(Justice),1.1—2.6(Jan.1913—June
1914);Taipei
reprint:Wenhai,1917.10
vols《庸言》,1.1—2.6(1913年1月—1914年6月)
修订后记
此次对《剑桥中华民国史》(上卷)的修订,主要是将译文语句的简短化,力求文句的畅通易懂。译文个别有不妥处,或对史实有误译之处,均进行了修改。英文原著中的错误及有关人物和重大事件,均加以校注。英文原著有两处显著不妥与错误之处,一为1923年的科学与玄学的论战。玄学虽主要是涉及人生问题,但以人生来代替玄学,显系不妥;同时,通常在中国读者眼中,人生和玄学也对不上号。另一错误系原著称中国有30处租界交给国民政府。考外国在中国共有27处租界,另有北京使馆界一处。国民政府成立前,我国已收回10处租界;国民政府成立时,尚有17处租界及北平使馆界。此外,原著对租界(Concession)和居留地地(Settlement)不加区别,把南京下关的居留地错当成租界(用的是Concession,而不是Settlement)。租界为中国已失去行政权之地区;居留地虽有外国人居住,而中国仍保有该地区的行政权。南京下关仅为外人居留地,并非租界。我们对两者的区别,特加原则性校注。此外,译文中有用词不当之处,如译国民革命军为国民党军,译国民政府为国民党政府,均属不符合历史事实之用词。
费正清先生所编此著系世界上有影响之巨著,亦为欧美历史学者对中国近现代史的总结性看法,英文文字虽不艰深,但对理论的阐述,亦颇有不易理解之处,欲求将此著译为较完善的译本,实为不易。我们虽花了很大力气,费时九月有余,力求能将中译本做成既忠于原著,而又能为中国读者阅读畅达的译本。限于我们的水平,怕距此目标仍然很远,敬希读者给予指正。
刘敬冲 邓春阳 谨识
2005年6月30日
图字:01—2006—0616号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下卷/[美]费正清;[美]费维恺编;刘敬坤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1(2007.12重印)
书名原文: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Vol.13:Republican
China,1912—1949,Part
2
ISBN
7-5004-1406-4
Ⅰ.剑… Ⅱ.①费…②费…
Ⅲ.中国—民国史—1912—1949 Ⅳ.K26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6)第000413号


人 赵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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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销 新华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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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次 1994年1月第1版
  印 次 2007年12月第4次印刷
开  本 650
×
960 1/16
印  张 71.25         插 页 3
字  数 1036千字
纸书定价 113.00元(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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