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15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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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雄争辩说,辨别智力的高下相对来说是容易的,但辨别大圣和大佞是极端困难的,因为两者都可能有高人一等的智力。[27]因此,扬雄推崇真正圣人的典型和真正大师的模范——这是一个有代表性的儒家论题。但是他也认为,法在人世中是极为紧要的。他维护法的尊严,把它看做古代圣君的模范规章。模范的法“始乎伏羲而成于尧”,“唐虞成周之法也”;法不是法家的创造。[28]
他谴责申不害和韩非所发展的术,视为不人道。但是他承认,法家有关法的学说和道家庄子有关道的学说,只要它们不排斥儒家圣人或不推翻儒家道德价值,就可能和次要的儒家学说具有同样的价值。[29]扬雄认为,这些别的学派的缺点在于他们胸襟褊狭和才智有片面性。按照扬雄的说法,卓越的智力使人领悟众多方面的事物。既然世间有数不尽的小事,仅有小事的知识或技能不能使一个人具有成为真正大师的资格。真正大师身上应当予以珍视的品质是他拥有或意识到的“大知”。[30]
桓谭:务实的呼声
另一个生活于从前汉到后汉的过渡时期的杰出思想家是桓谭(公元前43年—公元28年)。扬雄和桓谭两人都是非正统的古文经学的多才多艺的儒家学者。[31]桓谭崇拜扬雄,把他当做当代的圣人。扬雄以寿终,但他未亲见对王莽政权覆灭的惨痛感受;桓谭则在王莽王朝灭亡后仍活着,因而目击了高度保守的后汉政权的兴起,他发现自己和后汉政权不相投合。和扬雄温和的理想主义倾向不同,桓谭的态度更重实效,更实际得多。可惜的是,他的名为《新论》的著作只有一些片断留存了下来。[32]
桓谭承认扬雄关于人性在道德上不确定的看法,他认为人有眼耳以视听,有智力以感知和辨识,有爱好和厌恶的感情,有趋利避害的倾向。这些是所有的人都相同的,不同之点在于:
材能有大小,智略有深浅,听明有暗照,质行有厚薄,亦皆异度焉。[33]
只有那些具有优异才能和深邃智力(辨别力)的人能够领悟全部真理。扬雄只强调智力,而桓谭则使智力与才能处于同等地位,坚持认为后者的重要性有如下述:
如后世复有圣人,徒知其才能之胜己,多不能知其圣与非圣人也。[34]
在非难当代儒家学者方面,桓谭走得比扬雄远得多,他认为这些学者是无知的。他们不具备真正大师的作风,他们变得越来越糊涂。[35]桓谭引用《论语》中甚至孔子也觉得天道、人性或命难言的记载,[36]批评了那些学者,说他们不注意更实在的人的事务,却珍视不可捉摸的、远离现实的古圣人之道。他指出,尽管研究儒家学问的机构在武帝统治(公元前141—前87年)时,在规模和重要性方面都大有增长,但与此同时政府活动却变得很糟。[37]这种批评打击了前汉儒家关于学术与政治安宁和谐一致,或社会政治、道德和宇宙秩序互相感应的假定的核心。
桓谭重实效的态度,当他提出政府的政策应当因时而异,因而不能以一种固定的学说(例如儒家学说)作为根据时,终于接近了法家的态度。[38]他坚持,在和平时期通晓道德方面的人应当受到褒奖,但在困难时期武装人员应当受到尊重。[39]他进一步断言,在儒家理想的“王道”和世俗“霸功”的成功的行政之间并没有质的差别。他写道:
五霸用权智……兴兵众,约盟誓,以信义矫世,谓之霸……唯王霸二盛之义,以定古今之理焉……霸功之大者,尊君卑臣,权统由一,政不二门,赏罚必倍,法令著明,百官修理,威令必行。此霸者之术。
王者纯粹,其德如彼;霸者驳杂,其功如此。俱有天下,而君万民,垂统子孙。其实一也。[40]
这可能是汉代儒家为法家学说所作的最不隐讳的辩护。
后汉
苏竟、班彪和班固论统治的权利
其他后汉早期的儒家学者也对儒家学说广泛的空想不满,有变得更加保守的倾向。苏竟曾为平帝(公元前1年—公元6年在位)朝廷上儒家学者之长,在后汉初年仍担任高级职务,他证实说,他那个时代的许多儒家因围绕朝代更替的政治动乱而惊慌失措,于是怀疑儒家天命思想的正确性。[41]苏竟感到有必要求助于人的智力所不能及的天意以证明汉室连续统治的合理性。一个朝代的建立是由天预定,天的神圣的裁决非人所能理解,天的赐福不是现世的努力所能求得,班彪(公元3—54年)在他的论文《王命论》中详尽地阐述了这个新的命题,并由后汉朝廷在提倡不足凭信的谶纬作品中予以宣扬。[42]
班彪之子班固(公元32—92年)再次肯定了这个命题,并进一步谴责了汉代早期思想家批评当代王朝的自由。班固在公元74年11月25日的上书中特别指责贾谊的实用主义的史论《过秦论》;[43]他还认为司马迁本人对汉王朝的评论是不忠的和错误的,但赞美司马相如(死于公元前117年)是忠诚的典范,因为司马相如在赋中颂扬、奉承武帝,并赞成朝廷挥霍无度的封禅仪式。[44]和《史记》相比,班固等人的《汉书》是按照更严格的说教的原则写成的,因而一方面对儒家传统较少批评,而在另一方面则对非儒家的言行较少宽容。[45]
在班固的著作中,世袭权利和家庭伦理,尤其是孝和祖先崇拜,是用前汉儒家中并不普遍但却成为后汉儒家的特色的那种方式予以赞扬的。按照班固的看法,君主的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管他具有还是缺乏什么个人品德;他从他家创业的祖先继承统治的权利,而他的祖先是受命于天以建立王朝的。圣人的智慧同样是至高无上的,因为它是与生俱来的天赋,而不是他个人努力的结果。[46]班固建议,学者们应当更加珍视当前王朝的成就,而不是向往遥远古代的繁荣昌盛,他认为当前的王朝胜过任何过去的王朝。这个论点,和儒家的学说相比,更接近法家韩非的学说。[47]
王充:命运和人的道德
王充(公元27—约100年)在他的《论衡》中,大大扩充了苏竟、班彪和班固发展了的“命”的概念,《论衡》粉碎了儒家提出的社会政治、道德和宇宙的秩序一体化的假定。按照王充的看法,虽则人的生命看来也许是一个结合在一起的整体,事实上它却分为三个不同的层面:生物学的、社会政治的、道德的。生物学的层面可以再分为二。肉体的和心智的。在这些各别的范围内,事情的性质和进程是独立地确定的。因此,一个人也许健康,但却愚蠢,没有成就,道德败坏。而一个道德品质良好的人却可能不健康或者不聪明,同时在他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可能是没有成就的。这和理想主义者的儒家的假定是矛盾的,按照儒家的假定,道德修养可以造就健康、平和(因而快乐)、聪明和能干(因而有成就)的人,而且当这种修养和教育普及时,国家、社会和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将存在于长久的和谐状态之中,而这又将从而导致宇宙的和谐。
王充论证说,命运或定数在个人的肉体生活(健康与长寿)和社会政治生活(成功或失败)中表露出来时,是由三个不同的因素决定的:个人的因素(天赋,“性”)、人际关系的因素(机遇,“逢遇”或“遭遇”)和超越个人的因素(“时”或共同的命运,“大运”)。从生物学上说,个体的人可能幸而生来健康和聪明(个人的决定因素),理应活得很长。但是,如果他不幸碰到一个强暴的人把他杀死,他的寿命就可能比生来不很健康但没有遭逢那种厄运的人短一些。而且,数以千计的个人,不论健康或衰弱,聪明或愚笨,善良或邪恶,他们的生命可能因一次大的灾祸,如地震、内战或瘟疫而告结束,所有的人因此都将落得一个共同的结局(超越个人的时代性质的决定因素,即“大运”)。从社会政治的层面说,一个人有可能是聪明、能干和善良的;如果这样一个人偶然碰上一个同样聪明、能干和善良的君主,他可能获得成功;但是,如果他碰上的君主不具备那些个人品质,他就可能没有获得成功的机会。[48]
不管个人碰上的机会性质如何,在严酷的时代,每一个高尚的或者粗俗的人都将受到苛刻的对待;反之,在承平时代,每一个人都将受到良好的对待。因此,即使一个圣君幸而得到贤能的大臣的辅佐,他们的成就也可能由于人所不能控制的大灾大难(“大运”)而受到破坏。王充论述的层面或层面下的分目越多,他越是从相互影响的断片方面去看人类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人们所能取得的最大成就只能是以分成断片的各个部分间的偶然一致为基础的暂时的秩序,而不是由单一的天意注定的先验的协调一致。
王充再次肯定了重实效的原则:从实际的人的事务和事件中了解和学习,比讨论无从捉摸的“道”和“理”要容易一些。[49]他在常识的基础上批评许多汉儒论述人(生物学的、社会政治的和道德的)与自然(天,宇宙)领域互相感应的理论是不真实的。他对儒家经典中有关古代圣君的叙述产生怀疑,甚至主张某些归之于孔子和孟子的话也是站不住的。他赞成班固的意见,汉代尽管有其缺点,但可能是曾经存在过的所有朝代中最辉煌的。对汉代的这种颂扬,在某种意义上肯定了许多世俗的、重实效的,或汉代君主得到儒家默许而采用的法家方案和学说的实际价值。[50]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王充在贬低当代大部分儒家学说的过程中,却用力解救儒家的道德理想,使之从其周围滋生的迷信的和空论的牵累中解脱出来。尽管王充认为,在人生活的不同层面上,主要是外界因素决定了人的命运,但他却把个人的道德生活作为唯一的例外,断言道德生活不是这样由别的因素决定的。按照王充的看法,有道德的人在世上可能是不健康的、短命的和失败的,但是这些只不过是生物学的、社会政治的层面上的缺欠,既然在这些层面上事情的进程是由人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决定的,它们比起精神的、道德的层面来是次要的。人的道德生活仍然不受世间逆境的影响,并可继续向前发展而不管他在其他方面的缺欠如何。只有由个人自己决定的道德生活才具有内在的价值。
一个人通过道德生活能够取得什么成就?王充断言,除了道德生活本身以外,能取得的成就很少。不能保证一个人由于道德上完美,他就健康、长寿,或者得到世上别的好处;事实上,他应当克制这种不正当的希望,因为不这样他就非失望不可,而且正是这种失望,而不是任何外部的因素,对他精神上的安宁是最有害的。[51]
在所有中国思想家中,王充对人内心的精神世界最接近于得出一个道德自律的定义。按照王充的看法,儒家学说的真正价值在于它无比地强调人的道德精神。
推行法令的呼声
对世事的重实效或功利的(因而是法家的)观点的明白肯定,与道德或精神领域中的自由或自主的内心的(因而是道家的)需要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是以名义上的儒家综合体中的法家和道家分支思潮的高涨为特征的。后汉许多次要的儒家思想家可以被指派为三种类型中的一种:儒家中的法家,他们关心实际的行政管理措施或改革;儒家的守旧派,他们专心致力于支持学识和仪礼的传统以及王朝统治力量的正统;儒家中的道家,他们对外部世事采取蔑视态度,注意在道德和精神领域中寻求心安和慰藉。这样一分为三,与官员、文人学士和地方精英的不同的利害关系是一致的。
王莽掌权时,他最初曾得到这三类儒家的支持。王莽的理想主义的改革可能得到文人学士的支持和官员的默认,但为地方精英——大地主、大家族和其他地方权贵所反对,他们在王莽的覆亡和随后的汉室光复中是起了作用的。后汉最初的三个皇帝对所有这三个集团都予以安抚。
朝廷为那些对传统学识和仕宦生涯感兴趣的人,重新建立了太学和其他官学,又恢复了吸收官员的考试、荐举和选拔制度。皇帝在朝廷集会上亲自参加有关正统儒家学说的讨论和讲授,任命杰出的学者制定由朝廷举行的大量仪礼——献祭的、礼仪的和教育方面的。至于那些在实际行政管理和改革中有经验和才干(长于吏事,熟悉重实效的新法家学说)的人,[52]皇帝对他们提出的将加强统治家族的地位、增大朝廷的权势或集中权力于皇帝之手的建议,显示出强烈的兴趣。可是,皇帝却小心翼翼地确保这类措施不致引起地方精英的反对,或搅乱地方的均势。他采取安抚的态度,甚至宽容那些公然反抗他和他的朝廷的人,事实上,皇帝高度赞扬那些拒绝在卑躬屈节或拒绝在政府任职的人,理由是那样做将危及他们道德上的正直或精神上的纯洁。[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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