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46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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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在这里又看到了元末的一个大弱点:朝廷不能约束那些本来是它的主要仆人的人,使他们遵守纪律和服从命令。从14世纪60年代之初起直到1375年死于爱猷识里达腊的外蒙古的宫廷中为止,扩廓帖木儿是力量最强大的、作战最成功的,也是最后最忠于这个日薄西山的王朝的军事领袖。可是,他自己的个人利益迫使他要花很大精力去对付内部和外部的阴谋与敌人。他的生涯充分证明了作为地区性的领袖在元王朝的最后20年为维护元王朝的江山的斗争中处境是何等的复杂和艰难。[10]
元王朝其他的地区性领袖因中国中部普遍兴起的叛乱而与华北隔绝,所以没有那么容易地卷入宫廷政治中去。可以举两个例子说明不同的情况。
陈友定(约1330?—1368年)是一个孤儿,身躯高大结实,本为福建福州府一个不识字的农民的儿子。他于14世纪50年代初在不安定的环境中被迫从军。被一个地方官员所征募,最初负责一个警察治安队的工作,如果是在平时,他的前程恐怕就要到此为止了。可是,南方红巾军进犯江西行省时他被征调去打仗,他一再地表现了杰出的军事素质,因此升赏极快,这在国家纷乱的时期是很常见的。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他从一个县里的小官员升为掌管一省的政务的人物。在这些年中他培养了一些学者,并想获得基础的学识,但是他没有变成一个儒家的绅士。
他具有独裁者的性格,喜欢采取严厉措施,而且当下属坦诚地发表不同意见时他又以暴力行为来维护领导的地位。他有两种特殊的品质,即在军事上确有能力和对元朝政权怀有强烈而坚定的忠诚。他的粗暴态度使许多伙伴离弃了他。当他在1368年被明军俘虏并解送去南京时,朱元璋这位新的明王朝的皇帝指责他杀害了受命劝他投降的明军使节,但是朱元璋仍然准备赦免陈友定,给他以某种荣封;明太祖对勇敢的对手有好汉惜好汉之意。可是,陈友定对败亡了的元王朝的忠心毫不动摇,他向明朝皇帝大声嚷叫道:“国破家亡我可死,尚复何言!”被激怒了的皇帝马上命令对他行刑,另外还处死了他一个自愿陪他来送死的儿子。
在邻近的广东省,何真(1322—1388年)的生平又有所不同。他小的时候也是一个孤儿,但出身于一个能给他施以教育的家庭。作为一个在培养亡命之徒的传统下造就出来的年轻人,他拥有同时使剑和用笔的资质,而且爱惹是生非;这个年轻人具有在乱世中谋求发展的自信力和野心。他曾短时期地在当地政府中供职,后来被撤了职。后来和许多别的人一样,他也获准以私人身份组织和领导了一支地方自卫队。作为这支私人部队的领袖,他从土匪手中收复了州城。当时他已是必不可少的人了,因此在州署中被授予官职。他继续建立了州城的防御部队,并因指挥他们打仗而在州署内赢得了更高的职位。1363年,他全权指挥全行省的军队从沿海的海盗手中收复了广州,所以第一次被提升为左丞,1366年又升为行省官署的首脑,这时他的军事力量已能使他对该行省机关发号施令。因此,他在全国千千万万个地方私人防御领袖中是唯一从那种社会地位上升到元王朝地区性领袖的人。
1368年夏,当明军到来时,这个此前一直是毫不退缩地镇压土匪和攻打叛乱分子的人轻轻易易地投降了新王朝。他被送往南京晋谒朱元璋。这位新皇帝对何真很满意,给了他很高的荣誉和在行省政府内很高的职位。在他1387年65岁退休时按军功封为世袭伯爵,他的封号就冠以他的广东家乡的名字(按为“东莞伯”——译者注)。他的传记作者们提到了他喜爱学术和有高雅的脾性。他在许多方面与凶猛残暴的陈友定恰恰相反。
元王朝其他地区性领袖的事迹则与明王朝的兴起没有什么直接关系。1382年明军攻陷云南时,在遥远的云南任政府首脑的蒙古人梁王把匝刺瓦尔密自杀而死,但是,云南在14世纪的50年代和60年代的战争中没有起过作用。另外一位蒙古领袖纳哈出(1388年死)则是长江渡口太平(朱元璋于1355年攻陷了此地)的守将之一。当朱元璋在修订政策以适应新的认识和需要时,他为了赢得蒙古人的好感,就释放了纳哈出,但朱元璋的这一希望没有成功。此后,纳哈出在辽东的蒙古军队中服役,最后在1368年以后的年代中变成了满洲—朝鲜边境上一个重要的独立的地区性领袖。
其他一些元王朝的地区性领袖早在朱元璋的军队同他们打仗以前就已经被朱元璋的对手们所消灭了。其中有几个人即使未在此时举足轻重,也都在元末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作为明王朝兴起的一个因素,这里所谈的这些领袖构成了元末群雄割据局面的规模和特征。
县一级地方诸领袖
随着元政府在整个14世纪初年的削弱,以及由于深深隐藏在它的统治方式内部的问题,人们能够观察到它逐渐丧失了正常的控制能力和最后趋向于越来越依靠暴力的情况。由于政府推行强制制裁的能力减退,它丧失了对暴力手段和使用武力的垄断。社会上各阶层的人们通常在抛弃元政府的情况下,都把自己武装起来,以最低限度地保证日常生活的安全。这种比较抽象的论述可以引用14世纪的史料予以生动的证实;这些材料都说明了地方社会领袖们在越来越动荡的年代中怎样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盗匪活动由原来偶发的地方性的麻烦发展成为普遍性的威胁:这在14世纪40年代大规模叛乱爆发以前就已经发生了。陶宗仪的《辍耕录》(叙,1366年)中一段短短的介绍文字就道出了很有分量的信息,它说:
中原红寇未起时,花山贼毕四等三十六人,内一妇女尤勇捷,聚集茅山一道宫,纵横出没,略无忌惮。始终三月余,三省拨兵,不能收捕,杀伤官军无数。朝廷招募鹾徒朱陈,率其党与,一鼓而擒之。从此天下之人,视官军为无用。不三五年,自河以南,盗贼充斥。其数也夫![11]
盐池工人由于他们的凶猛和独立性而受到注意,在下面所引的一节叙述中他们被视为杭州的救星,而且像张士诚所表现的那样,他们又经常是站在另一边。在这里,政府在他们中间指派一个私人的和也许是不合法的组织来完成它的军队所不能完成的事。可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到威胁的某个社会不能从无效率的政府那里指望得到救助。于是出现了通常是由当地精英阶层的领导层——即社会的天然领袖来领导的自发的防御办法。
萧景茂,漳州龙溪隔洲里人。儒而有文,以谨厚信于乡里。后至元间(1335—1340年),漳寇乱,景茂率乡人立栅保险,坚不可破。会旁里有人导之,从间道入,景茂被执。贼使拜。曰:“汝贼也,何拜?”贼欲胁之降,以从民望。景茂骂曰:“逆贼,国家何负汝而反?汝族汝里何负汝,而坐累之?”贼相语曰:“吾杀官军将吏多矣,至吾寨,皆软靡求生,未若有此饿夫之倔强者。”[12]
他们残酷地杀害了他。
《元史》有四卷给那些堪称为“忠义”之士的人写了简短的传记,它们几乎完全是叙述那些在1330年至元王朝败亡时同样死难的一些人。[13]其他数以千计也同样起而组织乡村自卫的人或者没有死,或者未被记录下来,而且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出身于社会的精英阶层。明玉珍(1331—1366年)便是一个例子。
徐寿辉起蕲水,玉珍与里中父老谋避兵。父老曰:“足下素刚直,能集壮勇,保全乡里,是所望也。”玉珍于是招集乡人,得千余,屯于青山,结栅自固。众推玉珍为屯长。
当徐寿辉送来一纸严词檄文号召参加他的红巾军叛乱时,这篇叙述说明玉珍不想搞叛乱:“[明]玉珍惧,且欲保乡里,不得已从焉。”[14]
漳州盗匪捉住了多才的萧景茂,没有能使他拥护他们,所以他们杀掉了他。这个事件很典型,说明了这时盗匪和叛乱分子学会了和使用了什么样的立威的方法。甚至他们中最低下的人也时常想要社会上地位高的人向他们屈膝,这样做或许是为了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或者更实际一些是要向社会显示其威力。自发的自卫组织成了社会新的结构最低一级的单元;而一个有远见的领袖,不管他为谁的事业服务,都要想方设法吸收它们。处境不同的徐寿辉恫吓小人物明玉珍,后者虽然无足轻重,但手下有1000个战士。
各种各样的叛乱者,从野心勃勃的盗匪到红巾军领袖,由于他们企求更大的政治目标,知道爱惜萧景茂这样的人才,如果可能,还要许以高官厚禄来录用那些有学识和有威望的人。他们用吸收当地社会的天然领袖来争取那个社会,这种办法终于被看成是马上获得实惠以迅速扩充领土的最有效的方法。可是,地方领袖也得非常小心谨慎。关于叛乱领袖有许多被记载下来的事例,说他们举止端重,对当官和不当官的人都彬彬有礼,结果是在他们的地区得而复失之后,就使那些有附逆污名的人一起受到严厉的处分。例如,陶宗仪在《刑赏失宜》条目下就记载过这样一件发人深思的事,它写道:
至正十二年壬辰[1352年]秋,蕲黄徐寿辉贼党攻破昱岭关,径抵余杭县。七月初十日,入杭州城。伪帅项蔡、杨苏,一屯明庆寺,一屯北关门妙行寺,称弥勒佛出世以惑众。……其贼不杀不淫,招民投附者,署姓名于簿籍。府库金帛,悉辇以去。至二十六日,浙西廉访使自绍兴率盐场灶丁过江,同罗木营官军克复城池,贼遂溃散。……[原先不光彩地弃城而逃之政府军士兵与官员现在回城并接收了它。一位蒙古军官率军从避乱之湖州返城]举火焚城,残荡殆尽。附贼充伪职者范县尹等,明正典刑。里豪施遵礼、顾八,为迎敌官军,剐于市,家产悉没县官。明庆、妙行亦然。[凡滞留城中之]省都事以下,坐失守城池,罢黜不叙。[而逃窜出城未曾抗拒之]省官复任如故[不加歧视]。朝廷法度既堕,刑赏失宜,欲天下宴安,不可复得矣。[15]
我们整个这一节所谈的这些地方领袖只是需要政府不再能给予的安全;他们大多数人都没有政治野心。但是他们经常是要把权抓在手里,有时还滥用权力,既搞值得赞许的自卫努力,又搞打家劫舍、公报私仇和其他一些不理于众口的行为。1735年完成的《明史》不无感慨地这样写下了陈友定不平凡的一生:
元末所在盗起,民间起义兵保障乡里,称元帅者不可胜数,元辄因而官之。其后或去为盗,或事元不忠,惟友定父子死义,时人称完节焉。[16]
如果不是因为日益重要的责任摆在他的道路上而使他有此非常机遇,陈友定也将和其他数以千计的地方领袖们一样湮没无闻,不见经传。他们这一类人很少能取得足够的显赫地位以赢得历史学家的一顾。但是在600年以后的今天,我们想要了解那时人们对由于社会崩溃而引起的不正常环境的各种各样的反应,就应该承认在各地方和社会各阶层的无数无名领袖的重要性。他们创造了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存在的社会活动的潜在可能性。
盗匪
在传统的中国历史材料中,盗匪一词(“贼”、“匪”、“寇”,等等)适用于任何蔑弃合法政权的人,从小偷小抢到大的群众叛乱的领袖和追随者都用得上这个词,甚至也用于未成功之前的开国之君身上。可是,我们在这里更多的是按照西方的惯常意义来使用“盗匪”这个字眼的,它意指破坏法律的分子,即拉帮结伙搞抢劫、走私和盗窃的人。上面已经着重指出,这种盗匪在社会到处都有,某些人可能攻占省会或长期占领县城。但是,只有两位领袖是盗匪出身而变成了在“群雄”割据时代逐鹿国家政权的显赫人物。这个群雄割据时代约有十来年之久,直到朱元璋在1368年总揽帝国权力时为止。
群雄割据时代这两位杰出的盗匪领袖就是张士诚和方国珍(1319—1374年)。张士诚在这两人中又更为重要。他的令人瞩目的生平完全值得予以充分的研究,可惜现代历史学家还没有写出这种著作来。
张士诚
张士诚原是江苏北部沿海地区白驹场商镇(钱谦益等人说“在泰州”)上的船工,这里是产海盐的政府专卖盐场。这种盐经由内陆水路运往扬州、泰州和此地区的其他城市,再从这些地方由特许证持有者提货而向政府交税,然后把盐再分往被指定的市场。未经登记的盐由走私贩子卖给不缴税而非法私售的商人们。1329年是一个有全面数字的一年,那时江苏北部的26个盐场(两淮盐场)生产了全国盐产总量的40%,因此它挣得了帝国总税收的三分之一。因此,政府在这个地方有重大的利害关系,这就是为什么这里有重兵防守的原因。但是,由于政府的控制在元朝末年日益不支,盐产的利润成了一些人剧烈竞争的目标,其中有贪官污吏、盗窃成性的商人、偷盗者、运输工人中的走私者,以及普通的盗匪。盐的运输是一种高度有组织的活动,但秘密的帮伙长期在它里面起着大部分作用;走私的盐经常和纳了税的与受控制的盐同载一船。张士诚就是这样的出身,一个以从事违犯法纪和讲哥们义气来谋利的人。
张士诚在年轻的时候就作为一个身体强壮、脾气暴躁、武艺高强、交友大方的流氓而闻名,在一个强有力的个人关系可以非法地发挥作用的环境中,这些特点对他很有利。他和他的三个弟弟经常被富商所欺骗:他们给了这些商人以私盐,但又受到他们私人卫队的欺凌。1353年当张士诚32岁的时候,他突然以暴力报复了一个主要折磨他的人,杀了一个卫兵,并一把火烧光了整整一个聚居地。然后他带着弟弟和只有18条年轻的好汉的团伙逃到邻县一个窝藏处,然后招募了一批党徒,把他的领导方面的聪明才智用于搞有组织的盗匪活动。
据撰写他早年的传记作者称,张士诚在几个星期之内就募集了万余随从。他带领他们劫掠了泰州和这个地区的其他的一些城市。元政府只经过微弱的抵抗便给了他以赦免和官职。这是他们这几十年内应付这种危机的习惯做法。张士诚这时的行为是一种特有的形式,他将循此走完他生活的历程。他戏弄朝廷的颁赐,这一次与许多次情况一样,他也似乎准备接受封赏,然后杀死了衔命而来的使臣,以后又走着自己的道路。到了1353年底,他攻占了扬州以北25英里处的重要府城高邮,因此他就横跨运河两岸,能够拦截粮米和其他供应物品。
这是关于一个人的历史的简单化的叙述,它在其他方面揭示了与他与以下几类人的联系:各种走私集团;不满意政府剥削并力图报复的盐工帮伙;已经接受官方任命的原来的盗匪;与腐败的盐业垄断制度沾边的富商大贾之家。就那个地方和那个时候来说,所有这一切的相互作用都是司空见惯的。张士诚经历之不同寻常的地方是他有不同凡响的抱负。他一旦确保占有了高邮就自称大周王朝的诚王,从1354年起改元天佑。他开始任命一整套文武百官,以做一个井底之蛙式的皇帝而沾沾自喜。湖北的南方红巾军领袖徐寿辉已在1351年称帝,国号天完。除此之外,早在1341年北方红巾军的领袖们也宣称,他们的傀儡韩林儿是赵宋的后裔,但是直到1355年才宣布复辟宋室。这两种红巾军运动都有大量的群众的支持。张士诚的建国称制,土地既小,人口又少。他在当时的叛乱分子当中是很独特的。
1354年夏,蒙古军队从该地区的防守重镇扬州出发,想把他赶走。蒙军没有完成任务,朝廷马上以更加优越的条件给予他赦免,并给以更大的官职和更显赫的爵位。这一次张士诚又玩起游戏来了:他先接待了使臣贵宾,把他们留下来好像有待于深长考虑,最后又残酷地杀害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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