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48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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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389年版本据说保存在朝鲜的1395年版《大明律直解》[286]中,高土褧和金祗编(1395年;重印本,汉城,1936年和1964年)。实际上这个文本包含442条,而1389年版应为460条。1397年版也与此数相同。《直解》在朝鲜文本中是用中朝官体书法——吏读——写的。此种文本于1936年由朝鲜总督府中枢院在汉城重印。它的现代版本是1964年在汉城由法制处出版。在这一版中,吏读字体的《直解》也被翻译成了现代朝鲜文。
[67]《国榷》[498],5,第513页;明太祖:《高皇帝御制文集》[387],徐九皋编(1535年;重印本,台北,1965年;重印本,京都,1973年),15,第1—2页。关于对皇帝御注的详细研究,见柳存仁《道藏本三圣注道德经会笺》[352],载《和风堂读书记》(香港,1977年),1,第59—224页。又见小郎洛瓦《三教合一论与明太祖的思想》[307],载《哈佛亚洲研究学报》,43,1(1983年6月),第97—139页。
[68]陈荣捷译:《道德经》(据说是老子所作),第74章,载陈荣捷译编《中国哲学资料》(普林斯顿,1963年),第173页。
[69]明太祖:《高皇帝御制文集》[387],15,第1页。
[70]《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75页;檀上宽:《明王朝成立期之轨迹——围绕洪武朝之疑狱事件与京师问题》[132],载《东洋史研究》,37,3(1978年12月),第12—13页;《国榷》[498],6,第542页。吴晗在他的《朱元璋传》[587]中(第256—257页)把“空印案”的日期错误地定在1382年。
[71]他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72—1576页;《明史》[41],139,第3990—3996页。
[72]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75—1576页,以及《明史》[41]中的本传,139,第3996—3997页。
[73]见杨联陞《明代的地方行政》[608],载《明代政府研究的七篇论文》[263],贺凯编(纽约和伦敦,1969年),第1—21页;贺凯:《明王朝的起源及其制度的演变》[267],载《密歇根中国研究论文集》,34(安阿伯,1978年),第38—39页。
[74]《明会要》[364],1,第87页;《明通鉴》[210],1,第180页。
[75]《明会要》[364],1,第87—89页以下;《明通搽》[210],1,第179页。
[76]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38—641页;《明史》[41],308,第7906—7908页。
[77]《明纪》[53],4,第9页;《国榷》[498],6,第552页;《明通鉴》[210],1,第354页。
[78]《明通鉴》[210],1,第354页。
[79]《明通鉴》[210],1,第354页。韩宜可的传记见《明史》[41],139,第3982—3983页。
[80]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293—1294页。
[81]关于此案文献的研究,见吴晗《胡惟庸党案考》[588],载《燕京学报》,15(1934年6月),第163—205页。
[82]檀上宽:《明王朝成立期之轨迹》[132],第6页。
[83]明太祖:《御制文集》[392](明版日期不详;重印于《中国史学丛书》,台北,1965年),2,第13页;山根幸夫:《“元末之反乱”与明朝支配之确立》[601],载《岩波讲座世界历史》,12(东京,1971年),第50页。
[84]关于这些变化的讨论,见贺凯《明王朝的起源及其制度的演变》[267],第42—43页;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载《哈佛亚洲研究学报》,21(1958年),第27—29、48—49、57—58页;以及他在《剑桥中国史》第8卷中的一章,即将出书。
[85]《明通鉴》[210],1,第373页。
[86]《国榷》[498],7,第588页。
[87]《国榷》[498],7,第591页;《明通鉴》[210],1,第378页。见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哈佛—燕京国学引得从书补编》,3(北平,1932年),第12页。《臣诫录》[382]原为10卷。不全的5卷本照相平版印刷本见于明太祖:《明朝开国文献》[388](明初本;重印本见《中国史学丛书》,34,吴相湘编,台北,1996年),1,第415—524页。
[88]见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12;明太祖:《高皇帝御制文集》[387](1535年编),15,第13—15页,见有关序言;又见明太祖《明朝开国文献》[388],Ⅱ,第585—1218页和Ⅲ,第1219—1278页,见洪武版重印本。
[89]《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40页;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第12页。
[90]关于四辅官,见《明纪》[53],4,第18页;黄章健:《论明初的四辅官》[239],重印于他的《明清史研究丛稿》[242](台北,1977年),第57—119页。
[91]四辅官于1382年8月取消。见《明纪》[53],4,第22页。
[92]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91],第1444—1447页;《明史》[41],289,第7414—7415页。
[93]见《明通鉴》[210],1,第396页。
[94]关于思伦发,见《明人传记辞典》[19]中他儿子思任发(1400—1445年)的传记,第1208—1214页。
[95]本传见《明史》[41],139,第3988—3989页。
[96]《明通鉴》[210],1,第396页。
[97]《国榷》[498],7,第620页。
[98]《明通鉴》[210],1,第402页。
[99]同上书,第398页。
[100]《明通鉴》[210],1,第405—406页。关于沈世荣,见明太祖《谕翰林待诏沈世荣》,载《御制文集》[392],(台北重印本,1965年),8,第17—18页。沈世荣著有《续原教论》[467],其序为1385年(出版地点不详,1875年木刻本)。
[101]道衍的传记可见之于《明人传记辞典》[191]中的姚广孝条,第1561—1565页;《明史》[41],145,第4079—4082页。
[102]《明纪》[53],4,第23页;《明通鉴》[210],1,第405页。
[103]关于詹同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3—44页,及《明史》[41],136,第3927—3929页;詹徽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第35—36页,及《明史》,136,第3929页。
[104]《国榷》[498],7,第630页。
[105]《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86页;《明通鉴》[210],1,第4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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