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67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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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的商业化
市场结构
在尽力描述中国的商业化及其市场结构时,有几种研究方法是可行的。有的学者主要强调在全国的大河流和大运河上流动的大量粮棉,并对县或村以此闻名的一切手工业品或稀有果品特产津津乐道。肯定还有足够的例子去消除其他学者所坚持的观念,即中国是由自给自足的小单位组成,它们除了由过于强大的中央政府缔造的交往外,相互之间没有联系,也没有“近代”发展的前景。但是与其把晚期中华帝国的经济描写得一片光明,或者不切实际地以20世纪西方的标准去衡量它,就认为帝国“没有发展的可能”,倒不如说,中华帝国的经济以同时代的标准来衡量是引人注目的,虽然这仍忽视了大批民众。
人口的增加,伴随着随之而来的平均拥地面积的缩小和以前不宜种粮的边缘土地的开发,使农民必须部分地依靠种植经济作物来谋生。在一定程度上,为了缴纳租税,这些作物的种植一直是必要的。因此,伴随着人口的增加并与区域的经济状况保持同步,小型周期性的集市在最底层不断出现。但很难说这些集市是“商业性”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交换他们的货物,以缓解其需要,基本上没有外界的干涉。在善意的地方精英分子既不能通过建立“自由市场”(义市)而成功地阻止国家的插手,又不能提供必要的调解和监督的地方,当外来的商人来此开始购销粮食、纺织品或牲畜时,官方的中介机构(牙行)才在较大的市场出现。大部分地方集市没有厚利可赚,因为人们都知道为生产产品投入的劳动力价值,并且希望“公平”交易。在这个阶段,这些市场的目标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交换价值。明代大量增加的市场无疑属于这一类。
随着山区的发展,在山区和低地交界处成长的市场也可以说是这种情况。在福建和浙江,许多这样的市场在自给程度较差但有互补性的环境之间发展起来。这些市场常常被一些作者选出作为论点:人们不应把它们视为经营经济作物的市场。[242]
第二种市场交易的形式属于城乡型,在地主愈来愈多地居住在其地产附近的城镇的地方,城乡型尤为发展,如江南(那里许多地主成为官员)或福建(那里他们更多地趋向于从商)。应付给他们的租税通过运河和河流运去,地主和佃户的剩余物品都在市场上出售。与自给自足市场上见到的货物的运输距离相比,较好的基础设施往往使运输市场货物的距离增加了。但是应该指出的是,甚至在城乡型的市场,“利润”和专业商人也不一定直接起作用,税和租也不一定被用来交换外界的商品,即使此时的江南已有3000万或4000万担米投入城乡型市场交易,也是如此。[243]
一种更加重要的所谓“全国性市场”已从宋代起逐步发展起来,在明代以后将得到迅速发展。这种市场不但像城乡型市场那样交换地主、佃户和其他生产者的剩余收入(常常换取奢侈品),而且交换直接为市场本身生产的商品和交换其他这类货物或货币的商品。利用生产者和消费者不能直接交易的商人出现了。这些商人从区域间(1550年后从国际间)而不是从区域内的价格差别中获益。利润就是这样取得的,尽管有的利润是利用国家专卖的带有人为操纵的手法取得的(如茶盐贸易)。商人们及时缴纳官税,而15世纪初期赋税局(钞馆)的地理分布显示了帝国的主要商业命脉,并着重指出沿大河流的长途贸易是帝国经济结构的主要支柱这一事实。必须指出的是,这类长途贸易对明代经济的压倒一切的重要性明显地与中国经济史中“大区”的论述相矛盾。虽然基于地理、政治或历史现实的区域差别在经济结构中占很重要的地位,但大部分贸易在区域间进行,利润也是在区域间(并且只能在区域间)赚取。这些经济交换使在区域内部发生的交换相形见绌,而且如果这个区域远离大河流,区域内的交换就根本不会发生。关于大区内每个城市与区内任何城市的贸易多于与区外任何城市的贸易的论点在历史上得不到证实[244];长途贸易似乎已是更具区域性的经济兴起的条件,而不是其结果。
长江流域的贸易最为重要,在四川设有几所钞馆,湖广设几所(因为荆州有驻军),大部分设在江南区,因为那里市场密度高。在这些地区,经济作物以货币为媒介换取手工业品。
1411年启用的大运河是另一条主要命脉,沿大运河不但运送漕粮(严格地说,漕粮不是商业性的),而且另外还为北方的军队运送粮食和棉布,这些军需品被用来换取盐引。空船在南返时试图带回可上市的产品(主要为原棉)。15世纪20年代迁都北京后,多少属于奢侈品的货物也被北运。这种贸易大部分由私商经营,或者官员以私人身份经营。像德州和临清(在山东的运河边上)或高邮和扬州(在南直隶)等城市作为商业中心,在明清时期远比20世纪重要。征收漕粮运往京都的粮仓设在德州和临清,以及位于江苏的淮安和徐州。
另一条商业命脉是海路,它把中国港口与海外的贸易港口连接起来,尽管明代法律禁止私人出海贸易,但它仍在大部分地方有了发展。丝、瓷器、棉花、漆器和糖开始时向琉球、日本和东南亚出口,后来通过马尼拉、澳门和其他地方向西方出口。由于明代这种贸易的大部分不列入朝贡关系,属于非法,所以基本上没有记录,难以把这种收入与在宋代已被官方批准的这种贸易收入进行比较。贸易也发生在整个中国沿海,但它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之间的南部沿海。
陆上贸易没有水上贸易的运输方便和经济的优点,但是五分之一的商业地带位于北方,防御亚洲腹地游牧民侵袭的部队就驻守在那里。由于众多的军事人员、政府解送军饷的活动以及地方供应的不足,那里的需要量很大。这些因素能使贸易获得厚利。结果,政府毫不犹豫地在那里设立钞馆。[245]
就全国性的主要交易产品而言,粮食(主要是大米)贸易最为重要,虽然大米大部分属于供应政府的税粮,或者属于最终供应城镇的缴租的粮食。在15世纪晚期和16世纪初期,中国东南部长期遭受缺粮之苦,被迫从江南、广东或广西运进粮食,但从三地运进时还要取决于取得粮食的可能性和粮价等因素。福建尤其深受影响,因为当地粮食供应总是不足,福建对其他经济作物的依赖程度也许因此就高于其他区域。从1500年起,江南从长江上游(湖广、江西和安徽)运进大米的数量日益增加,尽管那里大米产量相当高,而且由于对大米的高需求,不怎么种植经济作物。江南的需求尤为迫切,因为那里的人口密度很高;作为几大命脉终端的运输中心的城市,其大部分居民并不务农;政府因江南大米质优,需要量很大,对江南的大米征收高税赋。第三个缺粮区是在安徽南部的徽州府周围,那里地区虽小,但仍很重要,因为它的需要量高度集中,这在几个方面与以下的事实有关:它是从事盐业的富商的出生地,并且仍被认为是他们的正式的寓所。
自从容许以银而不是用粮食直接换取盐引以后,北运的状况就恶化了;在盐的分配制度中,以银换盐引的做法于15世纪中叶实行。[246]政府或士兵本人将用银在当地购买粮食。但是,盐的分配制度的这些变化导致了地方粮食生产的不断减少;地方的粮食生产到那时为止,一直受到商人的支撑,他们需要稳定的粮食供应(不是银子)以取得分销盐的盐引。北方的防区就这样变成了缺粮区。它与南方不同,没有可以换取从远地运来的大米或其他粮食的地方产品。因此,1500年以后全区的经济条件每况愈下。
吴承明估计,在16世纪期间,每年约有1000万担大米必须投入长途贸易。这个数字不包括用于消费所征收的实物租税。这些粮食的大部分一定被地主作为地租的剩余售出,价值大约为850万两。
如果由于盐作为政府专卖产品,不会严格地服从经济规律而我们可以把它排除在外,那么棉花就是第二个最重要的贸易物品。原棉主要产于北方,先产于河南和山东,稍后产于江西和湖广。[247]棉花从那里运至江南[248]并愈来愈多地运往福建织布,不过当地也能生产一定数量的棉花。
松江府(今上海之南)为最大的棉布产地。它运“标准布”(标布)至山西和陕西,运“中机布”(中机)至湖广、江西和广西,运小布至江西。其他城市有更地方化的市场:嘉定销往杭州,常熟销往山东,等等。由于棉花可用来做保暖的棉衣,它最早的市场是在北方,因为那里需要用它来保暖。棉花贸易包括亚洲腹地边境的以布换马贸易。在明末时期,原来只产原棉的地区(例如湖北和山东)开始生产自己的织品以代替输入品,于是松江失去了它在北方和西部的一部分市场份额。吴承明估计布的总产量,包括地方消费的产量,约2000万匹,价值330万两。
第三种主要商品是丝。生丝产于乡下,而大部分加工(缫丝、绕轴、上浆、丝织、轧光和印染)则在城镇进行。产丝的两大地区,一是在浙江北部的湖州周围,其主要加工地为杭州、湖州和苏州;一是四川的保宁府(今阆中),其丝的主要加工地为山西的潞安,它在历史上是丝绸加工技术的中心,甚至当地停止生产生丝以后仍占有重要地位。在明代较晚时期,与外国的贸易,使福建的(后来使广东的)丝织业欣欣向荣而超过其他产区。吴承明估计,丝绸的年总产量为30万匹,价值30万两,这说明与粮、棉织品和盐相比,丝产品只占明代贸易的一小部分。[249]
明代市场结构还包括其他产品。糖从福建的漳州和泉州运至江南、浙江和国外。纸从江西铅山运至河南和安徽。瓷器从江西景德镇运至各地。生铁从广东运至江西,从四川运至江苏无锡,从福建运至苏州;至于铁具,广东的佛山是主要出口中心。肥料市场在开始时尚不重要,但理论上意义重大;豆饼是这种商品的主要形式,并且成为“资本”市场中第一种商品,因为它不是消费产品,而被用来增加其他商品的产量。[250]
这些工业产品价格的上涨速度不如米价,这反映了手工业部类的产量较大的增加和人口的增长。中国在1440年前后,一匹布能买2担米,在1470年前后能买1.27担米,在1540年前后只能买0.82担。中国正走向这样一个时代:棉布和其他手工业品产量的增加将不能赶上更高的粮价,这种情况似乎发生在17世纪初期。关于兴起的全国性市场,见图9-1;图9-2则标明明代最重要的经济中心。
地图9-1 晚明的全国性市场
地图9-2 明代的经济中心和道路
区域间的差异
从区域上说,以下情况得到公认。[251]北方的山西、陕西和甘肃需要输入粮食,但无物可出售;甚至衣着和盐之类的必需品,也必须以粮交换,但区内粮食供应不足。靠从四川运进和少量地靠从湖广运进生丝进行加工的山西潞安的丝织业则是例外,但直到万历时期为止,这个行业似乎已经凋敝。[252]在晚明和清初期,北方几个地方,如山西的榆次才开始织棉布。少数输出品之一是羊毛:陕西西南的关中区是国内羊毛贸易的主要中心。在戍守北方边境的大城市,如大同和宣府(更不用说北京),其市场也有某些奢侈品,但它们都通过大运河从江南运来。当1575年沿北方边境开放了几个茶马贸易市场时,政府的政策导致对该区作了几次投资:对宣府投资12万两,对大同投资7万两,对水泉(大同西部)投资4万两。但是这些投资对整顿过的区域经济看来没有多大效果。[253]
河南的状况多少相似,不过它能输出原棉。但输出时,它处于外地商人——大部分是山西商人——的影响之下。[254]
沿大运河的山东段,情况就迥然不同,那里的运输设施已经创建几个有店铺和仓库的大城市,其中临清最大。次要的产品,如福建的纸、满洲的人参和貂皮等也在这里进行交易。除了原棉,土产品的贸易规模要小得多。
在明代,江西是棉布生产的中心,虽然随着其他地方——如山东、咸宁或湖广的巴陵——开始就地生产,产量有所下降。但江苏取得了更多的国际出口方便条件,还不能完全搞清发展取得了什么结果:输给了几个竞争中心,还是从出口中取得收获。伴随着布的生产,染料制造也变得重要了,不过产地稍离纺织生产的中心区。苏北的如皋、兴化和淮安,苏南的嘉定和靖江,尤其是安徽的芜湖,都成为重要的加工中心。油、豆饼以及小麦,成了长江以北扬州和淮安县的重要商品。在另一方面,浙江则是丝的生产中心。丝的加工地主要是杭州,原料来自湖州周围,湖州的丝船还到达福建和广东。
安徽可售之物很少。前面已经提到,芜湖在明代是染料中心,不过在清代它主要转向制铁。小麦和豆类在长江以北交易,再运往江南区的腹地。
江西必须输入纺织品:从浙江输入丝,从江南,后来还从湖广输入棉布。它在南方大米生产的确有剩余,在赣州周围靛蓝生产也日趋重要。江西因景德镇及其周围的瓷器生产而闻名,瓷器生产还扩大到浮梁和饶州地区。
福建主要依靠非谷物生产。早在1500年,甘蔗如同瓷器,也是兴化府的主要产品。纸产于延平和建宁,大的铁矿和银矿也集中于此。丝产于漳州,茶产于泉州府治地晋江。1500年前后,福州在丝织技术方面有了重大改进,加上它的海上贸易的有利位置,它的产品可与较老的潞安和苏州进行竞争。烟草在晚明也开始输入种植,而棉布生产则始于惠安。[255]应该注意的是,在这些寄庄户现象比其他地方更加严重的区域,交易大部分由佃户在市场进行,这进一步相对地削弱了地主的地位。[256]
广东、广西地方一级的生产虽然有了重大的进步,但参与全国性市场的活动却较晚。也许可以说四川也是这种情况。
可以肯定,湖广在明代有明显的发展,它在开始时主要从事以米换盐贸易。来自与江西交界的醴陵的茶、食油和纸在南方是贸易商品。如上所述,棉布生产在咸宁(武昌以南)和巴陵(今岳州)两县日趋重要。有人推测,湖广的绝大部分大米贸易由地主经营,其类型可与东欧的再度封建化相比。[257]这个比较有中肯之处:湖广向其他省份输出粮食的经济依赖性,使地主对这项贸易的利用,既有必要,又有利可图。崇田德已经阐明,佃农和地主的关系是怎样根据该地区是否输出粮食(即是否有运输的河道)而发生变化的。[258]
吴承明根据对清初期的调查作出了若干结论,其中与它们有关的因素已在晚明出现。吴承明认为,全国性市场(除去前面描述过的市场)包括其价值占42%的食品,相当于食品总产量的11%[259];价值占24%的棉布(占总产量的53%);15%的盐;8%的茶;4%的丝织品(占上市总产量的92%);原棉和生丝各占3%。食品换棉布和盐的基本模式依然存在。[260]
商业化的棉、丝生产大大地增加了专门经营这种或那种产品的镇。与以往相比,更多的镇成为地方上货物再集散之点。市镇和镇市,或单独使用的市(市场)和镇(无行政地位的镇),已成为商业地方的名称,而不是用来称呼设立巡检司以管理当地和征贸易税的地方。[261]
断定只有在大规模的商业化开始后才出现超过千户的很大的农业镇的论点是错误的。在江南,诸如平望、同里、朱泾(今金山)和王江泾等地,当它们作为棉、丝贸易中心而处于重要地位时,已经相当大了。在晚明时期,一个县的最大的镇除了为其居民运进粮食施加影响外,在商业上不一定很重要。[262]城市化、商业化和市镇的发展互有影响,但又是分立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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