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套装全11卷)(校对)第98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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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王家俭:《清季的海军衙门》,第14—18页。
[135]吴相湘:《晚清宫廷实纪》,第134—135、145页。
[136]同上书,第131页。张其昀等编:《清史》第6册,第902页。
[137]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等编:《洋务运动》第1册,第117—118页。李国祁:《中国早期的铁路经营》,第57—58页。
[138]《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20,第60页。包遵彭:《清季海军经费考实》,载《中国历史学会史学学刊》第1期(1969年),第21页。
[139]包遵彭:《清季海军史》,第28—31页。
[140]《大清德宗实录》卷209,第1页;卷221,第10—11页。醇亲王的信具载于《李文忠公全集·海军函稿》卷2,第22—23页;又见卷2,第36页。斯坦莱:《清季的财政改革者胡光墉》,第58页。
[141]包遵彭:《清季海军史》,第26—28页。罗林森:《中国发展海军的努力》,第139页。《洋务运动》第3册,第12页。
[142]《北洋海军章程》,载《洋务运动》第3册,第195—264页;又见第200、203、206页,并散见其他各处。
[143]关于醇亲王的请求及督抚实筹二百万两款项的支配问题的讨论,见吴相湘《近代史事论丛》第1册,第151—170页及包遵彭《清季海军史》第38—42页。
[144]《大清德宗实录》,卷252第1页;卷294第9页;卷296第8页。
[145]《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71,第3页:卷74,第33页;卷76,第50页;卷78,第53页。斯佩克脱:《李鸿章和淮军》,第231页。王家俭:《旅顺建港始末》,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5期(1976年6月),第261页。
[146]罗林森:《中国发展海军的努力》,第158—163页。费正清:《北京总税务司赫德书信集》第1册,第473—474页。
[147]罗林森:《中国发展海军的努力》,第165页。卡文迪什:《中国的武装力量(?)》,载《皇家联合兵种杂志》第42期(1898年6月),第720页。
[148]《北华捷报》1890年6月6日、7月4日及8月15日;费正清:《北京总税务司赫德书信集》第1册,第797、801页。参照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载邵循正等编《中日战争》第1册,第62—63页。
[149]艾尔斯:《张之洞与中国的教育改革》,第108—113页。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54—57页。参照罗林森《中国发展海军的努力》,第91页。
[150]包遵彭:《中国海军史》,第232—236页。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58—60页。《北华捷报》1892年11月18日;1894年1月12日。
[151]《大清德宗实录》卷215,第5页。《刘壮肃公奏议》卷6,第4页。
[152]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第229、283—319页。《洋务运动》第1册,第121、131页。黄家谟:《中国电线的创建》,载《大陆杂志》卷36第6、7期合刊(1968年4月),第179—180页。
[153]《刘壮肃公奏议》卷6,第1、3页;卷8,第16、18页。又可参照林东辰《台湾贸易史》,第186页。
[154]戴维逊:《福摩萨岛的过去与现在》,第247页。斯派德尔:《1884—1891年刘铭传在台湾的行政与财政改革》,载《亚洲研究杂志》卷35第3期(1976年5月),第458页。
[155]斯派德尔:《1884—1891年刘铭传在台湾》 (耶鲁大学博士论文,1967年),第165—166、170—172页。
[156]朱昌峻:《刘铭传和台湾的现代化》,载《亚洲研究杂志》卷23第1期(1963年11月),第47—48页。
[157]《刘壮肃公奏议》卷2,第11—14、20页。
[158]斯派德尔:《刘铭传在台湾的行政和财政改革》,第450页注46。斯派德尔:《刘铭传在台湾》,第168、177—178页。郭廷以:《台湾史事概说》,第202页。
[159]《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0,第35页。
[160]这一节关于刘铭传的土地税制的改革及其背景的叙述,所根据的是斯派德尔:《刘铭传在台湾的行政和财政改革》,第452—454页。迈尔斯:《1684—1895年清帝国治下的台湾的传统经济》,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学研究所学报》卷5,第2期(1972年12月),第383—386页。威克伯格:《十九世纪后期台湾的土地租赁》,载戈顿编《中国地方史中的台湾研究》,特别请看第86—88页。
[161]见斯派德尔《刘铭传在台湾的行政和财政改革》,第454页注64。
[162]《刘壮肃公奏议》卷8,第21—22页;参照第20页。
[163]除了其他著作以外,特别请看戴维逊《福摩萨岛的过去与现在》,第114、135页及以后诸页、252页。
[164]斯派德尔:《刘铭传在台湾》,第288—294页。
[165]《刘壮肃公奏议》卷6,第5页;卷9,第17、23页。关于清帝对刘铭传1889年奏疏的批答,见卷9,第23页。
[166]《大清德宗实录》卷276,第13—14页。
[167]见费维恺《中国早期的工业化:盛宣怀与官办企业》,第133页表11。
[168]斯派德尔:《刘铭传在台湾》,第405页注14;又见《刘壮肃公奏议》卷1,第20页。
[169]朱昌峻:《刘铭传和台湾的现代化》,第40—42、44—46页。黄家谟:《甲午战前之台湾煤务》,第223—235页。《大清德宗实录》卷288,第89页。
[170]朱昌峻:《刘铭传和台湾的现代化》,第50页。参照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卷3,第77—78页。
[171]关于中国学生未能进入西点军校的问题,见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1875年》第1部分,第227—228页;何天爵:《中国的过去与将来》,第82—83页。
[172]米契耶:《厄普顿的生平和书信》,第290—298、309—310页。《洋务运动》第3册,第552页。王家俭:《北洋武备学堂的创设及其影响》,载《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4(1976年4月)第319—320页。
[173]王家俭:《北洋武备学堂的创设及其影响》,第324、339页注18、341页注36。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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