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小书:古典小说漫稿(校对)第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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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论吴敬梓的《儒林外史》[1]
第一节 吴敬梓的生平、思想和创作
经过明末清初激烈尖锐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清王朝统治者把明末农民起义的胜利果实掠夺过来,重新建立了高压专制的封建政权。清朝入关后第二个皇帝世祖玄烨(即康熙帝)在位时间较长,头脑也比较清醒,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各个方面都采取了一系列巩固其统治的措施,对内平定了明代降臣“三藩”的叛乱,对外抵御了俄国老沙皇的侵略势力,取得了政权的稳定和版图的统一。当时耕地面积扩大,人口增长,城市工商业也一度出现了超过明代中期的兴盛局面。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因素,在明末清初一度受到严重摧残之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休养生息,又重新得到缓慢地发展。[2]但是,从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整个历程来看,这时已处于即将走完它的漫漫历史长途的阶段,其腐烂衰朽已达到非垮不可的地步。因此,到18世纪前期,即从康熙末叶经过雍正一朝到了所谓“乾隆盛世”,在暂时繁荣的假象背后,正充满着极其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斗争。由于这个所谓“盛世”是建筑在农民的饥饿贫困、手工业者和小商人的苟延残喘的基础之上的,它骨子里正潜伏着一触即发、行将形成燎原之势的革命火种,而封建制度也就更加清楚地暴露出它的黑暗腐朽的本质和残酷狰狞的面目。于是,揭露和批判这个万恶的封建社会,指出它走向崩溃瓦解的必然趋势,就成为当时进步文学所应承担的历史任务。这个任务,是由18世纪中叶在我国几乎同时出现的两部现实主义杰作,即吴敬梓的《儒林外史》和曹雪芹的《红楼梦》,来担负的。这两部作品都具有鲜明的倾向性,在反对封建礼教和统治势力的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激烈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标志着封建社会文人创作的长篇小说,已进入十分成熟的阶段。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向人们展示出封建末世的社会生活图景。
吴敬梓(1701——1754),字敏轩,一字文木,安徽全椒人。他出身于官僚世家,从他曾祖一辈起就靠考科举、中进士发家,自清初以来出了好几个达官显贵。吴敬梓曾在他写的《移家赋》里形容过自己家庭的显赫声势:
五十年中,家门鼎盛;陆氏则机云同居,苏家则轼辙并进;子弟则人有凤毛,门巷则家夸马粪;绿野堂开,青云路近。……(《文木山房集》卷一)
但到他父亲一辈,他这一支却日趋没落了,他父亲吴霖起只是一个拔贡,仅做过一任江苏赣榆县的教谕。吴敬梓从十四岁起随父亲在任所,二十三岁中秀才,就在这一年他父亲去世。从此,吴敬梓的生活发生了显著变化。他在科举场中很不得意,始终没有中举做官。由于“家本豪华,性耽挥霍”,再加上热心资助别人,没有几年就把产业卖光,因而遭到本族和亲友中富贵之家的冷遇和歧视。他在故乡住不下去了,便在三十三岁那年迁居到南京。三十六岁因安徽巡抚的荐举,参加了“博学鸿词科”的省试;但接着让他到北京参加廷试,他却托病谢绝了。后来他生活日益贫困,主要靠卖文和朋友的周济度日,有时竟达到“囊无一钱守,腹作干雷鸣”“近闻典衣尽,灶突无烟青”(程晋芳《寄怀严东友》诗)的地步。在冬季严寒的日子里,他同朋友五六人“乘月出南门,绕城堞行数十里,歌吟啸呼,相与应和。逮明,入水西门,各大笑散去。夜夜如是,谓之‘暖足’。”(程晋芳《文木先生传》,我在1954年发表的文中题作《吴敬梓传》,实为同一篇文字。)这说明他在困难面前一直是顽强而乐观的。五十四岁时,终于在穷愁潦倒中突然病逝于扬州。
吴敬梓生活于18世纪前期。当时清王朝的统治已相对稳定,统治阶级在文化思想方面的严酷统治正收到显著的反动效果。原来自清王朝入关以后,为了在文化思想方面肃清异己、加强控制,对当时的知识分子一直采用软硬兼施的手段,即一方面进行残酷恐怖的屠杀(如大兴文字狱),另一方面则采取阴险狡猾的手段来进行收买和拉拢,让读书人感到只有考科举猎取功名才是正当稳妥的出路。当时清政府除了网罗大批封建文人集中在京城里编书、修史之外,主要是把孔孟之道、程朱理学规定为合法的正统的意识形态,并沿袭明代用八股文取士的制度,以功名利禄为诱饵,以此来束缚读书人的思想,腐蚀、麻醉他们的灵魂。到了吴敬梓的时代,社会风气已十分败坏,一般封建儒生表现得尤其恶劣无耻,甚至堕落到丧心病狂的地步。而《儒林外史》正是针对这种社会现实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有力的控诉。在“四害”横行时,有些人根据这一点,认为吴敬梓是法家,同时把《儒林外史》看成一部尊法反儒的著作。但另外一些人又由于《儒林外史》中存在着不少复古倒退的思想,以及一些为儒家学者所宣扬、肯定的封建伦理观念,因而对这部著作采取全部否定和彻底批判的态度。我们认为,作为一部现实主义长篇白话小说,《儒林外史》以它爱憎分明的思想倾向和精湛无匹的讽刺艺术,在中国小说史上必须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我们并不认为吴敬梓是什么“法家”或“儒家”。作者在书中所体现的民主性精华不管是受什么“家”的影响都应该肯定;而反映在作品里的封建性糟粕,则应当具体指出并加以批判。对于《儒林外史》的精华和糟粕,我们应力图做出合乎科学的解释和分析。
我个人认为,吴敬梓的世界观中确有突破传统儒家思想的进步成分,这是《儒林外史》取得杰出成就的思想基础。这种进步成分的形成又有它的社会根源。首先,“存在决定意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共产党宣言》)。作为一个由所谓“名门望族”而陷于穷困的封建知识分子,吴敬梓在追求功名富贵还是甘于贫贱这两条人生道路的选择上,确曾经历了长期而痛苦的思想斗争,这在他的诗词中是有反映的。他家庭的衰落和个人的贫困,使他饱尝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他的经济地位和生活处境使他对统治阶级的真面目有所认识,对劳动人民水深火热的生活现实有所了解,因此他才能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当时的社会。他对腐朽黑暗的政治越来越不满,对腐蚀人心的科举制度和浅薄无聊的八股文越来越憎恨,对功名利禄越来越鄙弃。他的朋友程晋芳在《文木先生传》中说他“独嫉时文士如仇,其尤工者,则尤嫉之”;他自己也写出了“如何父师训,专储制举才”这样口吻愤激的诗句(全诗已佚,仅余这两句)。1751年乾隆皇帝到了南京,许多文人去“夹道拜迎”,而吴敬梓却“企脚高卧”,根本不去理会(参见金兆燕《寄吴文木先生》诗中的描述),表示了他不肯向统治者折腰屈膝的高傲态度。可见吴敬梓之所以能写出《儒林外史》这样一部具有批判现实主义精神的作品,正是他的思想随着他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的改变而改变的结果。
其次,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所反映的带有民主性的进步思想,是受到从明代中叶以来这一历史阶段中所流行的新思潮影响的结果。从17世纪开始,由于封建社会已走向没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开始萌芽,统治阶级本身日益腐化,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错综交织而日益激化,因而在文化思想领域里正统与反正统思想的斗争也日益尖锐,并出现了新的特点。晚明的杰出思想家(以王学左派思想家为代表)对程朱理学作了大胆而深刻的抨击和批判。到了明清之际,由于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一些含有民主成分的思想如对君权发生疑问、对封建官僚机构和科举制度表示强烈不满等意识形态,就伴随着反对清王朝统治的种族观念纷纷表现出来,这就是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等人的主导思想,而王夫之的朴素唯物主义观点尤为突出。此外还有唐甄和颜元。唐甄抨击君主专制,主张男女平等,反对超经济剥削,批判当时正统派“学者”不学“军旅之事”的重文轻武思想(均见他所著的《潜书》);颜元则重实学,讲实践,主张学习礼乐兵农,而对宋明理学和八股文采取比较坚决的否定态度,公然宣称“朱子是圣学之时文”(《习斋记余》卷三)。他们言辞激烈,旗帜鲜明,对封建礼教和社会传统观念敢于大胆批判,民主性的倾向十分明显。这个新思潮一直延续到稍后于吴敬梓的戴震。尽管这些思想家的世界观和立足点各不相同,但在反封建礼教、反程朱理学、反科举八股和提倡“经世致用”之学这些方面却基本上是一致的。吴敬梓生活在这一波澜壮阔的新思潮涌现之后,又由于自己的经济地位和生活处境的急剧转变,无疑受到这些具有民主成分的进步思想的影响。他在《儒林外史》中主要抨击的是科举制度和八股文,并对当时所谓的“儒林”(封建知识分子阶层)里面一些艳羡富贵、醉心功名、以过寄生虫生活为理想的各种大小人物作了无情的揭露和讽刺,对于在吃人礼教下的牺牲者表示了同情,这显然与上述的民主性进步思想是有着密切联系和一致倾向的。
正如上述这些卓越的思想家们各自有着他们的阶级局限和时代局限一样,吴敬梓表现在《儒林外史》中的封建性糟粕同样是明显的。吴敬梓对当时社会现状非常不满,但他却找不到正确的出路;他虽然揭露和讽刺了“儒林”群丑,却不能把自孔孟以来就开始宣扬的、为剥削阶级奉为天经地义的某些道德伦理观念从思想上分辨清楚;他在书中所歌颂赞扬的一些正面人物(所谓的“真儒”“通儒”),其形象大部分是苍白无力,甚至是迂拘可笑的。他同情一些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和农民,对他们也作了不少正面描写,但他对劳动人民的生活和精神面貌并没有真正透彻的认识,而是把他们给士大夫化、风雅化了,主观上是想颂美他们,实际上却造成了对劳动人民的误解甚至歪曲。在吴敬梓的后半生,除了写成一部《儒林外史》外,他把精力都用在“治经”上,认为这是“人生立命处”。这说明他对儒家经典还是崇拜的,并把它们理想化,企图以此来挽救封建末世的衰风颓运。他曾为修复南京雨花台的先贤祠,不惜卖掉故乡全椒的老屋。在《儒林外史》中,作者还费了不少笔墨描写了祭泰伯祠的场面作为修先贤祠的写照。这段描写正好清楚地暴露了吴敬梓身上所存在的复古倒退思想。
第二节 “儒林群丑图”
《儒林外史》以讽刺科举制度和八股文为主要内容,着重从与封建知识分子关系比较密切的某些方面对当时那个腐烂透顶的封建社会进行了批判,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通过作者有力的讽刺和鞭挞,全书所展示的是一幅穷形尽相的封建知识分子群丑的画卷,其批判锋芒实质上已指向封建地主阶级所用以维护其反动统治的意识形态。这就从一个重要侧面反映了封建制度正在走向衰亡的历史必然趋势。
但作者并没有把这幅“儒林百丑图”割裂为一个个孤立而静止的画面,而是把他所讽刺批判的人和事加以组织贯穿,并赋予它们以一个具有一定时代特征的社会背景。通过这个背景,读者可以看到统治阶级对人民的剥削和迫害,还能意识到人民在水深火热的处境中对统治者是有反抗和斗争的。然后在这个背景上面,作者把他要讽刺和批判的人和事一一展示给读者。这就使读者比较清楚地感到,这些被讽刺和被批判的大大小小的人和事都是促使那个时代必然走向没落崩溃的有机因素。
《儒林外史》一上来就反映了封建统治者欺压人民的威势。在第一回里,作者就通过怕事的秦老说出“灭门的知县”的话,说明在吴敬梓的时代即使一个小小县官已足以使百姓无法安宁度日了。第十三回蘧駪夫的枕箱事件,第三十五回卢德的《高青丘文集》事件,正是清初大兴文字狱的剪影。作者有意识地把全书故事发生的时间移到明代,正是为了避免清王朝统治者这种恐怖政策的迫害。而农村中地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就更其残酷:第三十六回写一个佃农被地主逼得跳河自杀;第三十五回写北京彰仪门(今广安门)外,正当皇帝打着征聘“名儒”的幌子以粉饰太平的同时,就有一对老年农民夫妇因穷苦到极点而在一昼夜间相继死去;第十六回写匡超人家里是普通农户,但匡超人的哥哥如果不营副业,匡超人自己如果不半夜里起来磨豆腐卖,单靠种田就根本活不下去。在南京城里,靠修补乐器为生的倪老爹因为“一日穷似一日”,把四个儿子都卖到他州外府,最小的一个儿子也被迫以“过继”的名义“送”给了演戏的鲍文卿,换来了二十两银子。这个数目显然是当时买卖人口比较“公平合理”的价格了(第二十五回)。而开当铺的商人代人转手放高利贷,二百一十两银子的本钱“三个月就拿回三百两”(第五十二回)。在由陕入川途中的深山里,木耐夫妇由于“冻饿不过”,便设计装鬼拦路抢劫(第三十八回);在山东兖州通往北京的大道上,一伙“响马”同客店主人勾结起来,公然劫走由外省解往京都的饷银(第三十四回)。特别是在第四十三回里,作者以骏快调侃的生花妙笔写到两百只小拨船洗劫盐船的生动场面。这些描写,大大有助于我们了解所谓康、雍、乾“盛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作者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社会缩影。就在这个充满矛盾和斗争的封建末世的图景中,作者对科举制度和八股文进行了讽刺和鞭挞。
封建科举制度创始于隋唐,到明清两代又有较大的变化,即不再以诗赋为主要考试科目,而是规定要考八股文。这是一种内容空洞、形式僵化的文体。考题必须是《四书》《五经》中的文句。作者必须“代圣人立言”,不准称引三代以下的史实,不准把文章的内容牵涉到题目以外的意思上去,只能亦步亦趋地模仿古人的口吻和重复儒家经典中的意见,只准依照朱熹的注释来阐述文义,绝对不允许发表个人独立的见解。至于文章的规格程式,则是完全固定了的,连字数也有一定的限制。这显然是由于封建制度已经濒于崩溃,地主阶级感到自己的统治权很不巩固,才采取了这样一种反动的政治措施,其目的是进一步毒化和控制人们的思想,为封建统治阶级培养驯顺的官僚和奴才,并使一般读书人只能做毫无头脑的学舌鹦鹉,从而有利于维护其岌岌可危的封建统治。
自从明代初年推行八股文以后,就陆续受到不少具有进步思想的人的反对和批判。到明末清初,像前面谈到的王夫之、顾炎武和颜元等,更是大声疾呼反对以八股取士的代表人物。清初的蒲松龄则通过《聊斋志异》中许多生动的艺术形象,来指摘以八股取士的种种弊害。吴敬梓继承和发扬了这一进步传统,把对科举制度和八股文的批判提到了一个新水平。他以剔肤见骨、淋漓酣畅的笔锋,惟妙惟肖地勾勒出了各种类型封建知识分子的嘴脸,不仅揭发了由科举制度、八股文所造成的恶果;而且从客观效果看,实际已否定了这一制度的本身。
吴敬梓在第一回里,就通过他所塑造的理想人物形象王冕的口,揭示了全书的宗旨。他反对热衷于功名富贵的人,并认为以八股文取士的科举制度使读书人“把那文行出处都看得轻了”。紧接着书中就写了周进、范进这两个腐儒的典型,着重写出他们精神上的堕落和空虚。周进考到六十多岁还是个童生,但他热衷于科举的心始终不死,一定要去观光一下贡院。这一看不打紧,结果是“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醒来后更满地打滚,“号啕痛哭”“直哭到口里吐出鲜血来”。在当时上层社会舆论压力下,他满肚子的辛酸悲恸就是由于“苦读了几十年的书,秀才也不曾做得一个”。可是他一旦考取,却俨如平步登天,“不是亲的也来认亲,不相与的也来认相与”。当初周进曾在观音庵里做塾师、教蒙童,一个王举人来了竟让周进为他打扫吃剩的鸡骨头,而这时却在庵里供上了“周大老爷”的“长生禄位牌”。范进也是个一直考到胡须花白还没有考中的穷秀才,当他向丈人胡屠户借路费去考举人时,被胡屠户骂得“狗血喷头”,说他是“癞虾蟆想吃天鹅肉”。等他乡试回来,家里已经饿了两三天,只好抱着一只母鸡去卖。当他看清了中举的报帖确已在屋里“升挂起来”,自己几十年梦寐以求的希望果真成为事实时,他却“往后一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被救活后,他又“拍手大笑”,跑到一个庙门口站着,“散着头发,满脸污泥,鞋都跑掉了一只,兀自拍着掌,口里叫道:‘中了,中了!’”直到由他平常一见就怕的丈人胡屠户打了他一个嘴巴,他才恢复了神志。作者正是通过这两个小人物的悲喜剧,对科举制度进行了无情揭露和悲愤控诉。作者把周进作为对功名科举感到绝望的人们的代表,用撞号板来揭示他的精神世界;而把范进则作为出乎意外爬上去、因而高兴得忘乎所以的人们的代表,用中举后的疯狂失态来揭示他的精神世界。他们从穷途末路一跃而飞黄腾达,从受害者变为害人者,从社会上的废人一变而为罪人,这都是万恶的科举制度造成的。而这些人之所以非走这条“荣身之路”不可的原因,则从范进中举后的生活遭遇完全可以得到解答。不但胡屠户对这位高中了的女婿完全改变了态度,从轻蔑立即转为尊敬(通过这个次要人物,作者集中刻画了炎凉的世态);而且马上就有乡绅来送银子、送房屋、送田产,还有些破落户来投身当仆人;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条渠道,一个普通的读书人就可以爬上封建官僚的地位。周进从每年馆金不过十二两银子的塾师一跃而为“绯袍金带,何等辉煌”的学道,正说明科举制度本身就是一个骗局!
作者通过周进、范进的故事还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另一个黑暗面,即一个人之被录取与否是毫无客观标准的,根本不凭任何真才实学。周进本是个冬烘学究,除了读过别人的一些试卷之外,诗词歌赋一概不懂。这样的人后来竟成了国子监司业。范进的试卷在周进眼里,原不知“说的是些甚么话”,不料看到第三遍,却忽然发现是“天地间之至文”,没等人把卷子交齐,就把范进的文卷填了第一名。周进所说的“屈煞了多少英才”的“糊涂试官”,恰好成为他不打自招的供状。而范进连苏轼是什么人也不知道,却从此一帆风顺,当上御史,并钦点山东学差,成了替朝廷选拔人才的“宗师”。这就不仅是骗局而已,在吴敬梓的笔下,科举制度实际已是犯罪行为了。
作者在书中还描写了其他不同类型的八股迷、“时文鬼”。鲁编修、高翰林之流,是靠着八股文起家,爬上了统治阶级行列的。因此把八股文吹得神乎其神,自以为找到了作八股的诀窍。鲁编修一本正经地教训女儿说:“八股文章若作的好,随你作甚么东西——要诗就诗,要赋就赋,都是一鞭一条痕,一掴一掌血;若是八股文欠讲究,任你作出甚么来,都是野狐禅,邪魔外道!”高翰林更得意扬扬地声称自己善于揣摩别人的考卷,所以写出八股文来“没有一句话是杜撰,字字都是有来历的”。其实那不过是拙劣地模拟和照搬。然而,那些“摩元得元,摩魁得魁”的庸陋浅薄的儒生却把这样的东西当成“学问”,终身钻进去而不知天地间还有其他的知识和学术。就在鲁编修的熏陶教诲下,他的女儿鲁小姐竟在“晓妆台畔,刺绣床前,摆满了一部一部的文章;每日丹黄烂然,蝇头细批”。当她发现自己的丈夫不长于此道,就整日愁眉泪眼,短叹长吁,口声声责怪丈夫误了她的终身。后来她只有寄希望于下一代,每日拘着她那刚满四岁的儿子讲《四书》,读文章。这一令人惊心骇目的事例足以说明八股文的流毒有多广,害人有多深了。
马二先生也是作者精心塑造的另一典型人物。他既是科举制度的虔诚信徒,又甘心充当“读书做官论”的义务宣传员。他补廪二十四年都没有爬上去,但对考科举、作八股并无丝毫怀疑和不满;他已变成一个呆头呆脑的迂儒而不自知,却孜孜不倦整天价毒害别人。他对蘧駪夫说:“举业二字,是从古及今人人必要做的。……到本朝用文章取士,这是极好的法则。就是夫子在而今,也要念文章,做举业,断不讲那‘言寡尤,行寡悔’的话。何也?就日日讲究‘言寡尤,行寡悔’,那个给你官做?”他还对匡超人说:“人生世上,除了这事(指作八股文、考科举),就没有第二件可以出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些话赤裸裸地表达了他的全部人生观,也反映了当时大多数封建知识分子的共同心理。但作者写马二先生身上还存在着某些优点,如仗义疏财、急人之难等,可见他所鞭挞的是整个科举制度,并非只对个别人进行人身攻击。
吴敬梓既反对科举制度,就必然对那些通过科举阶梯爬上去而厕身于封建官僚机构中的祸国殃民的贪官污吏,以及与他们狼狈为奸的土豪劣绅,也感到鄙视和憎恨。因此在《儒林外史》中,作者愤怒地揭发并斥责了这些家伙横行霸道残害人民的罪恶。高要县的汤知县为了博得“好官”的名声,竟听信劣绅张静斋的胡言乱语,把回民老师傅枷起来示众,还在枷上堆了五十斤牛肉,结果闹出了人命,激起回民鸣锣罢市。然而这个昏庸残暴的瘟官竟然厚颜无耻地请求上司允许他惩办带头罢市的人,好挽回自己的面子。而他在一年中搜刮到的民脂民膏便有“八千金”。南昌太守王惠念念不忘“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通例”,刚一上任就打听:“地方人情,可还有什么出产?词讼里可也略有些什么通融?”蘧景玉预言他衙门里必定会响彻“戥子声、算盘声、板子声”,这些话果然应验了。王惠钉了一把头号库戥,把六房书办传来,“问明了各项内的余利,不许欺隐,都派入官”。而且“三日五日一比”,把衙役百姓们打得魂飞魄散。“合城的人,无一个不知道太爷的利害,睡梦里也是怕的。”然而这个恶魔般的官僚,在上司眼里却是江西第一能员。再如彭泽县知县得知盐船在本县境内被抢,居然矢口否认这件铁一般的事实,他怒气冲冲地说:“本县法令严明,地方肃清,那里有这等事!”不由分说,竟把前来告状的舵工打得皮开肉绽。押船的朝奉求人说情,才“扯个淡”,把一干人全赶出去,案子也不了了之。总之,所谓“钱到公事办,火到猪头烂”,正是官吏们信守的格言。作者通过对这批贪婪残暴的害民贼的描写,直接揭露了清代中叶的官僚政治是多么腐朽黑暗。
这批“儒林”士子以八股文为敲门砖取得“功名”以后,即使做不成贪官,也可以充当鱼肉乡里的劣绅地主。他们不仅直接压迫、剥削劳动人民,而且交通官府,包揽词讼,擅作威福,生事害人。乡绅张静斋是举人出身,做过一任知县,回到原籍成了著名的光棍。他暗中陷害僧官以图霸占人家的田地,到了高要县,又替汤知县出坏主意,几乎被群众揪出衙门一顿打死,吓得他换了衣服溜掉了。而严贡生的行为品质则尤其恶劣。他口称自己“在乡里之间,从不晓得占人寸丝半粟的便宜”,实际上却用流氓手段霸占穷人王大的猪,还打折了王大的腿。他硬把云片糕说成值钱的药,目的是恐吓船家和水手,赖掉几个船钱。吝啬鬼严监生死后,严贡生欺他弟媳赵氏孤儿寡母,就明目张胆地派自己的二儿子去“过继”,把财产夺来了十分之七。可是他口口声声讲的是“礼义名分”,强调“我们乡绅人家,这些大礼,都差错不得的”“务必要正名分”。可见封建统治者所维护的礼教不过是这些土豪劣绅干坏事的得力工具。此外,作者还以十分憎恶的态度写了骄奢淫逸与欺诈豪横的盐商万雪斋、宋为富;对五河县地主彭乡绅和盐商兼典当商方老六,表示了极度的鄙夷和轻蔑。这说明作者从对科举制度的不满已扩展为对超经济剥削行为地抨击了。
科举制度和程朱理学原是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它们从不同的角度来宣扬孔孟之道,借以维护封建王朝的反动统治。吴敬梓对于程朱理学的批判,主要是通过揭露某些封建道德的虚伪性和鞭挞某些封建儒生身上的丑恶品质和无耻作风来体现的。作者在书中着重写了三种人。一种是考中科举以后就开始变坏,从一个纯朴诚实的人变为虚伪矫情、厚颜无耻的人。范进在中举以前,行为并无劣迹;等到跟着张静斋到高要县去打秋风,品质就逐渐变坏,因此作者通过他吃酒时不用象牙筷子却吃大虾元子这一细节对他进行了诛心入骨的讽刺。荀玫本是年轻的读书人,在他考中后,王惠就替他出主意,让他匿丧不报,赖在京城做官,连周进、范进两位老师也认为“可以酌量而行”。这就说明年轻人进入官场后是怎样一点点变坏的。而匡超人的变化就更有典型意义。匡超人是贫苦出身的农家子弟,用自己的劳动来养活父母,品质原是纯朴的。由于当时的社会风气,加上马二先生的举业至上的宣传,他就日夜揣摩八股文的做法,终于考取了秀才。但中了秀才就是他堕落的开始。他先在杭州结识了一伙“名士”,看到他们虽然没有“功名”,却通过饮酒赋诗这种看似“风雅”的行径去交通官府,各处诗选上都刻着他们的诗,标着他们的名字,“只怕比进士享名多着呢”“才知道天下还有这一种道理”,于是便同他们鬼混在一起。后来又认识布政司衙门里的潘三,就变得越来越坏,甚至在赌场抽头、伪造印信、冒名代考,种种罪恶勾当都干出来了。等到在北京做了官,则更是变本加厉,俨然以命官自居,干出停妻再娶的犯罪行为,完全成了一个吹牛说谎、不知羞耻为何物的流氓。第二种是口头上大讲仁义道德,行为上却十分虚伪的人,所作所为同所说的一套完全对不上号。如严监生的两个妻兄王德、王仁,就是这种伪君子。他俩口里说“我们念书的人,全在纲常上做工夫,就是做文章,代孔子说话,也不过是这个理”;但眼里看的、心里想的却是银子。只要银子入了腰包,就可以毫无心肝地在他们的胞妹病危时忙着把妹夫的小老婆“扶正”,还替严监生写了一篇“甚是恳切”的“告祖先的文”,然后请客行礼,而他们的胞妹就在这大摆酒席的热闹气氛里断了气。还有第三种人,是程朱理学的笃信者,这可以王玉辉为代表。王玉辉的女儿死了丈夫,她表示要绝食殉夫。她的公婆听说,“惊得泪下如雨”,劝她“快不要如此”;她母亲听见王玉辉要去同女儿诀别,便骂他“越来越呆”。可是王玉辉却认为“这是青史上留名的事”,并对他老妻说:“这样事,你们是不晓得的。”女儿饿到第八天,终于死了,做母亲的哭得死去活来,而王玉辉却说:“他(她)这死的好,只怕我将来不能像他这一个好题目死哩!”竟仰天大笑,口里喊着“死的好!死的好!”走了出去。但当大家在烈女祠公祭,在明伦堂摆酒的时候,王玉辉却“转觉心伤,辞了不肯来”。他“在家日日看见老妻悲恸,心下不忍”,便想出外游玩。他“一路看着水色山光”,由于悲悼女儿,仍不免“凄凄惶惶”,到了苏州,看见船上一个少年穿白的妇人,“他又想起女儿,心里哽咽,那热泪直滚出来”。这段著名的文字正是暴露封建礼教最生动的描写,是对程朱理学最有力的诛伐。作者让这个程朱理学的信徒面对这一野蛮残酷的事件使自己的内心产生了尖锐的矛盾,从而把封建伦理道德的虚伪性揭露得淋漓尽致,其倾向性真是再鲜明不过了。
此外,吴敬梓还描写了许多所谓“名士”,把讽刺的投枪掷向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帮闲。这些人不过是一批江湖骗子,一伙依附于官僚地主阶级的寄生虫。在封建社会,有些知识分子爬不上去,便走上另一条“求名”的捷径。有钱的宦家子弟便做出“礼贤下士”的行为去沽名钓誉,搜罗一些“高人”“侠士”当“门客”;而那些在科举场中混了多年也爬不上去的人,就互相标榜,假充清高,在官僚地主们的豢养下捞一碗残羹剩饭。这些人实际都是科举制度的副产品。书中的娄三、娄四公子因为“功名蹭蹬”,就把一批“名士”延揽在家里,希望博取“贤公子”的名声。而那些被尊为“座上客”的杨执中、权勿用、张铁臂之流,都是下流龌龊的寄生虫。杨执中“乡试过十六七次”,都没有考取,只好在一家盐店里管账,结果却因嫖赌吃穿亏空了七百多两银子;他在一张纸上抄了半首元朝人的诗,便使娄氏兄弟佩服得五体投地,把他当成“高人”。权勿用自命“清高”,却是个好拐尼僧的恶棍,因而被官府捉去。张铁臂则把猪头冒充人头,骗了娄家五百两银子。这些帮闲身份的人不过是人类的渣滓。另外,在杭州的胡三公子本是个爱财如命的悭吝鬼,也竟附庸风雅,邀了一批“斗方名士”如开头巾店的景兰江、当江湖医生的赵雪斋之流来赋诗饮酒,丑态百出。这类人物的心理,以牛浦郎最有代表性。牛浦郎出身小商贩家庭,无钱读书,因看到牛布衣的诗稿,发现只要会作几句诗,并不一定进学中举,也能同“老爷”们来往。于是在虚荣心的支配下开始堕落,假冒了牛布衣的名字,到处招摇撞骗。事实上,这些人做了“名士”,不仅可以满足同达官贵人来往的虚荣心,而且可以不劳而食,过着追名逐利的无聊的寄生生活。作者正是通过这样一批人,从另一个侧面写出当时社会恶劣腐败的风气,而这种风气正是在科举制度和名利熏心的影响下形成的。
通过这样一幅“儒林群丑”的画卷,我们清楚地看到,在被剥削被压迫的劳动人民的上面,存在着一个庞大的寄生阶级,其中不但有通过科举渠道爬上去的大小官僚,而且有土豪劣绅和各种形形色色的寄生虫。这就是封建社会的真实面貌。
当然,吴敬梓并没有认识到,当时社会之所以腐败黑暗,并非仅仅是由科举制度和八股文这一个方面的因素造成的,而是决定于整个封建制度。因此他的讽刺和揭露也只能做到就事论事的批判,而不能真正打中封建地主阶级专制统治的要害。他所提倡的“文行出处”,归根结底不过是封建士大夫所标榜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翻版,充其量只能做到像王冕那样洁身自好,却无法“力挽狂澜”,因此对于整个封建社会的江河日下是完全无能为力的。至于对某些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尽管吴敬梓对其虚伪性进行了批判,但他从根本上还是拥护的。比如对于孝和悌,从吴敬梓描写匡超人侍奉父亲的表现、郭孝子万里寻亲的行动以及余二先生出于手足情谊去包庇余大先生这些情节来看,都采取了宣扬歌颂的态度。作者虽然批判了烈女殉夫的不合理,嘲讽了那些趋炎附势的儒生恭送外姓富豪家的死人牌位入祠堂(第四十七回),但他对于把守节妇女的牌位送入节孝祠这一事实却并无批判。作为正面人物的虞华轩、余大先生,不仍然恭恭敬敬地把他们同族长亲的妇女牌位送入祠堂吗(第四十七回)?这些地方显然表现出作者思想上的严重局限,影响了他揭露和讽刺的深度和强度。
第三节 《儒林外史》中的正面人物形象
《儒林外史》在揭露批判当时社会上的各种丑恶现象的同时,也塑造了一批正面人物,以寄托作者本人的理想。这些正面人物形象是作为“儒林”群丑的对立面而出现的。他们鄙弃功名富贵,不愿与社会上的黑暗势力同流合污,有些人甚至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对程朱理学表示怀疑。这在当时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王冕是作者心目中的主要理想人物,因此在全书一开始就用他来“敷陈大义”“隐括全文”,正面表明著书的宗旨。王冕出身贫苦,从小给人家放牛,后来一直自食其力,靠绘画为生,而且是个“天文地理,经史上的大学问,无一不贯通”的人。他的基本思想是鄙弃功名富贵,绝不与统治阶级同流合污。他不但拒绝元朝官僚的邀请,也逃避明朝皇帝朱元璋的征聘。作者在第一回篇末特别强调:“究竟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这同时也就表明了作者本身对功名富贵和封建官场的态度。书中写到明王朝建立以后,“礼部议定取士之法:三年一科,用《五经》《四书》八股文。”王冕得知这消息,便发表意见说:
这个法却定的不好!将来读书人既有此一条荣身之路,把那文行出处都看得轻了。
很显然,作者正是借这个人物以果敢鲜明的态度表达了自己的思想观点和爱憎感情。
然而,就在作者所精心塑造的王冕身上,我们清楚地看到了吴敬梓自己的思想局限。首先,王冕之所以不做官,是由于对母亲的孝道。因为王冕的母亲临终时叮嘱儿子不要做官,王冕是一直遵从的。可见作者心目中把“孝道”摆在了“文行出处”之上。这正是作者对封建道德观念的崇拜信仰。其次,王冕的“清高”除了继承了“独善其身”的封建士大夫传统思想外,作者还把他写成具有“儒者气象”的“高人”,他劝朱元璋应该“以仁义服人”,不可只靠“兵力”。可见作者的最高理想仍没有跳出孔孟儒家的一套“仁政”措施,而这一套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的。根据我们对这个被作为作者的理想人物而摆在全书第一回的王冕形象的分析,就可以看出作者本人思想上存在的局限性。
杜少卿是作者着笔最多、用力最勤的一个正面人物形象,在他身上比较全面地体现了作者的思想。他反对科举制度,瞧不起作八股文的儒生,认为“这学里的秀才,未见得好似奴才”。他极端蔑视功名富贵,甚至不喜欢人在他跟前说人做官,说人有钱。他敢于藐视封建礼教和传统习俗,竟一手拿着金酒杯,一手携着他妻子的手,去逛清凉山,一边走一边大笑,使两边的游人都不敢仰视。他甚至对朱熹公开表示怀疑。在谈到前人有关《诗经》的注释时,杜少卿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朱文公解经,自立一说,也是要后人与诸儒参看。而今丢了诸儒,只依朱注,这是后人固陋,与朱子不相干。
明清以来,朱熹对儒家典籍的注释已成为“天经地义”,是任何人不许反对的。而在杜少卿眼里却把朱熹降低到一个普通学者的地位,认为他只不过是“自立一说”,并且“要后人与诸儒参看”。这实际是对朱熹的权威地位表示怀疑和反对。所谓“后人固陋”,正是指责统治阶级硬把朱注“定于一尊”,让天下读书人盲从。后来作者又通过武书的谈话加以发挥:
近来这些做举业的,泥定了朱注,越讲越不明白。四五年前,天长杜少卿先生纂了一部《诗说》,引了些汉儒的说话,朋友们就都当作新闻。
可见作者心目中的朱熹并非怎么了不起,他的注解更无所谓权威性。但当时考八股文只许依据朱注,原是封建统治者的功令明文规定的;而武书却认为如果“泥定了朱注”,就“越讲越不明白”,这正反映出吴敬梓本人不仅不同意朱熹的学术见解,而且对当时统治阶级所规定的科举制度(即功令)也表示不满。这在程朱理学占统治地位、八股文风靡一代的情况下,确已是难能可贵的了。杜少卿原是个豪华公子,却非常轻视金钱,经常把大捧的银子拿出来资助别人,甚至被人把钱骗去,终于很快地把田产卖光,弄得一贫如洗,只靠“卖文为活”。但他却“布衣蔬食,心里淡然”,满足于“山水朋友之乐”。他把许多封建官僚和地主都不看在眼里,别人要他去会见现任知县,拜知县做老师,他说:“王家这一宗灰堆里的进士,他拜我做老师我还不要,我会他怎的?”当臧蓼斋贩卖他那一套赤裸裸的市侩哲学时,杜少卿对臧的结论是:“你这匪类,下流无耻极矣!”可见杜少卿身上已多少带有离经叛道的气味,同正统的儒家思想有了一定的距离。但另一方面他又同王冕一样,也很重视孝道,“但凡说是见过他家老太爷,就是一条狗也是敬重的”。这简直把孝道抬高到盲目信奉的地步了。
与杜少卿性格气质相近的正面人物,还有早子杜少卿出现在书中的蘧景玉,以及到第四十六回才出场的虞华轩。他们可以说是作者对杜少卿这个艺术形象的补充。虽然着墨不多,却都具有反功名富贵,反市侩作风的特点。可是蘧景玉的孝道,虞华轩的“知书达礼”,也同样是吴敬梓思想中所存在的正统儒家封建思想的反映。
在《儒林外史》中作为“上上”人物出现的是虞育德和庄绍光。他们甚至是杜少卿最推崇、最敬重的人。虞育德在书中被称为“真儒”,而且是当时唯一能用自己的言行去“德化”旁人的“圣贤之徒”。祭泰伯祠的“大典”就是由他“主祭”的。这个人虽有“待人厚道”的“美德”,却不大讲是非原则。根据书中所描写的他的某些行为来判断,他身上明显地存在着封建社会世俗的“中庸之道”。庄绍光是杜少卿所“师事”的人,他确有不肯屈节于权贵,不爱同官场势利中人交往的一面;但他对“君臣之礼”却很看重,有人荐举他入京去见皇帝,他还是去了。只是到了京城后,感到“我道不行”,才又回到南京,“著书立说,鼓吹休明”。尽管他辞官不做,可是皇帝赐给他一座在玄武湖的别墅,他还是老实不客气地享受了。这种讲求“文行出处”的方式,对封建统治阶级又有什么害处呢?
另外,作为杜少卿的好友,还有一个迟衡山。他的最高理想是经史上的“礼乐兵农”。他说:“而今读书的朋友,只不过讲个举业;若会做两句诗赋,就算雅极的了。放着经史上礼乐兵农的事,全然不问!我本朝太祖定了天下,大功不差似汤武,却全然不曾制作礼乐。”如何去实践“礼乐兵农”的事呢?答案是倡议修建泰伯祠,并“用古礼古乐致祭,借此大家习学礼乐,成就些人才,也可以助一助政教”。可见他所希望的仍不过是实现封建统治者所吹嘘的“德治”“仁政”,他的理想不过是理想化了的封建正统思想。迟衡山的倡议终于实现了,而且作者还把用古礼古乐祭泰伯祠当作书中特别重要的一件大事来描写,并主观臆造地夸张为“两边百姓,扶老携幼,挨挤着来看,欢声雷震”。其实,这完全暴露了作者思想中顽固落后的一面。这种复古恋旧的迂腐行动,不仅不足以挽回“世道人心”,反而使今天的读者感到荒唐可笑。
除上述人物以外,作者还写了一个正面人物萧云仙。他是武人,却读过书。在他镇守边疆时,曾鼓励居民垦荒,并动用官库钱粮兴修水利,开办学堂,这确有点实干家的味道;但作者又写他修建先农坛,行祭祀之礼,于是这个人物就成为实现迟衡山“礼乐兵农”的全部理想而设计出来的了。他在边疆上搞的那一套,实质上是吴敬梓理想中的“仁政”。可见书中所有正面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思想和行动,其实质都是为了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阶级利益而设想出来的。然而,不论虞育德的“以德化人”,还是庄绍光的著书立说;不论是在南京祭泰伯祠,还是在边疆推行“仁政”:到头来都不免成为风流云散一场空。杜少卿穷愁潦倒,萧云仙破产偿公,不论是文人、武人、学者、“清官”,即使他们的行动和理想主观上是为了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但他们在那个腐败黑暗奄奄一息的封建末世,却都是不得志的,而且是与当时的社会现实和传统势力格格不入的。这就清楚地表明,吴敬梓对于清王朝统治下的政治是不满的,但他本人又看不到出路,因此,作品后半部越来越趋向于感伤和悲凉,甚至流露出绝望的情绪。这一点,我们完全能够理解。
总之,由于吴敬梓本人毕竟是封建官僚地主阶级出身,并饱受封建正统思想教育,他所塑造的理想人物就必然是像向鼎、萧云仙那样的“清官”或“好官”;像虞育德、庄绍光那样的“真儒”或“通儒”;像杜少卿、虞华轩那样的地主阶级中的“浊世佳公子”。体现在这些人物身上的固然有不少在当时是属于有进步意义的民主性精华,但同时也存在着相当严重的阶级局限和封建糟粕。
《儒林外史》中还有一些正面人物形象并不属于封建地主阶级知识分子,而是属于城市平民或农民。他们基本上都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些人中,有给娄家看坟山的邹吉甫,开小香蜡店的牛老爹和开米店的卜老爹,演戏的鲍文卿,修补乐器的倪老爹,以及第五十五回作为结束全书的四个市井“奇人”——写字的季遐年,卖火纸筒子的王太,由开当铺变成开茶馆的盖宽,裁缝荆元,以及在同一回书里出现的灌园于叟。如果凭出身,第一回里从小给人家放牛的王冕也应属于这一行列。非常明显,吴敬梓在写这些人物和他们的身边琐事时,态度是严肃认真的。他们在统治阶级心目中,是一些低下的微不足道的人,而吴敬梓恰好就对这些人表示了同情和尊重。作者对他们淳朴善良的品质和作风作了颂扬和肯定。鲍文卿虽是“戏子”,为人却有操守,富于正义感,坚决拒绝受贿并替人向官府说情。作者曾借太守向鼎的口称他“颇多君子之行”,并认为那些中进士当翰林的人都不如他。鲍文卿曾说:“须是骨头里挣出来的钱才做得肉。”这就是说,只有凭自己劳力来养活自己,才是高尚的。特别是那个裁缝荆元,竟然把他的“贱行”提到了与读书进学、弹琴作诗平等的地位。另外,作者还写了一个敢于同有钱有势的大盐商相抗拒的女子沈琼枝。她宁可靠卖诗文和做女红糊口,也不愿给盐商做妾。她从扬州逃到南京,凡是看到她的,不是把她“当作倚门之娼”,就是疑她为“江湖之盗”。可是她并不气馁,只要“有恶少们去说混话”,她“就要怒骂起来”。当杜少卿问知她的底细时,便对她说:“盐商富贵奢华,多少士大夫见了就销魂夺魄;你一个弱女子,视如土芥,这就可敬的极了!”在沈琼枝身上,迫切要求人格独立和自食其力的思想显得很突出,作者对此又给予高度评价,这充分表现了作者的具有民主性的妇女观。《儒林外史》正是通过这些正面人物形象来讽刺和批判那些出卖灵魂的“儒林”群丑和封建统治阶级及其爪牙、寄生虫的。
必须指出,尽管吴敬梓具有这样可贵的进步思想,但他对于“市井小民”本身却缺乏真正深入的了解。他是按照一个封建知识分子的思想感情去塑造和描写这些人物的。这些自食其力的“市井小民”,虽然披上了劳动人民的外衣,面孔却依然是封建知识分子。好像在吴敬梓看来,只有把他们给士大夫化、风雅化了,才算把他们的地位抬高,才算对他们进行表彰和表示尊敬。吴敬梓是以自己的封建知识分子的世界观来看待和理解这些“市井小民”的。因此,他虽然描写了农民受压迫、受剥削的痛苦生活,虽然描绘并歌颂了劳动人民善良淳朴的优秀品质,但在肯定和歌颂他们的同时,却又赞美他们的安分守己,如鲍文卿的卑躬屈节、甘居于低贱身份,以及邹吉甫父子身上的奴性等。就连他所极力渲染的正面人物如王冕、杜少卿等,尽管也写到他们同身份低下、生活穷困的人有来往,实际上表现在他们身上的“美德”,仍不过是远离人民的封建士大夫的清高孤傲而已。因而全书的收场只能归于烟消云散。就在最末一回,作者把于老者的园圃描绘成清凉山后面的“世外桃源”,把荆元所说的“每日寻得六七分银子,吃饱了饭,要弹琴,要写字,诸事都由得我;又不贪图人的富贵,又不伺候人的颜色,天不收,地不管,倒不快活”的话当成理想的人生道路,这实际上不过反映了吴敬梓本人的逃避斗争、远离现实的一种幻想,是他在无可奈何的绝望中一种自我麻醉的安慰罢了。
附记 这篇论稿还缺第四节“《儒林外史》的讽刺艺术”没有写,当时因有别的任务摆下来了。原定要写的内容,除具体论述吴敬梓的讽刺艺术外,还想谈两点:即《儒林外史》全书的结构是有机的而非杂凑的,和吴敬梓笔下的白话文是经过文言文的训练后提炼出来的,与《聊斋志异》所用的文言文是吸收了口语然后形成的恰成对照。现已事过境迁,加以前三节也可自成段落,姑仍其旧,不必再画蛇添足了。
我治古典小说纯系工作需要。如果说对于前代几部名作有所研讨的话,那只有对《儒林外史》还算比较熟悉,二十多年来一共写过四篇文章,现在只收入主要的两篇。读者当可于此窥见其观点今昔之异同。昔人著书立说,往往悔其少作,因而晚年手订稿本,每删除年轻时的文章。我则以为对同一研究对象进行不断探讨,从而产生观点方法和材料上的异同,本属顺理成章,何必不存其本真。而对同一研究对象所撰写的文字同时收入一本书中,这在前人亦不习见。不妨就自我作古吧。读者如在比照之下发现我尚不无寸进,固然差堪告慰;倘察及我是原地踏步在炒冷饭或竟是倒退,从而提出批评,那对我更是莫大鞭策。
一九八一年二月校改后附记
[1]本篇是在笔者1972年至1973年所写的《〈儒林外史〉简介》和《〈儒林外史〉中周进、范进的故事》两篇讲义的基础上加工写成的,作为1974年至1975年为北京大学中文系编撰的《中国小说史》所写的关于《儒林外史》的一章。由于种种原因以及参加写作的同志几经变动,这篇东西不仅没有写完,而且也未被采用。现在略加修改,收入本书。
[2]我在1954年发表的《吴敬梓及其〈儒林外史〉》一文中,曾强调清初闭关自守政策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但从60年代以来,学术界大都认为,如果资本主义萌芽不继续有新的发展,就不可能产生《儒林外史》和《红楼梦》这样的作品。因此本文订正了我自己所持的旧说。但为了存真起见,两篇论文中的不同论点一律小加改动。以下均仿此,读者鉴之。
关于曹雪芹生卒年问题的札记

吴恩裕先生在考订曹雪芹卒年的大作中屡引“脂批”,曾谈及曹雪芹在壬午年九月有向脂砚斋索书事。检《庚辰本脂批石头记》第二十一回内此段眉批,原文是这样的:
赵香梗先生《秋树根偶谭》内,兖州少陵台有子美祠(原吴作“词”),为郡守毁为己祠(原误作“词”),先生叹子美生遭丧乱,奔走无家,孰料千百年后,数椽片瓦,犹遭贪吏之毒手,甚矣才人之厄也!因(原误作“固”)改公《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数句,为少陵解嘲。……(此下略去所改诗句)读之令人感慨悲愤,心常耿耿。
在这段话的下面,另有一段话道:
壬午九月,因索书甚迫,姑志于此,非批《石头记》也。……
这里所说的“因索书甚迫”,照我的理解应该是这样的意思:脂砚斋主人借到了一本《秋树根偶谭》,《偶谭》的所有者在“壬午九月”向脂砚斋“索书”,所“索”即《偶谭》是也。由于“索”得太急迫,脂砚斋主人就匆忙地把书中有关杜甫祠的记载,过录到手边的《石头记》上,并加上几句说明——“姑志于此,非批《石头记》也”云云。可见这事不但与曹雪芹无干,甚至与《石头记》也是无干的,不过是借《石头记》的书头空白当速记簿耳。而吴恩裕先生却把它理解错了,还进一步引用了来作为曹雪芹死于癸未年的一条证据。这样的考据方法我看是欠妥的。

以上这则札记曾在1962年6月5日的《光明日报》东风版发表,题为《读〈脂批石头记〉随札》。我对《红楼梦》夙无研究,可以说没有发言权,平时也从不写有关“红学”的文章。1962年6月,正值影印脂批甲戌本《石头记》刚刚出版,我曾用以对照影印脂批庚辰本《石头记》翻阅了一下。披览之余,便信手写了上面的札记。在拙文发表五天之后,陈毓罴同志的大作《曹雪芹卒年问题再商榷——答周汝昌、吴恩裕两先生》也在《光明日报·文学遗产》第四一八期上发表了。文中也谈到上引庚辰本第二十一回的这一条脂批。他的意见同我是不谋而合的(我写札记时根本不知有陈文,而拙文之发表仅早于陈文五天,可见毓罴同志在写他的答辩文章时也并不知有拙文,因此不存在互为影响的问题)。到6月23日,吴恩裕先生《〈读脂批石头记随札〉读后》的大作也在东风版发表了。他指摘我没有把那段脂批的文字引全,是断章取义,各取所需。这在我是感到十分惶恐的。由于他知道俞平伯先生是我的老师,便把俞先生也牵涉进来,言外之意说我这种“断章取义”的做法也是有所“师承”的。这就带有人身攻击的味道了。其实我当时只是为了节省篇幅而已,却未想到连老师也跟着受了牵累。为了以理服人,现将当年未引的批语迻录如下:
为续《庄子因》数句,真是打破胭脂阵,坐透红粉关,另开生面之文,无可评处。
现在我们退一步说,即如吴恩裕先生所论,脂砚斋主人引《秋树根偶谭》是由《石头记》中宝玉续《庄子》(原批作《庄子因》,乃浦初林云铭所作的一部诠释《庄子》的书,兹不蔓论)之文而发,而脂批所谓的“因索书甚迫,姑志于此”的话,我以为仍当解为因索《偶谭》甚迫而“姑志于此”,单从《脂批》中无论如何也看不出“索”的主语是曹雪芹,更体会不出这个“书”字就是指《石头记》。再退一步说,即使脂砚斋主人与曹雪芹不住在一起,所“索”之“书”就是这部《石头记》,而吴恩裕先生的立论之点,乃在于曹雪芹既因儿子生病,就必然不可能“索”回这部“书”去进行修改(这里又必须假定“索书”的目的就是为了修改原稿);如果向人“索”了“书”,则儿子必未生病;儿子既未生病,则曹雪芹必不会因痛子之天殇而病逝于壬午年;所以曹雪芹就一定死于癸未。这种“逻辑”推理几乎全部借助于个人的主观想象,而缺乏想象力者如不佞之辈,只好是望洋兴叹,甘拜下风了。
其实当年争论曹雪芹究竟卒于壬午抑卒于癸未,本与《红楼梦》思想艺术的评价无干,只是围绕着《红楼梦》的上下四旁展开争论而已。不过从我这样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来看,总感到主癸未说者不免近于凿空而缺乏力证,不像主壬午说者毕竟还有一条甲戌本脂批可为依据。故虽不学,也不禁要来凑一下热闹了。

主张曹雪芹死于癸未年的同志不相信《甲戌本脂批》所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话,理由是这条眉批乃“甲午八月”所记。甲午是1774年,上距壬午(1762)已十二年,因时间太久,批书人可能误记了一年。最近读《甲戌本脂批》影印本,发现批语的款式是这样的: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原误作“余”)不遇癞(原误作“獭”)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原误作“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甲午八月(原误作“日”)泪笔
自“今而后”以下,乃是另起一段文字;以文义论,亦可断可续,不必非上下相属不可。然则“壬午除夕”云云一段话是否“甲午八月”所批实大成问题。如果这一段话不是甲午年所写,又有什么理由硬说其中的“壬午”字样是脂砚斋误记呢!
我对于曹雪芹及其《红楼梦》实在没有研究,今写此札,乃近于南郭吹竽,殊不值专家一笑耳。

上面这一则文字是与前面的第一节同时刊载在《光明日报》上的。文中虽未指名道姓,实是对周汝昌先生而发,因为说脂砚斋主人误记曹雪芹卒年的论点本始于周先生。大约周先生知道我在这方面是十足外行,所以没有表示什么意见。到了1965年,我在俞平伯先生处得见南京毛国瑶先生寄来的夹存于靖宽荣氏《红楼梦》旧钞本中的一张单页,单页上录有一条脂批,基本上与上引《甲戌本脂批》的两段文字相同而合为一段,末尾一行则作“甲申八月泪笔”。如果此纸所录可信,那么写这一条批语的时间只后于壬午除夕一年又七个多月,然则脂之误记雪芹卒年的说法显然不能成立。当时我曾怂恿俞老写文章,俞老虽同意而并未动笔。1965年7月25日,香港《大公报》副刊发表了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版本的新发现》的大作,同时还附有这张单页的照片。周先生在这篇文章中并未对这条过录下来的脂批加以否定,相反,他倒是用比较客观的语气来说明原委,给人以此纸可信的印象。及1976年《红楼梦新证》增订再版,周汝昌先生乃一反前说,在《靖本传闻录》的篇末附记中写道:
……甲戌本中的批语,钞写相当工整,讹错不多(与庚辰本情况大不相同,对比便见),“甲午”二字十分清楚,原件仍在,历历可考。……再说,此残叶所录的批,在甲戌本原是两条,它却接连而书。此亦十分可疑。充其量,夕葵残叶亦不过同出过录,我们能否即据此孤零怪异的残叶(它的存在好像是专为解决“甲午”问题而来的)以定甲戌本之“误”?这个问题我觉得还有商量余地。
显然对此条脂批残页又持怀疑否定的态度了。我则以为“甲午”乃“甲申”之误书,可能性是很大的。因为周先生所怀疑的几点,都可以做出实事求是的答复。第一,甲戌本也是一个过录本;不得因那张残叶是过录的就轻易否定之,贬低其价值。第二,甲戌本并非没有错字,而且错得有时还相当严重。即如这几句文字,“癞”误作“獭”,“幸”误作“本”,倘无上下文,简直不知说的是什么。特别是“甲午八月泪笔”这一行,“月”本误作“日”。夫“八月”既可误作“八日”,而“午”“申”两字本来形近,只要“申”字上端的纸墨略有坏损剥蚀,传抄时就非常容易被认作“午”字。那么又何以见得“午”字就一定不是“申”字的误字呢?当然,这种悬揣之词未必能把人说服,正如别人用这种揣测之词也未必能说服我一样。倒是我远在见到这张残页之前,就对一事感到可疑。即“甲午”这一年分(去声)上距脂批最集中的年份(如己卯、壬午、丁亥)毕竟隔得远了一些。它去壬午十二年,去丁亥亦有七年,与前面的年份差距太大。我实在怀疑脂砚斋主人是否比曹雪芹多活了这么多年。如果这批语是在甲申年写的,则上距己卯、壬午,下距乙酉、丁亥,都并不远,似乎更符合批书人的实际情况。当然,这个问题的解决,仍有待于更多的资料的被发现,这里只不过提出我个人的一点想法而已。

关于曹雪芹的生年,胡适主张生于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俞平伯、王利器主张生于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周汝昌主张生于1724年(雍正二年)左右。俞说用张宜泉《春柳堂诗稿·伤芹溪居士》自注:“年未五旬而卒。”周说用敦诚《四松堂集·挽曹雪芹诗》:“四十年华付杳冥。”(诗的初稿是:“四十萧然太瘦生。”)我过去主观上是这样的看法:生年基本上宜从周汝昌先生说,即生于1724年或略早(“略早”与“左右”微异,这是我个人的理解);卒年应从甲戌本脂批。原因是:胡、俞、王说皆无力证,只凭考订者的主观愿望(如希望曹雪芹赶上曹家的繁华岁月,以及什么从某年到某年乃资本主义萌芽时期这种不大科学的说法等)是说不服人的。如用周说而略有提前,则符合于敦诚诗句,且与张宜泉语亦不相悖。若谓曹之卒年为四十八九,则敦诚诗应说“五十年华”,而不应在诗的初稿、定稿中始终揪住“四十”字样不放,周说是也。
近读1979年第三期《北方论丛》,内载张锦池同志《〈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大作一篇。文中有一节专论“作者著书时的年龄”。张锦池同志根据甲戌、庚辰等脂批本《石头记》中的三条批语,认为曹雪芹可能生在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丁酉)。这三条脂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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