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元六书(校对)第1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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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人另外还有一种错误底见解。凡旧日人的道德行为,不合乎民初人所想像底道德标准者,民初人即认为没有道德底价值,或其道德底价值必需打折扣。例如民初人以为旧日底忠臣节妇,皆是为一姓奴隶,为一人牺牲,所以其行为没有多大底道德价值。民初人这种见解,是完全错误底。一种社会中底人的行为,只可以其社会的道德标准批评之。如其行为,照其社会的道德标准,是道德底,则即永远是道德底。此犹如下象棋者,其棋之高低,只可以象棋的规矩批评之,不可以围棋的规矩批评之。依象棋的规矩,批评一个人的象棋,如其是高棋,他即是高棋,不能因其不合围棋的规矩,而说他是低棋。此点我们于《新理学》中,已另有详论。
第六篇 谈儿女
本篇所谓儿女,并不是与英雄相对者。儿者儿童,女者妇女。我们常听说有所谓儿童问题,及妇女问题。这些问题,我们想在本篇之内,提出讨论。
于上篇《原忠孝》中,我们将旧日所谓处女处士,相提并论。我们说,这两个“处”字,意义完全相同。女人出嫁则为妇,男人出仕则为臣。妇须顺从其夫而尽心竭力地为其夫办事。臣须顺从其君而尽心竭力地为其君办事。除了遇见如赵苞所遇见底情形外,无论妇或臣,对于任何事,均须先其夫,或先其君,而后其亲。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一般底女人在夫家应负底义务大概是上则事亲,中则相夫,下则教子。此所说事亲,是一女人事其夫的亲。一女人既为妇,即无暇自事其亲,而只可事夫的亲。犹如一男人既为臣,即应“移孝作忠”,“王事靡盬,不遑将父”。善事其夫的亲者是孝妇,善相其夫者是良妻,善教其子者为贤母。孝妇、良妻、贤母,是每一个女人所应取底立身的标准。
如一个女人的夫先死,则此女人所应取底立身的标准,于孝妇、良妻、贤母之外,又要加上节妇。“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事二夫。”这一点是女人的大节,此点如不能做到,“则父母国人皆贱之”。一女人必如何方是,或不是,孝妇、良妻、贤母,是不很容易决定底。因为在这些方面,孝与不孝、贤与不贤、良与不良之间,很难有个具体底标准,以作分别。但如何是,或如何不是节妇,是很容易决定底。因为在这一方面,节与不节之间,有具体底标准,以作分别。所以在旧日,女人之以孝妇、良妻、贤母得旌表者甚少,而以节妇得旌表者则到处皆是。
在这种社会里,女人完全是家里人。所以在许多地方,家里人成为女人的别名。有些地方,亦称女人为屋里人,屋里人即家里人也。某人的妻,亦称为某人的家里人,或某人的屋里人,或简称为某人家里,如《红楼梦》中所说王保善家里,周瑞家里等。
我们于第四篇《说家国》中说,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人皆在家里工作,在家里生活。如此说,则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男人亦可说是家里人。此虽亦可说,但男人尚不完全是家里人。男人可出仕于皇家,皇家的性质虽亦是家,但其范围却是国。所以男人可以“干国栋家”。栋家者,栋其自家之家。干国者,干皇帝之家也。即不出仕之男人,亦可代表其家,与别家做事务底交涉,或友谊底来往,在社会上活动,而女人则不能。女人活动的范围,未嫁时不出其母家,既嫁时不出其夫家,“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所谓三从是也。所以女人完全是家里人。
自旧日底看法看,此并无损于女人的人格及其在道德上底价值。一个人在道德上底价值,是照着他是否能如其所应该而判定,并不是照着他在社会上底地位的高低而判定。一个“无道昏君”,在道德上底价值,远不及一个义仆义丐。此正如一个戏子之所以是好或坏,是在于他唱得好或坏,并不在于他是须生或青衣。如说女人在道德上无价值,或价值低,因为她的社会地位低,其不通正如说:梅兰芳的戏不好,因为他扮演底是女人。
不过就社会地位说,女人是低于男人一等底。我们乡下底人,如到一别人家中,在门口必先问:“有人在家吗?”如只有女人在家,女人即答:“没有人在家。”所以我们乡下有俗语:“面条不算饭,女人不算人。”女人所以不算人者,因其完全是家里人也。公孙龙说:“白马非马。”乡下人亦说:“家里人非人。”
在这种情形下,一般底父母,除非愿靠所谓“裙带关系”,以升官发财者,当然皆不重生女重生男。女儿长大,即须出嫁,所以父母看她是“别人家的人”,是“赔钱货”。女儿是“家里人”,不能到社会上活动,所以父母看她是“不中用底”。《韩非子》说:“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二千年来,都免不了有这种情形。
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里,家是经济单位。例如在一个旧式底木匠铺子里,一个木匠是老板,同时亦是工人。帮助他做活底,是他的妻、子等。他对于他的妻、子,是夫,是父,是师,是工头;他的妻、子,对于他是妻,是子,是徒,是助手。即就一个普通人的家说,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一个家,在许多方面,是要自给自足底。家要自给自足,所以有许多事,都需一家之内底人自己去做。如饭菜、衣服等,都须一家的女人去做,此即所谓“妇工”。这些事由一家的女人管,一家的男人,即可无内顾之忧了。所以妻是夫的“内助”。“内”者,言其是家里人;“助”者,言其直接地或间接地为其夫当助手。
因此,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夫妻底关系并不仅是二人同居,以过其所谓性生活者。妻是夫的“内助”,在经济底生产方面,他需要她的助;在生活的任何方面,他皆需要她的助。
因此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里,夫妻的离合,不能是很随便底。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里,夫妻一合即不可复离。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里,夫妻的离合是两个人底事,而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里,夫妻的离合是一大家人的事。家是经济单位,是社会组织的基本,若家的分子时常变动,则家的组织不免受其影响。所以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里,夫妻之结合,以终身不可复离为原则。所以在先秦,妻虽有七出之条,但后来少有用之者。魏晋以前,寡妇再嫁,尚不为十分地不道德,而宋以后,“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说,则甚占势力。盖在中国历史中,以家为本位底社会,愈后愈渐完备也。
一人若早死,其妻抚孤以承其业,此事对于其家之意义,犹如一国君早死,其大臣辅幼主以继其位。就一国说,必有如此底大臣,其国方不至于乱;就一家说,其家必有如此底“家里人”,其家方不至于绝。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家是人的一切,所以人视家之不绝为一最重要底事。所以守节抚孤底女人,与辅幼君底大臣,同是所谓“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君子人欤?君子人也”。
民初人常说:“在旧日底社会中,人不是他自己,而是他的父母的儿子;他结婚并不是他自己结婚,而是他的父母娶儿媳。”照民初人的看法,在这种情形下,当儿子底,固然不自由得可怜,当父母底,也未免专制得可恨。但是我们若知以家为本位底社会的经济制度,我们可见,这些都是应该如此底。谁也不可怜,谁也不可恨。
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家是经济单位。一家的人,皆须能直接地或间接地参加其家的生产工作。如一家开铺子,其一家的人,皆须直接地或间接地参加其铺子的工作。如一家种地,其一家的人,皆须直接地或间接地参加其种地的工作。在这种家里,父母为其子娶妻,其意义并不仅是为其子娶妻。他们是为他们的家接来一个新分子,能与他家的别底人共同生产,共同生活者。他们多了一个儿媳,不仅是家里多了一个人,而且是铺子里或农田里多了一个助手。所以他们的儿媳,要由他们去选择,而选择要用他们的标准。他们选儿媳,不只是选儿媳,而是为他们的铺子里或农田里选择助手。所以他们眼光,不能注在,至少不能全注在他们的儿子的爱情上。贾宝玉注意在林黛玉,贾母替他选了薛宝钗。站在宝玉个人的观点看,贾母是错误底。但站在贾府的家的观点看,贾母一点也不错误。少年老成底宝钗,当然比工愁善病底黛玉能持家,能“立门户”。
民初人常问:贾母为什么那么好多管闲事呀?宝玉为什么不积极地反抗,不闹家庭革命呀?贾母宝玉之流,大概都是“其愚不可及也”吧。照我们的看法,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贾母所管者并不是闲事,此点上文已详。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人不能离开他的家生产,亦不能离开他的家生活。他有了家即有了一切,没有了家即没有了一切。所以他不能闹所谓家庭革命。他亦不是知闹,想闹,而不能闹,他实是亦不知闹,不想闹。他不知闹,不想闹,亦不是因为他的无知。凡人对于某种社会制度,闹革命,或知闹、想闹时,必是此种社会制度所根据之生产方法,经济制度,已有重要底变动之时。不然,人不但不闹革命,且亦不知闹,不想闹。
以社会为本位底生产方法,冲破了家的壁垒。人的生活由家庭化而社会化。人离开了他的父母,而独立生产,独立生活。因此他的为子的责任减轻了许多,他的妻为妇的责任亦减轻了许多。此即是说,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他对于他的父,只是他的子,而不是他的徒,不是他的助手。他的妻对于他的母,亦只是儿媳,不是她的徒,不是她的助手。因此他可以“自由结婚”,他的父母亦让他“自由结婚”。
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里,人的生产方法社会化,人的生活亦社会化。一个人所做底事情,他的妻帮不上忙。例如一个铁厂的工人到铁厂里做工,除非他的妻亦是这同一工厂的工人,他与她不能在一块做工。即使他与她同是一个工厂里工人,他与她也是各做各的工,谁也不帮谁。他与她的生活所需底消费品,都已由专门底工业来供给,所以也不必由他的妻帮忙。他的吃食,衣服,以及一切用具,什么都是现成底。他只要有钱,只要打几个电话,什么都有人给他送来。在这种情形下,妻已不是夫的“内助”,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妻对于他在许多方面已不能助,不必助了。在这种社会里,女人的为妻的责任亦减轻了许多。
这许多底责任减轻以后,他的妻本亦可以由“家里人”变而为社会上底人,可以同他一样地有独立底技能,有独立底财产,而只与他同居,以过其性生活。他与他的妻虽是同居,但两人所做底事,可以各不相同,两人的财产可以各不相干。假使女人都能完全到这种地步,社会上即无所谓妇女问题。我们不听说有男子问题,而只听说有妇女问题,即因有一种事情,使女人不能完全到此所说底地步。以社会为本位底生产方法,冲破了家的壁垒,把男人完全放出来,但未把女人完全放出来,而女人,及有些男人,认为女人亦须完全放出来。此所以有所谓妇女问题。
女人所以不能完全从家里放出来者,因其为母的责任,尚不能减轻,因为对于她的儿女,除了她自己养育外,没有办法。社会对于儿童,除使其母亲自己养育外,亦没有办法。因此有所谓儿童问题。所谓儿童问题与妇女问题,是有密切底关系底。儿童问题如解决了,妇女问题亦即跟着解决。
我们于第四篇《说家国》中说:生产社会化底社会又有两类,一是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者,一是生产社会化支配亦社会化者。在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底社会里,女人不能完全自家中放出来。因为女人是要生小孩底。在她生小孩的前后,都至少有一两个月不能做事。这三四个月,若不靠她的夫,她即不能生活。她既须靠她的夫,则她必须于相当范围内,受她的夫的支配。此即是说,于相当范围内,她不能完全地自由。
我们于《说家国》中说:大部分底事,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须家去经营者,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社会上都有专营其业者经营之。因此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妻为其夫所做底事,比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已少得多了。例如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人都向市场上买衣服穿,他的妻不必替他做衣服,更不用说纺线织布了。在这些方面说,他的妻的“妻”的责任,已经轻得多了。但有一种事,在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底社会里,社会上尚无专营其业者,此即是养育儿童之事。在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底社会里,养育儿童,仍须在家里。女人须养育儿童,因之她的一生的最好底时光,大部分还是要消磨在家里。她不能完全从家里放出来。她还须在家里当贤母。
在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底社会里,没有或者极少专营养育儿童之业者。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种事情,并不是可以作为一种“营业”底。在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底社会里,各种专营其业者所经营之事,其范围虽是社会底,而主持支配之者,仍是私人。既是私人所主持支配,则其主要底目的,仍是得利赚钱。因此主持者的利益与顾客底利益,常是冲突底。买东西底总说他所买底东西,价钱太大。卖东西底总说他所卖底东西,价钱太小。“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惟恐伤人。”这并不是什么人好、什么人坏的问题,他们是“易地则皆然”底。不过在普通商业交易中间,卖东西底如“利心太重”,价贵物劣到不像话,买东西底可以不买他的东西。一个包饭底厨子,如饭菜太劣,吃饭底人可以抗议,可以退伙。但一个养育小孩子底地方,如养育得太差,小孩子是不会抗议底。结果是小孩子只有“吃哑巴亏”,而生病死亡。因此养育小孩子底地方,如是营业性质,即没有人愿意将小孩子送去。因此亦即没有这一种“营业”。
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一个人能离开他的家而独立生产,独立生活,因之他的妻的为“妇”的责任,已大大地减轻了。由此方面说,女人已从家里放出来。但她仍须受她的夫的相当底支配,仍须在家里当母亲。由此方面说,她尚未完全由家里放出来。其所以未能完全由家里放出来,即因她须生孩子。
有一位民初时候底小姐的故事,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位小姐,在学校当女学生(女学生在民初是一个很惹人注意底名词)的时候,很热心于当时所谓女权运动,所谓妇女解放运动。她常到外面参加各种集会。她的父亲是一个清末民初所谓“老顽固”,对于他的女儿的行为,很不满意,但亦没有制止她的办法。后来这位小姐结了婚,当了太太,生了一个小孩,但她还是常到外面活动。她出去的时候,把小孩交给老妈子。有一次她出去开会,老妈子没有把小孩看好,小孩的头摔破了一块。这位太太回来,大为伤心,发誓以后专心在家看小孩。果然她以后再不参预外务,再不出去开会了。她的父亲知此事时,大为痛快。他说原来小孩子管他的母亲,比父亲管他的儿女,还要有效。
这一个故事,很可以说明,在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底社会里,女人所遇到底困难。她要在家庭与事业中间选择一条路。家庭与事业,在男子本来是可兼而有之,不成问题底。但在女人,这二者便成了鱼与熊掌,“二者不可得兼”了。她如果要家庭,她须结婚生孩子;这样,如上所说底那位小姐一样,即牺牲了她的事业。她如要在社会上做事,她即不能结婚生孩子。不结婚生孩子是违反她的天性底。她如违反了她的天性,她痛苦。不在社会上“雄飞”,而在家里“雌伏”,这是违反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底人的希望底。她如违反了她的希望,她亦痛苦。无论如何,她总痛苦。此所以有所谓妇女问题。
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妇女更要“雌伏”,但她并不痛苦。其所以不痛苦者,有二方面可说。就一方面说,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女人除做孝妇良妻贤母外,没有别底希望。没有别底希望,自然亦没有因达不到别底希望而有之痛苦。自又一方面说,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女人随夫贵,随子贵。如其夫贵或子贵,她都可以得“五花封诰”,赞美她能辅助她的夫或教养她的子,替皇家做事。在此意义下,她的功绩,不止限于她的家内。她虽是家里人,但她可以间接地为社会造福利,而社会亦承认之。“五花封诰”,即社会承认之表示也。但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女人虽亦可随其夫当太太,但社会对此,不能有什么正式底表示。至于其子,于长成后,又须离其家而独立生产,独立生活,纵有成就,社会亦很少念及其“母氏劬劳”。如罗斯福当了美国的大总统,罗斯福的太太固可称为“此土第一太太”,但少有人称罗斯福的母亲为“此土第一老太太”。因此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里,女人如有事业欲,她尚有机会可以相当地满足之,她可以视其夫的事业,或其子的事业,如她自己的事业。如其夫或其子做了“光禄大夫”,她亦自然是“一品夫人”。但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里,女人如有事业欲,她必须自做事业,始能得到满足。我们并不说,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女人对于其夫或其子的成就,完全不感兴趣,不过就此种社会的社会制度说,及此种社会中底人的心理说,女人不能以其夫或子为与其自己完全一体,如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底女人然。
清末民初人的见解,以为所谓妇女解放,专凭人的主观底努力,即可做到。清末人说:男女应该是平等底,父母不应该重男轻女,父母应都知道生男生女都是一样。但依当时底社会制度说,男女是不平等底,生男生女,对于父母是不一样。不在社会制度上着想,而只说空洞底“应该”,这是不能有什么效果底。
因为清末人只说空洞底“应该”,在实际上没有多大用处。于是民初人教女人自动地“反抗”所谓“吃人底礼教”。他们说女人应该学什么娜拉,自动地脱离家庭。他们说:女人脱离了家庭以后,如果她们能“努力”,能“奋斗”,她们可以得到自由底幸福底生活。他们不知道当时底女人的社会地位,是一种社会制度所规定。要改变当时底女人的社会地位,须先改变当时底社会制度。不求改变社会制度,而只教一个女人或一部分女人枝枝节节地求自由底幸福底生活,无论她们如何“努力”、“奋斗”、“反抗”,俱是没有用处的。我们真见许多民初的娜拉,于脱离了家庭以后,不但不能得到自由底幸福底生活,而且有许多简直不能生活。她们有底重回到家庭,有底做了时代的牺牲品。这并不是因为她们不“努力”、不“奋斗”,而是因为在这些方面,一个女人或一部分女人的主观底“努力”、“奋斗”,是不能有什么效果底。
近数年来,政府制定了许多新法律,专就这些法律的条文看,男女是真正底平等了。女人有参政权,有承继权,有独立财产权,等等。凡男人所有底权,女人都有。专就法律条文上看,我们可以说,除苏联外,中国在世界上,是最尊重女权底了。但是,事实上,女人在法律上虽有这些权,但全国之内,有几个女人能行使,敢行使这些权?这些法律上底条文,只是条文。立法院的人想以法律改革社会制度,但社会制度,并不是法律可以改革底。
我们于前几篇中已经说过许多次,一种社会制度,是跟着一种经济制度来底;一种经济制度,是跟一种生产方法来底。不从根本上着想,不从根本上努力,而只空洞地讲“应该”,讲“奋斗”,讲“法律”,都是无补实际底。我们再可以说,人只有在经济上有权,才是真正地有权。有一个笑话,说:孔子庙前,香火零落,而财神庙、关帝庙前,则香火甚盛。孔子问财神、关帝:这是什么缘故?财神、关帝说:“你既没有钱,又没有刀,人为什么给你进香火。”这虽是笑话,而却亦是真理。再进一步说,关帝的刀还要靠财神的钱。他若没有钱发饷,恐怕关平、周仓也要变了。我们现在底法律,规定男女平等,而男女仍不平等者,即因在经济方面,男女的力量不平等。女人在经济上没有力量,叫她与男人平等,她亦不能平等。这并不是她“不识抬举”,而实是因为财神爷不帮她的忙。
女人如要在经济上有力量,非能与男人一样在社会上做事不可。要想女人与男人一样在社会上做事,非先解决儿童问题不可。但儿童问题,在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底社会里,是不能解决底,至少是不易解决底。
在现在底世界中,要想解决妇女问题,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重新确定女人之家里人的地位。男人可以说:女人应该是家里人,虽在生产社会化底社会里,女人还应该是家里人。德国人所提倡底女人回厨房去的运动,即是重新确定女人是家里人的地位。这种重新确定,如果能使女人死心塌地在家里,则妇女问题,亦可算是解决了。但在生产社会化底社会里,女人已经受了“蛇的诱惑”,她是不是还可以死心塌地在家里呢?
另外一种办法,是根本解决儿童问题,既没有儿童问题,则自然亦没有妇女问题了。我们于上文说,儿童问题,在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底社会里,不能解决,因为在此种社会里,各种专门经营某种事业者,皆是以得利赚钱为目的。但在生产社会化而支配亦社会化底社会里,各种事业,皆由社会经营,皆不以得利赚钱为目的。所以在此种社会里,可以有养育儿童底机关,不以得利赚钱为目的。因其不以得利赚钱为目的,所以人愿意将其孩子送入。又因在此种社会里,各种事业不是以得利赚钱为目的,所以对于女人生小孩子之前后,皆可予以特别优待。所以在此种社会里,女人可以不受小孩及生小孩之拖累,而在社会上可以与男人一样做事,因此可以与男人一样得到财神爷的帮助,而立于真正底平等地位。在此种情形下,夫妻在一块,才能共同生活,而谁亦不是谁的附属品。如是,妇女问题自然解决。
我们可以说,在生产家庭化底社会里,没有儿童问题,亦没有妇女问题。在生产社会化而支配家庭化底社会里,有儿童问题,亦有妇女问题。在生产社会化支配亦社会化底社会里,儿童问题解决了,妇女问题亦自然解决了。不从经济制度,社会制度上注意,而只枝枝节节地,要以主观底努力解决妇女问题,是不能成功底。
第七篇 阐教化
我们于第四篇《说家国》中,说:在生产社会化底社会里,各种东西都要由工厂制造。工厂的特点是:集中生产,大量生产,及细密分工。一种工厂只做一种东西,在这一种工厂里底工人又有许多种,一种工人只做一种东西的一小部分,此是所谓细密分工;一种工厂,有它的专门底设备,有它的专门底人才,它虽只做一种东西,而这一种东西,它必须做得很多,方可合算,此即所谓大量生产;有这一种工厂做这一种东西,则全社会用这种东西者,都可取给于这一种工厂,此即所谓集中生产。
我们于本篇所要说者,即在生产社会化底社会里,教育制度亦须工厂化。我们常听见许多人说,现在底教育商业化了。其意以为现在底学校,或办学校底人,都是以赚钱为目的。我们不管实际上是不是如此,但我们完全承认教育商业化是不好底。教育制度工厂化与教育商业化并不是一回事,亦不是一类底事。教育商业化是不好底,但教育制度工厂化则是好底,是生产社会化底社会所必要有底。
说教育制度工厂化,即是说:在生产社会化底社会里,我们对于教育人材,亦要集中生产,大量生产,细密分工。
先就细密分工说。我们常听说:在从前,“一事不知,儒者之耻”。一个有学问底人,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三教九流”,“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在西洋古代,亦有亚力士多德、圣多玛诸人,对于当时学问的各方面,都有很深底知识,有很多底著述。这些人的聪明才力,固然是有大过人者,但他们的成就,也是他们的时代使然。我们可以说,自今以往,这样底人,是决不能再有底了。这并不是因为,自今以往底人,决不能有像亚力士多德那样底聪明才力,而是因为自今以往,学问界的情形,决不容许有亚力士多德那样底学问家,即使有聪明才力高过亚力士多德十倍八倍者,亦是徒然。自今以往,学问界是专家的学问界,所谓专家者,即对于很少底东西知道很多。因为他知道很多,所以他是个专“家”;因为他只对于很少的东西知道很多,所以他是个“专”家。假使现在有一个人,对于现在各种底学问,都自以为很懂,此人准是“十八般武艺件件都通,但是件件稀松”。如此人自命为现在底亚力士多德,此人非疯人即妄人。
此即是学术界的细密分工。因为学术界细密分工,所以教育制度,亦须工厂化。所谓工厂者,即集合许多有专门知识、专门技术底人,在一起合力以制造某种东西。这些专门底人,虽都制造某种东西,而每人所制造者,又却只是某种东西的一部分。所谓教育制度工厂化者,即集合许多有专门知识、专门技术底人在一起,合力以教某种学生,用一句不十分好听底话,即合力以制造某种人才。此话虽不十分好听,然亦是古亦有之底。古人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可以说“树”,自然亦可说“制造”了。古人又说:“菁莪造士。”“造”亦不能不说是“制造”之造。
自今以往,社会上所需要底人才,并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底“百事通”,而是专通一门专精一技底专家。社会既需要这种专家,即需要有制造专家底机关。这些机关即是所谓“专门学校”,或大学的专科。每一个专门学校或专科,专制造某种人才,犹之每一工厂,专制造某种物品。每一个专门学校或专科里,都集合许多专门人才,每一专门人才,对于其学校所制造底人才,只负一部分底责任。此之谓教育制度工厂化。
某种工厂只制造某种东西,某种东西只归某种工厂制造,此是集中生产。在工厂化底教育制度里,制造人才,亦须集中生产。此即是说,某种专门学校或专科只制造某种专门人才;某种专门人才,只归某种专门学校或专科制造。
某种工厂,虽只制造某种东西,但却须制造很多底某种东西。此即所谓大量生产。其所以必须如此者,因它所制造底某种东西,要供全社会之用,不大量生产,即不够分配。它制造某种东西,需要很大底资本,如不大量生产,即不合算,不经济。在工厂化底教育制度里,制造人才,亦须大量生产,不然亦不够分配,不合算,不经济。一个专门学校的书籍仪器,比如一个工厂的机器;一个专门学校的教员,比如一个工厂的工程师。这些设备,这些开支,都用很大底经费。很大底经费,若只用以制造几个人才,自然是不经济底。一个专门学校,或专科,是为全社会制造某种人才,既为全社会制造某种人才,则若只制造几个人才,自然亦是不够分配底。一个工厂,要生产某种东西,就要大量生产。一个专门学校或专科,要制造某种人才,就要大量制造。大量制造并不是“粗制滥造”之谓。一个小铁匠铺,每天打几十个铁钉,不必不粗制滥造。一个铁钉工厂,每天出产几十万铁钉,不必即粗制滥造。
在一个旧式底铁匠铺里,一个铁匠是老板亦是工人,他可以从头到尾,亲手打一个铁钉。他可以指着一个铁钉说:“这是‘我’打底。”如果一个铁钉有知,它亦可以说:“我是某某匠人打底。”但一个铁钉厂里的任何工人,都不能指着一个铁钉说:“这是‘我’打底。”他至多可以说:“这是‘我们’打底。”而铁钉厂所出底钉子如有知,亦不能说:“我是某某匠人打底。”它至多可以说:“我是某某厂出底。”它头上顶着一个某某工厂的商标,即是表明它是某某工厂出底,而不是某某匠人打底。
每一个专门学校或专科,既亦有许多专家,制造人才,则自学校出来底每一个人才,亦是许多专家制造出来者。所以每一个专家,亦不能指着每一个学生,说:“这是‘我’教出来底。”他至多可以说:“这是‘我们’教出来底。”在一个旧式底私塾里或书院里,先生只有一个,所有底学生都以他为师。他于是可指着任何一个学生,说:“这是我的学生,我的门人。”学生亦可以说:“某某人是我的先生、老师、业师,或本师。”但学校出来底学生,则不能如此说了。他只可以说:“我是某某学校毕业底。”如同一个铁钉说:“我是某某工厂制造底。”他拿一个学校的文凭,正如一个铁钉带着一个工厂的仿单。他带着一个学校的徽章,正如一个铁钉顶着一个工厂的商标。在从前,一个人的老师,如果是一名人,他常借他的老师以增高他自己的身价。他开口“吾师”,闭口“先师”,这种风气,似乎渐息了。但如果一个人的学校是有名底时候,他亦忘不了向人表示他的学校的“光荣历史”。
照以上看起来,我们可以说,在生产家庭化底社会里,教育制度是以人为中心;在生产社会化底社会里,教育制度是以机关为中心。
以上专把工厂比学校,或有人以为太机械一点,或有人以为有失教育的尊严。以下我们再从另一方面,看以家为本位底社会里底教育制度,与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里底教育制度之不同。
我们设想,在一个旧式底铁匠铺子里,有一个铁匠。他是这铺子的主人,亦是这铺子的工头。另外还有几个“学活底”。这些“学活底”一面跟着这铁匠“学活”,一面帮助这铁匠“做活”。他们有些即是这个铁匠的儿子,有些是这个铁匠的徒弟。这些徒弟,都是从小“拜师”。在这铺子里,“学活”,“做活”,亦同时在这铺子里生活。他在这铺子里所处底地位,与这个铁匠的儿子,大致是一样底。这个铁匠是他的儿子的父,同时亦是师。这个铁匠是他的徒弟的师,同时亦如父。所谓“师徒如父子”,并不是一句空话。这个铁匠的徒弟称这个铁匠为师父,称他的妻为师母,这里父母二字,并不只是一种客气底称呼。
这样底一个徒弟,在这样底一个铺子里,学了若干年,做了若干年,生活了若干年以后,他“出师”了。他可另外再开一个铺子了。他可以终身想着:“我的本领,完全是某某人教成底。”他的师父亦可以终身想着:“某某人完全是我教成底。”他们都是这样想着,他们中间自然有一种感情。所以对于他们,“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亦并不只是一句空话。
或有人说:这不过是一般“手艺人”所有底师徒关系。“师徒如父子”等话,是不能“登大雅之堂”底。我们再看所谓“读书人”的师徒关系。
孔子是“读书人”的老祖宗。据说,他有三千学生,其中程度最好底有七十二位。照《论语》所说,我们可以看出来,孔子的学生对于孔子底关系。孔子的学生,替孔子赶车。孔子有病,子路“使门人为臣”。从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孔子的学生,在孔子家中,除了“上学”之外,大概还替他管些杂事。孔子的儿子孔鲤,亦与别底学生一起上学。颜渊死,有棺而无椁。别底学生想把孔子的车卖了,替颜渊买椁。孔子说:“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在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孔子的学生,在孔子家中底地位,与孔子的儿子是大致相同底。孔子的学生亦是不仅跟孔子“学活”,而且跟孔子生活。这些学生,以后“为官做宦”,相当于学手艺底人之“出师”。“出师”以后底学生,还忘不了老师,所以孔子死,还有好些学生回来,庐墓心丧。由此可见,孔子的学生与孔子的关系,亦是“师徒如父子”。
“手艺人”的从师,与“读书人”的从师,在有些时候,有这一点差别:学手艺底人,大概都是穷人多,所以大概都是到老师家里学;读书人则颇有些有钱底,所以很有些有钱底人,替子弟把老师请到自己家里来。一个教书先生,如果在他自己家里“设帐”,来底学生大概都是穷底多。有钱的人大概都有家塾。到别人家里去教书底先生,对于学生在实际上底势力与影响,自然要比较差一点。但在理论上,还是“师徒如父子”。
无论学生到老师家里去受教,或是老师到学生家里去施教,总之这些教育,皆于家中行之。由这一方面说,在生产家庭化底社会里,教育制度,以家为中心;而在生产社会化底社会里,教育制度,则以社会所设底教育机关为中心。
或可以说,在以前也有社会所设底教育机关呀。如孟子所说:“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如汉以后之太学、国子监等,都是官学,不过在大多数底时候,这些制度,未能认真实行而已。我们承认在有些人的理想中,在有些时代的政制上,社会所设底教育机关是有底,不过未认真实行而已。但是为什么未认真实行呢?仅只骂人的不努力,并不是这问题的答案。照我们的看法,其所以未认真实行者,因在客观上并非非此不可也。凡客观上非有不可者,人自然不能不认真实行之。
在生产社会化的社会里,没有一个人能在自己家“设帐”。因为一个专家所能教人者,只有一小点,而为教这一小点,学生须先要有许多底准备工作,这些不一定是他所能教底。又要许多图书仪器的设备,这又不是他所能办底。在生产社会化底社会里,也没有一个人能替他的子弟把老师请到家里来。这亦是因为,他的子弟的教育,并不是一个“老师宿儒”、一肩行李、一箱破书,即可以解决底。我们看见,以前底皇帝,专为他的皇子皇孙,设什么“书房”,没有看见近代底有冕或无冕底皇帝,专为他的皇子皇孙,设什么大学。在生产社会化底社会里,以家为中心底教育制度,自然不能行了。在生产社会化底社会里,自然要行以社会所设底教育机关为中心底教育制度。我们于上文所说底工厂化底教育制度,即是以社会所设底教育机关为中心底教育制度。
中国原来是生产家庭化底社会,所以原来底教育制度,亦是以人以家为中心者。现在我们要变成生产社会化底社会,所以我们的新教育制度,亦是以社会所设教育机关为中心者。看惯了旧日底教育制度底人,看见现在底新教育制度,不免有许多地方不顺眼。他们不知,两种制度,本来有许多差异。他们只见现在师生的关系,太疏远了。从前是“师徒如父子”,现在是“师徒如路人”。他们觉得,这亦是“世风不古,人心日下”的一端。他们又常说:“经师易得,人师难求。”在这种工厂化底学校里,传授知识固然还没有什么困难,但关于道德修养方面底事,这些工厂化底学校,既不能有一个“人师”为中心,则学生在这一方面,完全得不了什么益处。他们因此认为,这种学校仅是一种知识贩卖处,其中的教员都是知识贩子。因此从这种学校毕业出来底学生,只知道要做事,不知道要“做人”。他们看见现在底青年,便觉头痛,以为青年都完全不知道怎样“做人”。他们以为这都完全因为工厂化底学校,只贩卖知识,不讲“做人”之故。
在以社会所设教育机关为中心底教育制度中,学生与先生底关系不能如以家为中心底教育制度中那样密切,这是事实。我们于上文中正是要说明,何以这个事实是不可免底。不过这个事实,并没有什么特别可令人注意之处。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父子的关系,兄弟的关系,以至夫妇的关系,都不如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那样密切。这不是说,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人对于任何人皆没有极密切底关系,不过其密切底关系,不必限于父子兄弟等关系而已。
说到“做人”,我们可以说,“做人”并不是可以教底,至少并不是可以专靠教底。一个人所处底社会,对于他的品格,有决定底影响。这种影响我们称之为“化”。一个人的“做人”,不靠“教”而靠“化”,至少可以说,不大靠“教”而大靠“化”。
家亦是小社会,一家有一家的风尚,即所谓家风是也。一个人可为其家风所化。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人在“家”里生活,所以其家风对之有很大底影响。但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人离开了他的家,所以所谓家风者,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对于人的影响,是小得多了。学校亦是一小社会,所以一个学校,亦有其风尚,即所谓校风是也。一个学生的动作言谈,都是受他的学校的校风影响。往往我们不必看一个学生所带底徽章,而即知其是哪一个学校的学生,或哪一类学校的学生。他的校徽,实在已印在他的脸上了。就这一方面说,工厂化底学校对于学生的“做人”,并非无所帮助,至少可以说,并非不能有所帮助。不过我们要特别提明者,即一个人的“做人”,并不是他的学校所能完全负责底。因为学校不过是一小社会,在它之外,而又超乎它之上,还有社会。社会对于人底影响,是更大底。
什么叫“做人”,现在好用这个名词底人,并未说清楚。照这个名词的最高底意义说,做人是说人必须有一种道德底品格,可以使他能够“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可以使他能“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弗为”;可以使他“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可以使他“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如孟子所谓“大丈夫”者。我们可以说,能这样“做人”底人,并不是工厂化底学校所能养成底。因为这种道德底品格,并不是可以“教”成底。这种性格的养成,不靠“教”,而靠“化”。
或者说,这正是底呀,所以“人师”是重要底呀。所谓人师者,即自己有这种品格,可以以之感化学生者。工厂化底学校,既不以这种人师为中心,当然学生亦不能“做人”,不知“做人”了。
我们可以说:如果有一种“人师”,这种人师,决不只是“师”。专在工厂化底学校里教功课底人,固然不能“教”出这样“做人”底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专门当教书匠底人,亦不能“教”出这样“做人”底人。
人的品格是不可见底,只于其人的行为中见之。若一个人压根没有遇见过了不得底富贵,了不得底贫贱,了不得底威武,我们不能知其必是不可淫,不可移,不可屈。固然一个人如真已遇见威武而不屈,我们可以推知其亦必见富贵而不淫,见贫贱而不移,但若他压根什么都没有遇到,我们即不能知其是否有此种道德品格。若一人没有机会使其品格现于行为,即不能“化”人,即不能成为“人师”。所以“人师”决不只是师,因为是师者,只坐在书房里,坐在讲堂上,能令其表现其品格之机会,绝无仅有也。
孔子为鲁司寇;孟子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传食于诸侯;及以后,程朱陆王等都是一时底政治底社会底领袖。他们在政治上,社会上底出入进退,以及辞受取予,都是可以表现他们的道德品格底行为。他们所以能“化”人者,是他们的这些行为,并不是他们的“语录”。不然,何以于他们死后,流风余韵完了,语录即只成空文了呢?要如果他们只是师,他们又何能有机会,有这些行为,又何能以这些行为化人呢?
一个三家村的教书先生,若自以为是富贵不能淫,别人或以为他不淫是因为他没有见过什么富贵。他若自以为是贫贱不能移,别人或以为他不移是虽欲移而不可少得。但在旧日一个三家村的教书先生,还可以“赶科应举”。他可以“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于是乎“平地一声雷”,飞黄腾达,成为政治上社会上底领袖,尚有机会表现他的品格。但在生产社会化底社会里,因细密分工的结果,在学校当“师”底,恐怕以终身为师者居多。威尔逊以教授而被选为美国总统,乃系不常有底事。大多数底教员,所能表现底道德行为,不过是按时上课,不请假;按时领薪,不预支等类而已。他不能有什么奇节异行,使人可泣可歌。他不能有机会以行为表现他的道德品格。他对学生固然可以讲些圣经贤传上底格言,讲些古圣先贤的行为,但这些都是“教”;而人的道德底品格,并不是可以教成底,所以说,“声色之化民末也”。
孔子是一个抱负很大底人,在“畏于匡”的时候,他说:“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这是很大底口气。但“季康子问盗”,孔子说:“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孔子并不说:“等我的教育办好了,盗贼自然就没有了。”孔子所以不如此说,大概亦是以为“移易风俗”,并不是专靠“教”所能成功底。
贾谊《鸟赋》说:“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我们可以套他的这几句,说:社会是炉;社会上底领袖们是工;他们的行为是炭,而群众是铜。个人进了社会,大概都为社会所熔化。历史上固然亦有许多反抗社会底活动,但这些活动,确切地说,实则是社会里一种社会反对另一种社会底活动。因此在反对一方面底人,亦是被一种社会所熔化,一种社会所鼓动。如汉之党锢,明之东林,及我们亲眼所见底许多革命党,它们自身亦是一种社会,它们的领袖,领导它们的群众,它们的群众,拥护它们的领袖,如是互相激励,所以能有一种行动。至于一两个人特立独行,举世非之而不悔底人,大概是绝无仅有底。伯夷、叔齐,可以说是特立独行底,然而他们也得了太公的一句话,说:“此义士也。”这一句话自然也予了他们以很大底鼓励。
或可说:上边所说底情形,在近代社会中,恐怕是少有底了。因为在近代底社会中,人已发现了“自我”,他有他的自己,他有他的判断,恐怕不是容易受社会上底偶像所影响底。关于这一点,我们说:所谓人的“自我”,即是其所处底社会所造成底。所谓他自己的判断,亦是他所处底社会所形成底。民初人的见解,以为人可以离开社会而凭空地有了个独立底“自己”,正如孙悟空自以为跳出如来佛的手掌,而实在是还在他的掌心里。一时代有一时代精神。所谓时代精神,即是一时代在精神方面底风尚,人不知不觉地随着它走者。就其不知不觉说,这所谓精神及风尚,即是偶像;领导这些精神底人,即是偶像中底偶像。
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人更易受所谓风尚的支配。因为交通的方便,所谓“宣传”,更容易达到人人的心中,使人互相刺激。此人见彼人若何而若何,彼人见此人若何而更若何。如在街上,此人见彼人跑而亦跑,彼人见此人跑而跑得更快。一时之间,可以使满街人都跑。此即是互相刺激,所谓群众心理,即是如此构成底。这些都不是“教”,这些都是“化”。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化”的力量比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中大得多。所以在以社会为本位底社会中,群众运动可以很多,而且规模也可以很大。
照以上所说,所谓“人师”者,只有政治上社会上底领袖可以当之,而这些领袖实际上亦是各时代各地方的社会的“人师”。或可说,我们正需要一种学校,能教育出来这种领袖。我们可以说,只有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里,说过仿佛这一类底学校;在实际上这一类学校是不能有底。如果有这一类底学校,则须先有这一类底教员,而这一类底教员上哪里去找呢?如果一个学校,可以教育出来一个孙中山,则先须有一个孙中山当他的“师”;这是不可能底。
这些领袖哪里来底?我们可以说,领袖亦是社会一时底风尚所养成底。一个社会在某一时候,为适应某种环境,有某种运动。参加这种运动底人,有出乎其类,拔乎其萃者,即是领袖。其余即是群众。群众固不能离开领袖,领袖亦不能离开群众。群众见领袖如此行,而受鼓励;领袖见群众随之而行,亦受鼓励。我们于上文所说,领袖群众,互相激励,正是此意。
旧说:英雄造时势,时势造英雄。英雄是时势造出来底,不是学校造出来底。世界上没有造英雄底学校,也没有造诗人、发明家底学校。这些人可以是学校出身,但他们的成就,却不是靠学校底。
第八篇 评艺文
我们于以上所说,都是就文化类的观点立论。我们不说所谓东方文化、西方文化,而只说生产家庭化底文化、生产社会化底文化。我们是从文化类的观点以看普通所谓东方文化、西方文化。从这一观点以看普通所谓东方文化、西方文化,我们只注意于其同,而不注意于其异。或可问:如有两个或几个民族在同一文化类,就其在同一文化类看,它们当然有其同;但在别底方面看,是否亦有其异?我们说:当然有其异。正因有其异,所以有两个或几个民族,虽在同一文化类,我们还可以分别出某民族是某民族。正如两个人或几个人,虽同是工程师,就其同是工程师说,他们当然有其同,但在别底方面他们还是有其异。因有其异,虽他们同是工程师,而我们仍能分别出谁是张三,谁是李四。
从类的观点看,事物所有底性质,有主要底,有不主要底。例如张三、李四,同是工程师,当然俱有其所以为工程师者。此其所以为工程师者,从工程师的类的观点看,是是工程师底人的主要底性质,有之方可为工程师,无之即不可为工程师。至于张三是胖子,李四是瘦子,则从工程师的类的观点看,俱是不主要底。一个人的胖瘦,对于他的是工程师,并无关系。此是就类的观点看。若从个体的观点看,则在张三或李四所有底性质中,我们不能分别哪些是主要底,哪些是不主要底。此点我们于第一篇《别共殊》中已曾提及。现在我们可以说,各个体之所以为个体,正因他们所有底许多性质,各不相同。从类的观点看,除了属于其类底一性质外,其余底这些性质,都是不主要底;但自个体的观点看,则其余底这些性质都是重要底。我们能分别张三李四,正因一个是胖工程师,一个是瘦工程师;假使两人都是胖的时候,我们或者说:高而胖底工程师是张三,低而胖底工程师是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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