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元六书(校对)第2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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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凯风》云:“母氏圣善,我无令人。”韩退之拟文王羑里作《拘幽操》云:“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道学家说:“天下无不是底父母。”民初人以为这些话十足表示旧社会制度下底人的奴性,其实这些话所表示者并不是奴性,而是真正底自主。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所注意者,是尽他的伦,尽他的职。忠臣事君,是尽他的伦,尽他的职。孝子事亲,亦是尽他的伦,尽他的职。如事君而不能使其君尽君道,如事亲而不能得其亲的欢心,忠臣孝子所虑者,是自己的伦或职有未尽,而不是其君其父对他或有不公。《凯风》等篇所说,正是忠臣孝子的这种心理。此正如在现在社会中,一个爱国家民族底人,于国家民族危难之时,他所注意者,是他自己如何尽伦尽职,而不是如何指责他的国家民族的弱点,以为他自己谢责的地步。
不论一个人所有底伦或职是什么,他都可以尽伦尽职。为父底尽为父之道是尽伦;为子底尽为子之道亦是尽伦。当大将底,尽其为将之道,是尽职;当小兵底,尽其为兵之道,亦是尽职。譬如演戏,一个戏子的艺术的高下,与其所担任底角色,并没有联带的关系,与其所演底某人在历史中或戏本中底社会地位,更没有联带的关系。杨小楼唱武生,可以唱好戏。梅兰芳唱青衣,亦可以唱好戏。在《长坂坡》中,刘备虽是赵云的君主,但此戏的主角,不是刘备,是赵云。在此戏中,演赵云底是主角,演刘备的是配角。尽伦尽职,与一个人的伦或职是什么,没有联带的关系,亦正如此。
所以人求尽伦尽职,即随时随地,于其日常行事中求之。对于在此方面有觉解底人,其日常行事,都有了新意义。因为一个人平常所做底事,除其确是不道德底事外,皆可与尽伦尽职,有直接底或间接底联带关系。因此种关系而做之,其行为即是道德底行为。有此等行为底人的境界,即是道德境界。
尽伦尽职,与一个人于尽伦尽职时所做底事的成败,亦没有联带的关系。尽伦尽职,不能凭空地尽,必于事中尽之。尽伦尽职,必有其所做底事。在做这些事时,其所做底事的成功,是其行为的意向所向底好。尽伦尽职是其行为的意向的好。一个行为的意向的好,能实现与否,与其意向所向底好,能得到与否,没有联带的关系。其意向所向底好,若能得到,其意向的好,固已实现。即其意向所向底好,不能得到,苟有此行为者,已尽其心,竭其力,则其意向的好,亦已实现。就其意向的好的实现说,得到其意向所向底好,与不得到其意向所向底好,并没有分别。所以一个人所做底事,以尽伦尽职为目的者,其事即使失败,但其行为的意向的好,依然可以实现。就此方面说,他所做底事,虽可失败,但其失败,对于其行为的意向的好的实现,是没有联带关系底。在历史中,有许多忠臣义士,对于国事,“知其不可而为之”。他们明知他们所做底事,毫无成功底希望,但他们仍尽心竭力去做。他们做这些事,只是求“立君臣之义于天地间”。此是其行为的意向的好。其所做底事,虽不成功,但其意向的好,依然可以实现。
这并不是说,一个人只需有意于尽伦尽职,只需有此意向,不必见于行为,此意向即有道德底价值。亦不是说,即使其见于行为,而他可以知难而退,不必竭力去做。这是说,人有某尽伦尽职的意向,因之而有某尽伦尽职的行为,虽已尽其力之所能,而仍不能得到其意向所向底好,如此,则虽没有得到其意向所向底好,但其行为的道德底价值,依然可以完全实现。历史上底忠臣义士,努力王事,于智穷力竭之时,往往北向再拜,曰:“臣力竭矣。”如其力已竭,而其所做底事,仍未能成功,则其不成功丝毫无损于其行为的道德底价值。
例如张巡守睢阳,作为一种军事行动看,他可以说是彻底地失败了。不但城破军覆,而且其自身亦被执见杀。军事失败,不能再过于此。但张巡之守睢阳,就守土说,是尽职,就事君说,是尽伦。这是其行为的意向的好,守睢阳这件事是所以实现其意向的好者。这件事的成功,是其行为的意向所向底好。他守睢阳以至智穷力竭,即是他已尽伦尽职,其行为的意向的好,已完全实现。他在道德上底成就,已经完成。睢阳城能守住固好,即不能守,于他在道德上底成就,亦是没有妨碍底。
或可问:如果如此,则凡为社会做事者,皆可以其所做底事的成败,为无关轻重,只要结局能以一死了之,即可为在道德上有所成就。如此说果行,则恐没有真心实力为社会做事底人了。“曾无一策匡时难,只有一死答君恩”,这种人的行为,亦算是道德上完全底行为吗?
于此我们说:一行为的意向的好之实现,在于有此行为者,尽心竭力,以求实现其意向所向底好。如他已尽心竭力,而其行为的意向所向底好,仍不能实现,其不能实现,固无碍于其意向的好之实现。但如他并未尽心竭力,则其行为的意向的好,即本未实现。他所做底事,如失败,他固有应得之过,即幸而实现,他的行为亦无道德底价值。
或可再问:一人做事的成败,与其才能胜任与否,有联带的关系。如一人本无大才,而居高位,任大事,虽亦尽心竭力,而无奈才本有限,以致事仍失败。如以上所说,则不才而居高位,任大事底人,于偾事之后,仍可说:“我已尽心竭力了,事的成败,是无关轻重底。”如上所说,岂不为此等人开一方便之门?
于此我们说:此等人可责备之处,不在其遇事不尽心竭力,而在其不才而居高位,任大事。他不量自己的才力,而恋居高位,任大事,这就是不道德底行为。所以他虽遇事尽心竭力,而仍不能免于道德上底责备。
或说:一行为的道德价值,与所以实现其意向的好底事的成败,不能说是没有联带的关系。一行为如有道德底价值,则所以实现其意向的好底事,是有成无败底。因为一事对于别事,总有直接或间接底影响。此一事虽败,然其影响所及于别事者,仍可发生作用。由此方面说,此事是虽败犹成。此事所以无论成败,皆能实现一行为的意向的好者,正因其虽败犹成也。例如张巡守睢阳,虽是失败,然论者谓其能牵制尹子奇的兵力,虽力尽而死,而唐得全江淮财用,以济中兴。由全局看,张巡守睢阳,还是成功底。况且他的忠义,对于当时的人心士气,必有很大底鼓励。这与唐朝的中兴,亦不能说是没有帮助。
于此,我们说,张巡守睢阳,因能支持相当底时间,对于贼兵,发生了牵制的作用,固亦可说是有助于唐朝的中兴。但假使他的运气更坏,来了更多底贼兵,以致不数日即智穷力竭而死,守不了睢阳,对于贼兵,不能发生牵制作用。就军事方面说,我们不能不说,他是失败了。但就道德方面说,他还是有完全底成就。他守睢阳,或数月而死,或数日而死,对于他的行为的道德价值,是不相干底。一件事固可对于别事发生影响,发生作用,但这是事实问题。它可以发生影响,亦可以不发生影响,可以发生作用,亦可以不发生作用。即令其必发生影响作用,然其所发生底影响作用,亦可大可小。如有两事,一人做之,用力相等,但其一所发生底影响作用大,其一所发生的影响作用小,我们即不能不说,其一是比较地成功大,其一是比较地成功小。但此人做此两事的行为,若均有道德底价值,则其道德底价值,可以是相等底。例如张巡守睢阳,如只一月,固亦可对于贼兵发生一点牵制作用,但其牵制的作用,比守数月者,要小得多了。但张巡如只守一月,即力尽而死,则其行为的道德价值,与守数月者,并没有大小的分别。如说,我们于此论影响作用,应只论其有无,不论其大小。但如我们于上文所说,则张巡守睢阳,即只数日,对于贼兵,无牵制的作用,其行为的道德价值,亦并不因之而减低。如说,无论如何,张巡的忠义行为,可与当时的人心士气,以很大底鼓励,所以对于唐朝的中兴,有很大底帮助。如此说,则所注意者,不止是张巡的行为的道德价值,而且是其感动别人的实际底影响。道德底行为,固可有感动别人的实际影响,但可有而实际上不必有。虽实际上不必有,而其道德底价值,并不因此而减损。有些道德底行为,不为人所知,不为人所表扬,因之对于所谓“世道人心”,亦没有实际底影响,然此并不妨碍其道德价值之为道德价值。道德价值的实现,正如“兰生幽谷,无人自芳”,有人知与否,对于别人有影响与否,与其自芳与否,是没有联带的关系底。
或可问:一人做一事,是否已尽心竭力为之,别人何以知之?
于此我们说:此惟有其自己知之。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其行为的价值,本不期待别人评定。其尽心竭力,亦本不求别人知之。《论语》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此所谓为己为人,与上所谓为己为人不同。尽心竭力以做其所应该做底事,不计较别人知之与否,此是所谓为己;此所谓为己底人的境界是道德境界。虽做其所应该做底事,但常恐别人不知之,此是所谓为人;此所谓为人底人的境界是功利境界。朱子《语录》云:“问:南轩谓:‘为己者,无所为而然也。’曰:‘只是见得天下事皆我所合当为而为之,非有所因而为之。然所谓天下之事,皆我之所当为者,只恁地强信不得,须是学到那田地,经历磨炼多后,方信得过。’”又说:“有所为者,是为人也。这须是见得天下之事,实是己所当为,非吾性分之外所能有。然后为之而无为人之弊耳。”(《语类》卷十七)“见天下之事,皆我所当为,非吾性分之外所能有”,乃我们的觉解到一种程度时,所有底了解。有此种了解,然后可有一种境界。此是了解所得者,所以朱子亦说,“只恁地强信不得”。
人于做其所应做底事时,果已尽心竭力与否,只有他自己知之。一个人的行为的意向的好,果实现到何程度,亦惟有他自己知之。这些别人不知,而只有他自己知之者,名之曰“独”。朱子说:“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中庸》注)对于“独”特别注意,即所谓“慎独”。
一个人只要尽心竭力,去实现其行为的意向的好,则虽其行为的意向所向底好,不能实现,亦无碍于其行为的意向的好的实现。主要者是他必须尽心竭力。未尽心竭力,而告人谓已尽心竭力,固是欺人。未尽心竭力而自以为已尽心竭力,亦是自欺。于此不欺人不自欺,即是诚意。不自欺比不欺人更难。所以《大学》特别注重于不自欺。《大学》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一行为的道德价值的有无大小,系于此。朱子说:“诚意是善恶关。”正是就此方面说。
第七章 天地
人对于宇宙有进一步底觉解时,他又知他不但是社会的分子,而又是宇宙的分子。从一方面看,此进一步底觉解可以说是“究竟无得”,因为人本来都是宇宙的分子,并且不能不是宇宙的分子。不但人是如此,凡物都是如此。说人本来是社会的分子,或者尚有人持异议。但说人本来都是宇宙的分子,则没有人能持异议。所以从此方面看,此进一步底觉解可以说是“究竟无得”。但从又一方面看,此进一步底觉解,又不是“究竟无得”。因为人虽本来都是宇宙的分子,但他完全觉解其是宇宙的分子,却又是极不容易底。人都是宇宙的分子,但却非个个人都完全觉解其是宇宙的分子。
人对于宇宙人生有进一步底觉解时,他可知宇宙间底事物,虽都是个体底,暂时底,但都多少依照永恒底理。某种事物,必多少依照某理,始可为某种事物;必完全依照某理,始可为完全底某种事物。某理涵蕴有某种规律。依照某理者,必依照某种规律。涵蕴某理者,必涵蕴某种规律。在无量底理中,有人之所以为人之理,其中涵蕴有人所多少必需遵守底规律。人的生活必需多少是规律底。在自然境界中底人,其生活虽亦必多少是规律底,但并不自觉其是规律底,对于人生中底规律,他亦无了解。在功利境界中底人,以为人生中底规律(包括道德底规律),都是人所随意规定,以为人的生活的方便者。人生中底规律(包括道德底规律),都可以说是人生的工具。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对于人生中底规律,尤其是道德底规律,有较深底了解。他了解这些规律,并不是人生的工具,为人所随意规定者,而是都在人的“性分”以内底。遵守这些规律,即所以“尽性”。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有更进一步底了解,他又了解这些规律,不仅是在人的“性分”以内,而且是在“天理”之中。遵守这些规律,不仅是人道,而且亦是天道。
从一方面看,此进一步底觉解,亦可说是“究竟无得”。因为宇宙间底事物,如其存在,本来都多少依照其理,遵循其理所涵蕴底规律。完全如此底事物,固然是绝无仅有,但完全不如此底事物,则简直是绝对没有。人的生活,亦都多少是有规律底,都多少遵循道德底规律。完全如此底人,固然亦是很少,但完全不如此底人,亦简直是绝对没有。从此方面看,此进一步的觉解,是“究竟无得”。但从又一方面看,此进一步底觉解,又不是“究竟无得”。因人的生活虽本来都是如此,但他完全觉解其是如此,又是极不容易底。人虽都多少遵循人生中底规律,但却非个个人都自觉其是如此,亦非个个人对于这些规律,都有完全底了解。
人有进一步底觉解时,他又知他的生活,以及实际事物的变化,又都是道体中所有底程序。道体是万变之总名,是我们于《新理学》中所谓“无头无尾底大事”。此事所依照底理,是整个底太极;所依据底气,是整个底无极(无极无所谓整个,不过姑如此说)。旧说理是体,实现理之实际事物是用。道体即是所谓大用流行,亦称大化流行。从此方面看,每一事物的变化,都是大用流行或大化流行中底一程序,亦是道体中底一程序。此进一步底觉解亦可说是究竟无得,亦可说不是究竟无得,如上所说。
人有此等进一步底觉解,则可从大全、理及道体的观点,以看事物。从此等新的观点以看事物,正如斯宾诺莎所谓从永恒的形式的观点,以看事物。人能从此种新的观点以看事物,则一切事物对于他皆有一种新底意义。此种新意义,使人有一种新境界,此种新境界,即我们所谓天地境界。
我们于以上,都是就完全底觉解说。我们说,完全的觉解,是不容易有底。而不完全底觉解,则是比较容易有底。即平常人对于他与宇宙底关系,亦非全无觉解。这些不完全底觉解,表现为人的宗教底思想。宗教底思想的历史是很古底。人所信仰底宗教,虽随时随地不同,但多数底宗教都以为有一种超人的力量或主宰,以为其所崇拜底对象。此对象即是所谓神或上帝。超人底力量或主宰的观念,是人对于宇宙只有模糊底、混乱底知识时,所有底观念。多数底宗教都以为,人生中底规律,尤其是道德底规律,都不是人所随意规定,而是神所规定底。人遵循道德底规律,不仅是社会底事,而且是宗教底事。多数底宗教,又都以为有所谓天国或天堂,在其中,一切事物,都是完全底。天国或天堂,是人对于理世界只有模糊底、混乱底知识时,所有底观念。多数底宗教又都有所谓创世之说,以为神或上帝创造实际底世界。实际底世界是不完全底。但其不完全并非由于神或上帝的技术不高或能力不够,而是在一切可能底世界中,这个实际底世界,是最好底世界。创世的观念,是人对于道体只有模糊底、混乱底知识时,所有底观念。
常人的思想,大概都是图画式底。严格地说,他们是只能想而不能思。他们仿佛觉到,人以外或人以上,社会以外或社会以上,还有点什么,但对于这个什么,他们不能有清楚底、正确底知识。用图画式底思想,去想这个什么,他们即想它为神为帝,为天国,为天堂。在他们的图画式底思想中,他们所想象底神帝等所有底性质,大部分是从人所有底性质,类推而来。例如人有知识,许多宗教以为上帝亦有知识,不过其知是全知;人有能力,许多宗教以为上帝亦有能力,不过其能是全能;人有意志,许多宗教以为上帝亦有意志,不过其意志是全善。他们所想象底天堂的情形,亦是从我们的这个世界的情形类推而来。这个世界及其中事物,都是具体底。天堂及其中事物,亦都是具体底。不过这个世界及其中事物,都是不完全底。而天堂及其中事物,则都是完全底。在这个世界中,有苦有乐。在天堂中,则只有乐,天堂是所谓极乐世界。他们所想象底创世的程序,亦是从实际世界中工人制造物品的程序,类推而来。神或上帝,如一工人,实际底世界,如其所制造底制造品。诸如此类,总而言之,所谓上帝者,不过是人的人格的无限底放大。所谓天堂者,不过是这个世界的理想化。这都是人以人的观点,用图画式底思想,以想象那个“什么”,所得底结果。
这种宗教底思想,其最高处,亦能使人有一种境界,近乎是此所谓天地境界。例如一人办一医院,他的目的,若是要想使他自己得名得利,他的行为,即是求利底行为。他的境界,即是功利境界。他的目的,若是为社会服务,他的行为即是行义底行为,他的境界,即是道德境界。若有些宗教家,办医院,“行善事”,不为求自己名利,亦不是专为社会服务,而是为神或上帝服务,为对于神或上帝底尽职。若他的目的真是如此,而又纯是如此,则他的行为,即是宗教底行为,他的境界,即近乎此所谓天地境界。我们说他的目的必需真是如此,而又纯是如此,因为有些人为神或上帝服务,其目的是想以此为手段,以求得神或上帝的恩惠。若其目的是如此,则他的行为,又只是求利底行为;他的境界,又只是功利境界。
人由宗教所得底境界,只是近乎此所谓天地境界。严格地说,其境界还是道德境界。因为在图画式底思想中,人所想象底神或上帝,是有人格底。上帝以下,还有许多别底有人格底神,共成一社会。例如耶教以上帝为父,耶稣为子,又有许多别底有人格底神,如约翰、保罗等,共成一社会。一个耶稣教的信徒,在图画式底思想中,想象有如此底社会,又想象其自己亦是此社会的一分子,而为其服务。在如此底想象中,其行为仍是道德行为,其境界仍是道德境界。不过其所服务底社会,不是实际底社会,而是其想象中底社会而已。
宗教使人信,哲学使人知。上所说宇宙或大全之理及理世界,以及道体等观念,都是哲学底观念。人有这些哲学底观念,他即可以知天。知天然后可以事天,乐天,最后至于同天。此所谓天者,即宇宙或大全之义。
孟子说,有所谓“天民”、“天职”、“天位”、“天爵”等。知天底人,觉解他不仅是社会的一分子,而且是宇宙的一分子。所以知天底人,可以谓之天民。当然任何人都是宇宙的一分子,不过一般人虽是如此而不自觉。所以他们在宇宙间,正如一个社会中的奴隶,而不是其中底自由底人民。只有知天底人,对于他与宇宙底关系,及其对于宇宙底责任,有充分底觉解。所以只有知天底人,才可以称为天民。天民所应做底事,即是天职。他与宇宙间事物底关系,可以谓之天伦。一个人所有底境界,决定他在宇宙间底地位,如道学家所谓贤人地位、圣人地位等。这种地位,即是天爵。孟子说:“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人在宇宙间底地位,谓之天爵,其在社会间底地位,谓之人爵。人的天爵,不随人的人爵为转移。他有何种境界,即有何种地位,有何种地位,即有何种天爵。孟子说:“君子所性,虽大行弗加焉,虽穷居弗损焉,分定故也。”不过人爵虽是人爵,但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居之,则人爵亦是天位。大行是天位,穷居亦是天位。
天民在社会中居一某位,此位对于他亦即是天位。他于社会中,居一某伦,此伦对于他亦即是天伦。他于居某位某伦时所应做底事,亦即是一般人于居某位某伦时所应做底事。不过他的作为,对于他都有事天的意义。所以一般人做其在社会中所应做底事,至多只是尽人职,尽人伦。而天民做其在社会中所应做底事,虽同是那些事,虽亦是尽人职,尽人伦,而却又是尽天职,尽天伦。
尽人职尽人伦底事,是道德底事。但天民行之,这种事对于他又有超道德底意义。张横渠的《西铭》,即说明此点。《西铭》云:“乾称父,坤称母。余兹藐焉,乃浑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违曰悖德,害仁曰贼。……其践形,惟肖者也。知化则善述其事,穷神则善继其志。……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汝于成也。存,吾顺事;没,吾宁也。”这篇文章,后人都很推崇。明道说:“《西铭》某得此意。只是须得他子厚有此笔力。他人无缘做得。孟子以后,未有人及此。得此文字,省多少言语。”(《遗书》卷二上)不过此篇的好处,究在何处,前人未有确切底说明。照我们的看法,此篇的真正底好处,在其从事天的观点,以看道德底事。如此看,则道德底事,又有一种超道德底意义。由此方面说,就儒家说,这篇确是孟子以后底第一篇文章。因为孟子以后,汉唐儒家底人,未有讲到天地境界底。
无论什么事物,都是宇宙的一部分。人能从宇宙的观点看,则其对于任何事物底改善,对于任何事物底救济,都是对于宇宙底尽职。对于任何事物底了解,都是对于宇宙底了解。从此观点看,此各种的行为,都是事天底行为。《西铭》所说乾坤的观念,不必与我们所说宇宙的观念相合。其说“乾称父,坤称母”,亦未完全超过图画式底思想。但其从事天的观点,以看道德底行为,因此与道德底行为,以超道德底意义,则与我们于此段所说底意思相合。
“尊高年,慈孤弱”,本只是道德底事。但高年孤弱不仅是社会的高年孤弱,而且是宇宙的高年孤弱。由此观点看,则尊高年,慈孤弱,又不只是道德底事。一个人将其所有底能力,充分发展,谓之践形。此可以是求利底事,亦可以是行义底事。如他充分发展他的能力,以求得到个人的温饱舒适,则此事即是求利底事。如他充分发展他的能力,以求能为社会服务,则此事即是行义底事。但他所有底能力,亦是宇宙的能力。他充分发展他的能力,亦即是充分发展宇宙的能力。他若能由此观点看,则其充分发展他的能力,又不只是道德底事。穷神知化,本是知识方面底事,而善述其事,善继其志,则又成为事天底事。事天亦可以说是赞化。赞是赞助,化是大化。大化流行以太极为目标。极有二义:一是标准之义,一是目标之义。一理是一类事物所依照底标准,亦是一类事物所向以进行底目标。总括众理,谓之太极,它是实际世界所依照底标准,亦是实际世界所向以进行底目标。它是实际世界的理,亦即是理世界。就其为形上底,与形下底世界相对说,则谓之理世界。就其为形下底世界的标准及目标说,则谓之太极。大化流行,以太极为目标,事天者赞化,亦以太极为目标。他可说是:“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在第二章中,我们说,人可以“与天地参”,但必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才真正可以说是“与天地参”。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尽伦尽职,是所以穷人之理,尽人之性。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事天赞化,则是所以穷世界之理,尽世界之性。尽伦尽职所求实现者,是人的目标,可以说是人的好。事天赞化所求实现者,是世界的目标,可以说是天的好。神是宇宙的神,化是宇宙的化。宇宙虽有神化,而尚未被了解。故穷神知化,为能继宇宙未竟之功。人能从此观点看,则穷神知化,又不只是知识方面底事。上所说底这些事,如是都成为事天底事。
能知天者,不但他所行底事对于他另有新意义,即他所见底事物,对于他亦另有意义。如《论语》说:“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宋儒以为孔子于水之流行,见道体之流行。《中庸》引诗:“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宋儒以为于此可见,“化育流行,上下昭著,莫非此理之用”。此说虽未必即《论语》、《中庸》之本意,但水之流行,以及鸢飞鱼跃,对于知天者,都可另有意义,这是可以说底。
事物的此种意义,诗人亦有言及者。王羲之《兰亭诗》云:“仰观碧天际,俯瞰绿水滨。寥阒无涯观,寓目理自陈。大矣造化工,万化莫不均。群籁虽参差,适我无非新。”陶渊明《饮酒》诗云:“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或作辩)已忘言。”碧天之际,绿水之滨,以及南山飞鸟,即是一般人所常见者。虽即是一般人所常见者,但对于别有所见底诗人,则另有一种意义。故曰:“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对于一般人说,此种意义是新底。任何事物,如有此种意义,则亦是新底。故曰:“群籁虽参差,适我无非新。”
程明道谓观鸡雏可以观仁,又喜养鱼。张横渠曰:“明道窗前有茂草覆砌,或劝之芟,曰:‘不可。欲常见造物生意。’又置盆池,畜小鱼数尾,时时观之。或问其故,曰:‘观万物自得意。’草之与鱼,人所共见。惟明道见草则知生意,见鱼则知自得意。此岂流俗之见,可同日而语?”明道从另一观点以观事物,所以事物对于他另有意义。此其所以不同于流俗之见也。
于事物中见此等意义者,有一种乐。有此种乐,谓之乐天。《论语》曾皙言志一段,朱子注云:“曾点之学,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少欠缺。故其动静之从容如此。而其言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视三子(子路、冉有、公西华)之规规于事为之末者,其气象不侔矣。故夫子叹息而深许之。”乐天者之乐,正是此种乐。明道说:“周茂叔每令寻孔颜乐处,所乐何事。”又说:“自再见周茂叔后,吟风弄月而归,有‘吾与点也’之意。”此等“吟风弄月”之乐,正是所谓孔颜乐处。
朱子又云:“是他(曾点)见得圣人气象如此。虽超乎事物之外,而实不离乎事物之中。”上所说三子者,固亦在事物之中,其所以为“规规于事为之末者”,朱子《集注》于此引程子云:“子路只为不达为国以礼道理,是以哂之。若达,却便是这气象也。”“为国以礼”,是一种治国的方法,亦可以说是一种道德底事。若就其本身看,则亦只是一种治国的方法,一种道德底事而已。但若知其理,则又见其又不只是一种治国的方法,一种道德底事,而又是所谓天理的例证。知其为天理的例证,则此等事即有新意义。从此等新意义看,此等事即不只是事为之末。
凡人所做底事,以及所见底事物,若专就其本身看,皆可以说是“事为之末”。知天事天底人,所做底事,以及所见底事物,仍都是一般人所做底事,所见底事物。但这些事,这些事物,对于他都另有意义。因其另有意义,所以对于他,都不只是“事为之末”。《中庸》说:“君子之道费而隐。”事物是末,是费。事物所依照之理是本,是隐。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即至末见至本,即至费见至隐。所以鸢飞鱼跃,“莫非此理之用”;周茂叔“绿满窗前草不除”,程明道养鱼观鸡雏,皆有圣人气象。此所谓“虽超乎事物之外,而实不离乎事物之中”。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最高底造诣是,不但觉解其是大全的一部分,而并且自同于大全。如庄子说:“天地者,万物之所一也。得其所一而同焉,则死生终始,将如昼夜,而莫之能滑,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得其所一而同焉,即自同于大全也。一个人自同于大全,则“我”与“非我”的分别,对于他即不存在。道家说:“与物冥。”冥者,冥“我”与万物间底分别也。儒家说:“万物皆备于我。”大全是万物之全体,“我”自同于大全,故“万物皆备于我”。此等境界,我们谓之为同天。此等境界,是在功利境界中底人的事功所不能达,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的尽伦尽职所不能得底。得到此等境界者,不但是与天地参,而且是与天地一。得到此等境界,是天地境界中底人的最高底造诣。亦可说,人惟得到此境界,方是真得到天地境界。知天、事天、乐天等,不过是得到此等境界的一种预备。
于上文,我们说:事天底人赞化,以太极为目标。同天底人,则不但以太极为目标而赞化,而且他已有了太极。天是大全,是万有之总名。所以太极亦在天中。所以同天者亦有整个底太极。在《新理学》中,我们说,我们不以朱子的“人人有一太极”之说为然。但在同天境界中底人,却真可以说是“人人有一太极”。太极在所有底在同天境界中底人的心中,真可以说是如“月印万川”。
或可问:人是宇宙的分子。即对于宇宙人生有觉解者,亦不过觉解其是宇宙的分子。宇宙的分子,是宇宙的一部分。部分如何能同于全体?
于此我们说:人的肉体,七尺之躯,诚只是宇宙的一部分。人的心,虽亦是宇宙的一部分,但其思之所及,则不限于宇宙的一部分。人的心能作理智底总括,能将所有底有,总括思之。如此思即有宇宙或大全的观念。由如此思而知有大全。既知有大全,又知大全不可思(说详下)。知有大全,则似乎如在大全之外,只见大全,而不见其中底部分。知大全不可思,则知其自己亦在大全中。知其自己亦在大全中,而又只见大全,不见其中底部分,则可自觉其自同于大全。自同于大全,不是物质上底一种变化,而是精神上底一种境界。所以自同于大全者,其肉体虽只是大全的一部分,其心虽亦只是大全的一部分,但在精神上他可自同于大全。
同天境界,儒家称之为仁。盖觉解“万物皆备于我”,则对于万物,即有一种痛痒相关底情感。程明道说:“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明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万物皆备于我。须反身而诚,乃得大乐。若反身未诚,则犹是二物有对,以己合彼,终未有之,又安得乐?”在普通人的经验中,人与己,内与外,我与万物,是相对待底。此所谓“二物有对”。如“二物有对”,则无论如何“以己合彼”,其间总有隔阂,所以“终未有之”。但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他与万物,无此等隔阂。在仁者的境界中,人与己,内与外,我与万物,不复是相对待底。在这种境界中,仁者所见是一个“道”,“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名之”。与物无对者,即是所谓绝对。
同天的境界,儒家亦称之为诚。《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又说:诚是“合内外之道”。天是绝对,既是绝对,即无与之相对者。天当然是同天,所以诚是天之道。人与物间,则有内外人己之界限。有此等界限,而欲取消此等界限,未诚而欲求诚,即所谓“诚之者”。“诚之者”是人之道。所谓人之道者,言其是文化的产物,精神的创造也。
在同天境界中底人,是有知而又是无知底。同天的境界,是最深底觉解所得。但同天的境界,却是不可了解底。佛家的最高境界,是证真如的境界。照佛家的说法,真如是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是不可思议底。真如是不可思议底,所以证真如的境界亦是不可思议底。所谓“言语路绝,心行道断”。道家的最高境界,是“得道”的境界。“无思无虑始得道”。得道的境界,亦是不可思议底。“证真如”的境界以及“得道”的境界,都是所谓同天的境界。同天的境界,是不可思议底。但人之得之必由于最深底觉解。人必有最深底觉解,然后可有最高底境界。
同天的境界,本是所谓神秘主义底。佛家所谓真如,道家所谓道,照他们的说法,固是不可思议底。即照我们的说法,我们所谓大全,亦是不可思议底。大全无所不包,真正是“与物无对”。但思议中底大全,则是思议的对象,不包此思议,而是与此思议相对底。所以思议中底大全,与大全必不相符。此即是说,对于大全底思议,必是错误底思议。所以对于大全,一涉思议,即成错误。《庄子·齐物论》说:“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郭象注说:“一既一矣,言又二之。”此所谓一者,是总一切而为一。一既总一切,则言说中之一,因其不能总此言说,所以即不是总一切之一。总一切之一,是不可言说底。此意与我们以上所说相同。
大全是不可思议底。同于大全的境界,亦是不可思议底。佛家的证真如的境界,道家的得道的境界,照他们的说法,是不可思议底。儒家的最高境界,虽他们未明说,亦是不可思议底。他们说:“浑然与物同体”,“与物无对”,“合内外之道”,则在此种境界中底人,必不可对于“物”有思议。如其有之,则即是“与物有对”,“以己合彼,终未有之”。有思议必有思议的对象。思议的对象即是外,有外则非“合内外之道”矣。旁观底人,如思议此种境界,其所思议底此种境界,必不是此种境界。
不可思议底亦是不可了解底。所谓不可了解者,并不是说其是浑沌混乱,而是说其是不可为了解的对象。例如大全,是不可思议底,亦是不可了解底。一个了解中的大全,不包此了解。所以此了解中底大全,并不是大全。大全是不可了解底。
但不可思议者,仍须以思议得之;不可了解者,仍须以了解了解之。以思议得之,然后知其是不可思议底;以了解了解之,然后知其是不可了解底。不可思议底,亦是不可言说底。然欲告人,亦必用言语言说之。不过言说以后,须又说其是不可言说底。有许多哲学底著作,皆是对于不可思议者底思议,对于不可言说者底言说。学者必须经过思议,然后可至不可思议底;经过了解,然后可至不可了解底。不可思议底,不可了解底,是思议了解的最高得获。哲学的神秘主义是思议了解的最后底成就,不是与思议了解对立底。
由思议了解所得者,得之者有自觉,不由思议了解所得者,得之者无自觉。所以天地境界,与自然境界,确乎不同。同天的境界,虽是不可思议了解底,在其中底人,虽不可对于其境界有思议了解,然此种境界是思议了解之所得。所以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自觉其是在天地境界中,但在自然境界中底人,必不自觉其是在自然境界中。如其自觉,其境界即不是自然境界。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自觉其是在天地境界中。就此方面说,他是有知底。在同天的境界底人不思议大全,而自同于大全。就此方面说,在此种境界中底人,是无知底。
道家于此点,见不甚清,所以常将天地境界与自然境界相混,常将在自然境界中底人所有底原始底混沌,与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浑然与物同体,混为一谈。佛家于此点,则所见甚清。佛家说涅槃有四德,即“常、乐、我、净”。在涅槃中底人有乐。此即表示其人有自觉。在涅槃中底人,不但自觉在涅槃中,而且自觉其享受在涅槃中之乐。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亦必有自觉。他不但自觉在天地境界中,而且自觉其享受在天地境界中底乐。孟子亦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是无“我”底,而又是有“我”底。于第三章中,我们说:所谓“我”有“有私”及“主宰”二义。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自同于大全。“体与物冥”。“我”与“非我”的分别,对于他已不存在。就所谓“我”的“有私”之义说,他是无“我”底。但自同于大全者,可以说是“体与物冥”,亦可说是“万物皆备于‘我’”。由此方面说,自同于大全,并不是“我”的完全消灭,而是“我”的无限扩大。在此无限扩大中,“我”即是大全的主宰。孟子说浩然之气云:“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有浩然之气者的境界,是同天的境界。“塞于天地之间”,是就有此种境界者的“我”的无限扩大说。“至大至刚”是就有此种境界者的“我”是大全的主宰说。横渠《西铭》说:“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亦是就此二方面说。横渠又说:圣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此是专就有此种境界者的“我”是大全的主宰说。我们于上文说,宗教以上帝为宇宙的主宰。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则自觉他的“我”即是宇宙的主宰。如说是宇宙的主宰者即是上帝,则他的“我”即是上帝。
孟子说:“浩然之气,至大至刚”,是说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有主宰。“居天下之广居”、“富贵不能淫”等,是说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的有主宰。“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不能说是不大。“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不能说是不刚。不过这只是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的大与刚,不是至大至刚。《易·系辞》说:“圣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孟子说:“上下与天地同流。”庄子说:“游心于无穷。”“与天地精神往来。”“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始者为友。”“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这是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大。《易·系辞》说:“先天而天弗违。”《中庸》说:“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庄子说:“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这是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刚。他的大与刚,与只在人与人底社会关系中有大与刚者不同。所以朱子论孟子所说浩然之气,亦说:“富贵贫贱威武,不能移屈之类,皆低,不足以语此。”(《语类》卷五十二)何以皆低,朱子未明言。但就上文所说,则其是皆低,可以概见。所以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总是至大至刚底。就所谓“我”的主宰之义说,至大至刚底人,是有“我”底。
道家常说:“至人无己”,“圣人无我”,而亦常说圣人有“我”。如郭象说:“夫神全形具,而体与物冥者,虽涉万变,而未始非我。”佛家所说涅槃四德:“常、乐、我、净”,常、乐、净,对生死中底无常、苦、染。这是很易了解底。但涅槃是由“二无我”所得到者,应有“无我”一德,以对生死中底“我”。何以涅槃四德中,无“无我”而反有“我”?盖佛在证真如底境界中,自同于真如。自同于真如,真如就是他的“法身”。就其是他的“身”说,他是有“我”底。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是“物物而不物于物”底。在第五章中,我们说:英雄才人的为人行事,如奇花异草、鸷鸟猛兽,是可玩赏,可赞美底。其可玩赏可赞美,是如其为自然中之一物。圣人在其最高底境界中,从宇宙的观点,以看事物。他自同于大全。所以就其肉体方面说,他虽亦是自然中底一物;但就其觉解说,他已超过自然,笼罩自然,不是自然中底一物。庄子说:“浮游于道德之乡”底人,“物物而不物于物”。“物物而不物于物”者,言其可以别物为物,而别物则不能以其为物。明道亦说:“事有善有恶。”“盖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但当察之,不可自入于恶,流于一物。”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是有为而无为底。程明道说:“天地无心而成化,圣人有心而无为。”又说:“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定性书》)朱子说:“廓然大公,只是顺他道理应之。”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正是“廓然大公,物来顺应。”事物之来,他亦应之,这是有为。他应之是顺应,这是无为。朱子说:“至于圣人,则顺理而已,复何为哉?”(《语类》卷一)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能顺理应事。此所谓理,是关于伦职底理;此所谓事,是关于尽伦尽职底事。顺关于伦职底理,为尽伦或尽职,或为尽某伦,或尽某职,应该做些什么事,是不难知道底。阳明说:人人都有良知,良知见善即知其为善,见恶即知其为恶。这是“不学而知,不虑而能”底。我们的说法,虽不必与阳明同,但人应该做些什么事,以尽某伦,或尽某职,并不很难知道,这似乎是不成问题底。知道人应该做些什么事以尽某伦或尽某职,则即一直做去,不再有别底计较,此即是道学家所谓顺应,所谓无为。
或可问:在同天境界中底人,对于大全不可有思议,则如何可有为而应付事物?应付事物,至少对之必有思议。
于此我们说,在同天境界中底人,应付事物,其所应付底事物,只是某事物。应付某事物,至少对于某事物,必有思议。但对于某事物有思议,不必对于一切事物有思议。不必对于一切事物有思议,则与某事物外之一切事物,仍是浑然同体。仍是浑然同体,其境界仍是同天的境界。所以在同天境界中底人,虽浑然与物同体,而亦能有为而应付事物。
为尽某伦或尽某职,应该做些什么事,即平常人亦很容易知之。他们虽知之而不能行之。这是因为他们是“自私”底。就所谓“我”的“自私”之义说,他们是有“我”底。明道《定性书》又说:“人之患莫过于自私而用智。”人有时虽明知某事应该做,但因受“自私”的牵扯,而不能做之。他有时虽明知某事不应该做,但因受“自私”的牵扯而不能不做之。人于此等时,往往要找许多理由以为自己解释。这找许多理由就叫“用智”。为自己解释,若向别人说,即是欺人。若向自己说,即是自欺。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既自同于大全,当然是无私底。既无私,所以亦不用智,“事物之来,只顺他道理应之”。
知尽某伦或尽某职,应该做些什么事,即一直做去,不计较对于其自己所可能有底利害,不用智自欺,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亦是如此。不过在道德境界中底人,于不计较对于其自己底利害,以有道德行为时,他须作一种特别有意底选择,须有一种努力。我们于上章说,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他并不是不知富贵是可欲底,贫贱是可厌底,威武是可畏底。他并不是不知利可以使他自己快乐,害可以使他自己苦痛。他明知其是如此,而他的行为,却“只是成就一个是”,既不为其能使他自己得利而如此,亦不因其能使他自己受害而不如此。生亦所欲,义亦所欲,如二者不可得兼,则舍生而取义。这种取舍之间,有一种特别有意底选择,有一种努力。但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行道德底事,则无需乎此。于上文,我们说,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至大至刚。他有最深的觉解,以“游心于无穷”。从“无穷”的观点以看事物,则“人间世”中底利害,都是渺小无足道。在他的眼界中,“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利害不足以介其意,并不是由于他是冥顽不灵,而是由于他的觉解深,眼界大。对于有这一种境界底人,真是如庄子所说,“无庄失其美,据梁失其力,黄帝亡其知”。他固然亦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但他如此并不是出于一种特别有意底选择,亦不需要一种努力。
在这一点,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又有似于在自然境界中底人。在自然境界中底人,亦可以不待努力而自然不慕富贵,不畏威武。不过他不慕富贵,不畏威武,可以是由于他的头脑简单,如所谓“初生之犊不畏虎”者。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不慕富贵,不畏威武,则是由于他的觉解深,眼界大。程明道说:“泰山为高矣。然泰山之上亦不属泰山。虽尧舜事业,亦只如太虚中一点浮云过目。”对于有这种眼界底人,富贵威武,自然亦如草芥浮云。至人“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此不惊与“初生之犊不畏虎”之不畏不同。“初生之犊不畏虎”,是由于它不知虎之可畏;至人之不惊,是由于他能“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道德行为,不是由一种特别有意底选择,所以行之亦不待努力。《论语》:“如有所立卓尔。”程子说这是“大段着力不得”。朱子云:“所以着力不得,象圣人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了。贤者若着力,要不勉不思,便是思勉了。此所以说,大段着力不得。今日勉之,明日勉之,勉而至于不勉。今日思之,明日思之,思而至于不思。正如写字一般。会写底固是会,初写底须学他写。今日写,明日写,自生而至熟,自然写得。”圣人是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其道德行为不是出于特别有意底选择,此所谓不思而得;亦不待努力,此所谓不勉而中。说圣人不勉而中,不思而得,这是不错底。但如所谓贤人是指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则说贤人与圣人的不同,在于生熟的不同,则是大错底。贤人思而后得,勉而后中。圣人不思而得,不勉而中。这是由于他们的觉解的深浅不同,而不是由于他们的练习的生熟不同。出于习惯底行为,可有练习的生熟不同。但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底人的道德行为,都不是出于习惯。出于习惯底行为,只可以是合乎道德底行为。有此等行为者的境界,亦只是自然境界。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有最深底觉解,有最大底眼界,所以不以利害介意,但他却又非不知一般人都是求利避害底。他求“万物各得其所”,所以他虽不以利害为利害,而却亦为一般人兴利除害。譬如,对于一个小孩子,一块糖是一个很大底引诱,于不应该吃一块糖时,他需做一种特别有意底选择,需要一种努力,然后他才能不吃。但成人于不应吃一块糖时,真可以弃如敝屣,并不需作一种特别有意底选择,并不需要一种努力。但他仍非不知,一块糖可以使一个小孩子有很大底快乐。所以他能吃一块糖与否,对于他虽是无关重轻,但他知如与他自己的小孩一块糖,其行为可以是慈。他如亦与别人的小孩一块糖,“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其行为可以是义,可以是仁。如他的行为是行义行仁,他的行为是道德行为,他的境界是道德境界。如“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对于他底意义,是如《西铭》所说:“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则他的道德行为,又有超道德底意义,又是赞化,他的境界是天地境界。
以上所说底意思,如用另一套话说之,我们可以说:在道德境界中底人,其高一部分底“我”,须常统制其低一部分底“我”。所谓“道心为主,而人心每听命焉”。人心虽常听命,但道心于其统制,仍需一种努力。所谓“天人交战”或“理欲交战”,亦是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所常经验底,不过交战的结果,总是“理”胜“欲”屈而已。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其低一部分底“我”,不待其高一部分底“我”的统制,而自尔无力。他可以说是“从心所欲不逾矩”。在自然境界中底人,有自发底合乎道德底行为者,其低一部分底“我”,亦是自尔无力。但他能如此是自然的礼物;而在天地境界中底人能如此,则是精神的创造。
若就有“我”无“我”说,我们可以说,就所谓“我”的“有私”之义说,在自然境界中底人不知有“我”,在功利境界中底人有“我”,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无“我”,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亦无“我”。不过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的无“我”是需要努力底,而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无“我”,是不需要努力底。就所谓“我”的“主宰”之义说,在自然境界中底人无“我”,在功利境界中底人有“我”,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真正地有“我”,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亦真正地有“我”。不过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的“真我”,是他自己的主宰,而在天地境界中底人的“真我”,不仅是他自己的主宰,而且又是全宇宙的主宰。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并不需要做些与众不同底事。他可以只做照他在社会中所有底伦职所应做底事。他为父,他即做为父者所应做底事。他为子,他即做为子者所应做底事。他做公务员,他即做为公务员者所应做底事。他做军官,他即做为军官者所应做底事。这些事还是这些事,不过因为他对于宇宙人生,有深底觉解,所以这些事对于他都有一种意义,为对于在别底境界中底人所无者。此所谓“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这一点是道学家与所谓“二氏”底基本不同之处。
道家与佛家都有所谓方内方外之分。用道家的话说,方外之人“与造物者为人,而游乎天地之一气。彼以生为附赘悬疣,以死为决溃痈”,“茫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这种人谓之畸人。“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故曰:“天之小人,人之君子。人之君子,天之小人也。”(《庄子·大宗师》)此以人伦日用底事为方内底事。畸人可以是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但他的行事,必畸于人而后可侔于天。
一部分道家,亦有以为圣人不必是在方外者。上所引《庄子·大宗师》文,郭象注云:“夫理有至极,外内相冥。未有极游外之致,而不冥于内者也。未有能冥于内而不游于外者也。故圣人常游外以冥内,无心以顺有。故虽终日见形,而神气无变。俯仰万机,而淡然自若。”圣人虽“与群物并行”,而仍“遗物而离人”;虽“体化而应务”,仍“坐忘而自得”。郭象此说,比以为圣人必须在方外者,固已圆通,但仍以为有方内方外之分,不过以为圣人可在方内,而不为所累。
道家的人,总以为有方内方外之分。晋人多受道家的影响,故多以为,自然与名教,是对立底;玄远与俗务,是不能并存底。《世说新语·简傲篇》云:“王子猷(徽之)作桓车骑(冲)骑兵参军。桓问曰:‘卿何署?’曰:‘不知何署,时见牵马来,似是马曹。’桓又问:‘官有几马?’曰:‘不问马,何由知其数?’又问:‘马比死多少?’曰:‘未知生,焉知死?’”又云:“王子猷作桓车骑参军。桓谓王曰:‘卿在府久,比当相料理。’初不答,直高视,以手版拄颊云:‘西山朝来,致有爽气。’”晋人往往自矜玄远,不屑俗务。这是道家以为有方内方外之分的流弊。
方内方外之分,佛家尤重视之。佛家的人的最高境界,亦是此所谓同天的境界。但佛家以为,人必须做些与众不同底事,然后可至此种境界。在此种境界中底人,所做底事,亦与众不同。佛家的人,必须出家入山,打坐参禅。其所重视底方外,比道家所谓方外者尤外。其去人伦日用,比道家尤远。
又有所谓动静的对立。在方外玩弄一种境界是静,在方内做社会中底事是动。道家的人,心斋坐忘。佛教的人,参禅入定。他们都注重于方外底人的静。但人必须在社会中始能生活。这些人虽生活而却不做社会中底事,这就是一种矛盾。例如一个在深山穷谷中修行底和尚自耕自食,自谓与世绝缘。但其实并未绝缘。有山可入,有田可耕,这亦是在社会底组织下而始能如此底。若无社会组织,则虽有山而亦无可入,有田而亦无可耕,虽欲生活,而亦不能一日生活。不过这些和尚,以社会中底事为外,以不做这些事为静。不做这些事,而却要倚靠别人做这些事。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中底一种矛盾。伊川说:“释氏有出家出世之说。家本不可出,却为他不父其父,不母其母,自逃去可也。至于世,则怎生出得?既道出世,除是不戴皇天,不履后土始得。既道出世,然却又渴饮而饥食,戴天而履地。”(《遗书》卷十八)道学家对于佛家底批评,如此类者甚多,大都是不错底。
道学家批评“二氏”,以为他们是“智者过之”,“失之于过高”,此批评是不错底。明道云:“《订顽》(《西铭》)一篇,意极完备,乃仁之体也。学者其体此意,常有诸己,其地位已高。到此地位,自别有见处,不可穷高极远,恐于事无补也。”“二氏”所以是“失之过高”者,因为他们都要离开人伦日用,做些与众不同底事,以求一最高境界而有之。他们的说法,是很微妙,但不是很平易。
古代儒家中,只有孟子及《易·系辞》的作者说到人的天地境界。但其所说,远不及道家及后来底佛家所说底多且详。不过道家与佛家,都有上所说底一种矛盾。晋唐以来底思想家,都注重于解决这种矛盾。上所引郭象之说,以及僧肇所说“寂而恒照,照而恒寂”,禅宗所说“担水砍柴,无非妙道”,虽都很圆通,但总尚有一间未达。担水砍柴,尚无非妙道,何以事父事君,反不能是妙道?此一转语,便转到道学家。明道说:“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此是彻上彻下语,圣人元无二语。”由此观点看,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即至末见至本。道德底事,对于他亦有超道德底意义。以仁义自限者,其境界固低于天地境界,但在天地境界中底人所做底事,亦可以只是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所做底事。由此观点看,则所谓方内方外的对立亦已不存。对于圣人,方内之事,即是方外之事。洒扫应对,即可以尽性至命。
内外的对立,既已化除,动静的对立,亦即消灭。周濂溪说:“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有人以为道学家主静,这是大错底。濂溪的说法,是早期道学尚未完全化除动静对立时的说法,后来底道学家,论学养则不说静而说敬,论境界则不说静而说定。静是与动相对底,而定则不是与动相对底。明道《定性书》说:“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苟以外物为外,牵己而从之,是以己性为有内外也。既以内外为二本,则又乌可遽语定哉?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阳明说:“君子之学,无间于动静。其静也常觉而未尝无也,故常应。其动也常定而未尝有也,故常寂。”所谓动亦定,静亦定者也。定是贯彻动静底,所以与佛家谓入定之定不同。用我们的话说,所谓定者,即是常住于同天的境界,做事时是如此,不做事时亦是如此。常住于同天的境界,而又能酬应万变。此所谓“动亦定,静亦定”,亦即所谓“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此即超过内外动静的分别,“不以内外为二本”。以内外为二本,还是由于了解的不彻底。
道学家受佛道二家的影响,接孟子之续,说一最高境界。但此最高境界,不必于人伦日用外求之,亦不必于人伦日用外有之。人各即其在社会中所居之位,做日用底事,于洒扫应对之中,至尽性至命之地。他们的说法,可以说是极其平易,亦可说是极其微妙。这是道学家的最大底贡献。不过他们亦尚有未达处,我们于第三章亦已详论。
按道学家所谓二氏,指佛教与道教。我们于上文,则只论及道家,未论及道教。道教中底人,若只以求长生为目的,则其境界只是功利境界。道教只可说是失之于过低,不能说是失之于过高。不过道学家心目中底道教,兼有道家。其批评二氏,有些实是批评道家,而不是批评道教。
第八章 学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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