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15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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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节 追踪溯源
  一提到这些,齐橙的身子就挺的直了一些,哪怕是倒攒四蹄的捆绑着,也努力的抬起头,想要看看云烨的相貌,想要知道自己到底栽在什么人手下。
  泼皮混混是一群最知命的人,在还有一丝希望的时候,哪怕滚在烂泥里,也要求活,一旦知道自己绝无幸免,也会低头挨那一刀,绝不喊冤。
  “我的学问是俺娘教的,只可惜她教了俺一年就病死了,这位公子,齐橙落在你手里,要杀要剐随你,只可怜我那个傻兄弟,糊里糊涂的就随着俺见了阎王,马刺啊,挺着点,你千万不要死啊。”
  “你母亲居然识字,那就不会是小门小户人家出来的,最少也是读书人家里的闺女,齐橙,你只要告诉我你那个用木头刀枪骗人的把戏从哪得到的,我说不定就会放过你们兄弟。”
  隋唐战乱时的各种英雄里,云烨事实上最喜欢的就是那两个拿着纸糊的大锤到处吓唬人的英雄,齐国远不知道与这个家伙有什么渊源,如果有渊源,以单鹰那种重情重义的刚烈性格断然不会见死不救,这样一来,这里面可就大有文章可做。
  “是俺娘当笑话讲的,俺娘是官宦家的小姐,被俺爹抢到山上当了压寨夫人,俺娘开始不同意,俺爹也不逼,后来乱世来了,俺外家被溃兵杀了个精光,俺娘就嫁给了俺爹一起过日子,拿木头锤子吓唬人的事,还是俺娘交给俺爹的。”
  事情很滑稽,但是云烨却没有发笑,本身力量不足的时候,适当的借用外力并无不可,动物界里,这种事情屡见不鲜,刺豚鱼,蛤蟆,就是代表,遇到危险把身体撑大来吓唬敌人,是一种保命的手段,保命的时候用什么手段都不算过分。
  “你不要告诉我你爹是齐国远,这个世界上没有这么巧的事。”云烨不管了,连诱供都使了出来,不管他承不承认他爹叫齐国远,云烨都打算让齐国远当他的爹,这种事情,老江干起来最是拿手。
  齐橙呆住了,把身子侧躺着看云烨,他不明白,这个锦衣公子一看就是贵人,为何会认识他爹,国远这是老爹的字,是娘给起的,要不然齐二愣子这名号实在不怎么好听。
  “你为何知道俺爹的字,你年纪幼小,不可能认识我爹的。”
  云烨愣了一下,转眼间就眉开眼笑,朝着正在溜旺财的单鹰大喊:“小鹰,小鹰,过来,我介绍你兄弟给你认识。”
  这话是病句,可单鹰偏偏认了真,几步就纵掠了过来,对云烨说:“你不要骗我,谁是我兄弟。”
  云烨指指正在对自己眨着眼睛献媚的齐橙说:“这就是。”
  单鹰大怒,揪着云烨的衣领子说:“你羞辱我。”
  云烨都被拎了起来,依然面色不改,笑着说:“单鹰,这件事你没的选择,你爹和他爹是生死兄弟,他爹是可没有对不起你单家,反过来说,他现在成了这副样子,就是你爹害的,你有师傅有家仆护送,他可没有,和老娘在洛阳城里受尽白眼,现在,你还不准备认你这个倒霉的兄弟吗,哦,你现在是大高手,自然看不起烂泥一样的兄弟,不如我替你代劳,把他一刀砍掉,一了百了如何?”
  云烨的毒舌喷吐着毒液,一句句就像在切割单鹰的心,他松开云烨,嘶声问道:“他爹是谁,我爹何时欠了他家的债,说清楚,要不然休怪我翻脸。”
  “齐国远的名字你娘如果没对你说过,就当我在说胡话,你爹身边剩下的最后两个兄弟里,其中就有他爹齐国远,这个人情你单家欠大了,怎么样要不要我砍了他?”
  秦琼早在接到云烨告知单雄信还有后人的时候,就把那件事情经过详详细细的给云烨说过一遍,齐国远就是单雄信最后的兄弟,在最后一场战役中战死沙场,到死都没有后悔跟随单雄信。
  单鹰从小孤单,最看重的就是亲情,这个混蛋就是那种传说中视兄弟如手足,视女人如衣服的那种混账男人,云烨打心底里不愿意用大丫作为牵绊单鹰的一条线,再说这条线不见得牢靠。现在从天上掉下个齐橙,对云烨来说简直比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还要让他欣喜,如果说女人这条线只能拴住他的一根手指,那么兄弟这条线就是一根牛皮绳,可以把单鹰捆绑的不能动弹。
  对单鹰来说富贵荣华就是个屁,唾手可得,可是对于齐橙恐怕就不是了吧?云烨心中高兴地想要再高歌一曲《兰花花》来抒发一下自己的心情,不过看到单鹰痛苦而又欣喜地表情硬是压下了自己唱歌的欲望,把单鹰推到齐橙的身边,自己背着手高兴地去找辛月,不知道她把最拿手的雕胡饭做好了没有。
  程处默,牛见虎一人端着一大碗饭,上面堆满了红烧肉,很没贵族风范的坐在石头上吃,见云烨过来,就问:“你把单鹰弄疯了?你看把他高兴的,和那个响马搂在一起大哭。”
  “处默,算起来那个响马和你也是兄弟,他爹是齐国远。”说完就进帐子准备给自己拿饭,留下再也没有胃口吃饭的程处默和牛见虎在帐子外面发傻。
  云家有一种魔力,就是那种把人带坏的魔力,帐子里的三个贵妇,也是一人端着一个比她们头还大的碗吃饭,饭量都很好,就连娇弱的九衣都已经吃下去半碗饭了,这些天活动量很大,又都是十七八岁正能吃的时候,有这饭量不稀奇。
  前几天她们还有点害羞,不好意思吃太多,现在早就无所谓了,见云烨进来,辛月放下碗,给云烨装了一碗饭,又捞了好些红烧肉在上面,端给云烨后,又坐下来和其余两个女人继续边吃边聊。
  端着饭碗出了帐子,发现程处默,牛见虎在看着又哭又笑的单鹰出神,饭碗都放在一边,似乎连吃饭的心思都没有了。
  云烨刨了一大口饭,点点头,辛月的手艺越发的好了,又滑又软的雕胡饭配上油汪汪的红烧肉简直是绝配,比西北的糁饭还要好,心情好,胃口自然大开,何况还有兄弟相逢的苦情戏可看,一碗饭转眼间就不见了踪影,不能再吃了,再吃晚上就会难受。辛月把茶壶给云烨拿了出来,温度刚刚好,娶个贴心的女人就是好。
  苦情戏在继续,只是齐橙明显的不在状态,总是偷偷看云家仆役碗里的肉块,要知道从清晨到现在他可是一口饭都没吃,昨天什么时候吃的饭,他都不记得了,现在看别人吃美食,肚子一阵一阵的抽着疼。
  其实云烨一直很奇怪,大唐的人都把祖先的约定看的比命还要重,指腹为婚之后很少会会出现赖账的可能,那些嫌贫爱富的人是极少的例子,所以才能被编成段子流传。
  两个人做好约定互相帮忙成为富翁,其中一个抽到短签的人就会一心一意的帮助另外一个人,整个过程十年到二十年不等,等到抽到长签的人成为富翁后,不用担心他会卸磨杀驴,他是一定会帮助另外一个人也成为富翁才会罢手,这时候他们的约定才算是完成。
  这在云烨看来是荒谬的,但是他偏偏每时每刻的发生在自己的周围,让自己从内心里越发的看不起自己。这两个从未见面的人,在把事情讲清楚后,立刻就成为了生死兄弟,连程处默,牛见虎都跃跃欲试。
  牛见虎脸上的灰败之色,云烨很清楚他的缘由,拍拍牛见虎的肩膀说:“牛伯伯当年把单雄信旧部一夜之间全部杀死,陇右的时候我就知道,其他的人都缺少担当,牛伯伯的杀伐果断,小弟佩服万分。”
  “烨子,你认为我爹当年做的是对的?杀自己兄弟也是对的?”这个问题困扰了牛见虎很多年了。只是一只埋在心底,今天终于问了出来。
  云烨狠狠地一巴掌就抽在牛见虎的脸上,把旁边的程处默下了一大跳,不解地看着云烨,要知道不管他们犯了什么错,云烨都没有暴怒过,现在却红着眼睛想要吃人。
  牛见虎知道自己刚才说了什么,云烨的一记耳光反而让他心里舒服了好多,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擦也不擦,抬起头笑了,对云烨说:“烨子,这记耳光抽得好,我就不该对我爹的行为提出质疑,我应该相信我爹,这么做一定有不得已的理由,我是他儿子,哪怕天下间所有人都觉得他冷酷无情,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我也应该站在他的一边,和天下人作对。”
  “牛见虎,你给我记着,这是我最后一次听见你质疑牛伯伯,再有下回,我会立刻割袍断义,以你的智商,有什么理由质疑牛伯伯的决定,当时要不是牛伯伯当机立断,秦家,程家,李绩家,还有你牛家休想有一个人活着,既然站了队,就要站稳,不要后悔,左右摇摆才是大忌,你以为当时的秦王殿下没有留下后手?你们四家新降,单雄信就是秦王试验你们立场的试金石。”
  “当时天下一统已成定局,单雄信不识时务,为了一个三军统帅的位置硬要和全天下为敌,丝毫不顾天下百姓的痛苦,把自己一个人的快乐凌驾于别人的痛苦之上,他效忠的王世充是个什么货色你们不知道?杀之毫不为过。牛伯伯一生都在为天下间没有饿死之人这一宏伟目标努力,为了土豆,他以大将军之尊向我这个毛头小子道歉,杀几个冥顽不灵的人算什么,他们是太平世界的祸害,你知道吗,隋末之时天下丁口七百余万户,现今才不过三百万户,那四百余万户哪里去了?都死了,十八路反王,三十二股烟尘,这些都是吃人的猛兽,是他们把四百万户人吃了个殆尽,为了少死些人,那些祸害不该死吗?你以为我费尽心血的设计单鹰是为了什么,如果他有这种造反的苗头,我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
第四十四节 快意恩仇
  怎么样会有小弟?这事难不住从小就接受响马教育的单鹰,洛阳的地头蛇龙三欺辱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小弟,这还了得,这个仇得报,江湖上讲究恩怨分明,快意恩仇,至于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话,他从来句没信过,一个时辰他都觉得太长。
  找了一个盆子装了满满一盆子饭食,红烧肉堆得高高,塞给了齐成,自己则骑上快马,一路烟尘滚滚的杀向洛阳城,云烨毫不怀疑,地头蛇龙三的末日到来了,在遇到九天上的飞鹰,他的人生注定就是一场悲剧,龙三的死活他不关心,他比较关心齐成。
  齐成明显的很饿了,却硬是忍耐着用勺子给马刺喂饭,马刺已经服下了单鹰给的丹药,精神好了许多,胸口的淤血也被单鹰用三棱针放了出来,如今半倚在一把躺椅上吃饭。
  齐成很细心,用米饭裹上大块的红烧肉再用肉汁浸透了,才喂给马刺吃,马刺吃的很贪婪,梗着脖子,一口一口的往下吞,迫不及待等待下一口,就像一个等待填食的鸭子。
  “别急,嘎啦,你胸口受了伤,不能吃得太急,你看,还有好多,这肉多肥啊,慢慢嚼,嚼细了再咽下去,俺娘就是这么教俺的,从今往后,咱发达了,再也不用吃糜子了,俺刚刚给咱找了个大靠山,武功高强,是俺爹老兄弟的儿子,听说和这里侯爷关系不错,现在去抓龙三去了,说一会就回来。”
  齐成慢慢地给马刺讲事情的经过,马刺似乎不在乎,只要齐成做好了决定,他跟着就是,反正齐哥绝对不会害了自己。
  安慰了空虚的胃囊,他听见了齐成肚子的咕咕声,还有嘴角不时流下的口水,艰难的把饭盆推向齐成说:“哥,你也吃,肉快没了。”
  齐成笑嘻嘻的灌了一大口水说:“胡说,你的饭量我会不知道,来,把这盆饭都吃了,快些养好身子,哥带你去温柔居,翠娘的身子我们是偷看过的,那个白哟,啧啧,你伤好了我们就去,我吃得饱饱的,刚才你睡着的时候,我一个人啃了一个猪蹄膀,没给你留。”
  马刺又坚持着吃了两口,嫌腻得慌,只吃米饭,不吃肉,在喝了一口水之后就再也不肯吃了,他很清楚,齐哥在撒谎,小时候抢回来一块发霉的米糕,都要分自己一半的人,如果有猪蹄膀,怎么可能不给自己留,一个人吃完。
  见马刺不肯吃,齐成看看剩下的小半盆子米饭和零星的几块肉,说了句别浪费了,就端起盆子往嘴里刨,气都不喘一下。
  云烨站在远处看得仔细,不用偷听,他就能猜得出来那哥俩在说什么,牛见虎一侧的脸红红的,眼中却有掩饰不住的羡慕,程处默也是,这就是江湖义气的魅力,他可以蛊惑的一个人去为另一个人去死,这种感情是美好的,却又是残酷的。
  地狱里的花,悬崖上的蜜糖都是世间绝色,也是无上美味,有这种义气的人一般都把自己活的如同炮仗,短时间里可以迸发出璀璨的光芒,然而,这种光芒,只是一瞬间的事,爆发过后,也就不见了。
  给牛见虎,程处默一人一巴掌,一个大家族的顶门杠子,如今羡慕起那些光棍们才能干的事情,实在是头被驴踢了,拖着一家老小,哪里会活的那么随意,必要的时候装狗熊,也比拿着刀子当街捅人有勇气的多。
  “这种事情脑子里想一下就好,千万不敢把自己带进去,他们可以这么干,你们不行,上面有老的等着送终,下面有小的等着长大,想快意恩仇下辈子吧。”
  “烨子,为什么我想哭,我有点羡慕,咱们会不会也有这样的一天?”程处默居然还问。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等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还能全须全影的坐在桌子上打麻将,顺便骂骂儿子,训训孙子,摆一摆老太爷的谱,如果还有精力上青楼就最好了,这样过一辈子就是我的心愿。处默,在草原上找我三天三夜的事情要禁止,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那么干。”
  “那还叫什么兄弟?”
  “能帮着我把这辈子顺顺利利过完的就是兄弟,这个问题等我们老得不行的时候再说,那时候,你要我陪你抢劫皇宫我都陪你,现在多想想你未来的老婆李敬,清河公主你去看过几回?”
  云烨一边看着钱管家拿着蒸饭的木桶给齐成添饭,加肉,一边头都不回的问程处默。
  “天杀的,清河今年才十四岁,我和一个小丫头有什么好说的。”
  “我记得你纳九衣的时候就是十四岁下的手,现在怎么不变禽兽了?”牛见虎阴阳怪气的损程处默。
  “九衣生俺闺女的时候差点死了,要不是烨子和孙道长,世上早就没她这个人了,那种事情,我不想在清河身上再发生一回。”程处默想起这件事情就后怕,九衣抓着他的手哀求,要他帮自己一下,那种惨状他这辈子都不想再有
  “告诉你,皇家的女子娶过来就要好好过,那个狗屁的公主府,最好不要去,把清河接回家,一个女人家住在冷冷清清的公主府里也可怜,你幸好娶得是清河,天性温和,如果换成其他的公主,你会死的比猪还要惨,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一个合浦,一个兰陵,这两位,嘿嘿。听说合浦许给了房遗爱,兰陵许给了他自己的小舅舅,哈哈,真是天作之合。”
  “烨子,你为何会笑的如此瘆人?有什么说道吗?”牛见虎小心地问云烨,因为按照他的经验,每当云烨发出这种夜猫子一样的笑声时,总会有人倒大霉。
  “哥俩给我记住了,房家,窦家,这两家子的事情不要掺和,更不要和这两个公主打交道,哪怕起了争执,也要退避三舍,这是两个能让全家死光光的主,谁沾谁倒霉。”
  哥俩瞅着自信满满的云烨不明白他的自信从哪来的,不过从以前的种种事情来看,还是相信他的话比较好,要不然吃亏的时候再找他帮忙,就难张口了。
  天光暗了下来,黑色的乌云从山的那一边涌了出来,转瞬间就把天空遮了个严严实实,钱管家忙乎着指挥仆役们赶紧把帐篷再加固一下,把低处的帐篷搬到高地,给帐篷周围挖排水沟,云家的仆役干得井井有条,程牛两家的仆役则手忙脚乱。
  钱管家冲着六神无主的齐成踹了一脚,把一顶小帐篷甩给他,要不然一会暴雨下来,马刺的病情铁定加重,可是齐成不会搭帐篷,抓着钱管家不松手,老钱还有很多事要干,哪有空帮他,甩开齐成就匆匆的朝几个程家的仆役大吼:“不把你家主子的箱笼搬到高处的帐篷里去,等着被雨淋呢?”
  程处默站在高处看得明白对云烨说:“为何你家的仆役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我家的就磁笨,不拨不动弹?”
  云烨没理会程处默的傻话,走下山坡来到齐成面前,把帐篷抖开,开始安装骨架,云家的帐篷骨架都是厚铁皮卷成的空心铁管,上面有楔口,只需要把相对的楔口对正插好就行,麻布做的帐篷刷了厚厚一层桐油,防水性能极好,帐篷恰好把板车罩在里面,齐成什么话都没说,对着云烨拱拱手,就钻进帐篷照顾虚弱的马刺,能在老江的链子锤底下挣一条命,马刺的运气算是逆天了。
  一阵狂风刮过,平地起烟尘,惊雷滚滚,天昏地暗,临时搭建的马棚被狂风一下子就掀去了顶盖,仆役们又冲了出去,喊着号子和狂风作战,油布兜着风,难以固定,程处默看得不耐烦,冲了出去一只手就把快要被风吹走的油布按在地上,立马有云家的仆役拿着木楔,三两锤就固定好了,程处默双臂较劲,肌肉坟起,迎风面的油布也被他固定在位,没了风,嘶鸣中的战马立刻就安静下来,程处默哈哈大笑着向云烨显摆他健壮的身躯,迎接他的是云烨和牛见虎伸出的中指。
  旺财那去了?刚才就没看见它的影子,云烨急了,慌忙到处找,却发现丫鬟居住的帐篷里探出一个马头,不是旺财是谁,嘴里不停地嚼着食物,见云烨看它,还张着嘴叫了一声,算是打了招呼。
  当闪电把战场移到头顶上时,伴随着叉子状的电闪,倾盆大雨如期而至,白亮亮的雨点打在帐篷上如同敲鼓,忙碌的时刻过去了,营地又恢复一片祥和,放在外面的哨探也撤回来了大部分,只留下少数人在坡顶警戒。
  天已经黑了,单鹰想必是今晚回不来了,对他云烨不担心,一个从十岁就开始杀人的家伙,要是在一个地头蛇的身上栽了,那才是活该。
  迅猛的雨头过去,就剩下无穷无尽的雨丝漫天飘洒,平原上的雨就是这样,来势凶猛,却无法持久,闷雷从头顶滚过,似乎去了天边,而天边的最后一丝天光也渐渐消失,大地陷入了一片黑暗,只有营地里的几盏防风灯在撒发着橘黄色的光芒。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手持陌刀的单鹰如同魔神一般从黑暗里窜了出来,衣衫紧紧地贴在身上,刚才的瓢泼大雨也没有洗干净他满身的血腥,衣角滴落的水珠在灯火的映照下,显露出诡异的红色,一颗人头系在马脖子底下,呲牙咧嘴的难看,掌中刀轻轻一拨,人头就掉在齐成的脚下。
  齐成捡起人头,对单鹰点点头,然后大礼参拜,骑在马上的单鹰骄傲的如同一只落在山巅的鹰王,顾盼自雄。
  “怎么杀的?”云烨很惊讶他的效率。
  “西门进,东门出。”
  “杀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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