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23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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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堂侯爵府吃个玉米都能吃出过节的感觉,高档货,辛月抱着玉米棒子啃得模样让人心酸,仔仔细细的一点渣滓都不剩,那日暮一口气吃完了自己的,又盯着云烨的看,只好又给她掰下来半截递过去,小丫数着玉米棒子上的玉米粒准备拿刀切开,数量不够,小丫头们只好一人半个。
  自己到底在干什么?云烨忽然间怒气勃发,天下人吃不吃饭的关老子屁事,一个破玉米,把自家人稀罕成这样,地里不是还有十几亩地的玉米么?自家人吃光一亩又如何?以前没有玉米的时候不是也没把所有人饿死么?
  喜欢吃,今天就吃个够,亲戚朋友长辈的都送一些,自己人都吃不上指望全天下的人都能吃上?李二至今把土豆只在小范围里传播,这是做什么?云家庄子的老汉们都对土豆没什么稀罕的了,外面的人居然还不知道土豆是个什么东西。
  连庄稼难道说也要分出个上下尊卑?土豆只许富贵人家中种植,就不许最需要这东西来充饥的百姓家种植?
  虽然知道这是李二出于小心,自古农桑无小事,劝课农业从来都是封建王朝的基石,再小心都不为过,富贵人家能够经得住损失,就算忽然间没了土豆的收益也不会饿死,穷苦人家可不同,种了一年要是忽然间没了收成,那就是改朝换代的大事,稻谷,麦子,小米,糜子,高粱种植了上万年,才成为百姓的主要食粮,土豆横空出世的时间太短,需要验证。
  可就是这样,云烨依然感受到了伤害,土豆怎么回事他很清楚,玉米更不用说,手里喝粥的小碗被捏的吱吱响,再看到莳莳一颗一颗的剥着吃玉米的可怜样子,彻底爆发了,把手里的小碗往桌子上一扔,扭头就出了门,弄得饭桌上的家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云烨发的哪门子的疯。
  带着家将仆役来到玉米地,选了一块长得最好的,一声令下,仆役们就冲进玉米地开始掰玉米,云烨没打算把这一片玉米留下一株来,造福人间,最重要的是先要造福自己家人,他从不相信那些对自己妻儿老小都不关爱的人,这样的人不知道是不是还能算进人的范畴,不管自己妻儿老小,却悲天悯人的去为全世界受苦的人谋福利,看似伟大的背后往往掩藏着不为人知的丑恶目的。
  这种人在大唐有很多,都是些地方官吏,京城里一个都没有,就连魏征这样的人都知道给自己的傻儿子买一套好房子,怕他将来没了衣食,舐犊之情看着就让人舒坦。
  一亩地没多少,半个时辰就被仆役们给掰的干干净净,看着十几箩筐的玉米棒子,云烨这才消解了心头之恨。
  奶奶拍拍云烨的手什么都没说,笑眯眯的去佛堂,准备把今天的课业补足,辛月刚要说话,被云烨一眼就给瞪回去了,那日暮欢喜的像个孩子,要云烨给她煮的多多的,她打算这半个月就吃煮玉米了。
  又煮了满满一大锅,钱管家都分到一穗子玉米,欢喜的见牙不见眼的,小丫迅速的就把自己的存下的那点玉米啃个干净。
  这就对了,那日暮端着一盘子去了自己的屋子,知道她准备拿给宦娘吃,小丫,小武,几个小丫头,一人分了两个,吃不完就剩下,全家都不许放过。
  “您今天怎么了?平日里把玉米看得和命一样,怎么现在就砍了这么多?您不是说都是种粮吗,您还说,饿死爹妈,不吃种粮,今天性子改了?”
  “我要是真的眼看着爹妈饿死都不吃种粮,这样的我,你还会喜欢么?如果大公无私了那就不是云烨了,什么天下,什么百姓,那不是我要关心的事情,我也是百姓的一员,也需要受到照顾,不能我去照顾天下了,自己全家半死不活的打饥荒,良心,那东西是吃饱饭以后才有的东西。”
  辛月在云烨嘴边亲一下说:“您这样的夫君才是好夫君,妾身上辈子不知道积了什么德能嫁给您这样的好男子,给您生儿育女是妾身的福分,一辈子在您的羽翼底下暖暖活活的过日子,管仲不是说过么,衣食足乃知礼仪,先贤的话和您的话是相通的。”
  辛月最喜欢看到一个顾家的云烨,见到他有朝这方面发展的趋势,赶紧又是鼓励,又是给丈夫的话找根据,好坚定一下丈夫的心思。
  天黑透了,李泰依然不见动静,云烨在篮子里装了俩穗玉米,准备下去看看。统领见云烨给李泰送饭,感激的让开地窖门,放他下去。
  李泰的爆竹已经做好了,但是这个勤快的小伙子依然在忙碌着,拿着放大镜仔细的研究那些不同纯度的硝石,硫磺,想做一个记录。
  本子上已经记满了一些符号,这是云烨特意教给他的英文字母,纯粹是为了保密,李泰自己给每个英文字母制定了新的含义,就是云烨现在拿起他的笔记,也看不明白,他到底记录了些什么。
  沉迷于工作中的男人是很迷人的,坚毅,刚强,不屈不挠,总之你会在这一刻发现你在他身上从来没有发现过的优点。
  摸了一把茶壶,发现里面的茶水已经冰凉,趁着李泰休息一下的功夫云烨说:“青雀,多休息一下,火药已经被我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你想在这个基础上有新的发现,不会太容易,有好吃的给你。”
  李泰冲着云烨笑笑,叹了口气,又做了个伸腰的动作,掀开篮子的盖子,惊叫一声:“玉米,今天怎么了,你怎么舍得给我吃这样的好东西,去年问你要一点尝尝,被你骂得狗血淋头,难道说见我太辛苦,特意让我补补?”
  “先洗手,手上全是药粉,就不知道干净?以后要养成工作完了洗手的好习惯,我不知道你将来还会研究些什么,如果介入到生化的范畴,光不洗手这一条,就会要了你的命。”
  对于正确的意见李泰总是很虚心,放下盖子,自己去木盆边上洗手,仔仔细细地洗了两遍,才擦干水渍,从篮子里取出玉米,揪掉玉米须,扒开外皮,大口地嚼起来。
  看他的动作就知道,书院的这些混蛋一定没少偷吃玉米,可怜自己强忍到今天才吃上一口。
  来到李泰的案子边上,看他做好的爆竹,很细心,从大到小都有,抽屉里的配料已经所剩无几,拿起爆竹晃一晃,被塞得很严实,竹节上的小孔也钻的很秀气,很难想象这些东西都是出自一位亲王之手。
  “青雀,你的韧性就连我都不服不行啊,你天生就该干这一行,勤奋加上天赋,你想不出成绩都难,我不敢想象你将来会达到怎样的成就,你哥哥和你实在无法相提并论,不管在天赋,还是勤奋,都不如你。”
  李泰吐掉一口渣滓,翻着眼睛说:“那你还不是选择帮我大哥,我这样的优良品种你都视而不见,现在说这些不觉得晚了一点?”
  “你想多了,如果光说做皇帝,我还是坚定地支持你大哥,你治理不好国家的,科学家当一个国家的元首,是那个国家的灾难,他们的性子里天生就有一股子疯狂劲,你不会不知道当皇帝会有多大的压力,依你的性子,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的把那股子疯劲释放出来,你偏偏又很霸道,你知不知道,你和杨广很像啊?”
  李泰不言语了,低下头继续啃玉米,半晌才抬起头,无奈的对云烨说:“我想反驳你的,结果发现真的如你所说,我们很像,一样的文采风流,一样的天赋不凡,就他妈的连想法都差不多,运河这东西如果不赶时间,杨广一定是一位赫赫有名的皇帝,如果征伐高丽不是如此急迫的话,也不会造成隋朝的四分五裂。我们的性子都很急,都想把一百年的事情在几年之内做完,所以必定就不会太稳妥。”
  “小泰,这就是我不愿意你去当皇帝的原因,上面的两条固然重要,最重要的一条你却没有弄明白,你看看你父皇这些年在做什么,就明白了,杨广不光是性子急,而是需要迅速的积攒人脉,隋朝末年,门阀横行,当然包括你们关陇李家,给杨广的压力太大,他需要证明自己是一个好皇帝,所以选择东征高丽,将全国的力量都集中在那里,大量的消耗门阀的力量,如果东征成功,他一定会挟大胜之余威,处理掉国内的门阀,这就是你爷爷为何会一夜三惊的原因啊。”
  “国内他想通过运河的开凿,来奠定自己千古的业绩,很可惜,他东征失败,惨不忍睹。开凿大运河又用人不明,麻叔谋之辈食人如同野兽,国内民怨沸腾,他失去了贵族的信任,同样得不到百姓的信任,所以十八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的出现就不足为奇了。”
第二十节 孙思邈的价值观
  和李泰的谈话进行得很愉快,一个对皇位不再抱有奢望的人心态是平和的,你可以和他讲述任何一种关于皇位的笑话,笑的涕泪交流之余,那股浓浓的酸涩却怎么都挥之不去。
  李泰抱着做好的爆竹出了地窖,侍卫们下到地窖里拿走了里面所有的东西,包括新扫出来的尘土,留给云家的是一间空空的地窖。
  在地窖里教授火药的制法是李二特意交代的,他认为这是这是人窃天权,不可为天所见,须在九地之下进行。还好云家的地窖够大,也够深,除了没有挖出黄泉,其他的都好,虽然有掩耳盗铃之嫌,可是李二郑重其事的交代,云烨就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皇权比黄泉可怕的多。
  李泰固执的从云家带走了一筐玉米,不要熟的,只要生的,他准备回到皇宫自己煮,自己劈柴,自己烧火,自己剥玉米,自己把玉米端给父母,他不会做饭,只有煮玉米可行一些,他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李二和长孙,自己退出皇位的竞争,从此做一个太平王爷,研究自己喜欢的那些东西。
  人的背影往往会告诉你许多的信息,比如现在的李泰,开始垮着双肩,弯着腰,后来就慢慢挺起腰杆,身形也挺拔起来,冲着云烨招招手,说了一句话,就钻进马车,别人听不明白,可是云烨知道那句话的含义,李泰依然是李泰,从没改变过。
  “夫君,魏王说他挑了几十只大的家伙,是什么意思?”辛月站在门口看着远去的李泰车驾若有所思的问?
  “男人家的事情,女人问那么多做什么。”云烨回头就把满脑子八卦的辛月推回家,半夜三更的谁家女人还在到处跑。
  李元昌会不会死云烨管不着,这种败类中的极品死一个少一个,几十只大的马蜂在身上乱扎,一定会让他欲仙欲死,李泰的郁闷需要有一个宣泄的地方,李元昌好死不死的遇上了有什么办法。
  孙思邈还没睡,在院子里挂了只灯笼躺在躺椅上听蛤蟆叫,自从云烨进家门,孙思邈就被请到家里,那日暮就要生了,头一胎,没有老孙在,云烨心里就觉得没底,不过老道似乎也想来云家了,钱管家请了一次,就收拾了一个包裹下了玉山,随行的还有火炷的妹妹,小姑娘穿着道袍,头发上别着一只木簪,在孙思邈边上给他不停地挪烧着的艾草,好把那些蚊子全部撵跑。
  老道起了凡心?这念头刚升起,云烨自己都觉得龌龊,如果这种情形发生在李二的身上,如何猜测都不过分,但是放在孙思邈的身上就是亵渎了,满大唐,云烨就遇见这么一位真正道德高洁的人,后面虽然说研究出来一些类似蒙汗药之类的东西,那也是为了医学研究,只不过是云烨没把他用到正途而已。
  孙思邈的身边有一穗玉米,是生的,外皮已经剥去了,上面少了几粒,他还是那个坏毛病,见到陌生的植物,就往嘴里塞,不止一次看见他嘴肿的像挂了腊肠一样,做试验嘛,猪马牛羊,猴子,兔子都成,干嘛和自己过不去,神农就是这样挂掉的。
  见到云烨过来,孙思邈招招手让他过来对他说:“那日暮的身子很好,产期就在这两日,你出去了八个月,好好陪陪这孩子才是,我看她有心结,这样可不好,日子久了,人就会得病,你这样忙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云烨坐在小道姑搬来的小凳子上笑着说:“那日暮是想草原了,总是在梦里梦见草原,我也答应她,只要孩子过了周岁,就可以随她去草原了,在这之前,我想把牛痘给孩子种上,大草原自从匈奴开始就有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习惯性的拿病死的牛羊,甚至是人来当武器,抵御汉人的进攻,殊不知这东西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也伤己,汉人的生活习惯要比他们好,所以伤害最大的还是他们自己,草原上一个孩子从出生一直长成为一个青年,要比中原艰难,十个孩子中有三四个能顺利长成,就算是神仙保佑了。”
  “那你还把孩子让那日暮带走,我养着不行吗?人家小妾生的孩子不都是正妻带着的么?就咱家不一样。”
  辛月就是一只幽灵,随时都会出现在任何地方。
  孙思邈笑笑不说话,他在云家就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老奶奶开始就没人把他当成外人,这些话如果有别人在,辛月打死都不会说,可是在孙思邈面前,她就百无禁忌。
  “吵吵什么,咱家是咱家,进了门都是我老婆,我娶了你们,就不会伤害你们,虽然娶两老婆已经算是一种伤害了,没办法,事情到了这一步,就说这一步的情况,你有孩子,你带着天经地义,那日暮也要有孩子了,所以她带着也是顺理成章。”
  辛月把手里的果盘放下来,居然是西瓜,只是上面的籽实在是太多了,个头也不大,碗口大小,不像后世一个个长得冬瓜一样大。
  “寒瓜啊,老道上回吃这东西还是在芙蓉园给皇后看病的时候吃的,一晃眼已经两年了,今年的瓜长的大,雨水足,就这点好处。”孙思邈这些年变得更像神仙了,什么事情在他眼里都是云淡风情的,引不起波澜,寒瓜这东西,只有皇家的园子里有的种,每年也就种个一两亩地,夏日里作为贵重的赏赐,分给那些王侯们一两个,不管谁家得到,都是一种荣耀。
  一个小瓜,三两口就吃完了,云烨把瓜子小心地收起来,让辛月洗干净晒干,准备明年自己家也种上些。
  “这东西官府不是不让种么?您收瓜子干什么?”辛月还是一副好良民的模样,可云烨这两年早就学坏了,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又不是头一回,和那些王侯之家一样,谁家把王法当回事啊,只要不造反,就是一等一的良民。
  “皇帝把咱家的土豆拿走藏起来也没见有谁说过闲话,我种一点破寒瓜就絮絮叨叨的,你烦不烦啊。”
  辛月没好气的在云烨肩膀上抽了一巴掌,带着自己的一群爪牙回后院去了。
  “你在野人山里爬了一个月,就没发现一些好的药材?”三句话不离本行,孙思邈见辛月走开,立刻就问重点。
  “当然有,您一直想要找的田七那味药我给您找到了,带回来一些干品,回头就给您送去,我还看到一种吃肉的花,不知道有没有用,太臭了,我就没拿,捉了一只红颜色的蜈蚣,一尺长的那种,您不是老说这里的蜈蚣入药,药性不够吗?那一只,想必是足够了,还给您带来一样特产水蛭,个头大,吸血猛,咬一口舒坦极了,伤口会流一天的血,窦燕山试过被几十条一起咬过,差点没命,您看怎么样?”
  “在哪?”孙思邈没工夫听云烨的瞎显摆,直接问最重要的。
  “水蛭我养在水缸里,田七在库房,蜈蚣在我书房。”别看老孙性子温和,却是一个最没耐性的,云烨要是再多嘴,说不定会挨揍,赶紧把地方说清楚。
  举着灯笼从水缸里捞出一条水蛭,孙思邈把它放在自己的手指上,黏糊糊青了吧唧的水蛭急躁的想在满是老茧的手指上下嘴,都是徒劳的,孙思邈的食指上茧子太厚,它的嘴咬不开,只能到处转圈子找鲜嫩的地方下嘴。
  手指一弹,水蛭被弹回水缸,看看自己的手指,很高深莫测的笑了一下,一头就钻进云烨的书房,一个硬木盒子里那只红色的蜈蚣,跟活的一样,爪子都没掉几只,为了它,云烨可是下了苦功的,把蜈蚣包在宣纸里,放在通风的地方慢慢的阴干,最后拿绣花针固定在软木上,已经不是什么药材了,算得上是一件艺术品。
  “很好,品相很好,看样子毒性也不差,是一味好药,息风解痛,恶疮,这些顽疾有了它,就好下手了。”说完,就把盒子扣起来揣怀里,然后示意云烨带他去云家的宝库,田七还在那里呢。
  没事干参观别人家的库房,也就孙思邈干得出来,琉璃之类的看都不看一眼,就是对云烨拿回来的珍珠,挑了几颗装起来,说是要配药,刚刚给打开库房门的辛月,笑嘻嘻地给孙思邈建议,后面还有好些珍珠,看看老神仙是不是再挑几颗大些的?
  这个败家娘们,珍珠那东西入药挑些歪七扭八的就好,反正都是碾成粉末的下场,干嘛要挑大的,好的?
  架子上摆着好几个麻包,里面全是田七,都是蒙家寨子的长老让人采来的最好的田七,年份足,各个粗壮,根茎叶很完整,孙思邈对此很满意。选了几株,就出了宝库,皱着眉头对云烨说:“那些没用的东西你攒那么些做什么,珍宝是灾祸之源,别迷失在里头。”
  出家人可以不在乎,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但是云家好大一家子呢,老秦还在那里发话,要云家把润娘的嫁妆弄得丰厚些,没钱怎么行?
  但是老孙说了,也只能低头受教。
第二十一节 大小姐出世
  一夜的大雨洗去了暑气,到了清晨雨还在沥沥拉拉的下个不停,云烨一晚上没睡,不停地在屋檐下踱步,昨晚才到那日暮的房间,那日暮就开始肚子疼,这种疼痛一直持续了一个晚上,到了早上接生的婆婆才说二夫人可以生了。
  人参汤早就炖好了,孙思邈看了两遍说没问题,辛月抱着孩子贼头贼脑的离云烨远远地,她知道丈夫在这时候会处在一种暴躁的状态中,离远些比较好,自己生孩子的时候,哪怕在疼的死去活来的时候,都能感受到丈夫到丈夫的焦躁不安,现在想必是同样的情形。
  草原上的姑娘还是坚强些,那日暮没有大声的嘶喊,只是低低的呻吟,这一回,稳婆无论如何也不允许云烨再进产房,看到云烨有冲进去的意思,辛月顾不了许多,赶紧拉住,哀求云烨不要一意孤行,上回就因为进了产房,沾染了晦气,孩子没满月,就被窦燕山绑架,这回要是再出事,一家子就活不成了。
  懂事的那日暮可能听到了门口的争执,再也不发出痛苦地呻吟,只有一阵阵急促地喘气声,煎熬,都在煎熬,奶奶在佛堂里已经派丫鬟来问过三次了。
  孩子的哭声传了出来,没有云宝宝云寿那样响亮,哭声像小猫一样,这下子让云烨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看了辛月一眼就要进去,稳婆却笑着走了出来,蹲身行礼向他祝贺:“恭喜侯爷,贺喜侯爷,是弄瓦之喜。”
  云烨才不管什么弄璋还是弄瓦,只要是自己的骨肉那就是心头肉,早想要个女儿了,这下子心满意足了,云家的打赏从来都是豪阔的,一颗指头蛋大小的珍珠随手就赏给了稳婆。
  怪不得声音那么小,原来孩子真的很小,瘦瘦弱弱的像只小猫,一阵风都能吹走的样子,两只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小嘴还在张着哭号,就是声音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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