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26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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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箭一道,云烨连边都沾不上,柴令武举着弓闪电般的射出三箭,每一支箭都穿过那些可怜的动物的眼睛,据说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一张好皮子。
  麋鹿,狍子,獐子,狐狸,甚至于还有一头熊,在这些杀才的面前唯一的命运就是死亡,箭不虚发,是及格,射到野兽的身上会招来耻笑,只有每一箭都正好射在眼睛里的,才算是好汉。
  原来不明白尉迟大傻为什么要穿着明晃晃的光明铠,现在知道了,是专门用来和狗熊打架的,他严厉的禁止所有人攻击那头黑熊,这是他离开长安之前,送给李纲先生的最后的礼物,先生年纪大了,怕冷,需要一件熊皮袍子,这头熊就很好,全身都是乌黑发亮的长毛,很适合做袍子。
  看到他被狗熊拍了一巴掌,爪子抓在光明铠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尉迟大傻用头顶着狗熊的下巴,戴着铁指套的拳头,一拳拳的砸在狗熊的腰上,一人一熊在地上不停地转圈,就听得尉迟大傻狂吼一声,居然把狗熊一个背摔,重重地砸在地上,自己骑上去,拳头雨点般的砸在狗熊的头上……
  云烨一直认为一个人的头脑最要,但是看到眼下的场景,不由得想起一个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文明其头脑,野蛮其体魄。一个人和熊搏斗的场景,你不能不说,场景虽然血腥,虽然野蛮,但是这种粗犷的,原始的较量未尝不是一种美。
  “杀戮场没什么好看的。”李恪手里拿着一个松塔,在不停的逗他肩上的一只松鼠,昨晚睡觉的时候,它钻进了李恪的靴子里。把早上准备穿鞋的李恪差点吓死,最后还是一个胆大的侍卫把松鼠抖了出来,腿受了一点伤,结果就赖在李恪身边不打算离开,可能是李恪喂了红枣的缘故吧。
  “你不喜欢杀戮?”云烨问李恪,不喜欢杀戮的皇家子弟比较少见,云烨和他们一起上过学,知道他们的老师给他们到底教了些什么,杀戮就是先生告诉他们的最后的武器。
  “我喜欢掠夺,但是讨厌杀戮,每个人活着都有价值,人是这个世界的财富之源,没有人就没有财富,没有人,财富也就失去了作用,烨子啊,想一想,这个世界如果就剩下咱们哥俩,我就算是有数不尽的财富那又如何?有价值么?”
  “把别人的财富变成自己的,这才是一种享受,人让他活着,我们不可能只掠夺他一次,就像庄稼,我们不可能只收割一次,我现在发现啊,经商有时候和天地的道理是相通的,我准备把这种观念贯彻进我的经商生涯里,一定会无往而不利。”
  “其实,你带着李家的大军抢劫可能更快一些。”云烨没好气的瞪了李恪一眼。
  他不是看不起商人,而是商人里面有李恪这种人才让人看不起。李恪挠挠松鼠鼓鼓囊囊的腮帮子笑着说:“你看,你只要开始嫉妒就会恶语相加,怎么,学生超过老师你不开心?你不是说过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出于水而寒于水,这些可都是你说的,心口不一,言行不一致,小人哉。”
  “你学了什么?不过是一点皮毛罢了,你知道什么是《资本论》吗?你知道什么是《政治经济学》吗?你知道《货币论》吗?你知道《大环境下小经济的微循环》吗?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就没有一点谦虚谨慎的求学态度,竖子不足与谋。”
  李家的混蛋都是一个毛病,对于自己不知道的立刻就会刨根问底,至于学到手以后,师父一般都会抛到墙外面,这一点和倭国人很像。莫非遣唐使连这种行为都学去了?
  李恪立马弯腰施礼,拱手的时候两只大拇指快要翘到天上去了:“李恪知错,还请先生指教。”
  “刚才那些话也是在说我,我也只知道名字,不知道其中的内容,当初师父让我好好学学,说是治国安民的第一流的学问。”
  “结果如何?”
  “师父讲《资本论》的时候,我在底下看小书,师父讲《政治经济学》的时候,我在偷看窗前走过的小娘子,至于那个什么微循环的名字,我是在梦里隐隐约约听到的,所以啊,你问了也是白问。”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你怎么能把将来要教给我的学问弃之如敝屣?天杀的,你赔我的《资本论》,你赔我的《政治经济学》,你赔我的《微循环》。”
  “天底下有你这样的人么?身入宝山空手而还,你有何面目对我?天啊!老天啊,你降下一个雷劈死我吧。”李恪如丧考批,伸开双臂向老天祈求,想要请老天来结束自己的痛苦。
第三十节 绿野仙踪
  脱缰的野马说的就是这群富贵人家的子弟,平日里家里管得严,白白顶着一个纨绔的名头却什么坏事都没干。
  说起来也可怜,只要有欺男霸女的事情,万年县的县令就敢把他们从家里拎出来游街示众,而且,这些底层官吏似乎特别爱这一口,没胆子对付身上有爵位的,但是对爵位继承人从来就没有手软过。
  地方上的衙内还有招摇过市的时候,长安城里的纨绔,想要抖一下威风,马上就会有强项令出现,顶着从来没有过的压力,就要公事公办。
  公主家只不过在河上多架了几架水车,开个磨坊,都会有魏征这样的青天大老爷出现,拆了磨坊抓走了恶仆,最后公主还要受罚,没一点人情。
  家法比国法狠多了,念书时候的情形凄惨的就不敢想,柴令武屁股上的伤还没好,可是听到兄弟们自己去秦岭玩耍,没一个长辈在跟前,当即表示爬也要爬着去。
  捉迷藏?没等云烨反应过来眼睛上就被蒙上布条子,必须从一数到一百才能摘掉布条,不知道多少年没玩过了,但是看着李恪跃跃欲试的情形,只好随大流,玩吧。
  程处默,李怀仁,长孙冲这三个家伙不用找了,匿影潜行这三个家伙是练过的,据程处默自己说,只要自己藏起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藏哪了。
  他的语言匮乏,就靠着这些病句混呢,一脚踹在张公瑾家大儿子的屁股上,这混蛋也太藐视本大爷了,拿个树枝子遮住脑袋就算是藏好了?
  抬头看着身边的大树说:“这种树叫枫树,分泌出来的汁液发甜,有一种黑毛毛虫最是喜欢,当然毛毛虫没什么可怕的,但是我要告诉你,这种毛毛虫掉脖子里,你会比李元昌还惨,到时候不要怪我没说清楚。”
  话刚说完,树上就掉下来三个人。
  “柴令武,你就不要想了,想想你爹他们是怎么抓到颉利的,你不想被老鼠咬死吧,说不定这是一个蛇洞,你自己爬出来吧,快点。”
  柴令武把脑袋从洞里探出来问:“烨哥儿,你是怎么知道我藏在这里的?”
  “下回藏洞里之前,你把洞口收拾一下,脚印都在呢。”
  柴令武重重地拍了一下脑袋,怏怏的从洞里爬出来,跳着脚:“这次算你赢,你一定找不到我表哥藏哪里。”
  云烨找来一把柴火,放在洞口点着,拿袍子的下摆忽闪,不一会洞里就传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长孙冲一下子就窜了出来,被烟熏的眼泪鼻涕一大把,一巴掌就抽在柴令武的后脑勺上:“不多嘴你会死啊,云烨狡猾的跟狐狸一样,你一说就暴露了。”
  有洁癖的李恪要是肯藏在野地里才是怪事,到他帐篷里一看,没人,那个装衣服的大箱子也不见踪影,不知什么时候,谁把帐篷外面的防火坑给填上了一截,上面居然还插着一根竹管,站在竹管旁边,听着竹管里呼呼的喘气声,就从怀里掏出一粒黄连丸,这是清热用的好东西,形容起来就一个字‘苦’,孙思邈坚持不许给黄连丸里放蜜糖,说是会减少药性,得不偿失。
  黄连丸一放进竹管里,一连串的咳嗽声就从地下传了出来,旁边的护卫赶紧把箱子从土里挖出来,扫干净了尘土,这才打开箱子,把呛得面红耳赤的李恪从里面扶出来,虽然不知道自己吸进去的是什么,但是从嘴里苦涩的味道判断不是什么好东西。
  “烨子,我刚刚吞进去的是什么?”李恪担心的问一脸坏笑的云烨。
  “今天还没洗澡,浑身发痒,就在身上搓了一下……”李恪铁青着脸已经在大口大口的呕吐,全身都抽了。“后来发现没什么泥,就拿了一颗黄连丸,放进去了。”
  李恪闻身软软地倒在地上,掏出雪白的手帕擦了一下嘴角,心有余悸地问:“你确定是黄连丸,不是别的东西?”
  李怀仁,程处默找不见,云烨也就不打算再找了,火堆里的叫花鸡已经熟了,再不吃就要烤成焦炭了。
  看到云烨从火堆里扒拉出一个泥疙瘩用脚在地上踢着走,其余的纨绔也不是傻子,立刻就从火堆里开始扒拉,十几个火堆呢,一座山的野鸡都在这里,足够吃了。
  赤条条的程处默从水塘里跳出来,光着脚在地上跳着走,蹲在火堆边上就开始找泥疙瘩,用小木棍左挑右选的找出来一个比较大的,这才罢休。
  “处默,你好歹穿上短裤不行吗?知道你是鸟王,我们都承认,可是都拖到地上了,沾了灰就不好了吧。”
  “管他娘的那么多呢,都是爷们,谁没有,让你们长长见识也好。”
  “处默,你这就错了,这东西不是给男人看的,你需要给和男人不一样的那种人看才有威慑力。”长孙冲剥着自己的泥疙瘩,回头看了程处默一眼,好心的劝他。
  纨绔们吃东西很有趣,不约而同的把叫花鸡撕成两半,一半给身边的护卫,让他们也尝尝,然后自己才吃剩下的一半,李恪这个王爷也是如此。
  不知道半只鸡十几个大男人怎么分,但是看到那些护卫一脸感激的样子,就知道,这是贵族的必修课之一,笼络人心。
  云家没这规矩,即使吃鸡也是一人一只,云家从来都是庄主吃什么,底下的人就吃什么,除了老奶奶例外,就剩下给孩子喂奶的那日暮了,再说刘进宝他们早就知道怎么做叫花鸡,早就给自己留了肥的,云烨用不着矫情。
  山里的野鸡其实很柴,没有油水,烤出来有些干巴,云烨撕了一只鸡腿就把剩下的给了光屁股的程处默,这家伙饭量一向都很大,按他自己的说法:“一个武将没有饭一斗肉十斤的饭量,也叫武将?”对云烨送过来的食物程处默从不拒绝,风卷残云的一扫而空。
  等大家安静下来,才发现李怀仁还是没有出现,这才让人担心起来,没人知道李怀仁藏在哪里,但是想到这家伙的身手,云烨不认为他会有什么危险。
  果然,李怀仁匆匆的从树林后面走了过来,没有接云烨送过来的泥疙瘩,而是兴奋地说:“我发现孙道长他们的足迹了,就在后面,我仔细看过了,没错,就是能够满足六个人休息的一个临时棚子。”
  云烨抛下手里的泥疙瘩,随着李怀仁来到后面,一座简陋的竹棚就坐落在这里,里面堆满了枯枝败叶,伸手摸摸火塘,发现炉灰冰凉,云烨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失望之色。
  对于孙思邈,云烨实在是不知该如何表述,实验证明了天花在人体的潜伏期最多二十天,但是出于安全,这个受人尊敬的长者宁可带着五个人在秦岭里流浪,也不肯靠近有人的地方,秦岭里并不荒凉,李家的祖庭楼观台就在附近,孙思邈如果去那里会得到最好的照顾,他没去。
  白鹿原就在山谷中间,那里常年都有人家,他在秦岭采药时,不止一次的去过白鹿原,到了那里,乡民们会给与他最热烈的欢迎,他也没去。
  哪怕抱着最恶毒的心思去佛家的道场草堂寺,他也会受到尊敬,这位道士还是没去,两个月的风雨交加,风餐露宿,不知道把这位圣人折磨成了什么样子。
  云烨扔下手里的灰烬,问李怀仁:“你判断一下,孙道长他们已经离开几日了?”
  “烨子,依我看,足有半个月了。”李怀仁的判断一定是准确的,或许这里还是离人群太近,孙思邈依然不放心,准备再深入一点。
  云烨抬头看看云遮雾绕的太白山,咬着牙说:“兄弟们,咱们的目标改变了,我们不再是来游玩的,我们一起去寻找孙道长,只要把孙道长请回来,一定是大功一件。”
  原本就闲的无所事事的纨绔们听说有这样的好事,全部轰然应允,派了几个家将赶回去告诉家里的大人,自己发现了孙道长的踪迹,准备再深入秦岭一些,把孙道长请回来。
  牵来的猎犬在棚子里嗅嗅,却没有新的目标出现,光是围着主人的腿脚打转,云烨知道,时间太久了,更何况最近总是下雨,有痕迹,也被大雨冲刷的点滴不剩。
  孙道长总是说秦岭是一座宝库,而且分地络之阴阳,从远古时期就被认为是华夏的三条龙脉中最重要的一条。
  而且,八水绕长安,七水出秦岭,长安一百零八个坊市,三十八个坊市有湖泊,不能不说是秦岭护卫了长安,也孕育了长安。
  孙道长喜欢水,也喜欢山,他是智者,也是仁者,云烨不觉得把最美的词汇加在他的头上是一种吹捧,反而认为,这些词语和他的行为比起来,是那样的苍白无力。
  必须找到这位可敬的人,独自孤苦算什么,凭什么一个人就要把所有的苦难架在自己的肩膀上,现在那些躲在长安随时准备互相撕咬的人,凭什么得到他的庇佑?
第三十一节 大秦岭
  沿着能走人的山路,云烨与长孙冲,李怀仁兵分三路,各自沿着一条路向深山里进,不想错过一丝半点的希望。穿过一个峡谷,又翻了一座山,面前依然是延绵的群山,孙思邈就在山里,只是云深不知处。
  云烨不打算放弃,身后都是些精壮的汉子,在秦岭里不愁找不到食物,在全副武装的武士面前,任何猛兽都只不过是盘中餐而已。
  真正让他绝望是面前的这条古道,孙思邈不会主动到有人的地方。虽然已是午后,古道上依然人来人往,络绎不绝,牛车,马车,驮马,独轮车,充斥了整条古道,还不时地有快马从古道的右侧穿行而过。
  正是这条五百多里穿山古道,把关中平原和富饶的巴蜀大地有限的连接在一起,这条具有血脉功能的狭窄通道就是大名鼎鼎的褒斜道。
  这也是一条多灾多难的古道,张良伙同刘邦为了施行自己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计策,一把火烧光了栈道,诸葛亮因为大意丢了街亭,也不得不烧毁了一段栈道,史书上讲的理性,说这是战争思想的一次闪光,说书人笑开怀,滔滔不绝的讲述那些大人物是如何骗过对手,上演一出出或悲或喜的权利闹剧,这些王八蛋就不知道修建一条褒斜道会死多少人吗?老梁家只是想开凿一小段,就已经付出了血的代价,包括那些被埋在山谷底部的民夫。帝王将相为了自己的利益,就能毫不犹豫的对一条血脉一样重要的道路下这样的毒手?
  谁会记得他们,当杀戮声渐渐平息,蜿蜒在秦岭腹地的古道上,只有来往不绝的商队,昼夜穿行;遍布秦岭的驿站把温暖的家书。传向南方与北方。面对绵延山岭和刚刚飘逝的烟云战事,过往的文人雅士,用手中的笔墨,留下了他们对大人物的慨叹。
  在与大汉历史纠葛最深的褒斜道两旁,镌刻着数量众多的汉代遗迹。
  十三块历经风雨,今天已经模糊不清的汉代石刻,就是两千多年以来,深刻影响着中国汉字演变和书法艺术走向的《汉魏十三品》。在此之前复杂难辨的篆字,到了汉代这个大变革的时期。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一种更简洁,更便于书写与辨识的字体——隶书,把中华书法推向了一个更加广阔的文明高度。
  面对一个个斑驳遒劲,稳健雄厚的方块汉字。令人至今还能感到大汉王朝那囊括天地,气吞八荒的气象精神。
  “烨子,这里有个王八蛋居然写了一个错别字,就这样的德行也好意思刻在石头上?那哥哥我也找几个石匠把自己的名字也刻上,怎么样?别咧嘴,不丢人,错别字都能上去。哥哥我的名字一定不会写错,上去有什么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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