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27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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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皇后发火,你总要表示一下敬畏之心的,如果谁要是连这个桥段都取消了,那他一定是世界上最蠢得蠢人,打死都是轻的。
  “娘娘恕罪,微臣一向对娘娘敬重有加,哪里敢有半点的不敬之心,只是事关重大,不得不用雷霆手段迅速达到目的,否则我大唐就要与一桩天大的好事擦肩而过,如今微臣想起来后背都生凉意。”
  长孙愣住了,自己的店铺里有祥瑞,自己为什么不知道,想要说云烨胡说八道,可是无数的事实证明,云烨的信用一向坚挺,说有祥瑞,那就一定有祥瑞,绝对不会把一头沾着金箔的肥猪当麒麟给自己送过来。
  李二手里拿着一卷书,从屏风后面转出来,云烨看得仔细,书上面有书院的藏书印,假不了,算了,今天一趟把事情办完,皇宫能少来就少来。
  “小子,把祥瑞拿出来给朕看看,到底是什么祥瑞能让你如此的失态,从一个胡姬手里抢东西,拿出来吧,朕不吃惊,在你身上发生什么事情,朕都不会太吃惊。”
  云烨从小袋子掏出五颗南瓜子放在案子上,李二和长孙看得很仔细,他们一致确定这东西是种子,想到云烨手里的土豆和玉米,李二的脸色变得肃穆起来,问云烨:“朕也算是种粮的行家里手,为何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种子,从外形看有些像瓜类的种子,小子,如果是寒瓜,就算了,那东西太伤地力,只能作为水果食用,得不偿失。”
  从这两句话里云烨惊奇的发现,李二真的通农事,能从种子的外形上就能判断出粮食的种类,很不易,他简直就是皇帝里面的农学家。
  “陛下说的极为有理,这的确是一种瓜,微臣把这东西的名字叫金瓜,或者南瓜,亩产惊人,与土豆不相上下,甚至犹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瓜也是亦菜亦粮,没有其他粮食,吃南瓜也不会被饿死,最难的是这东西极耐储存,地窖里放一年都会安然无恙,陛下如果对外地用兵,少不了这东西。”
  李二点点头,把长孙案头的一个锦盒里的宝石全部倒了出来,还吹了一口气,吹吹那里面并不存在的灰尘,把五颗种子放了进去,快要盖上盒子的时候,又停了,把手伸向云烨,对他说:“剩下的都给朕,全掏出来,你是一贯的偷奸耍滑,以为朕不知道?”
  云烨只好苦着脸把另外五颗种子连着袋子一起送了过去,李二拿过来,抖抖袋子,惋惜地叹口气,把种子都放进盒子里交给长孙。
  好像有点恼怒,回头就对长孙说:“这个孙元凯有眼无珠,祥瑞就在眼皮子底下居然置若罔闻,实在是该死,好好的东西都被当零食吃了这么久,害的好东西如今就剩下这几颗,罪不可恕,你下了他的职权,派去做杂役吧。”
  看到长孙一副不忍心的模样,云烨赶紧说:“陛下息怒,这事还真的怪不到孙元凯,谁能想到祥瑞就在眼皮子底下,如果不是微臣还有几分见识,说不定也会与南瓜失之交臂,您让一个宦官去辨别庄稼难为他了,再说微臣已经揍了他两顿了,您就饶了他吧。”
  李二斜着眼睛看了云烨一眼说:“你总是做好人,也好,心存善念,总比心存恶念要好,你来说说,朕当年在收到菠菜种子的时候,就大谕天下,说只要有新的作物种子,朕一定不会吝于奖赏,为何只有你送来了三样?既然有三样,那就一定会有三十样,三百样,已经四五年过去了,为何其他人杳无音讯,有你在前面做样子,这可是天下间获得爵位最轻松可行的法子,为何无人领赏?”
  李二的想法特别的讨厌,或许大人物都是这个样子,有土豆和玉米简直就是你李家祖坟冒了青烟,才把我从后世给拽来,要不然,想吃土豆玉米,一千年以后吧,还三百种,不是所有的作物都适合在大唐生长的,引进的太多了,也会有麻烦,就像鲤鱼肆虐美国一样,会出大麻烦的,没一点生物常识,自己捡的都是在这片大陆上被证实安全有效的东西,谁敢把什么东西都运过来。
  “不是有一句老话吗,人离乡贱,这作物也是一样,都有一个适应期,不是所有的作物都适合在我大唐播种,这个世界上虫吃草,鸟除虫,然后鸟再被其他东西吃掉,最后所有的活物都回归于大地,青草在它们的尸骨上长出来,这是一个循环,如果破坏了其中一个一环,就会酿成大灾难,没了鸟,虫子就会泛滥,庄稼就会被吃光,前几年的那场蝗灾就是关中土地被耕作过甚造成的灾难。”
  李二点点头,对云烨说:“看来欲速则不达啊,朕总是喜欢毕其功于一役,忘记了事物总有自己的规律,我李氏祖先就说过,道法自然,我这个做后辈的居然急功近利,是有些急躁了,小子,你今天的话朕听进去了,不该急躁的,匆匆忙忙的总不是一个做事的法子。”不知道李二又联想到了什么,好像很黯然的样子,转回屏风后面再没动静。
  长孙笑着那指头点点云烨,意思是她很满意,然后指指殿门,意思就是他可以滚蛋了。
  了解,李二又需要皇后的安慰,就是不知道会怎么安慰,怎么做了皇帝还是一副小孩子脾性?老子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也从来没有找辛月要安慰。大人物有时候总是需要装出一副脆弱的样子,想想也是,所谓柔不可守,刚不可久,男人软弱一下总会多哄骗一些关爱的。
  回家就装可怜,看看辛月是怎么安慰自己的,然后再以此推断一下长孙是怎么安慰李二的,就这么定了。
  出了宫门才想起来自己被李二骗了,南瓜种子就这样没了,书也没要回来,自己的想要办的事情没一件办成的,该死的李二,故意装出一副受伤的模样,把自己该得的赏赐给吞掉了,发现了南瓜,这是大功劳啊,没爵位你给些钱也好。
  越想怒火就越大,那个珍宝阁的掌柜嚎哭着抱着云烨的腿说着做牛做马的感谢话,怒火烧昏头脑的云烨,抬起腿,就在这家伙两腿之间来了一脚,在他的惨嚎声里,终于感觉好了一点。
第三十八节 谁是猎物
  帝王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云烨发怒,没有半点作用,家里的人该干什么就干什么,除了辛月把丈夫抱在怀里捋捋头发,然后说一句,心疼得很,就跑出去给润娘准备嫁妆,再有三天就是秦家老二过来迎亲的日子。
  全家又从长安回到了玉山,李二剩下的大典继续进行,派快马把他的表章送去东海,祈求风调雨水,派快马把表章送去泰山焚化,祈求统继延绵,派快马把表章送去北邙焚化,希望和阎王达成和解,不要弄走他太多的子民。最后派快马带着诏书安抚四夷,表示自己现在不想再起刀兵,想要专心的发展国内的经济,当然,辽东之地又派去了两万兵马,用的借口就是商路不靖,四民不安,至于为什么会一直跑到高丽边城,原因就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大将自作主张而已。
  高丽的使节疯了一样在长安拜见各位大佬,想邀请大佬们一起去曲江看看高丽歌舞,珍宝美女送了无数,那些大佬对于礼物来者不绝,笑呵呵的答应去看歌舞,并一再的对高丽使节说带兵的大将张士贵就是一个蠢货,地图都不认识,会下令命他回转的。倒是听说高丽王高建武在修筑长城,却不知这是何意?
  高丽使节回答说:“是为了防备北方的蛮族。”众位大佬大笑而还,至此,兵发高丽的事情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
  云烨躲在玉山,但是源源不断的消息却不停地传到耳朵里,秦岭里和尚和道士的争斗越发的激烈了,直到有一天,莳莳哭着问师父要最好的伤药的时候,云烨才发现,住在自己家庙里的几个和尚都已经是伤痕累累了。
  叹息一声,拿了医疗包来到家庙,水盆里的水已经变成了殷红,觉远坐在圆凳上,任由莳莳给他擦拭后背,一道一尺多长的口子往外翻裂着,莳莳想用药粉糊住伤口却无济于事。
  云烨推开莳莳,从医疗包里拿出丝线,开始缝伤口,直到全部缝好,才敷上药粉,打好绷带,期间觉远一言未发,云烨一句没问。
  莳莳在照顾父亲喝完药之后,耷拉着脑袋站在云烨背后,师父去哪,她就去哪。
  “莳莳啊,你润娘姑姑明天就要出嫁,你不去她那里,跟着师傅做什么,女孩子就要喜欢女孩子的事,其他的事情啊,你不要管,有师父在,出不了事,你爹爹也是在为他自己的理想奋斗,是生是死怨不得别人。”
  “师父,你不要把我爹爹赶出去,他实在没地方去了,才来咱家的,外面的捕快追的很凶,师父求求您,不要赶走我爹爹。”
  “放心,不会赶你爹爹出门的,现在也好,他受了重伤,就不能出去打架了,好好地在家里养伤很好,但愿这场风波早些过去。”
  “可是有个捕快一直盯着我爹爹,他说我爹爹杀了人,怎么办啊,师父,他就在咱家门外面守着,我看了好几回,他动都没动。”
  “他喜欢看,就让他看,你爹爹可是和皇帝有交情的,他一个小捕快,不敢进咱家,好了,你爹在休息,你也去帮你润娘姑姑准备嫁妆,看好了,到时候,师父按照那个样子,给你也准备一份。”云烨揉揉这个懂事的小姑娘的脑袋,看着她羞涩的离开。
  莳莳一走,云烨的脸就阴沉下来,皇帝到现在还不满意?佛道两家的这次大杀戮,已经如此惨烈了,为何还不叫停?现在连觉远这样的高僧都开始受伤,可想而知,其他的僧侣死伤会是何等的惊人。
  说来可笑,有些和尚根本就是在故意找死,自己死了以后可以把衣钵传给自己那个从未剃度的弟子,为了传承,已经是顾不上命了,据云烨所知,从去年三月至今,官府未曾发放过一个度牒,不管是和尚,道士,都没有发放。
  以前李渊生日的时候会有八十一张度牒发放,从未间断过,今年的寿诞却换成了布施米粮,让翘首以待的僧侣不由得大失所望。
  失望变成了绝望,绝望的人是没有什么理智的,只要出现一个小火星,就会立刻燃起熊熊大火,就是不知道这个小火星是谁点的。
  平淡的日子似乎是帝王的毒药,尤其是李二这种没事找事型的,他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着敌人在自己的爪牙下匍匐哀求,云烨发誓,这辈子都不打算让自己成为李二的战斗目标。
  天没亮,就被忙乎了一夜的辛月给推起来,妹子今日出嫁,有很多的客人要来,现在就该起来了。
  好像没人愿意当男方家的宾客,长孙冲,李怀仁这些人早早的就赶来了,至于程处默,则被老爷子天不亮就抓到秦家去了。秦怀英要娶润娘,老程家是天然的男方嘉宾,怀英没有找到傧相,原来打算让自己大哥凑合一下,现在有了程处默就用不着大哥倒霉了。
  云烨进了绣楼,看到润娘直着身子不自在,哪里会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冷着脸对辛月说:“把润娘背上的绣花针去掉,你当年遭的罪怎么就忘了。”
  润娘笑着说:“大哥,我不疼,这是老规矩了,当年嫂嫂受过,姐姐也受过,妹子是妇人,受着个罪是该的,您疼我,我一辈子都记得,妹子这就要嫁人了,谢谢哥哥疼爱我。”
  说完就跪在云烨身前,恭恭敬敬的叩拜,每回妹子出嫁,云烨的心情就不会好,辛月知道自己丈夫的习惯,见润娘跪拜完了,就跟着说:“您啊,这是舍不得润娘,知道您在发脾气,但是现在要给润娘开脸,您一个大男人在这里不合适,还是去招呼朋友吧。”
  待在全是女人的房间里确实不合适,怏怏的下了楼,准备去看看旺财,还有旺财的几个媳妇。才到马厩,就看见单鹰躺在一根横木上,似乎在和旺财说话,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在这个日子说的话,很有可能和大丫有关。
  “来了就过来,不要躲在背后听人家说话,你又没这个本事。”单鹰懒洋洋的朝着马厩旁边的花坛说道。
  云烨从花坛后面直起身子,没有一丝偷听时被人捉住的尴尬:“你想娶大丫,可得等几年,你们这帮家伙,东剜我一块肉,西剜我一块肉,再这么下去,我自己还有的剩么?”
  单鹰看了云烨一会说:“你这个兄长当得确实合格,我看了润娘的陪嫁帖子,一个表妹,你就肯陪得如此隆重,我在想,大丫出嫁的时候会不会更加的隆重?毕竟,大丫才是这个家里的正牌大小姐。”
  “钱财算什么,只要你将来好好待她,要多少我都舍得,你如果亏待她,我的身手没你好,但是要杀你,还真的不算太难,你记住我这句话。”
  “用不着你来杀我,我单鹰这辈子就喜欢大丫,给我一个貂蝉都不换,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能杀我,我相信那个人一定是你,对了,有件事给你说一下,我师父来了,据说有人下了大本钱,不知道要干掉谁。”
  云烨刚刚坐到木杠子上,立刻闪电般地站起来,对单鹰说:“你师父最少也有八十岁了,我不相信一个八十岁的老人还有多少体能应付混乱的局面。”
  “有些人就不能以常人视之,庄子上八十岁的老爷子,一晚上要起夜四五回,站起来都吃力,但是我师父,还能在山上徒手捉住野兔,两只手还能拧断布匹,他的飞蝗石,准性不减,听说他还把一种叫饭铲头的毒蛇的毒液涂在飞蝗石上,见血封喉啊,所以啊,这几天你就留在家里,我不知道他的目标是谁,甚至有可能是我。”
  “他是你师父,怎么会……”
  “他早就说过,自己已经老了,精力不济了,但是我有一个师兄背叛了他,被他杀死之后,很奇怪啊,他似乎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娶了小妾,还生了一个儿子。我估计他一直在想,如果把我也干掉,他自己会不会再年轻二十岁。”
  “你也不要出去,都待在家里,我们谁都不出去,好好地在家,过自己的日子,你和大丫在一起,读读书,或者唱歌也行,如果有什么亲昵地动作只要我没看见就好,不要乱跑,外面谁死都没关系,只要家里的人没事就好。”
  “哈哈,大哥,这是我头一回喊你大哥,不为别的,就为你刚才的这番话,你在拿我当亲人,虽然当缩头乌龟惨了点,但是我听得心里暖暖的,不过无妨,现在长安乱局,正是我辈大显身手之时,我单鹰总有一天要攀到武学的最高峰,这点风雨还难不住我,你要是不想大丫一辈子不嫁人,最好给我找到饭铲头的解药,老家伙的飞蝗石太可怕了。”
  单鹰说完,就攀上墙头匆匆离开了。
  云烨站在喧闹的人群里感觉孤独无比,把润娘背上了花轿,叮嘱了几句,就回到了家里,掩上书房,从白天坐到了日落。
第三十九节 糊涂的老怪物
  自古乱世出妖孽,只要一乱,各路的牛鬼蛇神都会倾巢而出,在黑暗里四处巡梭,找到机会就会趁机咬上一大口,如今连丁彦平这种沉没在水里老鲨鱼都露出脑袋来了,长安那地方,还是人待的地方么?佛门,道家,你们到底要干什么?不就是缴个税么,有这么难受吗?你们占了大片的田地,缴点税会死啊。
  也是,从你们出现的那一刻起,就自称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出家,出家,都出了家了,国家关我屁事,李二不就是要三成吗,给他不就完了,和尚道士难道不该整日里青菜萝卜的度日?如果整天大鱼大肉的话,全天下的人都想出家了。
  说到底还是善财难舍,袁天罡的小道观里,豪华的不像个样子,穿的道袍都绣了金丝,和尚们也很夸张,寺庙建的要多大有多大,佛像刻得要多高有多高,上面的金子涂得要多厚有多厚,都要干什么?怎么,要点钱修路,建造关隘,挖条水渠,再给皇帝盖几座宫殿你就不满意?现在好了,总有人会死,想停都停不下来,鲜血浇灌出来的除了仇恨之花还能是什么?
  丁彦平找不见,单鹰都找不见,他只是看到了老家伙在长安城门上留下来的印记,这是召唤他的印记,他必须去看看。
  天黑透了,单鹰还是没回来,家里的客人都走了,辛月见云烨很不高兴,就告诉宾客,丈夫在发烧,如今一个人在屋子里发汗,见不了人,虽然很失礼,但是没人责怪,云烨给了长孙冲一张纸条,让他立刻滚回家,关上门不要出现在长安街市上。
  看到了纸条的长孙冲立刻就写了五张同样内容的东西,分给了程处默他们,他们坚持着喝完了酒,上了马车,急急忙忙的回家去了。
  丁彦平的名字太吓人了,程咬金,长孙无忌,秦琼,尉迟恭对这个老家伙一点都不陌生,罗士信和他交过手,结果就成了刘黑闼的俘虏,最后人就没了,秦琼说过,罗士信的武艺是他们这些老弟兄之首。所以程处默看到这张纸条,无不把尾巴夹得紧紧地,立刻滚回家,打死都不会随便出门。
  云烨急躁的在花园里等单鹰,这家伙到现在都没回来,无舌看着焦急的云烨安慰他说:“小鹰的身手了得,就是老夫都没把握留下他,你放心,他会回来的。”
  孙思邈拿起拂尘掸掸桌子上的落叶问云烨:“你凭什么说老道会是丁彦平的目标?老道一生从未与人起过纠葛,他杀老道作甚。”
  对于云烨今天把自己死啦硬拽的弄回云府,很不满意,自己这些天正在撰写关于虏疮的医案,突然间来到云家无所事事,让他有点烦躁。
  “丁彦平已经不是将军了,现在他是杀手,听单鹰说别人花了大价钱才请来,如果是我请来的,我会把这场乱局,搅得更乱,杀掉你是最好的途径。”
  “道家会发疯,佛门长一千张嘴都说不清楚,陛下也会暴怒,和尚们就完蛋了,当然,干掉路途中的玄奘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只不过完蛋的会是道家。”
  “这场风波起来的蹊跷,我以为是陛下干的,结果那天见到陛下,感觉又不像是他干的,现在他在看热闹,准备到最后收拾残局。”
  无舌笑着说:“你看啊,总有得利的,最后谁得利最大,那么八成他就是始作俑者,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还是没多少人肯做。”
  刚说完这句话,无舌就站了起来,眼睛盯着墙头看,只见单鹰趴在墙头上对云烨说:“你最好找到了解药,要不然我就完蛋了。”一句话说完,就一头从墙上栽了下来。
  云烨抱起单鹰快速的回到屋子里,检查了一遍他的身体,最后在腿弯处,发现了一处伤痕,血液发黑,无疑,这是中了那个什么饭铲头的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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