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36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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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帕蒂亚拍拍手,让众人安静下来,拉着一个小姑娘的手对其他人说:“未来的三年里面,我们就要朝夕相处了,我希望大家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求学,你们能进入书院学习让我感到非常的惊讶,要知道,这个世界是男人的,女人只是作为附庸存在,你们也看了,聪慧如我者,在那些男人手里也无力反抗,就因为我没有办法拆穿他的骗局,明知道是骗局却没有足够的知识来破解,是人世间最大的悲哀。”
  “你们是幸运的,玉山书院据我所知是这个世界上最庞大,分科门类最齐全,设施也是最好的学院,哪怕在西方,也没有一个地方能够和它相媲美。我在书院既是先生也是学生,我不想摆出院长的架子来和大家沟通,只想作为一个朋友,一个大姐姐和大家一起进步,一起向学识的高峰进发,向世人证明女子里面,也有智者。”
  这些话是这些小娘子们两天来听到的最贴心的话,不同于云烨的生冷霸道,希帕蒂亚明显的博得了大部人的欢心。当然,这些人里,绝对不包括小武。
  在希帕蒂亚和其他小姑娘们讨论书院衣袍的时候,一个柔柔的,弱弱的,小女子背着一个不大的包裹,从花园门走了进来,看到院子里站了很多人,一下子就僵住了,愣在门口不知道进来好,还是出去,难堪的撩了一下头发,朝着院子里露出一个大笑脸。
  黑发,白肤,纱衣,露出一抹翠绿色的抹胸,往那里一站,就是一幅画,一首诗,希帕蒂亚一下子就忘记了怀里的卷轴上说的东西,三两步走过来,牵着小姑娘的手柔柔地问:“你是谁家的小娘子,书院人都已经进来了,难道你也是来求学的?”
  小姑娘费劲的从希帕蒂亚的魔爪里抽出自己的手,把一份文书双手捧了过来。希帕蒂亚接过来一看,就眉花眼笑,对其他小娘子说:“这是你们的新伙伴,名字叫庞匙儿,家在河中,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哟。”
  小武的嘴都要撅到天上去了,原来在书院里面,自己是最漂亮的,这个乡下来的居然比自己还漂亮,这很难引起她的好感。跟着师父这么久了,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但是这样也难以掩盖她心里那股子浓浓的恨意。
  “小武,那个匙儿比你漂亮哎。”小丫攀着小武的肩膀指着庞匙儿对小武说。
  小武一扭身就摆脱了小丫,高傲的瞅了一眼庞匙儿就回到了自己的寝室,这个女人多看一眼都招人烦,云家的女人都像一棵棵独立的树,有的茁壮,有的娇柔,但是好歹都是自己站着的,这个女人一看就像树林里的菟丝子,当初师父指着森林里的菟丝子就对自己说过,女人很容易成为藤蔓一样的东西,从其他大树那里汲取养分,直到大树的养分被抽干,自己也就跟着完蛋,哪怕做一个扎根在泥土的小树,见不到上面的阳光也无所谓,好歹自己的根扎在泥土里,菟丝子虽然会攀的很高,只要大树枯死了,她就难逃死亡的命运,为了一时的风光,赔上性命太不值了。
  高阳很想摸摸那个女子的肌肤,于是她就上去在那个女子的脸上扭了一把,见小姑娘的眼泪都出来了,高兴地搓着手说:“都是美人的肌肤是水做的,果然,哈哈,一扭就出水。”伸出爪子还想再扭一下,见庞匙儿被希帕蒂亚护在身后不能得逞,就把手缩回来,嬉笑着也进了自己的屋子,门才关上,笑脸就不见了。
  娇柔的小姑娘一向是希帕蒂亚最喜欢的那种,尤其是这种极品,更是让她激动万分。见到别的小娘子围在庞匙儿跟前安慰她,就拖着庞匙儿亲自给她安排寝室……
  书院的事情繁杂,云烨忙的脚不沾地,小美女的事情很快就抛到了脑后,他如今要面对的是一大群商贾,这些脑满肠肥的家伙,在何邵的带领下聚在了云烨的办公室,七嘴八舌的要求书院给商贾子弟一条出路,爷爷卖砖头,儿子卖砖头,轮到了孙子难道也去卖砖头?卖砖头确实不错,填饱肚子,娶俩老婆还是没问题的,可是,咱家总该有点进步不是?爷爷一年卖十万块砖,儿子卖五十万,孙子就算把砖头卖掉一百万那也是一个卖砖头的,到了这一代,打算换个活法。
  这是盛世人才有的想法,乱世年间能守好祖业就算是好样的了,知道废话打动不了云烨,何邵直接就让人上大菜,箱子一打开,全是金币,他知道云烨最近很缺钱,家里的,还有公帐上的都被弄到岳州去了,现在,无数的囚犯都在岳州整地开山凿石,工部的四个主事,有两个在岳州,将作监的大匠也去了两个,至于许久不见的公输家,超过一半人手也在岳州,云烨这是在等待岭南水师空闲下来,一旦水师闲下来,就会分出一半去岳州,那里的水贼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何邵不愁云烨不开口子。
  “呵呵呵,老何,这次你可打错算盘了,你们不把钱投进岳州,跑来给自己的子弟求前途,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书院出来的学生前几届之所以能够迅速的入仕,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大唐开疆拓土的速度太快,人才跟不上,所以才会有那些好事,现在不同了,天下进入了一个相对安稳的时期,想要走那条路明显走不通了。”
  “大唐现在的疆域越来越广,从南到北自东到西,都是前所未有的广阔,你们想给子孙求前途,这我理解,但是他们一旦没有与自己官位相匹配的才学,久会吃大亏,你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好好的伯爵不做,为何放下身段去经商?知不知道,朝廷很快就会出台,做官者不得经商的条例,我家都不知道何去何从呢,你还要往进闯?”
  牙行的老周捋着胡须说:“家里的孩子多,大家伙都是家大业大的,每个月都有孩子出世,家里用不了那些人,就只能给他们再找出路,放心,一旦他们入仕,就会从家里割舍出去,想要官商勾结,咱们不干那丢人事。”
  “岳州现在形势很不明朗,虽然云侯用霹雳手段平息了地价,但是啊,自古穷山恶水出刁民,万一他们出其他的幺蛾子,这些钱财打了水漂不就难看了?我听说那里的水贼现在连砖头都抢,梁家送去的木料听说在洞庭湖被劫了,虽然人没事,管事的耳朵却被人家割了去,咱们还是平平安安的在长安挣个安稳钱为上策。”
  云烨实在是没话说了,这些老油田哪一个不是人精,如果岳州形势明朗,说不定就会蜂拥而至,再大的困难也不是困难了,金币会像潮水一样轻易地就把岳州湮没。
  书院控制名额的人是李纲先生,云烨,许敬宗是扛不住人情轰击的,所以他们两个才是人家的主要突破口,当李纲先生黑着脸出现在云烨的办公室的时候,何邵和那些商贾只能躬身带着自己的金币走人,多余的话一句都不敢说。
  云烨惋惜的看着那些箱子,对李纲说:“先生,咱们书院是不是也想点赚钱的法子?”
第十四卷 洞庭湖风雨
第一节 避祸
  随着一阵轻咳,云烨扶着李纲先生躺在床上,给他盖上被子,李纲看着整理帷幕的云烨说:“你也早点安寝吧,你在长安住不了几天,书院的事情放一放,多操心家里,你这一去最少三年,如果事有不谐三年都说短了,放心,我不会这么早就死。”
  云烨的手抖了一下,老先生说的恰恰是他最担心的,想要说话,却看见老先生已经闭上了眼睛,就捏熄了蜡烛,搓着指间的余温走出房门,这些天,书院的先生都没有回家去住,每个人都住在自己的寝室里,好在招生的事情已经落幕,可以好好歇歇了。
  春日玉山的夜晚清凉如水,带着一丝寒意,山间的野桃花带着花苞迟迟未开,洪城已经在书院里溜达了两圈子,处罚了两个跑去食堂偷吃的小子,盯着他们吃完了足足一盆米饭,这才撵着这两个高年级的家伙去外面遛食,见云烨过来,两个小子不好意思的擦掉嘴角的米粒,竖起耳朵听洪城给云烨告状。
  “怎么,晚饭没吃饱?”云烨很奇怪,书院的伙食是出了名的好,怎么可能会有饿肚子这种事情发生。
  “回先生的话,不是没吃饱,是我们去后山看工匠建围墙看得忘了时间,回来没赶上饭点,肚子又饿,今天黄鼠家的饭馆又不开,只好去饭堂偷食,犯了院规,请先生责罚。”
  “这是你们运气不好,洪院监已经处罚了你们,现在你们是吃得太多晚点睡吧,多溜一会,免得积食。”
  “他们不会积食的,今晚需要和我值夜口。”洪城说完就带着自己的爪牙和两个学生继续沿着围墙溜达,云烨本来想问问洪城八牛弩是不是已经还回去了,见他已经走远,就知道没什么结果,洪城这是憋着气呢。
  走到自己的门前,云烨忽然听到一阵熟悉的声音,不由得抬头望,黑漆漆的夜空什么都看不见,但是那股子让人毛骨悚然的压迫感依然存在,上一次还是李二发怒的有这种感受,尽管不是针对自己,但是那种充满了负面情绪的暴虐让云烨永生难忘。
  侧耳倾听了一阵子,除了山里的风产,再也没有声音,奇怪的摇摇头,推开门再一次回头向后看了一眼心就不断地往下沉,一个巨大的黑影正在掠过山巅,瞬息间就隐没在莽莽群山之中。
  娇弱的庞匙儿靠在窗户边上,正在看着外面的夜空发愣,时不时的拿着手里的白色丝帕轻轻地拭一拭眼角,长孙兰从床上爬起来,小声地说:“匙儿,赶紧睡吧,明天早上就要开始正式上学了,那个莳莳我听小丫说非常的凶,会打人的,还是早点睡,不知道明天会遇到什么事。”
  匙儿点点头,合上窗帘,爬到自己的铺位上,小猫一样的卧在床上,不久,轻微的悠长的呼吸声,就传了下来长孙兰自己也重新钻进被子,抱着自己的枕头也甜甜的入睡了。
  整个书院都陷进了黑暗,云烨枯坐在床上,两只眼睛在黑暗中似乎散发出狼一样的绿光,两只手紧紧攥着毯子,背靠着墙壁,就这么坐着。
  “不行,得尽快的离开长安,李代桃僵之策依然行不通,他们还是没有去找长孙家的麻烦,而是直接找到书院来了,这不行,家里不能出问题,书院也不能出,既然目标是我,那么我明日就离开,去岳州赴任,洞庭湖山高水阔,正是一决生死的好地方,看看是你们厉害还是我这个未来人比较强大。”
  云烨心中的恨意从来没有像此时如此的浓烈过,一个个躲在老鼠洞里的千年老妖都敢探出头来,还以为李二一直掌控着这个帝国,谁知道他也有力所不逮的地方,他娘的,这个时代谁都靠不住,只有靠自己,力量掌握在自己手里才能心安,老子不就是想平平安安的把这辈子过完,都他娘的不给我机会,那好,我们就试试……
  对于云烨的突然离家,李二一点都不吃惊,吏部快速的签发了文书,云烨的岭南水师印信,也都重新交还给了他,长安营地还有十五艘大船,正好随云烨前往岳州,当五蠢司马给云烨的船上装载了大量火油,李泰给云烨送来了百十个封闭的木桶,云烨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点,有备方能无患。
  冬鱼,人熊都在船上,单鹰也上了船,对于冬鱼和人熊云烨一句都没问,单鹰的到来让他很不愉快:“大丫有了身孕,你不在洛阳照顾,来长安干什么?”
  “程咬金说你有大麻烦,所以我就来了,不光我来了,刘方,无舌先生也来了,狗子大概也快到啦。”说完就踮起脚尖朝码头上看。
  果然,狗子赶着一辆马车烟尘滚滚的就到了码头上,扛着一个布袋子刚跳上船,就大喊开船,然后自己的人一下子就钻进船舱里,不见人影。
  知道没好事,船才离开码头,全身披挂的洪城就出现在码头上,狂怒地挥舞着大刀要大船回来,云烨看见了,但是装作一副没看见的样子和坐在船舷上的刘方,无舌说话,他们两个似乎结成了好友,样子亲密。
  “这回去岳州总要躲个两三年,到时候狗子带着孩子去洪城府上,你说他会不会认?”无舌无所谓的对刘方说。
  “难说,不过洪城此人面冷心热,就算依然看不惯狗子,但是瞧在外孙的份上一定不会发作,至于狗子受些活罪也是应该,当初就该一口应下婚事,非要等人家闺女变漂亮了才动心,是个人都不会高兴,如果此事落在老夫头上,一定将他分尸泄恨。”
  “两位,不要告诉我狗子扛回来的布袋子里就是果儿,万一洪城告官,狗儿会吃不了兜着走,对于这事,我是一无所知啊。”
  “洪城没脸去告官,去告官只是自取其辱而已,你听说谁家大户有动不动报官的习惯?不都是自己把事情弄开,吃了亏也只有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小子,狗子的事情是小事,倒是你被人家撵的像狗一样逃跑,这才是大事,什么事让你对家里仔细交代一声的时间都没有?居然达到了皇帝护不住你的地步?说来听听,这两年在书院教书,骨头都软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扛过这场风波。”
  事情瞒不住了,如果什么都不说说不定会给他们带来危险,就这些人的手段来看,阴毒无比,一个不小心就会中了圈套,这些人好像对自己非常的熟悉,甚至熟悉到自己都感到吃惊的地步。
  “两位有没有听说过九尸迎宾这件事?”云烨一屁股坐在甲板上,有些丧气的对两个老头说,自己从揽上这件事开始就没有消停过。
  “九尸送人去死人国,这是贵族的大礼仪,听说上古的时候以人殉葬的时候就是这么做的,五步一婢,十步一童,二十步一仆,以你的爵位也就到这了,你是侯,当不起国君礼,谁会把你当皇帝伺候?”无舌对于这些礼仪甚是精通,他怎么都想不到有谁会对云烨下这么大的本钱,要知道这九尸并不是随随便便九具尸体就能成的,和杀人者有血缘关系的人才成,就是说你打算殉葬,必须先拿自己的家人开刀,最后的一具尸体就是自己,极度野蛮,也极度凶残,不管是对敌人,还是对自己都是无比的残酷。
  “出现了两具尸体,一个笑脸,一个哭脸,不知道下一个是什么脸?”云烨仰面朝天的躺在甲板上,事已至此,只有见招拆招了。
  “这就没听说过了,把死人弄成这个样子,只有疯子才能做得出来,这不合礼仪,那些死人应该都是衣着整齐,面目平和,没人愿意死后让自己躺在一群恨自己的死尸中间,那些人到了阴间还要使唤的。万一那些死鬼造反了怎么办?”
  华胥之国的事情云烨也没有瞒着他们,把自己的这些日子的遭遇还有疑虑一一告诉了两个老头子,见他们陷进了沉思,云烨也不打搅他们,进了船舱去找狗子这个王八蛋,哪有把人家闺女用布袋子扛起来就跑的道理?
  到了船舱原本以为会看见一个哭哭啼啼的洪果儿,谁知道洪果儿笑得开心,看不见一丝一毫的伤心难过,看到洪果儿和狗子还有小鹰说说笑笑的样子,云烨就认为洪城的这个闺女白养了,强忍着心头的不快阴着脸问洪果儿:“一会到了洛阳,我就让云家的把商队送你回长安,你想嫁给狗子没问题,我亲自做媒,你爹还是会给我这个面子的,这样私相授受,让你爹的脸往哪里搁?”
  洪果儿脸色大变,狗子也一脸的惊恐,云烨的气场要比他老爹的强大太多了,说要把他送走,就绝对不会有二话。
  “侯爷,您可怜可怜果儿,她要是回去了,就要被送进皇宫,听说果儿他爹,已经准备把她送到宗人府去备案了。”
  听到这话,云烨的心里总算是舒服一些了,既然洪城打着要把闺女送给皇帝重新换取信任的主意,他就认为,狗子好像也没做错什么。
第二节 大醉
  船到了洛阳,云烨下了船去探望一下大丫,与此同时六封军令已经上了驿路,岭南水师分散在各地押运钱币的分船队,将会全力交接自己的差事,然后进入长江水道,去岳州集结,云烨打定了主意把自己圈在军营里,就不信那些人有天大的本事能穿透军营找到自己,如果这样还不能保证自己的平安,在哪里都不会安全。
  刘方半路就下了船,带着几十个走了,云烨问话,他也不说,只说自己一定会按时抵达岳州误不了事,无舌想和他一起走,被拒绝了,用云烨的腰牌从驿站换了马匹,就沿着大路走了,看他行色匆匆的样子,一定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在单鹰家里住了一宿,小子挺会生活,整间庭院算不得大,却胜在精致,大丫羞答答的挺着肚子给哥哥请安,然后就欢喜的去张罗晚饭,知道哥哥的嘴很挑,特意亲自下厨,做了几道菜给哥哥下酒。
  单鹰穿上常服,换下来平日里的麻衣,云烨怎么看都看不习惯,尤其是戴着一顶四方高帽,那是富贵人家的员外才是这副打扮,怎么单鹰现在就戴上了?不过看了他两个兄弟的装扮之后,云烨就不奇怪了,王八窝里要是能养出凤凰才是怪事,一个恨不得把全部家当挂身上,一个居然涂脂抹粉的装人妖,据说这是洛阳城里最时兴的打扮。相比之下,云烨光着脑袋挽着发髻,插一根玉簪子,穿一身青色袍子。怎么看怎么寒酸。
  “洛阳的有钱人就这德行?云烨拿筷子指指在另外一桌上吃饭的那哥俩,单鹰可能也觉察出来,不好意思的把帽子摘下来,再把外袍脱掉。穿一身内衣也比刚才顺眼的多。”
  “怎么样?在洛阳这就算是把家安了?安家不光是有一座宅子就成的,还需要相应的谋生手段支撑才行,那个火柴厂的利润微薄,主要是被你拿去救济你爹以前部下的家眷去了。你靠什么手段养活大丫还有你们没出世的孩子?”
  作为大舅哥,这些事情都要问清楚,万一单鹰又去做了响马,大丫跟着一辈子提心吊胆,山贼婆娘的日子不好过,而且非常的危险。
  “劳动大哥操心,小鹰感激不尽,前些日子接到了熙童的来信,他说有一笔大买卖需要和我联手做一下。信里没说清楚。我因为要和大哥去岳州。就把这事推掉了,再没问是什么买卖,好像必须去北面一趟。”
  这么说云烨就清楚了。熙童还是想去极地捕熊,然后把皮毛拿回来卖钱。一般人去了极地很有可能回不来,只有单鹰这样的家伙,才能在极地生活的如意,他想找个伴当。
  大唐就这点不好,如果兄弟妻儿天各一方,想要再见一面,就需要下下大恒心,走老远的路,王勃在诗里曾经说到: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这样的场景灞桥边上总要上演无数回,以前云烨很不习惯两个大男人在离别的时候矫情,但是现在习惯了,一世人两兄弟他娘的出了不长时间,一个去岭南,一个去漠北,这辈子大概就只能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了。王勃把这种心态描述的非常贴切,难怪他的诗能流传一千多年。
  云烨想念那日暮,想念闺女,想念熙童,也想念才回岭南的蒙家寨子的援兵,离家两天就开始想念奶奶,想念辛月,想念李安澜,想念铃铛,走的时候,铃铛哭的撕心裂肺,很想就地掉头,可惜只能鼓起余勇杨帆南下。
  多愁善感的人非常容易醉,一杯一杯的往下灌,就不知不觉的喝高了,最后醉的人事不省,这种状态在云烨身上出现的并不多,这回只因为单鹰的一句话,就从心底里勾起无限的愁绪,说起来是一个侯爷,但是能把日子过得妻离子散的侯爷,大概也就自己一个人吧,自己能把那日暮强行留下来,也能把熙童强行留下来,可是自己都没去做,由着他们的性子来,现在一个在草原上放羊,闺女说不定也拖着老长的鼻涕在放羊,熙童为了他妈的生活要一个人走好几个月的去北极抓熊?卖熊皮,都是怎么了?我是大唐的侯爷,我是大唐的侯爷,云烨一直这样叫着直入梦乡,在梦里面或许会好过些。
  大丫坐在床头不断地拿手里的湿巾子给哥哥擦拭嘴角的呕吐物,看着哥哥难受的挠胸挠肺的样子泪流满面,这样子的大哥,才是自己最真实的大哥,这个时候的大哥虽然没有了平日里的风流倜傥,也没有了平日里自信满满的样子,可是大丫觉得,自己的大哥原本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单鹰坐在窗台上,瞅着妻子服侍大舅哥呕吐,他也觉得这样子不错,还以为自己的大舅哥是一个天压不垮,地裂不伤的好汉,原来也有这样虚弱的时候,很不错。
  云烨这时候恨不得把自己的胃吐出来放在清水里洗洗,太难受了,云家的四不像制酒法,说到底像酒精多过像白酒,那根本就是提炼酒精的法子,后来为了贪财,才逐渐兑上水变成白酒的,整个酒文化缺少了好几百年的发酵,沉淀,快速催生出来的东西总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怪不得尉迟恭喝醉之后就想自杀。
  一直折腾到了三更天,云烨才昏昏睡去,大丫放下帐子,被单鹰搀着去了卧房,至于花园里还有两个醉鬼,单鹰选择无视。
  天光大亮的时候云烨这才醒过来,脑浆子似乎和脑壳脱开了,晃脑袋都疼得要死,拿腰带紧紧地勒紧,吩咐仆役打来一盆子凉凉的冰水,把脸整个埋进去,冷的浑身都哆嗦,不过这样被冰水一激,舒坦多了。
  吃什么吐什么,最喜欢的小米粥晾的温温的,一口吞下去。估计还没有到胃里,就被强大的气流顶了出来,一滴都没剩,算了吃不成了,云烨把碗筷放下,今日还要去洛阳都督府报备,耽搁不得,眼看着就中午了,再去晚了就算是失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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