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37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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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方惊愕了一瞬间,立刻就闭上自己的嘴巴,陪着寒辙在高台上眺望远处的战事,看了也白看,银亮的水幕将阻挡了视线,只能听到水贼的大呼小叫,官兵那里却寂然无声,除了偶尔响起的战鼓,没人叫唤,这比大呼酣战,更加的让人压抑。
  见第一道水寨里,已经挤满了贼船,官军战船上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将,点点头,对其他的将领说:“可以了,大雨马上就要停,投掷火油吧,烧掉这些人,我们就回去,侯爷不许我们把水贼杀光,说是有大用处,这样的敌人杀的多了也无趣。”
  随着一阵低沉的鼓声传来,官军大船上的投石机,全面启动,上面盖着的油布被揭开,士卒飞快的在篮筐里放置了火油罐子,顷刻间,无数的罐子就被投掷到水寨的栅栏上撞得粉碎,也有一些罐子越过栅栏掉在了船坞上,黑色的火油混合着雨水流淌的到处都是,雨天不火攻,这是傻子都知道的常识,官军的愚蠢举动招来无数的耻笑,就连寒辙都面露微笑。
  当点燃的火球被投掷到水寨里之后,官军毫不理会战果。立刻就扬帆远去,留下了一片火海……
  寒辙的眼神冰冷如水,刘方垂首叹息,其他水贼无不惊骇的手足无措,雨变小了,变得如雾如烟,火球掉到水寨里,大火就燃烧起来,第一道水寨已成地狱,躲无可躲,藏无可藏,湖面都在剧烈的燃烧,浓浓的黑烟遮天蔽日,被高空的风压下来,弥漫在湖面上,翻滚的黑烟里,无数撕心裂肺的呛咳声传了出来,让人揪心。
  “韩先生,你可知道官军从哪里得到了如此多的猛火油?此物听说只有海外之地才有,万里之遥运到大唐价值不菲,云烨为何存有如此多?”
  “老奴不知,今日看来,大雨依然对火油的威力产生了遏制作用,可是这些浓烟的杀伤力依然强悍,和老奴见到的猛火油有很大的区别。”
  寒辙点点头,等大风吹散了烟雾,才指指水寨无奈地说:“那四个人不适合当统领,你还是从其他人里面选几个吧,让他们做副手。”
  刘方面无表情的应是,送走了寒辙,就立刻开始准备救援,湖水波动的很厉害,很快就将大片的油污水面冲击的七零八落,水寨里只有星星点点的火焰在燃烧,只是水寨木栅栏上依然烈火熊熊。
  漂浮在水面上的死尸很多,水贼们用钩子打捞起尸体堆积在船坞上,那四个率军突击的蓝衣大汉,不断地指点着尸体说着什么,神情非常的自然,没有一丝一毫的难堪,刚才大火才着起来的时候,他们就跳上小船,匆匆离开了,至于死多少人,他们毫不在乎。
  水贼也是人,看到死了这么多的同伴,就算往日里没有情义,这时候也有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觉,看到人家手里鞭子,敢怒不敢言。只好低下头,继续清理尸体,拖走损坏的船只。
  刘方带着四个年轻的水贼走过来对四个蓝衣大汉说:“传公子令,你等四人轻敌冒进,撤销统领职务,由陈嘉四人代替,你们作为副将听候处置。”
  蓝衣人愣了一下想要发怒,但是听到是公子的命令,就随便拱拱手,算是听到了,正在打扫战场的水贼们则换了一副表情,继续干活,四个年轻水贼也不理睬离去的蓝衣人,径自指挥自己的部下,加快清理速度,现在天色已经有点放晴的迹象,如果官军大船再来,必然会是一场灾难。
  战场上的一次失利,寒辙并不在意,他正在山洞里检查怒脸尸体的准备进程,三风子现在如同一件工艺品,被摆放在石桌上,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全身的毛发都被剃掉,健美的身躯,涂上亮晶晶的桐油,显现出一种古铜色的美感,有人正在拿着拌好桐油的腻子,慢慢地将伤口部位抹平,直到看不出一点伤痕才罢休。
  寒辙抓了一把金粉试了试手感,还不错,磨得很细,加上鱼胶,就能把这些金粉涂在尸体的身上,而后穿上衣服,做成盘膝之状就能给云烨送去了。
  寒辙瞅着尸体,忽然想起玉山上关于云烨的一个典故,魏征去云府,云烨傲不为礼,只是让管家送来了汤水,并不热情,当魏征说道是奉皇帝的命令来的,云烨只好命管家煮了茶叶送上来,当听到魏征说,这次前来是给云家老妇人封君的,立刻喜笑颜开,命人筵开九席,亲自烹煮了最好的茶叶款待魏征,魏征临走时戏言道:何故前倨而后恭耶?云烨说:大不同,大不同啊。
  自己一开始只想杀掉云烨就是了,没想到交锋到现在,自己一点便宜没沾到,反而吃了大亏,只好不断地把云烨的身份往高抬,以至于到了现在和自己平起平坐的地步。这样的做法,和云烨招待魏征的典故有异曲同工之妙。寒辙觉得很有趣,自己和云烨太像了,如果不是因为该死的白玉京,两个人该是好友才是,一起祸害这个花花世界,该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大雨不过停止了片刻,又开始无休无止的倾泻,好像是天河漏了一般,木栅栏上的零星火焰终于敌不住汹涌的雨势,逐渐熄灭,在冒出一股子青烟之后,就彻底的湮灭了。
  年轻的水贼首领,精赤着上身,带着水贼冒着大雨,抢修营寨,虽然活计艰苦,他们也没有叫一声的苦,只想着把这些保命的防御工事修建好。
  君山,这是一块好地方,云家早就打算在这里种植茶叶,这里气候湿润,温暖,多云多雨雾,是最理想的茶叶种植地,云家现在不缺少茶叶,只缺少高品质的茶叶,云烨说君山就是一块种植好茶叶的地方,刘方当然相信,船坞,码头,住宅,仓库,平整的地面,都是将来需要的,填平舄湖,也是应有之意,毕竟舄湖里的蚊子太多了。
  水贼们对刘方的指挥没有意见,毕竟,每一样活计,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舒坦一些,自打填平了舄湖,岛上的蚊虫一下子就少了很多,再也不是那种一到晚上,就需要用薄纱遮面的情形,伙食也在改善,军师说岛上必须平整出农田,将来从岳州抓到农夫之后,就让他们在岛上种田,给大家种粮食吃,万一朝廷的大军封锁了大湖,自己等人不至于饿死。
  刘方做这些事情无一例外的落入了寒辙的眼中,他很不理解,韩大先生也算是少有的智者,为何还要如此愚钝的经营这座荒岛?朝廷可以封湖,难道就不知道攻下这座岛?流贼的优势就在于飘忽不定,让官府防不胜防,这样做无用功,简直就在给自己套上枷锁,只能用利令智昏来形容,不过这样也好,一个有野心的部下,也不是坏事。
  有些上了年纪的老贼,甚至给自己偷偷的开垦出来一小块田地,希望首领能把这块地方赏赐给自己,对于这样的事情,刘方更是大加鼓励,信誓旦旦的告诉那些老贼,只要君山上还在自己手里,这些土地谁开垦,就是谁的,没二话。
  岳州在大肆的开荒种田,水贼们也在热火朝天的平整土地,虽然谁都知道一场大战已经迫在眉睫,双方的人却都在为自己的将来做准备。
  云烨听到这件事情之后,严令岭南水师不得再去破坏,都是自家的产业,打坏了损失的都是自己。
第二十二节 侯君集和云家大小姐
  岳州的官军和水贼在风雨里对峙,好像谁都没有抢先发动攻击的欲望,雨季里没办法施工,只能等到雨季过去,才会真正的见分晓。谁都知道洞庭湖里有水贼,但是谁都不会想到水贼居然会有五万之多。
  知道的人都闭口不谈,不知道的人都在欢庆自己家在新城已经有了一大块产业,回京的李承乾把岳州的事情一五一十的汇报给了自己的皇帝父亲,李二哑然一笑,就绝口不提岳州的事情,开始把注意力关注到了草原人的身上。
  侯君集是一个能把皇帝旨意应用到最大限度的人,带着大唐陇右十三州的府兵和草原上的仆从军,一遍又一遍的来回扫荡,大军到处寸草不生有些夸张,屠刀上的鲜血从未干涸过倒是真的,他很享受这样的杀戮,这个个漠北哄传着侯魔王的恐怖事迹。
  他清晨要吃两个少女的心,中午要吃四个强壮男人的心,配以鲜血,晚上不吃人,他需要换口味,吃掉一整头牛之后,就要六个最美的少女侍寝,不合心意的会成为他早上的餐点。人的名,树的影,所到之处无不竭尽所能的孝敬,当然,也有例外。
  阴山下的一个牧场,肥美的牧草笼盖了整个大地,大地上到处都是盛开的格桑花,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在前面奔跑,后面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紧紧追赶。
  四岁的小女孩正是调皮的时候,小短腿轻快地在草地上移动,哪里是一个老妇人能够追得上的,气喘吁吁地老妇人双手扶着膝盖大声的呼唤:“小娘子,小娘子,小暮,小暮,快回来,你母亲就要回来了,小心她揍你。”
  云家大小姐云暮毫不理会,继续往坡顶上跑,花裙子上很快就被草丛里的狗刺种子爬满了,直到坡顶才停下来,两只小胖手聚拢在嘴上,啊哦啊哦的大叫。
  “这是招狼呢?”宦娘好不容易上了坡顶,宠溺的抱着云暮在她的小鼻子上刮一下,又抱着在胖脸蛋上亲了又亲。看到身上爬满了狗刺的种子,就帮她一颗一颗的往下摘,头发上也有,有的勾在头发上,沾的很牢,往下揪难免会很疼,小脸一抽一抽的,但是绝对不会叫出声。
  宦娘怜惜地抱着丫头嘀咕:“好好地侯爷家的千金,就该养在闺房里,怎么就被弄到草原上来了,现在倒好,成了野丫头,到时候回了家,怎么跟侯爷交待哟。”
  “侯爷那么大的一个学问人,要是知道闺女成了这个样子,还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子,那日暮也真是的,你回草原就是了,怎么把孩子也带回来,侯爷临去战场的时候,抱着闺女走了半夜,谁看见谁不心酸,侯爷把你已经惯得没了样子,这种事都会答应,祸水!”
  “我不是祸水!我娘亲才是!”云暮总是能从宦娘奶奶这里听到祸水两个字,也知道不是好话,因为娘亲听到这句话,总会哈哈大笑,还鼓励自己也做一个祸水。
  “好,好,小暮才不是祸水,你母亲才是,明年开春咱们就要去长安看你爹爹,到时候小暮一定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文文静静的小娘子才是你爹爹最喜欢的,不要学你母亲,整天就知道放羊,一个有品级的夫人,怎么就撂不下放羊的鞭子。”
  云暮听到宦娘奶奶提到了爹爹,转身就抱住宦娘的脖子奶声奶气地问:“我爹爹是大英雄么?他能摔倒草原上最壮的牛么?”
  “当然,你爹爹当然是大英雄,草原上的英雄都要听他的,他有好多,好多的大船,比我们住的驼城还要大,当初他带着这些大船,到最远的东方去打仗,打下了天底下最难攻克的大城。”
  “他还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家里有一个很大的书院,听说现在啊,闺女也能进去,将来小暮也要进去哟。”
  “我喜欢爹爹,他在哪?”小暮的一句话让宦娘鼻子酸了好久,四处看看,找到了长安的方向,就指给云暮看:“长安就在那里,小暮到了长安就能看到爹爹,爹爹最疼小暮了,你小的时候,他整夜整夜的抱着你,看不够。”
  宦娘伤感,云暮可不会伤感,很快她的视线就被天边的一道黑线吸引住了,指着远处让宦娘看,宦娘一看大惊失色,从大地微微抖动的情况来看,这一定是一大队的骑兵,看不清楚旗帜,只能抱着云暮就要退进灌木丛。
  “宦娘不要担心,是侯大将军的骑队。”两个黑衣的老汉从山坡的另一边走了过来,其中一个抱起来云暮,就要下去。
  云九已经笑容满面的在营地门口等待侯大将军的到来,刚才有信使到来,说侯大将军要来看看云大丫头。
  那日暮的身份还不够侯大将军亲自来拜访的,大将军只有打着看孙儿辈的借口来到云家的牧场做客,那日暮连见礼的资格都没有。所以两位家臣才会来接云暮,这是草原上唯一一个不害怕侯大将军的人物,每隔一段时间,老侯只要路过阴山,总会来看看云大丫头,这一回也不例外,心甘情愿的前来接受勒索。
  云家大小姐两只小手抱在胸前,站在一个木头台子上笑嘻嘻的看着大队的骑兵涌进营地,披着暗红色披风的老侯骑着一匹骏马哈哈地笑着从木头台子上经过,云丫头一纵身就跳到了侯君集的怀里,搂着侯君集的脖子甜甜的喊了声:“侯爷爷。”乐的侯君集咧开大嘴大笑起来,高举着云丫头奔驰了一大圈子这才下了马。
  侯君集的规矩很大,云丫头可以随心所欲,其他人就没有这个权利了,云九,宦娘,早早的跪在地上迎接,看到两个黑衣老汉直挺挺的站在门边,眼睛一直看着云丫头,就立刻清楚了这两个人的身份,只有家臣才有这样的待遇,很大程度上,家臣才是一个家族的中流砥柱,侯君集哪里有不清楚的。
  “丫头,你爹爹还真是疼你,居然把家臣派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来了,人家大少爷才会有的待遇,你小小年纪,就有了,了不起!”说完就抱着云暮进了大帐。
  侯君集毫不客气地坐到了主位上,把云暮放在自己的身边,两位家臣坐在下首相陪,宦娘轻手轻脚的帮侯君集解下披风,除去了头盔,端来净水,伺候着洗了脸,又浸湿毛巾将侯君集身上的铁甲,擦拭了一遍,这身盔甲是云家特意给侯君集量体打制的,甚是合身,也只有云家制造的盔甲能够用水擦拭,别家的铠甲这么做,早就生锈了。
  云暮围着侯君集不停地问这问那,最离谱的是问侯君集今天吃过人了没有,她家只吃羊咩咩,不吃人,老侯会饿肚子的。
  别人这么问老侯早死了八遍了,可是这话从云暮嘴里问出来就让老侯得意了,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嘿嘿笑着说:“最香,最甜的其实就是丫头你,不如把你给侯爷爷充饥如何?”
  “不好!我已经两天没洗澡了,是个臭娃娃,不好吃,侯爷爷还是吃羊咩咩,宦娘奶奶做的奶渣也很好吃,不吃丫头。”
  小人儿的小狡猾又惹得侯君集大笑,招招手,把丫头抱进怀里,拿胡子扎了好几下才松开,草原上风云激荡,情势瞬息万变,漠北草原的干系都担于一身,只有到了这里,侯君集才能放开心扉,尽情的休憩一阵子。
  云九端着一壶刚刚冲泡好的热茶低着头走了进来,木盘上还有几样点心,很是简陋,这里是草原,实在是找不出更好的东西了。
  毕恭毕敬的放在侯君集面前,就低头垂手的伺立在帐篷口,随时等候召唤,云家的好茶侯君集也有,可是总没有在云家喝的舒坦,宦娘斟满了一杯茶,放在案几上,侯君集轻轻地砸了一口,茶水的温度很合适,正是入口的好时候,一口热茶下肚,浑身都感到舒坦,喝了一杯茶,侯君集就问云家的家臣:“云侯最近在做什么?身体可还安康?”
  “这就是正式的问候了,本来没有长辈问候晚辈的,但是因为家臣的缘故,侯君集问的是云家的家主,不是那个自己随时可以修理的晚辈。”
  老孙俯首回礼说:“蒙侯公动问,主上身体安康,临来之时,主上吩咐门下一定要替他问候侯公,主上亲自选好了礼物,要我等必须当面献给侯公。如今家主正在洞庭湖准备与水贼大战,想来用不了多少时候,就会有捷报传来。”
  侯君集点点头说:“以他的本事,一群乌合之众还是会手到擒来的,无需担忧,不知道他给老夫带来了什么礼物,老夫帮他在草原上看护他的宝贝女儿,礼物轻了可不成。”
  云丫头此时正忙着吃自己最喜欢的桂花糕,没工夫理会这些大人说些什么,小胖手左右开弓,忙的不亦乐乎。
  家臣老孙双手奉上礼单,就退回座位,看侯君集是否对家主的礼物满意。
  “五十坛三年陈的好酒?不错,秘制的风干肉?想来味道不错,只是,这罐头又是何物?别管别的,先把罐头拿上来,既然是吃食,那就一定不错,你家的主子,别的马马虎虎,但是论到吃,他绝对是祖宗级别的人物。”
第二十三节 云大小姐的社交活动
  云暮最喜欢吃罐头了,见到白色的密封罐子被端了上来,立刻就把手里的糕饼放下,矜持的让宦娘给她擦了嘴,坐在侯君集身边等候云九把罐子打开。
  “打开,快打开,没见丫头已经等不及了,看样子确实是好东西,云家的人嘴都刁,不是好吃食,丫头断然不会这么乖。”
  侯君集大手一挥,连连催促,草原上的食物就那么几样,吃来吃去的早没了胃口,他也想看看罐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
  云九满脸堆着笑,掀开了泥封,又去掉两层荷叶,最后把蜡纸也撕开,闻闻罐子里的味道,很好,没有变味,就把罐子里的物事倒在了一个很大的玻璃碗里,黄澄澄的甚是好看。
  “桃子?这时候就有了桃子?”侯君集奇怪地看着玻璃碗,不过马上就笑了起来,这些年长安人已经很习惯时不时的出现一两样新东西,侯君集也习惯了。
  云暮挣扎着从软榻上跳下来,哒哒的跑到装桃子的大碗跟前,很熟练的拿着一把叉子,把桃子插到小玻璃碗里,给老侯装了满满一碗,口水滴答的捧给老侯。
  老侯也不客气,拿着叉子就插了一大块塞嘴里,果然不错,香甜可口,就是有些太甜了,他不是很喜欢,看到小丫头不停地在吞咽口水,眼巴巴的看着自己,那里会不明白小人儿心里想的什么,就把自己的碗推到小丫头跟前说:“来,丫头,吃,你爹爹也真是的,这样粉嘟嘟的一个小人儿,也舍得放在草原上,一个小妾而已,真是宠的没边了。”
  云暮又把碗推还给老侯说:“侯爷爷,桃子可好吃了,杏子也好吃,梨子的也好吃,丫头不喜欢吃葡萄的,侯爷爷多吃些。”
  丫头守规矩的憨模样,让老侯又是一阵大笑,站起来走到大碗跟前,全部端起来,放在丫头面前,摸着丫头的脑袋说:“好好,侯爷爷把这一碗吃完,你把这一大碗吃完,不许剩下。”说完就端起自己的小碗,吃桃子,看小丫头的反应。
  小丫头又给三个小碗里装了一些,先捧给了两个家臣,再捧给宦娘,指着云九说:“你昨天骗了我半碗,今天不给你。”云九的脸一下子就黑了,想找个洞钻进去。
  丫头安排完了大家,这才搬着大碗大吃起来。
  侯君集放下碗,扭头对身后的宦娘说:“不错,丫头被你教导的甚是守规矩,云烨应当感激你才是,功不可没。到底是我汉家女儿,该有的规矩不能少。”
  宦娘一脸的惭愧,俯身下拜道:“侯公谬赞了,小娘子分食给众人,不是因为懂规矩,而是给每人一小碗,堵上大家的嘴,她自己就能落下最多的一部分,和规矩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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