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38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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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节 古圣贤何苦为难后辈
  笑脸永远是最能感染人的一种表情,寒辙好不容易从睡梦里醒来,处理完了个人卫生,吃了一大碗面条,就看到云烨走了进来,为了不再睡觉,努力地在脸上堆满了笑容,想要通过笑脸博得云烨的好感,让他不好意思喂自己吃那种可怕的药,谁能想到睡觉也能带给人最大的恐惧,尤其是临睡前想到自己这一睡会不会就此长眠,这个念头能把人折磨的发疯。每睡一次觉,就好像死过一次。
  云烨坚定的摇摇头,又把一颗药丸放在他的嘴里,用一大杯水冲了下去,小声的对寒辙说:“你现在的生活我做梦都想得到,睡在最豪华的舒适的床上,吃着自己最想吃的食物,旁边有丫鬟不眠不休的照顾你,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按照你说的,大家都是神,我没必要侮辱你,现在我很忙,等到我处理完俗务,我们两个好好谈谈。”
  寒辙想说话,可是那股熟悉的困倦又一次潮水般的袭来,云烨的声音逐渐变得模糊,最后发出轻微的鼾声,再一次沉沉地睡去。
  无舌从帐幕后面走进来问云烨:“你为何不愿意和他说话?我很想听听神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老夫已经快要八十岁了,实在是想多活两年,你有办法就告诉我,不要藏私。”
  “想要长寿其实很简答,就是吃饭荤素搭配好,多活动筋骨,你这样的年纪里还有五百斤的力气,能够拧断一匹湿麻布,我都羡慕的要死,你不问问自己,反而去问我这个一无所知的人,真是不知所谓。”
  这可说到了无舌的痒处。自己的身体还真的是书院老人里面最好的一个,现在是不出手了,一旦出手,长安还真的找不出几个对手,同样年纪的李纲李文纪现在需要借助小车才能行动,平日里走几步路就会气喘吁吁。公输木虽然还是步走如飞,但是满脸的老人斑瞒不了人,只有自己虽然满头白发,但是精神依然健旺,武功虽然只有巅峰时期的七成,但是无舌已经非常的骄傲了。
  充分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无舌继续隐到帐幕的后面,打坐练气,这样的动作他可以维系很久。两三天的时间不在话下。
  云烨不是不愿意和寒辙谈话,而是没有做好准备,不知道从何说起,自己好像无意中知道了历史上的一个大秘密,那些出类拔萃的人好像都是从那些个隐居的人群里走出来的?
  不见得吧?但是赠送兵法给张良的黄石公,教导了诸葛,徐庶,庞统的水镜先生本身就充满了神奇。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可是自己确实不是什么神仙子弟,一个活生生的后世教育流水线上生产的一个普通人。和那些人没有半点的瓜葛。凭什么说我也是神人?难道说只要出现一个稍微像样点的人物,他们就会自动认为乃是神人出品?
  看样子神人也是不断更新的,寒辙说了,神人不杀死神人,可是,商鞅被五马分尸了。晁错被砍头了,这些人都是确确实实的被干掉了,难道说这些人都没死?而是被别的神人弄走了?这怎么可能?如果这些人都没死,而是选择了与草木同朽,堂堂中华那才是亏大了。高智商的人全都站在岸上看着尘世间的人在历史的长河里翻滚,挣扎,哀嚎,没有人过来指正他们到底如何才能爬上岸,而且看到有几个水性好的家伙,就会立刻一钩子钩上岸,强迫他们站在岸边看,不许去救援别的人,他们需要多么变态才能做到这一步啊。
  这才是真正的黄钟毁弃,瓦釜雷鸣,闲的没事了,就拿尘世间的人打赌做游戏,赌注他娘的说不定就是一个包子。
  再一次想到那句非常混账的话,我有大道三千,藏于南山,传于后世,你就不能现在拿出来啊?让所有人知道你的三千大道到底是什么东西,非要让别人历经千辛万苦的找到,才满足你的自豪感?
  弄不好后世的人看到的是一大堆虫吃鼠咬的破烂,自己已经成为了幽魂守在破烂面前看后人沮丧的脸孔,这样你才能得到最大的满足感?会不会有高潮?
  学问这东西注定了是有时效性的,就像姜子牙的《阴符经》现在看起来就是一个笑话,河图洛书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先哲们就不能亲自给晚辈们讲解清楚,非要龙马驮着出来才算数?非要后辈趴在乌龟背上去研究才算是尊敬学问?
  搞得我们现在只知道河图就是排列成数阵的黑点和白点,蕴藏着无穷的奥秘;洛书上,纵、横、斜三条线上的三个数字,其和皆等于15,十分奇妙。
  老天爷啊,那些无穷的奥秘是什么?那些十分奇妙的东西奇妙在哪?大衍之数原本该是五十,可是为什么就成了四十九?遁去的一去了哪里?
  云烨无力的坐在大船的甲板上,喃喃自语地说:“就不能当面讲清楚吗?非得要我们去猜?知不知道,书院的先生已经为这东西快要熬白头了……”
  书院绝对不会敝帚自珍,书院绝对不会把研究成果隐藏起来,我们要把自己的学问传的满大唐的人都知晓,我们宁愿把学问刻在弟子的脑子里,也不愿意刻在石头上,神人,一群自私自利的卑鄙小人而已,你们才是这个世上最可恶的蛀虫!
  小铃铛看到了丈夫在发怒,轻轻地走过来,依偎在云烨的怀里,把他僵硬的手放在自己饱满的胸膛上,乳头被捏的很疼,但是铃铛一声不吭,拿手轻轻地抚摸云烨的脸庞,温柔的安抚他。
  等云烨清醒过来,才发现小铃铛眼睛里噙着泪水,再低头一看,才发现她洁白饱满的乳房已经被自己捏的到处是红红的印子,要不了多久,就会变成大片的淤青。
  抽回了手,把小铃铛抱在怀里说:“以后我想事情的时候不要凑过来,你会受到伤害的,我在这个时候没有感觉,只会伤害你,清醒过来又会心痛,不要干傻事。”
  “我只想要你好受一点。”小铃铛小声地说,大颗的眼泪还是从眼眶上掉下来,像是一串珍珠。“只要你好受一些,我受点疼不打紧,我是一个笨人,不会像辛月姐姐,公主那样帮你解开心结,只能用这种笨办法,你不要发怒好么?我很害怕你发怒,你发怒的样子很可怕,我们就高高兴兴的过日子,城里死了好多人,虽然都是水贼,可是我还是害怕去城里,总觉得有鬼魂在摸我,相公,我们回长安好不好。”
  “不会去也不行了,那日暮和丫头被人家欺负了,一个吐蕃来的土人就想让我的女儿做他的儿媳,我恨不得现在就飞回长安,将他碎尸万段,更何况,我们抓住了一个人,需要亲手交给陛下处置,这两件事情,比建造新城重要得多。”
  听到那日暮被欺负了,铃铛的眼泪就没了,都是自家人,她当然生气,被人欺负的滋味她尝过,那种孤苦无依的感觉就是在梦里,小铃铛都会哭醒,只是看到睡在身边的丈夫,就心安了,重新抱着自己的丈夫入睡,这一回梦里全是开心的事。
  那日暮一定非常需要夫君帮她,小铃铛握紧了小拳头对云烨说:“我们回去,帮那日暮姐姐打折欺负她的那个坏蛋的腿。”
  这是小铃铛能想到的最恶毒的惩罚,云烨不由得笑了起来,拍拍铃铛的小拳头斩钉截铁地说:“没错,我们这就回去,打折吐蕃人的狗腿。”
  说完话,就把小铃铛抱进了舱房让她躺在床上,笑着说:“你先休息一会,下午我去给你包饺子,是你最喜欢吃的三鲜馅的饺子。”在小铃铛的额头亲了一下,就走了出来,不由得摇摇头,都已经是老夫老妻了,亲一下居然会脸红,真是的。
  日头偏西的时候寒辙醒了过来,药效对他已经起不了太大的作用了,但是浑身酸软无力,挣扎着爬起来居然发现自己身上的丝线已经被解开了,身上穿着一套很奇怪但是非常舒适的衣服,甲板上好像有声音传过来,自己现在的状态不适合逃跑,所以也就绝了心思,推开舱门,就看见云烨正在甲板上忙碌,围着一个围裙,双手上沾满了面粉,正在揉一大块面团,看他熟练地动作就知道经常干这种事。
  云烨回头笑着对寒辙说:“那里有椅子,你先坐会,睡了七八天身体一定很弱,我把面揉好就开始包饺子,到时候多吃一点。”
  寒辙并不奇怪云烨会这样招待他,点点头就坐在椅子上,指着自己的身上的衣服问:“这是谁的衣服?”
  “我的睡衣,就两套,看你没有睡衣,就先拿我的凑合一下,别人的估计你也不穿。”
  寒辙这才放下心来,很明显这是一套穿过的衣服,如果是别人的,说不定自己这会儿会呕吐,既然是云烨的就没问题了,低下头嗅嗅衣袖,发现上面有一股很清新的味道,说不来是什么味道。
第四十四节 包饺子
  寒辙发现云烨做这些事情非常的轻松,揉完面团,就端着一个瓷盆子拿筷子搅里面的肉团,动作熟练而美观,做饭吃难道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吗?
  “没事干不要闻睡衣,那样非常的恶心,我把衣服借给你穿不是要你对我想入非非的,坐在那里等着吃饭已经是大爷了,再有恶心得想法我会把你和水贼关在一起。”
  寒辙的脸都绿了,咳嗽了两声说:“我也讨厌男人,要不是没衣服穿,我宁死都不穿别人的衣服,也就是你的还能将就,对了,你为什么喜欢做饭啊?那不是下人才干的事情吗?”
  “你懂个屁,这是一种情趣,就像有人喜欢酿酒,有人喜欢煮茶,我就是喜欢做饭,别人做的我不喜欢,以前啊,我和师父的饭都是我做,十岁的时候就踩着木头墩子煮饭,那时候虽然日子过得苦,却无忧无虑,哪里像现在一样,总有你这样的王八蛋给我送尸体过来,劳心又劳力。”
  寒辙听到云烨提到前辈,不由自主的坐直表示恭敬,想了一下才奇怪地问:“你是说你并不喜欢站在朝堂上呼风唤雨的那种感觉?”
  “我呼风唤雨还不是被你逼的,我被人挤兑了,所以才接下这差事,没想玩这么大,如果不是你捣乱,我最多安排好这里的一切,自己回玉山过清闲日子,谁有工夫戏弄满世界的傻子,大热天的我躺在大树底下睡觉不好么?”
  云烨边说边包饺子,擀皮包馅一气呵成,不一会芦苇秆子编成的盖帘上就摆了一大排,说着话踮起脚尖往舱房里看,小铃铛怎么还没有出来?
  把一个大蒜头扔给寒辙让他帮着剥蒜。瞅着寒辙笨手笨脚的样子叹口气说:“你的生活技能太差了,人活在世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可就没意思了,我们来到世上,各种经历都应该有,哪怕整个世间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也能活得很好,人是万物之灵长,这个世界就该是我们自己的,利用自己手头所有的条件。来让自己活的更好,这就是做人的意义。”
  寒辙终于把蒜头剥好,放在一个小瓷碗里,闻闻自己的手,就到旁边的水盆里去洗。没用那里布巾子,抖着手上的水珠子来到云烨身后看他包饺子。
  “好多人喜欢把肉馅子剁成肉沫,告诉你一个秘密,切成细细的肉丁包成的饺子才好吃,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寒辙叹了口气说:“我已经能够想象得到你以前的日子过得是何等的轻松写意,不像我,从生下来就不安稳。告诉你一件事,憨奴其实就是我的兄弟,亲兄弟。”
  “看得出来,我让人收敛他们的时候发现了。虽然体型相差很大,但是,眉目间你们还是很像的,几千年来你们就在一个小圈子里通婚。血脉虽然越来越近,但是出现畸形,痴呆傻儿的几率就非常大,从你们把憨奴教训成无敌的猛士这一点来看,憨奴这样的人绝对不是少数。”
  “可是你还是杀了他们。”寒辙有些伤感,他对憨奴的感情很复杂,有些怜惜,又有些痛恨,只要憨奴活着唯一的用途就是告诉他,自己是何等的幸运。
  “憨奴太危险,他们不受智慧控制,只会被情绪左右,如果不除掉,对我们是一种威胁,我从来不冒险,这种不确定的因素必须去掉,寒辙,你难道不觉得残忍吗?死亡或者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后的解脱。”
  “我知道一些训练憨奴的法子,没有一种可以说得上是人道的,没有智慧,就只能训练本能,让战斗成为呼吸一样的本能,其过程之残酷,手段之凶残,寒辙用不着我说吧,每年都需要强化这种本能,以前的刺激手段就不管用了,只能用更加残酷的手段,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用的什么法子,我所知道的法子只适合用在野兽身上,把你的兄弟当野兽一样的训练,寒辙,你就不感到痛心吗?”
  “武力越高就说明训练的成效越明显,他的武力都是由痛苦催生出来的,最后还不是一样要被毁灭,寒辙啊,这两个憨奴的毁灭时间还有多久?”
  “你把他们葬在哪里?”寒辙不答反问。
  “独龙峰底下,风景不错,风水道士说是上好的吉壤,我把木球给他们当了陪葬品。”云烨包好了最后一个饺子,拍拍手上的面粉,坐在了寒辙的对面。
  “谢谢你,知不知道,很多憨奴最后都被送进火山口化为飞灰,而且是活着送进去的,他们两个能有坟茔,是大幸运。”
  瞅着寒辙的苦脸,云烨又看看舱门,见铃铛还是没出来,就对寒辙说:“少说两句话,不知道言多必失的道理啊,一个火山口就足以让我在大唐的土地上锁定几个位置,我们现在还是敌人,要是被我知道老巢,你们就完蛋了。”
  寒辙大笑起来指着云烨说:“你知道了又如何,你迟早都是要去的。”
  “不去,如果要洗温泉澡,我在长安就能洗,你在那地方闻着硫磺味道很舒坦么?火山这东西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类,小心有一天火山爆裂,不用我去找你们,你们自己就把自己玩死了,我一般不靠近火山三百里之内。”
  见小铃铛从舱房里出来,云烨就开始捣蒜,准备红油醋汁,只等水烧开,就开始煮饺子吃,小铃铛和寒辙见过礼之后就过来帮忙。
  “嫂夫人的确是难得的秀外慧中,云兄好福气。”
  “那是自然,这样的好福气我有四个,哈哈,也算是可以在你面前显摆的一条理由,从憨奴是你兄弟这件事来看,你打算娶你的哪位亲戚?”
  小铃铛听着夫君这句类似骂人的话,不由得歉疚的看向寒辙,却发现寒辙一脸苦笑的拍着椅子把手说:“如果我娶了我的亲妹妹,云兄会不会去为我贺喜?”
  “不去,如果可能,我会在这之前杀死你,免得你破坏了人伦。”
  “说话算数,说话一定要算数,如果我到了非要娶我妹子的时候,云兄记得下手狠一点,我的心脏在右边,不在左边,千万不敢弄错了,如果能把我的头割下来就最好了。”寒辙一本正经的嘱咐云烨。
  小铃铛发现自己听不明白两个人到底在说什么,一个要娶自己的亲妹子,一个要去杀人,一个欢欢喜喜的准备被杀,夫君这是怎么了?
  云烨用笊篱把饺子从锅里捞出来,装在盘子里,小铃铛送到寒辙的身边,并且把已经准备好的小青菜,蘸碟一起给客人端了过去。
  寒辙没有吃过家宴,有些局促,不过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夹了一个饺子在蘸碟里蘸一下汁水,送到嘴里,闭上眼睛慢慢品味。
  “确实不错,比我以前吃过的所有馄饨都好吃,而且吃饭很新鲜,或许这才是吃馄饨的正确吃法,这个红色的是什么东西,味道有些象茱萸,不过香味要浓烈的多。”
  “这是饺子,连汤一起端上来的才是馄饨,红色的东西叫辣椒,是一种香料,现在种的人不多,好像只有云家庄子有,别的地方可没有。”
  妇人不能上桌子,小铃铛抱着一个瓷碗,坐在小凳子上看着夫君和客人边吃边聊天,好像非常的和睦,这就好,只要不吵架,就是最好的结果。
  吃完了饺子,喝完了饺子汤,小铃铛就把桌子收拾干净,给他们两人端来一小罐子葡萄酿,特意用冰镇过的。
  今日的洞庭湖水波不兴,万里晴空,虽无衡阳雁叫,渔歌互答,但是湖水之浜,也有鱼鹰飞窜,芦苇丛中不时地有空雀直冲蓝天,几个起落之后,就不知所终。
  “我说的是真的,如果我真的要娶我妹子,帮帮我,杀了我。”
  “我说的也是真的,我不会眼看着人间惨剧发生而无动于衷,如果你觉得杀你不好,我可以杀了你妹子,反正只要死了一个,对另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种大解脱。”
  “还是杀我吧,这次我失败了,你会送我去见皇帝,以后在族里就没了地位,小妹不同,还能风光下去,她还没有感受到我的这种痛苦,活的还能愉快些,用一个痛苦地生命去换取一个欢乐的生命,这笔账怎么算都是值了。”
  云烨捏着玻璃杯的底座透过葡萄酿看远处的白日,天地变得一片暗红,整个世界都像是被鲜血浸染了一遍,看到一只鱼鹰一头扎进水里叼着一条肥美的鱼又飞起来,一下子就越过了那片血一样的世界,重新回到了蓝天,云烨的心里就充满了无限的欢喜。
  “如果是我送你回长安,我保证可以把你完好的送到皇宫,但是,皇帝派了别人来接你,明天就要到了,我就没必要越俎代庖,把你交给他们就好,寒辙,看样子我们的战斗没完啊,我喜欢和你战斗,和你战斗我总是能有新的收获。”
  “如果你不用那些奇怪的法子,说不定我就会逃跑。”
  “关我何事,你只要不在我手上逃掉就好,其余的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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