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55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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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娘那是以后的事情,防线我们还要守,所以啊,我就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驼城,有了驼城,我们就等于有了一座活动的城池,咱大唐军人守城,你们听说过有谁陷落过吗?”
  “没有吧?活动的城池说起来好听,这需要你们做到令行禁止,一个人做到和千万人做到这是两回事,所以才需要制定条例,条例出来了,可是你们听不懂啊,这就是为何我会要求你们至少每天要认识五个字的原因了。”
  “至于队正学兵法,那是因为这些混蛋就要升官了,上了驼城的军士和军官,大体上他们的职衔会调高一级,也就是说,同样是队正,驼城上的队正就会是陪戎副尉,算是流内官,他娘的不懂兵法行吗?”
第二十八节 反抗
  “大帅,您是说以后咱们就要住在骆驼背上了?”
  “没错,可能味道大了点,但是没办法,咱们的城池要在戈壁上来回奔走,咱们只好住在骆驼背上,驼城不可能哪里都能去,只要咱们的骑兵在驼城三百里之内的区域内作战,就不必要携带大量的物资,只需要携带一两天的干粮和水就足够了。”
  “背靠大城,骑兵就能心无旁骛的作战,只要距离不再是我们的致命伤,嘿嘿,老子带着你们就是阎罗殿也敢去闯闯。”
  听了云烨的讲解,不但云烨在奸笑,他身边的军士们也一起奸笑了起来,事实就是这样,唐人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战力,尤其是陇右和关内道的这些杀才们,傻子都知道自己背城作战会占到多大的便宜,哪怕不小心被敌人围困了,自己靠不到城池边上,这个时候最让人兴奋的事情发生了,自家的城池靠过来了……
  给士兵们讲解完了驼城和识字的必要性,云烨就返回了帅帐,范弘一和田元义还在等着自己,驼城的建设绝对不是一朝一夕能建成的,不说别的,光是一个转向的问题,就足够让人头疼的了,更不要说西域的西域的地形复杂,大城所到之处需要平坦的土地,不能别的骆驼走路,走在大坑之处的骆驼掉坑里,这样算怎么回事啊。
  所以挽具非常的重要,道路也非常的重要,只要这座大城能够左右横移两千里,云烨就认为自己的大军就有足够的能力锁死这片区域,在情报的配合下,当西域胡人冲过来的时候就会发现在自己的前进道路上多了一座城池虎视眈眈的等着他们。
  这是设想中的最美状况,现实哪里有这么完美,驼城只能在战斗中检验它是否有用,是否能达到战争的需要,现在云烨能想到的就是驼城可以最大限度的减轻士兵的奔波之苦。
  但愿书院的研究能给自己带来福音,云烨几乎想要双手合十祈求老天再给自己一点面子。
  折箩曼山依然白雪皑皑,在太阳的照射下反射着耀眼的白光,云烨现在对白光已经见怪不怪了,无舌已经能轻易地把白光弄出来,然后再收起来,老家伙就像是得到了一枚手电,正在兴奋地摆弄开关,一会关上一会熄灭像个傻子一样。
  云烨认为这东西说不定有辐射,他对一切能自己发光的石头都抱着怀疑的态度,隔着厚厚的墙看到无舌愉快的沐浴在白光里宛如神仙,就嘱咐怀孕的那日暮,不许靠近无舌十丈以内,他不希望那日暮将来生出来一个把内裤外穿的傻小子。
  那日暮现在对自己的肚皮不是一般的看重,夫君的话从来都没错,如果说那个白光会伤害那日暮自己,她说不定会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去看看,现在听说这东西有可能会伤到肚子里的孩子,那日暮立刻就从善如流,离无舌远远地,弄得无舌在吃饭的时候还问云烨,为何入冬以后就没有再见到那日暮。
  无舌没有掉头发的症状,皮肤也没有溃烂,云烨给他把脉之后发现老家伙健康得不能再健康了,有力地脉搏跳动让云烨非常的嫉妒。
  他自称在照耀了神光之后睡眠好了,精神旺了,一拳都能打死一头牛了,总之用自己的切身体验告诉云烨,白光是好东西,希望云烨没事也多照照。
  上辈子什么光没照过?能看清楚骨头架子的那种光都照了好几回,大夫都不情愿多照的玩意,指望云烨去多接受一点辐射,那是在做梦。
  “怎么就对身体有害了?老夫已经照了一个冬天出岔子了吗?你看看,精神多健旺,感觉自己的一些暗疾都在不药而愈,这是神光啊,可遇而不可求,隔壁的袁守城整天想着爬到天池去找神仙,却不知神仙就在隔壁,小子,这就是机缘啊,有缘的人踢块石头都能找到黄金,没机缘的人就算是踏破铁鞋也找不到门路,怎么就不知道珍惜机缘呢。”无舌有些生气,撂下茶杯就开始说教。
  “这机缘是您的,您喜欢多照就多照些,反正都九十岁的人了,干什么都可以随心所欲,律法里都是这么讲的,小子今年还不到三十,想要多活几年,我的机缘多,绊一跤都能捡到牛头金,以后说不定能和神仙一桌子吃饭,您要是不小心照白光,照成了神仙,和我当神仙有什么区别,只要是咱家人成仙,谁成都没关系,我乐见其成。”
  无舌见云烨还是不在乎,有点意兴阑珊,懒洋洋的说:“刘方老儿如今不在西域,否则他会和老夫一样的愉快,和老友沐浴神光,在神光里喝茶下棋,那才是人世间的极乐,可惜了。”
  “不可惜,刘老不知为什么忽然起了游兴,带着咱家的商队跑去了怛罗斯,我也是才知道的消息,估计他从怛罗斯回来就会到北庭来,到时候你们就能在一起喝茶聊天照神光了。”
  云烨不紧不慢的把刘方去了怛罗斯的消息告诉了无舌,老家伙立刻就开心了起来,一口喝干茶根,背着手去看袁守城的笑话,他现在每天就剩下照神光和看袁守城死人脸这么点乐子了。
  范弘一最开心的就是大帅说火油囤积够了,事实上是没有铁皮桶子了,他立刻就放开了对那些胡人和商贩的限制,允许他们用最大的能力生产火油,那些商人为了赚钱命都不要了,硬是在山口踩出一条通道出来,大冬天的让驼队马队依然可以来往于天山南北。
  高昌盛产棉花,但是没人收,漫山遍野的棉花白花花的铺在地里,田元义驱赶着百姓在雪地里摘棉花,这些懒虫,秋天的时候不知道动弹,好好地棉花就要烂在地里,不知道棉花在大唐什么价格么?
  他不在乎能卖多少钱,他只在乎棉花,听大帅说棉花也是驼城必备的军事物资,他从不去怀疑大帅的话,作为大帅的幕僚,只要好好的去执行命令就好。
  从楼兰回来的校尉说了,自己的家小已经随着大军的辎重队回了玉门关,这让他放心不少,能随着大军回去,一定比跟着商队回去安全得多,只要进了关,不需要人护送她们母子也能自己走到长安,苏大将军的军队已经把陇右河西这两个地方扫荡了三遍,听说那里现在干净的可以当炕睡。
  从怀里掏出小银壶喝了一口烈酒,抽着脸长长的哈了一口气,奶奶的,现在才是人过的日子,田元义自言自语了一句,就躺在收上来棉花堆里,仰面朝天的看着天上的蓝天白云,觉得全身三万八千个毛孔都透着暖意。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为什么这样红,红的好像那燃烧的火焰,红的就像燃烧的火,它象征着纯洁的友谊和爱情……”
  那日暮穿着纱裙,戴着面纱,唱着这首动听的歌谣,让围着火堆饮酒的军士们如痴如醉,只有在这片蓝色的苍穹下,百灵一样那日暮才会复活。
  给军汉们唱歌,如果被辛月知道会活活的打死她,云烨却很喜欢那日暮表现出往日的气概,他认为草原上的女子就该是这个样子,情浓的时候像火,坚韧的时候像老牛皮。
  这首歌是云烨教给那日暮的,很快就在天山脚下传扬开来,以至于田元义躺在棉花堆上都能听到这首缠绵婉转的歌。
  要是没有战火该多好啊,田元义痴痴地想,他的半辈子都撂在天山脚下了,这里山高水美瓜果香甜,牛羊遍地,算得上是人间的福地,如果能在这里终老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以前的时候睡觉都需要藏把刀子,从来都不敢松懈,现在妻儿走了以后,田元义就彻底的放松了下来,自己也是一个学富五车的人,对这里的治理也算得上勤勉,他甚至还有更多的想法想要实现,给我十年,我还你一个人间福地。
  骑兵从来都是一队队的在这里奔跑,如果是单人匹马,说不定很快就会失踪,田元义对这样的状态烦透了,那些人不知道怎么想的,你杀死了一个骑兵,然后就会有大军把村子围起来,最后把村子里的牛羊都斩首才会罢休,何苦来哉?干事情之前就不想想么?
  田地里的那些摘棉花的胡人举着木叉就围了上来,他们想干什么?自己身边还有五十个士兵呢,还都是老兵,听说是从玄甲军出来的,这几百号人不够他们杀的。
  这些人都是大帅的亲卫,别看一个头发胡子都花白了,呃,这些人不会以为看着他们的是老兵就想把自己这群人干掉,然后再回家,等到大军来了之后再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这些人的心思是怎么长得?难道大将军会有闲心听你们辩解?军司马会去一个个的分辨良民和暴民?那是军队,不是衙门捕快,他们总是先杀人然后才写呈具的,或者杀了人之后什么都不写。
第二十九节 岗村云烨
  “我不知道是谁挑拨的这次暴动,我也没心情知道是谁,鞠文泰他们家已经完蛋了,他的儿子在长安给我们的陛下跳舞,所以说他们家完了。”
  “你们是百姓,谁当皇帝和你们无关,你们自己算算,是鞠文泰在的时候你们的日子好过,还是现在你们的日子好过,你们这么做,其实是在给我们找麻烦,也是给你们自己找麻烦,今天你们就算是把我们全部杀光又如何?”
  “大军转瞬就到,你们的村庄,你们的父母妻儿我保证不会有一个活下来的,所以我就弄不明白了,为何会干这种蠢事?”
  “我知道你们讨厌我们唐人,说实话我也讨厌你们,我的家在青云山底下,家境还算富裕,家里的粮食一年多得吃不完,我又是一个官员,留在家里我过的日子要比现在好一百倍,那里没有风沙,没有强盗,也没有成群的野狼,要不是陛下派我来这里,谁喜欢留在这里吃沙子?”
  “所以啊,我也不讲大道理,你们呢,乖乖地回去继续摘棉花,把今年的劳役做完,然后就能回家和妻子儿女在一起过日子,该熟皮子的熟皮子,该准备果干的准备果干,该把棉花拿出来晒得就晒,记得把棉籽去掉,去了棉籽的和不去棉籽的价格不一样。”
  “商队开春就会到来,家里现在也该忙起来了,交易的日子就那么一个月,不准备自家的事情,拿着叉子对着我干什么,赶紧的,去干活,等我五个手指头弯下来了,想干活都没机会了。”
  田元义伸出来一只手,一根指头已经弯曲了下去,面前的胡子们有些犹豫,田元义的第二根手指也弯曲了下来,远处的胡子已经开始往棉花地里走了,等到田元义的五根手指头全部弯曲了下了握成拳,面前就剩下两个白胡子老头。
  “强盗!懦夫!雪山下再也没有英雄了。”老头子的悲哀的看着自己的族人。
  田元义很理解老头子的意思,头两个字是在说唐人,后两个字是在说自己的族人。他看着两个老糊涂蛋忧郁的说:“我们是强盗,你的族人是懦夫,你想干什么?你希望看到我们的脑袋被砍下来么?然后再看着你们的族人的脑袋也被砍下来,人死光了你是不是就感到非常满意了?”
  “我猜一下,你的儿子一定是被大军杀死的吧?你们两个家里都没什么人了吧?你们自己是不是也已经活腻了吧?”
  “老混蛋,你看看那些干活的人,他们的家里还有人,还有父母妻儿等着养活呢,他们和你不一样,你们两腿一蹬死的无牵无挂,临死还能出口恶气,他们怎么办?”
  “雪山上赞扬的英雄都是自私自利的混蛋,如果能带着族人越过越好,这样的英雄当然值得赞颂,可是从巴腊海到莫立海他们那一个能给族人带来好处了,人家魔王好好地住在雪山上没事敲敲鼓,唱唱歌,自娱自乐的没听说把谁家的孩子抱去吃掉,就算是喜欢把公主关起来欣赏,关巴腊海屁事,巴腊海为了显示自己的武勇就要去杀人家,结果弄得雪山倒了,巴腊海倒是把魔王杀死了,可是他的村子也被雪山埋掉了。”
  “我就奇怪了,你们怎么只赞颂巴腊海救回了公主,就没人去想想他村子里被雪山压死的那些人愿不愿意啊?”
  “走吧,我今天不想杀人,你可以接着去村子里骗骗那些傻子,让他们接着干蠢事,然后你躲在暗地里偷笑,去吧,继续去骗你的族人去送死,这和我关系不大,你们今天的棉花一定要交上来,少一两都不成,这就是惩罚。”
  田元义把话说完,看都不看那两个恶心的老头子,又躺在棉花堆上继续想心事,两边护卫他的老兵笑着摇摇头,继续抱着自己的长刀在周围巡视。
  老头子还是回去摘棉花去了,田元义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大,很多人都听到了,尤其是一些妇人紧紧地拉住自己的男人,让他陪着自己摘棉花,不敢放他离开。
  田元义斜着眼睛偷偷地看了两个老头子一眼,发现不论他们走到哪里,那里的人群就会散开,一大片空地上只有两个老头子自己在摘棉花,下场凄惨。
  这番话田元义已经说过最少五遍了,只要遇到反抗他就会这么说,分化敌人远比消灭敌人更加的轻松,没人会知道,他身边的五十个老兵才是整支大军中最强悍的存在。
  第二天出工的时候,没看见那两个老头子出现,临时选出来的村长告诉田元义,那两个老头子死了,一个把自己吊在村头,一个在儿子的坟墓前抹了脖子。
  田元义痛苦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才睁开眼睛对村长说:“派几个人把他们埋了吧,钱我来出,现在不打仗了,能少见到尸体就少见,埋人的几个人还是算他们出工。”
  村长感激的鞠了一躬就去派人了,留下田元义伤感的看着这片大地。
  老兵们鄙夷地看着田元义,昨晚给自己布置杀人任务的时候这家伙可是神情狰狞,没有半分的和善可言。
  “明天咱们需要换地方了,这个地方已经算是安定了,只要我们不过分的煎迫,不会再发生以前的那些暗杀了。”田元义抖抖袍子上的土,吐掉嘴里的沙子,再一次咒骂了该死的风沙,就匆匆的回到自己的马车上去了……
  书院的图纸送过来了,同时过来的还有一个班的学生,他们的任务就是负责把驼城的底盘装好,也就是把五万头骆驼按照图纸的要求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并且负责将驼城上的重量均匀的分布在每头骆驼的身上,这是一个繁杂的工作,公输甲亲自赶了过来,驼城出发的起始点就是高昌。终点就是乱石城,也只有这一带的戈壁才符合驼城来回移动的要求,这里也是唐军须要驻防的重点区域,一旦西域胡人突破了云烨的防线,他们就会沿着伊吾州窜进隶属关内道的突厥草原,或者攻破玉门关直扑陇右,只要两种状况出现任何一种,云烨除了自杀谢罪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驼城已经是重中之重了,必须尽快的建起来,哪怕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也能起到震慑敌军的作用,或者还能逼迫突厥人早点下决心西进。
  对于碎叶城,怛罗斯,阿拉木图云烨毫无办法,自己的大军不能开过去,只要开过去自己的身后就会盗贼蜂起,让自己烦不胜烦,这个时候云烨发现自己现在很像后世的某国人。
  绥靖的法子用了,囚笼政策也用了,扫荡已经是家常便饭,除了没抢花姑娘,他把能用上的招数全用上了,终于给自己营造了一个安定的大后方,这里终于显现出一种健康的社会秩序。
  云烨的这些方法获得了李二的大力肯定,认为这是在帝国占领区可以借鉴的好办法,命兵部整理了云烨的战术,战略,分发给各个羁縻州的总管作为第一战术选择。
  李靖认为云烨能在风云激荡的庭州迅速打开局面,稳定当地的事态,将各种奇思妙想混合运用,达到了最佳效果,已经可以称之为将了,要知道李靖以前对云烨的评价是能带好一支舰队就不错了,在陆地上只配率领一千人,做一个校尉已经有高抬之嫌,而且自己只需要三百人就能击破云烨的一千人,时间还用不了多久,这个评价就连程咬金都没有反驳。
  在李靖看来,云烨之所以能够战无不胜的,就是仗着自己的聪明脑袋,总能想出了来一些出人预料的法子,能将手中的武器运用到极致,至于提到战术,战略,他不认为云烨有这个东西。
  而聪明脑袋这是最靠不住的,要是有一天脑子进了水,数万大军跟着这样的二百五统帅就算是进了鬼门关,李二也是这样的看法,所以在正规的战场从来不动用云烨,只有在一些需要冒险,需要运气,需要智慧的地方才会让云烨放手大干,这就是兵法中的用之以奇。
  五千里瀚海交给李靖的话,老家伙说了最少三十万精兵,少一个这个仗就没法打,李二听到这话眼睛差点凸出来,满大唐也就五十万精兵,要是交给李靖三十万,自己还能睡得好觉吗?至于十六卫的几个大将军,总是嚷嚷着给十万铁骑自当横扫西域直到天边。
  这话李二相信,大唐的十万精骑杀到天边问题不大,可是提到驻守瀚海,一个个都把脑袋摇的像拨浪鼓,这就是为什么李二会力排众议让云烨取代苏定方成为瀚海军统帅的原因。
  驼城的出现让李二喜不自胜,不止一次的对长孙说,云烨就是一颗豆子,不砸不出油。沙漠里出现一座移动的城池,什么人才能想出来这样的法子?除了云烨没别人,李二曾经拿驼城笑话过李靖,问他如果手里有这样的一座城,五万人还能不能锁死边隘?
  每回看到李靖那张无奈的脸,李二就越发的觉得自己圣明。有了驼城,敌人就算是钻到身后都不要紧,关门打狗而已,敢绕过敌人的雄城孤军直入的也就霍去病那么寥寥几人,他不认为那些吓破胆的突厥人敢有这个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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