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61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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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苗不放心也跟着去送饭,头上包着一袭蓝布手帕,挎着竹篮由伊丽丝陪着去河滩上的甲子号田地,莫阿斯扛着犁从那边走来,哈哈地笑着和庄子上的乡农交谈的愉快,虽然他的关中话还不是很流利,一点都不妨碍他喜欢和这些淳朴的人说话。
  不打扰莫阿斯的好心情,两人顺着埂子穿过一大片麦田,此时的麦田还没有播种,只是刚刚翻好,在白云底下散发着一股子泥土的芳香。
  到了地头就看见他们父子三人正沿着三条地垄种蒜,已经干的非常熟练了,手里的铲子往泥土里一插再别一下,一瓣带着蒜皮的蒜头就被种了下去,然后再轻轻地将泥土压实,蒜头的顶尖隐约可见,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只要蒜头发芽,青苗就能轻易地顶破浮土从地里钻上来。
  云寿对这些活计很熟悉,因为父亲下地从来都是带着他的,在云烨看来,一个合格的家主可以不聪明,可以不仁慈,但是一定要懂得什么是立身之道。
  此时的大唐依然是标准的黄土文明,一个有着浓厚黄土气息的勋贵不会种地这简直就是不可原谅的。更不要说云家的发迹就是从土地开始的。
  河滩地其实就是菜地,每家每户都有一块,只不过大小有别罢了,现在是种蒜的季节,田地里到处都是种蒜的人家,关中人向来喜欢吃蒜,端着一老碗面条子如果没有两瓣子蒜头佐餐简直就不可想象。
  小苗站在田地里嘿嘿的傻笑,因为自己家里的田地最大,别人家只有窄窄的一小条,只有自己家的田地霸气的横在最好的地段上有好大一块。
  小的时候就梦想着能有好大的一块好地可以安身立命,现在好了,家里的土地很多,只要自己愿意想种什么就种什么。
  云暮不喜欢种地,但是爹爹在种地她就只好跟着过来,和爹爹以及大哥不同,云暮一点都不喜欢蒜瓣,这东西拿在手里的时间长一点都会沾上一身的臭味,所以她种的蒜就歪歪扭扭深浅不一,小苗只好跟在她的身后重新栽种,等到小苗撵上云暮的时候,云暮就干脆扔下蒜筐子交给小妈继续干活,反正小妈很好骗的,只要多叫两嗓子小妈,干什么都成。
  偷懒这种事情云暮可以干的肆无忌惮,云寿就不能这么干了,不但父亲不允许,就是母亲那里也说不过去。
  来回走了两趟,云烨擦擦额头的汗珠,叫住了云寿和小苗,一起来到地头安歇,父子俩一人端着一碗醪糟慢慢地喝着,云烨拿肩膀碰碰现在几乎和自己一样高的儿子说:“这段时间你娘让你管家,你干的怎么样?说说,外面的事情千头万绪的可不是那么好管理的。”
  云寿喝完了自己的醪糟瞅着父亲说:“其实也没有什么难的,咱家里的人手都是老人手,忠心耿耿十几二十年了,有什么不放心的,河北道管事的账目差了五百多枚银币对不上,众目睽睽之下老掌柜恨不得抹脖子,这事好多年都没有出过,五百多枚银币算不得大事情,河北道的流水每年要两万多枚金币的总量,这点钱确实上不得台面,老掌柜却把整个河北道翻了个天翻地覆,最后发现是他的小儿子在登州迷恋上了一位红歌姬,花光了自己的钱,就从公账里拆借了五百多枚银币又花在那个歌姬的身上,本来只要补上就万事大吉,他却不敢和自己的父亲兄长说,这才让老掌柜在去年的年会上丢了老大的人。”
  “孩儿去年去齐州的探望姑姑,老掌柜带着他的幼子跪在孩儿面前哭的恓惶,说几十年的老脸面丢光了,准备请辞,孩儿自然拒绝了,只是训诫了他的幼子几句,就想把这件事情揭过去,毕竟老掌柜的脸面要比五百枚银币重要的太多了。”
  “谁知道老掌柜回到家里硬是拿刀剁下了他小儿子的一根指头,还将他从商队里革除了,那个红歌姬也被老掌柜给赎出来了,把她送给了自己的儿子,发誓不许这两个人走出家门一步,打算把自己的儿子当猪养。”
  “爹爹,您说老掌柜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
  云烨点点头说:“确实过分了,他那么做其实也是爱护自己的儿子,当猪养就是一句话,最多就是不许自己的小儿子沾手生意罢了,拿钱这种事情,只要拿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老掌柜只是防患于未然罢了。”
  “不过你是主家,看问题就不能这样看,赏功罚过是你手里的武器,河北道的账目出了岔子,就说明那里的工作以及制度有漏洞,老掌柜难辞其咎,所以做出调整乃是必然,儿子,你从来都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知道该怎做,爹爹就不掺和你的事情了。”
  “爹爹其实想问问你和烟容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这几天别别扭扭的,贺兰那个丫头也显得很别扭,臭小子,你不会干出什么事来了吧?你可不敢学老掌柜的小儿子欺瞒自己的父亲,弄的最后一塌糊涂的不好收拾。”
  云寿期期艾艾的涨红了脸,不知道从何说起,小苗从旁边捂着嘴偷笑,见云寿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就帮他说:“夫君,事情倒没有,主要是烟容的娘亲逼着烟容回东宫,烟容不愿意回去,就逼着寿儿现在就娶她,咱家的规矩就是男子不到十八岁不娶亲,所以寿儿不答应,烟容就大哭,说寿儿不帮她。”
  “至于贺兰,总说自己已经十八岁了,如今还梳着丫鬟头,以为寿儿不要她了,这段时间也在发脾气,您不用管,都是惯出来的毛病,过几天就好。”
  云烨笑着摇摇头,在儿子的肩膀上拍拍,这是他自己的小烦恼,还需要他自己去解决,刚要起身去地里,就听云寿在自己的身后斩钉截铁地说:“爹爹,孩儿今年已经十六岁了,该是去军中历练一下的时候了,求爹爹成全。”
  “你不是已经在皇宫里补了差事吗?陛下新成立的千牛卫很是威风,怎么还想去军中?你本来就是军伍上的人,每个月的钱粮可不是白领的。”
  “爹爹您十四岁就在陇右军中随程爷爷征战西羌,程伯伯十三岁就到了军中历练,孩儿如今十六岁了,也该出去见识一下世面了。”云寿似乎没听见父亲前面说的话,把自己的要求又说了一遍。
  云寿很认真,云烨只好也认真起来,上下打量一下儿子,猛然间发现这小子确实长大成人了,少儿时期的肥胖现在已经变成了健壮,粗胳膊粗腿,加上一个圆脑袋确实有点将门虎子的味道,只是这个要求过于突然,云烨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第二十一节 终归要走的
  “爹爹没什么意见,只要你能说服你娘,不让老祖宗伤心你想去哪里爹爹就把你弄到哪里。先说好,水军你就不要想了,你大哥已经钻到岭南水师里去了,堂堂的郡王偏偏喜欢跑船,你安澜阿姨没少数落爹爹。所以啊,你要是想逃跑,就先搞定你娘和老祖宗。”
  云寿见父亲没有拒绝,立刻就来了精神,跑到田地里将蒜种得飞快,一门心思的想回去和母亲商量。
  小苗担忧的指指云寿问丈夫:“寿儿年纪太小,又一向娇生惯养的,到了军中不知道能不能吃的了苦,您今天答应得太草率了,姐姐一定不会同意的。”
  云烨笑了一下拍拍小苗的手说:“你都知道辛月不会同意,我答应不答应的有什么关系,其实我倒是认为寿儿去军中只有好处没坏处,烟容和贺兰缠他缠得太紧,她们的年纪太小,真的闹出丑事不说名声,对她们的身体没好处,现在这些孩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是最难管的时候,寿儿去军中历练没什么问题,他能去哪?我是兵部尚书,去哪里还不是我说了算?”
  “就算是要出去,他也是去岳州,老薛现在就是岳州的都督,去他的麾下当兵,和在我的身边当兵有什么区别,说不定还能多得到一点照顾,现在满世界海晏河清,刀兵不兴,程伯伯这最后一支出征的军伍就要回来了,他就算想打仗也没得打。”
  春日里潮气大,天上的白云很快就慢慢变黑了,虽说春日里的雨下不大,云烨还是把挖野菜的云暮和伊利斯唤回来,至于旺财早早的就已经玩够了,卧在棚子底下睡觉,听到云烨的呼唤抖两下耳朵就站起来来到云烨的身边,准备驮着两个筐子回家,野地里睡觉一点都不舒服。
  旺财已经算是一匹老马了,如果在军中它已经过了最佳的骑乘年龄,该到了淘汰的年纪了,不过在云家,没人敢说旺财老了之类的话,因为侯爷说过,一匹马活个五十年小意思,旺财还年轻着呢。
  虽然马夫从未听说过五十岁的马,但是这一点都不妨碍他的认同,旺财必须活五十年,自己今年才四十岁,还能再伺候旺财三十几年。
  回到家里云寿就去了后宅,云烨朝后面看看很自然的带着小苗去单鹰留下的那间小屋子里休息,家里一时半会的算是安宁不了了。
  云寿兴冲冲的把父亲同意自己去军中历练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辛月一点都不吃惊,放下手里的花绷子,冷冷的一句话就让云寿满腔的热血一下子变凉了。
  “从军?去外地?好啊,你爹爹才出去三年就血战了三年,你打算去哪里血战?突厥人被你爹爹打跑了,大食人快被你爹爹杀光了,高丽人现在他们住的那块地方是大唐的,新罗人现在全在长安等着被发卖呢,吐蕃人被你程爷爷杀得差不多了,可怜的,你想找个对手都找不到。”
  “儿子,听娘亲的,你现在不是已经在千牛卫当中郎将吗?只要在宫里好好地干几年,说不定就能像你爹爹一样当兵部尚书,以后你爹爹不干了,就交给你,这职位永远是咱云家的,屋顶上的那两杆画戟咱家不打算拆下来了。”
  辛月的这番话说得豪气干云,一根手指头指东画西,仿佛她自己就是兵部尚书。
  “儿子,如果觉得千牛卫闷得慌,咱们就去十六卫,秦钊就在十六卫里面的左卫当校尉,听说驻扎在骊山,也不错。我听秦夫人说了,一个月就能回家一趟,还是你爹爹塞进去的,当年你爹爹答应收秦家的一个孩子当弟子照顾,可是秦家没有好人才,学不来你爹爹的本事,所以只好在仕途上照顾他一下。”
  “怎么样?你打算去谁的门下?你程伯伯就在左武卫当将军,你要是不喜欢千牛卫就去左武卫,娘亲也不喜欢千牛卫这个名字,好好地人总是被叫成牛,你爹爹就是从左武卫里出来的,你去那里没错的,喜不喜欢?如果喜欢娘亲这就去找你程伯伯,说一声的事而已。”
  云寿一句话都没说就从屋子里出来了,和自己这个娘亲根本就没办法说事情,如果真的让他选,他还最喜欢千牛卫,千牛卫的统领大将军是段虎,出了名的严格,玄甲军的训练体系云寿还觉得新鲜,如果真的去了左武卫,自己会被程伯伯虐待,又会被下面的人当宝贝,根本就没办法在那里待,这事还是问问父亲比较好。
  窝在里屋喂孩子那日暮探出头来看着辛月说:“姐姐,您是真厉害,一番话就让寿儿彻底的打消了外出的念头,您说奇怪不奇怪,男人家怎么总是喜欢往外跑。”
  “我跟着夫君在沙漠里兜转了三年,够够的了,只想留在家里不出去,哪里都没家里好。”
  辛月看着窗户外面的石榴树叹口气道:“寿儿年龄大了,也有了自己的心思,男人只要长起来,就不会再听娘亲的话了,我也只好胡搅蛮缠一下,总希望他能多留在我身边一会,可是一转眼,就要留不住了。”
  “你想想,烟容是个美人坯子,贺兰就更不用说,家里有这样的两个大美人,寿儿却在外面和一个歌姬不清不楚的,如果不是咱们家不兴杀人,我都想把那个歌姬撕碎了喂狗。敢勾引我家的孩子,活得不耐烦了。”
  辛月一向都喜欢迁怒,刚刚还一副慈母状,转眼间就成了恶婆娘。
  “姐姐,您还是算了吧,这事怨不得人家,要怪也只能怪李象,那根本就是废人了,整天进出秦楼楚馆的,把寿儿也带坏了,要不然,咱家寿儿怎么会认识那和叫做胭脂的女人。”
  “烟容和贺兰就是知道了这件事,才会逼着寿儿成亲的,就因为她们逼迫,寿儿才会有从军去外地的念头,要不然咱们想个法子把那个女人打发掉?”
  “少出臭主意,夫君知道了会气死的,他最讨厌这么干事情了,我上回跟夫君说了,夫君说要相信自己的孩子,寿儿本来就是个软心肠的孩子,但是该有的决断不会少。任其自然,这就是夫君的吩咐,我们还是不要添乱了。”
  云寿没有听到母亲的话,一个人站在天井处看着阴郁的天空,李烟容哀愁地看着淋雨的云寿,很心疼却不敢上前劝慰,担心把事情弄得更糟。
  “烟容,我想去军中和你想和我成亲没关系,我们的父辈都是靠彪炳史册的煌煌功绩才获得了自己显赫的声威和高贵的地位。”
  “而我们呢,就因为我姓云,我爹爹是天下无敌的蓝田侯云烨,我从一出生就是好些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云骑尉,懵懂中就一级一级的升官,还未成年成年,就已经五品中郎将,我这辈子甚至什么都不用干,就能自然而然的成为大唐最顶级的人物。”
  “这些天帮着娘亲管理家务我才知道爹爹给我留下了多么雄厚的基础,不夸张的说,要人有人,要钱有钱,从南海之滨到北海之末,到处都能看到云家商队的影子,这本身就是一个帝国,我爹爹赤手空拳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就为云家奠定了千年基业。”
  “烟容,你和贺兰更是美人中的美人,我的生活什么都是完美的,有一个完美的爹爹,一个完美的娘亲,就连姨娘都几乎是完美的,更不要说你。”
  “我现在很无聊啊!烟容,真的很无聊,在千牛卫里,段大将军那样一个严苛的人,对我都是优容再三,因为他很怕我爹爹。”
  “爹爹看出了我的烦躁,所以今日就同意了我出去散散心,也只能是散散心,娘亲说的一点错都没有,我找不到敌人去厮杀,就这一点就足以让我郁闷得发疯。”
  李烟容提着裙子缓缓地从楼上走下来,抱着云寿胳膊抹着眼泪说:“那就去,不开心的日子我有过,既然不开心就换一个环境,我建议你去草原,听那日暮阿姨说那里一眼都望不到边。是一个开阔心境的好地方!”
  云寿呵呵笑了一声,紧紧地拥抱了一下李烟容,在她的脸颊上狠狠地亲了一下就大踏步的出门去了,刚才在母亲的首饰盒里找了一颗母亲不要的珠子,这是他答应给胭脂的。
  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可能会向一个女子食言,说过会送她一颗珠子就送她一颗珠子,只是送完这颗珠子之后,自己就再也不欠她什么了,只是欠钱而已,很好还。
  快马进了长安城,小虫接过少爷的马缰绳,拴在遮雨棚子底下,就跟着少爷上了明月楼,明月楼里有明月,这是长安城一句家喻户晓的话语,不过少爷不喜欢那个妖媚的明月,只喜欢那个叫做胭脂的小娘子。
  李象的怀里躺着钗环横乱的明月,迷蒙的醉眼瞅见云寿走了进来,张嘴就问:“蒜瓣子种到地里了?”
  “是的,我和我爹一起种的,今年地里的墒情好,应该是个不错的年景!”
  “好不好的和我这个衡山王没关系,倒是你要抓紧了,如果你不要胭脂,我就打算梳拢她了。”李象不怀好意的指指帷幕后面。
  一个娇羞的少女从帷幕后面走出来盈盈一拜道:“胭脂恭迎小侯爷。”
  云寿拉过胭脂的手将一颗萤光灿灿的珠子放在她手里说:“这是我上回答应你的,我说话一向算数。”
  李象在一边鼓掌大笑,明月也用嫉妒的目光看着胭脂手里的珠子恨不得立刻就夺过来。
  不等李象开口,云寿就对他说:“我要走了,我父亲已经同意我去军中历练,过几天就要走了,你自己保重!”
  云寿说完话,拱拱手就离开了明月楼,只留下李象在发傻,胭脂神色大变奔到阳台上大呼一声“云郎!”却无人回应,风卷起帘幕,隐约听见一串急促的马蹄声滴答远去。
第二十二节 感业寺
  李象呆坐了片刻,就慢慢起身,从袖子里取出一张钱票放在桌子上,意兴阑珊的往外走,明月见他脸色不好也不敢问,只好任由他走了出去。
  春天的杏花雨飘洒在李象单薄的春衫上,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瞅着复归的燕子,小声说:“无聊的一年又开始了,不过我是不是该去衡山待着呢?小寿儿走了,长安竟然是如此的寂寞。”
  云烨不知道云寿在半天时间里做了多少事,傍晚回家吃饭的时候,发现儿子已经坐在饭桌旁等着自己,于是笑着拿手指敲敲桌子道:“想好了?”
  “想好了,孩儿准备去漠北!”
  辛月的手抖了一下,焦急的想要说话,被云烨给阻止了。
  “为什么?漠北没人了,突厥人全族搬迁走了,北海边上再也没有人烟,那里的草原上只有野马在奔腾,当然,野驴也不少,如果喜欢打猎那里倒是一个好去处,只是你什么时候喜欢打猎了?皇家园林的秋猎你都没什么兴趣,去那片寂寞的荒原做什么?”
  “整个漠北只有驻军一万二,主要的工作就是替帝国牧马,你如果喜欢养马,不如去贺兰山下,至少那里你还能见到些许的人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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