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65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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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亮站在褚遂良身后一言不发,但是褚遂良的讲话他却一个字都没有漏掉,见褚遂良回头看着自己,叹了口气说:“大海上风云变幻,前一刻风平浪静,下一刻就可能波涛翻滚,光有满腔的热血去了海上那是找死,仆射,你说的有些偏颇了。”
  褚遂良笑着说:“这是在内海,等到去了外海,海浪会平息他们的狂热,张公,多年驻守东海,有没有回长安的打算啊?多年隐忍,家里已是枝繁叶茂的,总要给子孙安排一下才好,听说你的幼子和几个孙儿,出落得很是出色,老夫家中有一个孙女,被拙荆调教的还好,妇容妇工妇德在长安算是拔梢子的,不如我们结亲如何?”
  张亮笑着对褚遂良说:“老夫乃是刑余之人,当年蒙陛下开恩放我一条生路,张亮只愿尽心竭力的报效陛下,至于儿女之事,若只是简单的结亲,您的孙女哪里轮得到张亮的犬子,您和赵公看重的无非就是我的这个位子而已。”
  “仆射,张亮的话说的直白,只求您不要见怪,不要害了孩子,张亮是一个没有立场的人,说真的,我就是陛下手里的一个牵线木偶,不管我怎么想,身子却会自己做出动作,所以啊,结亲之事还是作罢吧,我只想苟延残喘地把香火传递下去就心满意足了,将来如果赵公胜出,还请仆射看在张亮身不由己的份上放张家一条活路。”
  褚遂良嘿嘿笑道:“这时候朝堂里的每个人,不是黑的就是白的,想灰不溜秋的混日子恐怕不成吧?张公这些年在东海也捞够了,难道就不想换个位置?”
  张亮长声笑道:“仆射啊,张亮以前自以为是了很多年,到了晚年才算是把人活明白了,其实做官只要不犯忌讳,贪一点,捞一点都不是过错,跟错人才是大麻烦,出尔反尔的人才会被看不起,张亮如果想换位置自然会去求陛下,找仆射,算怎么回事?”
  褚遂良没想到张亮的辞风如此尖锐,甩了一下袖子,就率先离去,张亮苦笑着摇头,转身就准备上船,他的基地就在蓬莱岛上,按律不得在登州逗留。
  才走进船舱,一个披头散发野兽一样的男子走到张亮的身边用怪异的强调说:“我想吃了他!”张亮抚摸着这个人杂乱的头发,嘿嘿笑着说:“不能吃啊,最少现在不能吃,主子没有叫我们吃,我们就不能张嘴,否则会有祸事……”
  云烨拥抱了赖传峰,在他的胸甲上重重地捶了一拳,解下自己的披风给他披上。然后挥挥手,示意他们可以上船离开了。
  “大帅,您等着,末将一定会给您带来您从未见过的奇珍,刘仁愿还希望末将帮他抓一个会唱歌的海妖,我已经答应了,哈哈哈,大帅,保重,末将去也!”赖传峰抖了一下披风,大笑着率先登船,整个人显得豪迈之极。
  希帕蒂亚也登船了,站在桅杆的旁边看着远处的云烨,张张嘴又把话咽了下去,洞庭湖的波涛将船抛到了浪尖,解开缆绳之后,就迅速的被沸腾的湖面遮挡了视线,眼中只有水天一色,还有岳阳楼高高的尖顶。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云烨仰头看着岳阳楼上的这两句诗,诗还在,图画也在,当时画在图纸上的如画江山,如今已经变成了现实,高大的城墙沿着洞庭湖远远地延伸出去,不但环抱着洞庭湖,也捍卫着滚滚的长江,这一切都很美,只是故人已经化作了一抷黄土。
  韩城活着,关庭珑早就死了,那个胖胖的钱升也死了,就在去年死掉了,死的时候依然是孤身一人,韩城的职位从来没有变过,他就是岳州城的别驾,至于刺史是云烨,还是崔秀,对他来说区别不大。
  “钱升死的时候对我说,他去阴间给岳阳城看门,要我早点也下去,不过我这几年戒断了女色,断然不要他的诡计得逞,这家伙最近老进入到我的梦里,看样子,我的日子也不多了,守着这样大的一座城,谁愿意死啊,但是,不死不成,已经有人在骂我是老不死的了。嫌我不快点死,给人家腾位置。”
  韩城的话依旧不能让云烨感到愉快,崔秀是怎么搞得?当初不是说自己谁的脸色都不看吗?怎么就在这一两年变得这么厉害?人心靠不住啊,自己将注意力全部盯在军方,地方上的事情多少有些照顾不到,而长孙无忌最厉害的就是借势,崔秀没有挺住啊。
  “云寿的官职已经到了从五品,官升一级到岳州来当刺史问题不大,长孙无忌的封地在赵州,那里的刺史不就是他的儿子长孙涣吗?咱们有样学样,岳州的刺史就能是云寿,将来会换成云欢,我倒要看看长孙无忌还能如何,崔家也真是愚蠢,事情没有明朗前就选择站队,真是不知所谓。”
  韩城张嘴笑了一下说:“大公子能来就最好了,这样的话,我和薛万彻就不算孤单了,您这些年不太管地方上的事情,你的地盘快被人家蚕食的差不多了。”
  云烨笑道:“我们有的是时间,和长孙无忌比起来,我简直就是一个小伙子,只要不做让陛下忌讳的事情,胜利者最终会是我,你说,那些人不会看不到这一点吧?怎么就会那么着急呢。”
  韩城呵呵笑道:“利令智昏啊,被眼前的好处迷惑了,看不到将来,总认为长孙无忌就要胜利了,为了保住现有的荣华富贵,谁还去管将来的事情。”
  云烨上了船,韩城紧紧地跟在后面,不见崔秀来送,这就说明这家伙已经铁了心要和云烨决裂,皇帝的旨意是要云烨去检校南方舰队,现在差事干完了,就不能再进入岳阳城,或许这也是长孙无忌特意安排的,担心云烨对崔秀下死手。
  云烨拍着栏杆对韩城说:“长孙无忌做得过分了,岳阳城可是我的封地啊!”
第三十三节 卑鄙的小人
  长孙无忌斜倚在软榻上,不断地翻拣着手上的文书,看到杨月礼被调防去了北海,就叹了一口气,这事情是云烨的职权范围,原本想着这个人还能利用一下,现在看起来,用不上了,长江水师的统领换人了,替换杨月礼的是一个陌生的人,自己从未听说过这个人,名字叫做刘仁轨。还以为这人和刘仁愿有什么关系,看了履历之后才知道,两个人没有半点瓜葛。
  云烨总能在最需要人才的时候找到合用的人,长孙无忌只要一想到玉山书院里熙熙攘攘的学生,就觉得太阳穴涨得发疼,不管自己收买了多少人,都赶不上云烨制造新血的速度。国子监和弘文馆不论在学生的数量上,还是素质上都比不上玉山书院,整个玉山书院,简直就是一个庞大的人才库,那里的学生天生就和云烨亲近,毕竟是师生么。
  已经充任台阁御史的牛见虎上书弹劾赵州刺史长孙涣祸国殃民十件事,每一条,每一桩都证据确凿,按理说这封奏折长孙无忌是看不到,但是牛见虎似乎忘记了长孙无忌是门下省的仆射,这样的奏折还是投递到了长孙无忌的大堂上。
  长孙无忌笑了笑,继续翻阅,这是云烨在给自己警告,算不得什么事情,云烨不会做得那么过分,警告一下,只不过是政治讹诈罢了。当他看到程处默,还有尉迟宝林一起保举云寿为岳州刺史的时候,他才彻底的明白云烨到底要干什么。
  崔秀要不成了,因为云烨给了长孙无忌一个选择,想要保住长孙涣,就必须舍弃崔秀,否则云烨会真的对长孙涣下手。
  想起长孙涣,长孙无忌就大声地咳嗽起来,明明是驸马,却偏偏喜欢寻花问柳,没有冲儿的半分稳重性情,居然敢去招惹独孤老太太家的人,真是不知死活啊。
  谁都知道独孤家出美人,这家人出了三位皇后,只是性情不好品评,谁都担心和这家人沾上关系,长孙涣居然敢一头撞上去,这让长孙无忌恨不得将长孙涣生撕掉。
  不过终究是自己的亲儿子,崔秀这样一个没落世家的旁支子弟还没有办法和长孙涣相比较,当初自己担心会触怒云烨,并不是很同意褚遂良去和崔秀接触,因为岳州不管怎么说都是云烨的封地,虽然和自己的赵州封地一样都不过是名义上的,这样明目张胆的挖墙脚,吃像太难看了。
  长孙无忌将牛见虎的奏折抽了出来,放进了火炉,在程处默他们的奏折上批阅了一个可字,就塞进一大摞奏折里。云寿担任岳州刺史,皇帝没有理由不答应,当初可是他自己硬把这些州府的名字拴在各个家族身上的。
  眼看着月上中天,大堂的门开了,李义府带着优雅的微笑将一锅白粥端了进来,变魔术一般的从怀里拿出两个小碗,朝长孙无忌晃一下笑着说:“仆射,歇息一会,喝点热粥提提神。”
  对这样的好意长孙无忌很难拒绝,一个年轻人想要上进,对一个年长的上司巴结一下,这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李义府本身就是一个才华出众的,所以,长孙无忌呵呵一笑,就放下手里的卷宗,在李义府的帮助下翻身坐了起来。
  “仆射,今天的粥很不错,什么作料都没有放,响水村的珍珠米,放什么作料都是在糟蹋好东西,老父亲从河北给卑职捎了一些,这种米非常坚硬,只要火候到了,却是熬粥最好的原料,谁能想到关中的移民,去了辽东竟然能在白山黑水种出最好吃的白米来。”
  长孙无忌接过李义府送上来的粥碗,用瓷勺轻轻地搅动了一下,果然是好东西,每一粒米都非常的饱满,已经被熬的开了花,淡青色的米粒装在白瓷碗里青盈盈的非常好看,不用吃,一股新鲜大米特有的芬芳就扑鼻而来。
  李义府给自己也装了一碗,吃了一大勺子,闭上眼睛,脸上全是满足的神色,看得长孙无忌摇头暗笑,自己也吃了一口,果然如同李义府所言,香糯至极。
  他已经习惯了在深夜的时候有一个年轻的属下给自己端来一碗热粥,这让一个经年老吏在感到被人发自内心的尊重之余,还能有一种家庭的温暖,尽管自己的夫人很多,但是长孙无忌更喜欢李义府这种聪慧的年轻人崇拜地看着自己。
  喝完了粥,长孙无忌擦擦嘴笑着说:“粥不错,说吧,你参与编修的《隋书》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看看老夫是不是知道。”
  李义府尴尬的朝长孙无忌拱手道:“卑职的这点小心思总是逃不出您的法眼,这一次卑职编纂的就是《李密传》,书院的先生对这个人的意见并不相同,元章先生就认为此人应该放在本朝的史册里,而不是放在《隋书》里,所以小子想听听仆射的意见,您是亲眼见过此人的,最有发言权,不像别人都是在空谈!”
  听到李密的名字,长孙无忌的眼神就变得迷离起来,李密自己亲眼见过,那是一个多么精彩的人啊,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都是一个非常精彩的人。
  “李密乃是前隋上柱国李宽之子,承袭蒲山公为宫中禁卫……越国公杨素有识人之能,见李密在牛角挂着《项羽传》。谓子玄感曰‘吾观密识度,非若等辈。’玄感遂倾心结纳。尝私自密曰‘上多忌,隋历且不长,中原有一日警,公与我孰后先?’密曰‘决两阵之胜,噫呜咄嗟,足以詟敌,我不如公。揽天下英雄驭之,使远近归属,公不如我……’”
  长孙无忌的神思飞的很远,不由得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李密时的情形,那个顾盼自雄的男人,眼睛里没有其他人的存在,哪怕是因为自己刚愎自用,被王世充打败之后,依然对自己充满了信心,这个时候他已经娶了先帝的表妹独孤氏,美人娇媚,英雄英挺,谁都说是一门好姻缘……直到他被盛彦师斩掉头颅送回长安的时候,自己才第二次见到了李密……
  “此人说到底乃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元章先生说的没有错,身为隋臣而不忠,身为唐将而不义,所以他不能入《隋书》,只能进入《贰臣传》算不得英雄豪杰……”
  长孙无忌在一边说,李义府在一旁聚精会神的听,不知不觉间三更的鼓声传来,李义府才从痴迷中惊醒,连忙起身拱手道:“卑职孟浪了,居然叫扰乱了仆射安眠,这就退下,仆射当早些安寝才是。只是此时宫门已经落锁,怕是出不去了。”
  长孙无忌摆手笑道:“无妨,无妨,时间早了,老夫也睡不着,讲些旧事与你听,也算是排遣一下烦闷,回不了家不算什么,老夫在官署休憩的次数还少么?”
  李义府躬身退下,临走时还给火炉填满了煤炭,又把窗户打开一条缝隙,这样会保证长孙无忌不会被炭气熏着,长孙无忌乐呵呵的看着这个年轻人体贴的动作,这些事他的那个老仆可做不来。
  李义府恭谨的捧着刚才做的记录,回到了自己的公事房,将手稿放在桌子上,那里已经有了厚厚的一叠手稿,都是长孙无忌叙述,自己做的记录,都是财富啊,整理之后编纂成册,刊印之后就能说这是《围炉夜话》,想必长孙无忌一定会很喜欢,著书立说,有谁会不喜欢呢?大家只会说这是一位老臣子在教导年轻人,根本就不会有人想到,自己最真实的目的就是打算累死长孙无忌。
  云先生曾经说过,要想骗别人,最好先骗过自己,抱着一颗诚挚的心去骗人,去害人,被骗者只会感激你。比如那些尽职尽责的庸医,就是这么干的,不管医死了多少人,都不会有人去控诉庸医,只会说自家人命该如此。
  今日是大朝会,长孙无忌迷迷糊糊地睡了片刻就被老仆唤醒,坐在床榻上,长孙无忌有些失神。就在昨晚,自己又梦到了年轻的时候金戈铁马的往事,那时候的自己是如此的强壮,双臂较力甚至能够压垮骏马。云烨的爱马旺财自己都曾近试过,那是一匹好马。但是看看现在,自己的肌肉已经变得非常的松弛,想要把自己肥硕的身子撑起来都非常的艰难。
  任由仆人给自己擦了脸,漱了口之后,看着老仆端上来的早饭一点胃口都没有,勉强吃了一口包子,就放了下来,让老仆伺候自己穿好官衣。外面的宫门已经打开了,大唐帝国新的一月就要随着大朝会开始了。今天要审议《商律》,自己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这些市侩之徒,想要在帝国占有一席之地,简直就是一个大笑话。
  朝堂,是勋贵和士人的天下,如果总是被铜臭之气所玷污,成何体统,他们现在以为手里有几个钱,就能有资格和勋贵士人站在同一片天地里?这是做梦!
第三十四节 商贾的呐喊
  何邵站在宫门前,不由自主的挺起了胸膛,自己的腰肢这些年弯曲的已经太久了。不管商贾给这个庞大的帝国注入了怎样的活力,在这片辉煌的国土上,商贾依旧是一群没有任何地位的人。他们或者遭受欺凌,或者遭受压榨,或者遭受侮辱,在勋贵的宴会上他们就是被取乐的对象,如果在屁股上装上尾巴,就能和猴子相媲美。
  万民宫!这座由商贾集资修建的宫殿,已经在长安屹立了一十五年,这是十五年来,也是商贾这个群体获得迅猛发展的十五年。
  如今,不论北方的雪原,西面的大漠,南边的丛林,亦或东方的大海,商贾的影子无所不在,这个帝国的岁入有一半来自商贾的贡献,这个帝国之所以能够战胜所有的敌人,其中就有商贾的奉献。
  凭什么,我们在缴纳了沉重的赋税之后,还要给勋贵们投鲜,凭什么只要是勋贵涉足的领域商贾就要退避三舍?凭什么你长孙家要玩热气球,我何邵就只能跑到沙漠里吃沙子?
  我是帝国的伯爵,也有权利上殿面君!
  何邵的胆量不是来自他身上的伯爵装束,而是来自身后百业行大掌柜。他们来了十三个人,如今加上自己,整整十四个人,都是有官职在身的人,虽说没有任何的实权,但是这一次一定要发出自己的声音。朝廷要重新制定《商律》,怎么能够没有商贾的参与?如果说任由一群不是商贾的人来制定商贾的行为准则,这才是天底下最大的不公平!
  李承乾站在整支队伍的最前面,回头看了看那些有些悲壮的商贾官员,暗自笑了一下,万花筒一样旋转的朝堂,今天的主要角色,居然会是一群商贾!
  长孙无忌用不着排队,这是皇帝对他的优待,他只需要在万民殿的台阶上等着就行,一顶暖轿将他和其他的朝臣彻底的区分开来,作为凌烟阁上第一人,他有这个资格。
  宦官尖利的嗓音在皇宫响起,侍御史再一次整顿了队列之后,浩浩荡荡的两列队伍就走进了皇城。皇城外面,整整齐齐的摆放了一十四口楠木棺椁,其中的一个显得格外的宽大,这是何邵为自己准备的……
  “自古以来从未听闻过有不流血的变法,如今已经到了你我生死存亡的关口,如果事有不谐,流血从我等开始!”
  商海浮沉多年,何邵深切的知道,没有要求就不会有应答,没有抗争就不可能有胜利。如今的何家,已经从最初的富商变成了豪商,这样的财力,武力,如果在别的国家就能轻易地改变一个国家的势力划分,甚至皇权的更替,但是在大唐,他依然卑微的如同一只蚂蚁般的存在。
  官商,才是自己最大的敌人,自己已经做到了一个普通商人能够达到的极致,现在,自己不缺少钱财,唯一缺少的,就是对自己命运的掌控!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以前从云烨嘴里知道的一个名词,以前把这句话当成一个最可笑的笑话来听,经过多年的感悟,何邵终于认识到了这句话的重要性!
  想要保证自己不成为一头随时会被宰掉的大肥猪,何邵此时此刻对自己的性命并不是如何的看重,何家的一支子孙已经去了远岛,只要香火不灭,他不在意拿自己的性命拼一回。
  长孙无忌站在丹樨的第一层,浑浊的眼睛冷冷的瞟了一眼何邵,何邵顿时就感到似乎有一条毒蛇正在从自己的后背慢慢地爬上来。努力的克制着不让自己发抖,朝武将的那一方看过去,很遗憾的没有看到云烨,暗自叹息一下,云烨这时候大概还在汉水上漂着。最快,也只会到达秦岭。而自己再也没有能力拖住《商律》制定的脚步了。
  何邵下垂的双手掐着自己的大腿,想让疼痛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皇帝就要出来了,他必须让自己坚持到见到皇帝的那一刻。
  为了这次的机会,百业行花费了非常大的代价,才弄到这次觐见的机会,万万不能弄砸了,无论如何,也要把自己的意愿在朝堂上说出来,哪怕一出宫门就死,也值了。
  “谁允许商贾来到庙堂上的?”
  长孙无忌没有问别人,而是问站在自己前面的太子李承乾!如果没有李承乾这位百官第一人的支持,何邵他们根本就没有上朝的资格。
  “天子倾听万民的呼声,原本就是常理,如今商贾们有觐见的诚意和意愿,本王也只是按照礼制办事而已。”
  长孙无忌叹了口气说:“六万枚金币,就能让十四个商贾来到朝堂,如果有十万枚金币,却不知太子殿下是否会准许他们入朝为官?好好地朝堂,现在也被弄得铜臭漫天,大唐帝国的颜面说到底只值六万枚金币,太子殿下舍本逐末了。”
  “士农工商,原为四民,本王倒没有看出什么高下来,如果说铜臭漫天,这座万民宫就是商人捐献所建,大唐君臣在这里议事一十五载,也没有见到谁被铜臭玷污。”
  李承乾现在掌管着内府,对于商人他有着不同的看法,甚至认为这些人乃是帝国的中流砥柱。勋贵们被云烨和长孙无忌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皇族却被自己的父皇牢牢地握在手中。自己这个太子殿下,唯一能争取的就是这些被人遗弃的商贾,这些有着强大能力,却没有相应地位的人群。
  这些年,李承乾的眼光变得深远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幼稚的认为,只要自己有大义就能获得绝对的尊敬。事实上如果不是站在中立位置的云烨站了出来,自己这个太子经受的压力会大得无法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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