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68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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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么老的我也喜欢,昨晚我们还不是荒唐到半夜?”
  辛月拍开云烨那双色迷迷的手,拉着他走到桌前说:“您现在也不看家里的账本,小武拿走了好多金珠宝贝,您就不过问一下?”夫妻多年辛月还是受不了云烨这些赤裸裸的下流话。
  云烨把账簿远远地扔开抱着辛月让她坐到自己的腿上说:“赚钱就是为了花销,小武想要造一间白玉京出来,由得她去,把天上的白玉京搬到地下,也算是本事,你以后啊,也不要管这些钱财。把自己活得高高兴兴的比什么都好。”
  “我们的钱财无非就是给孩子们留的,如今,容儿,寿儿,欢儿,雷儿的财富你不是都已经分出去了吗?剩下的就是我们夫妻几个的。”
  “我们能花多少,依我看啊,等到我们老死的时候,最好把家里的钱财花完,这样是最理想的状态。我早就说过。钱财这东西只有花出去才有价值,留着不用,他就是一堆死物件。”
  天太热,老夫老妻一起洗澡。洗的毫无激情可言。都是在和长头发较劲。肥皂打在头发上,用清水冲洗干净之后,涩的厉害。拿毛巾一擦,就乱的像鸡窝。
  天气很热,天窗被打开了,隔着纱窗能看到朦朦胧胧的月亮,辛月总是心神不宁的,总想着被丈夫扔到墙角的账本,支起身子看了好几回。
  云烨起身从墙角捡起账本放在辛月的手里埋怨道:“操心了几十年,到现在还是一个守财奴,那些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值得睡不安稳?”
  辛月鼓囊几声,把头埋在云烨的胳膊底下终于安心的睡着了……
  云烨醒来的很早,今天是书院放榜的日子,也是玉山城最热闹的一天,他答应皇帝今天陪着他好好看看盛景,按照他的话来说就是看海纳百川的气势。
  那日暮嘟着嘴走了过来,坐在云烨的身边,既不吃饭,也不说话,辛月不理睬,铃铛和小苗只是好奇地看着,不吱声。
  云烨把粥碗推过去笑着说:“以后喜欢穿那些衣服,咱们在房间里穿,不要在院子里瞎胡逛,被外人看见我可就太吃亏了。”
  铃铛和小苗扑哧一笑,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只有辛月恨恨地说:“再敢穿的透皮露肉的出去,我就把你的腿打折,好人家的女子有谁是那么穿的?要不要脸了?”
  “我看见西市上的那些胡姬就是这么穿的,而且,妾身在参加姐妹会的时候,道王家的妾侍也是这么穿的……”
  “能比点好人家不?你是什么身份,那些妖精是什么身份,人家头上插一朵大牡丹就敢不穿衣服的站在台子上唱歌,你怎么不去学?论到官职你都有五品了,一点都不知道自重。”
  辛月的话让云烨喝进嘴里的粥差点没喷出来,难道说长安城里的妇人已经开放到如此地步了?辛月见丈夫看着自己,黑着脸说:“前些天牡丹花开得艳,道王家的牡丹在长安是数得上号的,道王妃邀请妾身去道王府赏牡丹,说是还有最新的歌舞可以看,据说是从新佛经里演变出来的,咱家有天魔舞,妾身本来没打算去看。”
  “后来妾身拗不过那日暮,就带着她一起去,结果,差点气死妾身,好好地在园子里赏牡丹,吃酒,打麻将,过的很舒坦,可是道王妃偏偏在园子里搭了,一个台子,还告诉我这场戏有个名头叫做人比花娇。”
  “妾身原本很期待,以为和往常一样,都是些没出阁的小娘子在头上插牡丹让我们看,好给小娘子找个好婆家,这在长安城流行好多年了。”
  “结果出来的全是不穿衣服的妖精,头上插一朵牡丹,肚脐眼上贴着一朵大牡丹就敢搔首弄姿,妾身还以为是谁家的小娘子,问过之后才知道都是有钱人家的妾侍,这就差点把妾身活活的气死,那日暮这个夯货,居然还拍着手叫好,活活的丢死个人。”
  云烨笑而不语,大唐的富贵奢靡之气已经快到了极致,域外的一些歌舞风俗也就逐渐的流传进来,大食人的妻女,其实就是财富,和骆驼牛羊是一样的,拥有多少女人已经是身份的象征,现在这股风气也慢慢地进入了大唐,影响着大唐的社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大唐人恪守的观念。
  玄奘从西域取经归来之后,后面又有无数的僧侣借道吐蕃,或者乘船下了南洋,最后用很短的时间就到达了天竺,抱着学习的态度将天竺佛经不论好坏全部运回了长安,现在赦建慈恩寺常年有数百名僧人正在译经,玄奘和尚拜访云烨的时候曾经说过,中土佛教和天竺佛教有这很大的差别,婆罗门种姓在天竺大行其道,但是在中土,佛门并不是最高贵的一群人,所以他们看做很正常的事情,到了大唐就会显得格格不入,这很有可能是佛门的灾难。
  根据玄奘解说其中有一支专门供奉欢喜天的印度僧人他们根据远古时期天竺被波斯人的先祖入侵的时候,天竺土著民族出现了很多杀敌女英雄,她们以其女性所特有的灵美来诱惑敌人而将其斩获,广为后世人士所称颂,为此人们还编成许多神话故事在民间流传。后来,这些传说被他们演绎之后就成了欢喜天,主张以性欲超度现实的残酷。
  因为大食人再一次入侵了天竺,他们再一次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所以,希望光大自己的教派用另外一种法子来消灭自己的敌人。
  云烨认为除非大唐男人死光了,才有可能牺牲女人的色相去杀敌,所以对这件事情不予置评,这样的说法在大唐这个雄风赫赫的国度里没有任何的市场,只是没有想到圣洁的莲花女在大唐竟然演变成了供人亵玩的牡丹女。
  云烨放下筷子擦着嘴对辛月说:“这里面是有缘故的,那样的舞蹈其实算得上是天竺人的战舞,女子用自己的身体当武器杀敌,在大唐只是变味了而已。”
  “他们的男人死光了?”辛月斜着眼睛看了丈夫一眼,她认为夫君在帮着那日暮说话。
  “哦!没有,他们的男人打不过别人……”云烨站起身在那日暮撅的很高的嘴上扭一下,就笑着出了家门,旺财早就被马夫收拾的漂漂亮亮的等在大门口。
  见到云烨就走了过来,看到旺财鬃毛上拴的蝴蝶结,就知道这是自己闺女的杰作,见云露云香趴在门上看着自己,就走过去,摸摸云露的脑袋,在云香的脸上亲一下,保证很快就回家,这才和旺财一起出了门。
  刘进宝打着一把大伞帮着云烨遮太阳,今天的日头很毒,一出门就被热浪差点撵回来,外面不光是有热浪,还有人浪,一波接一波的看不到头尾。
  进入玉山城的时候,云烨才真正有了宝马雕车香满路这样的盛况,每一年书院招生的时候,也是长安淑女联袂出动的时候,但凡是大唐有出息的少年,都会出现在玉山书院的大门前,跳不过这道龙门,即使再有才华,也不会被承认。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句话现在反过来说也成。
  见到李二的时候,发现李承乾也来了,站在大殿上接受皇帝的白眼,李泰笑的弥勒佛一样帮着大哥说好话,说自己早就看武德殿不顺眼了,早就有拆的打算,现在被大哥拆了正是时候,大打算建造一座斗拱飞檐的辉煌宫殿,看不上工部给的图纸。
  “你弟弟大度,帮你说好话,云烨到了朕跟前也是胡说八道一通,长孙冲,独孤谋都说是自己的错,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才酿成大祸。”
  “总之,有错的是他们,该死的是黑齿常之,只有你李承乾没错,按理说朕应该高兴,臣子们都是好样的,为君父掩饰过错,朕只是想问你,他们住在太极宫里,真的碍你的事情吗?”
  李承乾无奈的跪倒在地请求皇帝处罚。
  不能让李二张嘴,他现在说出来的话恶毒的让人没法听,而且对谁都是这样。
  “陛下,微臣想到了如何大破您的处处烽火的计谋,只要微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掉河洛就能盘活整个局面。”
  云烨一边大踏步的往进走,一边急不可耐的地说着自己的主意,搓着双手恨不得现在就和李二在沙盘上大战一……
第二十二节 根源
  李二见到云烨过来,立刻就张嘴乐了,抛下李承乾兴致勃勃的说:“你有法子了?哈哈哈,朕倒是要领教领教,看看你面对隋末时的局面如何应对。”
  李泰立刻就把老爹的轮车推走,跪在地上的李承乾这才长长得吐了口气,云烨朝沙盘室指指,李承乾立刻就心领神会,站起来和云烨一起进了沙盘室,他早就听说自己老爹和大唐的名臣宿将在沙盘上将大唐天下搅的烽烟四起,他心中很不服气,自己也算是殚精竭虑的为大唐操劳了,怎么可能将天下弄成这副惨状。
  进了沙盘室,随意地往沙盘上瞄了一眼,他的鼻子差点就被气歪了,没有其他原因,只因为他的王旗只能插在长安城,颜色和自己王旗一致的云烨的将旗,可怜巴巴的守着运河,岳州,岭南,雍州一代,其余的地方插满了五颜六色的造反旗帜,大唐的大好江山,已经完全被人家瓜分的四分五裂了。
  李二坐在轮椅上拿着长长的竹竿子,指到哪里,立刻就有宦官将旗子插在哪里,每一个旗子的变化,就代表着一个势力的进退。
  做完标记,宦官就会变化记录在册,誊写在巨大的黑板上,天下局势一目了然。
  “朕再一次压缩你的战略空间,江淮之地朕要定了。”
  云烨摇摇头说:“守江必守淮,这是常理,陛下,就凭您手下那几艘破船,就想突破我长江天险,是不是太儿戏了?”
  “微臣在江陵驻守有舰队,之所以迟迟不用,就是在等待您的军马出现。能借用长江水让您遭受重创,正是微臣盼望已久的事情。”
  云烨说着话,把手里的竹竿子点到荆州的位置上,笑着说:“陛下以为这里江流开阔,水流缓慢,最终要的是江水很浅,欺我巨舰不能进入。殊不知,微臣还有一个选择,只要炸开拦江河堤,您驻守在麦城,石首的大军只能成为鱼鳖,就算陛下早有准备,立马石首山,但是四面全是大水,而石首距离岳州极近。两路大军围剿之下,陛下唯有走魏武帝的老路,那就是败走华容道,进入茫茫的洞庭水泽,到了那个时候,天时地利人和,全部操诸于微臣之手,恐怕陛下自己到时候都有被擒之忧。”
  李二哈哈大笑道:“朕不信你敢行此倒行逆施之事。莫要忘了,江淮自古乃是人烟稠密之所。这么做就不怕天罚吗?”
  云烨摇头道:“陛下才是搅乱天下的元凶,只要擒住陛下,天下的其他盗匪自然会一鼓而平,所以付出一些代价还是值得的。再说了,到时候抢先告诉百姓,是您为了阻止大唐舰队进入荆州首先掘开河堤的,微臣的信誉还是不错的,至少岳州的百姓一定会相信。到时候请太子殿下去岳州祭祀死去的灾民,民愤自然会安定。您知道的,太子殿下在岳州可是有贤王称谓的哟。”
  李承乾听到云烨这么说,心里畅快的如同吞了一粒冰丸,全天下最希望李二倒霉的人是谁?自然就是李承乾。
  云烨不等皇帝说话,接着说:“只要微臣不反,青雀不反,说实话,大唐天下还真的没有什么危机,咱们在沙盘上连续作战两年了,这两年来,陛下手里的火器快用尽了?您最大的缺憾就在于没有源源不断的火器供应,但是微臣不缺,只要有火器,微臣就能席卷山东河北,青雀就能进军蜀中,小黯不可能是青雀的对手,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投降,一旦山东,河北,蜀中平定,陛下您的老巢自然会有承乾带着大军进剿,晋阳平定之后,河洛的独孤谋不过是在插标卖首而已,辽东的长孙冲,也只需派一偏师,就能手到擒来。”
  “中原平定,太子殿下只需一纸檄文,说明过往不究,微臣就不信东南平定不下来,至于盘踞在朔方的李绩,西域的孙仁师,薛仁贵,微臣只需再来一次西征而已,他们也只能踏上突厥人的后尘,将自己的生命耗损在无休止的征战之中。”
  “说实话,陛下,百年之内,微臣看不见发生大规模战乱的可能,至于百年之后的事情,就只有天知晓了。”
  李二有些沉默,李泰接着说:“父皇,我和烨子早就把生自己的生命献给了大唐,骨肉全部融汇在这个帝国的山水之间了,这个国家的皇帝是父皇您,将来的皇帝会是我大哥,但是这个国家也是我和烨子的,不管是玉山书院,还是武研院都是我们的心血所系,谁要破坏它,第一个跳出来的一定是我们。”
  “孩儿这些年走了很多地方,看到了很多动人的风景,但是最动人的却是活在大唐这片土地上的人,红日的初升,孩儿会感慨,云遮烟锁的高山孩儿会赞叹,驾一叶扁舟遨游于五湖四海,对月高歌这样的豪情永远都让孩儿向往。”
  “至于皇位,呵呵,孩儿甚至觉得我大哥亏了,说起来是他在坐皇位,相同的,他又何尝不是被那个皇位牢牢地锁在上面动弹不得。”
  “孩儿身为天下间最尊贵的亲王,这个权利已经足够我使用的,烨子身为公侯第一,这个权利也够他使用的,孩儿总是认为,权力和吃饭一样,按照自己的量拥有就好,一旦没了节制,就是被活活撑死的下场。”
  李二抓着自己胖儿子的手,轻轻地拍着说:“你才是我们皇家的宝贝!父皇愿你福寿绵长,好了,既然造反也会被人家剿灭,那就不造反了,我们一起出去看看我大唐海纳百川的气势,去看看那些汹涌的人才洪流……”
  李泰笑嘻嘻的推着父亲往外走,李承乾和云烨走在最后,长孙站在帷幕跟前本来想跟上,想想,却缩了回去,有时候男人间也需要一些空间。
  “你孝期已满,出来帮我把!”李承乾小声的对云烨说。
  “我驻守玉山城就是在帮你,一旦陛下大行之后,你记得找人来接替我,我打算进书院当先生了,能帮你们李家的,我都帮了,现在该我清闲一阵子了。”
  “你看看面前的这些少年,将来都会是你的臣子,用好他们,管好他们!”
  云烨和李承乾的话,李二没有听见,他和李泰说笑的很是高兴,拿手指指着远处高高挂起来的红榜,面庞都有些潮红。
  云烨不打算出仕了,他对长安城都有些厌倦了,此生老死玉山,对他来说也是很不错的事情,自己的祖坟就在玉山,如今自己就是在守卫自己的祖坟,就像是在守卫自己的家一样。
  千秋霸业也不过是一缕烟云,杀人无数算不得好汉,颜夫子,李纲先生这些人才是这个世界的脊梁,叱咤朝堂,指鹿为马又能如何?亮煌煌几页史书就能说尽一生功业。
  榜单下面有人手舞足蹈,有人嚎啕大哭,有人击掌祝贺,有人黯然神伤,这里就能看尽世间百态,何须走上朝堂。
  有人在遍洒金钱,引得顽童争相追逐,这是富豪在为自己的儿子庆贺。有人刻石为记打算来年再战,却被兵丁押走,到了无人处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不管是幸喜若狂的,还是黯然神伤的,都让李二欢喜,就是那几个挨揍的,李二都看得津津有味,这一切都表明,世上的才子都希望能被李家所用。
  开宴,必须开宴,李二拍着轮椅的扶手急不可耐,无数的骑兵就带着皇帝的邀请窜进了长安城,今天,他准备将自己的老臣子全部请来,不为别的,就是喝酒,唱歌,跳舞,大吃大喝……
  这是最俗气的一种庆贺方式,却也是最炽热的一种饮宴,没有规矩,没有尊卑,面前只有大碗的酒,大块的肉,大堆的篝火,就像他祖先在草原上进行的庆典一样。
  李承乾很希望戴上一个狼头下场子跳舞,屁股都有些坐不住了,篝火旁穿着暴露的女子用力地扭动腰肢,狼皮鼓低沉的声音直入心肺。
  李二端着酒碗不断地大声喊着饮胜!底下的臣子免冠跣足,大声的回应,老礼官脚步踉跄,还未说话,先打了酒嗝,唱礼未半,一头栽倒在草地上呼呼大睡,无人以为忤。
  老臣举着猪腿高歌,怀念往昔的岁月,李二敲着铁剑作和。作诗的会被拉去灌酒,唱歌的会被赏赐美酒,拎着火把互殴的,会有金杯砸过来。
  这是一次最彻底的宣泄,也是李二正式向世人宣告自己的时代结束了。
  云烨的脚步轻盈,就像是一只狸猫,在躲过了无数双要把自己拉去喝酒的大手,想起事前李泰要自己一定要救他的嘱托,从美女群中找到了左拥右抱的李泰,肥胖的王爷已经快要浑身赤裸了。
  拖着李泰的脚在草地上艰难的行走,兴奋地已经不知道天南地北的李承乾,猛地扑在弟弟肥硕的肚皮上,被弟弟嘴里喷出来的呕吐物溅了一脸,抹一把脸,依旧兴奋莫名。
  该死的,谁给旺财灌了那么多的酒,如今四蹄朝天,还不住的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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