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7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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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他们会说什么?讨论谁的肉比较美味?适合烤着吃?还是涮着吃?有熙童的存在,云烨相信诗中描写的白痴加变态一定是存在的,而且在关中大地上绵延不绝。
  “侯爷,俺熙童错怪你了,你的确是好人,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坏,这条命你就拿去吧!”话说得轻松愉悦,似乎在说一头猪的命运,而不是自己的命,眼中有愧意,却没一丝害怕的样子。
  八尺的大汉跪在地上腰板依然挺得老直,云烨估计他的腰就没有对别人弯过。
  追了一千多里地,只是跑来送命,只是因为愧疚,这是一个多好的马仔啊,你看他身高体健,大眼大嘴的实在是战场上用来挡箭,混战时用来挡刀的不二人选,老庄他们就没法子和熙童比。
  主意打定了,这样的手下不收,天理难容啊,老子今天终于可以用满身的正气收服一位真正的手下。云烨撩撩被雨水黏在脸上的头发,掏出小刀,割断了熙童身上的绳索,拍拍他的肩膀,用最低沉的声音对他说:“你千里来投,只为送命,大有古人一诺千金的豪侠风范,本侯甚为敬佩,如此义士杀之不祥,本侯自然不能干这种天怒人怨的事,你我的误会就此了解如何?”
  “你不杀我?”
  “这是当然!”
  “你我的恩怨从此一并勾销?”
  “见到你如此重义,谁又能下得了这个手。”
  说完这句,云烨长身玉立等待熙童俯首归附,半天不见动静,回头看,却发现熙童高大粗壮的身影渐渐没入瓢泼大雨之中,还隐隐有歌声传来……
  掩饰了自身的尴尬,云烨对老庄说:“这是一个真正自由的人。”
第三节 残破的朔方
  程处默下了马缓缓步行,跨过一片低矮的灌木,眼前的世界似乎一下子就开阔起来,碧蓝的天空延伸到大地的尽头,半人高的茅草把崎岖不平的大地遮盖的严严实实,这里没有鸟鸣,也没有走兽,整个山坡下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就连最喜欢啄食腐肉的乌鸦也远远地躲开这片死亡之地。
  拨开乱草,一具早已失去生命的年轻身体仰面躺在草丛里,一直狼牙箭穿透了他的咽喉,把他的生命永远的定格在这最美的年华。箭簇上的狼牙也崩缺了一块,似乎在嘲笑程处默的无能。
  再往前走,地上的茅草被践踏得七零八落,相对的尸体也就更多了,全是赤身裸体的唐军。那些天杀的突厥人,不但杀死了他们,还剥走了他们的衣衫。
  没有生还者,一共十二人,这是一伙的人数。
  程处默从早上就开始找这一伙失踪的军人,直到下午才找到他们,可惜已经全部罹难。
  都是他的生死兄弟,他的部下,昨晚出巡前还在和他说笑,说是回到长安后,请他们去云庄吃天下最美味的食物,喝最香醇的美酒,然后去燕来楼找最美丽的歌姬。
  每一具尸体都睁大了眼睛,定定地看着蓝天,他们也许想要记住这人世间最后的美景。
  战争使得一个人很快成熟,就如同程处默,他没有显露出暴躁,也没有特殊的悲哀,只是把兄弟们的眼睛一一合上,然后和其他的人一起,用工兵铲挖了个大坑,把他们埋葬在一起,没有竖碑,也不用竖碑,死在这里将不会有人前来祭奠。
  远处有乌鸦飞起,隐隐有马蹄声传来,这是突厥人带着他们的孩子前来观看他们的光辉战绩,他们就是这样一代代的教,一代代的传承。
  程处默嘴角上翘,终于可以发泄一些胸中的苦闷。
  一百二十一骑悄然的隐没在小山坡上。
  一股突厥人大声喊着,招呼后面骑马的孩子们快快跟上,他们身上穿着唐军的制式皮甲,手握着雪亮的横刀,不停地向伙伴炫耀,自己是如何的勇敢,唐军是如何的不堪一击,脸上的污垢这时候成了最狰狞的面具。
  当他门下了马,没有看到尸体,只看到一座新坟时,为首的突厥人忽然大喊一声,所有的突厥人都奔向战马,想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片危险的区域,刚才得意忘形之下忘记了祖训,不要轻易离开你的战马……
  晚了,程处默放下面具,宛如地狱里的恶魔,没有用弓箭,他想用手里的横刀为战死的伙伴复仇,突厥人的狼牙箭无法穿透他的铠甲,甚至连印迹都留不下,他的横刀轻易的斩断了突厥人手里的弯刀,顺便切下来一大块肩膀上的肌肉,他还是不满足,在越过这个突厥人的时候平举横刀,依靠马速斩下了突厥人的头颅。
  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斗,一百二十一个战士只是一轮冲锋,就打垮了对面的几十个突厥人,剩下的一个老突厥人对程处默跪下哀求,希望他可以放过他身后的几十个孩子。
  程处默甚至于连犹豫都没有,一刀砍下了老突厥人的头颅,血窜上了半空,而剩下的突厥人包括孩子居然一起举着手里的弯刀杀了过来,肮脏的小脸因恐惧而狰狞,可惜,他们脆弱的身躯还挡不住锋利的横刀。
  满地的尸体,老的少的,粗壮的,纤细的,全部被程处默他们摆成了一个祭坛,用来告慰那些死去的战友。
  队伍不再有来时的苦闷,每个人都在欢笑,战争就是这样,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只是看死得值与不值,程处默相信,袭击大唐游骑的那个部落完了,精壮和孩子都死了七七八八,等待他们的只会是被其他部落吞并。
  颉利的汗位并不稳固,他带领着强大的骑兵不但骚扰大唐,也骚扰邻居,甚至骚扰弱小的部下,这些年,李二从来就没有放松过对颉利部属的拉拢分化,被颉利打压的突利就是其中的一个,现在颉利忙着征讨不服管教的部下,他不认为去年还在渭水桥上向自己认输的李二,会有能力讨伐自己,突厥人一向强大,也会一直强大下去,唐人,只是地里的牧草,在想要收获的时候再去割一遍就好。
  “校尉,我们这次斩首一百四十四级,您看会不会再有一级功勋颁下来?”马脖子上挂着一大串突厥人耳朵的梁三问自己的长官,关中汉子最在意的就是军功,这可是能光宗耀祖的。
  “还有脸要军功。十二个兄弟战死了,咱们丢人丢大了,这些耳朵里还有许多小孩的,回去不被军法处置算是我们烧高香了,还敢要军功?”程处默脸色好看了一些,但还是阴沉沉的。
  “校尉,您是老国公家的嫡子,书记官还敢不给您面子?”
  “哼哼,如果我用身份施压,咱们不但无功,反而会有罪,军队里要是人情管用的话,你们还出个屁的头啊!”
  “小的不问了,您消消气,咱们好歹为死去的兄弟报了仇,这总值得庆贺吧,昨天帮您整理床铺时,发现您还有一坛子好酒,不如咱们今晚统统喝了它?”梁三算是弟兄们中间最机灵的,知道如何转换话题。
  “谁告诉你那是酒的?那是用来疗伤的酒精,喝一口会死人的。”
  “小的知道,您说过,昨晚小的没忍住就偷喝了一口,怕您怪罪,就想着干脆喝死拉倒,谁知道现在也没死,刚刚还砍死了两突厥人,力气多的用不完,这是小的快死的征兆?”
  梁三的话招来一片哄笑,马上就有胆大的接话。
  “小的也活腻味了,割脖子太疼,上吊太难看,校尉,您不如赏小的一大碗,喝死拉倒,昨晚梁三还对我们哥几个呼气,那酒味太香了,您不会舍不得吧?”
  说的程处默面红耳赤,云烨就是这么对他说的,他也偷偷尝过,虽然酒味烈了些,却实在是极品美酒,心里嘀咕着是不是云烨怕他喝酒误事,特意骗他的。
  “瞎说什么,我兄弟是神医,这话就是他说的,那还有假,过几天,他也会来朔方,想喝好酒他手里一定有,到时候每人一碗,绝不耍赖。”程处默也算是最早知道云烨会来的那一小撮人。
  “云侯也回来朔方?有他在,小的心就放下了一大半,如果不小心受了重伤,您千万帮忙,让云侯给小的再续一条命,咱们今天怎么就忘了留几个突厥人,万一将来有个不测,也好借他们的命一用。”梁三的话引来众人一片惋惜。
  将近天黑,程处默才带着人回到朔方。
  朔方城是草原上著名的大城,由于缺少石料,城墙都是由土夯成的,在经历了去年的大战后,城墙还没有来得及修整,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豁口。
  梁师都死后,他的堂弟梁洛仁投降了大唐,被召到长安当了大将军,再也没有回到朔方。
  现在的主帅是柴绍,平阳公主的丈夫,手下拥有猛将薛万均,薛万彻哥俩,击破梁师都以后,没有回京城,而是驻扎了下来,虽然运送粮草,军械困难,李二也没有放弃的打算,他老兄从来都没有和颉利和平相处的打算。
  草原上建城太过困难,黄土夯成的墙壁,经不得风吹雨淋,必须年年整修,费用庞大。
  赫连勃勃修建的统万城是个例外,这个疯子在百多年前修建了统万城,所有的土都是蒸过的,还下令,只要用铁钉扎进土墙一寸,就杀工匠,如果扎不进去,就杀负责扎铁钉的士兵,城墙建好后,听说可以磨刀斧,现在还完好的矗立在沙漠边缘。
  云烨这时候没心思看草原的美景,因为前些天的那场大雨,让牛进达染上了风寒,高烧不退,云烨拿出自己尚未过期的西药,喂给他,才堪堪保住性命,老牛到底是老了,身体比不得年轻的时候,这一病,身上所有的毛病一起露了头,风湿,高血压,脾胃失调,他甚至还有偏头疼,据他说,他治疗偏头疼的法子就是用布条绑住头,勒紧。
  强行接管了老牛的军权,云烨成了这一支队伍的最高长官,不到千人的队伍,大大小小的事务没完没了,云烨不但要担负起领导权,还要调节各种纷争,更要注意这支队伍的安全。
  不到三天,云烨就强烈的希望老牛好起来,在处理完一起男人对男人的性骚扰案子后,匆匆来到孙思邈的马车边,看老牛是否好起来了,太恶心了,想想那两个混蛋的作为云烨就想吐。
  老牛面色红润的坐在马车上,手里捧着一个木碗,正在用勺子吃云烨特意给他做的营养餐,见云烨过来,也不理会,自顾自的吃个不停。
  “您老人家面色红润,看起来好多了,小侄前些天冒冒失失的夺了您老人家的兵权,现在就还给您老人家如何?”
  “老夫从来没有怪罪的意思,主帅病重,副手接管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道什么歉啊,你看老夫现在病歪歪的没个人样子,队伍里的事是管不了了,你再受累几天,话说就快到朔方城了。”说完,还让咧着嘴笑的亲兵给他盖上薄毯子,说是不到朔方,不用叫他起来。
  这个老家伙,看这几天云烨把队伍打理的不错,就起了偷懒的心思,昨晚还看见他一个人干掉了一整只肥鸡,这时候就病歪歪的装虚弱。
  没办法,云烨只好再次打起精神继续处理杂务。
第四节 骗死人不偿命
  就在云烨的车队经过最后一片农田,农田里还有几个挽着裤脚的农夫,正在给田地浇水,一条小河缓缓地流过,在前面的大柳树前拐了一个弯,像一条玉带环绕着那个普通的村庄。
  云烨站在那座古朴的小木桥上,欣赏这难得静谧,只是土坯垒起的庄院,就让他的思绪飞跃了千年,他喜欢这种安静,甚至可以说他觉自己应该属于这里,墙上的青苔,残缺的砖瓦,哞哞叫的大黄牛,无不让他浮想联翩,朝阳初升,群鸟争鸣,荒僻的山村显得更加幽静。
  他站在桥上看风景,却不知看风景的人正在看他。
  农田里就有几个农夫就正在看他,如果云烨的眼神再好一点,或者他手里恰好有一部望远镜,他就会发现这五六个农夫里,竟然有他的两个熟人。
  一个满脸皱纹的葛衣老者捋了一把野草,挑了一根带着甜味的草茎放嘴里轻嚼,直到榨干了草茎里最后一丝甜意,才吐了出来,围着他坐着的几个人似乎对他充满了尊敬,没人作声,只是在等待老者开口。
  “离石,你和这个孩子相处得最久,你相信他说的话吗?他真的来自于那些奇妙的神奇之地?你说说你的看法。”
  “明老,离石与他相处共计五个月零十天,我判断他是一个很好的孩子,聪明,睿智,博学,尤其难得的是他的心胸极为广阔,弟子曾经用许多学派的不传之秘向他发问,发现他似乎都知道一些,而且都是有的放矢,绝非胡言乱语,尽管有些听不明白,弟子却愿意相信他给出的答案,会是正解。”
  “学问一途,只是小道,不是我辈所求,老夫只想知道,他是如何知道白玉京的,听他所言,他的师傅曾经半只脚迈进了通天白玉京,不知何故,却又退了回来,他的成仙即成顽石的道理是不是真的?且不论真假,老夫遁世五十余年,所求的就是有朝一日可以登上通天白玉京,成就大道,哪怕成为顽石,老夫也在所不惜,向道之心需要坚定,离石,你在红尘里打滚的时间太长了,道心渐污,世人与我辈如同蝼蚁一般,不可妄起恻隐之心。”
  离石低头袖手,拱手称是。
  老者又问身边的大汉:“你寻找他在人世间的踪迹,有没有发现?”
  那大汉赫然是熙童,此时的他,一身旧麻衣,赤着脚站在田里,小腿上糊满了泥巴,再也不见一丝一毫的侠客影子。
  “弟子在陇右翻遍了荒原,没有找到一点蛛丝马迹,从他的那匹小马身上的线索追索到了一个不大的马群,那里应该是他最早出现的地方,十六名弟子只在一个泉眼边上发现了,篝火灰烬,野兔的残骸,其他再无发现,他仿佛是一瞬间来到了人间。他是否云家幼子的真伪无法判断,当时突遭罹难,当事人早就死的死,逃的逃,再加之年代久远,已不可考证。弟子冒充侠客接近他身边,发现他没有武功,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人,再无其他。”
  “你们不知道,夜陀按照离石提供的路径去了云烨口中的昆仑山西王母的天池,证明确实如他所说,那里冬季气候寒冷,夜陀损失了十六人才到达天池,他没有说错,那里只有一汪碧水,的确没有四时不谢之花,只有漫天的冰雪,是真正的不毛之地。夜陀是这世上有数的高手,常年纵横在荒原大漠,连他都差点没有回来,云烨一介幼童,如何到得了那里?”
  老者在弟子们眼中一向是无所不能的存在,如今面对一个少年的问题,却紧皱眉头,大伤脑筋。
  “土豆一物弟子也从皇宫取到,如今已是第二次在种植,产量惊人,五十石的狂言的确有根据,只是为了取得实物损失了一个潜伏皇宫多年的内应。云烨家里有一种奇怪的调料,名叫辣椒,弟子问遍胡人,竟然无人识得,他家还有五株庄稼,云烨似乎非常在意,听他与家里的老夫人说名叫玉米,将来也会如同土豆一般成为无价之宝,弟子愚钝,至今查不出这三种庄稼出在哪里。”
  老者看着桥上的云烨,脸上露出笑意,自言自语地说:“你难道真的是无源之木,无根之水吗?小子,你应该是神仙,也必须是神仙,否则,老夫五十年的坚持就成笑话了……”
  中国人对长生的希望是狂热的,从古到今都有求长生的,从高高在上的帝王,到荒野间流浪的隐士,他们想了很多的办法以求达到长生的目的,可惜都失败了,他们只能编造一些传奇的故事来自我安慰,为了长生,有的连现有的生命都不在乎。
  当老者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得知白玉京这个名字时,他大喜,狂喜,而后就在祖宗牌位前叩头认罪,说自己不因该怀疑祖宗,原来祖宗流传下来的故事是真的,没有欺骗后世子孙,通天白玉京真的存在,有人曾经到达过那里,谁先到达,葛衣老者并不在乎,他只在乎自己走的这条路有终点,不是无止境的天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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