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精校)第7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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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间云烨来看过他两次,还留下一些进补的药材,看他睡着了就没有打搅,只是让老庄又拿来两张毯子给许敬宗盖上,把一小壶酒给了老仆,如果许敬宗晚间又起热的话就用布蘸些酒给他擦身子,这样很快就散热了。
  云烨忙着给各级军官讲授急救常识,最后连夹板的应用都说完了,才让这些人消停下来,军营里的武夫能识字的并不多,往日让他们看书本,不如一刀杀了他,如今坐在课堂上,听课听的眼睛都不眨一下,多听几句,多学几手,自家兄弟就少几个阵亡的。虽说慈不掌兵,可人心都是肉长的,对旁人都有恻隐之心,更别提自己朝夕相处的兄弟。
  提到兄弟,程处默就有些过分,自己不来,派了副手来听课,自己趁机跑云烨房间里睡大觉,他总认为自己不用学这些东西,到时候自己兄弟一定会帮自己。
  看到呼呼大睡的程处默,云烨心里的火就往上冒,他是要上战场的,简单的急救知识必须知道些,万一有了麻烦,自己能给自己做一点简单的救治,说不定就会捡一条命,战场上厮杀起来,谁顾得上谁啊,这不是偷懒的时候。
  把程处默从床上拽起来,用凉水泡了布巾子给他擦脸,好赶走他的睡意。凉水起作用了,程处默打了个寒颤,睡意全无,恼怒地看云烨,嘴里嘀嘀咕咕的。
  不管他,云烨开始一对一的教他怎么自救,现在他身上比划,比划完了。让程处默在自己身上做实验,没学多久,程处默就烦了,把手里的绷带一扔,面对墙壁又躺下了。
  他就是这个小孩子的脾气,云烨对他与其说是兄弟,不如说更接近长辈对晚辈的情怀,把他的脸翻过来,继续教,今天不学会云烨就没打算放手,程处默犟不过云烨,只好继续。
  “烨子,有你这个大神医在跟前,我有必要学这些东西吗?”学完后,哥俩坐炉子边上吃饭,边吃边聊。
  “怎么会没用,我又上不了战场,战场上有什么危险你比我清楚,那种环境里唯一不缺的就是意外,治疗伤患越早越好,早一刻钟说不定就会捡条命,大意不得啊,坟堆里埋的不一定都是老人,知道吗?我前些日子做了一个统计,你知道大唐百姓平均寿命只有不到三十岁,听到这个消息,你还敢大意吗?”
  这是一道算术题,也是要求学生学习做统计表格,云烨随口安排学生调查一下长安县的百姓平均寿命是多少,没想到,作业交上来云烨大吃一惊,只有三十五岁,怎么可能?
  再三的询问学生是否计算错误?是否收集的数据有误?不可能贞观朝人的寿命只有三十五岁。
  房遗爱哭丧着脸说没错,因为他的作业是和他老子一起做的,专门调阅了长安附近三县的丁口记录,得出的这个答案,又调阅了偏远地方的三个县作对比,发现足足差了七八岁,最后综合一下,得出平均寿命不足三十岁的结论。
  据房遗爱说他老子在书房足足坐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早就上朝去了,至于朝堂上是什么反应,他就不知道了,只知道他老子那些天脾气很差。
  “三十岁?不能吧,我怎么感觉周围全是老头子?”程处默惊讶的放下饭碗,瞪大了眼睛看云烨。
  “骗你作甚,等你这场仗打完,府兵归建,你还要到书院继续读书,到时候你亲自做调查表就明白了。”
  “还要读书?”程处默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窜得半天高。
  “瞎激动什么,谁说你就不用到书院学习了?大好的机会,别人家把头磕破了都进不来,你还嫌弃。”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激动了,我是惊讶,想我老程大好的年华怎能抛到书院里面虚度,有那功夫,我还不如和九衣养两个娃,也好过每天要上课,你那书院里就没几个好人,全是长安的混混,我进去别学坏了,有个万一,老爹又会找你麻烦,哥哥还是悠哉悠哉的逛逛青楼,打几场马球才是正经。”
  “程伯伯会不会找我的麻烦不知道,你如果不去书院的话,他老人家找你的麻烦那是肯定的,还找九衣生孩子,你自己孵蛋去吧,还马球,逛青楼,你回家,老爷子也回家,有本事把这话对老爷子说去。”
  “我想死啊!回长安,还没有待在朔方自在,我不回去了,谁也拿我没辙。”
  看着这个没脑子的傻孩子,云烨都替他感到悲哀,鼎鼎大名的程咬金会给他留后门?老程早等着他一回京就替他向皇帝求亲,连名字云烨都知道,清河公主李敬,现在芳龄十岁,一想到程处默要娶十岁的小萝莉,云烨就想笑。
  “烨子,你笑的很奸诈,一定有什事情是我不知道的,你告诉我好不好。”
  “咦?你忽然变聪明了,你放心,程伯伯要给你求一门亲事,据说是大户人家的姑娘,你就等着入洞房吧。”
  程处默陷入意淫不可自拔,也不知幻想谁家闺女呢,云烨要是这时候告诉他女方只有十岁的话,估计他会自杀。
  “烨子,你不是定亲了吗?那个叫辛月的女子好看吗?”
  “一般人,也就比九衣强上个三分吧。”
  “那岂不是一个大美女?你发了,只是李安澜怎么办?”程处默不知为什么想起了李安澜。
  说起李安澜云烨就觉得有些兴致缺缺,曾几何时,那个美丽的影子让自己魂牵梦萦,现在经过了一些事情之后,那个影子慢慢淡去,只留下一点淡淡的遗憾。
  只是有些奇怪,现在变年轻了,居然有了春梦,可怕的是每次春梦的对象都是李安澜,相反的,辛月却从来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乡。
  从梦里醒来,更换过内裤之后,躺在床上回想这个问题,自己的身体难道就认准了李安澜吗?一旦这个念头升起,云烨都硬生生的把它按下去,只可惜这种压制,只会在下次的梦里面显得更加炽热,更加疯狂。
  这让云烨感到内疚,被身体背叛的滋味并不好受,尤其是一想到临别之际,辛月的新嫁娘打扮,还有贴身荷包里的那一缕秀发,就有一种负罪感。不行啊,我不能对不起辛月,多好的姑娘啊,李安澜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侵略者,占据着脑海最深处,挥之不去。
  “长白山前知世郎,纯着红罗锦背裆。长矟侵天半,轮刀耀日光。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忽闻官军至,提刀向前荡,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云烨忽然语音铿锵的念起了《无向辽东浪死歌》。
  把程处默惊了一个跟头,爬起来满脸惊容的看着云烨:“烨哥儿,你就算是移情别恋也不用念《无向辽东浪死歌》这么恐怖的诗歌吧?你不知道这首歌害死了多少人?”
  “我只是表一下反抗的决心,又不是要造反,你慌什么?”对于程处默的无知,云烨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
  “你要反抗谁?哦!是李安澜,吓死我了,以为你要干什么,一个小女子而已。至于又是刀枪,又是砍头的吗?”
  云烨沉默了半晌,才抬起头看着程处默说:“丑牛,你不知道,李安澜就是我心底最大的破绽,也是我的硬伤,我告诉自己我要娶的人是辛月,为了加强这种信念,我和辛月定了亲,就是想绝了自己的荒唐念头,谁知道,这种心思就像麻线缠身,剪不断,理还乱,你不是我,不理解这种千丝万绕的感觉。”
  “还当你纠缠什么呢,不就是两女人的事吗,一起娶过来不就完了,用得着这么烦心吗?”
  这就是程处默为人处世的方法,简单,直接,有没有效就不知道了,反正他总是在倒霉。
  “给你说心里话,你就不能给我出个好主意吗?辛月必须当正妻,要不然书院就完蛋了,李安澜也不适合当正妻,她性子太拗,做事不经过脑子,往往只图一时痛快,对后果不管不顾,明说吧,这样的老婆,谁娶谁倒霉。”
  “我倒霉就倒霉在喜欢她上了,要是娶了她,家里还不翻天了,不会有一天的安宁,而且就她那个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毛驴性子,早晚会闯出大祸来,在宫里面又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要不是皇后还算贤淑,她早就连骨头都找不着了,更别说她虽然没有公主的身份,却是实实在在的公主,不可能当平妻的,她那个性子是当平妻的性子?”
  云烨有些烦躁,在地上走来走去的没个好主意,平日里尽量不去想,今天提起来了,就不妨一次解决,总躲着也不是个办法。
  “兄弟,你完蛋了!”这是程处默的总结性发言,他拍拍云烨的肩膀话里话外全是怜悯。
  时间到了,他必须回军营了,云烨看着他在夜幕中消失。自己回到屋子,也准备睡觉。
  在数了几千只绵羊之后,云烨的神志渐渐模糊,嘴里嘟囔着“李安澜你不要到我的梦里来……”
第十七节 愚蠢的行动
  云烨早上起床的时候,不得不再次换洗了内衣,不过现在他没有心思考虑昨晚在梦里与他颠鸾倒凤的到底是谁,反正也看不清楚脸,这就奇了怪了,为什么我们做梦都看不清楚别人的脸,但是知道那个人是谁。
  柴绍要开始干活了,他等了整整一个月,没有收到李靖的军报,但是得到了苏定方进驻恶阳岭的消息,李靖奇袭襄城已是板上钉钉,他是龙襄道行军大总管,有自主权,可以随时随地的向敌人发起进攻,只要他愿意。但是这一点恰恰是柴绍所不能容忍的,他再三地向李靖求战,希望可以从朔方对襄城发起进攻,李靖给他的回答永远是固守朔方。
  朔方是大唐插在东突厥心脏的一把尖刀,不容有失,云烨也理解李靖在求奇兵突出的时候,保持一个稳固的战线以图后势的双保险想法。
  遗憾的是柴绍不这么想,他总认为李靖就是想让他的五万大军在朔方混吃等死,要不然,李绩为什么会出兵云中,肯定是打算抄颉利的后路,就连李道宗,王孝杰都是动作连连,只有朔方被要求按兵不动。
  转眼间,十一月就到来了,朔方城里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战马开始喂精饲料,士兵开始被要求不得擅离营地,老兵们开始磨兵刃,整顿甲具,用这个办法来消除自己内心的紧张。
  战马每日的推进速度和后世的德军的装甲集群差不多,都是一百六十里,当然,这是蒙古铁骑的运动速度,朔方军在大雪天前进的速度每天有个八十里就谢天谢地了,两地相距六百里,路上就要跑十天,不像苏定方人在恶阳岭,只需要跑四天就可以到襄城,出动的人马如果少的话,三天就能跑到,他占有地利。
  柴绍铁了心要奇袭襄城,十一月四日,天气晴,气温至少在零下十五度以下,无风,三千精骑已经准备好了,柴绍留下牛进达守朔方,自己亲自带队去活捉颉利。
  颉利死不死的云烨不关心,柴绍死不死的云烨也不关心,让人揪心的是他把程处默也带走了,云烨把自己的棉袜子,手套分了一半给了程处默,还给他揣了一小壶烈酒,一小包云南白药。千叮咛万嘱咐的告诫他程家不需要他玩命,只需要他平安回来,见程处默一脸的不耐烦,又抓过他的亲兵程东威胁他,要他拼了命也要保证程处默平安回来,哪怕自己战死,程云两家都欠他的人情,将来他的孩子绝对会平步青云,家族也会蒸蒸日上,只要程云两家存在一日,就会一直还他的人情。
  程东的眼睛都红了,他现在就恨不得立刻战死,能得到云烨代表程云两家的承诺,自己的一条小命早就无足轻重了,他拍着胸口发誓,一定保护小公爷平安归来,要云烨放心。
  没有气势恢宏的誓师仪式,只有柴绍的一句出发,三千轻骑就从城门里钻了出去,还有一百架爬犁,上面载着大军十天的辎重,目送他们离开,云烨的心直往下沉,不知道这三千关中子弟能有多少人会平安归来。
  站在城头看着他们的身影没在地平线下,云烨忽然想哭,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东突厥之战,史书上只记载了李靖雪夜破襄城,没有记载到底有多少人,在这场让汉人激动了几千年的战争中丧身,荣耀都是鲜血染成的,从来都是。
  薛万彻的第二梯队将在三天后出发,作为接应,云烨拒绝了孙思邈要前去的建议,他准备自己亲自去看看,老孙见说服不了他,就去找了老牛,没想到老牛居然坚持云烨前往。
  “他是武侯,上战场是迟早的事,早一天见到沙场,就早一天受益,老孙,我们不可能护他一辈子,将来几家子还要靠他来维护,将来他面对的情况要远比现在复杂,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知道取舍。”
  老孙不再说话了,只是长叹一声,就回到自己的屋子里继续研究药材配伍,这段时间他已经忙的快要忘记这事了。
  古代打仗在云烨看来就是一个艰难的等待过程,三天时间,柴绍杳无音讯,李靖的斥责文书已经到达,严令牛进达必须严守城防,不得出击,府兵不得有一兵一卒的调动,也就是说薛万彻去不了了,柴绍被彻底放弃了。
  李靖也许是一位战无不胜的无敌统帅,但是在人际关系上却是弱项,他的这条命令,在军事上是明智的,在政治上绝对是愚蠢的,如果柴绍的三千大军战损在襄城,他把东突厥的人杀光也弥补不了损失柴绍的罪责,等待他的将会是比战败还可怕的惩罚,长于谋国,短于谋身啊。
  他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也是艰难的一生,晚年困居于府邸足不出户,长达十年,身边充满了背叛和阴谋。云烨不肯和他走的太近,会惹火烧身,这种纯粹的军人,命运注定是曲折的。
  老牛长吁短叹,薛万彻怒火勃发,然而一纸将令让他们寸步难行,柴绍可以说先斩后奏,了不起就是一个擅自出兵的罪责,以柴绍的大脑袋戴这么一顶帽子不算什么,如果老牛,老薛现在出兵的话,李靖砍了他们都是白砍,不遵将令,这是军中大忌。
  第六天,离柴绍出发已经过去了六天,云烨打算行动了,虽然很不明智,他还是要做这件事,府兵不能出动,那自己手下的辅兵就没问题了,再说了自己是前来防治瘟疫的医官,不在作战序列之内,也就是说李靖管不着自己。
  许敬宗被仆人搀扶着走出来,看云烨如同看傻子,作为秦王府的十八学士之一,他岂有看不清形式的道理。
  “云侯欲往何处?”
  “没什么,去襄城看看。”
  “云侯的长处不在于征战,而在于后方,为何舍长而取短?”
  “我兄弟在襄城,前有坚城,后无援兵,本侯准备做他的援兵,顺便给他们带一些粮草。”
  “牛将军应该不会允许你这么做,再说,事情要发生,他总会发生,你拦在前面,只是螳臂当车罢了。”许敬宗可能很不习惯当好人,连劝谏别人也会考虑得失。
  “没关系,我只希望我这只螳螂的身体够硬,能让车轮稍微慢一些也是好的。”
  “这样做蠢了些,不过很让人感动。”他的话里全是嘲讽。
  “你不懂,人有些时候是不能用得失去衡量的,我敢打赌,你这一辈子肯定过的郁闷无比,没劲透了。”
  老庄牵来战马,把云烨扶上去,又帮他系好披风,其他的护卫也翻身上马,就要出发。
  许敬宗抓住云烨的马嚼子,认真地问:“云侯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世间少了你,我会无趣得多。”
  “我们是两种不同的人,你就在你的阴谋诡计中慢慢腐烂吧。”说完推开许敬宗,打马而去。
  城门口两百四十七个汉子押运着两百架爬犁准备出发,他们已经换上了新的衣甲,手中的武器也换成了军中的制式武器,强弓,硬弩,一样不缺。云烨居然看到公输甲也混在人群里,身后还有一辆马车,上面用油布遮盖,不知是什么。
  “公输先生,小子此去危机重重,你公输家族为何还要趟浑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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