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法效应: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的(校对)第3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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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一:“我犯错了!”
让我们从承认自己的错误开始,先跟自己认错,然后跟其他人认错,让我们接受“人皆有过”这句名言。你曾经判断失误,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当你做出决定时,你有十足的理由,但是现在你知道自己错了,请你说出这三个神奇的句子:“对不起”、“我为我的过错道歉”、“请原谅我”。请跟自己说你会吸取教训,从错误中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不要再将你的时间、金钱和资源浪费在错误的投资上,向前走吧。当你公开这样做时,就不再需要去正当或合理化你的错误,继续支持恶劣或是不道德的行动。坦承错误,会让降低认知失调的动机变小,当现实上的抑制物出现时,不和谐就消失了。发现错误时请你“当机立断”,别顽固地非要“坚持到底”不可,虽然有一时的损失,但往往能得到长远的回报。
步骤二:“我会很警觉。”
在很多情况下,聪明人会做出蠢事,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察觉影响力的施为者在言语或行动上的关键特质,忽略了明显的情境线索。就像是我们太常依赖自动飞行模式,依赖经常派上用场的老套台词,却从没有停下来好好评估它们是否适用于这场合、这时间。
让我们遵从哈佛大学研究者艾伦·兰格(Allen
Langer)的忠告,我们必须改变我们平常漫不经心的态度,变得更加警觉,处在新情境中尤其如此。我们在熟悉的情境中时,即使旧习惯已经过时或变错误了,它们仍会继续支配我们的行为,所以不要犹豫给自己的大脑一点警告。我们得时常提醒自己不要用自动飞行模式来生活,而是要始终活在当下,要对当前情境的意义有所反思。绝对不要用不在乎的心态涉足高尚、有道德敏感度人们畏惧的场合。如果能够在警觉性之外再加入“批判性思考”到你的抵抗策略里,结果会更好。要求任何主张都有证据支持,任何意识形态都必须被充分阐述,如此你才能区分什么是实质,什么是花言巧语。试着判断别人建议的手段是不是能正当化具有潜在伤害性的目的。
在做任何事情的当下,试着想象未来的后果会是什么样的局面。拒绝用迅速简单的办法来解决复杂的个人或社会问题。从孩子们小时候起就鼓励他们批判性思考,提醒他们注意欺骗人的电视广告、带有偏见的主张,以及接收到的扭曲观念。帮助孩子们成为更聪明、更谨慎的知识消费者。
步骤三:“我会负责任。”
无论如何,为自己的决定和行动负责,可以让行动者成为驾驶座上的行动者。当你允许其他人削弱、分散自己应负的责任时,就等同让他们坐到后座去开车,不必负责任的驾驶自然会开着车子不顾一切往前冲。当我们拥有个人责任感,并且愿意为自己的行动负责任时,就会比较有能力对抗有害的社会影响力。当我们越意识到责任分散只是种掩饰,使我们看不清自己在执行可疑行动的共谋角色,就会越不容易盲目服从权威。当你越不接受责任被转嫁、被分散到黑帮、兄弟会、工厂、部队或企业成员之中时,就越能抗拒顺从反社会团体的规则。记得,当你今天在做一件不对的事情时,想象一下你未来站在法庭上受审的情景,想象一下当你说着“我只是听命行事”、“每个人都这么做”时,没有人接受你辩解的景象。
步骤四:“我会坚持自己的独特性。”
不要允许其他人将你去个人化,不要让他们把你放人某个分类、某个盒子、某个自动贩卖机里,不要让他们把你变成一个客体、一样东西。请坚持你的个体性,礼貌地告诉他们你的名字和凭证,大声清楚地让他们知道你。请坚持让别人也这么做。在互动时与人做视线接触(拿掉遮掩住视线的太阳镜),释放关于自己的信息以强化你独一无二的个性。当身处影响力作用的情境中,寻找你和占据支配地位之人的共通性,并借助这共通点来强化你们之间的相似性。匿名性和秘密会掩盖恶行,并且削弱人与人间的联结。匿名性和秘密会变成去人性化的温床,正如我们所知,去人性化会为霸凌者,强暴犯、刑求者、恐怖分子以及暴君提供杀戳战场。
试着做些事,改变让人们感觉匿名的社会状态。另一—方面则是支持让人们觉得自己特别的做法,因为人们可以从中得到个人价值感而提升自我价值。绝不要对人或让人对你产生负而的刻板印象,嘲笑别人的字眼、标签或玩笑都具有破坏力。
步骤五:“我会尊敬公正的权威人二亡,反抗不义者。”
在每一个情境中,试着分辨哪些人是真正拥有专业、智慧、资深资历或特殊地位并值得尊重的权威者,哪些人则是只会要求别人服从却说不出像样道理的不公正权威。许多披上权威外衣的人其实只是善于推销自己的冒牌领袖、乌龙先知或是过分自信的人,这些人不该受到尊重,反而应该别听他们的话,让他们受到公开的批判性检验才对。
父母、老师和宗教领袖们应该更积极教育孩子们有足够的能力做出批判性的区别。当一个人的权威立场具有充分理由时,孩子们应该要有礼听话,但是当权威并不值得尊敬时,反抗他们才叫做聪明的好孩子。对付优先性立场不符合我们最佳利益却自称为权威的人,这样做可以减少我们盲从的机会。
步骤六:“我希望被群体接受,但也珍视我的独立性。”
比起《魔戒》(Lord
of
the
Rings)中神秘的金色指环诱惑,渴望被社会群体接受的诱惑力量更为强大。这股渴望被接受的力量会让一些人几乎愿意做任何事,只求被接纳,而为了避免被群体拒绝,甚至会做出更极端的行为。人确实是社会性动物,通常我们的社会联结都对我们有好处,而且能帮助我们达成独自—人办不到的重要目标。然而有时候,我们也会遇到该服从群体的规则时,却伤害了社会整体利益的情形。因此重要的是要能够判断什么时候该服从,什么时候该拒绝。我们每个人终究都只活在自己的心灵中,活在孤独之中,所以必须乐意并且也随时准备好主张自己的独立性,而不应担忧被社会拒绝。
这件事并不容易,尤其对于自我形象尚未稳固的年轻人以及自我形象建立在工作之上的成年人来说更是如此。成为“团队一分子”的压力压迫他们为了团队利益牺牲个人道德,而这样的压力几乎难以抗拒。这时你需要的是退后一步寻求局外人的意见,寻找支持你的独立性、增进你的价值的新群体。永远都有其他不同的、更好的群体等待你加入。
步骤七:“我会对架构化信息维持警觉心。”
创造架构化信息的人不是艺术家,就是舌灿莲花的骗子。架构化的议题往往比小心翼翼在界限内进行说服的言论更有影响力。而且有效的架构化信息可以只是一些声音、影片段落,或是标语、代表图案,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在传达特定意识形态。我们在完全没有意识到它们的情况下受到影响,架构化信息形塑我们对于它们推广的观念或议题的态度。我们渴望被架构为“稀有”的东西,即使那些东西实际上是满坑满谷。我们嫌恶被架构为具有潜在损失的东西,偏爱似乎能让我们获得好处的,甚至当正负结果预测为相同时也一样。
我们全都不希望扮演输家,希望自己永远是赢家。语言学家乔治·拉科福(George
Lakoff)清楚指出,重要的是去意识到架构化信息的力量并且维持警觉心,才能够抵消它们在不知不觉中对于我们情绪、思想和投票行为的影响。
步骤八:“我会平衡我的时间观。”
当我们让自己受困于延伸的现在式时间中时,可能会被引导做出并不真正认同的行为。当我们不再感受到过去的承诺及对未来的责任时,就等同于对情境诱惑敞开自我,你将可能做出像小说《蝇王》中一样的暴行。如果身边的人变得残酷嗜虐或失去控制,请你不要“随波逐流”,你还可以仰赖一个超越现在取向的享乐主义或宿命论的时间观。
你可能会对你的行动的未来结果先做个损益分析。你或许充分意识到一个囊括你个人价值和行为标准的过去时间框架。借助发展出乎衡的时间观,你可以根据情境和手边的任务将过去、现在或未来用于行动评估上,相较于过分依赖单一或某两个时间框架的时间观,你将可以取得比较有利的位置,做出更负责任、更为理智的回应。当过去与未来结合起采时,将能抑制现在的暴行,从而削弱情境的力量。
举例而言,研究显示,协助荷兰犹太人逃避纳粹追捕的正直非犹太人,他们并没有跟他们的邻居一样找理由说服自己不要伸出援手。这些英雄们倚赖的是从过去生活中建立起来的道德结构,同时坚守住未来的时间观,他知道自己将会从未来回顾这个可怕情境,而他们将被迫回答这样的问题:当他们选择是否臣服于恐惧和社会压力时,是否做了正确的事。
步骤九:“我不会为了安全感的幻觉而牺牲个人或公民自由。”
对安全感的需求是人类行为有力的决定因素。当面对所谓安全威胁或是面对让我们远离危险的承诺时,我们可能会受到操弄而做出无法赞同的事。那些兜售、传播影响力的人借着提出一份浮士德式的契约而取得支配我们的权力,契约内容是:只要你交出部分自由给当局,不管是个人还是公民自由,我们就会保证你毫发无伤。扮演撒旦角色的诱惑者会跟你说,只有当所有人都牺牲一点小小的权利或自由时,他的力量才有办法拯救你。请拒绝这桩交易。绝对不要为了安全的许诺牺牲基本的个人自由,因为你的牺牲是真实而且立即生效,但他的许诺却是个遥远的幻觉。
这原则不仅适用于传统的婚姻安排,也同样适用于一个好公民考虑是否对国家利益尽到责任,如果领导人承诺的个人和国家安全是以全民的集体牺牲为代价,要求搁置法律、牺牲隐私权和自由时,请拒绝这桩交易。弗洛姆的经典名著《逃避自由》提醒我们,这是法西斯领袖采取的第一步,即便是在名义上的民主社会也一样。
步骤十:“我会反对不公正的系统。”
个人往往会在系统的强大力量面前退却,这些系统包括我们曾形容过的军队和监狱系统,以及帮派、教派、兄弟会、企业,有时甚至是功能出问题的家庭。但如果与其他有相似想法和决心的人一起合作,将个人的抵抗能力结合起来,就有可能造成一些改变。
本章的下一节将要谈到一些改变系统的个人的故事,他们有的人自愿承担风险,担任“吹哨人”的角色,揭发他们之中成员的恶行,有的人则是积极做一些事来挑战系统。
抵抗系统的作为可以是指身体的出走,离开一个所有信息,赏罚都受到控制的总体情境;可以是指挑战群体思维的心态,记录下所有恶行的证据;也可以是指取得其他权威人士、咨询者、调查记者或自愿者的协助。系统拥有巨大的力量,它可以抗拒改变,甚至连正当的抨击都无法摇撼。在系统中,要挑战不公不义系统和大染缸的制造者,个人英雄精神的最佳做法就是号召其他人一起加入行动。系统会把个人的反对重新定义为妄想症发作,两个人的反对当作一对疯子在发声,不过当有三个人站在你这边时,你们的想法就会变成值得考虑的一股力量。
关于面对有害影响力以及不合法举动的劝服言论时,如何建立个人及群体的抵抗力和弹性,以上这十个步骤其实只是初级工具。我们前面提到。完整的建议以及有研究基础的相关资料可上“路西法效应”网站查询。分类名称为“抵抗影响力守则”。
在出发前往这趟旅程的最后一站之前,我想补充一个最后的建议:不要鼓励小奸小恶,例如欺骗、说谎、八卦、散布流言、说有种族或性别歧视意味的笑话、捉弄别人或恃强凌弱。这些小恶可能会是犯下更严重恶行的踏脚石。极恶的罪行都是从看似不起眼的小恶开始。记住,通往邪恶之路是条湿滑的陡坡,一旦走上去,就很容易继续往下滑。
英雄行为的吊诡
一名女性挑战一位比她年长的权威人物,迫使他承认必须为在自己监督下发生的恶行负起共犯责任。她的作为有所进展,最后制止了虐待行为,使得无辜犯人不再受到狱卒的凌虐.如果有许多人曾经亲眼目睹囚犯的痛苦遭遇,而他们明知系统犯下了暴行却不曾出面对抗,那么她的行动是否有资格称为“英雄式”行动?
我们希望能在这里颂扬曾经做出英雄之举的特殊人物。但在被奉上台面的英雄之中,大部分的人却坚持他们只是做了每个人在那情境下该做的事,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他们拒绝把自己当成“英雄”。也许他们的反应跟所有人根深蒂固的观念有关——英雄应该是超人或女超人,不是凡夫俗子所能企及,这么想不只是谦逊使然,而是跟我们对于“何谓英雄行为”的错误概念有关。
让我们来看看人性最好的一面,以及平凡人是如何变成英雄。我们将检视其他关于英雄举动的概念和定义,并提出办法来分类不同的英雄行径,接着再说明无法被囊括进分类的例子,最后会针对恶的平庸性与英雄行为做个对照表。不过还是先让我们回到这位开启本节讨论主题、同时中止了斯坦福实验的英雄及其事迹。
让我们回想一下(第八章),当时的克里斯蒂娜·马斯拉什是从斯坦福心理系毕业的新科博士,而我和她之前就在交往了。当她看见一整排头上罩着袋子的囚犯们被押往厕所,狱卒们则大吼大叫地对他们发号施令,而我却对他们所受的苦显然漠不关心时,她克制不住爆发了。
她后来说明了她当时的感受,而她对于自己行动的诠释,则让我们更加了解英雄行为的复杂现象。
我对他(津巴多)大发雷霆(我一向是相当自持的人),我又怒又怕地流下了眼泪,说了类似“你对这些孩子们所做的事太可怕了!”的话。
身为斯坦福监狱实验的“终结者”,我这个角色会说出什么重要的故事呢?我想我会想要强调几个重点。首先让我说说哪些故事不是真的。相对于美国标准(也是陈腐的)迷思,斯坦福监狱实验不是个人独自对抗多数的故事,而是关于多数的故事——和监狱研究有接触的每个人(包括实验参与者、研究者、观察者、顾问及家人和朋友们)如何完全陷入这研究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叙述的是这股情境力量如何压倒人的人格和善念。
那么,为什么我的反应特别不同?我想在两样事实中可以找到答案:我是后期才进入那情境当中的“局外人”。跟其他人都不同的是,我在这个研究中从来就不持赞成意见。跟其他人都不同的是,我在监狱中没有一个社会定义的角色。跟其他人都不同的是,我没有每天都待在那里,随着情境改变以及虐待气氛升高而渐渐深陷。所以我在周末时进入的情境和其他人进入的情境并不真的是“同一个”情境——我并不了解他们先前共同经验的事情和地方、共有的观点。对他们而言,那个情境仍被认为在正常范围内,但对我来说,那里根本是个疯人院。
作为一个局外人,我也没办法选择不服从特定的社会规则,所以我采取很不一样的抗议形式——直接挑战情境本身。从某些人的角度来看,这个挑战是英雄式的举动,但是在那时候,我并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特别。相反的,成为一个越轨的人并且同时要怀疑自己对情境和人们的判断,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够格当个社会学心理学研究者,这实在是非常可怕而且孤独的经验。
克里斯蒂娜接着提出了一个资格性问题。一个有资格被称为“英雄行为”的个人反叛,它的目的必须是尝试改变系统,纠正不公正的行为、改正错误:
我私底下必须考虑的问题还有一个:如果菲利普不接受我的坚决反对还是决定继续实验,我该怎么做?我该找地位更高的人,像是系主任、院长或人体受试者研究委员会申诉?我该当告密的人吗?我无法确定自己会这么做,也很高兴最后我不必面对这抉择。不过回顾整件事,我必须这样做才能把我的价值观转化为有意义的行动。当有人抱怨某件事不正义,而这些抱怨最后只造成表面上的改变,情境本身却还是原封不动时,抗议和不服从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她详细说明了我们在米尔格伦研究中曾讨论的一个论点,当时我们主张口头抗议只不过是“老师”的自我疗伤药,好让他对自己正在对“学生”做的事感觉好过点。挑战权威时,必要做到行为上拒绝服从。然而在米尔格伦实验中,我们只看到教师加害者们在离开令人痛苦的情境时,个个显得沉默而退缩,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做出任何更明显的违抗举动来试图改变什么。针对扮演英雄的少数人在反对权威人物后到底该做什么,克里斯蒂娜做出一个空前有力的回应:
在经典的原始米尔格伦研究中,有三分之一的实验参与者违反指令并拒绝完成实验,而这件事到底有何意义?假设这不是一个实验,假设米尔格伦跟他们说的“幌子故事”是真的,也就是有一些研究者正在研究惩罚对于学习和记忆力的影响,他们将举办多场实验,测试1000名实验参与者,参与者必须回答关于明智的惩罚所具有的教育价值的实际问题。如果不服从研究者指令,拒绝完成研究,你拿到了酬劳,不吭一声一走了之,那你的英雄式举动还是没办法阻止接下来999人遭受同样的痛苦。如果你没有做下一步动作,去挑战整个结构和研究的预设,那就只会是一个独立事件,不会产生任何社会冲击。个人的拒绝服从必须要能够转化成为系统性的违抗,迫使情境或是施为者做出一些改变才行,不能只安于改变某些操作性条件。邪恶情境太容易吸收异议者,甚至英雄反抗人物的善意了,他们只要颁个奖章鼓励他们的作为,再发张证书当甜头,自然就可以让他们保持沉默,不再公开表示意见。
什么举动是英雄式行为,什么样的人是英雄?
当一个人做了一件有资格称为英雄之举(根据我们即将说明的标准)的行动,却没有被认为是“英雄”,那是怎么一回事?再进一步问,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他或她的行为不但不会被视为英勇,而且还被认为是懦弱的表现?
克里斯蒂娜的举动产生的正面结果是中止了某个逐渐失控的情境,这情境造成的伤害越演越烈已经偏离了初衷。她不认为自己是英雄,因为她只是表达个人的感受和信念,而这些情绪与信念的表达又(被我这位主要调查者)转变成她想要的结果。她不需要当“吹哨人”去跟更高层的权威人士告状以要求他们介入,停止这场脱轨的实验。
我们将她的情况和研究中的两个潜在英雄——克莱416和“中士”相比较,克莱416和“中士”都曾公然反抗狱卒的权威,并因此吃了不少苦头。克莱的绝食抗议以及拒绝吞下坏掉的香肠,彻底挑战了囚犯的支配,原本应该能够号召狱友们站起来捍卫他们的权利才对。事实却不然。虽然受到狱卒“约翰·韦恩”骚扰,“中士”还是拒绝公开对一位囚犯骂脏话,他的行为原本应该要被他的狱友们视为英雄式反抗,并且号召他们拒绝对这样的虐待行为让步才对。事实却不然。为何不?
在这两个案例中,他们都是单独行动,并未和其他犯人们分享他们的价值观和善念,也没有要求他们支持和认同这项举动。因此狱卒们可以轻易地为他们贴上“麻烦制造者”的标签,污蔑他们,使他们成为造成其他囚犯权益被剥夺的罪魁祸首。他们的行为本来应该要被视为英雄之举,但因为他们没有把其他异议者带出来一起改变整个虐待行为的系统,所以没被当成英雄。
他们的例子也提出了关于英雄之举的另一面向。英雄式行为和英雄地位都是社会赋予的。行动者以外的某个人将这份荣耀赋予这个人和他的所作所为。某个行为之所以被视为英雄式举动而做出这行为的人被视为英雄,表示这行为的重要性及其产生的有意义结果必然符合社会共识。等等!话别说太快!一个谋杀无辜犹太平民的巴勒斯坦自杀炸弹客在巴勒斯坦会被视为英雄,但是在以色列却会被人当成恶魔。同样地,压迫者可能被当成是英勇的自由斗士,也可能被当成懦弱的恐怖主义代理人,要视赋予他们地位的人是谁而定。
这意味着,英雄式行为的定义始终受到文化和时间的限制。直到今日,木偶师仍在土耳其偏远乡村的孩童面前演出亚历山大大帝的传奇故事。亚历山大曾在那些乡镇设置司令部,他的士兵们则和村里人通婚。对他们来说,亚历山大大帝是个伟大的英雄,但是对遭到他无情铁蹄所征服的乡镇而言,即便在他过世数千年后,亚历山大仍被描绘为最可恶的恶棍。
除此之外,一个英雄的作为要成为任何文化的历史,必须先被读书识字的人,以及有权力写历史的人记录、保存下来,或是透过口传传统代代相传。穷人、土著、被殖民者或是文盲的人们因为无法为他们的行为留下记录,因此他们的英雄人物往往鲜为人知。
定义英雄人物和英雄式行为
行为科学领域从不曾针对英雄式行为做过系统性调查。文学、艺术、神话和电影中对于英雄和英雄式行为的探讨似乎最完整和充分。许多不同资料来源都记录下人类存在的黑暗面:杀人和自杀、犯罪率、监狱人口、贫穷水准以及既定人口数中的精神分裂症基本率。正面人类活动的相同量化资料则不那么容易取得。我们并没有逐年记录一个社群中的人做了多少慈善、仁爱或是同情心的活动。我们只有偶尔会听到某个英雄式行为。由于这些正面人类活动的基本率显然相当低,导致我们相信英雄式行为很少见,而英雄人物则十分与众不同。
然而,正向心理学运动的新研究和经验严格性,又再度引发研究强调人性光明面的重要性。由马丁·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及其同僚为先锋的正向心理学运动,开创了强调正向人性的典范,缩小了心理学长期以来以负面人性为焦点的倾向。
目前英雄式行为被接受的概念主要都在强调其身体上的风险,并未充分讨论这类行为的其他内涵,例如目的崇高性,以及个人牺牲的非暴力行为。从正向心理学者对人类美德的分析中,可归纳出一组包含六个主要类别的美德行为,几乎可以得到跨文化的普遍认同。这六个类别包括:智慧、勇气、人道、正义、节制、超越。在这六个类别中,勇气、正义和超越都是英雄式行为的核心特质。超越指的是超出自我限制的信念与行动。
英雄式行为主要的焦点是人性的善良面。我们关心的是英雄故事,因为它们是强而有力的提醒,提醒人们有能力对抗邪恶势力,提醒人们不要对诱惑让步,提醒人们超越自己的平庸性,提醒人们注意行动的呼吁,并且在其他人怯于行动时踏出第一步。
许多现代字典中将英雄式行为描写为“英勇”和“勇敢”,而这些词又接着被形容为“勇气”,而勇气的解释又让我们再次回到“英雄式的”形容。然而较早的字典却努力要打破这概念,并且将描写英雄式行为的字眼区分得更细腻。例如1913年版的《韦氏辞典》就将英雄式行为和勇气、勇敢、坚毅、无畏、英勇和勇猛联结起来。
军事英雄
历史上大多数英雄作为的例子,强调的都是有勇气的行为,指的是表现出勇敢、英勇以及冒着受重伤或死亡的风险。根据心理学家艾丽斯·伊格丽(Alice
Eagly)和塞尔温·贝克尔(Selwyn
Becket)的看法,勇气以及目的崇高性的结合,较有可能让一个人被视为英雄而不仅是勇士。但是在英雄式行为的崇高性经常以沉默、难以捉摸的姿态出现。一般来说,冒着生命或身体损伤的危险或是冒着个人牺牲的风险就引人注目多子。从古代史诗到现代的新闻报道写作,战争英雄的英雄典范一直长盛不衰。
特洛伊战争的希腊军队指挥阿喀琉斯就经常被举为战争英雄的典型。阿喀琉斯的战争功绩是建立在他对军规的笃行上,而军规又将他的行动定义为英勇。然而尽管他的行为是英雄式,但是他的压倒性动机只是为了追求荣耀与名声,追求世人记忆中的不朽。
历史学者露西·休斯一哈利特(Lucy
Hughes-Hallett)曾主张:“一个英雄应该牺牲自己让其他人活下来,这样一来,他就能在其他人记忆中永远长存……。阿喀琉斯会献上一切,包括生命,以显示他的独一无二,赋予生命意义,逃离被遗忘的命运。”以个人肉体存在为赌注交换世世代代的追念,这欲望似乎已是另一个时代的遗俗了,然而当我们评价现代的英雄行为时,这想法仍然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关于英雄的历史观点也指出英雄人物有某些天生特质。休斯一哈利特写道,“亚里士多德曾写到,有些人天生就超凡脱俗、气宇非凡,由于他们与众不同的天赋才能,因此自然而然就能超出凡人的思维或是体能上的限制:‘没有任何律则足以说明这群非凡之人,他们本身就是律则。’”亚里士多德式概念的英雄式行为定义是,“是一种伟大精神的表达,和勇气及正直相关,鄙弃非英雄人物的绝大多数人赖以维生之钳制性妥协、——是广受认可的崇高美德……(英雄人物)有能力达成丰功伟业——打败一支军队、拯救一个民族、保存一个政治体制、完成一趟旅程——而且没有其他任何人能办到。”(强调部分由我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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