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科波菲尔(校对)第8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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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环境不错,”我说,“房间还真宽敞方便。”
“我希望你们两位把胃口都带来了。”斯蒂福思说。
“说实话,”马卡姆说,“伦敦这地方让一个人胃口大开。一个人一天到晚老觉得饿。一个人得一直不断地吃东西。”
一开始,我感到有点尴尬,觉得自己太年轻,做不了主人,所以晚餐开始时,我硬要斯蒂福思坐在主人位子上,我则坐在他对面。一切都很好,我们都敞开喝酒;斯蒂福思当主人当得好极了,他尽力发挥自己的才能,使得席上的一切无不尽善尽美,欢乐的笑声一刻也没有间断。但是在整个晚宴中,我自己并没有尽到我希望尽到的地主之谊,因为我的座位正对着门,我的注意力常常被那个伶俐的小家伙所吸引,他老是溜出房间,随后他的影子便映在门口的墙上,嘴巴对着酒瓶。那个“小丫头”也弄得我坐立不安,倒不是她不尽本分,没洗盘子,而是她老是敲破盘子。原因是她生性好奇,不肯待在食具间里(像事先吩咐她的那样),不断地朝我们的房里张望,但又怕被我们发现,有好几次她吓得往回缩时,都踩到了她自己仔细地摆在地上的盘子上,踩坏了不少。
不过这些都是小小的憾事,当桌布撤去,摆上甜点水果时,这些事很快就忘了。到了这时,我发现那个伶俐的小伙子,已经舌头僵硬,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我悄悄对他说,要他去找克拉普太太,同时把那个“小丫头”也打发到地下室去,这样我自己就可以尽情享乐了。
我开始觉得愈来愈高兴,心情变得越来越轻松。各种各样大半忘记的可谈之事,全都涌上我的心头,使我的话不同寻常地滔滔不绝。听了自己的笑话和别人的笑话,我都纵情大笑。由于斯蒂福思不肯把酒递过来,我对他大声发出警告。我说了不止一次,要跟他们一起去牛津,还当众宣布,打算每周都来一次这样的宴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我发疯似的从格兰杰的鼻烟盒里吸了那么多鼻烟,结果不得不跑进食具间,偷偷打了十分钟的喷嚏。
我继续这样胡闹着,酒递得愈来愈快,没等一瓶酒喝完,就又拿起瓶塞钻打开另一瓶。我提议为斯蒂福思的健康干杯,说他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童年时代的保护人,壮年时代的伴侣。我说,能为他的健康干杯,我感到十分高兴。我还说,我欠他的情,永远也还不清,我对他的敬佩,永远也无法用语言表达。我用下面的话作为结束:“我提议为斯蒂福思干杯!愿上帝保佑他!万岁!”我们敬了他三次三连杯,后来又来了一次三连杯,最后又干了一大杯作为结束。我绕过桌子去跟他握手时,打破了我的酒杯,我一口气对他说:“斯蒂福思,你是我一生的指路明星。”
我说着,说着,突然发现有个人在唱歌,正唱到一支歌的中间。唱歌的是马卡姆。他唱道:“当一个男人心情烦恼苦闷时,”[3]唱完后他提议为“女人!”干杯。我反对他的提议,不许他这样做。我说,这样干杯不恭敬,在我家里决不允许这样干杯,要是说“夫人”、“小姐”,那就另当别论了。我对他火气很大,主要是因为我看到斯蒂福思和格兰杰在笑我——或者是笑他——要不就是在笑我们两个人。他说,一个人不能听别人的指使,我说,一个人得听别人的指使。他又说,一个人决不能受别人的侮辱,我说,他这话倒说对了——在我家里,绝不会有这种事,这里的家庭守护神是神圣的,敬客的礼数在这里是至高无上的。他说,承认我是个极好的人,并不损害一个人的尊严。我听了这话,马上提议为他的健康干杯。
有人吸烟。我们就全都吸烟。我也吸起烟来,同时使劲忍住想要颤抖的感觉。斯蒂福思发表了一篇有关我的演说,我听着听着感动得几乎流下眼泪。我对他作了答谢,同时希望在场的几位朋友,明天、后天都再来跟我一起吃晚饭——每天五点钟开始——这样我们就可以享受到一长夜相聚、交谈的乐趣。我觉得我应该提出一个人来为之干杯。我对他们提出了我姨婆,于是我们为女性中的杰出人物,贝特西·特洛伍德小姐干杯!
有个人从我卧室的窗口探身出去,把前额贴在阳台冰冷的石栏杆上,一面感受拂在脸上的微风。这个人就是我。我对自己叫了一声“科波菲尔”,并且说:“你为什么要学抽烟啊?你原本就该知道,你是不会抽烟的呀。”这时,有个人摇摇晃晃地站在那儿照镜子。这个人也是我。镜子里的我,面色煞白,两眼失神,头发——只有我的头发,没有别的——看起来喝醉的样子。
有个人跟我说:“我们去看戏吧,科波菲尔!”我眼前没有了卧室,只有上面杯盘狼藉的桌子,还有灯。格兰杰在我右边,马卡姆在我左边,斯蒂福思在我对面——我们全都坐在雾中,而且相隔得很远。看戏去?好极了,是该看戏去。走呀!不过我要看着大家先出去,他们得让我最后一个走,我得把灯熄掉——以防火灾。
由于在黑暗中有点慌乱,门不见了。我一直在窗帘那儿摸索,想找到门。斯蒂福思笑着搀起我的胳臂,把我领出门外。我们一个接一个地下了楼。快到底下时,有个人跌倒了,滚下了楼梯。另外有个人说,跌倒的是科波菲尔。我听了这句胡说八道的话,大为恼火。后来我发现自己仰卧在过道里,才想到,这句话也许有点根据。
那天晚上雾很大,街上的路灯都有个大圈圈!有人含含糊糊地说,下雨了。我却认为这是霜气。斯蒂福思在路灯柱子下给我掸去身上的泥土,把我的帽子整理好。这顶帽子,不知是什么人从什么地方弄来的,又瘪又皱的已经完全不成样子,而我原来是没有戴帽的。这时,斯蒂福思说:“你没事吧,科波菲尔?怎么样?”我对他说:“再熬(好)也没有了。”
有个人,坐在一个鸽子笼似的窗洞里面,朝外面的雾气中看着,他不知从什么人的手里接过钱,问我是不是跟付钱的先生是一起的。他显得有点犹豫的样子(我瞥了他一眼时看出),是不是要收下给我买票的钱。一会儿工夫,我们来到热气腾腾的戏院里一个很高的地方,朝下看有个大坑,我觉得坑里好像正在冒烟。坑里的人挤得满满的,一点也看不清楚。还有一个大舞台,比起刚才见到的街道来,干净光滑多了。台上有人,正在说着什么,可是一点也听不懂。有很多明亮的灯,有音乐,下面的包厢里还有女客,此外还有什么,我就不知道了。我觉得,整个房间好像都在学游泳,我想要它稳住时,它却做出那样莫名其妙的样子。
按照不知是什么人的提议,我们决定转移到楼下有女客的礼服包厢[4]。一个身穿大礼服的绅士,伸腿靠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具看戏用的小望远镜,从我眼前移动而过,移动而过的还有我自己在镜子里的整个身影。接着有人把我领进一个包厢。我就坐的时候,听到自己说了一句什么,我四周的人就对着一个人喊“安静!”女客们都愤愤地看着我——还有——哎呀!没错!——爱格妮斯,也坐在这个包厢里,就坐在我前面的位子上,身旁有一位女士和一位绅士,我都不认识。现在我又看到她的脸了,我敢说,比当时看到的还清楚。她掉过头来看着我,带着令人难忘的痛心和惊诧。
“爱格妮斯!”我口齿含糊地叫她,“哎呀呀!爱格妮斯!”
“别嚷嚷!我求你了,”她回答说,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不让我叫她,“你打扰了别人啦。看台上吧!”
听了她的话,我尽量想把目光盯在台上,想听一听台上都在说些什么,可是白费力气,渐渐地我又朝她看,发现她退缩到一个角落里去了,还用戴着手套的手按着前额。
“爱格妮斯!”我说道,“我怕你不太苏(舒)服呢。”
“没事,没事,你别管我,特洛伍德,”她回答说,“听我说!你一会儿就走吗?”
“我一贵(会儿)就斗(走)吗?”我重复了一遍。
“是呀。”
我有一个愚蠢的念头,想回答她说,我要等在这儿,送她下楼。我现在想,当时我不知怎么的总算把这表达出来了,因为她仔细地看了我一会后,好像明白了,然后低声对我说:
“要是我对你说,我这话是非常认真的,我知道,你是会听我的话的。现在就走吧,特洛伍德,看在我的分上,请你的朋友送你回家吧。”
她的话使我的头脑清醒了不少,因为这时我虽然生她的气,但是心里觉得很羞愧。我只简单地说了一声“再淹”(我的意思是说“再见”),就站起身来走了。他们跟在我的后面。我一脚跨出包厢的门,便进了我的卧室。这时只有斯蒂福思一个人跟我在一起了,他帮我脱了衣服。我告诉他说,爱格妮斯是我的妹妹,并且恳求他把瓶塞钻拿给我,我好再开一瓶酒。
有个人躺在我的床上,一整夜做着乱七八糟的梦,这些梦反反复复做着,说着互相矛盾的话,做着互相矛盾的事——那张床则成了波涛起伏的海洋,永无静止!那个人,慢慢地变成了我。我开始感到干渴,我浑身上下的皮肤,好像都成了硬邦邦的木板,我的舌头像用久生垢的空水壶壶底,像在慢火上烤干似的;我的手掌像灼热的铁板,冰也没法使它冷却!
可是到了第二天,我清醒过来之后,我在思想上感到多么痛苦,多么后悔,多么羞愧!我犯了上千种我已记不清的过失,而且再也无法补赎了——我想起了爱格妮斯朝我看时那令人永远难忘的神情——没法跟她联系,使我痛苦不堪。我真像个畜生,不知道她怎么来到伦敦,也不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这间行乐欢宴房间里的景象,看了让我作呕——我的脑袋疼得像要裂开似的——难闻的烟味,狼藉的杯盘;不要说出不了门,就连起床都起不来了!唉,那是怎样的一天啊!
唉,那天晚上,那是一个怎样的晚上啊!我坐在火炉旁,面前放着一盆浮满油星的羊肉汤。我心里思忖,我就要重蹈前一个房客的覆辙了,不但接住他的房间,还要承袭他悲惨的身世了,我真想立即前往多佛,袒露这一切!那是一个怎样的晚上啊!当克拉普太太来撤掉汤盆,端上一个用干酪碟子盛着的腰子,说这是昨晚宴会剩下的唯一东西时,我真想要伏在她穿着紫花布上衣的胸口,怀着衷心的悔意,对她说:“哦,克拉普太太,克拉普太太,别管什么剩下的东西了,我心里难过极了!”不过,即使在那种情况下,我还是怀疑,克拉普太太是不是那种可以对之推心置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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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笛福所著《鲁滨孙漂流记》。
[2].由小牛肉加作料等制成。
[3].引自《乞丐的歌剧》第二幕第三场中的一支歌。接下去的一句为“只要女人一露面,满天云雾都散去”。
[4].坐这种包厢的人,需穿大礼服。
第二十五章 吉神和凶神
过了那头痛、恶心、后悔的糟透的一天之后,到了第二天早上,对我请客的那个日子,我心里有着一种奇怪的混乱想法,仿佛有一群力大无穷的巨神,用一根硕大无比的撬棍,把前天这一天,撬推到几个月前去了。当我怀着这种想法正准备出门时,看到一个佩戴证章的差役[1],手里拿着一封信,正往楼上走来。他原本正在慢条斯理地消磨他的出差时间,可是一看见我正在楼梯顶上的栏杆旁看着他,便急忙来了一阵小跑,气喘吁吁地跑上楼来,仿佛他是一路跑来,跑得筋疲力尽似的。
“特·科波菲尔老爷的。”信差用小手杖往帽檐上碰了碰说。
我几乎不敢承认这就是我的名字,因为我深信这封信是爱格妮斯写来的,感到心慌意乱。不过,我还是对他说,我就是特·科波菲尔老爷。他相信了,把信递给了我,并说要带回回信。我把他关在门外,要他在楼梯口那儿等我的回信。我又回到自己的屋子里。由于太紧张,我不得不把信放在餐桌上,先熟悉一下信封,然后才下决心开封。
等把信拆开后,我发现信里只有短短的几句非常亲切的话,一点没有提及我在戏院里的情况。信上只说:“我亲爱的特洛伍德,我现住我爸爸的代理人沃特布鲁先生家,在霍尔本大街的伊利路。今天你能来看我吗?时间随你定。你永远的朋友爱格妮斯。”
为了要写一封比较满意的回信,我花了很长时间,不知道那个佩戴证章的差役会怎么想,也许会认为我是个初学写字的呢。我至少写了六封回信。有一封是这样开头的:“我亲爱的爱格妮斯,我多么希望能从你的记忆中抹去那令人作呕的印象。”——写到这儿,认为不好,便撕掉了。从头写了一封:“我亲爱的爱格妮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一个人居然会把一个仇敌放进自己的嘴里[2],这多么奇怪啊!”——这使我想起了马卡姆,所以又写不下去了。我甚至想写成一首诗,用六个字一行来写封短信,“哦,千万别忘记,”——不过这使我联想起十一月五日[3],会变得荒唐可笑。我试着写了好几次,最后才写道:“我亲爱的爱格妮斯,你的信正如你的为人,此外,我还能说出什么比这更高的赞美呢?我四点钟去看你。你亲爱而又悔恨交加的特·科。”佩戴证章的差役,终于拿着这封信走了(信一交给他,我心里立刻就开始动摇,数十次想把信要回来)。
博士公堂里那班执法的先生们,那一天要是有我一半的恐慌不安,那我就真诚地相信,他们在那个腐朽陈旧的教会机构中所犯的罪过,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赎免了。我虽然三点半就离开事务所,几分钟后就到达约定地点,可是我一直在那儿徘徊,根据霍尔本大街圣安德鲁教堂的钟,直到超过约定时间整整一刻钟,我才鼓足勇气、孤注一掷地去拉沃特布鲁先生家左首门柱上的门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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