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帝国征服史(精校)第20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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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禄眯起眼睛看着就在眼前布阵的守军。对面的兵力很少,不过六七百人,站得也是稀稀落落。都是三十来人以三四辆大车为中心,而组成的防御型的小阵。只是一片小阵分两列串联起来。一个半月形的阵势,便将粮囤大营的正门完全遮住。
  对手的兵力于己相当,需要借助车辆辅助防守,看起来也不像强军的模样。只是他们布阵的速度却让秦禄有些吃惊。
  秦禄犹豫着:
  战还是不战?
  这是个问题!
  ※※※
  同样的问题,在困扰秦禄的同时,也在困扰着他的顶头上司姚平仲姚太尉。在姚平仲和他的五千多骑兵面前,不但有巍峨绵长的巨城汴梁,同时离着东京城墙五里外,金明池西侧的一片难得的空旷野地上,还有一支已经列阵以待的军队。
  但这支军队排出的阵型,不过是六个错落分布的空心方阵,方阵之间,竟有着数十步的空隙。而处在正中偏后的一个方阵之内,还停着数辆大车,就在车边,一面明黄色的大旗在朔风中高高飞扬。
  姚平仲死死盯着晃动中旗面。旗面之上一条黑影若隐若现,仿佛一条神龙在云间闪烁。姚平仲口中发干,手中生汗——这是明明是天子龙旗啊!但组成大阵的人数为何这么少,姚平仲他数来数去对面也仅有三千人的兵力。
  而这又算是什么阵势?六个方阵都是人数聊聊,看起来只要骑兵一冲,便能冲垮!为什么逆贼赵瑜会排出这样的阵型?还有赵瑜真的在大旗下?而不是像他这样为了防备远程火炮,故意将帅旗远远的放在另一端?
  姚平仲心头尽是疑问,对面一里多地外的敌阵虽然看起来十分脆弱。但赵瑜以洪武为号,战功煊赫,姚平仲绝不会认为他是个自大骄狂而不知轻重的皇帝。而且这个阵型,也让久经战阵的姚平仲心中隐隐约约有些发寒。
  “太尉!”
  姚平仲一惊回头,有些茫然的问着唤他的一名亲将:“什么?”
  “要不要冲一冲!?”亲将的眼中闪着兴奋的神采,“逆贼如此自大,根本是自寻死路。机不可失啊,太尉!”
  姚平仲有些犹豫,若对面的敌人有五六千,他肯定会绕过他们,在东京城下转上一转,就去转攻板桥。但现在逆贼赵瑜带出来的兵力只有自家一半,若还是不战而走,对士气损伤却是太大。
  翻来覆去盘算了许久,姚平仲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心中做出决断。还是先试探一下!
  “宣华!”姚平仲高声叫道。
  “末将在!”
  在姚平仲的部将队列中,一个身材雄壮、络腮胡子如同刺猬的猛将听命上前。那名将领人马皆是高大无匹,上写也都披挂了鱼鳞铠,威风凛凛,如同巨灵下凡。就算在马上躬着身子,也比身高六尺多、骑着一匹上等龙驹的姚平仲高出一个头去。
  姚平仲一指对面的军阵:“你上去叫阵!让逆贼见识一下我关西男儿的勇猛!”
  “末将遵命!”宣华一声大叫,整了整盔甲,从鞍后拔出自家的兵器,纵马上前。
  ※※※
  一名壮汉就在赵瑜眼前来回奔驰,一边跑,一边骂,只是蹄声太重,却听不清他在骂什么。那壮汉他手持两支熟铜重简,看上去足足有三四十斤重。不是两膀子有近千斤力道的猛男,也不可能将这对铜简施用自如。
  ‘斗阵?’赵瑜皱着眉头,跟他一个表情,所有的近卫军们也都是歪着脑袋皱起双眉。现在还是五代吗?!姚平仲那蠢材是不是说书听多了?!
  盯着那个来回飞驰、在阵前叫骂的骑手。对面的敌军阵中,也在配合的狂呼乱叫。赵瑜脸色一点点的沉了下去,突然猛的吼道:“炮兵都睡着了吗?!”
  天子震怒,阵后的炮兵仿佛被火烧到了屁股。测量手忙着计算着距离,炮长们提着炮手的屁股,让他们将标尺已经定在近两里外姚平仲帅旗上的野战炮口,快点降下来。而已经将十几枚飞火雷固定好位置的炮手,也根据敌人的距离调整起炮管角度,和已经放到炮管内的飞火雷的引线长度。
  在炮术长的指挥下,归属整个近卫军的十八门火炮,各自锁定一段区域。面对左右移动的目标,要达到一击必杀,不但必须计算提前量,他们还准备进行覆盖射击。
  不过二十息,炮兵阵地上一切准备就绪,而在阵前叫阵的敌将,刚刚回转了过来。炮术长一声令下,一片火光闪过,在连成一片的轰鸣声中,阵地上硝烟弥漫。十八门野战炮同时发射,而从宽阔的飞火雷发射筒中,一枚枚梭形的炸药包也窜上了天空。
  直径三寸的铁球排着横队尖啸着掠过阵前。但面对灵活的单人目标,野战炮的准确度仍算不上高。不过十八枚炮弹中终究还是有一枚顺利的撞上了敌将的坐骑。
  连一声惨叫都没有发出,战马的前半身被迅如闪电的炮弹穿过,顿时散为漫天血肉,而马上的骑手却幸运避过了炮弹。宣华挣扎着从坐骑的尸骸中爬起,虽然满身溅满了战马的鲜血碎肉,但他却奇迹般的没有一点轻伤。
  但宣华的好运已到此为止,几点黑影从天而降,尾部还滋滋的冒着青烟。下一刻,远远超过前面任何火炮发射声的惊雷在战场上轰然爆开,几团火球就在宣华所在的位置上冲天而起,一股气浪瞬息后反冲回近卫军的阵前,甚至将排在前面的近卫们向后冲了一个趔趄。
  双方的将士耳中都是嗡嗡作响,在爆炸声后,黑烟散尽。无论人马都不见了踪影,只剩一个深黑色的弹坑,和以弹坑为中心放射出的一地血片碎肉。
  姚平仲闭起眼睛,又再次睁开,但弹坑上的袅袅青烟,仍然就在眼前。
  “退!”他的声音干涩无比。
  就像他们来时那般迅快,原路撤退时也是一般的疾速,只在东京城外,留下了遮天蔽日的尘烟。
  赵瑜扶着车上的栏杆,同样看着阵前的弹坑,一声冷笑:“蠢货!”
  抬头又望着远去的西军骑兵,却没有就此放过姚平仲的打算。为了吸引姚平仲来攻,他只用了三千近卫布阵。而剩下的三千兵,都在吕师囊的副手余道安的指挥下,埋伏在金明池附近的几座皇家园林中等候时机。
  “传朕之命!命余道安部即刻追击,去吊在姚平仲后面,别让他们能好好休息。”
  赵瑜不会就此返回城中,六千兵怎么也不可能日夜戍守城上,而且此战胜利的关键还在保护向北的补给线上。所以必须追下去,姚平仲所部三日未得休整,根本没有好好睡上一觉,追在他们身后,很快就能将关西骑兵给拖垮。
  很快,一辆辆大车满载着士兵,从金明池畔的几座宅院中驶出,就顺着尘烟消失的方向追了下去。论起平原上的机动力,马车也不输骑兵多少。
  “让东京城中送足够的运输大车出来!”赵瑜继续命令道,“我们也追上去!必须将姚平仲部全数剿灭在姚古来援之前!”
  
  第三十四章
覆亡(上)
  
  板桥。
  血。铺满了大地。空气中还弥漫刺鼻的硝烟味,但前一刻还响彻云天的喊杀与枪炮声,已经消失无踪。惨烈的战斗已经宣告结束,悲鸣和呻吟飘荡在战场之上,听在胜利者的耳中,却是出奇的悦耳。
  后方的仓囤大营的栅栏后,挤满了观战的士兵。这些州郡兵们,将刚刚结束的一场屠鸡宰狗、切菜砍瓜一般的战斗,从头到尾看在眼里。原本他们近一个月来,被辎重指挥的官兵呼来喝去,心中还有些怨愤,对这些不上阵杀敌却仍是一副趾高气昂样子的辎重兵们,也存有几分鄙夷。但看到方才的一战,怨恨和鄙视悄然无踪。州郡兵们这才明白,就算是辎重队,却也是野战军的一员,他们战斗力同样不负绣在左臂袖章上的野战二字。
  一时的冲动,造成了无可挽回的结局。秦禄跟他的许多部下一样,都仰天躺在冰冷的大地上。唯一不同的,就是他还有着几丝气息,尚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一个个血色的气泡。随着越来越轻的呼吸,呼噜呼噜的从无力的张开着的嘴唇中冒出。随着血液涌出口中,他双眼中的神采也慢慢涣散开去。
  秦禄的左胸口连着铁甲一起凹了下去,他是被火枪从远距离上击中,直径六分的铅弹就深深的嵌在他的鱼鳞铁甲的甲叶上。但铁甲能防住铅弹的侵彻,却没能防住随之而来的冲击力。如同被一击开山重锤狠狠敲在胸口上,秦禄左侧的肋骨竟然断了四五根之多。断掉的骨头倒插进肺中,这样的伤势就算是赵瑜军中以战伤治疗技术独步天下的外科军医,也不可能救他回来。
  “蠢货!”随着一声冷嘲,一双牛皮硝制的黑色长筒军靴站到了秦禄的眼前。靴子的主人俯下身子,居高临下地望下来,又重复了一声:“蠢货!”
  渐次变得混乱的思维中,突然出现一线亮光。秦禄勉力睁开逐渐黯淡下去的双眼,辨认出了俯视着自己的敌人。在刚才的战斗中,正是他站在最前方,指挥着十辆战车和一百多士兵,对关西骑兵们进行了最后的包抄。而秦禄胸口处的致命伤,也是在那次包抄中而得到的。
  看着杀了自己的凶手,秦禄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却说不出来。
  胡成直起腰,仅仅是低着头,“我辎重队的车马连营防守,就算是近卫军来攻,没有两倍以上的兵力,也照样是被打得头破血流的结果。你只五百骑兵,竟然来攻我们一个指挥的战争。你也真是好胆,就算是女真人都没这个胆子!”
  秦禄听得很清楚。头脑也突然间变得清明起来,只是依然说不出话,只能勉强挤出一点自嘲苦笑来,他毕竟还是太高看了自己。
  胡成低头默默看着,突然向后将右手一摊,道:“拿枪来!”
  随侍左右的亲兵听命,虽然不知胡成是什么用意,但仍连忙将一杆上好刺刀的燧发长枪递到了胡成手中。
  长枪在手中一转,刺刀冲着下方,胡成低头对秦禄道:“看在你也是条有胆色的汉子的份上,就给你一个痛快!”
  刺刀抵在心口,秦禄眼中泛出一丝感激的神色,闭起眼睛,身体完全放松了下去。胡成手一沉,刺刀入肉的闷响中,这片战场上最后的一个敌人,也已经失去了性命。
  胡成拔出长枪,丢回给原主人,道:“算他战殁。去查查前面是哪一个放的枪,功劳记在他头上!”
  说完大步离开。
  胜利者们已经打扫战场,不过在清理遍地尸骸的都是大营中的州郡兵们。参战的辎重指挥的官兵,却都已经转到外围休息。
  指挥教导正监视着州郡兵们打扫战场,苗锦和胡成两名闲下来的主官站在一起。苗锦看了看胡成的脸色,问道:“心情怎么看起来有些不太好?”
  胡成摇了摇头,口气出奇的软弱:“杀了人了,总是有些不痛快!”
  胡成并不是第一次与敌军真枪实弹的作战,以前还没调到辎重指挥时,也曾上过阵杀过敌,直接死在他手上的敌军少说也有十五六个。但过去杀的都是装束怪异的蛮夷,胡成从来没有把他们当作人来看,杀起他们来不过是屠鸡宰狗的感觉。但今次战斗的对手不一样,全都是汉人,长相、说话都是与自己没有什么差别——按照军中的宣传教育,他们同为华夏贵胄,天生就是要据有整个世界的种族。指挥部下将他们歼灭,又亲手刺死了秦禄,胡成第一次真正有了杀人的感觉。
  “好了!好了!可是你小子说的要出战的!”苗锦笑着拍了拍胡成的肩膀,“以后杀得多了就习惯了!”
  胡成并不喜欢这样的安慰,他也不觉得自己需要安慰。提起精神,将话题转过:“这一仗,对手才不过五百骑,我们拿到斩首功应该接近两百。能经受四成战损,西军骑兵的勇猛敢战却也是难得了。”
  苗锦点着头。火枪威力凶猛,一旦在五十步内被击中,无一例外是即死和重伤。在方才的战斗中,能逃走的都是几乎没有受伤,或是只受了点皮外伤,算不进伤亡数字中。而留在战场上的重伤员,都跟胡成对秦禄做得一样。被直接用匕首和刺刀处理掉了,最后计算起来,能承受住四成的伤亡,绝对是一流的军队,但在遭受一轮射击过后,损失惨重的情况下,却还恋战不去,指挥西军骑兵的将领头脑却是太过愚蠢、过于糊涂。今天的一仗,苗锦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防守作战,西军都有马,能进能退,其实却是掌握在战场主动权。握有主动权,却还损失了四成兵力,只能说是无谋之勇。
  “只可惜还跑了不少!若有百名骑兵就能将他们全数吃掉了!”
  胡成正跟苗锦说着话,却见苗指挥使突然间神色一凛,猛然扑倒在地上,左耳贴地,凝神听着什么。
  “指使?!”胡成被吓了一跳,惊讶问道。
  “都给我立正!”苗锦抬头一声大吼,听到命令的士兵们条件反射般的双脚一并,身子一挺,站得如劲松一般笔直。等到他们站定,方才狐疑起来怎么听到这个命令。但苗锦这时却又侧起耳朵。贴地静听。
  看着苗锦的动作,胡成的脸色严肃起来。苗锦是北地汉人出身,伏地听音的本事是军中一绝。他曾经在一次演习时,提前侦测到了五里之外,山头另一边的一支骑兵小队的行动,帮助营中参谋们判断出了对手指挥部的位置所在,为那次演习的胜利立下了大功。辎重指挥的主官有这样本事,在运送物资时,被偷袭的几率当然也就小了许多。
  苗锦并没有趴在地上太久,很快就跳了起来,道:“姚平仲全军!十五里!”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胡成皱眉问道。他望向东面的地平线,姚平仲的大军此时还在地平线下,不过以骑兵的速度,半个时辰不到就能杀到面前来了。“难道官家没有派军出城迎战?!或者说姚平仲已经被打败?!”
  “不是溃军!”苗锦说得很肯定,溃军队列已经不成编制,蹄声绝不会如今次从地面传来的声音这般有序。
  “那就是五千人?”
  “五千人!?”胡成身后传来一声惊叫,他的亲兵声音中透着浓浓的惊喜,“指使!副指!把这五千人杀光!功劳……”
  “杀你母亲啊杀!”胡成瞪起眼一句喝骂,将亲兵的疯话堵在了肚子里,“五千人呐。姚平仲只要分出两千人就能在前面把我们牵制住,剩下的三千人就能分出兵来从后面攻击仓囤大营了……指使!”
  他看向苗锦。苗锦会意的点了点头,跳上附近的一辆大车车上,高声下令:“全军都有,立刻退回营中,固守待援!”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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