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大隋(校对)第6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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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增和几位护法总管们,甚至主动请缨要带兵出战。
  不过凌云倒没有同意,出兵攻打其它山寨,虽然是个一举双得的行动,可也不能大意。而且,他也有意培养自己的人上位。盟中的那些老人,他并不想让他们再掌握实权。
  在会议上,凌云以入草原贸易易要老成持重有经验的人带队为由,请出了裴增和拓跋横刀带队,又派了两位护法和三位总管带人护卫,然后又派了苏邕、程娄、罗镒等一批南边来的人,组成了一支多达三千多人的大商团,把仓库里大部份的货物都带上了,他们此行不但要深入奚、霫、契丹贸易,而且还负有宣传怀荒边市的重任,去邀请一路上遇到的部落南下怀荒来交易。
  而扫荡诸山寨的行动,凌云也打算以帐内军为主,以外镇兵为辅,进行轮战扫荡。
  北疆边境上那么多的山贼马匪,就是一仓仓等待取走的粮食和陪练的靶子。先拿山寨练练手,正好为防备突厥做好热身准备。
第130章
突厥人的反应
  时间转眼已经进入到了开皇十八年的六月。
  大隋天子杨坚下诏废黜高句丽国国王高元的官职爵位,汉王杨谅与尚书左仆射高颎、行军元帅王世积在临渝关集结二十余万马步大军,誓师出征。水师总管周罗睺则在登州集结数万水师,自海上出发东渡攻辽!
  水陆三十万大军,直指辽东。
  三十万大军征辽,那赫赫军威,也确实让北方各部族都为之低调了许多。谁都担心不一小心惹怒了大隋,会引得大隋铁骑滚滚而来。此时的大隋,笑傲天下,东征西讨南征北战,未曾一败。
  此时看到大隋三十万东征高句丽,所多人都认为高句丽灭亡在即,去年东突厥都蓝可汗犯边,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吃了个不小的亏。西北吐谷浑汗国汗王被杀,原汗王之弟继任新汗王,上表大隋表示继续臣服,并请求迎娶隋朝下嫁给上任汗王的嫂子光化公主,大隋准许。而且去年都蓝可汗求娶隋朝公主不成,隋朝却将一个公主下嫁给了突利小可汗。奚契丹、霫皆依附臣服于隋。
  所有人都不看好高句丽,认为三十万隋军能一举击败高句丽,擒拿高丽王高元回大兴。
  就连东突厥都蓝可汗,此时也慑于大隋军威,不敢轻动。虽然听闻怀荒镇最近变动频频,新任的怀荒猛虎盟主竟然将他之前召之南下的一千拔野固人给全都斩杀,可也没有马上做出回应。
  “大汗,让我带孩儿们前去踏平了怀荒,这些盗匪窃据怀荒数年,我们一直没动他,他们倒还真以为自己了得了,真应了汉人的那句话,山中无老虎,猴子充大王。”阿史那家族的一位年轻特勤站在都蓝可汗的金狼大帐中说道。
  “说是,之前咱们还顾忌着隋朝的反应,如今既然这隋朝如此侮辱咱们,咱们也不必再顾忌这些了。染干那无耻之徒为杨坚充当耳目,几次通风报信,咱们一时杀不进长城以南,难道还拿这塞外的小小怀荒没办法不成?灭了这猛虎盟,正好杀鸡儆猴。”说话的是俟斤阿勿思力,俟斤是突厥汗国二十八等职位中的一个中层职位,属于军事将领,同时也是附属于突厥汗国的小部族的首领。之前他率本部落战士随都蓝南侵,结果反被隋边军反击,折损了好几百人马。心里一直窝着火,如今听说大宁北边的怀荒那伙汉人贼匪居然歼灭了拔野度的一千人马,不由的心思活泛起来。他可是听说先前拔野度在怀荒一带,大肆掳掠奚族小部落,劫掠了近万人口,和数不清的牛马钱帛,结果最后却被怀荒镇的那伙汉人贼匪给突袭全军覆没,所有人口牛马钱财,也都被那些汗人夺去了。那可是一大笔钱啊,在他想来,拔野度兵败,绝不可能是怀荒的那群盗匪实力很强,只可能是他们轻敌大意了。
  而他得到的一些消息,拔野度当时一千人马分成了三路,结果被这些汉人贼子给偷袭各个击破了。可不能便宜了那些汉贼,可是能得到可汗同意,许他带兵前往,凭他手下的三千战士,还怕灭不掉小小的一伙汉人贼子?这些年都蓝可汗一直不许他们去怀荒惹事,白白让那些贼子占据了怀荒多年。如今既然可汗和隋朝撕破了脸,正好先拿这些怀荒的汉贼开刀。听说怀荒城这几年有大量的汉人在那里生活,人口超过十万。这可是一头肥羊啊,若是能杀了,哪怕夺取的人口钱粮大部份上交给都蓝可汗,也绝对是划的来的。
  都蓝可汗坐在狼皮椅上阴沉着脸,并不说话,只是拿着把锋利的小刀切割着烤的金黄滴油的烤羊腿。
  他对隋朝确实很不满意,十一年前,他从叔父的手中终于把本就该属于自己的汗位继承时,他也按突厥习俗,娶了自己的继母,沙钵略可汗的可贺敦,来北周的千金公主。虽然千金公主是他的后母,可是他很喜欢这个中原的女人,知书达礼,温柔美丽,比起草原上那些充满羊腥味的部落女子,这位身份尊贵的中原公主确实更让他喜欢。可这样的一个心爱的女人,最后却因为得罪了杨坚,被杨坚挑动了突利小可汗染干,设下阴谋,让自己没激动愤怒之下亲手杀了。本来,杀了也就杀了,虽然千金公主是个公主,可如果杨坚肯再许一个公主给他,也就弥补了。可该死的杨坚,竟然拒绝了他的提亲,不但如此,他拒绝了堂堂东突厥大可汗的提亲,却又主动把一位公主许给了那个该死的染干。还把婚事弄的那么的隆重盛大,这是对他的极大侮辱。要知道,他才是东突厥的大可汗,而染干,不过是在他之下的一个北方小可汗而已。杨坚拒绝他大可汗的提亲,却把公主许给他下面的小可汗,这不是公然的打脸是什么?
  要知道,眼下已经不是他父亲沙钵略可汗兵败之时的东突厥了,当年他父亲为突厥汗国大可汗,那个时候突厥还没有分裂成东西二部。开皇三年,沙钵略可汗率四十万大军南攻隋朝,结果隋朝却玩了阴的,利用当时突厥有六位可汗,五大势力的特殊情况,说服了阿波可汗和达头可汗反叛,沙钵略率兵讨伐,结果隋军又出兵联合阿波和达头联合对抗,最终沙钵略兵败,不得不和隋朝讲和。过了四年,他父亲沙钵略去死,没把汗位传给他,而是传给了他叔父处罗候,处罗候即位为莫何可汗,借着隋朝的旗号西征,大败阿波,可惜当时隋朝却在莫何可汗要重新统一汗国时跳出来阻止,并保住阿波的命,继续分化着突厥。也就这个时候,神武的莫何可汗却突然中流矢而亡,当时曾有人说过,莫何可汗是被隋人收买的突厥叛徒于军中暗杀,目的就是为了阻止莫何西征,重新恢复统一的突厥汗国。莫何死后,东突厥大好局势一下子错失,他继位之后,隋朝便一直打压东突厥。这些年,他这可汗当的越来越没意思,早几年隋朝扶持西突厥打压东突厥,现在又扶持他手下的突利,明摆着这是想要用染干取代自己啊。
  想当初,陀钵可汗在位时,北周北齐都得争相讨好突厥,竞相进贡,争相和亲。可如今,局势完全反了过来,杨坚分化突厥,在东西突厥之间玩平衡,合弱击强,强大的突厥汗国一直处于内乱之中,中原汉人反而成了突厥勇士的爹,这种反差,让都蓝可汗难以忍受。尤其是如今,杨坚已经越来越过份了,杀了自己的妻子,又要挑拔自己的堂兄弟来取代自己的汗位,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再也不能这样忍下去了,再不能被隋人这样玩弄了,他要反击。
  不过他已经忍了这么多年了,去年的袭边失败,让他发现了一个问题。隋人有句话说的好,攘外必先安内。要想击败中原隋朝,首先就得统一草原。不过这些年,东西突厥两边,都想统一对方,可越如此,越是虚弱,越被隋朝玩耍。也许,应当换一种思路了。西突厥的达头可汗实力强劲,自己想征服对方很难,何况还有个隋朝在一边,每到关键时候,隋朝必然会合弱离强,阻止他们统一突厥。他思来想去,征服西突厥,很难。既然如此,那就和西突厥联手,先灭了隋朝。不,应当和达头联手,先灭了突利这个狗杂种,他不配称为阿史那家族的一员。竟然想要夺取他的汗位,那就先让他去死。联合达头,先灭了突利,瓜分了他的人口牛马,然后一起对付隋朝。
  突厥勇士们相互撕杀内斗已经太久了,自己人的血流的太多了。这样杀下去,突厥人将永远的被隋朝骑在头上。
  东西突厥是时候放下旧怨,联合起来,一起对付隋人,南下中原,抢夺中原的人口财富。他们也要在中原立几个皇帝起来,让他们自相残杀,忙于内战,再无法欺压突厥。
  想到这里,都蓝可汗雍虞闾激动了起来,脸色泛红,呼吸也急促。他将手中的刀猛的扎起桌案上,入木三分。
  “住嘴!”都蓝一声大喝。这些鼠目寸光的家伙,一个个只能看的那么浅。
  “先让怀荒的那些南蛮子得意些时间,这种小鱼小虾有什么好盯着的。你们得把眼光放长远一点,别为了一只羊羔,就丢了一片羊群。”都蓝冷笑,如今高句丽王惹怒了杨坚,大隋三十万大军东征,这在他看来,正是突厥人的机会到来了。让杨坚东征去,大隋和高丽两虎相争,他们才有机会。眼下他们最好是低调,让杨坚以为他们害怕了畏惧了,等他们得意张狂之时,再让他们知道突厥勇士的厉害。
  “阿史那社力特勤,阿勿思力俟斤。”都蓝对刚才请战要去打怀荒的二将点名,“先别急着打怀荒,本可汗给你们一个任务,带上我的书信和礼物,去一趟西域见达头可汗。等你们完成这趟任务回来之后,本可汗就让你们二人率部踏平怀荒,到时所得钱粮人口牛马,本可汗一分不取,尽归你二人。”
  阿史那社力特勤和阿勿思力俟斤听到这里,都不由的面露喜色,连忙应承下来。
  “那就暂时先让这些怀荒南蛮贼子们张狂得意些日子,哈哈!”
第131章
轮战
  六月的中原已经炎热起来,可是在坝上,这里独特的气候却是夏季无暑。就算是大中午的天,气温也跟中原三四月的时候一般。裴增等带着怀荒内的大部份货物向东面草原出发之后第二天,凌云也开始点兵调将正式准备剿匪了。
  对于燕山阴山一线的盗匪山寨,凌云早掌握的清楚。这些山寨本来就有很大一部份当年曾加盟过猛虎盟,因此凌云的那本绿林花名册上,都有着各加盟山寨的地址,以及山寨地形和防守等一些情况记录。做为曾经的同行,凌云对于这些目标真的是知根知底。这些山贼们在长城外的阴山和燕山一线安营扎寨,劫掠过往商队,甚至也会劫掠草原上的部族,乃至到长城内抢劫。他们实力大多不如猛虎盟,可也正因此,目标小,便于躲藏,特别是因为燕山阴山处于关外边境之上,是三不管的地带,因此往往无人围剿,使得这些山寨日子过的很滋润。
  凌云早已经把这些盗匪看成了自己的盘中菜,窦建德率领的二百斥候营除了一半人马继续关注着东突厥人的动静外,剩下的一百侦骑全都撒了出去,按照凌云给出的名单,认真打探各山寨的情报。很快,一条条情报传回来,基本上那些山寨的情况和他绿林名册上掌控的差不多。凌云把这些情报汇总起来,召集了秦琼单雄信魏征等一票人马开会,最后从中选择了第一批的目标,几个目标都是处于燕山中的小山寨。都是百人以下的小山寨,先易后难,一开始,凌云也不打算就直接瞄准那些大寨。剿匪取粮虽然很重要,可借机实战练兵同样重要。第一次就干大寨,新兵们没太多准备,说不定会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怀荒镇兵马很多,也不可能全都派出去,还得负责怀荒的守卫,以防突厥来袭。因此最后商议决定,凌云采用轮调抽选的方法,每次从三千帐内亲军和八千外镇军中各抽调一小部人马,组成一支作战队。第一次出战,凌云抽调了秦琼率领帐内亲军中的一队骠骑,王伏宝率领帐内亲军一旅步兵,然后再抽调了外镇军的两团四百人马,共五百五十骑,组成了一个作战营出战。这样的搭配调动,其实更多的不是考虑战力,而是为了借机练兵。秦琼率领这一营人马出战,第二天,凌云又同样如此组建一营人马,以单雄信统领出战。第三天,凌云再组一营,以来整统领出战。这样,每天发一营出战,到第八天,最先出战的秦琼所部一营人马已经得胜回来。
  秦琼带五百五十人马出战,七天时间内一边攻破了三座山寨,斩首三十余级,俘虏两百余人,并从山寨中抄出金银铜钱不少,马三十余匹,粮千余石,另还有羊三百余只,刀枪弓箭数十副。取得这丰硕战果,秦琼所部只有两个战死,五个重伤而已。虽然粮食没想象的多,可这毕竟只是三个小寨,凌云还是大大嘉奖称赞了秦琼。按随军的记室参军所记录的军功簿,一一按功行赏。
  第二天,单雄信也带所部一营人马得胜回来,押着一驮驮的粮食和一车车的战利品,还有诸多牛马羊群,刀枪箭矢等得胜而归。看着那些战利品,凌云很是高兴,又增加了几千石的粮食,掏掉几个附近的山寨,收获喜人。而秦琼休息了一天之后,也开始继续率兵出战剿匪。不过这一次,除了他手下直属帐内亲军的那队骑兵和一旅步兵外,这次带的另两团人马,却又换成了抽调的新兵。帐内亲军补充了伤亡减员外,人马不换。凌云也是借此给帐内亲军更多实战的机会,而新军则是轮流参战。重点打造帐内亲军,镇外军则属于陪练。
  至于守备军和警备军,凌云暂时没有抽调他们。对于凌云来说,眼下这些守备军和警备军的编制,实际上不过是一群民兵而已。守备军平时守城,维持下各分舵的治安,警备军则就是一个前军预警雷达。真正打仗的,还得依靠帐内亲军,就连外镇军,凌云目前的编制中,都只不过是帐内亲军的辅兵而已。但是这些兵凌云也还是很重视的,让他们轮流值守,每城的守备军分成五队,每天一队镇守,一队待命,三队训练,如此轮换。凌云给他们的训练计划也很简单,就是早上体能锻炼,上午队列训练,下午进行刀枪等技能训练,晚上的时候,还得进行一个时辰的文化课程。山寨里识字的人少,凌云在队以上设立军法官虞候,既负责军中警戒巡查安全等行政事务,凌云给他们一个特别任务,就是晚上的时候,给士兵上文化课。文化课主要是教军纪条令,指挥旗号通讯口令等,顺便教他们识些字,同时还教些战场通讯、战场急救等。对于凌云的这一个做法,许多人都觉得有些没有必要,可凌云还是坚持。教士兵文化课,主要还是为了以后这些士兵能提升为士官军官,毕竟大字都不识一个的军官,是不够格的。
  凌云没想过要一口吃成一个胖子,一下子练好几万兵马出来。那样太不现实,他只是打算先把三千帐内亲兵练起来,而外营兵、外镇兵和守备、警备,都只是预备兵。
  为此,凌云现在完全是把帐内亲军当成种子兵,教导队来练,帐内亲军还特别设置双副官制,每一级主官下面,在原有的一名副官编制下,又增加一人。每次亲军出战时,各级的第一副官都留营,甚至在战斗时如果遇到极不利的形势时,这批副官也将做为最珍贵的种子送走突围。这种做法,其实是凌云仿历史上苏联的一种做法,这种双副官的设置,特别适合战争时期。双副官制,随时能够用这些副官组建出一支新的部队,而且哪怕一个部队打光了,有这些留营副官在,也能再立即重组部队。特别是在恶劣的战争形势下,这是保持军队战斗力的极好办法。现在帐内亲军的这些副官,合适的时候,马上就能拉出来再建一支新军,哪怕兵全是新的,有这些从上到下完整阶制的优秀经验军官,他们也能一开始就有不错的战斗力。
  有单雄信、秦琼、来整、司马德戡、杨威等一群优秀的军官带队出击,剿匪练兵,夺取粮食,凌云的压力顿减了许多。
  他也可以腾出手来,一面关注着怀荒并寨建堡,建立边市,一面开始给怀荒军打造装备。
  怀荒军现在分成了帐内亲军、外营兵、外镇兵、守备兵、警备兵五类,帐内亲军是核心部队,重点打造,最精锐的人马尽集中于此。而外营兵稍次,外镇军则完全是充当辅兵,至于守备和警备,目前也只是民兵性质。这几支部队,装备也是不一样的。
  如今帐内亲军三千人马,一千骑兵,两千步军。骑兵都装备了牛皮轻甲,骑兵刀,长矛和铁盔。步军则是分成了大盾兵、矛兵、刀牌手、弓箭手四类,按不同的兵种装备不同兵器,盾兵装备大盾,矛兵装备长矛,刀牌手装备的是横刀和轻团牌,弓箭手装备了弓,配备少量弩机。
  这三千人的装备是如今怀荒军中最好的,队以上军官,还配备了明光甲。骑兵,配双马,配骑弓。
  而三千外营兵就差的远了,缺甲少弓骑兵也少。八千外镇兵,装备更简陋,至于警备和守备部队,嗯,装备更差。
  光有兵没装备,也是没有战斗力的。现在凌云就面临着如何给自己的部队装备的麻烦。虽然眼下徐盖的联合军械坊已经开始在怀荒落户,甚至徐盖还在不断的从中原调人手前来,以扩大军械坊的生产能力。但是,两万人的装备,可不是这么容易生产出来的。
  尤其是弓,一把好弓,起码需要三年以上制作流程,跟制作马槊一样麻烦。此时的弓,基本上都是复合反曲弓,工艺极为麻烦,各种材料都极为珍贵,制作起来也麻烦,合格率还不高。
  而在塞外作战,最犀利的武器恰恰就是弓。
  对付游牧骑兵,在茫茫草原上,无城可依,汉军的常见战术,一般都是结阵做战。最里面布置的是弓箭手,然后外面一层是骑兵,再外面一层是长矛兵,然后是战车和刀牌手。遇草原骑兵,则立即结阵,组成一个巨大的乌龟壳,打的其实还是防守反击。利用车阵和盾牌还有长矛为防御,把骑兵保护在阵中,然后用强弓劲弩对付草原骑兵的围攻。如果形势有利的情况下,最后战阵打开,放骑兵出战破敌。如果形势不利,那就死守,跟敌人耗。
  拼弓弩远程射击,汉人总是占优的,这也是所谓的以已之长,攻敌之短。
  不过这对于凌云来说,却是个麻烦。
  凌云既缺少骑兵,也没有足够的盾牌,更没有汉人最犀利的弓弩。
  弓弩太难制作了,材料难取,工艺复杂,熟练的工匠更少。历朝历代,弓弩的制作技术,都是由朝廷严格控制的。联合军械坊虽然有弓弩制作匠人,王伯当家有一批熟练的工匠,可他们的生产能力还是太弱。照眼下他们的弓弩坊的能力,全力开动,一年估计可能供给凌云一千张弓,三百把弩。这么点产量,杯水车薪而已。
  复合,复合,凌云心中暗叹,弓箭最麻烦的地方就出在复合二字。
  怀荒军是不可能不装备弓的,而且弓必须大量装备。最好的情况下,凌云希望怀荒军全都装备弓,甚至每兵两弓。不但帐内亲军要全部装备弓,就是那些镇兵营兵守备军警备军也最好能全部列装弓箭。
  当然,也有武器是能取代弓弩的,比如火枪。
  可惜,在隋朝谈火枪,比谈弓箭更不实际。一来火药生产麻烦,二来制作火枪可比弓箭复杂的多了。别说制作出犀利的后装枪,就是最简单的前装火枪,凌云都根本不会。
  火枪不现实,黑火药配方他倒是知道,可惜黑火药威力太小,特别是面对来去如风的骑兵,在茫茫的大草原上,他更想不出这种原始的黑火药能发挥什么太大作用。
  还是得用弓弩,弓制作麻烦,弩更需要技术。
  突然,凌云想到了一样东西。
第132章
长弓
  长弓也叫英格兰长弓,这种弓可不是什么复合弓。大约十三世纪起,英法战争期间,英国国王就十分注重发展长弓,大力发展弓箭部队。而英国的长弓有多厉害?最著名的克雷西战役就是完美的证明,在这场大战中,英王爱德华三世率军一万人渡海侵入法国。法王腓力六世将兵三万余人迎敌。双方战于克雷西。是役,英国长弓手起了关键作用,接连打退了法军的十五次冲锋。法军则伤亡惨重,腓力六世受伤,被迫退兵亚眠。英军大捷,乘胜进入诺曼底。此战法军伤亡万余人,英军伤亡则不到二百人,堪称世界战争史上一次以弱胜强的典范。
  虽然这一战法军的战败还有许多原因综合导致,但英格兰长弓兵的无比威力也是得到世界承认。
  如此一场数万人的大战,英军伤亡不到二百,却击杀了对方一万多人。
  这是长弓兵的胜利,这种长弓如此犀利,其实却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简陋了。长弓具有长远的射程和巨大的威力,而且造价相对来说便宜,部分还可以重复使用,是一种性价比极高的武器。
  而现在凌云需要的,正是这样一种性价比极高,制作简单,能大量装备的弓。
  英格兰长弓很长,一般五尺左右,大致齐眉,有个别长的能达到六尺甚至是七尺。而他的射程极远,可以达到一百丈远。长弓的弓背直接由一条完整的木材弯制而成,英格兰人当时是用紫杉木来制作,这种木头坚硬而有弹性。凌云不知道坝上有没有这种紫杉,但他知道,长弓也可以用榆木代替。而榆林,在北方和塞上几乎到处可见。
  相比之下,此时的弓基本上都是复合弓,采用了木、角、筋等复合材料来增加弹性,虽然弓没那么长,可制作去麻烦多了。
  “敬德、咬金,你们两个去给我砍几颗榆树过来,记得挑直点的砍,快去,我急等着用。”凌云心中兴奋,迫不急待的让两个徒弟去砍树。若真的能行,那就解决了一个大问题了。
  尉迟敬德和程咬金虽然不清楚义父要他们砍树干嘛,但还是很听话的去砍了几颗榆树过来,而且还都是挑的十分笔直的。
  凌云对这几棵树很满意,他取来斧子就开始拿起一根树干削了起来。说起来,这威力极强的长弓,制作起来还是很简单的。
  凌云直接从笔直的榆树树干上取了中间最笔直的那部份,然后将原木的大部份边材削去,得到一条横截面约一寸半见方、长度和自己等高的弓背材料。
  “大人,这是在干什么啊?”程咬金好奇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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