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八十年代新农民(校对)第172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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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璇就是打算貌美如花了。
  栾凤也在算计:“你说我把服装厂一千万卖给我哥可以不?我也不愿意干了,我想通了就是弄成世界第一又有啥用?钱太多了也没啥用呀,买啥呀?”
  其实这个世界的事情还真就是这样,除非你没钱,当你有了这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后,一个亿和一百个亿真的没啥区别。
  除非你闲的蛋疼去买航空母舰回来玩。
  “你们可想好了,一天到晚没点事儿干可是会闲出事儿的。”
  “我有事儿干,我准备包一块山地,盖大棚种水果。”这是张璇的计划。
  这不是闲的吗!
  “你呢?”
  “我啥也不干,就在家睡觉。”张璇起码还有个想法,栾凤就准备奔着猪发展了,没有一点理想和抱负。
  万峰想想也是,两个女人既然都不愿意干了,趁着现在见好就收也未尝不可。
  女人天生就是在家干相夫教子的事儿,在外面干事业那是男人才干的事情。
  在家里带带孩子,伺候一下父母也行。
  “厂子给你哥?他能管好那个厂子吗?”
  “那我就不管了,反正底子都在那里,他干好干怀就不干我事儿。”
  “一个自己一手创办起来的企业,十三四年了,你就舍得说扔就扔了。”
  栾凤沉默了一下。
  要说对那个企业没有感情那是假的。
  她的青春爱情可是都在那个厂子里了。
  “唉~说一点不舍得骗人,怎么也是十二三年了。但早晚都有那么一天的,早决断就早解脱,再说又不是给外人了,就算我嫂子不行,哥哥毕竟是亲哥,我要是想了可以经常回去看看。”
  栾建设这些年在洼后集市里倒腾买卖。
  当初卖那简陋的扒苞米小机器他咪了万峰不少钱,也尝到了甜头就在洼后集市里开摊子卖洼后鞋厂的鞋。
  栾长远管鞋厂的时候估计他也是没少占鞋厂的便宜,也算是赚了几个钱。
  但是万峰把鞋厂买走以后他就占不到便宜了,但是依然在大集上批发鞋厂的鞋。
  当初他若不是卖苞米机的时候贪了万峰的钱,万峰随便弄个小厂给他现在都有千八万的家底了。
  虽然那不过是三百二百元钱,但是由此就看出一个人的底限和人品。
  但栾建设也没来找过他,如果他来找万峰弄条出路,就是看在栾凤和栾长远的面子上,万峰也不会拒绝。
  但是他从来没来找过万峰,万峰自然也不会上赶着去找他。
  “你哥我觉得还凑合,虽然爱占点小便宜,也不算是什么太大的缺点。但是你嫂子那个人不行,她太吝啬了还不通情理,厂子落到她手里不出三年,你那些老人都得离开。”
  不说别的,栾凤她嫂子会像栾凤那样一年给那些高管们发那么多奖金吗?
  栾凤是没想到这一层:“真的会这样吗?那江敏二曼她们怎么办?”
  作为服装厂的高管,栾凤一年给江敏二曼她们的工钱可是不少的,算上奖金,一年也是十万八万的。
  这一点栾凤倒是看得开,不给到钱谁会真心真意地帮着你打理企业。
  “回家呗,还能干啥。”
  栾凤开始愁眉苦脸,想了半天说道:“那算了,我还是接着摆弄吧,总不能让她们没饭吃吧。”
  “要不姐!咱俩干的了,我帮着你干,一年就给我五百万年薪就行。”
  “去死!”
  经过协商,张璇的传呼台是注定给出去了,张璇重新回服装厂帮着栾凤打理服装厂。
  当然五百万的年薪就别指望了,栾凤开给她和江敏她们同样的年薪。
  张璇这是一个人在黑礁待着没意思,找个悠悠回来了。
第1988章
论香港娱乐圈
  张璇雷厉风行地就把两个传呼台转给了妹子。
  张娟在传呼台也是工作了两三年了,自然知道传呼台有多大的利润,就算现在服务费大幅度降低,这两个台一年依然有千多万的收入。
  除去各种费用,一年剩五六百万不是难事儿。
  那二百万的转让费一个季度她就能赚回来,所以她乐哈哈地就接了下来。
  张璇同时还告诉她,传呼台还能干个四五年,到时候转型去做手机销售。
  这本来是当初万峰给她设计的路子,现在一并都转给张娟了。
  张璇把传呼台兑出去后就回到了将威,在服装厂帮着栾凤打理服装厂。
  这期间,南湾集团的第二条微面生产线终于开工了。
  这是一条柔性自动生产线,有六万台的产量,整条生产线自动化程度非常的高,只需要十几个人就可以完成几十个人的工作。
  这也是这条生产线打造了一年之久的原因。
  这条线的投产让幸福之光市场窘迫的需求出现了一些缓解。
  幸福之光从一投放那天开始就成了天地宠儿,它靓酷的造型,优良的动力和低廉的价格,成为了当时有条件购车者的首选。
  但也占了当时市面上没有多少选择的便宜。
  幸福之光也让林来嵘惦记上了,她是到深圳办事儿的时候在电视广告里看到这款车。
  起先她并没特别注意,只是那句广告词走遍万水千山,路就在我脚下听着很上口。
  但是最好广告里一句南湾集团荣誉出品才引起了她的注意。
  当她打听到这款车的售价才四万五千元华币的时候,敏捷地认为这车在香港一定有一个不菲的市场。
  多了她不敢确定,卖出几千辆应该有可能。
  这也是上亿港币的利润,她岂有不干的道理。
  林来嵘打电话告诉万峰她要把幸福之光弄到香港去发卖,但是遭到了万峰的拒绝。
  幸福之光在国内都不够卖,完全没必要往外走。
  林来嵘一生气就跑来了,死皮赖脸地赖走了三千辆。
  “你们香港人为了钱都这么不要脸吗?”
  “谁说我们为了钱不要脸了?”
  “呵呵,要想看一个地方的文化积淀,看它们的文艺作品就能得到答案。你们香港的电影我可是看了上百部了,我发现里面除了钱以外真的看不出还有什么,可以确定你们那里就是一个为了钱可以什么都不要的社会。”
  “原来你对我们香港人是这么理解的?”
  “那怎么理解?对了!说起电影有个事儿托你给办办,你们香港有个叫月慧的女演员,现在大概过的挺凄惨的,通过你的关系一年给她投资两部片子,让她演女主。”
  林来嵘疑惑地看着万峰:“你也像香港那些老板那样准备包小明星了?”
  “包你妹呀!她是从大陆过去的,可惜自己眼瞎遇到个不是东西的老男人,当年她没离开大陆的时候可是我的偶像,她的电影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就算我一个影迷帮她渡过难关吧。”
  这个叫月慧的明星在大陆放着大好的前程不要,跟着一个大她三十多岁的老流氓跑去了香港,然后混得人不如鬼,最后活不下去了在九六年跳楼而亡,当时才二十八岁。
  如果她当时不离开大陆,八七版红楼梦里的王熙凤一角非他莫属,根本就没邓洁什么事儿。
  那一年她也不过才十八岁,前途真的不可限量,可惜呀!
  如果没有后面的跳楼而亡,万峰才懒的理会一个都穷得过不下去了却死都不回大陆的人。
  但既然知道她的下场,万峰觉得让她活着总比死了强,怎么也算是自己上一世的心中偶像,梦中情人。
  退一步讲,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总归是一件好事儿。
  “要不要我介绍你们认识?”林来嵘鬼仙仙地说。
  万峰摇头:“她不是那样的人,而我也不是那样的人。”
  月慧在香港被那老男人抛弃后之所以混的最后跳楼就是因为她不是一个开放的人,如果她想得开,也不会混成一死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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