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面人(校对)第65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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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官员是执书官,用一方佛兰德斯皮托着红皮书,这是一个用红摩洛哥羊皮装订的小册子,载有上院议员和下院议员的名单,此外还有一些空白的书页和一支铅笔,这是照例交给每一个新入议会的议员的。
这个由格温普兰殿后和由他的两位上议员保护人陪伴的行列,在大法官的椅子前面停了下来。
两位上议员身份的保护人取下了帽子。格温普兰也照样摘下了帽子。
纹章院长从蓝斗篷手里接过银色的呢垫,跪了下来,把上面的黑公文包交给大法官。
大法官接过公文包,顺手交给了议会书记官。书记官恭恭敬敬地接过以后,随着坐了下来。
议会书记官打开公文包,站了起来。
公文包里有两份例行的公文,一份是女王给上议院的特权状,一份是给新上议员的诏书。
书记官必恭必敬地站在那儿,慢慢地宣读两份文件。
给格温普兰的诏书的结尾是惯用的格式:
“……兹切实晓谕,鉴于你对教会和国家的责任忠贞不贰,着你亲身前来接受我们西敏寺议会的主教和上院议员中的席位,以便你本着一切的光荣和良善,来对国家和教会的事务作出贡献,此谕。”
诏书宣读完毕,大法官提高了声音:
“圣上的旨意宣读完毕。克朗查理爵爷,您对圣体的奇迹、崇敬圣人和弥撒,愿意放弃吗?”
格温普兰打了一躬。
“审查已经结束,”大法官说。
议会书记官接着说:
“爵爷阁下已经接受了审查。”
大法官又加了一句:
“我的克朗查理爵爷,请您就位。”
“但愿如此,”两位保护人说。
纹章院长站起来,从架子上取下宝剑,把腰带扣在格温普兰腰间。
“从今以后,”古《诺曼底宪章》说,“这位上议员即可带剑上朝,身坐高位,参预国家大事。”
格温普兰听见一个声音在他背后说:
“请爵爷阁下穿上议员长袍。”
同时这个拿着长袍向他说话的人,就把长袍披在他身上,并且把貂皮披肩的黑色丝带系在他的脖子上。
格温普兰披上猩红的长袍,挂上金宝剑,就跟左右两边的上议员打扮一样了。
执书官向他呈上红皮书,把书放进他上衣的衣兜里。
纹章院长在他耳边悄悄地说:
“我的爵爷,进去的时候,要向皇上的宝座行礼。”
宝座就是王位。
这当儿,两个书记官各据一案,一个在皇家记录簿上,一个在议会记录簿上,写了起来。
于是两个人,一个跟着一个,皇家书记官在前,把他们的记录簿呈递给大法官。大法官在上面逐一加以签署。
签署完毕,他站了起来:
“克朗查理男爵,洪可斐尔男爵,西西里科尔龙侯爵,上议员费尔曼·克朗查理爵爷,大不列颠圣职和在俗的贵族,欢迎您到上议院来。”
格温普兰的两个保护人按了一下他的肩头。他打了一个转身。
走廊尽头的两扇金光闪闪的大门同时打开了。
那就是上议院的大门。
自从格温普兰被一个不同的行列包围着走进萨斯瓦克监狱的铁门以后到现在,还不到三十六个钟头。
所有这些云雾以惊人的速度从他头上飞过;云雾就是这些具体的事实;速度就是袭击。
第二章
公道
树立一个与国王平肩并齐的贵族阶级,在野蛮时代,是一个有作用的策略。这个原始的政治手段在法国和英国产生了不同的结果。在法国,一位爵士是一个假想的皇帝;在英国,却是一个真正的王子。虽然地位比在法国差一些,可是却更有实权:我们可以说比较差一些,但是更恶劣一些。
贵族阶级产生于法国,日期弄不清楚,据传说是在查理曼大帝时代,历史说是在“贤者”罗伯时代。历史不见得比传说更可靠。范文写过:“法国的国王希望把国内的大人物都拉拢过来,于是把漂亮的爵位赏给他们,使他们跟自己的平辈一样。”
贵族阶级不久即发展出支派,从法国传到英国。
英国的贵族阶级是了不起的,而且很有势力。它的前身是撒克逊的“威特拿革摩”。丹麦的“赛恩”
[4]
和诺曼底的“伐伐索”
[5]
也变成了男爵。男爵的字源是vir,西班牙文译作varon,意思是“杰出的人”。从一〇七五年起,男爵就引起了国王的注意。哪一个国王?“征服者”威廉!早在一〇八六年他们就打下了封建制度的根基,把英国土地测量册(末日裁判书)作为它的基础。在“失地王”约翰统治下,冲突来了。法国的贵族对大不列颠施用高压手段,传英国国王到他们面前去。英国男爵大为愤怒。在“庄严者”菲力普加冕的时候,英国国王以诺曼底公爵的身份扛第一面大旗,基恩公爵扛第二面。反对这样一个对异国称臣的国王的“贵族战争”于是就爆发了。男爵们逼迫怯懦的约翰国王颁布大宪章,于是建立了贵族议会。教皇参加了国王的一边,把英国的爵士们逐出教会。时间是一二一五年,教皇是英诺森三世,Veni
sancte
Spiritus
[6]
的作者,他送给“失地王”约翰四个金戒指,象征着谨慎、正直、节制、刚毅四种基本的品德。爵士们不为所动,继续斗争了好几代。潘勃洛克力挽狂澜。一二四八年签定了《牛津宪章》。二十四位男爵约束了国王的权力,并参与朝政,还号召每州派一位骑士来共同参加这个扩大了的斗争。这儿就是下议院的开端。随后,爵士们又从每一个市加上两个市民,再从每个城邑添上两个国民。直到伊丽莎白执政时期为止,上院议员一直是审查下院议员资格的裁判官。从他们的裁判权上产生了一句俗话:“没有‘三不’不能当选”。“三不”是sine
Prece,sine
Pretio,sine
Poculo
[7]
。这也未能阻止以后“特权选区”
[8]
的出现。在一二九三年,法国的爵士朝廷对英国国王仍旧有裁判权;“美男子”菲力普曾经传爱德华一世到他驾前受审。爱德华一世就是那个吩咐儿子在他死后把他的尸身煮烂,然后带着他的骨头作战的国王。爵士们看到了他们国王的疯狂,感到有巩固议会的必要。他们就把议会划分成上议院和下议院两个部分。他们傲然地保持着他们至高无上的威权。“如果任何一个下议员胆敢诽谤上议院,就会被传到上议院来接受重责,有时还会被押送到伦敦塔里
[9]
。”两院在投票方面也有区别。在上议院里,他们投票是从末一个被称为“后进的”男爵开始,一个一个的投。每个议员用“满意”或“不满意”来回答。在下议员方面,他们是集体投票,跟羊群一样大伙儿齐呼“是”或者“否”。下议院提出弹劾,由上议院裁判。上议员讨厌数目字,把国库监察权托付给下议员,后来下议院因而获得不少的好处。英国人把国库叫做“棋盘”,有的人说,这是因为国库里的桌毯是棋盘花的,有的人说,这是因为铁栅后面放英国国王财宝的许多古老的抽屉好像棋盘。传说不一。“年度报告”是从十三世纪末期开始的。在“玫瑰战争”时期已经可以看见爵士们的势力了,他们一会儿站在兰开斯特公爵约翰·干特一边,一会儿站在约克公爵爱德蒙一边,瓦特·台勒耳,罗里亚兹,“制造国王的人”瓦尔韦克等人的权力,以及要求自由的纷扰,都是公开的或者秘密的以英国封建制度为基础的。爵士们对于国王是经常嫉妒的;嫉妒就是监督。他们限制国王的主动权,缩小叛国罪的范围,怂恿那几个假理查去对抗亨利四世,他们充作仲裁人,判断约克公爵和安如的麦格莱特中间三顶皇冠的问题,必要的时候也征兵打仗,他们曾经在什留斯布里、杜开斯波里和圣阿尔班等地作战,有时打胜仗,有时吃败仗。到了十三世纪,他们在留埃斯打过一场胜仗,把国王的四个弟弟逐出了国境。这四个人是伊萨贝尔与拉马歇伯爵的私生子;四个都是盘剥高利,利用犹太人榨取基督徒的钱财,半是太子,半是骗子的人物;其实这种事情在以后是极普通的事情,可是当时是被人认为不正派的。及至十五世纪,诺曼底公爵们中间还有做英国国王的,所以议会的议案都是用法文写的,从亨利七世的统治时期起,由于爵士们力争,议案才改用英文。英国的攸忒·彭杜拉根统治下用不列颠语;恺撒统治下用罗马语;赫勃忒启统治下用萨克逊语;哈罗特统治下用丹麦语;威廉统治下用诺曼底语;感谢爵士们,从此通用英语了。后来连宗教也是英国教了。在国内有自己的宗教是一个很大的力量。一个外国的教皇会把一个国家的元气拖垮的。一个麦加圣地就是一条章鱼。在一五三四年伦敦跟罗马割断关系,贵族阶级改革宗教,爵士们拥护路德的学说。这是对一二一五年他们被逐出教会的一个回击。这一点对于亨利八世是合意的,不过,从其他各方面来说,爵士们就是亨利的眼中钉了。一条恶狗和一头熊,上议院和亨利八世就是如此。当窝尔塞窃据白宫,又当亨利从窝尔塞手中窃夺过去的时候,谁提出抗议呢?四位爵士——契恰斯特的达尔舍,白勒休的圣约翰,和曼特佐依与曼特依格(这两个是诺曼底名字)。国王篡夺。于是贵族阶级就乘虚而入。在传统的力量当中,还有点不可败坏的德性。由此就有了爵士们对上的反抗。即使在伊丽莎白时代,男爵们也并不安静。因而产生了窦汉姆的酷刑。残暴的女王裙子上染上了鲜血。裙子底下藏着一个断头台,这就是伊丽莎白。她尽量地少开议会,并且把上议院缩减到六十五位议员,在他们当中只留一个侯爵(温彻斯特),连一个公爵都没有了。法国国王们也感到同样的嫉妒,使用同样的排除办法。亨利三世时,只有八个公爵上议员。使得国王大感头痛的是:曼提斯男爵、古西男爵、古洛米埃男爵、梯麦瑞斯的沙托纽弗男爵、拉登诺斯的费尔男爵、摩太尼男爵和另外的几个爵士维持着法国上议员男爵爵位。在英国,国王看到贵族阶级一天天减少,大为高兴。我们只举一个例子:从十二世纪到安妮统治英国的时候为止,一共废弃了五百六十五个爵位。“玫瑰战争”开始时已经没有了公爵,这个工作是马利·都铎用斧头完成的。这是杀贵族的头。削除公爵自然要把他们的头砍掉。也许,这是一个好办法;可是收买比杀头来得好些。这是詹姆士一世的看法。他恢复了公爵,而维勒尔却把他变成了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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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把封地公爵变成了内廷公爵的先例。这样必然会有丰富的收获。查理二世就在他的情妇当中封了两位公爵夫人:扫桑波敦的巴倍和贵罗尔的路易丝。在安妮统治下,有二十位公爵,其中三个是外国人:肯伯兰、剑桥和绍尼堡。詹姆士一世发明的这个内廷政策成功了吗?没有。上议员觉得他们受到国王阴谋的玩弄,所以都生了气。他们生詹姆士的气,也生查理一世的气。我们顺便说一声,查理一世对他父亲的死可能有些关系,正如同玛利·德·梅狄西对她丈夫的死可能有些关系一样。查理一世与贵族阶级有过一次决裂。爵士们在詹姆士一世时代,审讯过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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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聚敛罪,又在查理一世时代审讯过斯达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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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叛国罪。他们定了培根的罪,也定了斯达福德的罪。一个失去了尊贵,一个失去了性命。砍掉斯达福德的脑袋,等于砍掉查理一世的脑袋。爵士们帮助下院议员。国王在牛津召集议会;革命在伦敦召集议会。四十四位上议员附和国王,二十二位拥护民主政体。爵士们承认了人民,于是就产生了《权利条例》,它是法国《人权宣言》的蓝本,英国革命给法国遥远未来的大革命带来了一个模糊的缩影。
这些就是贵族阶级的贡献。我们得承认,并不是出于他们的本心,而且代价也很大,因为贵族阶级是个庞大的寄生虫。尽管如此,毕竟还是一些重大的贡献。路易十一、黎塞留和路易十四的专政,以及在法国搞的那些土耳其式的玩意儿:如建立苏丹式的政权呀,压制臣民呀,使用王权滥施杖刑呀,凌辱平民呀,等等,英国的爵士都加以制止,贵族阶级好比一道墙,一边挡住国王,一边保护人民。他们用对待国王的蛮横来赎买他们对待人民的傲慢。雷塞斯特伯爵西门就对亨利三世说过这句话:“国王,你撒谎!”爵士们约束国王,在打猎上伤害他最敏感的地方。比如:每个爵士到了御花园里有杀死一头鹿的权利。他们在那里跟在自己家里一样。在伦敦塔里,国王的津贴标准不比一个爵士的高,就是说,每星期十二英镑。这是应该感谢上议院的。还有,爵士们废立国王,我们也应该感谢他们。他们驱逐“失地王”约翰,剥夺爱德华二世的王权,废黜理查二世,粉碎亨利六世的政权,给克伦威尔准备好条件。查理一世也有路易十四的雄心!只是因为克伦威尔的缘故才没有表现出来。说到这里,我们顺便谈谈克伦威尔觊觎贵族爵位的事实,虽然没有历史家注意过。其实,这就是克伦威尔所以要与伊丽莎白·鲍歇尔结婚的原因,因为伊丽莎白是一个姓克伦威尔的鲍歇尔爵士(这个爵位在一四七一年被废弃)的后裔和继承人。也是一个姓鲍歇尔的罗勃沙特爵士(这个爵位在一四二九年被废弃)的后裔和继承人。由于重要的事件不断发生,克伦威尔发现用黜废国王的手段来获取政权,比恢复爵位、利用上议院取得政权容易。对爵士们用的仪式,有的时候是不吉利的仪式,也能用在国王身上。伦敦塔的两个武士,肩荷斧头,押解一个被控告的爵士到议会法庭前受审,这个仪式对国王也同样可以适用,正如同它可以对任何其他的贵族适用一样。上议院有一个行动计划,并且一直贯彻了五个世纪。他们也有疏忽和软弱的日子,譬如说,有那么出奇的一次,他们让朱里亚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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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帆船载来的奶酪、火腿和希腊酒给迷惑住了。英国的贵族是不信任人,傲慢难驭,机警多疑的爱国者。在十七世纪末期,一六九四年,他们制定的十条法案,剥夺了扫桑波顿州的司托克布立治城派送议员参加议会的权利,并且强迫下院议员宣布这个城的选举无效,因为那儿有罗马派舞弊。他们责令约克公爵詹姆士宣誓背弃天主教,詹姆士拒绝了,他们于是废除他的王权。尽管这样,詹姆士还是继续统治英国;不过爵士最后还是抓住机会,把他驱逐出去。这个贵族阶级在它长期的存在中,一直有进步的倾向。它不时发出珍贵的光辉,只有现在它快要完蛋的时候除外。在詹姆士二世时代,它使下议院保持四十六名平民议员对九十二名骑士议员的比例。森堡的十六位内廷男爵来对抗二十五个城市的五十个平民议员,也足足有余了。这个贵族阶级虽然腐败和自私,可是在某些时候还是非常公道的。它是受到刻薄的判断了。历史是袒护下议员的。这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我们认为爵士们所玩的一套倒是极其伟大的。寡头政治是野蛮状态的独立自主,可是毕竟是独立自主。就以波兰来打个比喻吧,它名义上是个王国,而实际上却是一个共和国。英国的爵士们不信任国王,所以把他放在他们的监护之下。他们时常表现出他们比下议员更会使国王头痛。他们会“将”国王的“军”。于是,在那奇特的一年,一六九四年,三年议会案因为威廉三世的反对,被下议院否定以后,却被爵士们通过了。威廉三世盛怒之下,取消巴斯伯爵在彭登尼斯城堡的管理权,削去摩当子爵的一切职务。上议院是王国中心的一个威尼斯共和国。它的目的是要把国王降为威尼斯共和国的总督。并且把从国王手里夺来的权力交给人民。
国王懂得这一点,他憎恨贵族阶级。双方都努力削弱对方。每一方所失去的东西都落在人民手里。这两个盲目的力量——君主专制和寡头专政——都没看出,他们是在为第三者——民主政体——服务。在上一世纪,能够绞杀斐勒兹爵士那样一个贵族,对国王说来是多么痛快的事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是用丝绳子绞死他的。多客气!
“我们决不绞死一个法国的爵士。”黎塞留公爵骄傲地说。同意。他们不过砍掉他的脑袋。还要客气呢!芒模伦西-坦卡维尔签名时总是签“法国和英国的爵士”,把英国的爵位放在第二位。法国的爵士地位比较高,权力比较小,保住的地位比权力高,优先权比统治权大。他们和英国爵士的区别,正如虚荣心和骄傲的区别。对法国的爵士来说,能够比外国亲王、西班牙的大公和威尼斯的贵族占先;让法国的元帅、总指挥和海军上将在议会里坐坐小凳子(哪怕他是土鲁斯伯爵或者路易十四的儿子也要坐在那儿);辨别哪些公爵是从父系,哪些公爵是从母系继承来的;使普通伯爵(如阿尔玛尼亚伯爵或者阿尔培伯爵)的地位和上议员伯爵(如厄弗洛伯爵)的地位保持一定的距离;研究法国的爵士满了二十五岁,在什么场合应该戴圣神勋章,什么场合戴金羊勋章;设法使议院年资最老的于赛公爵跟宫廷年资最老的特来维尔公爵对抗;规定选举人应该有多少侍从和马车的马匹;让首相叫他们“大人”;争论马恩公爵的上议员资格是不是跟欧伯爵一样从一四五八年开始的;从斜对角或者从墙边穿过大厅;诸如此类,都是重大的事件。对英国爵士来说,只有航海法,宣誓条例,征募欧洲军队,海上霸权,驱逐斯图亚特王朝,与法国作战等等,才是大事。一边是礼教高于一切;一边是主权高于一切。英国爵士有实际收获,法国爵士徒有虚名。
总的来说,上议院是进步的开端;对文明来说,这是个了不起的成就。它有替一个国家奠立基石的光荣。它是人民团结的第一个表现:英国人的抵抗力量,这个隐秘的和所向无敌的力量,就是在上议院里产生的。男爵利用一连串打击王朝的法规,替王朝的最后崩溃开辟了道路。上议院到了今天,才对他们不情愿做的,不知不觉做出来的事情,感到诧异和悲伤。不过事已至此,无法挽回了。这哪里是什么让步!这是物归原主。这一点,老百姓并不是不知道。“我赏给你们,”国王说。“我收回自己的东西,”老百姓说。上议院以为它建立的是自己的特权,谁知却变成了人民的权利。兀鹰(贵族阶级)孵鹰蛋(自由)。
今天,蛋壳破了,鹰在天空翱翔,兀鹰快要死了。
贵族阶级奄奄一息,英国却在壮大。
不过,我们应该替贵族阶级说几句公道话。它曾经跟王朝抗衡,势均力敌。它阻止了君主专政,建立起保护人民的栅栏。
现在让我们谢谢它,把它埋葬起来吧。
第三章
从前的西敏寺大厅
西敏寺旁边有一座古老的诺曼底皇宫,在亨利八世时被烧毁。两边的偏殿幸免于难。爱德华六世把上议院和下议院分别设在这两个偏殿里。
现在两个偏殿和两间大厅都不存在了。已经全部翻造了。
我们已经说过,现在再说一遍,今日的上议院与往昔的上议院已经毫无类似之处。在拆毁旧殿的时候,他们或多或少地把往昔的习惯也拆毁了。掘纪念碑的丁字镐对法律和习惯也有影响。一块古碑倒下来的时候,不会不带走一条古老的法律。把一个一向设在方厅里的元老议会迁到圆厅里,它就不再是同样的东西了。软体动物的形状是随着外壳变的。
如果你希望保存一件古老的事物,不管它是属于人类的还是属于神的,是一个法典还是一种教义,是一个古代贵族制度还是一个祭司制度,千万不要去修理它,连外表也不要动。顶多打上一个补钉就够了。譬如说,耶稣会就是天主教教义的补钉。对待建筑物同对待一种制度是一样的。
阴影应该留在废墟里。衰老的权力在新装饰过的屋子里是不会舒服的。荒芜的宫殿配上破破烂烂的制度最合适。
叙述昔日上议院内部的情形,等于叙述完全陌生的事物。历史就是黑夜。历史没有第二种面貌。凡是退出舞台的东西,没有不立刻消失在朦胧里的。布景一换,一切都忘掉了。往事的同义词是:不为人知。
英国爵士们的法庭设在西敏寺大厅,最高的立法厅设在一间特殊的大厅里,叫做“爵士之家”,house
of
the
lords。
除了不经国王召集从来不开会的英国上议院以外,西敏寺大厅里还有两个大法庭,它们的权力虽然比上议院低,但是比其他一切司法机关的权力都高。在大厅上层,它们占用两间毗连的套房。第一个是御席法庭,规定由国王出席主持;第二个是大法官法庭,由大法官出席主持。前者是“正义”法庭,后者是“慈悲”法庭。大法官可以奏请国王开恩赦免;不过这是罕有的事。这两个法庭现在还存在,它们解释法律,作一些修改;法官的技巧在于把法典雕成判例。通过这个操作,让法律尽可能地产生一些公道。西敏寺大厅是一个制造法律、适用法律的庄严的神殿。这个大厅的圆顶是栗木的,蜘蛛不可能在上面结网。其实法律里的蜘蛛网已经够多了。
这儿又是法庭又是议会。这两个东西组成了至高无上的权力。长期议会自从一六四〇年开始以来,就感觉到需要这一把对革命有利的两刃利剑。因此长期议会声明它不但有立法权,同时还有司法权。
这个双重的权力,从远不可考的时期起,就赋予上议院了。我们刚才说过,法庭设在西敏寺大厅,立法厅设在另外一间大厅里。
这个另外的大厅,也就是“爵士之家”,是一个狭长的屋子。白天,光线从四个深深嵌在屋顶上的窗户里透进来,除此以外,国王的华盖上面还有一个带窗帘的、有六块玻璃的牛眼窗。夜里,除了装在墙上的十二座半圆形的多支蜡烛台以外,并无其他的照明设备。威尼斯的元老厅比这儿还要暗。这些掌握生杀之权的猫头鹰喜欢昏暗。
爵士们聚会的大厅上面是一个拱形圆顶,梁是金黄色的,还有许多多面体塑像。下议院的大厅是平顶的。君主国的每一个建筑物都有它的意义。爵士们的长厅,一头是门,另外的一头是国王的宝座。离门几步的地方横着一道木栅,类似一条边界,说明平民到此为止,再过去就是爵士们的地盘了。在宝座右首是一个壁炉,上端有纹章,另外有两个大理石浮雕,一个内容是五七二年卡司窝弗征服不列颠人的胜利;另外一个是丹斯塔布尔城的地图,上面有四条大街,类似世界的四个部分。国王的宝座是放在一个有三级台阶的平台上的。宝座叫做“国王的椅子”。
两边墙壁上挂的是伊丽莎白赐给爵士们的壁毯,上面是一幅幅的西班牙无敌舰队从离开西班牙起、一直到在英国面前覆灭为止的连环画。巨大的船身都是金线和银线绣的,因为年深月久,已经发黑了。宝座右首,在蜡烛台隔开的挂毯那儿,放着为主教们预备的三排席位;左面放着为公爵、侯爵和伯爵们预备的三行席位,排列成行,一层一层的,中间留着走道。第一排三个凳子上坐的是公爵,第二排三个凳子上坐的是侯爵,第三排三个凳子上坐的是伯爵。子爵们的席位是横列在宝座对面的,在子爵背后和木栅中间才是男爵们的两条凳子。宝座右首的高凳子上,坐的是坎特伯雷和约克的两位大主教;中间一排席位上坐的是伦敦、窦汉姆和温彻斯特的三位主教,其余的主教都坐在下面的凳子上。在坎特伯雷大主教和其他的主教中间有个极大的区别,大主教是“上天指定的”主教,其他的主教,不过是“上天认可的”主教。在宝座右首,还有一个替威尔士亲王设的座位,左首则是一些为皇族公爵预备的折叠式的椅子;在这些椅子后面有一级台阶,那是专为未成年的爵士们设的席次,他们没有发言权。到处都是百合花,爵士们以及国王头顶上的四壁上,饰着巨大的英国国徽。爵士们的儿子和贵族阶级的嗣子都站在华盖后面和墙壁中间,有权观看辩论。在大厅尽头的宝座和三面上议员的议席中间,留着一块很大的四方形空地,铺着华丽的地毯,交织着英国国徽,放着四个羊毛坐榻:一个在宝座前面,上面坐着大法官,两边放着权标和大印;一个在主教们的席位前面,上面坐着裁判官,他们是国家的顾问官,有权投票而无权发言;一个在公爵、侯爵和伯爵们前面,上面坐着国务大臣;还有一个在子爵和男爵们前面,上面坐着皇家书记官和议会书记官,并且有两个属员伏在上面跪着写字。在这个地方的正当中,是一张很大的桌子,铺着桌布,放着一卷卷的文件、记录册子、传票和几只巨大的雕花银墨水壶,四只角上放着高蜡烛台。爵士们根据年资,也就是说,每人依照自己的爵位建立日期就座。席次根据爵位划分,同样的爵位又以年资区别前后。在木栅那儿站着黑杖侍卫长,手里拿着权杖。门里边的是侍卫军官;门外边的是黑杖司仪官,他的职务是在开庭时用法国话大叫三次:“开——哟!”把重音放在第一个字上,声音特别严肃。司仪官旁边站着大法官的持权标的律师。
在皇家的仪式中,普通的爵士们戴冠冕,神职爵士们戴主教帽。
大主教的帽子上绣着公爵冠;普通的主教因为地位比子爵低,帽子上绣着男爵冠。
我们应该指出一个有教育意义的奇怪现象。在宝座、主教和爵士们的席位中间的这个方形空地上,跪着官员。这跟法国开国时两个朝代的古议会的情形相同。法国政权的表现方式也如同英国的一样。远在八五三年,英克马写了一篇de
ordinatione
sacri
palatii
[14]
,他描述的简直就是十八世纪西敏寺上议院议会的情形。委实奇怪!现场记录远在九百年前就已经写好了。
历史是什么?历史是把古人的事情告诉现在的人。英克马却恰恰相反,把现在的事情告诉古人了。
议会必须七年召开一次。
上议员们关着门秘密讨论。下议员的辩论则是公开的。公开贬低身份。
爵士的数目没有限制。召集上议员是对王权的威胁。这是统治的手段。
在十八世纪初期,上议院的名额已经很多了。后来还在不断地增加。削弱贵族阶级是个有政治意义的策略。伊丽莎白把贵族阶级压缩到六十五名爵士,大概是犯了错误。数目越少越厉害。在集会中,会员越多头儿越少。詹姆士二世懂得这一点,他把上议员增加到一百八十八人,或者说一百八十六人,如果我们不把寝宫里的朴茨茅斯和克利夫兰两位公爵夫人算进去的话。在安妮做女王的时候,连主教计算在内,一共是二百零七个爵士。如果不把女王的丈夫肯伯兰公爵计算在内,一共是二十五位公爵,最早的是诺弗克公爵,他是天主教徒,没有列席;后进的是剑桥公爵,汉诺威的选帝侯,虽然他是个外国人,却出席参加议会。温彻斯特是“英国独一无二的”侯爵,如同阿斯托加是西班牙独一无二的侯爵一样;他是雅各宾党人,没有出席。有五位侯爵,最早的是林赛侯爵,末一个是罗狄安侯爵。七十九位伯爵,最早的是德贝伯爵,末一个是伊斯来伯爵。九位子爵,最早的是希尔佛尔子爵,末一个是隆斯德尔子爵。六十二位男爵,最早的是阿布加文尼男爵,末一个是赫维男爵,赫维爵士是最末了的男爵,称为“殿后上议员”。至于德贝,因为他前面有牛津伯爵和什留斯布里及肯德伯爵,所以在詹姆士二世时是第三位伯爵;可是到了安妮在位的时候,却变成了最早的伯爵。还有两位大法官的爵位已经从男爵的名册中消失了:一个是维鲁南男爵,历史上承袭这个爵位的是培根爵士;另外一个是维姆男爵,历史上承袭这个爵位的是杰弗理!两个可怕的名字。在一七〇五年,二十六位主教只有二十五位出席,吉士特的主教职位是一个空缺。在主教当中,有些是爵位很高的贵族,如牛津的主教威廉·泰尔波,是新教的首领。其他的都是些卓越的博士,如约克的大主教约翰·沙普,做过瑙威池修道院院长;罗彻斯特的主教诗人托马斯·斯普剌特,是个患中风的老头儿;还有林可恩的主教韦克,他后来死在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上,是波胥埃的劲敌。
在重要的关头上,这一群庄严的爵士接到了国王召集议会的通知以后,穿着长袍,顶着假发,戴着主教的高冠或者带羽毛的帽子,靠着议院的墙壁各就各位;他们一排一排的脑袋和墙上在暴风雨中覆灭的、隐隐约约的无敌舰队,都仿佛在说:“连暴风雨也服从英国的命令。”
第四章
从前的上议院
格温普兰的授爵仪式,从他进入御辕门起一直到他在玻璃圆厅里接受审查为止,都是在朦胧的黑影里进行的。
威廉·古柏爵士不许别人对他,英国的大法官,过于详细地介绍年轻的费尔曼·克朗查理的破了相的脸;他认为了解一位爵士生得并不俊秀是降低自己的身份,并且感到让一个下级冒昧地告诉他这一类的消息,是有失尊严的。当然,老百姓喜欢说长道短:“哈!这个王子是个驼背。”所以对一位爵士来说,得了残废是一件恼人的事。因此,女王刚提到这个问题,大法官就简捷地说:“对一位爵士来说,爵位就是他的面貌。”再说,他从他必须审查的口供记录里,已经知道了一个大概。所以应该慎重。
新爵士进议院的时候,他的面貌可能引起一些轰动。这是必须加以防止的。大法官采取了一些措施。尽量少闹乱子,是一个千古不变的概念,也是一个严肃的人物做人的准绳。不闹乱子是庄严的一部分。必须在把爵位授予格温普兰的时候,不受到任何阻碍,如同任何其他的爵士继承自己的爵位一样。
为了这个缘故,大法官把接受格温普兰的仪式定在晚会上举行。大法官是个司阍人。“quodammodo
ostiarius
[15]
,”《诺曼底宪章》说,“januarum
cancellorumque
potestas
[16]
,”戴都良说。所以能够在屋子外面执行职务。于是威廉·古柏爵士就利用这项权利把费尔曼·克朗查理的授爵仪式改在圆厅里举行。此外,他还把时间提早,使这位爵士在正式开会以前进入议院。
授爵典礼在门口,或者甚至议厅外举行,是有先例可援的。一三八七年,第一位世袭的男爵霍尔德堡的约翰·德·鲍尚被理查二世下诏封为吉得明斯特男爵,典礼就是这样举行的。大法官重新援用这个例子,却给自己添了麻烦:随后不到两年,他在接受纽哈文子爵进上议院的时候,就感到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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