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军(校对)第1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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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丧权辱国条约的签定,背后往往藏着很多不可告人之秘密,丧权辱村的条约,也不例外。
  辛各庄固然弱村无外交,可是这种条件一答应,老少爷们每月要交的钱比过去还多,这实际是很难通过的。但是辛长庆最终被说服的重要原因,固然有新军快枪的压力,但更大的压力,则来自赵冠侯提出的收入分配方案。
  这些厘金将分成四部分,最大一部分,自然是上缴新军曹帮带,请曹帮带多多说项,让新军不要到辛各庄剿匪。另三部分,则是由大酒缸、小鞋坊、辛大庆三家均分。同时,凡是辛大庆的子侄,都可以享受减免厘金的权力,算是对他的优待。
  辛大庆虽然号称是出来混事的,但收入其实也很有限,他这种人都是游手好闲之徒,对于伺候庄稼这种工作,没什么兴趣。村子里没有他抄手拿佣的空间,要想在城里靠混混吃饭,又没有这份硬骨头。平日里生活,过的其实也艰难的很,如果不是村子里刚好发生这种事,根本没人会想到有他这么一号。
  即使成功解决这件事,免去村里卖菜的那份过路费,他也不过是收获一点谢意,外加一点小礼物,太多的好处,是落不下的。相反,倒是这个条约签定后,他就可以从乡亲身上提取一份固定收入,还能在村里买个好,于他而言,乃是一件极好的买卖。于是,就在状元楼的走廊之中,辛大庆一脸正气的背叛了自己的村子,成了混混在辛各庄的卧底。
  等商量到后来,他干脆拉着赵冠侯“老弟,你们城里人就是脑子灵活,比我们这些土里刨食的人强的多。待会回去,还麻烦你跟我演一出戏,让我在村里,也有个交代。毕竟我将来还要在那住下去,总是要维持一点面子的。这事不会让你白帮忙,你这腿是被棍子打断的吧,我倒是能帮你想想办法。”
  他在毅军里服役时,虽然只是个火头军,但总是认识一些人。军中吃的是刀枪饭,刀枪骨伤,都是寻常事,其中有个军医就有个方子,膏药加上丸药,能让骨头生长的速度加快。这方子他是不肯告诉人的,可是成药却有一些,辛大庆靠着给他带些酒肉,便讨了些药过来。
  他也是半个出来混的,讨这些东西,本来是准备自己万一骨头被打断时,好来救急。可是他虽有做混混之念头,却无做混混之胆色,更没有那份刮骨疗毒的忍耐力。一棍子下来,就忍不住叫娘,这一行里没他的饭,那药也用不上。
  现在他手里,还存有那些药品,他情愿拿出一部分送给赵冠侯,换他配合自己演这一出戏。再者,王掌柜的儿媳妇被抢进来容易,怎么抬出辛各庄也是个问题。
  如果最后新人因为名节问题投水自尽,等于还是多了一个大仇家。辛大庆虽然混不出什么名堂来,但是眼睛雪亮,看的出比起蒋友成他们,赵冠侯才是真正有主意能做事的,这件事要想稳妥解决,最后还是要靠他来想办法。
  等到回了雅座时,那几个同来的村民,先是围住辛大庆询问,等得到回应后,不出意料的喧闹起来。辛大庆表现的亦如坚贞的烈士,坚决要维护本村的利益,随后两边就表现的剑拔弩张似乎一触即发,马大鼻子与蒋友成几乎认为谈判再一次失败了。可是就在不久之后,两人脸上就都露出了一丝笑容,毕竟是跑江湖的,从言语中两人已经明白,这个辛大庆已经反水,这一次注定是自己这边得胜。
第十九章
引起关注
  马大鼻子等人从状元楼走下来时,天色已经很晚了,好在如今夜禁不严,倒是不担心被巡夜的衙役逮捕。原本蒋友成对于赵冠侯,只是佩服他年轻胆大,也有着能吃苦,能挺刑的狠劲。可此时,却觉得这个年轻人若是做文混混,反倒比武混混更有前途。
  “拜干爹,这个办法确实是好啊,蒋某虽然也在街面上混了半辈子,但是这个主意,说实话,我是真想不到。这样好啊,新娘子认了辛大庆做干爹,在辛各庄就等于是住娘家。到时候轿子从庄子里抬走,也就没人会说闲话,大酒缸和辛各庄,也算是都下的来台,王掌柜那边也保全了面子,想必也该满意了。”
  作为一名袍带混混,他能够把这么大的事圆满了结,于他的名声大有好处。文混混不靠武力吃饭,也不靠卖打耍骨头,在行内的身份,全靠自己的资历与靠山。有了这次的经历,将来津门再发生大规模武斗争端,他就有资格参与调停,于未来大有好处。加上赵冠侯言谈话语中,也表达出对于做文混混并无兴趣,也就不会和蒋友成抢饭吃。
  同行是冤家,若不是同行,自然就能以客观视角看待。没有了利益冲突,蒋友成对于这位少年的看法极好,不住的夸奖。马大鼻子也觉得事情能够这样顺利解决,既免去了一场刀兵,也没堕了自己的面子,自己的大洋总算没有白花,情绪也很激动。
  姜凤芝看着赵冠侯的眼神,却也发生了一点变化,过去她对于这个师弟,看法很是一般。觉得这就是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与一般的混混没什么区别,将来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苏寒芝这样的好女人跟着他,纯属瞎眼。
  可是今天她全程参与了谈判,那些农人的气势她是见到的。赵冠侯不动刀枪,只借四个大兵外加李秀山的势,就把那些牛脾气的菜农压住,这份急智已是可观。更重要的是,他谈判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气度,却是她以往从没见过的。
  以往她也经历过一些江湖上的谈判,大家谈来谈去,时而问候一下对方祖上女性亲属,时而挽起胳膊做白刃相击的架势,实际上都是装样子的成分多。装样子吓人,总归就是看谁装的像,谁能把对方吓住。
  可是赵冠侯谈判全程,并没有表现的多激动,神情举止间,总是那么从容淡定。这种气度,不就是戏台上的诸葛亮、周公瑾么?
  姜凤芝没念过书,所有的知识不是来自戏台,就是来自书场,按那些先生说的,只有真正大人物,才有这种气派,叫什么泰山崩于前而不乱。这样的气度和沉稳,只有读过许多书,真正有大智慧的人,才能拥有。怕是津门县县令,也没这么一份沉稳劲。就只看这份气度,便绝不是池中之物。
  她回想着在酒楼上,他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就把那些菜农摆布的团团转,连那位新娘子的问题,也都顺利解决,脸微微一烫,再看身边的师兄丁剑鸣,就总觉得欠缺了一点什么。
  状元楼内,李家与渔民之间,也达成了协定,众人从雅座内走出来,李秀山走在后面,一把拉住伙计,问了几句一号雅座的情形。正如赵冠侯发现他一样,他也发现了赵冠侯,只不过没必要去打招呼。直到这时把自己的事处理完,他才觉得可以关心一下,这个混混在状元楼,又是为了什么。
  对于这么个借自己的手扬名的人,他当然是没什么好感,另外还有一些自己的小算计在,就更不喜欢这个人。如果有可能,他是不介意破坏一下赵冠侯的谋算,给他一点小小的教训的。
  以他李家少东的身份,伙计自然知不无不言,李秀山听说对方居然是借着自己的名号和四个士兵完成了自己的谋算,更觉得有些气闷。怎么自己又成了这个小子的垫脚石,成全了他的谋划?
  按他的想法,很是想派个人去支会辛各庄一声,戳破了他的把戏,看看他怎么收场。可这时,一个身材中等,身穿黑绸长袍下穿礼服呢便鞋的老人,伸手拍了拍李秀山的肩膀“秀山,扶爹下去,岁数大了,自己下不了楼了。”
  这个老人,就是李家现任的当家李荣庆。本来他是李秀山的大伯,因为没有儿子,就把李秀山过继到他名下。这还是李秀山孩童时的事,现在两人的关系,与普通的父子也没什么区别。
  李秀山在新建陆军内官运亨通,也很是依靠老爹拿出大笔银子出来帮他开路,对于父亲,也自然是尊重的很。连忙说道:“爹,我扶着您走,其实让几个下人抬着您多好,省得您自己走路了。”
  “我的手,还是放在自己儿子手里,才比较心安。”李荣庆很是慈祥的一笑“咱李家是靠着一身硬骨头,加上有个好脑子,才在水梯子这块地方站住脚的。在街面上混事,要是光有骨头,光是不怕死,早晚就是个横死街头的结局,这样的人,也就不必要理会,没有什么大出息。倒是既有狠劲又有脑子的人,却要多加小心,能够当朋友,就别把他当仇人。”
  他年纪虽然大,身体却是很好,下楼实际是没什么问题的。这时站在中间的楼梯上,用拐杖戳了戳楼板。
  “津门这地方是宝地,能养人,可是也有一个顶坏的毛病,太好面子。大家活着,仿佛都是为了面子活,谁要是丢了脸,就仿佛比丢了命还重要。可是爹看来,这天下最要紧的,就是自己的命,要是连命都没了,留着虚名又有什么用?那些关公调,是糊弄下面那些小喽罗的,做掌柜的自己心里得有个数。想当初林大人在广州禁烟,老百姓都觉得是好事,给自己涨了脸了,可结果呢?阿尔比昂人的战船一来,什么面子都没了。做人要务实一点,别学那些讲面子的毛病,只要对咱有好处的事,就去做,对咱们有用的人,就去交,别考虑那些虚名。”
  李秀山恭敬地问道:“爹,您都听见了?”
  “是啊,都听见了。这个小子心眼挺活啊,没跟你通气,就敢借你的名字吓人,有点道行。如果他只是有把子硬骨头,我也懒得理他。津门这地方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不怕死的。哪年抢码头,油锅里都得炸死几个不要命的,没必要记。可是既有胆略,又有谋略的,我们就不能等闲视之。这样的人,能交一个是一个,能不得罪,千万别得罪。你有什么想法,瞒不了爹,可是爹要说一句,要成大事者,切不可因小失大。”
  李秀山尴尬的一笑,搀着老父亲继续下楼,边走边道:“爹,您说的儿子记下了,那按您的意思是?”
  “派点人,扫听着他干什么,真要是有什么动静,咱心里也得有数,知道该怎么招待。你现在是军官了,街面上的事,爹能替你办的,就替你办了。真到需要你出面的时候,你也要想好该如何与他相处,这个事本来就是你有错在先,若是真结了大仇,就更糊涂。这点小过失,好在不难弥补,两下也没有死仇。只要能给他帮点忙,化敌为友的事,在津门也不算少见。跟这样的人交朋友,有好处。再说曹帮带你不管怎么看不上,他也是你的上司,该给的面子,一定要给。谁也不知道哪片云彩有雨,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道墙。人生在世,多给自己留几条路,总是没错的。”
  赵冠侯并不清楚,自己随意玩的小把戏,已经引起了李荣庆的关注,于他看来,辛各庄这种事,于上一世他的人生经历中,实在算不得什么,根本就没什么可在意的。
  可是其他人,显然并不这么看,第二天刚一放亮,锅伙里就有人举着早点过来,连带着伺候他的事,锅伙里也都抽好了签,不再需要跤场那边来人。
  飞刀李四是个才具平庸之人,锅伙里的军师刘雄,也并没有多少才干。这两人手段不行,小鞋坊这些年处境尴尬,李四的账目还不怎么清楚,锅伙已经有维持不下去的危险。
  像是赵冠侯这种有谋略,有手段又有骨头的年轻人,于这帮混混看来,就是锅伙的希望。现在站笼里把不少大混混都站死了,津门正好处于一个群龙无首的阶段,若是有这么个人出来带着自己干,说不定小鞋坊就能横扫津门江湖,从此成为这片风水宝地最大的势力。
  有几个胆大的人,已经在试探着赵冠侯的态度,只要他有这个想法,就又人想要炸伙。武力逼着李四与刘雄交帐,趁早换了主人。
  赵冠侯却没有这种心思,他前世里,和许多大的帮派头目有过接触,也见过一些地下帝国的威风。对比起那些可以与所在国家正规力量叫板的团体,这个小小的锅伙,是养不住他这条大龙的。只要他想要,这个团体的首脑,随时可以拿过来,根本就用不着拿刀动枪的搞成大新闻。
  比起这些江湖上的小事,他现在真正的大事,是培养改造苏寒芝。他立志要把这个温柔善良的小家碧玉,打造成一个优秀的新时代女性,所用的方法,则是这个时代一个常见的金手指:写小说。
第二十章
侠盗罗平
  本来写小说算是他为自己考虑的一个赚钱金手指,可是思忖再三之下,他却还是放弃了用小说赚钱的想法。究其原因,总结起来还是两个字:身份。
  如果自己想要赚到钱,肯定是要写出一定名气,到了那个时候,自己想要隐身幕后就不可能。等转到台前时,自己的混混身份,必然会成为一大障碍。没人会相信,一个混迹于市井,以卖弄武力,吃打讹要为生的混混,有能力写出这么多小说来,到时候恐怕又会惹出无数的麻烦。
  再者,他也不是非要写小说不可,虽然在这个时代发大财并不容易,但是以他的能力,要想过上一份衣食无忧的生活还是不难的,这个靠写作赚钱并且出名的机会,他还是想留给苏寒芝。
  最近苏瞎子的行为越发反常,经常三天两头不回家,后来听说是在三等小班里包了一个纪女,整天就住在那里。偶尔回家来看看,也会给苏寒芝留下一两左右的碎银子作为零花,北大关那边,却也不见他出摊算命。
  往日里他从没有过这么宽余的时候,见到苏寒芝只是要钱,绝不会给钱,更别说一两银子这种巨款,肯定是要拿去孝敬给烟馆,几时会拿给闺女。
  有人问起来,他只说自己交上了好运,与人合伙做生意即将发大财,再不做这江湖营生。至于是和什么人合伙,做什么生意,即使是苏寒芝也问不出来。如果不是知道他确实是个瞎子,而且素来胆小怕事,苏寒芝都要怀疑自己的父亲是不是学了那传说中的梁山好汉。
  对于这些反常举动,赵冠侯很是有些不安,只是手里掌握的情报太少,推敲不出真正的原因。所能做的,就只有加强自身力量,让苏寒芝快速成长起来,有了属于自己的基础,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随着他的“惩罚”越来越频繁,苏寒芝的进步也异常明显,她心灵手巧,对于语言方面也有着过人的天赋。现在已经能用鹅毛笔,在记事本上写出较为工整的文字。
  赵冠侯斜着身子,看着她在那里低头书写,阳光落在她白皙的颈上,泛起洁白反光,只觉得这是上天给自己最好的礼物。他在对待女人的问题上,比起过去的赵冠侯不能同日而语,也毫不介意施用手段,如果不是身体原因,他甚至不介意把苏寒芝直接吃下去,免得再生其他变数。
  苏寒芝初时对他的亲昵也是用力反抗的,但人的接受底线,总是在逐渐变化。既考虑到可能有个不要脸的洋婆子存在,她就只好任他胡闹一下。再后来,这个底线一退再退,就被占去无数手口便宜,只是死守住自己最后的防线而已。
  无意中,苏寒芝抬起头来,却正对上赵冠侯那热情的目光,想起方才他的手在自己身上作怪时的情景,心内一阵乱跳“别胡闹了,时候不早了,一会凤芝他们该来了,让他们看见不像话。”
  “我知道。但是我这不是胡闹,而是很正经的亲热,咱们是要做夫妻的,做夫妻不能亲热,又叫个什么夫妻了?姐,等我的腿好了,就跟师父提亲,他要是不乐意啊,我们就来个先斩后奏……”
  苏寒芝在他身上轻轻打了一记“谁和你先斩后奏,那不要脸的事,我可干不出来。成亲就得名媒正娶,随便就……那样了,跟那些不正经的男女,不就一样了?你放心吧,只要你能正经做事,有个好前途,我爹也不会反对咱的事的。我岁数也不小了,不嫁人,还能当一辈子老姑娘?总归是你的,跑不掉。”
  她袒露了心扉之后,害羞的低下头去,将写好的东西放到赵冠侯手里“你看看,这样写成不成?”
  赵冠侯只看了两页,姜凤芝就风风火火的跑进来,天气炎热,她跑了一头大汗,高耸的胸脯在剧烈的起伏着。进屋里先是抄起茶壶灌了几口水,接着就劈手去夺那个本子
  “我看看,给我看看。侠盗罗平……这个故事写完了吧?昨天看的时候就没写完,弄的我一宿觉都没睡好。”
  苏寒芝笑着向后张望“丁师兄呢?他没来?”
  “别理他,又犯什么驴病了,今天一上午就在那犯牛脾气,跟我又吵了一架,就仿佛我怕他似的。别说没成亲,就算成亲了,他也别想管着我。姑奶奶,可不受人这个气。”
  姜凤芝气呼呼的说着,找了把椅子坐下,开始翻看起记事本上的故事。她原本不认识什么字,还是这段时间跟着赵冠侯学认字,倒是认识了一些,遇到不认识的,就去问苏寒芝或是赵冠侯,算是个囫囵吞枣。她自己甚至攒了一些钱,也买了两支铅笔以及一个记事本,歪歪扭扭的学着写字,还要跟赵冠侯学洋文。
  丁剑鸣初时对于赵冠侯的故事也是很感兴趣的,但是最近,因为姜凤芝学洋文及书写的事,于赵冠侯的态度上,也有些冷淡。这种冷淡并不是太明显,如果不是赵冠侯自己就是个察言观色方面的好手,也是感觉不出来的。
  当然,他不至于真的因此就和赵冠侯理论或是争执,可是基于男人是天的思路,他还是想要管住姜凤芝,让她和赵冠侯保持距离。他和姜凤芝的关系虽然没有确定,但是不出意外的话,将来也是要走到一起的。
  这两人青梅竹马,彼此熟悉的很,对于这个女孩身上发生的变化,还是可以感觉的出来,这种变化,让他的感觉,很有些不放心,总觉得照这样下去,她的心思会不在自己这。
  至少,一个女人认识太多字,没事再去看书,就会变的心眼活泛,不安于室。他娶老婆,是要在家收拾屋子,伺候他吃喝的,并不希望她变成那种在外面独当一面的女子。再者,她总是去听西洋故事,万一变的像那些洋鬼子女人一样,由着自己的心意去挑丈夫那还了得?
  可是姜凤芝是有名的小辣椒,虽然是女儿身,却是个男人性子,对于丁剑鸣的约束很不耐烦,两人在赵家就小吵过几次,这回显然是闹的比较大。苏寒芝数落着她,让她去给丁剑鸣赔个不是,她却不耐烦的摇着头
  “我才不去呢,他爱生气就生气,跟我有什么关系,才懒得理他。就算是我爹,也别想让我全听他的,何况是个师兄。别提他,提他心里烦,一会连饭都吃不下去了。姐,一会你教我认字吧,我现在也能写不少字呢。”
  苏寒芝微微一笑“你找你师弟学去,我给你们去做饭,今天早晨我买了只鸡回来,一会就给它炖上。”
  辛各庄那件事顺利解决,新娘子顺利的过了门,也压下了街巷间的非议。于了事的层面看,就要算最大的成功。赵冠侯虽然没去喝喜酒,但是那对新人上了门磕头道谢,还送了两包点心来,表示了心意。
  与赵冠侯想的一样,事情一结束,马大鼻子的尾款付的就有点不痛快,但是苏瞎子突然富裕起来,苏寒芝的手里,也就宽松了许多。她虽然善于持家,但是在赵冠侯身上,也极舍得花钱,为了给他补身体,荤腥就一直没有断过。
  这片贫民区里,就算一个月能吃上一顿白面,就已经得算是好日子。现在赵家天天不是炖肉就炖鸡,只要一做饭,一条胡同的人都闻着香味吃自己手里的窝头。
  姜凤芝举着本子坐过去,也和赵冠侯不见外“师弟,你教教我写字吧。你上次教我那一百个字,我现在能记住三十一个,能写十九个,怎么样,够聪明的吧?那个剩下的,你还得再教我。不过你放心,我也不白跟你学,这个稿子,我明天就给你送到卡佩租界那边的报馆去,等着他们给咱寄番佛。”
  苏寒芝一边忙和着弄吃的,一边笑道:“你别听他胡扯,这东西是写着玩的,就是卖给说书的先生,人家也未必肯要。还拿到卡佩的报馆去,简直就是自己找难看,到时候人家奚落你几句,你可要好好听着,不许和人家打架。”
  姜凤芝理了理自己头上包的绢帕“我信的着冠侯师弟,姐,你是没看见。那天在状元楼,冠侯师弟谈笑自如,把那帮菜农收拾的服服帖贴。那个模样就像是戏台上的大都督周公谨,这样的人,怎么会胡说呢?再说这故事我也听了,确实好听啊,何况你这还写了一份洋文,说不定报馆的人一看,还把你招去做翻译呢。那个公理报是卡佩租界的报纸,听说连泰西人都看,说不定这个东西一发啊,姐姐就成名了。到时候连泰西人都知道你的名字,还要来小鞋坊看你呢。”
  “这洋文和故事,都是冠侯写的,要是写,也是用他的名字才对,可是他非要让我来,还给我起个什么九河侠隐的绰号。这个绰号要是给姜大伯还合适,要是让人知道是我这么个大姑娘,不也羞死个人了。他啊,就是成心拿我开心呢,你别给他送,不丢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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