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校对)第2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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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让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见鬼去吧!
  天浩从那顿宴席开始后不久就察觉情况有异。“货币政策”这种事情是统治者阶层的专利,就算牛铜与巫源两个人关系再好,也不会在自己这个外人面前提起。
  拿不准对方的真实用意,天浩只能尽量在对方面前显示自己的存在价值。不得已,被迫给雷牛部和血鹰部的箭术比斗出谋划策。
  谁赢谁输关我什么事?
  还是那个问题,他们如此刻意与我拉近关系,究竟是为什么?
  天浩找不到答案,百思不得其解。
  算了,老老实实跟着走吧!看情况再说。
  前面,就是雷角城。
  ……
  这是一座有着十二万人口的大型城市。四面环山,中间凹陷形成盆地。一大一小两条河流分别从城市南面和东面经过,浸润着面积广袤的耕地,养活了数量庞大的部族。虽是冬天,这里却看不到太多积雪,气温比赤蹄城还要暖和。
  巫源给天浩和天狂安排了一家旅店,算是雷角城内档次较高的地方。他和牛铜显得有些匆忙,随便交代了几句,留下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就离开了。
  天浩数了一下,袋子里装着一百个银币。
  以文明时代对工业产品挑剔的眼光来看,这种货币打造得其实很粗糙。铸造产生的圆形不太规则,边缘和表面有太多的微小凸起和凹陷。正面图案是一个犄角很大的牛头,背面是一个简化版的锤子。
  “再有一把镰刀就好了,那样看起来才是我真正熟悉的东西。”天浩撇了撇嘴,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低音喃喃着。窗外的阳光照在平摆掌心的银币上,反射出银制品特有的金属光泽。
  申报百人首的流程并不复杂。巫源帮着把申请文书递上去,第二天下午,一个身穿绯红色制服的中年男子来到旅店,出示了自己身为雷角城行政官员的兽皮证明,天浩跟着他离开旅店,前往签印府。
  砖石建筑普及的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对水泥的使用。走进签印府的时候,天浩特别留意了一下这里高大的墙壁,可以确定砖块之间干燥的粘粘物体与自己熟知的水泥有着部分共同点,只是具体的硬度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宽阔的内堂,方形的结构,明亮的光线……天浩不禁想起了磐石寨阴暗丑陋的小木屋,不禁有些感慨:无论文明时代还是这个看似野蛮的世界,在政府办公区域建设方面都舍得下本钱。一样的奢华,一样的大气磅礴。
  磐石寨的村民们在这个冬天几乎全部饿死,附近青龙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可是看看签印府里这些红光满面的家伙,“饥饿”两个字与他们没有半点关系。
  有着来自整个雷牛部族所有村寨上缴的粮食,这座城市吃得很饱。
  走廊上有十几个人在排队,他们手里都拿着各自的身份文书。天浩被安排在队伍末端,看着正前方被一个个高大背影挡住的走廊尽头,他闻到空气中飘来一股刺鼻的焦糊味。
  是肉类在高温炙烤下烧焦的那种气味,其间不时传来忽高忽低的嚎叫声,更有几声凄厉的惨叫。
  天浩觉得自己可能是来错了地方。看看周围的人,发现一个个脸上神情凝重,尤其是站在自己前面的那几个,他们紧握双拳,牙齿在口腔里死死咬住,身体也在微微颤抖。
  走廊尽头是一个很大的房间。黑乎乎的屋子没有窗户,砖石结构的地面有两个火塘,几个赤裸上身的精壮男人聚在那里,中间看似为首的人手里拿着两张很大的兽皮文书,按照顺序念着名字。
  “从峪寨,克刚。”
  排在最前面的男人大步走过去,他脱下身上的皮袍,露出粗壮结实的胳膊。紧握着左拳,臂膀上的肌肉像膨胀皮球那样隆起。念着名字那人应该是个管事,他盯着叫做“克刚”的男人看了一眼,也不说话,随便抬起手了挥了一下,两名站在旁边的侍卫大步上前,一个从反方向用力扣住克刚的肩膀,另一个拿起放在炭火上烧至通红的烙铁,带着说不出的冷酷与一丝虐意,将这块滚烫的金属狠狠按在克刚左臂上端。
  伴随着清晰的“嗤嗤”声,皮肉与烙铁之间立刻升腾起浓烈白气,蛋白质被烧焦的臭味再一次充斥鼻孔。克刚的忍耐力显然要强于之前那些人。他紧紧咬住牙关,剧烈颤抖的身体在强大意志力控制下仅有微微起伏。他没有发出喊叫,冷汗在头皮和面颊上密密麻麻渗透出来,从鼻孔深处与紧抿嘴唇的背后,不断传来音量明显被压低的“唔唔”闷哼。
  松开烙铁,负责叫名的管事用赞赏的眼光看着脸色发白,近乎虚脱的克刚:“还行,比前面那几个家伙强多了。这种有胆识不怕死的人才是真正的‘百人首’。去那边休息吧!下一个。”
  在这种地方得到上位者的赞誉,对接受烙印的人来说就是最高奖励。缓过气来的克刚忍着剧烈伤痛,高高兴兴地从排队等候的人群旁边走过,坐在侧面靠墙的木凳上休息。他叉着腰,故意把胳膊的受创面暴露在众人面前,天浩看到那里烙着一个清晰的圆形图案,正中是一只四十五度斜着向上的黑色牛角。
  这个时代谈不上什么防伪技术,无法制造身份证、军官证、特殊单位工作证之类的东西。半军半名的类斯巴达制度决定了基层民众管理者同时也是低阶军官。想要成为百人首,除了得到所在村寨首领们的一致认同,得到所在部族族长的承认,还必须在左臂位置用烧红的金属标价打上烙印。
  这只黑色牛角代表着百人首。无论走到哪里,只要脱掉上衣,露出特殊标记,就能得到所有蛮族的承认。
  狮族的标记是一个狮头,虎族是虎头,鹰族是一对翅膀,熊族是尖利的牙齿……每一个种族都有专属的特殊标记。
  想要成为人上人,先得吃点儿皮肉之苦。这与文明世界区别很大。
  轮到天浩了。
  尚未成年的他身材干瘦,虽说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上却看不到明显的肌肉轮廓。管事有些疑惑,他要过天浩拿在手上的身份文书,对照着自己手里的兽皮花名册,印证之后发现没有问题,于是摇摇头,眼里闪烁着若有若无的讥讽,还有一丝淡淡的鄙夷。
第三十二节
烙印
  管事随口吩咐站在旁边的两名侍卫,抬手指了一下天浩:“你们按紧他的肩膀不要动,这次我来。这小子看着就是个不耐疼的,等会儿叫起来说不定会把房顶都震塌,还会当场尿湿了裤子。”
  永远没有绝对的公平,任何时代都不会缺少享受家族和长辈福祉的公子哥。靠着别人照顾得到百人首之职的家伙经常会在这里出现。他们当中大多数无法熬过烙铁这一关,必须同时上去好几个人将他们死死按在地上,在痛苦凄厉的惨叫声中完成身份行刑。
  天浩安定地凝立着,火光在他身后映照出摇曳不定的高大阴影:“用不着那么麻烦。把烙铁给我,我自己来。”
  管事觉得自己一定是耳朵出了问题。他很惊讶,不太确定地问:“你说什么?”
  “我说,我自己来。”天浩重复了一遍。
  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咝咝”声,就连坐在墙边木凳上已经接受过烙印的那些人也纷纷站起,走过来,用惊异不定的目光打量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小子。
  这种时候说再多言语都不如实际行动更有说服力。
  天浩大步走到火塘前,拿起一只插在火中保持高温的烙铁。掌面通红,圆形外框中间是一只粗大的斜向牛角。感受近在咫尺从滚烫金属表面喷涌而来的高温,他第一次对野蛮人的悍勇产生了深刻理解。
  这是深深刻在骨子和血脉深处的特质。
  众目睽睽之下,烧红的烙铁调转方向,准确按在天浩左臂上端。皮肉瞬间烫熟,烟雾混合着浓烈焦糊冲击着旁观者的视觉与嗅觉。天浩嘴唇紧抿,微微颤动的面颊表明他正用力咬住牙齿。但自始至终,他没有发出半点动静,哪怕是一点点模糊的鼻音。
  房间里一片死寂,所有人脸上都有些变色,即便是管事与侍卫这种见惯了烙印身份过程的人也不例外。他们很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尤其是滚烫烙铁与身体刚接触的时候,持续十秒钟以上的痛苦真的很难忍受。若是换了承受能力差的人,足以让他们神经崩溃。
  这个年轻人竟然在不需要任何帮助和辅助的情况下,自己完成了身份烙印。
  管事眼睛里的惊异正在散去,之前的鄙夷和讥讽早已无影无踪。他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兽皮花名册,发出前所未有充满敬意的庄重语音。
  “磐石寨,新晋百人首天浩,礼成。”
  皮袍斜搭在肩膀上,神情自若的天浩转身朝着大门方向走去。无数热切崇拜的目光聚集在他身上,伴随着一阵阵惊叹。
  “这家伙真厉害,他根本没要别人帮忙啊!”
  “好汉子,这才是咱们牛族的男人。”
  “磐石寨?天浩?我得回去打听打听,看看他婚配了没有。”
  走到外面,天浩冷得打了个寒噤,连忙缩着脑袋穿好皮袍。
  装逼是一种境界。
  以细胞形态在培养舱里长时间存活,必须付出很多在普通人看来无法承受的代价。寄生虽然成功,宿主却不是天浩理想中的目标。他有些感慨,为什么刚刚脱出培养舱的自己没有遇到牛铜或者巫源?如此一来,在这个陌生世界的起点就会变得很高,很多事情也容易得多。
  全面控制并占领了宿主身体,对神经中枢的调控也同时进行。在有意识的情况下,局部身体的神经末梢可以通过封阻血液的方式进行短时阻断,达到暂时性麻木状态。
  这样的一块皮肉,不要说是区区烫伤,就算直接用刀子将整块肌肉割下来,天浩也不会感到疼痛。但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最多半小时就必须把阻断的神经末梢复原,否则会造成局部面积区域性坏死。
  一个勇敢者的形象,这是在野蛮世界生存的倚仗之一。
  ……
  第三天中午,天浩在城主府见到了雷牛族族长牛伟邦。
  这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黑色长发经过特殊修剪,剃去两侧部分,只留下中间宽约十厘米的一条。不知道是用什么颜料将头发染成了铁灰色,长长的一直拖到后腰,很有些文明时代嬉皮士的味道。
  他神色严峻,腰身结实。薄薄的无袖布衫穿在身上,贲张的胸肌被紧绷着高高鼓起。在整个族群内部,他是真正意义上,无人质疑其权力的王者。
  “磐石寨的小子,我听说了你的事情。”身材壮实的雷牛族长斜靠在床榻上,精明的目光牢牢锁定半跪在五米外的天浩:“箭术比赛结束了,你的法子很管用,我们赢了。”
  不等天浩回答,牛伟邦继续发出冷漠鄙夷的讽刺声音:“你是不是觉得很得意?是不是觉得我应该给你丰厚的赏赐?牛铜那个混蛋就是这么说的。你为他治伤,他在我面前可是替你说了很多好话,就差没把你夸成一朵花……呵呵,三比两胜,血鹰部的人输得不情不愿,他们一直在说我们耍诈,要按照最公平的方式比拼,重来一次。”
  天浩保持着单膝半跪的姿势。他不明白牛伟邦的态度,也不知道对方那种冷意究竟从何而来。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位雷牛部的族长对自己没什么好感。
  “赢了就是赢了,手段不重要。重新再比也不是不行,但必须按照族长殿下您的意思,明年再来。”天浩只能按照自己掌握那点不多的信息,小心揣测着部落族长的独特思维。
  牛伟邦嗓音开始变得低沉起来:“我只提醒你一次:你可以叫我雷牛王殿下,也可以直接称呼我殿下。本王不喜欢‘族长’这个称谓。”
  天浩把头低了下去:“如您所愿,殿下。”
  牛伟邦瞥了他一眼,随手拿起摆在旁边矮桌上的兽皮文书,反手将其甩出,轻飘飘地落在天浩面前:“这是你送来的文书。明年上缴百分之八十的粮食,另外还有三千头鹿的贡品。哼!区区磐石寨,三百人不到的小寨子,你们哪儿来这么多的贡品?欺君之罪,那可是要杀头的!”
  天浩丝毫没有辩解,他的眼神中透出一股平静:“这是头领的意思,与我无关。”
  这话让牛伟邦感觉很是诧异。他微微皱起眉头,继续按照之前的说话语气发出讥讽:“看来磐石寨这个头领是个没脑子的家伙,你显然不是他的亲信,也没有站在他那边。”
  “我们今年缴纳了所有收获的百分之七十,寨子里的存粮根本不够吃。下雪的时候,寨子里就开始杀人。老人、孩子、女人……如果明年按照百分之八十的份额继续缴粮,寨子里恐怕没人能活下来。”天浩用冷静的语调阐述事实。
  牛伟邦眼底透出一丝冷意:“你在质疑你们寨子头领的权威?”
  天浩注视着面前那块浅灰色的坚硬地面:“我没有违抗他的命令,我带来了没有删改过的文书,敬奉在大王面前。”
  牛伟邦从中听出了一些别样意思:“这么说,你们寨子的确弄到了不少猎物,真能拿出三千头鹿的贡品?”
  “是的。”天浩用平实无奇的语调叙述了那场围猎。他着重于数据,尤其是在磐石寨数量不多村民与多达数万庞大巨角鹿群的对比上,清晰到令人感到震惊。
  “我们把大群野鹿逼进山谷摔死。太多了,根本没法点清,可能有四千,也可能是五千。所以我们可以拿出三千头鹿的贡品,这的确是真的。如果大王您不信,可以让人跟我回磐石寨,一看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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