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校对)第2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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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这些话的时候,天浩一直低着头。他努力扮演一个服从命令的卑微者角色。
  牛伟邦冷漠的神情略微产生了变化,呼吸也变得悠长:“你们寨子头领是个有心的人。这份贡品,本王笑纳了。”
  上位者最喜欢的就是忠诚下属。有没有能力不重要,只要听话,坚决服从命令就行。
  听到这里,天浩连忙抬起头,说话速度也比刚才快了一些:“还请殿下尽快派人到我们寨子把贡品运回来。”
  这要求在牛伟邦看来并不过分:“磐石寨人少,距离本王居城路途遥远,把三千头鹿运过来的确很困难。也罢,这件事情暂时这样,现在雪深路滑,运输不便,你回去转告你们头领,让他把鹿肉准备好,等到明年雪消融化,本王再派人去取。”
第三十三节
族长的想法很重要
  天浩苦笑着叹了口气:“殿下,恐怕等不到那个时候。我们寨子虽然就在海边,却无法取水煮盐。现在天寒地冻,鹿肉不会坏。要是真等到春天,那些肉……全都臭了。”
  牛伟邦微怔了一下,眼睛里随即释放出危险的冷光:“你说什么?”
  “磐石寨附近的海面到了冬天会结冰,海里还有一些巨大的怪兽。只要在海滩上停留时间稍长,它们就会窜出来把取水的人拖下去吃掉。”天浩的嗓音里多了一丝颤抖,目光却很坚决:“这些事情不是秘密,殿下您只要一查便知。”
  赌博需要勇气,尤其是把所有赌注摆上桌子,要求梭哈的时候,真正是孤注一掷。
  牛伟邦脸上全是狐疑的神情。他捏个响指,唤来一名近侍,低声吩咐了几句,那人领命转身离开。高坐在上首的雷牛族长双腿分得很开,他左手杵着膝盖,上身前倾,居高临下注视着天浩:“你最好不要撒谎。欺骗我的人,都会死得很惨。”
  天浩用沉默作为回答。
  近侍很快取来了磐石寨的相关记录。那是记载在兽皮上类似文明时代地方志的一种资料。正常情况下,族群内部每隔五年会派出专人在辖下各地来往调查,各地特产、人口基数、气候与环境等信息都有记载,然后在之前的资料上进行修改。
  兽皮上清清楚楚写着:磐石寨,距离雷角城脚程十天……邻海,冬季海水结冰,海中有食人巨兽,不可接近。
  在资料末尾,还有一行小字注解:该地无法产盐,需从别处调运。
  “混账!”
  牛伟邦把手中的兽皮卷作一团,重重扔在地上。他轮廓分明的脸上全是怒意,思维在正常逻辑引导下朝着极为可怕的方向延伸。
  这个叫做天浩的年轻人没有撒谎。
  磐石寨的确是无法产盐。
  不到三百人的小型村寨,牛伟邦根本不会放在心上。之所以突然间来了兴趣,一方面是牛铜和巫源对天浩的赞赏,另一方面则是他送来的文书上,清清楚楚写着关于贡品的内容。
  牛伟邦很清楚底层平民对于姓氏的渴望。他不是一个残暴的统治者,每年收取的正常粮食缴纳税率只是百分之三十。贪婪这种东西伴随着权力蔓生,各地村寨不断增加的缴纳比例让牛伟邦感到无奈。现在,自发性缴纳的额度已经达到百分之五十,可是像磐石寨这种直接在文书上注明百分之八十的做法,牛伟邦还是头一次遇到。
  他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这是要把所有治下人口活活饿死,只为了求得一个姓氏吗?
  忠诚是足够忠诚,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治下的百姓全都死了,老子还当个屁的王?
  至于那三千头鹿的贡品,牛伟邦的确很感兴趣。两样东西加在一起,赐予磐石寨头领一个姓氏倒也并无不可。只是摆在眼前的事实让牛伟邦勃然大怒,他觉得自己像个白痴一样被人耍了。
  事情明摆着,以磐石寨的能力,根本不可能消化掉这么多的鹿。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春天很快就会来临。到时候,原本是丰厚财富的鹿肉会腐烂,偏偏磐石寨无法产盐,加之距离雷角城路途遥远,与其留在手上白白烂掉、臭掉,不如打着贡品的名义,把这个麻烦扔给自己。
  冬天无法进行长途运输。车轮会被深深的积雪掩埋,即便是治下拥有多达数十万民众的雷牛族长牛伟邦,也必须服从自然环境的安排,将这项工作推到春天进行。
  贡品?
  呵呵……
  一种原始血腥的愤怒从牛伟邦心底涌出,同时产生的还有反击欲望。杀人的念头在他学管里涌动,理智却将他从狂暴边缘硬生生拉了回来。沉重呼吸逐渐变得缓慢,他注视着跪在台阶下的天浩,想到昨天前来禀报的签印府官员,坚硬的嘴角慢慢向上弯曲,露出一抹诡异的冷笑。
  “你回去吧!告诉你们的头领,上缴的粮食份额与贡品就算了,本王不感兴趣。让他好自为之。”
  能够想出那种三局两胜之法,让雷牛部与血鹰部在箭术比斗中获胜的人,可以算是聪明。
  能够一声不吭,自己拿起烙铁在胳膊上烙下身份印鉴的人,可以算是勇士。
  一个有勇有谋的年轻人,偏偏出现在磐石寨这个地方,光是想想就值得期待。
  百分之八十的粮食上缴份额牛伟邦根本没有放在眼里。磐石寨连三百人都不到,就算粮食上缴份额再高又有什么用?与其从穷人嘴里抢下那口吃的,索性大度些直接放弃。他们毕竟是自己部族的百姓,是自己人。
  贵族有贵族的骄傲,低贱的平民根本不会明白。他们天真的以为只要拥有姓氏就能摆脱命运跃升于贵族行列。殊不知,统治阶层从不轻易增加数量。就算这一代幸运得到了姓氏,死后也以各种理由被剥夺,后人很难,甚至无法继承。
  磐石寨的头领简直又老又蠢。
  一个年轻的百人首应该可以与他斗一斗,这种事想想就觉得有意思。
  ……
  离开城主府的时候,天浩心里充满了意外。
  那些应答的话并非急中生智。从磐石寨走来的路上,他就考虑得非常完整。
  在赤蹄城之前,沿途经过那么多的村寨,天浩没有打探过任何与当地首领有关的信息。身份上的不对等会导致计划无法进行。无论五百人首还是千人首,在显赫的雷牛族长面前都排不上名号。真正可以利用的,只有赤蹄城城主牛铜。
  不是所有新晋百人首都会得到族长接见。但如果有了一位城主帮着说话就不同了。就算牛铜的腿没有受伤,天浩也会寻找别的借口,想方设法与牛铜搭上关系。
  必须保住寨子里的粮食,还有那些鹿。寄生复活的起点已经很低了,天浩必须牢牢抓住磐石寨这个地方,使其发展、壮大,真正成为自己的地盘。
  献上“田忌赛马”这条计策会不会得到某种奖励?
  说实话,这种事情不在天浩的考虑范围内。计划核心是粮食与鹿,至于其它的东西,有了当然好,没有也不值得惋惜,更不可能以自己区区一个百人首的身份,不知天高地厚的去拼命争取。
  大巫的居所距离城主府不远。天浩回到旅店收拾好行李,带着天狂返回大路,来到大巫居所前。站在马路上,以最恭敬的礼仪,对着大门鞠了一躬,转身离开。
  牛铜与巫源后来就没有出现过。无论出于任何理由,天浩都没有上门叨扰。何况,他已经从雷牛族长牛伟邦那里得到了想要的好处。如果没有算错的话,牛铜和巫源应该从中帮着自己说了些好话。
  在彼此身份与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猫和老虎不可能成为朋友。当然,打着“互相帮助”的名义,偶尔利用一下是可以的。
第三十四节
逃出来
  身穿淡青色袍子的侍卫走进内堂,对着坐在桌前仔细把玩一块龟甲的巫源弯腰行礼,发出谦恭的声音:“启禀大人,您说的那两个人来了,他们站在外面,对着大门行了个礼,然后就走了。”
  龟甲是所有巫师的必备品。这块龟甲被巫源带在身边很多年了,表面已经被抚摸把玩得一片光滑。因为品种罕见,这种龟甲造型别致,在所有巫师看来都是一种珍宝,巫源平时拿在手里也很小心,轻起轻放。只是忽然听到侍卫的最后一句话,巫源不由得抬起头,微微有些诧异,握在手里的龟甲差点儿滑落。
  “他……什么也没说?”巫源脸上掠过一丝不悦。
  “没有。”侍卫摇摇头。
  牛铜坐在一张椅子上,一条很长的木凳撑着他那条被木板固定的伤腿。他冲着侍卫挥了挥手:“行了,我们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看着侍卫唯唯诺诺退出房间,巫源感觉自己好像是被某种说不出的东西击败了。牛铜伸手从旁边桌子上的金属盘子里拿起一个橘子,慢慢地剥着。这东西是秋天的收获,平时存放在地窖,这时候拿出来不会腐烂,也没有结冰,对普通平民来说属于奢侈品。
  “天浩是个聪明人,否则也不会想出三局两胜这种法子。”牛铜把一瓣橘子塞进嘴里,牙齿咬破薄薄的内瓤,清甜的果汁在舌尖上四散溢开:“虽然我们没有告诉他那件事情,但我估计他多少猜到了一些。”
  巫源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眼眸深处透出深深的疑惑:“他的眼光真有那么独到?”
  “我只是觉得有这种可能性。”牛铜耸了耸肩膀,一边嚼着橘子,一边伸手撑了个懒腰:“别想那么多了。反正咱们的计划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族长那边我负责去游说,你就做好你自己的事情。说起来,这次与血鹰部的箭术比斗还真是托了天浩的福,否则咱们也不会赢那么多东西。我原本觉得他是个可以拉拢并且听话的家伙,可以多给他点儿好处。现在嘛……呵呵,既然人已经走了,也就没那个必要,我还能省一笔。”
  巫源没有发表意见。他低头注视着握在手里的那块龟甲,看着光滑甲壳表面那些复杂神秘的花纹,陷入长久的沉思。
  ……
  天气正在逐渐变得暖和,地面积雪已经出现了融化的迹象。
  回程经过赤蹄城的时候,天浩花钱在店铺里买了几匹麻布。他现在不缺钱,只是用银币支付的时候,店铺经营者有些犹豫,最后还是收下了那些钱。
  性情直爽的天狂问:“这钱有什么问题吗?”
  布店老板是个身材偏瘦的中年男人。他笑着摇摇头:“这倒是没有。只不过……我也不瞒你,其实我不是很喜欢这种银币。如果可以的话,我更愿意你给我一些粮食,或者新鲜的肉。”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两兄弟背着麻布离开赤蹄城的时候,天浩一直在思考关于货币的问题。牛铜曾经说过,金属货币是狮族大王仿照南方白人帝国搞出来的东西。现在看来,普通民众对它的接纳程度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高。
  边走边想,正在出神,冷不防天狂从旁边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瓮声瓮气地问:“老三,你觉得我给阿娇多少聘礼比较合适?”
  “什么?”天浩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
  天狂面皮粗糙的脸上一片通红。长途跋涉激烈运动导致血液流速加快,扑面而来的冷风刺激着血管,更多成分还是年轻的他初涉人事感到害羞,就连说话也有些扭捏:“阿娇……你见过的,就是咱们之前在赤蹄城旅店里那个……我……我相中她了。老三你主意多。你帮我看看,多少聘礼能把她娶过来?”
  娶亲?
  那个白白胖胖的旅店老板娘?
  以往的审美观念与现实世界之间区别真的很大。杨玉环算是四大美人中的特例,虽说丰腴,却还远远达不到旅店老板阿娇那种程度。可是没办法,在这个世界,在所有北方蛮族的逻辑思维当中,特别丰腴,有着强壮体魄,拳上能站人,臂上能走马的那种妹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绝色美人。
  “……老二,你可想好了,真要娶她?”天浩用力咽了下口水。不是因为嫉妒,纯粹是对自家兄弟的特殊口味打心眼里感到佩服。
  天狂坚定地点点头,眼睛里瞬间燃烧起充满欲望的熊熊火焰:“阿娇很漂亮,要不是因为她男人战死了,恐怕我是没有机会的。”
  “那个……咱们先回家。这个事情回去以后你跟大哥商量一下。反正家里现在不缺吃的,咱们好好合计合计。”除了先开一张空头支票把天狂哄着,天浩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自家老二属于那种一根筋的人物。很讲义气,可以为了朋友和兄弟两肋插刀。可是一旦发起横来,同样也会六亲不认,反过来插兄弟几刀。
  有了对未来的美好期盼,也就不觉得路远,速度也比平时快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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