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无敌(校对)第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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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一来,就连圣经也不能用本地语言书写,而是用希腊语和拉丁文,一般人根本读不懂,只能任凭神棍们随口忽悠——事实上,在意大利以外的边远地区,很多在当地招募的低级神职人员,同样是根本不懂晦涩的希腊语和拉丁文。而以中世纪那种可悲的文化和交通条件,也不可能组织他们集体去罗马受训。所以传教士们只能降低标准,先把对上帝的信仰建立起来再说,以后有条件了才慢慢严格要求。
  例如,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就曾经有过这么一个简化标准——从当地信徒中招募的最低级传教士,只要会用拉丁文背诵圣经的前三行就算是合格了,剩下的随他们自己编造。
  所以,如果在中世纪遇到一个把圣经故事讲得乌七八糟的蹩脚神父,你也千万不要感到奇怪。
  而在大航海时代,欧洲的传教士们也是秉持着类似的“速成原则”。于是,由于语言和文化背景上的巨大差异,一度在美洲、非洲和亚洲拉出来一堆千奇百怪的土著神职人员……譬如在中国,就有人把圣母玛利亚翻译成玛利亚观音;而在非洲的教堂里,则有黑人唱诗班敲着牛皮战鼓,高吼着严重跑调的赞美歌……
  ——洪秀全的太平天国运动如果提早一千多年,或许就不会被罗马教廷认为是异端了。
  言归正传,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说“茴字有四种写法”,就被现代的中国人视为累赘迂腐。但在中世纪欧洲的神圣罗马帝国,同一个词在德语里怕是有二十种写法都不止(当时的捷克、荷兰、瑞士还有其他许多国度,都还在德国的版图之内),弄得书面信息总是在传播过程之中出差错,想要跟别人写信也很头疼。
  为了避免误会,德意志的诸侯们之间只能用拉丁文交流。而法国那边也好不了多少。
  因此,在中世纪的环境背景之下,千万不要以为都是德国人或者都是法国人,就不存在语言文字上的障碍了——就算是在中国,广东人和上海人之间还经常是鸡同鸭讲呢!
  一直要到中世纪早已结束的十六世纪,马丁·路德(不是美国的那个黑人领袖,而是创立新教的那个德国人)才对德语的语法进行了初步的规范,并且第一次把《圣经》翻译成德语。
  由于法语的规范化工作做得比较好,再加上近代法国的实力强盛,文化冠绝欧洲,所以一直到19世纪,法语都是欧洲外交界的国际通用语言,直到20世纪才被英语逐渐取代。
  综上所述,如果你在中世纪用本民族语言写信,由于没有统一的文字标准,收信人很可能会产生误解。而若是采用拉丁文写信,大部分人又看不懂,必须到大教堂里找高级神职人员进行翻译……
  当然,如果你是意大利人,就没有这种烦恼了——这也是文艺复兴最先在意大利发生的原因之一吧!否则,若是连单词和语法都没有统一规定的话,文学家们又该怎么写《十日谈》和《神曲》呢?
  好了,现在让我们初步总结一下中世纪欧洲生活的弊端:城堡不适于居住,饭菜不合口味,没有统一的语言规范,书信交流十分困难……
  最后一点其实并不是什么大碍,那年头99%的欧洲人都是文盲,一座小镇上都找不出一个识字人的事情比比皆是(《狼与辛香料》里面的那位罗伦斯,只是帮文盲村民们念了一纸契约,就得到了一只烤鸡作为酬劳,可见那年头知识分子的珍贵),与其大费周章的写信,倒不如找个记性好的听差跑过去直接传话。
  总之,就当是生活在现代的偏远山村好了,似乎勉强还能忍受?
  呵呵,少年,你实在是太天真了,事情还没完呢,中世纪欧洲日常生活的恐怖之处,绝对能让任何一个正常的现代人疯掉,哪里是这么容易就能蒙混过关的?
第五章
“初夜权”的真相
  为了缓和大家的心情,在讲到最悲催的话题之前,还是先说说一些貌似很香艳的事情——例如初夜权。
  所谓的初夜权,就是指中世纪欧洲的封建领主,在领地内居民结婚的时候,可以抢在新郎的前边,先和新娘睡上第一夜,夺取她贞操的权力。
  嗯嗯,诸位欲求不满的男性穿越者同胞们,在听到这个好消息之后,是不是感到浑身兽血沸腾,恨不得立即穿越到中世纪的欧洲当领主,体验一把免费开苞大洋马,每月轮换不重样的美妙快感?
  ……这个……嗯,我还是要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实际情况恐怕远没有诸位想得那么好。
  事实上,对于中世纪欧洲的封建领主来说,初夜权与其说是什么特权,倒不如说是一种辛苦的义务,通常都是将要结婚的农民们倾家荡产备了厚礼,求爷爷告奶奶地恳请领主大人来骑自家媳妇的。
  为什么会有这么荒唐的事情?莫非中世纪的欧洲人在性观念方面都是变态?
  因为中世纪欧洲的卫生观念非常落后,在很多地区,成年后的女人由于来月经的臭味,一直被歧视为肮脏的存在,跟《红楼梦》中贾宝玉那个“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的著名论断,完完全全地颠倒了过来。再加上原始部落时代残留下来的一些迷信因素,在中世纪前期的欧洲乡下,处女们竟然普遍被认为是有毒的,肮脏的,甚至有男人上了处女会生病折寿的说法——跟同时期中国人的贞操观念完全相反。
  在那些愚昧乡民们的眼中,只有尊贵的领主和僧侣们,才能克服处女的“毒性”,在圣光加护下代替新郎,为处女新娘“辟邪消厄”,然后那些没法力的新郎才敢跟老婆上床。
  但在实际操作之中,由于教规戒律的约束,除了少数品行不端的放荡牧师之外,主要还是由不禁酒色的领主大人来帮新郎官“辟邪”。
  ——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什么福利!其实以中世纪欧洲那种悲催的卫生和营养条件,寻常村姑哪有几个好看的?当时的诸位领主大人们,多半也是看在农民们孝敬上来的咸鱼香肠鸡蛋奶酪的份上,才会捏着鼻子强忍着恶心,去跟那些满脸麻子、浑身脏臭、面黄肌瘦的庸脂俗粉们滚床单……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文明也在进步,到了中世纪的中后期,欧洲已经基本没有多少愚昧之人,还会去做出花大钱请领主老爷来操自家媳妇这种蠢事了。初夜权也慢慢演变成了结婚税——领主们宣布出售初夜权,新郎则上缴一些钱或者食物,把新娘的初夜从领主手中“买”回来……
  例如在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所发行的公告中说:“领地的所有人——领主有权和领地之内农民(小佃农、农奴)即将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而新郎也有义务提供新娘给领主享用。如果不愿意,新郎要付给领主4.3马克左右的赔偿费。”在德国的拜恩地方,新娘所付给领主的赔偿费是“能装下臀部”的大锅,以及“和臀部一样重”的乳酪,而新郎必须付给领主高级的上衣或毛毯。这种赔偿费就是所谓“结婚税”。如果不履行以上“义务”,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证人的承认,也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
  此外,在中世纪后期的某些年代和某些地区,初夜权也得到过完全的恢复。
  例如在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征服苏格兰的那会儿,为了招募人手去巩固新占领的苏格兰地区,爱德华一世才再次宣布恢复初夜权,引诱好色的英格兰领主们带兵离开繁华温暖的南方故土,前往苏格兰高地担任占领军,顺便无偿享用当地的苏格兰村姑。
  结果可怜的华莱士回家一看,发现新婚妻子梅伦已经被英格兰老爷先奸后杀,顿时怒发冲冠,喊着“freedom”发动了轰轰烈烈的大起义,从此便有了《勇敢的心》这一脍炙人口的传奇故事……
  总之,在中世纪的中后期,严格意义上的初夜权已经很难被实际执行了,如果穿越者领主硬是要这么搞的话,就要做好自己领地里突然冒出个华莱士,高喊着“freedom”掀起大暴动的思想准备。
  ——注意,不给钱强制执行初夜权是一回事,在外面包养情妇搞出私生子则是另一回事,只要你肯给钱送首饰的话,还是会有许多农家姑娘愿意没名没分就为你暖床的。
  根据一些零星记载,在中世纪的早期,经常有领主大人看某某农夫不顺眼,不肯在他的新婚之夜给他的丑老婆开苞驱邪,结果让这位倒霉农夫全家都给愁得直跳脚的事例。
  而到了中世纪后期,类似的情况则是倒了过来,对于某些看不顺眼的刺头儿,领主们往往会把他老婆的初夜权,故意卖给或送给某个远近闻名的人渣恶棍……然后让他们两个自己打上一场,领主大人则可以没事偷着乐。
  有一个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事实:就在现代的英国,居然还有很多偏僻地区没有明文规定废除初夜权,全靠现代的地主们自觉声明放弃。如果有谁忘了声明的话,弄不好就会惹出大乱子——2007年,英国王储查尔斯在威尔士的卡马森郡买了一座占地196亩的大庄园,打算用来度假。谁知这地方的封建领主初夜权居然尚未废除,从理论上讲依然有效,而查尔斯王储在买庄园的时候,却没有签署文件放弃这一权利。
  于是,这一漏洞就被无孔不入的狗仔队们给发掘出来,捅到了许多街边小报上,一时间搅得满城风波,也让许多即将成为新娘的卡马森郡当地农家女孩惴惴不安——戴安娜王妃的世纪婚礼,已经是几十年之前的往事了。如今谁都知道,这个查尔斯若是剥掉了王储的光环,其实也就是一介糟老头罢了,女孩们就是思春也不会想着他啊!
  结果,英国克劳伦斯宫的一名发言人赶紧发表声明称,查尔斯王储绝不会使用这一古老落后的封建权力——想来这位查尔斯王储殿下,虽然谈不上什么洁身自好的道德典范,但应该也不会如此的好色无下限,估计他多半是年纪大了,思维也不够灵敏,在买庄园的时候根本没就想到这一茬,少签了一份文件罢了。
  在中国,其实也有初夜权的说法,而且年代距离现在的我们并不远——根据皮定均将军的亲自调查,解放前的少林寺,乃是嵩山最大的地主,方圆数十里都是少林寺的土地。而这些号称“六根清净”的和尚们,居然明目张胆地宣称自己有“初夜权”,告诉佃农们说,有好媳妇的租好地,没好媳妇的租坏地,没媳妇的没地种,公然乱搞女人还不给钱——结果害得少林寺附近农民的女儿嫁不出去,儿子讨不到老婆……
  总之,奉劝大家千万不要把金庸小说之中,那个正气凛然的武学圣地少林寺,把现实之中少室山上那个恶贯满盈的光头汉奸土匪窝当成一回事。像小说《三千美娇娘》里面,描写少林寺的破戒和尚们戴了假发套在妓院里白吃白嫖不给钱,提着棍子一条条街地挨家挨户勒索保护费,那都已经算是经过了美化的。如果诸位金庸迷们真正跑到清末民初的少林寺去看上一看,绝对会有一种火烧少林寺的冲动。
  ——在中国近代史上,少林寺犯下的滔天罪孽,实在是罄竹难书:下迷药诱拐女香客,在密室里大开荒淫派对,玩腻了再卖进青楼;冒充土匪劫掠商旅,勒索保护费打杀人命;勾结反动军阀,迫害共产党员制造白色恐怖;以及投靠日寇为虎作伥,当带路党出卖抗日军民,基本上样样都干过……
  所以,当代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大师,不辞辛劳给一丝不挂的女施主上床开光祈福,在佛前的香案上供奉避孕套等等光荣事迹,似乎也是有着悠久传统的……
第六章
在中世纪洗澡有生命危险?!
  言归正传,接下来就要谈到中世纪欧洲的日常生活之中,最让现代人无法忍受的地方——不卫生!
  请问诸位读者一件事,你们一般几天洗一次澡?
  就作者所知道的情况,很多特别爱干净的女性,经常是天天都要洗澡,大多数人则是两三天洗一次澡。就算是最不讲究的男人,最起码一周也要洗一次澡,否则就会觉得浑身瘙痒难受。
  可是你知道吗?中世纪的很多欧洲人,经常是一辈子才洗两三回澡!
  按照史学家某种比较夸张的说法,中世纪的欧洲被称为是“千年不洗澡”!
  ——在中世纪的欧洲,按照天主教会的观点,肮脏的躯体被看作更能接近上帝,不洗澡则成了圣洁的象征!那些有足够勇气长年不洗澡的人,甚至会被册封为圣人!就如同中国人褒奖寡妇的贞节牌坊一般!
  于是,在这一巨大精神激励的诱惑下,许多虔诚的神职人员和基督徒开始了浑身污秽的艰苦修行——圣亚伯拉罕阁下坚持50年不洗脸,不洗脚,最终成功封圣。
  圣西蒙先生任凭蠕虫在他溃烂的伤口上拱动,也从不清洗,一直到死为止。
  圣尤拂拉西亚女士主持了一座女修道院,教导出130多个最虔诚的修女,严厉监督她们一辈子不洗澡。
  法兰西国王亨利四世的母亲坚持一辈子不洗澡,被册封为圣女阿涅丝……
  当然,你可以认为,这些宗教狂都是为了博取声望,而在挑战自虐方面的吉尼斯纪录,不能代表绝大多数正常人的日常生活——现代那些吉尼斯纪录挑战者们究竟做过多少不可理喻的事情,在这里暂且不论,就算在古代的中国和日本,也有一些苦行僧和虔诚的佛教徒,会用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往砚台里放血来抄写佛经……但这并不代表着古代的中国人和日本人,都喜欢拿针扎自己玩儿!
  确实,中世纪的欧洲人,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这么不爱干净的——在中世纪之前的罗马人和希腊人,都是非常喜欢洗澡的民族,几乎每一座罗马城市都有规模宏大的公共浴场。
  而最初那一批攻入罗马帝国的边境蛮族,也都很快学会了这种享受,并且很为之着迷。
  举个例子来说,那位赫赫有名的“上帝之鞭”匈奴王阿提拉,就曾经役使大批罗马战俘,在草原上修筑了一所非常豪华的罗马式大理石豪华浴室。
  但是,从总体上来说,蛮族们都是破坏性大于建设性的,而中世纪初期的欧洲文明也是在不断倒退的。
  随着罗马帝国的荣光渐渐远去,各种锅炉管道的先进工程技术相继失传,古代的大型公共浴室也逐渐坍塌荒废。中世纪的欧洲人慢慢地没办法像古代罗马人一样畅快地洗澡了。
  ——在罗马帝国时代,罗马城内的大型浴室虽然华丽如宫殿,其实有很多却是面向公众的慈善福利设施。或是完全免费,或是象征性收费,不管再怎么穷的普通老百姓,都有地方能去洗。
  但到了中世纪时期,由于技术的退化,没有了建设庞大复杂的锅炉和管道的能力,欧洲人洗澡的成本就大大地提高了。
  所以,在中世纪的早期,就算是国王和贵族,大多也就三个月洗一次澡,原因主要有这样四条:一是在澡盆底下要垫很细腻的布或者丝绸才行,这样的话,入浴时身体才不会被澡盆的木刺扎到(可想而知那年头的木质澡盆有多么粗糙),而老百姓是绝对买不起这么多的高级布料,拿来为自己垫屁股的。
  二是洗澡水的问题,那时候已经没有了古罗马的庞大浴场,拿家用的大锅煮沸一锅水,只够灌满澡盆的三分之一,因此洗一个热水澡就要烧三次水,很麻烦。而且,铁锅在早期的中世纪欧洲,也是稀有的昂贵物品,很多农夫家里连铁质农具都没有,只能像原始人一样用木器、骨器、石器耕地,更别说铁锅了。
  三是古罗马人洗澡用的肥皂(用磨成粉的松果加水捏成的香皂)、香油和香料,在中世纪的欧洲都很贵,除了伯爵以上的大贵族,根本没人买得起。
  四是封建迷信的不良影响,天主教会认为洗澡会损伤身体的元气,不到万不得已,最好还是少泡澡为妙(当时还只是不提倡,类似于佛教戒酒戒肉戒色之类的宽泛说法,后来才开始严厉禁止)。
  因此,中世纪前期的人们大都是不怎么洗澡的,普通老百姓用不起昂贵的沐浴设备,有很多人一生中都没有好好地洗一次澡。农夫或许时常下池塘游泳,却从来没有好好地把自己刷洗干净。只有在意大利某些古罗马时代遗留的城市之中,才残存着若干完好的浴场,而市民们也保持着时常沐浴的习惯。(注意,中世纪的西西里岛和西班牙,在很长时间内都是阿拉伯人的地盘,不属于天主教世界。)
  呃?你说这种夸张的说法是无稽之谈,明明有很多中世纪的图画和文献里面,都记录了当时欧洲人一起洗澡沐浴的场景,还有一些修道院和城堡的遗址里面,也有公共浴室的痕迹?
  嗯,那是因为正如现代的时尚潮流总是在不断变化一样,中世纪欧洲人的卫生观念,也并非是在上千年里都一成不变的。
  在十字军东征之后,阿拉伯人的沐浴方式和大型浴室修筑技术,也随着返回的十字军战士,慢慢地传入了欧洲,较为便宜的肥皂也被发明出来。再加上肆虐横行的北欧维京人海盗,在烧杀劫掠之余,也把故乡的蒸气浴(桑拿)传到了世界各地,比如说法国的诺曼底和不列颠的英格兰。
  于是,从10世纪、11世纪开始,欧洲人开始慢慢地兴建起了一些中型和大型浴室。到了1292年,巴黎就已经有了26家蒸汽浴室和普通浴室。当时还专门有伙计走遍巴黎的大街小巷,招呼客人去洗澡。
  不过要注意的是,虽然当时的公共浴室已经很常见,但却始终被教会明文抵制,只不过力度不大罢了。
  在当时欧洲人的观念之中,洗澡其实是和现代人的嫖妓一样,属于不好光明正大说出来的享受。而招呼客人洗澡的伙计,基本上跟妓院青楼里拉皮条的龟公没啥两样——不过当时确实有很多妓女在浴室里揽客,而在好一点的蒸汽浴室里,也都提供美酒佳肴和带床的小包间……很像现代中国东莞的洗头房。
  所以,教会依然把洗澡视为类似于暴饮暴食、酗酒好色一样的“堕落”之举,那些坚贞虔诚的狂信徒们依然坚持不洗澡,神父们则被严厉规定不准洗澡(是否能真正执行就只有天晓得了,当时在宅邸里盖豪华浴室和女仆洗鸳鸯浴的神父也是有的)——在中世纪迷信愚昧的欧洲,这样的家伙占的人口比例可不少!
  但是,到了下一个世纪,这种爱洗澡的良好风气,就在欧洲戛然而止了。而主要原因则是黑死病。
  从14世纪初期开始,一场黑死病在全欧洲范围内蔓延,夺去了三分之一欧洲人的性命,《十日谈》就是成书于这一时期。浩劫之后人们到处找原因,洗澡也不幸名列其中。那时的医生们认为:水会削弱器官的功能,洗热水澡时毛孔完全张开,有毒空气就会进入身体。所以洗澡越多,越容易染病,只有不洗澡才能健健康康的,如果身上有一层厚厚的污垢,更是能够抵抗疾病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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