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厨(校对)第46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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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王拱辰自北京还朝,对赵顼上表,称臣欲纳忠,而未知陛下意所向,又言牛李党事方作,不可不戒。
  赵顼征求王安石的意见,王安石说道:“拱辰在仁宗时交结温成皇后家,人皆已知其不正,不当复任用。然此未足为奸邪,他说的未知陛下意所向,就是要逢迎上意,唯命是从,这才是真正的奸邪之言!”
  因此朝中还传言,王拱辰和滕甫一邪一正,同日被贬,是因为他们都提到相同的一件事——藤蔓附乔木,党事方作。
  关于郑獬被贬的传言则是他在权发遣开封府的时候处理的那件鹌鹑案,不肯按照王安石的法子来,而后王安石却因引用法律不当而去职,因此交恶。
  加上他和滕甫是好朋友,曾公亮本来准备让郑獬知西京洛阳,王安石在赵顼面前声言郑獬奸滑,一定要出知杭州。
  而钱公辅,则是王安石的好朋友,他纯粹是认为出滕甫知郓州大为不当,几次在赵顼面前言滕甫不该离京,因此受到的连累。
  既然好朋友挡道,那就请他挪挪位置好了。
  坊间传言,此事还有伏笔,那就是薛向。
  薛向在苏油到渭州前,是陕西转运副使,王安石当时领着群牧司,薛向请以盐易马,因此深得王安石赏识。
  治平末年,苏油离任后,薛向因为种谔开边被连坐罢官。
  淮南转运使张靖负责考察陕西盐马得失,回来后指出薛向对朝廷有所欺隐,存在虚增瞒报的情况。
  钱公辅、范纯仁皆言薛向罪当贬官;而王安石力排群议,拿张靖抵法,反过来将薛向提拔成了江淮路发运使。
  作为回报,薛向立即上奏,请于永兴军置卖盐场,以边费钱十万缗储永兴为盐钞本,官自鬻而罢通商。
  争议更大的,是关于滕甫的继任者。
  本来赵顼是想让定州知州孙长卿担任权知开封府职务,宰相富弼、曾公亮都未置可否,相当于默认。
  但王安石却说认为孙长卿是奸险小人,不能担此重任,推荐河北救灾中立下大功,被司马光和苏油极力称赞的李肃之来担任此职。
  苏油在郑州忙得脚打后脑勺,听闻这一通乱,不由得有些哭笑不得。
  特么没一个干净!
  按事实结果来讲,王安石这番任命其实没什么问题。
  而且对苏油并非没有好处。
  振兴河北,是以他的方略为基础,所以苏油当然希望郓州这个核心,由一位清廉能干的大臣来主事。
  滕甫真的是个好人选。
  王拱辰是人人喊打的奸邪,不能留在赵顼身边,也是对的。
  薛向这老小子,在陕西时堪称亲密战友,他的经济才能自然不用多说,担任江淮转运使,能力绰绰有余。
  李肃之与自己也有交情,自己和司马光也曾向皇帝推荐过他。
  花花轿子人抬人,他知开封府,对自己在郑州的攻略也很有好处。
  郑獬和钱公辅,与自己没什么关系。
  可问题是,这些正确的事情凑到一处,怎么就特么这么别扭呢?
  尤其是薛向,将解盐收归国有专营,他的江淮发运使倒是舒坦了,有钱买粮了嘛!可对陕西经济,绝对会造成巨大的打击。
  蜀中制盐法在解盐中得到应用,当初四通商号是出了力的,有两成股份在里面,销售也是以商号为主,一直搞得风风火火。
  如今薛向这么搞,是背叛了自己和四通商号,是笃定自己不敢拿陕西财政开玩笑,所以准备硬生生吞了这两成股份,作为给王安石的投名状!
  没说的了,这就是在为接下来的“均输法”做准备。
  后人往往将这个法同国家调控联系到一起大加颂扬,认为这是抑制大商人,权贵们的有效措施。
  但是认真研究就会发现,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儿。
  理解“均输法”,最要紧是八个大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
  所谓抑制大商人垄断,以国家资本进行低买高卖,以国家名义侵夺商人利益,不但在当时就招致误读,甚至千年之后,也有无数专家学者误读。
  汉代均输法,是汉武帝对外战争进行得如火如荼,导致国家经济即将崩溃,不得已采取的国内掠夺措施。
  将各地赋税贡物,折为当地最多最便宜的物品,运到价高地区销售,其核心是官营商业,目的是抑制个人商业行为,充实国家财政,核心是卖和利。
  的确在短期内给汉武帝救了急,但是其后产生的灾难性后果也是不言而喻的,值得庆幸的是,汉武帝两次豪赌均输,算是赌赢了。
  即使这样,汉武帝在巡幸泰山后也下诏:“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
  而王安石的《均输法》,核心与之大不相同。
  宋代汴京,粮食仰赖东南六路运输,漕粮上供量,到如今已高达一年五百五十万石。
  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数目,这些粮食当中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常的租赋,还有一种,则是补租赋之不足的入粜。
  司马光就曾经上奏,六路粮食产地,老百姓粮足而钱乏,所以国家应当从这些地方购买粮食,以防止粮贱伤农。
  大宋立国百年,从最开始全部租赋,到租赋渐渐减少,入粜渐渐增加,到苏油所处这时代,入粜已经占到一小半。
  王安石之法在宋代已经有人用过,仁宗朝时,许元担任发运使,诸路岁欠米贵的时候,则令输钱,以当税额。然后于米贱诸路购买粮食,补足当年朝廷租赋额度。
  这就是王安石《均输法》的核心之一——徙贵就贱。
第五百四十四章
均输法的弊端
  第五百四十四章均输法的弊端
  王安石早就发现了大宋物资上供制度存在的巨大缺陷。
  其一,是诸路上供之物都是定额,丰年不能增多,歉岁不能减少。
  其二,是上供虽然固定,但是消费不固定,消费少的时候会导致粮食陈腐,不得不半价而出,导致巨大浪费;消费多时有导致仓库搬空,不能足用。
  其三是各地加在农人身上的租赋,常常使用支移,折变等办法,粜买的时候,也经常不根据实际情况,或求于不产,或贵买于非时,增加农民负担,给了商人们操纵物价的机会,增加政府开支。
  消除这些弊端的办法,除了徙贵就贱,再有就是用近易远,就是如果有多个产地都丰收,那就到距离近,交通便利的地区购买。
  所以王安石的《均输法》,和桑弘羊的有很大区别,核心是利用市场机制,解决京师物资供应问题。其总的目的是协调供需关系;提高财政收支的效率;扩大政府购买力;撙节购买、运输等开支;减轻农民负担;打击商人“擅轻重敛散之权”操纵市场的兼并行为。即所谓“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
  与均输法配套的措施还有二:首先需要扩大发运司的职权,拨给发运司专项资金,用于采购,赋予“从便变易蓄买”的权力,并增辟官吏。
  其次,需要建立京师所需与发运司上供的信息沟通体制,以及发运仓储,让发运司预先知晓京师库藏状况,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籴买、税敛、上供。
  听起来非常美好,然而从辩证法的观点来说,凡事有利则有弊。
  据苏油所知,《均输法》,玩着玩着,就被官员们玩反了。
  不管是当今还是后世,不管是两个时代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均输法的根本目的,压根就不应该是什么用市场机制解决物资供应问题。
  它应该是朝廷的调节措施,根本目的是收纳东南农户手中的余粮!让大家有钱可用,避免谷贱伤农!
  其一,如果农人手里的粮都不够吃,什么均输不均输,都是瞎扯。
  其二,如果《均输法》的范围涵盖诸路上供的所有物品,这明显会干扰市场。
  其三,地方官员有了国家政策,在打击完商人后,会在本来用于租赋的粮食的额度上增收——因为现在农人已经无其它渠道可以卖粮了。
  然后他们会用这部分粮食骗取朝廷的均输钱,中间的差价,自然落入他们的腰包,同时侵害了农人的应得利益,商人的应得利益,国家的应得利益。
  用不了多久,官员们就会想出很多办法来吃肥自己——折钱过重,折钱不均,钱米并征这些现象就会接踵而来。
  比如欠收米贵之际,官府本应当收钱不收米,可要是收钱的折价,比当地粮食的实际市场价还要贵呢?
  比如后来江南西路斗米四十五,政府收购谷米和粜价为五十,而命百姓折钱纳赋的时候,高达斗米九十!整整翻了一倍!均输折钱,还不如就地买粮纳粮!
  然后发运司很快会变得腐败,比如东南上供粮食,均输本来只应该是赋税的有效补充,然而发展到后来,只要转运司上缴的租赋粮食一日晚到,发运司就会拒收。
  然后从自己仓库里以均输的名义发往京师,美其名曰以入粜补租赋之不足,然而其所定价格,甚至能高出市价几倍之多!
  这个操作过程中,发运司实际上用的是丰年积蓄的旧粮,并未支付给农人钱钞,紧接着就会带来一个巨大的经济危机——东南钱荒!
  这个问题用不了多久就会凸显出来,宋朝很快就会变成以入粜代替租赋的国度,原因只有一个——官员们有利可图!
  与之相应的,是漕运,漕仓等国家税收制度的败坏,以及花石纲等诸多名目发纲的诞生,等到不懂经济的蔡京蔡豫大一上场,在经济危机下再滥发盐引败坏有价证券的信誉……
  事情真到那一步,大宋就基本没救了。
  想到这里,苏油不由得心里一阵阵发寒,赶紧给王安石写信,将这些事情一一点了出来,然后告诉王安石,千万千万,一定要开章明义,说明均输只是租赋的补充;
  还有就是为了避免引来夺商贾之利的非议,解盐股份一定要处理好,并且在律文序言里,一定要说明大宋《均输法》,与桑弘羊那倒霉的《均输法》的区别;
  其三,强烈建议《均输法》,只涉及国计民生中最重要的粮食,改革之初,不要涉及过多输粜种类,只解决特定问题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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