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校对)第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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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致叙述了他一生中的主要事件,尽量不加评论。然而,他仍会给你留下这样的印象:一个性格异常古怪的人。无论是作家、画家、音乐家,还是演员,他们有艺术家的通病——自负,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自负却是空前的。他好像从未向任何人谈论过他自己或者他的作品,这可能是出于自负,也可能是因为他缺乏自信,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自卑感。也可能是这个原因,在他生前,他曾公开地藐视同时代的作家。一个自信的人是不会把自己的狱中经历转化为如此的忍耐与服从的,但是我们要是认为他既接受当局对他判处得合理,又忍不住竭力自我辩解,那也是合乎逻辑的。在前文中,我已经说过,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试图赢得人们的关注和尊敬时,却又把自己贬低到了什么地步!他缺少起码的自控能力,也许是因为他一直忍受癫痫病的折磨,发病时他完全不能控制自己。只要他一陷入激动的情绪,理智和礼仪就会被他抛弃得一干二净。因此,他会完全不顾重病的妻子,去巴黎和波琳娜·沙斯洛娃见面;而当这个轻浮的年轻女子抛弃他时,他仍执意想与她结婚。他的狂赌更是明显地出卖了他的性格弱点。狂赌让他越来越贫困。在日内瓦时,为了糊口,他甚至开口想向人借五个或十个法郎。
你大概还记得,为了履行合同,陀思妥耶夫斯基赶写了小说《赌徒》。这部小说不算成功,但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女主人公波琳娜·阿历克山德罗芙娜正是以波琳娜·沙斯洛娃为原型的。这部小说表现的是一种爱恨交织的典型人物形象,属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早期素描作品。在他后期创作的作品中,这一典型形象有着更为详尽的描写。书中还有一个有趣的地方,作者用精准的笔法描述了一种他内心深处的激情,同时将一个赌徒在受这种激情驱使而遭遇到的不幸描写得淋漓尽致。读完这本书,你马上便了解了一个这样的人,在羞耻心的包围下,他还是做出了那些使他遭遇不幸的事:他追求他爱而不得的女人;他擅自挪用杂志的作者基金只为赌钱,而非为了写作;因为抵挡不住诱惑,他死乞白赖地向朋友要钱,尽管他们对此已经无比厌烦。他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实际上,书中无论大大小小的人物,不管从事什么行业都喜欢标新立异。他在书中生动地描写道,运气有时会眷顾那些心怀卑劣欲望的人。这个幸运的赌徒被人们当作伟大人物般围拢着,注视着。在人们的赞美与惊叹中,他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他终于胜利了,并陶醉在自己的成功里。他感到自己是命运的主人,在他看来,他的直觉是如此正确:他是自身运气的主宰。
“只要我一拿出自己的直觉,我便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发出赌徒式的狂呼,“直觉是最伟大的能力。只要记住七个月前我在轮盘赌桌上最后一次输钱的经历。啊,那是个多么非同寻常、多么有力的证明啊!在我输光一切,走出赌场后,发现外衣的口袋里竟然还剩下一个盾(荷兰货币)。‘我得吃点饭。’我当时想。但还没走到一百步,我就改变主意决定回去。最终,那个盾成了我最后的赌注……当时我的心中有种很奇异的感觉:我孤身一人在异国他乡,远离祖国和朋友,在不知道接下来有没有饭吃的情况下——把身上仅剩的一个盾押上了,结果我赢了。二十分钟后我离开赌场,同时衣兜里揣着一百七十个盾。这就是事实。有时候,这就是最后一个盾能够起到的作用。倘若那时候我灰心丧气,会是怎样一种情况?倘若我没有做出孤注一掷的选择,又会如何?”
陀思妥耶夫斯基生前的老友斯特拉霍夫曾为他写过传记。那期间,他曾在给托尔斯泰的一封信中谈到他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感受。我将这封信做了一些删节,翻译如下:
我在写作的同时,不得不抑制自己的厌恶,甚至憎恶的情绪……陀思妥耶夫斯基怎么也不能被当成一个善良快乐的人。他行为放纵,嫉妒心极强,真的算不上好人。在他的一生中,他如一头猛兽般横冲直撞,这让他显得既可笑又可悲。他很聪明,却又很邪恶。在瑞士,当着我的面,他对待仆人的态度是那么恶劣,直到仆人不堪忍受,对他大喊:“可我也是个人呀!”我至今仍然记得,我在听到那句话后,心中是多么震惊!当时的自由瑞士,到处是人权思想。于是,我写信给一个宣扬人性论的朋友,向他讲述了这一情形。对陀思妥耶夫斯基而言,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最糟糕的是,对自己做出的卑劣行为,他从不忏悔,反而以此自得与吹嘘。维斯卡费托夫(一位教授)告诉过我,陀思妥耶夫斯基曾吹嘘说他在澡堂里强奸过一个小女孩,她是由一个家庭女教师带到澡堂来的……然而,他说这些话时,又带有一种愚昧的感伤情调,似乎想强调他那种夸张与无益的人道主义梦想。这些人道主义梦想是他作品中的主要基调与倾向,也是他的作品被我们喜爱的原因。总之,他的所有小说都在竭力为自己开脱,它们表明,最可怖的邪恶与最高尚的感情有可能同时存在……
陀思妥耶夫斯基那种感伤情调无疑是愚昧的,他的人道主义夸张而无益。他与“人民”保持着一定的交往,但“人民”始终与进步的知识阶层相对立。他寄希望于俄国的改革,对“人民”的苦难命运深表同情。尽管激进派一直试图改善和他的关系,但他仍然未停止对它的猛烈攻击。他认为,解救穷人悲惨现状的唯一的方法是“理想化他们的苦难,将其理解为一种生活的方式”。显然,相对实际的改革,他的建议更是一种宗教般的象征性安慰。
崇拜者们一直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强奸小女孩的事感到怀疑,也是为了避免尴尬,他们不得不这样做。显然,斯特拉霍夫在信中所言只是道听途说。为了证明那是谣传,崇拜者们说有一次陀思妥耶夫斯基和一个老友谈到自己的悔悟之心,老友建议他向心中最憎恨的人自我忏悔,因此他给特杰涅夫讲了那件事。然而,他所说的一切很可能都是虚构的。他的确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中写过许多关于罪恶的主题,以及《群魔》中那些隐约的描写,这都是很难处理的。但我们不能证明他讲述的这些丑恶行为都是生活中的事实。在我看来,这与他患癫痫病引起的幻觉可能有很大的关系,正是这种幻觉,强烈到让他的心中充满罪恶感。还有一种可能是,正如许多其他小说家一样,为了证明自己拥有可怕的欲念,故意杜撰一些事实上并不存在的罪行。
陀思妥耶夫斯基性格多疑、自负、急躁、轻率、自私、过分谦卑且不可信赖、心胸狭隘,还喜欢自我吹嘘。然而,这并没有将他全部的性格概括完。在狱中服刑期间,他会在必要的时刻承认自己犯有谋杀罪并且还有偷窃的企图。他也知道对待难友要有勇气、大度和慈悲的胸怀。他知道无法用单一的好坏来区分每个人,每个人都是平凡与高尚、邪恶与善良的混合体。他并不固执,且富有同情心。他从没拒绝过乞丐或者朋友们向他的伸手讨要,即便在自己最穷困潦倒的时候,为了接济他哥哥的遗孀和情人、他前妻带来的那个酗酒的儿子,以及他的弟弟安德鲁,他仍旧想方设法地攒钱,以使他们能在生活上有倚靠。在感情上,他依赖他们。他为自己一时无法满足他们的求助而感到抱歉,而不是抱怨。他始终倾慕、敬重和深爱着他的妻子安娜,认为她在各方面都强于他自己。在国外的四年间,他一直担心妻子会对他失去耐心而离开他。他有一颗爱人之心,他也渴望得到他人之爱。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有如此明显的性格缺点,竟然还会有人忠贞不渝地爱他。在他一生中的最后几年,安娜给他带来欢乐、安宁的生活。
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这样一个人,似乎与作家的崇高地位相矛盾,但我保证再也没有比陀思妥耶夫斯基更伟大的作家了。这种矛盾也许表现在所有具有创造性的艺术家身上,但总体来说,它在作家身上表现得最为突出。作家书写文字,在所说、所写和所作所为之间产生的矛盾往往更加可怕。我们看雪莱,他的诗歌中充满了崇高的理想主义,充满了他对自由的热爱和对所有丑恶的憎恨,但在生活中,他完全是另外一种人,极度以自我为中心,对他人冷漠无情,这让他自己也感到痛苦。我相信,有许多画家和作曲家也像雪莱一样以自我为中心,一样冷漠无情,但每当我们被他们的作品所倾倒时,并不会因为美妙作品和卑劣行为之间的矛盾而不快。这种矛盾可以看作天才的独特之处。一般来说,每个人在幼儿时期都会以自我为中心,但到了青春期之后只有天才能够保持这种品性,也就是所谓的“病态”。这种“病态”让天才的精力比普通人更加旺盛,就像用不掺杂质的肥料种出的瓜一样,更加香甜,那些靠有毒成分合成的肥料只会让瓜空长出茂盛的茎叶。
就陀思妥耶夫斯基来说,他的急躁、自负和浮夸的性格远远超过传记作者在书中对他的描述。就是这样一个人,塑造出阿历克赛这样一个人物形象,这也许是所有小说中最迷人、优雅、善良的角色。也就是这个人,创造了佐西玛神父这样一个具有神性的角色。阿历克赛被小说设定为《卡拉马佐夫兄弟》的主人公,他平淡无奇地出现在小说的第一句话里:“阿历克赛·费道罗维奇·卡拉马佐夫是费道尔·巴夫罗维奇·卡拉马佐夫的第三个儿子。费道尔是当时我们这一带远近闻名的地主,由于他在十三年前死于非命,我们至今还记得他。关于这件事我将在适当地方再做叙述。”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小说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技巧是何等纯熟,在小说的一开头,他就有意无意地就对阿历克赛这个人物作了明确的交代。不过,当读者捧读这本小说时就会发现,相比于阿历克赛的弟弟德米特里和伊凡,他扮演的角色倒像是次要的,他在书中时而出现,时而消失,好像对其他人物没什么影响。他的主要活动是和一群男学生在一起,除了衬托阿历克赛可爱、可敬的仁慈品性之外,这群男学生对小说主题的发展也并没起到任何作用。
《卡拉马佐夫兄弟》(据说加涅特的英译本有838页)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仅有的一部由一些断片组成的长篇小说。他原本计划在小说的后几卷重点描写阿历克赛这个人物,让他犯下一系列骇人听闻的罪行,在历经波折后获得拯救。然而,陀思妥耶夫斯基未能写完小说便去世了。即使是一些断片,《卡拉马佐夫兄弟》仍是一部前所未有的旷世之作,立于为数不多的杰出小说之巅,伟大如《白鲸》《呼啸山庄》这样的作品也无法与之媲美。书中的内容极其丰富,在这里,我粗略地谈论它其实并不公平。为了构思这本小说,陀思妥耶夫斯基花了很长的时间,饱受痛苦。《卡拉马佐夫兄弟》是他小说创作生涯中写得最痛苦的一部小说,这种痛苦远远超过贫困生活带来的痛苦。他把自己全部的疑惑和苦闷倾注在这部小说中,热切地寻找人类被上帝抛弃的原因,同时一心想求得生活的真谛。即便这样,我还是奉劝读者们,不要期待这本小说会给出你答案,一个作家没有这样的权利和义务。这也并不是一部写实的小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观察才能并不出众,他也没有生动地再现事物的天赋。你不能拿日常生活中的一般尺度来衡量这部小说中的人物行为,他们的行为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他们的动机也根本不合逻辑。与简·奥斯汀以及福楼拜笔下的那些人物截然不同,《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人物是激情、欲望、淫荡和邪恶的集中表现,他们既不是现实生活的写照,也不是作家精雕细琢地以求比实际的人物更有意义的典型,而是作家痛苦而扭曲的病态心理的自然流露。他们不够生动,不够真实,但每一个形象都带着生命的节奏在尽情地狂舞。
《卡拉马佐夫兄弟》的不足之处是篇幅过分冗长,这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难以克服的缺点,也是他所有小说的通病。在翻译他的作品时,译者们往往对他那种毫无头绪的文体难以把握。他是个伟大的小说家,却是个糟糕的文体家。他也缺乏幽默感。书中关于制造滑稽场面的霍拉科夫夫人的描写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三个年轻女性,丽丝、卡德琳娜·伊万诺娃和格鲁申卡,个性都有些蹩脚,却同样歇斯底里与心怀叵测;她们一心想要支配和折磨自己所爱的男人,却又屈服于对方,甘愿在他们手下受罪,她们的行为实在令人费解。在我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生平的简要叙述中,未提到另外两个多少与他有点暧昧关系的女人,她们虽然在他的生活中无足轻重,却给他的小说提供了素材。他生性好色,性欲旺盛,这并不代表他很了解女人。他觉得女人好像只能简单分成两种:一种温顺而富于自我牺牲精神,容易受到欺骗、恐吓与虐待;另一种骄傲、专横,往往心怀恶意,多情而残酷。波琳娜·沙斯洛娃在他的心目中,很可能属于后一种。她对他三番两次的轻视与折磨加深了他对她的爱恋,因为这样的刺激正是他的受虐心理所需要的。
陀思妥耶夫斯基对小说中男性人物的刻画十分有力。作为一个头脑糊涂的小丑,老卡拉马佐夫的出场写得极为出色;他的私生子斯米尔加科夫是邪恶的化身,魔鬼的杰作;至于阿历克赛,我在前面已经提过一些。老恶棍另外还有两个儿子。作者将德米特里描写得像他最恶毒的敌人一样,这是明智的做法,他确实属于那种人。他是一个粗俗、酗酒、热爱吹牛的恶棍,挥霍无度,不顾一切,全然不知自己的钱从何而来,只是愚蠢地乱花一气。他有着和穷学生一样无聊的那种暴饮暴食的思想,而他与格鲁申卡的寻欢作乐更是幼稚可笑。关于荣誉,他那些胡言乱语实在令人作呕。从某种意义上说,德米特里是小说的主人公,但我认为这个人物写得并不好,因为他太不值得关注。他被设定为对女人很有吸引力的男人,就像大多数小说里的男主人公一样,但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并没有描述出他到底有怎样的魅力。在他所有的行为中,只有一点让我感到有点意思,那就是他偷钱让格鲁申卡去和别的男人结婚,而格鲁申卡是他自己倾心爱慕的女人。这让我回想起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己的经历,为了让他深爱的玛丽亚·伊沙耶娃和她的情人——即那个“品德高尚且富有同情心”的牧师结婚,他也曾想过帮她借钱。德米特里被赋予了作者自己那种利己主义者的冷酷和色情受虐狂的狂热。难道色情受虐狂是他维护自身的一种最好的特殊方式?
可能我有点吹毛求疵,你也许会疑惑,为何我在提出这么多异议的同时却还要宣称《卡拉马佐夫兄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首先,它的伟大之处在于它非常引人入胜。陀思妥耶夫斯基不仅是个杰出的小说家,他同样有着独到的戏剧才能。这两种才能很少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而他恰恰是一个善于以戏剧的方式讲述小说故事的天才,这种才能在他想要触动读者内心深处的敏锐情感时显得尤为可贵。首先,他安排小说中的主要人物聚在一起,讨论一些不可思议的问题,然后他渐渐引导你理解这些问题,直到最后,他会用非同寻常的技巧向你揭示问题的神秘性。小说中,那些冗长的对话令人感到毛骨悚然。他擅长用自己的技巧来渲染一种恐怖感,例如让人物一边说话,一边发抖(其实话的内容并不需要他如此紧张,他却激动得浑身颤抖,脸色发青或发白),这就使得读者不自觉地集中注意力,进而注意到先前忽略的东西。很可能,这个人物在接下来的篇章里就会被某种越轨行为所激怒,他的神经质也将一触即发。此时一旦真的发生令他无法躲避的事,他便准备接受真正的打击。
不过,这些都只是作者的技巧罢了,这部小说更伟大的地方在于它所表现主题的重大。许多批评家认为其主题是寻求上帝,可在我看来,它的主题更是在讨论人的原罪。要谈到这个问题,我必须讲讲老卡拉马佐夫的第二个儿子伊凡。伊凡是小说中最令人感兴趣的角色,尽管他没有引起什么同情。我们可以认为,他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言人,他所表达的观点也就是作者本人的基本信念。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赞成和反对的论点”以及“俄国修道士”等章节里说到,这部小说以及它讨论的主题是登峰造极的。在“赞成和反对的论点”那一章节的两个段落里,这个观点表达得尤为明确,伊凡在那里提出了原罪问题。他认为,无论是对于人类的才智而言,还是对于上帝的仁慈而言,原罪都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比如年幼的孩子在无甚罪孽的情况下蒙受的苦难。成年人犯有罪孽,他们受苦受难是罪有应得,然而不论是从理智上还是从情感上来说,无辜的孩子都不应该遭受苦难。伊凡对上帝创造人类,还是人类创造上帝这样的问题并不感兴趣,他宁愿相信上帝的存在,却不愿相信他一手制造了世间的苦难。他一直觉得,为了有罪者的罪孽,要求无辜者一起蒙受苦难毫无道理,无辜者的蒙难若不能说明上帝的不公正,那只能说明上帝是不存在的。我在此不想多说这类问题了,读者可以自己去阅读“赞成和反对的论点”那一章。写完这一章后,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己也觉得有点害怕,这种强有力的观点是他之前从未表述过的。他的论点难以辩驳,获得的结论却是自相矛盾的。因此,他只好把世间的苦难和邪恶都看作是美和善,以此符合苦难由上帝制造的原罪说。“倘若你热爱世上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那么这种爱将证明,受苦受难是每个真正的基督教徒应尽的道德义务。”这便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想要人们相信的真谛。在完成“赞成和反对的论点”这一章节后,他随后又写了一篇反驳的文章,但他极清楚地意识到,这是一次失败的反驳,文章写得冗长而乏味,论点也很难令人信服。总之,关于原罪的问题仍无法得到解答,伊凡·卡拉马佐夫的起诉也未得到回复。
读莫泊桑,兼谈有十全十美的小说家吗
在我的小说中,一位批评家发现了我深受莫泊桑影响的痕迹。这是一位极有洞察力的评论家,他不但博览群书、见解独到,世故之深在同行中也是少有的。他的发现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在我的少年时代,莫泊桑被公认为法国最佳短篇小说家,那时我极其钟爱阅读他的作品。自15岁起,我每次去巴黎都要花半天在奥泰昂廊的书堆里钻来探去,那是我最心驰神往的时光。身穿黑袍的书店店员对那些转来转去翻书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他们连续翻上好几个小时。其中有个架子上放的全是莫泊桑的书,但定价基本上是三法郎五十生丁,我嫌它们太贵,就只好站在那里,想偷偷从那些未裁开的书页间瞄到几行字。只待店员一走开,我就立刻裁开一页,大看特看起来。幸好那里总会有几本普及版的莫泊桑作品,每本只售七十五生丁,我每次只要看到,都会买一两本回来。就这样,18岁前我已把莫泊桑最好的小说读了个遍。那时,我刚好开始学写小说,自然就把他的短篇小说当作了模仿对象。再也没有比莫泊桑更好的老师了。
他的声誉如今已日渐衰落了。现在看来,他的作品中有不少让人生厌的内容。那时候,浪漫主义已在(马修·阿诺德很赞赏的)奥克塔夫·富叶的多愁善感和乔治·桑的偏激、狂热中落下了帷幕,作为一个生活在那个时代的法国人,莫泊桑理所当然地成了一个自然主义者。他一味地追求真实,尽管他作品中所践行的那种真实,在今天看来未免有些浅薄。他不大分析人物,也不关心人物为什么是这样。那些人物只是行动着,至于其行动背后的动因,他从不深究。他说:“一个人的内心活动,完全是用外部生活显示的,这便是长篇小说或者短篇小说中的心理学。”话说得没错,作家们其实也都想这样做,可惜外部生活并不总是能够显示内心活动。这样做会导致人物的简单化,在一个短篇小说里倒没什么,但是反复如此的话,你就不免怀疑,人不可能都是这样简单的。
当时法国人的头脑中普遍有一种想法:一个男人遇见一个40岁以下的女人,若是不和她上床,就好像没有尽到一个男人应尽的义务。这种惹人讨厌的想法也一直在莫泊桑头脑里挥之不去,莫泊桑的人物都以沉湎于肉欲为荣。这就好比有些人饱着肚子还要吃鱼子酱,只因为鱼子酱的价格昂贵。在他的人物身上,贪婪或许是唯一强烈的人类情感。他当然能理解人心的贪婪,但纵然表示出厌恶,心底却是暗暗同情的。他无疑有点庸俗,然而,若只因这类事就否认他的杰出成就,那也是够愚蠢的。要评价一个作家,当然要用他最好的作品,这是一个作家的权利,也是合乎情理的。哪里会有完美无缺的作家呢?作家有缺点,读者除了接受,没有其他办法。并且,作家的缺点往往是与他们的优点相伴而生的。值得庆幸的是,对前辈作家的缺点,后来者大都较为宽容。相比于缺点,他们往往更注意前辈们的优点。有时他们甚至不惜把明显的错误也说成是饱含深意,这往往会令态度中立的读者感到莫名其妙。比如,你会看到某些评论家对莎士比亚剧本里的几处内容赞叹不已,解释得头头是道,然而,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剧作家都看得出,这些地方压根儿就是莎士比亚的疏忽或者草率造成的,再怎么歪曲、解释也无济于事。
莫泊桑的小说都很优秀。在我看来,他最大的优点是:不谈叙述技巧,故事本身就趣味盎然,甚至在餐桌上讲讲都是很吸引人的。不管你用多么别扭的词句、多么平淡的讲法,只要是转述《羊脂球》里的故事,大家照样能听得津津有味。他的小说往往有始有终,故事有着固定的线索,从不随便发展,不让你看不清情节的去向。他总能让你随故事的发展,顺着那条生动曲折的线索一点点步入高潮。也许,它们并不具备多少思想上的意义,但这显然也不是莫泊桑的目的。他只把自己看作一个普通人,确切地说,是仅把自己看作一个以卖文为生的人。在众多优秀作家中,也只有莫泊桑一人如此。他不以哲学家自居,这是他的聪明之处,因为他所发的议论基本上都庸俗不堪、难以入目。
尽管莫泊桑缺点重重,但他仍不失为一位杰出的小说家。他有将人物塑造得生动逼真的惊人才能。无论多么短的篇幅,就算只是寥寥数页,他依然能写出六七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只要是你想知道的,他全都能给你描绘出来。而且,这些人物通常都轮廓分明,各有脾性,生机盎然。只是有一点,他们缺少复杂性,尤其缺少常人身上经常会有的那些不确定的神秘元素。事实上,他们不过是因为短篇小说的需要而被简化了。当然,简化人物并非莫泊桑的本意,他那双敏锐的眼睛能看清楚任何事物,可惜就是看得不深入,好在小说需要的东西他基本上全看到了。他对环境的描写也异常敏锐、准确、简洁,能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无论是诺曼底的景色,还是19世纪80年代那种家具摆得满满当当、密不透气的客厅,他描写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为故事服务。就此一点,我觉得他是无可比拟的。
读契诃夫,兼谈短篇小说可以无头无尾吗
在如今最出名的评论家眼中,契诃夫在短篇小说家中的地位可谓无人能及。的确,其他人在契诃夫面前都得靠边站。赞赏他,说明你鉴赏力不错;不喜欢他,则相当于你承认自己是庸人加外行。他的短篇小说自然成了年轻作家们学习的摹本。这很好理解,契诃夫那样的短篇小说写起来显然要比莫泊桑那样的更简单些。
不说叙述技巧,只是虚构出一个有意思的故事其实也是极困难的,冥思苦想没什么用,必须得有这方面的天赋。契诃夫虽然才智出众,却偏偏缺少这一天赋。
如果你想给别人讲他的短篇小说,会觉得讲不出什么来,因为它没有故事,平淡,甚至流于空洞。有人想不出故事,却照样写出了小说,这是很了不起的本领。只要想出两到三个人物,把他们相互的关系介绍一下,轻轻松松,小说就写好了。所以,只要你觉得这能称为小说艺术,还有比小说更方便的艺术吗?
不过话说回来,以一个作家的缺点来评价其创作,总显得不大高明。我坚信,如果契诃夫能想出故事,肯定也是能写出情节新奇动人的小说的。但这样一来,就不符合他的个性了。如同所有伟大的作家一样,他让自己的缺点变成了优点。歌德曾说过,艺术家唯有了解自己的短处,才能获得巨大成就。如果说短篇小说是一种以虚构人物形象为主的散文,那么契诃夫的短篇小说的确无人可及。有人认为,短篇小说最好以有限的篇幅表现一系列完整的行动。对此,契诃夫并不认同。他曾明确表示自己的想法:“一个男人正乘着潜水艇准备到北极居住,这时,他的情人歇斯底里地发出一声尖叫,然后纵身从钟楼上跳下,这种东西有什么写的必要?这显然是脱离现实的,生活中绝不可能出现这种事。而类似于彼得·塞米诺维奇如何与玛丽亚·伊凡诺夫娜结了婚这样平凡的事情,才是我们应该尽力去写的。”但是,断言作家不能以异常事件为写作素材也是毫无道理的。每天发生的事情不见得就是最重要的。描写日常发生的事情的好处在于,能让人们重温自己熟悉的生活,但从美学层面上看,这种乐趣最为低级。缺失戏剧性并不能当作短篇小说的优点。
莫泊桑偶尔也会写普通人,但他总会尽量把普通人的生活戏剧化。他还总是努力从那些值得注意的事情中汲取戏剧性成分。如同其他方法一样,这个方法颇为有效,它让小说变得更有吸引力了。可能性并非检验小说的唯一标准,可能性本身也会持续改变。过去人们一度以为,分开很久的亲人可能会因“血缘”的亲近而认出彼此;只要女人换上男装就可能被当作男人。可能性其实只是同一时代的读者最愿意认可的一种标准。就算是契诃夫,他也只在需要时才遵循自己的原则。例如他最动人的短篇小说《主教》,虽然其中感情饱满地描写了主教濒临死亡的情景,却并没有说出致其死亡的可能原因。若是换作更注重可能性的作家来写,死因会成为小说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契诃夫在指导苏金写作时曾说道:“与小说无关的所有内容都必须毫不留情地抛弃。如果小说的第一章讲到墙上挂了一支枪,那么到了第二或者第三章,这支枪就必须发射子弹。”既然如此,当我们阅读《主教》,看到那个主教吃了一条腐烂的鱼,不出几天便死于伤寒时,腐烂的鱼似乎更应该成为他的死因,而非伤寒,但是小说中的描写显然并不是食物中毒的症状。可见,契诃夫自己也不是完全遵守这一原则的。他打算让温和善良的主教死去,便用了一种适当的方式让他死了。
有人说,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像是生活的片段。我不是很明白这句话中的意思,这是不是在说他的短篇小说为我们展示的是典型现实生活中的某些画面?如果是这样的意思的话,那我认为他即便是在当时也并没能做到这一点。我认为契诃夫是有特殊才华的,与其说他的那些短篇小说写得真实,倒不如说它们写得相当生动,不过同时也带些消极、忧郁和倦怠式的病人的偏见。这样说并非想指责他什么。每个作家都是在用自己的眼光了解世界,他们给读者刻画的,往往是他们所看到的图画。囿于生活经验是不利于作家去追求艺术目标的,但它又是一种规范限制,作家不得不遵循它,否则他的笔下就会写出夸张而没有常识的东西。在契诃夫眼中,生活就像打台球,你既不能把红球打入袋中,也不能打出一球将另一球撞入袋中,难得侥幸击中了球,却又十有八九把台布戳穿了。他哀叹着废材没出息,懒汉不愿工作,骗子嘴里没真话,酒鬼从早到晚神志不清,无知的人欠缺修养。我想,他笔下的人物之所以看起来都那么消沉,恐怕正是来自他本身的这种态度。他寥寥几笔就勾画出一幅人物肖像,也正是这几笔把人物刻画得如此自然而逼真,毫不刻意。他笔下的男人尽是些影子式的人物,意志软弱,又满怀空想,无能且言行不一,嘴上说着豪言壮语,却从不付诸行动。他笔下的已婚女子也全都是唉声叹气、懒惰软弱的样子,她们一边认为通奸是一种罪孽,一边却又随便跟人通奸。这并不是她们情欲难忍或想要通奸,实在是她们觉得拒绝男人的通奸要求太麻烦罢了。只有在描写到少女时,他似乎才真正动了些恻隐之心。“哦!这些可怜的小家伙天生命薄,却玩得那么起劲。”他为她们的秀美、笑颜和天真活泼而遗憾,因为这一切无论怎样都将化作泡影。她们没什么追求幸福的能力,一旦遇到人生旅途中的障碍,便只能任人摆布了。
不过,请读者们不要以为,我提出了以上这些看法就说明我对契诃夫是毫无敬意的。我再次强调,没有任何一个作家是完美无缺的。对一个作家的长处大加赞赏,这没什么问题;但若是对他的短处视而不见,甚至一味地赞美的话,恐怕反而会有损他的名誉。我觉得契诃夫的作品可读性很高,这一点对一个作家来说相当重要,却往往强调得不够。这方面他和莫泊桑很像。他们都是以写作为职业的作家,需要定期写出小说来。就和医生看病、律师办案没什么两样,写作可以说是他们的日常工作。他们必须得写些读者爱看的东西。他们并不总是凭灵感写作,因此偶尔才会出现一篇杰作,但至少他们写出来的东西对读者有吸引力。他们都曾为报纸或者杂志写过稿,有些批评家甚至轻蔑地把他们的短篇小说叫作“报刊小说”。这相当愚蠢,要知道,任何艺术形式都是在需求下产生的,若那些报纸或杂志从不刊登短篇小说,谁还会去写它呢?报刊小说其实可以说是短篇小说的源头。任何作家都是在某种条件下进行写作的,从来不曾听说有哪个优秀作家因为打算以某种方式发表作品,而无法写出好作品来了。这根本是那些平庸作家为自己没有好作品而找的借口罢了。在我看来,契诃夫能有文笔简洁这一优点,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那些报纸或者杂志篇幅有限。
契诃夫说,短篇小说应该没有头尾。当然,你不能真的照字面意思理解这句话;就好比说,你想要一条无头又无尾的鱼,这就不是一条鱼了。事实上,契诃夫本人的短篇小说往往有着非常出色的开头,总是几句话就把事情交代清楚了,简明扼要,文不加点,一读就能了解下面将是怎样的环境、出现怎样的人物。而莫泊桑的短篇小说,为了让读者先进入某种情绪状态,通常都有一段开场白。不过这种方法很容易出问题,一不小心就会显得沉闷冗余,让读者不耐烦起来。如果你一开始引导读者的兴趣走向某些人物,但在接下来的篇幅里迟迟不讲有关这些人物的情况,反而又把读者引入另一环境中的另一些人物,便可能会把读者搞晕。契诃夫极力推崇简洁,但其实在他比较长的几篇小说中,他并没能完全做到这一点。他曾经被有些人指责不关心道德和社会问题,因此他苦恼不堪。为了弥补这一“过错”,如果篇幅允许,他就会趁机在其中表明,他关心这些问题的程度实际上并不亚于任何拥有正义感的思想家。为此,他笔下的人物时不时便会发表长篇大论,甚至不厌其烦地反复表述他自己的信念:无论眼下情况怎样,俄国人民终将在不远的未来(如1934年之类)获得自由,到那时,专制统治将消亡,穷人将不再挨饿,俄罗斯将沐浴在幸福、安宁和友爱之中,等等。他说这些题外话,根本原因是迫于一种舆论压力(其实各国都有这种压力)——要求小说家既是先知,又是社会改革家,还得是哲学家。
尽管如此,在契诃夫一些较短的作品中,那种简洁的风格几乎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他的才华无与伦比,能将某个地域、风景、对话或者人物描画得栩栩如生,这恐怕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气氛吧。契诃夫营造气氛时,不需详细解说或长篇赘述,只需精确地把事物勾勒出来便可。我想,这和他善于用异常质朴、求是的眼光观察事物的习惯不无关联。俄罗斯人算是半开化的民族,他们似乎仍生活在原始的真实状态中,保留着用自然的眼光看待事物的能力,就好似都能看到“物自体”一样。而以西方文化的复杂程度,我们看待事情时总不免联系到千百年来的文明积累。多数西方作家,尤以居住在国外的为甚,近几年里常会遇到一些来自俄罗斯的流亡者。这些俄罗斯人经常会拿出自己的小说给他们看,并希望能有个地方发表,换几个钱。虽然他们写的是当代题材的小说,但读起来很像是劣质版的契诃夫作品。他们写出来的东西往往很真诚,而且透着一股对事物的直觉,这应该算是民族天赋,而契诃夫的这种天赋显然比其他俄罗斯人更为突出。
讲到这儿,我好像仍旧没能讲清楚契诃夫的最大特点。因为我并非专业批评家,无法准确地运用各种术语,只能尽可能就自己的观点随便谈谈。契诃夫的人物通常并不是有血有肉的真实人物,他们似乎都过着一种奇特而非人间的生活,但又没有莫泊桑笔下人物的那种粗犷甚至充满野性的活力。契诃夫有着某种异乎寻常的能力,将他的人物置于某种气氛中。他们和生活在太阳底下的普通人不一样,他们是躲藏在神秘阴影里的一群游魂。虽然你知道他们在里面活动着,但你只能看到灵魂态的他们。他们就像是意识的化身,互相可以直接交流而不必使用语言。这些奇特却没什么用的人物——对他们的外表描写完全像是放在博物馆藏品旁的陈述,仅仅是一种说明罢了——都是行动诡秘的样子,就像但丁在地狱里看到的那些遭受各种折磨的鬼魂一样。看到他们,你仿佛感觉置身幽冥世界,一群黑幽幽的人影在那里没有目标地四处游荡,你因此惊惶不定。我在前面说过,契诃夫并没有创造并塑造各种人物形象的才能。同样的人,顶着不同的姓名,反复出现于不同的环境里,你看到的仿佛就只是一些灵魂,剥掉了他们迥异的外表,剩下的其实不过是些大同小异的东西。他的人物并没有固定的个性,而是在临时构思下奇妙地糅合而成的,所以他们实质上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群体。
一个作家能否维持自己的地位,一般来说取决于能否始终保持自己的独特性。我以为,契诃夫比任何作家都更加深刻而有力地表现出了人与人的精神交流。相比之下,莫泊桑甚至给人一种肤浅和庸俗的感觉。莫泊桑止步于观察人们的肉体生活,契诃夫则专注于探索人们的精神生活。但令人惊讶的是,尽管莫泊桑和契诃夫观察生活的方式并不相同,却殊途同归地得出了一致的结论,那就是:人人皆卑劣、愚蠢而可怜,生活总是令人厌倦而毫无意义的。

怎样思考就有怎样的人生
我发现读哲学很有趣
库诺·费舍引领我迈进哲学世界,我曾在海德堡听过他的讲座。他的名气非常大。那个冬天,他的系列讲座的主题便是叔本华。当时去听讲座的人非常多,所以要是想占一个好位子,必须得早去排队。库诺·费舍衣着整洁,个头不高,身材略胖,脑袋圆圆的,一头白发梳得齐整,脸色微红。他的眼睛不大,目光却机智而闪耀。他的塌鼻子很有趣,就像是被人猛击过一般,你可能更觉得他像一个年事已高的职业拳击手,而不是一位哲学家。他是一个很幽默的人,他曾写过一本关于如何说话风趣的书,当时我恰好在读他的那部作品,但现在书里的内容我几乎忘得差不多了。每每他在讲座中开玩笑的时候,台下的学生们便会哄堂大笑。他声音洪亮,做起演讲来生动鲜活,让人印象深刻,感染力十足。我当时还太年轻、太无知,所以对他说的许多东西都不大理解,但我清晰地记住了叔本华那怪异而独特的性格,同时模糊地体会到叔本华的哲学体系的生动和浪漫的特质。时隔多年,我不太想对此做什么评价,但我想说一点,库诺·费舍将有关哲学的讲座看作一项艺术活动,而不是对于哲学所做的一种严谨讲解。
自那之后,我便阅读了许多有关哲学的著作。我发现哲学非常有趣。对于将阅读视作生活需求和一种愉悦的人来说,在众多的阅读素材中,哲学的确是最变化多端的、最丰富的和最令人感到满足的。古希腊文化的确很让人惊叹,但是和哲学比起来,它还稍有不足。用不了多久,你便读完了这些遗留无几的古希腊文献和与其相关的著作。意大利的文艺复兴也令人神往,但这一时期的主题相对来说广度很小。它蕴含的思想不多,很快你便会对这一时期的艺术形式感到厌倦,因为它们的创造价值早已经所剩无几。优雅、迷人、工整是你对这些作品的唯一感受(而这些特质于艺术作品而言,早已屡见不鲜),于是你很快对文艺时期的艺术家们也感到厌倦,因为他们的才艺千篇一律、毫无新意。你永远都可以继续阅读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但是在你读完这一时期的作品之前,你的兴趣便会消耗殆尽。法国大革命是另一个常引起作者兴趣的题材,这一题材的优点是它的现实性。它与我们曾在某个时间点如此贴近,所以只需要一点点的想象力,我们便可以将自己代入到大革命发起者的世界中去。这些作者几乎和我们是同时代的人,他们的所做所想都影响着我们今天的生活。在思潮的影响下,可以说我们都是法国大革命的后继之人。这一时期的素材非常多。有关法国大革命的文学作品数不胜数,并且还在不断涌现。你总是能找到一些新鲜且有趣的作品来阅读,然而你并不会因此满足。这一时期问世的许多艺术和文学作品都无足轻重,所以你不得不开始了解到底是谁创作出这些作品的。当你越了解这些作者,就会越发对他们的卑鄙和粗俗感到失望。若将世界的历史比作一个舞台,那么法国大革命毫无疑问是一出大剧,然而这出剧的演员们却表演得不太好,真是遗憾。所以到最后你只得带着淡淡的厌恶,放弃了它。
然而哲学作品不会让你失望。在这类作品中,你永远都望不到边界,它就像人类的灵魂一样多样。这类作品很伟大,它所探讨的问题几乎涉及知识的各个领域,它涉及宇宙,神明和永生,人类理智的属性,生命的终结和归处,人类的力量和局限,等等。人们在这晦暗而神秘的世界上前行,总是被不同的问题所困扰,如果哲学不能帮助这些人解惑的话,那么它也会以幽默的方式说服他们安于自身的无知。哲学教会人们退守为安,也教会人们砥砺前行。它能给人们带来想象力和智慧。对于业余爱好者来说,我认为哲学能够满足他们的幻想,给他们最大的乐趣,供他们打发闲散的时光。这些业余爱好者从哲学中感受到的乐趣可能比哲学家感受到的还要多。
自从受到库诺·费舍讲座的启迪之后,我便开始阅读叔本华的著作。目前我已经差不多读了所有伟大的古典哲学家的重要作品。尽管书中有许多地方我不甚明白,甚至我实际理解的程度还达不到我以为自己理解的,但在读这些作品时,我仍兴趣盎然。黑格尔是唯一一个让我觉得其作品无聊的哲学家。然而,毫无疑问,这是我的问题,他在19世纪对哲学思想的影响就足以说明他的重要性。我发现他的作品有些啰唆,也实在受不了他在书中的文字戏法,也许我是因为叔本华对黑格尔的批判才对后者有了偏见。对于柏拉图及其之后的哲学家,我一个接一个阅读他们的作品,就像愉快地畅游在未知世界。我并不是批判性地阅读,而是像我读小说一样,寻求刺激和愉悦。(我已经坦诚过,我阅读小说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指引,而是为了找寻乐趣。愿我的读者对此多包涵。)我对人性极感兴趣,不同的作者以他们的自我揭示供我审视,这给予我莫大的乐趣。在每一种哲学理论的背后,我看到每一个哲学家个人的特质,他身上的高贵品格让我崇敬,他的某些怪异之处也让我觉得十分有趣。当我追寻普罗提诺头晕目眩地从一个又一个孤寂的哲学世界中穿行时,我是如此的欣喜和愉悦。我因笛卡尔的言语之简洁为他折服,尽管我知道他在合理前提下给出了荒谬的结论。阅读笛卡尔的作品就像在澄澈见底的湖中游泳,那晶莹剔透的湖水看起来如此清澈。我认为初读斯宾诺莎的作品是我人生中重要的阅读体验之一,他的作品让我心中有一种庄严而欢欣的感觉,就像仰望一座连绵巍峨的山脉。
当我开始读英国哲学家的作品时,我的心中带着一点偏见。因为我曾在德国了解到,除了休谟之外,这些英国哲学家都不值一哂。休谟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驳斥过他的观点,这让我印象很深。我发现这些人除了是哲学家之外,也是罕见的优秀的作家。尽管他们不是伟大的思想家,这一点我也没资格去评判,但是他们的确是很勇于探索的人。在我看来,绝大多数人在读到霍布斯的《利维坦》的时候都会被作者那简单直率的英国作风所吸引,当然,每个人在读到贝克莱的《海拉斯与斐洛诺斯哲学对话三篇》的时候也会沉醉在大主教的魅力之中。尽管康德可能真的驳倒过休谟的哲学理论,但是我认为休谟将哲学作品写得这般雅致清晰,也是十分难得的。包括洛克在内,他们所有人都将英语运用得如此之好,以至于后来研习文风的学生只能好好向他们学习了。每当我开始写小说之前,我就会再读一遍《坎戴德》,这样一来,我心中便知道明朗、优雅、风趣的语言该是什么样了。在我看来,今日的英国哲学家们在写作前,不妨都去看一看休谟的《人性论》,因为现在的他们并非总是有出色的作品。也许是他们的想法要比前人更加微妙,所以他们不得不自己创造出一个术语来表达自己的意思,但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如果这些哲学家在阐述一些和所有懂得思考的人密切相关的问题时,只能使用自创的术语而无法让所有读者都理解清楚,这多么令人遗憾啊。据说,怀特海德教授是哲学界最具天赋的人物。可惜的是,他并没有试图让自己的想法尽量得到清晰地表达。斯宾诺莎坚持的准则就很好,当他在说明事物的属性时,使用词语的含义总是不会与该词语的本意相背离。
没有一本一劳永逸的书
在进入一所医科大学就读后,我发现了一个新世界。在那里,我读到许多医科著作。书中讲到,人是一台机器,且受到机械法则的控制,一旦机器停下来,人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在医院里,我看到人们死去,深感惊恐的同时,我相信了书本上讲述的道理。我自以为是地相信,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为了生存需要构想出宗教和上帝的观念,这些观念在过去——或许现在也是——表现成某种有利于种族生存的价值观,我们只能在历史层面予以解释,并不能视其为真实的存在。虽然我自视为不可知论者,但在内心深处,我认为理智的人必须拒绝上帝这种假设。
然而,如果根本不存在那个将我投进永恒之火的上帝,也根本不存在被永恒之火吞噬的灵魂,如果我仅仅是被生存竞争推动的机械力量的玩物,人们反复教导给我的善,意义到底在哪里?于是,我开始阅读伦理学。在潜心读完一部部令人生畏的巨著后,我得出结论:人生的目的只是为了寻求自身的快乐,并不为别的,那些舍己为人的行为也只是为满足人们的一种幻想——实现自己所寻求的、做一名慷慨者的快乐。既然未来是不确定的,及时行乐理当是一种常识。在我看来,是与非不过是两个词语,行为准则只是人们为了保护各自的利益而约定的一种习俗。追求自由的人并不一定要遵循那些准则,除非他认为它们对他并无妨碍。在那个流行格言的年代,我把自己的信念也编成了一句用以自勉的格言:“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只是别让警察盯上。”到24岁时,我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学体系。它有两条基础的原理:物的相对性和人的圆周率。后来我才意识到,物的相对性并不是什么新发现。人的圆周率倒可能是深刻的,但我现在绞尽脑汁,也想不起它的意思了。
有一次,我在阿那托尔·法朗士的《文学生涯》的某一卷里面,偶然间读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小故事。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至今我还记得故事的大致内容:一个东方的年轻国王登基后,想要治理好他的王国,为了成为世上最英明的君王,便召来了国内所有的贤士,他命令贤士们去收集世上所有的智识慧言,编纂成册,供他阅读。贤士们奉命而去。三十年过后,贤士们牵着一队背载五千册书的骆驼队回来了。他们告诉国王,这五千册书中收录了天下所有的智识慧言。然而,忙于国事的国王并没有时间读那么多书,他命令贤士们回去加以精选。十五年过后,贤士们回来了,这次骆驼背上只有五百册书。他们禀告国王,读完这五百册书,就能尽知天下智慧。然而五百册还是太多,他们奉命再做精选。又过了十年,贤士们带着五十册书回来了。但国王已年迈不堪,疲惫到连五十册书也读不了了。于是他下令,让他们再做一次精选,做出一本囊括人类智慧精华的书,让他最终能够学到他最迫切需要的知识。贤士们奉命而去。又过了五年,归来的贤士们自己也成了老年人。那本包含着人类智慧精华的书被贤士们送到国王手里,然而,此时的国王已经奄奄一息,连一本书也来不及读了。
我也想找到这么一本书,它能够让我一劳永逸地解决一切疑问。那样我就可以在解决了一切疑问后,放手去构建自己的生活模式。我从古典哲学家读到现代哲学家,想在他们那里有所收获,但我发现他们的言论很不一致。在我看来,他们著作中的批判部分都是很有道理的,但其中有建设性的部分,虽然我说不出有什么问题,却总是让我难以心服口服。尽管他们给我留下了学识渊博、分类精细、推理严密的印象,但我总觉得他们各自保持的观点,不是出于理性的思考,而是出于不同的气质,否则我很难理解他们长时间争论不休的行为,以及所抱持意见之间如此悬殊的差异。我似乎在哪里读到过,费希特曾说,一个人抱持怎样的哲学观念取决于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读到这句话后,我意识到,我很可能在寻找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因此我决定,既然在哲学上只存在符合个人气质的真理,而不存在适合于每个人的普遍真理,我只好缩小搜索范围,去寻找一个合我胃口的哲学家,一个与我观点相似的哲学家。因为符合我的气质,他对我的疑问所做出的解答也一定会让我满意。有一段时间,美国实用主义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我曾阅读了一些英国著名大学的教授写的哲学著作,但却没有得到什么教益。他们的绅士气太浓,不像是很好的哲学家,我甚至有点怀疑是否是因为社交的缘故,他们怕伤害同侪的感情,所以不敢做出合乎逻辑的结论。实用主义的哲学家大都充满活力、生气勃勃,其中最重要的几位都有很好的文笔。他们深入浅出地回答了那些我一直无法想通的问题。不过,我始终不能与他们一起相信真理是达到实用目的的工具,尽管我很希望自己能这样做。我觉得,感性资料作为一切知识的基础是客观存在的,它们总是存在着,无论对你来说是否有用处。此外,他们还认为,如果因为相信上帝的存在,我获得了安慰,那么对我来说,上帝就是存在的。对于这种看法,我也觉得不舒服。最终,我对实用主义失去了兴趣。我认为柏格森的书是极其有趣的,但让人难以信服。本尼台托·克罗齐的著作也不合我意。但在另一方面,我发现伯兰特·罗素那些语言优美而且清晰易懂的作品让我读得心旷神怡,我满怀钦佩地阅读他的书,我很愿意将他当作我所寻找的向导。他不仅知识渊博,而且通情达理。对于人的弱点,他非常宽容。但我很快发现,作为一个向导,他的方向不太明确。在心智上,他有些游移不定。他就像一个建筑师,当你想建造一所房子居住时,他建议你先用砖头做材料,接着却又以各种理由来证明为什么石头是比砖头更好的选择;当你同意了用石头做材料,他又提出充足的理由来说服你钢筋混凝土是唯一的选择。最终,你连一个遮顶的篷子也没有盖起来。我想要找到一种像布拉德莱那样的首尾一致并能自圆其说的哲学体系,其中的每一部分都紧密相连,不可分割,也不能改动,否则整个体系便会分崩离析。伯兰特·罗素没能提供这样的体系。
最终我认定,这样一本完整而使我满意的书是永远无法找到的,因为它只能是我自身的一种表达。于是我做出大胆的决定,这本书必须由我自己来写。我细心研读那些研究生攻读哲学学位的必读书,一本接着一本。在我看来,这样至少能够给写作提供一个基础。我想在这个基础上,辅以我积累四十年的生活知识(在产生这个念头时,我正好40岁),再加上我准备花几年的时间悉心研究的一些哲学名著,我想我有能力写出这样一本书,实现自己的愿望。对于其他人,这本书不会有任何价值,顶多是一个热爱思考的灵魂(这个词并不确切,姑且这么说)的写照,体现出这个人比一般职业哲学家丰富一点的生活经验。我清楚地知道,在哲学思维上我毫无天赋,因此我准备在理论收集上多下功夫。这些理论不仅要满足我的心智,还要满足(或许比我的心智更重要的)我所有的感情、本能和根深蒂固的偏见——很难把与生俱来的偏见和本能区分开。以这些理论为基础,我将建立一个对自身有效,并能指引我生活之路的哲学体系。
然而,我读得越多,越体会到这个课题的复杂程度,以及自己的无知。更加使我灰心丧气的是,我读到哲学杂志中那些题目重要且附有长篇论述的文章时,却像处在一片昏暗之中,只觉得茫然和烦琐。文章中那些推理过程和论述方式,对每个观点的精密论证和可能的反面意见的反驳,对初次使用的术语的界定和俯仰皆是的引经据典,都在向我证明,哲学——至少是现代哲学——只是专家们的事情,其中的奥秘不是门外汉所能了解的。要想完成这本书,我需要二十年的准备时间才能开始创作,待完成后,我大概也会像故事中的东方国王一样,已经不久人世了。至于我的这一番辛劳,对那时的我而言,已不再有什么用处。因此,我放弃了这个念头。
读伦理学所想到的
普通人对哲学的兴趣,往往是从实际出发。他想弄清楚人生的价值,他该如何生活,以及他能够赋予世界怎样的意义。哲学家如果回避解答这些问题,哪怕只是给出尝试性的答案,都是在逃避责任。如今,对于普通人来说,有关恶的问题是最迫切的。
让人觉得奇怪的是,探讨恶的哲学家总是喜欢用牙疼作为例子。他们一本正经地指出,你不可能感觉到他们的牙疼。看起来,牙疼是他们悠闲、舒适的生活中唯一的痛苦,也许我们可以预测,问题将随着美国齿科医学的改进而消失。我常常在想,哲学家获得学位,继而向年轻人传授知识前,最好先去搞搞社会服务,在某个大城市的贫民区里生活一年,或者通过体力劳动来维持温饱。在看到一个孩子是如何身患脑膜炎死去后,哲学家们一定会对与自身有关的某些问题产生新的看法。
如果这不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在读到《现象与实在》中讨论恶的那个章节时,你难免会觉得他写得有趣而诙谐。他拥有令人惊讶的绅士风度,给你这样的印象:虽然不可否认恶的存在,但没必要对此大惊小怪,将恶的问题看得郑重其事也确实有些无聊。不论怎么说,恶是一个被过分夸大的话题,显而易见,恶中也有善的存在。整体而言,根本不存在痛苦,这是布拉德莱十分坚持的观点。
“绝对者”大于它所包含的所有差异与不和谐现象。布拉德莱告诉我们,“绝对者”的情形可以这样类比,在一部机器中,各部分产生的压力和阻力都为一个超越其自身的整体目的服务,“绝对者”类似于这个整体目的,只是层次要高得多。如果这是可能的,那就是真实的。恶与谬误皆服务于一个比它们自身范围更广大的计划,并且在这个计划中才能得以显现。在高于它们自身的善里面,恶与谬误起着部分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在无形之中也是善。简言之,恶只是我们的一种错觉。
对于其他派别的哲学家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我十分好奇。然而这方面的讨论并不算多。哲学家们也许认为这个问题没什么可说的,便把讨论重点放到那些便于发表长篇大论的主题上去了。在所存不多的言论中,我找不到令人满意的答案。也许是由于对恶的经历教育了我们,使我们变得更好了。但实际上,我们很难把这当作普遍法则。这也许是因为同情与勇气十分珍贵,不经历苦难和危险是无法产生的。但我难以想象,一位士兵冒着生命危险拯救了一个盲人,授予士兵的维多利亚十字勋章对盲人的失明会有什么安慰作用。施舍代表慈善,慈善代表美德,这种美德能否减轻那位贫穷到等待施舍的跛足者遭受的恶呢?恶一直在那里,到处都存在:疾病、痛苦、亲人的死亡、贫困、犯罪、恶行、希望的幻灭,各种各样,不胜枚举。哲学家们对此怎么解释呢?有人说,从逻辑上讲,恶是必需的,否则我们也无从知道善;有人说,从本质上看,世界是善与恶的对立,二者在哲学上是相互依存的。神学家如何解释呢?有人说,人间有恶是上帝对我们的考验;有人说,为了惩罚人类的罪孽,上帝才降恶于人间。然而,当我看到一个无辜的孩子死于脑膜炎,对此,唯一能让我在理智和感情上都接受的解释是灵魂轮回说。众所周知,灵魂轮回说并不认为一个人的生命是从出生起始,到死亡为止的,生命是无限系列中的一环,前一环的所作所为决定这一环的命运。行善使人升入天堂,作恶则使人坠入地狱。一切生命都有终点,神也不例外,只有超脱生的轮回才能得到幸福,即止息于被称为“涅槃”的不变境界。只要一个人相信他所遭受的恶是前世孽果,恶也就不再难以忍受,同时,为了来世得到善报,他还会努力地行善。
遗憾的是,我发现这种理论是不可信的。
读完宗教书后,我知道了什么
在你阅读过那些世界各大宗教的基础教义后,你会有些惊讶地发现,其中大多数是后人对原始教义的发挥。他们的说教和树立的榜样,形成了一种比他们自身更加重要的模式。听到别人的恭维,多数人总会感到困窘。但奇怪的是,虔诚的信徒们在谦卑、谄媚地恭维上帝时,却以为上帝会高兴。我年轻的时候,受邀去乡间和一位比我年长的朋友一起小住。作为一名教徒,他每天早上都要和家人聚在一起,为他们念祈祷文。然而,《祈祷书》里的那些赞美上帝的段落全都被他用铅笔画掉了。他说,当面讨好别人是最恶俗的事。他是个绅士,相信上帝不会那样没有绅士风度。那时候我觉得他很古怪,现在我才发现他是多么有见地。
人是有感情的、脆弱的、愚昧的、可怜的,让他承受像上帝的愤怒这样的大事似乎不太合适。宽恕他人的罪过并不是件难事,只要你站在他人的立场想一想,便不难找到他做下不该做的事的原因,也便能找到替他辩解的理由。一个人受到伤害,愤怒的本能自然会驱使他采取报复行动,事关自身时,往往难以保持超然态度。但只需稍加思考,他便能从局外反观自己的处境。这样一来,宽恕他人对自己的伤害也就比较容易了,甚至比宽恕他人对他人的伤害更加容易。最困难的是宽恕受到他伤害的人,那的确需要有超常的反省能力。
当然,每个艺术家都希望获得人们的信任,但对于拒绝接受他的人,他也不会感到愤怒。上帝却不是这般通情达理,他对人类信仰的渴求,其迫切程度让你觉得他似乎需要用你的信仰来证明他的存在。对信仰他的人,他许诺会给予恩惠,对不信仰他的人,他会威胁并施以可怕的惩罚。至于我,我无法信仰一个因为我拒绝信仰他就要发火的上帝,我无法信仰一个还没有我宽宏大量的上帝,我无法信仰一个既不懂人之常情,又缺乏幽默感的上帝。对这件事,普罗塔克早就说清楚了。“我宁愿有人说,”他写道,“普罗塔克从来就不存在,也不愿有人说,普罗塔克是个动辄发火、反复无常、为一点小事就要恼怒、为一句闲话也要报复的人。”
尽管人们把自己都不愿承受的各种缺点都加诸在了上帝身上,但这并不能证明上帝就是不存在的。它只是证明,人们信仰的各种宗教不过是在一片密林中开辟出来的一条条死路,永远无法通往那神奇、奥秘的中心。关于上帝的存在,人们提出了种种证明理由,请你耐心地听我简单谈一谈。第一种理由是认为对完美事物的观念人皆有之;既然完美存在,那么完美的事物也一定存在。第二种理由是坚持万事皆有起源;既然宇宙存在,则必有起源,它的起源就是造物主。第三种理由是依据自然模式提出的,康德赞誉它有最清楚、最古老、最符合人类的理性。休谟在其对话录里通过其中的一个人物表述出这一理由——“大自然有其秩序和安排,终极的原因神奇地产生作用,每一器官和每一部分有其明显的目的和用途。这一切都清楚地表明,存在着一个有智慧的原因,或者说一个伟大的作者。”但康德认为,休谟的说法并没有特别支持第三种理由,对前面两种理由也是适用的,于是他提出了自己的说法。简单地说,他认为如果不存在上帝,人的责任感就会失去根据,而成为一种虚幻之物,责任感是实现自由、真实的自我的必要前提,所以从道德层面上说,我们必须信仰上帝。一般认为,康德的这种说法并非出于他缜密的思考,而更多是出于他和善的性格。虽然这种说法现在已经不时兴了,只在当作“圣贤有同见”的佐证时才为人所知,我倒觉得它比其他几种理由更具说服力。它表明,从原始时代起,人类就有某种对上帝的信仰,这是一种与人类一起发展的信仰,一种为最杰出的智者、希腊哲学家、东方圣人和经院派哲学大师所接受的信仰,很难想象它是毫无根据的。在许多人眼中,信仰是人的一种本能,但问题是,这种本能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它的存在可能性得到满足。经验表明,一种信仰不论流行多久,都无法保证它一定是真理。因此,上述理由没有一种是充分有效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无法证明上帝的存在,就否认其存在。人们始终有孤独感和畏惧感,始终希望自己能和宇宙万物保持和谐,这些相比于自然崇拜、巫术崇拜、祖先崇拜,或者道德,更像是宗教的根源。虽然没有理由相信,你希望有的东西就一定存在,但是也不能确定,你无法证明的东西就一定不能相信。只因为缺少证据,你就不去相信自己所相信的东西吗?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我觉得,如果你是出于本性,希望在艰难的生活中获得安慰,获得一种能支撑你和鼓励你的爱,那么你就不会追究它的证据,也不需要这样的证据,相信你的直觉就够了。
神秘主义依靠内在的信念,并不需要证明。从那些教义中,它获取自己所需的东西,却并不完全依靠它们。它是个人的,满足的也只是个人欲求。神秘主义认为,我们生活的世界是整个神性宇宙的一部分,并由此获得其自身的意义;同时还认为,存在一个上帝,他是来支持和安慰我们的。神秘论者频繁地说到自己的神秘体验,而且那些描述十分相似,使得我很难否认其真实性。事实上,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的体验,只有以神秘论者描述灵魂出窍时的那种语言才能描述它的神秘性。那时候,我坐在开罗近郊的一座清真寺里,庙宇很荒芜,我忽然感到自己如醉如痴,如同伊纳提乌斯·罗耀拉坐在曼雷萨河边上所发生的情形。一种宇宙的神力将我压倒,我与宇宙融为了一体。上帝就在我面前,我感觉到了他。神秘论者十分重视这种相当普遍的感觉,在他们看来,这种感觉会对人产生明显的影响,从它的结果中可得到上帝的印证。可我认为,引起这种感觉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不止宗教这一种。艺术家也可能有这种感觉,这一点圣徒们自己也很乐于承认。此外,如我们所知,爱情也能产生类似的状态。在表达那种极乐心境时,神秘论者喜欢使用情人的言辞。还有一种心理学家至今未做出解释的情况(也许它更加神秘一些),有时候你会强烈地感觉眼前的情景好像在过去什么时候经历过。对神秘论者而言,灵魂出窍般的欣喜虽然相当真实,但它的意义只限于自身。神秘论者和怀疑论者一致认为,不管我们凭智力怎样探索,始终存在一个更大的神秘谜团。
出于对宏伟宇宙的敬畏,同时不满于圣徒和哲学家的观点,我有时会将这个谜团追溯到穆罕默德、基督、释迦牟尼、希腊神灵、耶和华和太阳神之前,直到奥义书里的婆罗门。婆罗门的那种精神(如果它可以称为精神的话)自我生成又超然于所有的存在物,它是一切有生之物的唯一源泉,一切存在物都存在于它之中。不管怎么说,至少我的想象力在婆罗门的宏伟壮观中得到了满足。只是多年来,我持续与文字打交道,这让我不得不对它们有所怀疑。就算是刚刚写下的那些文字,我也总觉得它们的意思是含糊不清的。对宗教而言,存在某种客观真理,它是一切事物之上唯一有用的事物;唯一有用的上帝,就是一个至上的、人性的、仁慈的上帝,他的存在如同“二加二等于四”一样毋庸置疑。然而,我仍不能彻底领悟这种神秘。作为一个不可知论者,我得出的实用性结论是:你只管做人,只当上帝并不存在。
真、美、善之我见
人类的自我主义让其不太愿意承认生命本来就是无意义的,因而当他不幸地发现自己不能够再信仰那一直以来让他引以为傲的力量时,他便竭力构建出某些价值观念来赋予生命以意义,这些价值观念和与他自身关切的利益有所区别。历来的智者们在这些价值观念中选出最为宝贵的三种代表,当人们单纯地追寻这三种宝贵的人生价值时,生命好像也因此有所意义。毋庸置疑,这三种价值有生物学上的用途,但从表面上看,它们是超然的化身,让人们觉得通过追求它们可以从人类的枷锁中解脱出来。在人类对自己生命的意义有所怀疑时,这三种价值的崇高属性给他们以信心。不管怎样,对于高尚品德的追求使得人类自己的行为开始有所意义。如同在茫茫沙漠里找寻一片绿洲,在人生的这场旅途中,他开始说服自己无论如何都要抵达他的那片绿洲,因为那是值得的,在那里他将得到休憩,并找寻到自己一直以来所寻求的答案。这三种价值观便是真、美和善。
我认为真在这三者中有一席之地是凭借其修辞学上引申的含义,人类赋予真理以许多道德品质,包括勇气、荣誉和精神独立。在人类对真理的追求过程中,这些的确是被频频提及的,然而事实上它们与真理本身毫无关联。只要发现能自我实现的机会,不管做出什么牺牲,都要抓住它。人们的兴趣只在于自身,而非真理。如果真理是一种价值观,那是因为真理本来就是真实的,而非因为说出真理是勇敢的。但是真理属于一种判断,于是人们便认为真理的价值存在于判断的过程中,而非在其本身之中。连接两座繁华城市的桥梁要比连接两处贫瘠之地的桥梁更为重要。如果真理是人生的一种最高价值,那么奇怪的是似乎没有多少人很清楚地认识到真理到底是什么。一直以来哲学家们就真理的意义争执不休,信奉不同流派的哲学家们往往互相冷嘲热讽。这种情况下,普通人必须将这些争论置之一边,只要信奉自己的真理就好,这是一种非常谦虚的做法,因为他们只要求维护自己心中特殊的存在,那就是对客观事实的陈述。如果真理是一种价值观,那么人类必须承认在诸多价值观中,真理是最不受重视的一种。一些探讨道德的书喜欢给出一系列例子,来证明真理是可以正当维护的。其实这些书的作者大可不必费心做这件事,那些过往的智者早已证明,并非所有的真理都适合说出来。人类往往牺牲真理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为自身获取惬意和利益。人们并非依照真理而活,而是活在自我假想出来的世界里。有时在我看来,人们的理想主义只不过是将真理的声望强加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之上,并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自负之心罢了。
美的地位要更高些。多年来,我一直认为是美独自赋予生命以意义。于土地上生生不息的人们而言,或许唯一的目的便是间或诞生一位艺术家。我认为,艺术是人类活动的最高成就,它对于人类的苦难、不休的混乱和令人沮丧的人性的挣扎都做着最终解释。因此,例如米开朗琪罗在西斯廷教堂顶的画作,莎士比亚的演讲,济慈的诗歌,只要这些艺术家创作出这些作品,其他众人庸常地生活,继而受苦,继而死去,那也是值得的。后来虽然我收敛了这种放肆的言论,除了说艺术创作单独给予人生意义之外,也将美好的生活归为艺术创作的一种,但我心里极为珍视的仍是美。这些理念现在已被我摒弃了。
首先我发现美丽是一个完整的句号。当我思考美好的事物时,我发现我能做的只有注目和钦佩。它们给我的感觉固然绝妙,但我无法将这种感觉保存下来,也无法复刻。在这世上,最美的东西终究也会使我厌倦。从那些具有实验性的作品中,我获得了更大的满足感。因为它们未达到十足的完善,给我的想象力留下更多空间。而所有伟大的艺术作品都已完美得面面俱到,我能做的所剩无几,活跃不休的内心终会厌倦这种被动的沉思。于我而言,美丽似乎是山之顶峰,当你到达山顶时,会发现那里的风景也没什么特别的,于是只好下山。完美主义是无趣的。生活的讽刺便是,我们人人追求的完美还是无法达到为好。
我想,我们谈到的美是指那种能够满足我们审美需求的对象,不管是指精神对象还是物质对象,虽然我们往往是指物质对象。然而这样的审美会让我们的认识很肤浅,就好比我们仅仅知道水是潮湿的,对于它的其他特点一概不知。我读过许多书,以了解那些专业人士是如何将美这个话题讲述得更加直白;我还结识了许多醉心于艺术的人。但我要说,无论是从那些书籍里还是从那些人身上,我受到的裨益都不甚明显。我最感到惊异的是,关于美的判断没有永恒的定论。博物馆里陈列的物品,于某个时期那些具有最为精琢的品位的人而言是美的,而对于现今的我们似乎没有那样高的美的价值。在我这一生中,我目睹过许多良诗好画在当时是多么绝妙,然而不久后就像朝阳下的晨雾一样消散不见。即使自负如我们,依旧无法认定自己对于美丽的判断。我们所认为的美丽的事物在另一代人的眼中无疑将遭受批判,我们今天所鄙夷的也或者有朝一日终获赏识。唯一的结论便是美是相对于某一代人的需求。如果要从那些我们认为美丽的事物上找寻到绝对美丽的特质,这样的尝试必将是无用的。如果美是赋予生命以意义的价值观的一种的话,那么它是一种时刻在变化的价值观,无法被分析,因为我们无法感受到我们祖先所感受到的那份美好,正如我们今日闻到的玫瑰花香和他们当年所闻到的终归有所区别。
我试图从美学作家的作品中发现到底是人性中的哪类特质使我们产生了审美感受,以及这种感受究竟是什么。通常人们谈到的便是美的本能,这个术语似乎让审美成了人类的基本欲望之一,如同饥饿、性一样,同时让审美具有一种特性,即哲学里的统一性。因此,审美起源于人类表达的本能、过盛的精力和一种绝对却又神秘的直觉,以及其他我不知道的东西。在我看来,美学绝不是一种本能,而是一种身心合一的境界,它建立在某些强大的本能的基础上,却又结合了经进化后的人类特质,同时跟生命的普遍构造有所关联。事实证明美学和性本能有关系,这一点许多人都承认,那些具有绝佳美学品味的人在性欲方面通常由正常化走向极端化,甚至病态化。在身心结构中,或许存在着某种东西以至于让某些声调、某些旋律和某些颜色对人类来说别样地具有吸引力,有某种生理因素在左右着我们的审美。但是我们也发现美好的事物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它们让我们想起了那些我们热爱的物、人或地方,即那些历经时间的长河后对我们而言具有情感价值的东西。我们发现事物美好是因为对它们感到熟悉,相反,我们也会觉得新颖的事物很美好,因为它们的新颖惊艳了我们。这些都意味着,不管是相似性联想还是相异性联想,都属于审美情感。只有联想才能解释那类丑的、怪异的物品的美学价值。我不知道是否曾有人研究过时间对于美感诞生的影响。当我们觉得事物美好时,可能不仅仅是因为我们更熟悉它们,也可能是先辈对它们的欣赏或多或少为其增添了美感。这就是为什么某些作品在初问世时无人问津,现在却大放异彩,我想济慈的颂诗在当下一定要比当年他创作的时候显得更为迷人。读者在这些充满生气的诗歌中找寻到慰藉和力量,反过来这些颂诗也被读者的情感所丰富。我绝不认为美学情感是一种具象的东西,相反,我认为它极其复杂,并且是由诸多多样且不和谐的因素所构成的。因为一幅画作或一段音乐会挑逗起你的欲望,让你感伤往事,让你思绪飞舞、莫名兴奋,那些美学家就说你不应该被其打动,这显然毫无用处,你终究还是被打动了。这些方面同样是美学情感的组成部分,正如看到平衡的结构后收获的那种客观的满足感一样。
在伟大的艺术作品面前,一个人的反应到底是什么呢?当他在卢浮宫看到提香的《埋葬基督》时,或是听到《歌唱大师》的五重奏时会是什么感受呢?我知道我的感受如何,那是一种兴奋夹杂着喜悦的感觉,同时充满理性和感性,是一种让我获得某种力量进而从人性的束缚中获得解放的幸福感。同时,我感受到自己处于一种充满人类同情心的温柔心境之中。我因此而觉得踏实,内心平静,精神上也感到超然。确实在某些时候,我看着某些画作或雕像时,听着某些音乐时,我的内心还有一种强烈的情感,然而我只能用神秘主义者惯用的语言来描述它:与神合一。我认为这种与更宽广的现实的交融感并非只是宗教人士的特权,它也能通过除祈祷和斋戒以外的方式来实现。但我也问过我自己这种情感究竟有何用处。当然,就它本身的欢快和愉悦而言它是好的,但是什么让这种感觉可以超出其他的愉悦,以至于当把这种情感和其他的愉悦相提并论时是对它的一种贬低呢?难道杰里米·边沁当真如此愚蠢,才会说出所有的幸福感受都是差不多,只要愉悦的程度相同,少儿游戏便和诗歌一样?神秘主义者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很明确,他们认为一般的欢欣毫无意义,除非它能磨砺一个人的性格,或让一个人采取正确的行动,这种欢欣的价值便在于实际行动中。
似乎是命中注定,我要生活在一群具有美学识别力的人中。我并非指那些从事创作的人,在我看来,那些创造艺术的人和那些享受艺术的人有着巨大的区别。艺术创造者之所以创造,是因为他们内心的渴望让他们不得不将通过创造来让自己的人格外化。如果他们创作出来的东西具有美感,那么这是一种偶然,他们本来的目的极少是为了创作美的东西。他们想要释放那充满重负的灵魂,用他们自己的方式,用他们手头的笔、颜料或者黏土,用那些他们生来就善用的工具。我现在要谈到的,是那些将对艺术的沉思和欣赏作为生活主要事业的人。我很少能发现他们有让我钦佩的地方,他们虚荣而自满,不善处理生活中的事务,却鄙视那些谦逊工作的人。只因为他们读了一些书,看过一些画作,就以为自己要高他人一等。他们借用艺术来逃避现实生活,还愚昧无能地鄙夷万物,贬低人类基本活动的价值。他们实际上和瘾君子别无两样,甚至比瘾君子还要更糟糕,因为瘾君子并未自视过高,也没有瞧不起自己的同类。和神秘论的价值一样,艺术的价值在于它的效果。如果艺术只能带给人愉悦,不管那种精神上的愉悦有多大,它的影响也不甚明显,甚至不过等同于一些牡蛎和一品托梦拉榭葡萄酒带来的愉悦。如果艺术是一种慰藉,那么足以。这个世界充满了不可避免的邪恶,如果人类偶尔能从古往今来遗留下来的艺术作品中寻求庇护,这样是极好的。但这并非逃避,而是汲取新的力量来面对这些邪恶。如果说艺术是人生重要价值的一种的话,那么艺术必须教会人们谦逊、容忍、智慧和慷慨。艺术的价值不在于美,而在于正确的行动。
如果说美是人生的价值之一,似乎很难让人相信使人鉴别美的审美感只属于某一个阶层的人。少数人拥有的审美感是所有人所必需的东西,这种观点很难让人信服。然而,美学家们却大多是这样认为的。我必须坦白,在我愚蠢的青春岁月中,曾认为艺术不过是人类活动的最高成就,它使人类的存在变得有意义(我曾将自然之美也归于艺术的门类,因为我曾经非常确信——到现在依旧认为——自然之美是由人类创造的,正如他们创作绘画和音乐那般),而我还十分自信地以为,只有少数人才懂得欣赏艺术。但是我的这个想法早就改变了。我不相信美是一个只属于少数人的领地,同时我倾向于认为,如果艺术只对于那些受过特殊训练的人才有意义的话,那么这样的艺术同它领地里所属的那少数人一样不值一提。只有当艺术可为所有人欣赏的时候,它才是伟大和有意义的,阵营性质的艺术不过是种玩物罢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在古代艺术和现代艺术之间做出区别。艺术本就是艺术。艺术是活的。试图通过历史、文化和考古学的联想来给一件物体以艺术的生命是毫无意义的。无论一座雕像是由古代希腊人还是现代法国人完成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座雕像此时此刻会给我们以美的战栗,这种美的战栗会激励我们创作出更多的作品。如果艺术不仅是自我沉醉和自我满足的话,它必将磨砺你的性格,同时引导你做出更为正确的决定。尽管我不是十分喜欢这个结论,但是我不得不接受它。要评判艺术作品需看它的艺术效果,如果效果不好,便是无价值可言的。这是一个古怪的事实,艺术家只有在并非刻意的情况下才能达到这种效果。这个事实只好被看作事物的本性,而我也无法对此做出解释。布道只有在布道人没有意识到他在布道的情况下才最为灵验,蜜蜂也是为了自己的目的才酿蜂蜜,并不知道蜂蜜对人类用处诸多。
现在看来似乎真和美都不算作人生的内在价值了。那么善呢?在我谈到善之前,我要先提到爱。有些哲学家认为爱还包括其他价值,因此将爱视作人类的最高价值。柏拉图学说和基督教派联手给予爱神秘的重要性。爱这个字眼所带来的联想,要比单纯的善良所带来的感受更让人激动。相比之下,善就显得有些琐碎和无趣了。爱有两层含义:第一种是纯粹、简单的爱,即性爱;第二种是仁慈的爱。我认为就连柏拉图对此都未做出严格的区分,在我看来,他似乎把那种与性爱相伴而生的喜悦、力量和活力归为他所称的神圣的爱。然而我倾向于将这神圣的爱唤作仁慈的爱,虽然这样做会让它带有世俗之爱的缺陷,因为世俗之爱会流逝,会消亡。人生最大的悲剧不是肉体的消亡,而是停止去爱。你爱的人不再爱你,谁对此都无能为力,这简直是不可原谅的罪恶。拉罗什福科发现,在一对爱人之间,总有爱人的一方和被爱的一方。于是他通过警句来揭露这不对等的一面,而这种不对等定会阻碍人们在爱中追寻完美的幸福。不管人们多憎恶这个事实,也不管他们多急于否定这一点,毋庸置疑的是爱取决于性腺分泌的某些激素。很少有人可以常年因为同一个对象的刺激而持续地分泌性激素,而且随着年月的流逝,性腺分泌的激素也在下降。人们对此问题则表现得非常虚伪,而且不愿意面对真相。他们太会欺骗自己,所以当他们的爱退却为一种坚贞持久的爱怜时,他们仍欣然满意地接受,就好像喜欢和爱怜是一回事似的!爱怜建立在习惯、利益关系、生活便利和陪伴的需求之中,它是一种舒适而非激动的感觉。我们是变化的产物,也生活在变化的环境中,难道我们本能中最强烈的性本能就能逃脱得了变化这一法则了吗?今年的我们不同于去年的我们,我们爱的人也是如此。时刻在变化的我们若是能继续爱着另一个变化了的人,这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大多数时候,已经变化的我们需要悲哀地做出极大的努力,才能继续去爱这个我们曾经爱过而现在也变化了的人。这是因为,当我们沦陷于爱那强大的力量之中时,我们确信它会永远持续下去。当这份爱意开始有所降温的时候,我们便会羞愧,觉得受到欺骗,埋怨自己对爱情不够坚持。实际上,我们应该接受这种变心是人类本性的自然效应。人类的经历让他们对爱拥有一种复杂的感觉,他们怀疑过它,他们常常咒骂它,也常常讴歌它。人类的灵魂总是向往着自由,除了某些短暂的时刻,人们总会把爱情中需要的这种自我臣服看作一种有失优雅的行为。爱可能会带来人类所能体会到的最大的幸福,然而这种幸福从未完满。爱的故事通常有一个悲伤的结尾。许多人曾憎恶爱的力量,愤懑地想要从爱的枷锁中挣脱出来。他们拥抱他们的枷锁,但也痛恨这枷锁。爱并不总是盲目的,最不幸的便是明知道这个人不值得你去爱,却还是全心全意地爱着此人。
然而仁慈的爱不像世俗的爱那般短暂,尽管仁慈的爱中也带一些性的成分。就如同跳舞,有人跳舞是为了在节奏的舞动中寻求欢乐,而不是一定要和他的舞伴发生关系;但是,只有沉醉在舞动之中,才会觉得跳舞是一种让人愉快的运动。在仁慈的爱中,性本能得到了净化,它赋予这种仁慈的爱以温暖和活力。仁慈的爱是善中较好的一面,它让善中某些严肃的品格多了几分温厚,从而让人们能够更容易践行自控、耐心、自律和容忍这些细微的品德,因为这些品德原本是被动的,不太让人提得起兴趣的。在万物间,善良似乎是唯一有其自身价值的人生美德。美德便是它的善果。我很惭愧,说了这么多,只得出一个如此普通的结论。若是按我往常的习惯,我定要以令人震惊的言论或者悖论来结束我的著作,或者奉上一番愤世嫉俗的话语,我的读者通常会被我这样的言语逗笑。但现在似乎我能说的不过是其他书中出现过的,或者是布道者所传授过的。我绕了这么大的圈子最后也只得到一个众人皆知的结论。
我心中极少有崇敬的情感。世上的崇敬太多了,事实上,很多事物都配不上这份崇敬。我们现在往往只是出于传统习俗的缘故才会对事物表达敬意,而不是我们对这类活动感兴趣。对于那些过往的伟大人物,诸如但丁、提香、莎士比亚、斯宾诺莎等,向他们表达敬意的方式便是不去神化他们,而是将他们视作我们同时代的故人,与他们亲密无间。如此,我们便能给他们最高的赞美。这种熟悉感让人觉得他们仍鲜活地活在我们身边。然而,当我偶尔遇上真正的善时,我发现内心会有一股油然而生的崇敬。即便这些少有的善良者在我眼中有些普通,也不是像我以为的那么聪明,可那于我亦似乎毫无影响。
我曾是一个郁郁寡欢的小男孩,那时我常常一夜又一夜地做梦,梦想我的校园生活只是一场梦,梦醒后我会发现自己就在家中,在母亲的身边。于我来说,母亲的去世仍是一个创伤,历经50余年仍未愈合的创伤。我很久都没有做这样的梦了,但我还是一直有那种感觉,认为自己的生活是一场幻境。在人生这场幻境之中,我也要忙此忙彼的,因为总会有事情要做。然而,即便我这般做,我却能从远处审视并知道这场幻境的样子。当我回首我的人生时,有过成功和失败,有过无止境的错误,有过欺骗和成就、欢笑和凄苦,但奇怪的是这种种回忆却缺乏一种现实感。它们是如此晦暗不清,缺少真实感。也许是我的心无所栖息,所以才会对神和永生有同祖先那般的渴望,尽管我的理智似乎已经不相信神或永生。有时我只好退而求其次地安慰自己,在我一生遇到的那些为数不多的善里,毕竟还有一些是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
在善上,也许我们找不到人生的原因,也找不到对人生的阐释,但我们能发现一丝慰藉。在这漠然的宇宙之间,从我们出生至死亡,周围总是避免不了一些险恶的事情,善良虽然算不上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回复,至少是对我们自我独立的一种确认。这善良是幽默对命运荒唐和悲哀的一种反驳。不同于美,善良可以达到尽善却不让人觉得厌倦,同时比爱更伟大,善良的光辉不会随着时间而褪淡。善良是通过正确的行动显现出来的,但谁又能在这本就毫无意义的世界中分辨出什么是正确的行为呢?正确的行为并非是为了获得幸福,如果会有幸福的结果,那么也是幸引福至。众所周知,柏拉图劝导他的智者们放弃平静的悟理生活,让他们投身到凡世俗务中去,故而他将责任感置于享乐欲之上。我想,我们每一个人也许都偶尔做过某种决定,因为我们认为是正确的而去那样做,尽管我们知道这样做并不会有幸福。那么什么是正确的行动呢?在我看来,雷昂修士给出了最好的答案。他说的做法不难,人性虽有弱点,但不会在其面前畏缩。我将以雷昂修士的话来给本书做个收尾,他说,生命的美别无其他,不过顺应其天性,做好分内之事罢了。
[1]
即《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叙述者,她因不断讲故事吸引残暴的国王而免遭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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