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的日常(校对)第193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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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
  “‘卑不谋尊,疏不间亲’。此乃陛下家事,某为人臣,岂敢多言。”张济之妹,乃蓟王媵妃。董侯既出蓟王家门,自然沾亲带故。张济当可,以外戚自居。比起日前,史侯被废,孤军深入。不得不与曹司空,握手言和。惊闻董侯乃蓟王九子,张济忽觉心安。首当其冲,蓟王护子心切。焉能坐视,董侯为甄都群臣裹挟。换言之,史侯被废,张济转投甄都,亦不为蓟王所罪。坐实外戚尊位,便是曹司空,总朝政,曹党独霸朝堂,骠骑大将军之位,亦稳如泰山。
  思前想后,如何不得心安?
  “骠骑大将军,所言是也。”居高俯瞰,满朝公卿。董侯字字珠玑:“若不禅位于,阿父。”
  “阿父”,二字一出。群臣震怖,黄门泪流。
  暗中稳住气息。董侯,吐气开声:“循祖制,当尊何位。”
  伏司徒,早有准备:“禀陛下,循祖制,当尊蓟王‘太上皇’。尊嫡母,公孙王后为:‘太上皇后’。尊嫡祖母,范太后为:‘太皇太后’。”
  如前所知,太上皇,首出始皇帝。后汉高祖,亦尊其父。“太上皇后”,则为汉高祖所创。
  高祖追尊亡母为昭灵夫人,尊太上皇正妻李氏,为太上皇后(时健在),汉高帝七年,改尊亡母为“昭灵皇后”。循祖制,太上皇在世,加尊正妻太上皇后。若太上皇崩后仍健在,则改称皇太后。皇太后崩后,再加谥号。
  若蓟王尊太上皇。公孙长姐,则尊太上皇后。王太后则尊太皇太后。
  “朕之亲(庶)母,又当尊何?”董侯必有此问。
  殿中群臣,闻弦歌而知雅意。董侯乃为保董太皇不死也。
  见伏司徒无言。骠骑大将军张济,沉声奏对:“臣,窃以为。宜听太上皇,尊其位。”
  言下之意。董太皇生死,非董侯能决。若蓟王力保不失,天下又有何人,敢言弑主。然若,蓟王欲杀董太皇,以谢天下。便是董侯,贵为天子,亦无能为也。
  “辅汉大将军,又当如何?”董侯再问。
  “当尊‘无上将军’。”伏司徒,再接再厉。
  “‘太上皇帝’,领‘无上将军’,可乎?”董侯早有定计。
  “这……”曹司空顾左右,却无可言其他。
  群臣缄默,鸦雀无声。
  谓“明哲保身”。语出天子之口。又尊荣其亲父身。家国天下,谁敢多言。
  “太上皇帝”与“太上皇”,一字之差,判若云泥。太上皇,不过虚名耳。如先帝追尊其父为孝仁皇。虽荣耀其身,然并无权柄。太上皇帝,却总天下权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八字纲常之下:太上皇帝,前为君,后为父;当今天子,前为臣,后为子。蓟王为人君,为人父,耳提面命,总领天下,于家于国,合情合理。
  “众卿何如?”董侯居高下问。
  “臣,奉诏。”见事不可为,曹司空伏地叩首,敢为人先。
  “臣等,奉诏。”三公九卿,异口同声。
  於是羣(群)公奏曰:“昔三皇之世,澹泊无为,故称皇。是以(汉)高祖既称皇帝,尊其父为太上皇,明不统天下。陛下幼冲,万机大政,不宜总之,谨上尊号太上皇帝,加无上将军(改摘自:《魏书·献帝纪》)。”
  天子言:“可。”
  通篇虽一字未提“蓟”。然不等太傅杨彪,骠骑大将军张济,双双出使蓟国。天下皆知:甄都天子,蓟王九子。
  董侯救母之心,诏书可窥端倪。
  诚然。甄都群臣皆以为。蓟王欲正大位,必有舍取。好比后世负资产,需及时切割止损。此时此刻,二宫太皇及舞阳君,便是蓟王“负俗之讥”。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何况蓟王行事,素利落果决。唯恐生母有失。董侯急于求成。
  消息传回。举国欢呼雀跃,吏民奔走相告。
  蓟王之事,国人已尽知。王上无辜更无失。彼时,身为人臣,寄人篱下。宫宴中毒,命悬一线。唯有求助,太平圣女。圣女乃神上宗师,右国令之女。与王上自幼相伴,竹马青梅。救人心切,终为黄门内宦所乘。暗行移花接木,才有董侯,如期而生。
  我主何过之有?
  然事已至此,当权衡利弊,不可明知而故犯。
  蓟王宫,皇英殿。
  自增成公审毕。永乐隐秘,大白于天下。董太皇以泪洗面,惶惶不可终日。二董生死,已难顾及。唯一羁绊,便是董侯存续。
  闻国中宿老,已定“饮药死”之罪。
  董太皇,心如死灰,遂问姐妹:“鸩毒何在?”
  窦太皇,柔声答曰:“前日已弃。”
  “何故弃之?”董太皇,急问。
  “长姐既生天子。夫君焉能加害。”窦太皇,堂而皇之。竟毫不遮掩。且不说,未曾明媒正娶。便是二人有意,众目昭彰,积毁销骨。蓟王焉不绝情,拂袖而去。
  董太皇,有苦自知。正欲掩面顿足自去。
  转身却见安长御,捧三尺白绫入内。
  非是饮药死,乃绞杀是也。
  “夫君敕令。”待一众女官站定,安长御,口出王命:“永乐太皇董姝,长信太皇窦妙,侍御合欢殿。”
第193章
有耻且格
  或有人问。
  蓟王与二宫太皇,及舞阳君之事,为何只做“负俗之讥”。
  所谓“负俗之讥”,乃指“因不谐于流俗而受讥议”。故又称,“负俗之累”。
  今汉袁康《越绝书·越绝外传记范伯》:“有高世之材,必有负俗之累。”《汉书·武帝纪》亦有:“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
  只因,蓟王房中之私,不涉家国天下,无损国祚社稷。何况,增成公审,中丞贾诩,对薄公堂。背后主谋,乃暗掌蟾宫之黄门内宦。所求无非梁冀金山。
  蓟王身中奇毒,昏睡不醒。遂为黄门内宦所乘。是故,“不知者不罪”。
  然,“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是故,关东群臣皆以为。蓟王宜审时度势,当早做切割。《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遂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毋需动用私刑。只需将二宫太皇,绳之以法。蓟王足可保全名誉。此,亦是法家之精要。
  然须知。我大汉,独尊儒术。
  《论语·为政》:“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孔夫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百姓只求免于罪罚,却无廉耻之心(只要不违法就可以了);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百姓有知耻之心,且能自我检点而归于正道(心存道义)。
  故于汉人而言,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方是治世之道。
  《易·系辞传》:“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正人曰义。”
  《易·系辞上》:“成性存存,道义之门。”《史记·太史公自序》:“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
  一言蔽之,春秋决狱。
  蓟王纵无辜,然事已至此。二宫太皇并舞阳君,舍身为药,存续性命。更有董太皇,因而受孕,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蓟王岂能杀其母,而立其子。
  即便,曹节坐实背后主谋。然早已撒手人寰。人死为大。纵夷三族之重罪,亦无可复加。于是,一众帮凶从犯,涉事人等,皆罪加一等:董太皇饮药死;毕岚、曹冲、宋奇等,下狱死;窦太皇、安贵妃、甯贵妃、宋贵妃等,贬为庶人,徙比景。“徒者奴也,盖奴辱之。”
  余下从众,如亚马逊御姬等,髡钳城旦舂(五岁刑),完城旦舂(四岁刑),鬼薪、白粲(三岁刑),司寇作(二岁刑),罚作、复作(一岁刑),不一而足。
  若以此论。蓟王后宫去半。
  然若,蓟王自领首谋。从众皆免罪。
  如何自领首罪?
  明知而故犯。
  前日,窦太皇窃问:事若不济,又当何为?
  蓟王答曰:必全家门。
  亦如蓟王答王太后:虽有天子诏书免罪,然负罪之心不减。
  蓟王所行,便是素王所言,“有耻且格”。
  西宫,皇英殿。
  仰卧“美人榻”上,涂脂抹粉,伐毛洗髓。诸多女侍医,熟门熟路,妥善打理。董太皇,犹未回魂。
  蓟宫五珍:麻姑臔挲、上元朏蹂、卢暒琢臎、田圣丁香、华妁曲汤。非蓟王不可尽知其妙也。
  “妹可知,王上心思?”董太皇,榻上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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