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南洋1784(校对)第44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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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皈依者狂热嘛,叶晟这十几年一直想做的,就是洗刷掉身上任何一点峇峇印记,为此他处处表现得比汉人更汉人,这也是南洋的常态,混血峇峇们对自己的母族下起手来,比单纯的汉人残忍多了。
他们也比单纯汉人更懂得狄夷畏威而不怀德的道理,所以叶晟对于汉人以外的族群,一般都是先打,打痛打残了才会开始选择怀柔!
其实,这到真是个合格的殖民者!比大多数人都合格
第640章
俄属美洲
亚历山大群岛,新阿尔汉格尔斯克,也就是后世的锡卡特,巴拉诺夫带领着叶晟来到了这里。
就在去年,舍利霍夫-格里科夫公司的员工们,在此建立了第二个永久定居点。
他们在这里狩猎海豹、海狗等海洋生物,以及在附近河道猎取水獭,获取的毛皮成了舍利霍夫-格里科夫公司最大的收入来源。
同时公司一支八十人的探险队,已经继续南下,去寻找有更多皮毛的地方去了。
其实叶晟不知道,他实际上是找对人了,历史上俄国人在旧金山以北三十公里处的殖民点罗斯堡,不是格里戈里.谢利科夫建立的,建立者正是在叶晟身边的亚历山大.安德烈耶维奇.巴拉诺夫。
历史上此人1804年左右就来到了美国西海岸,并于1812年建立了俄国人在北美洲最大的殖民点罗斯堡,他在这里呆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年,1818年因为身体原因回到了莫斯科,于几个月后的1819年初去世。
而且舍利霍夫-格里科夫公司后来有个大名鼎鼎的名字,俄美公司,就是那个在彼得堡指示下,把阿拉斯加卖给美国人,被后世无情嘲讽了几百年的俄国东印度公司。
其实把阿拉斯加说成是俄美公司出售,是不准确的,因为在出售阿拉斯加的五十年前,俄国政府就把俄美公司的特许权废除,将整个公司收归国有。
不为别的,但单就是因为俄美公司此时已经不是一个公司,某种意义上,它已经成为了一个国家。
因为它在遥远的地球另一端,为俄国打造了一个俄属美洲,俄美公司历史上的鼎盛时期,控制了北起白令海峡、南至旧金山以北,包括北美太平洋沿岸的温哥华、西雅图、波特兰、亚历山大群岛、阿留申群岛、科迪亚克岛等岛屿及整个阿拉斯加在内的庞大殖民帝国!
当时被称为俄罗斯美洲,面积约达150多万平方公里,虽然这个时候还没有温哥华和西雅图等城市,但地盘是占下来了的。
而叶开对于这一历史记忆的来源,全部源于一部俄罗斯电影《罗斯堡》。
所以他就单记住了格里戈里.谢利科夫这个名字,但他完全不知道,格里戈里.谢利科夫早就去世了,真正的俄美公司的开拓者,是叶晟面前的亚历山大.安德烈耶维奇.巴拉诺夫,这就是天意,老天爷要成全叶晟!
当然,巴拉诺夫也不知道他开创的这一串殖民点,在后世有多么重要,就像这个时代除了叶开以外,谁也不知道米利奸可以发展成为世界霸主一样。
历史上巴拉诺夫会跑到旧金山附近去,单纯就是因为他们把整个太平洋沿岸的海獭杀的差不多了,皮毛生意无法维持,只能继续南下去搞种地殖民。
但现在,皮毛生意还是要做,毕竟谁也不会嫌弃钱多咬手,皮毛在大明也有很大的需求,大明在东方的力量也远不是俄国能比的,航线一开辟,大海船就能来了,皮毛生意会更加赚钱。
不过他现在要做的,除了维持目前的皮毛生意外,那就是继续南下。
但在这之前,他需要把探险队的人心想给聚拢过来,毕竟从现实的角度来说,叶晟的任务早就结束了,接下来的,将是未得到授权的私人行为。
。。。。
新阿尔汉格尔斯克市政厅中,说是市政厅,实际上就是用大块木头搭建起来的相当粗糙的木屋,木屋中,坐着的全是这个探险队的头目,恶棍营的营长分水刺,两个连长刘启荣和曾胜。
其中刘启荣是武艺高强、枪术精准的高手,曾胜也不简单,他是广西柳州人,历史上做到了广东提督,武艺高强又有谋略。
不过可惜,他跟分水刺的遭遇差不多,都是发错了被发配到东北的,只不过分水刺是因为手下贪财害民,曾胜则是和上司定了冲突,手铳走火把上司打成了重伤而被发配。
楚科奇人的首领则是乌科乌塔的哥哥,就是那个被叶晟救了命的普雅,他管理着七十来个包括楚科奇人在内的所有北山野人女真。
除了他们之外,再就是原先探险队中的俄国人头目,叶晟叶老爷的农奴马图谢耶夫,而巴拉诺夫和一个水手头子则坐在了叶晟身边。
至于张保仔和克远号,已经装载着大量的皮毛返回伯力去了,他们将把这里消息传递回去,然后在夏季五六月份再来一次。
到时候他们就会带来第一批混合移民,先把俄国人建好的三圣徒湾和新阿尔汉格尔斯克填满再说。
“诸位,我必须要告诉大家,按照皇上的要求,我们的极北探险队的任务,已经可以说是结束了!
但是非常可惜,我们虽然找到了三圣徒湾,还来了新阿尔汉格尔斯克,但我们并没有完成任务,因为格里戈里.谢利科夫先生,早就去世了!”
市政厅中,除了巴拉诺夫两人以外,其余几人都皱着眉头议论了起来。
在后世的中国人看来,他们的这次探险足以载入史册,但实际上在这里的人,是很沮丧的。
谁也不觉得这些冰天雪地中的几个岛屿有多大用,也就是能猎点皮毛、打点鱼而已,完全不能和南洋比。
“我看你们都不太满意,实际上我也不满意,对于我们军人来说,完不成任务就是失败,失败者就不配得到荣誉和功勋,所以我决定,继续往南走。
皇上曾经对我说过,继续往南,就会到达北美大陆,那里幅员辽阔、资源丰富、水土丰茂,是大明接下来移民的重点,我决定去那边闯一闯,你们愿意吗?”
“我叶阿蟹,愿意跟随叶上校继续往南去!”叶晟的话音一落,分水刺第一个出来赞同。
因为这里,只有他知道叶晟是谁,因为他也是北府叶家的边缘成员,而且他现在身上背着这么大的罪过,不多立点功,何时才能翻身?
按说上校队长叶晟提议,叶阿蟹这个军衔第二高的副队长上尉也赞同了,下面的人应该是纷纷附和才对,但现实是并没有。
从刘启荣到曾胜,完全没有表态,当然马图谢耶夫和普雅不用表态,他们相当于是叶晟的私人属下,肯定不会反对。
但只是刘启荣和曾胜反对的话,份量就足够了,刘启荣身后有一大批从湖北四川来的恶霸土豪队员,曾胜则是队伍中二十几个精锐军官的头子,南下要是少了他两的话,相当不好办。
因为越往南下就越温暖,越温暖就越有可能遇到实力强劲的土著,这两人以及他们身后的人虽然只有五六十人,但几乎都是最能打的,少了他们不行。
刘启荣舔了舔嘴唇,他属于是被大明的铁拳打出心里阴影的那种人,他会到东北来,就是因为他没听大明的招呼。
同叶晟和分水刺这两个心里就想着立功的家伙不同,刘启荣不过是个小地方出来的下乡土豪,只要能拿着现在的功劳回去当个小官他就满足了,所以这会要他做一些超出皇上老爷授权的事,他很慌!
曾胜心里想的跟刘启荣差不多,虽然他也想立功,但更在意是否会违反大明的律法,是否会违反皇帝陛下的旨意。
其实如果叶晟的名头响一点,他说不定也会表态支持,但这个叶上校看着挺有气质的,终归只是个小小的上校。
他曾胜没犯错之前就是中校团长了,管的人比叶晟还多,他为什么要跟着一个上校去冒险?
就他那小脑袋能抗几件事?到时候别从有小功弄成犯大错!
第641章
我不装了,我摊牌了
叶晟稍微有些尴尬,虽然他预料到了继续往南走可能会有反对意见,但完全没想到反应这么大,他沉吟了一小会正想开口呢,旁边的巴拉诺夫说话了。
“指挥官大人,如果要继续南下的话,那我们最好先在新阿尔汉格尔斯克休整一段时间。
因为我已经和早期南下的八十名队员,约好了二十天后在这里等他们的消息,如果我们现在走的话,很可能跟他们错过。
而且,我虽然是俄国人,但舍利霍夫-格里科夫公司并不是属于俄罗斯政府,当然也不属于我。
它是属于格里戈里.谢利科夫先生的后代,以及公司的最大股东和幕后支持者伊凡.拉里奥诺维奇.格里科夫大人。
他是沙皇陛下的表弟,是彼得堡的大贵族,我们就这样剥夺一位大贵族的私人财产,恐怕是不合适的吧?”
话说的很委婉,但叶晟一下明白这些家伙的关注点在哪里了,这个高速公路头型男巴拉诺夫,其实和刘启荣以及曾胜是一样的心思,那就是,你叶晟区区一个上校,能不能抗的起事的问题?
像现在这样完成任务后不回国,拉着众人继续探险,那么大明朝廷怎么想?皇帝陛下怎么想?
就凭着一张旨意就拿走了彼得堡大贵族的舍利霍夫-格里科夫公司,这可是年纯收益超过五万银元的大公司(对俄国人来说),你一个上校做的了主吗?甚至巴拉诺夫还在怀疑,那个男爵的许诺能不能兑现?
特别是这个承诺,是巴拉诺夫最看重的,这时候的俄国人,远比大明的封建意识还浓厚。
在地广人稀的俄国,一个男爵是可以拥有领地开创一个家族的,而大明远比俄国强大,比俄国富庶,一个大明的男爵,含金量比俄国男爵只高不低。
如果这个承诺能兑现,那么就算有再大的风险,巴拉诺夫也愿意去干,要是不能兑现,那就抱歉了!
虽然妻子跟他离婚了,但他的女儿还在俄国老家卡尔波格雷呢,得罪了沙皇的表弟,还能落个好?
不过提到这个,叶晟立马不困了,沙皇的表弟算什么!老子还是复兴大帝的亲弟弟呢!
叶晟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本想用普通人方式跟你们相处,但换来的却是怀疑,我摊牌了,不装了!
“诸位在这里稍等片刻,我有件东西要让大家看看!”
分水刺的眼皮挑了挑,他知道叶晟弄什么去了,果然,不一会回来的叶晟身上没了熊皮帽和海豹皮衣服,而是一件红底过肩通体纹莽的升天蟒袍,头上则戴着郡王以上才能戴的乌纱折上巾。
懂行的曾胜噗通一声就单膝下跪了,慌得旁边的刘启荣也赶紧下跪。
刘启荣不过是个乡下土霸王,但曾胜是有见识的,怎么说也是做到了复兴军中校团副位置的中高级军官,什么人能穿什么袍服,心里还是有数的。
在叶明帝国来说,飞鱼服和斗牛服是稍微有些泛滥的,官职大一点的,有点爵位的很多都得到了赐服,更别说锦衣卫百户以上人手一件,但蟒袍就少了,至少也是子爵爵位以上者才能穿。
而且就算子爵,一般赐下蟒袍,也就是把蟒绣在两侧,或者在胸前作为补子用,像叶晟穿的这种过肩的通体升天蟒袍,曾胜印象中,也就是巴国公和他的老上司辽郡公刘崇礼等少数几人,有过这样的赐服。
万万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叶上校竟然也有一件?勋贵中,好像没这号人物啊?就算是哪位大佬的子侄,也不可能穿这种蟒袍的啊?
突然,他浑身一抖,好像想到了什么!姓叶,十八九岁,难道?
“有旨意!”叶晟双手一抖,另一幅圣旨出现在了他手中。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探索美洲,乃大明万世安泰之计也,然其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特授皇帝陛下胞弟,太上皇陛下三子叶晟便宜行事之权也,探险队中无论华夷,无论何等人种,均需听命!钦此!”
中文读完,叶晟又用法语读了一遍,这下所有人都明白了,站在他们面前的,竟然是当今皇帝的三弟,太上皇叶福来的三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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